“午夜伤心小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水利工程合同书,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水利工程合同书,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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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利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范围:工程的给排水工程、强弱电气、防雷工程安装。
第四条:承包方式:滨江花园13#-17#楼水电采取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垫支 层, 层封顶支付 层的 %。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借支,在甲方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按进度支付 %的进度款。
第六条:设备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要材料、辅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2、乙方提前十天提出材料计划。
第七条: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3、凡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
4、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第八条: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2、乙方有责负责配合其它各工种的施工,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5、乙方负责和建设单位办理乙方承担工程的结算工作。
6、乙方负责完善所承担工程的资料工作,并协助完成档案归档验收工作。
第九条:工伤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已将施工管理费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市建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区劳动局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水利工程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概况
1.1 工程名称:龙惠春天4、5#楼
1.2 工程地点:汉中市南经济开发区
1.3 承包范围:屋面、厨房、卫生间。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单价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 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达到业主、监理和设计要求、设计效果以及达到有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2.2 每道工序完成后,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3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2.4若乙方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设计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或分割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期要求
3.1 本项目工程工期以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下达的任务执行。
3.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做相应顺延,由甲方签证,以书面形式确认:
(1)因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时。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4.1工程所需材料除乙方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自行购置,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检验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
4.2乙方自行供应材料,采购前向甲方进行报验,经批准并提取样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予以采购进场,进场材料必须和样品相符。
4.3 乙方自行供应设备,进场应向甲方进行报验,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5.1认真贯彻省级文明施工文件及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并按甲方要求对文明现场管理的标准组织实施。
5.2 施工现场的清理,现场卫生的打扫,场内材料的分类堆放,现场生产区的整洁卫生、清洁等工作内容,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辅助设施等方面,必须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到位。
5.3 场外租住宿舍区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作好防火、防水、安全用电工作,讲究卫生,要注意对外形象,绝不允许发生扰民事件。
5.4施工现场、楼内外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甲方予以经济处罚,每人次50元,并加罚打扫卫生一周。
第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施工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质量,环境卫生的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现场管理符合《建设工程环境与卫生标准》及甲方文件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件相关规定,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
7.3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门培训,无特种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 乙方负责人 担任承包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设专职安全员l名。
7.5 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否则造成事故伤亡的 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7.6乙方必须组织职工参加甲方公司、项目部和乙方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本行业的操作规程教育,严格执行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班前班后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制度。如违反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项目部有权加以罚款,处罚依据甲方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7.7乙方对施工过程中旅工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承担全部责任。应立即整改完善并向甲方项目部汇报,及时处理和完善设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做到不违章作业。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7.8 乙方各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工作。
7.9职工进场后,乙方必须进行身份证登记、班前班后安全交底,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不能实施执行时,项目部以每人100元罚款予以处罚。
7.10 乙方应设置义务安全监督员,标准为每15人设一名,佩带袖章上岗,进行安全监督。
7.11 严格按照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奖罚细则执行。
第八条 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8﹒1 单价:屋面防水:SBS-20聚酯胎防水卷材厚4㎜每平方米为 37 元。卫生间、厨房间防水;
8﹒2 计算方法:1、按实际发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2、天沟按两道面积计算工程量。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9﹒1屋面防水工程款,春节前付已完成工程款的70℅.
9﹒2 所有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的97%.
9﹒3 总工程款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到竣工验收后满两年付清.
第十条 甲方职责
10.1 甲方在开工三天前会同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0.2 提供临时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临时用水、电接驳点位置由双方在施 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费用甲方承担。
10.3 协助乙方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问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交工作面.派专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1.4 组织乙方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0.5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程款,否则造成工期拖延的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职责
1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委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11.2乙方应积极做好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协凋。
11.3 乙方必须负责材料、设备的现场保护工作。
11.4 为保证质量、安全所采取措施及为保证工期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乙方 承担。
11.5 乙方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及各项操作规程。
11.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作,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施工进度未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延长一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
12.2 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期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同意后可延期。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保修约定
14.1保修期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4.2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月内一次付清保修金。
14.3 交付使用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当日内派人保修。若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未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甲方有权从保修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保修款项。
第十五 条其它
15.1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明等;
② 同级别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进场人员花名册。
15.2 乙方不得使用童工,未满l8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和有毒工种作业。每发现一次令其退场,并罚乙方1000元。
15.3 乙方租借甲方工具,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15.4 乙方委派杨洪为现场代表,施工人员如中途变动,必须经过甲方许可。如乙方随意将现场人员外抽、外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相关条款约定结算。
15.5 乙方进场施工应作完场清,分类堆放,计划用料。上道工序完成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发现工序零散,工机具、材料零乱,每次罚款500元。
15.6 乙方在施工中一切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均按照甲方各规章制度处以罚款。 15.7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做到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加以经济处罚。
15.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书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让全村老百姓高质量又放心的自来水,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后,并经甲方两委会研究决定将自来水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辖区内六社至十社的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总户数约在 户至 户间。
二.费用计算方法
每个安装户按人民币600元标准计费,工程总费用约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左右。
三.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总体竣工后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施工款支付给乙方。
四.权利和 义务
1.乙方于施工前先行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给甲方,待正式开栓供水及所有用户能正常饮水时,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物的安全责任自负,出现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相关施工纠纷时由甲方工作人员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4.除自然天气影响施工外,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工,否则甲方有权从转包费中扣款。
5.乙方不得在签字本合同后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有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五.施工期限
该工程期限约40天,即从8月30日起至2010月10日止。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五款之约定施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五万元整;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款之约定,也须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整给乙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须认真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分执一份,交乡经管站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自行协商议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在场人;
合同签订时间;
篇4: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书
发包人: 合同编号:
监理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月月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邮编: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篇5: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2、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工程建设征地和协助处理工程建设与当地群众的民事纠纷;
4、负责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5、负责组织隐蔽及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和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文明、安全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2、乙方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
3、乙方未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建设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返工或停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对隐蔽工程及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征得甲方的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乙方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应做到人走场清,需整编好竣工资料,申请验收。
6、乙方负责所有工程建设的各项税费。
7、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承包的工程项目。
七、工程监督
1、监督单位:
2、监督单位应公正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3、监督单位有权责令乙方将质量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若乙方无视返工要求,有权宣布停工整顿。
八、违约处理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责任,任意违约,除按《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并处违约金罚款人民币 元。
九、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交工程总投资的20%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保证金由县水务局保管,项目实施中分段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保管期内不计利息。
2、工程款拨付方式: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按项目进度达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分别拨付,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县水务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查后拨付。
3、本工程适用1981年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有其编制工作手册;对缺项和漏项的工程单价依本合同材料单价、工日工资套用1981年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1991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其中一类费用按1993年度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以及赣计(1991)基综字8号,赣计设审字(1997)48号文进行计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附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县水务局和财政局各执壹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质量监督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 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 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 _(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 ____
开户银行:___ ___
账号:___ 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_
开户银行:
账号:
篇7:水利工程工作总结
一、思想方面
近一段时间里,我参加学习了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对进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我县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型的现代化中等工贸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了较为明晰的印象。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较深刻的理解。通过了这次学习,使我明白了最重要的一点,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一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员的最高准绳,尽心尽力地为民解忧,心系群众的安危,努力为群众多做好事、多解难事、多办实事。因为水利工程管理站一般承担流域性或区域性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任务。这些水利工程发挥着防洪、灌溉、通航等社会效益,担负着“造福一方百姓、保卫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因此,水管站工程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作为一名水利工程管理的人员来说深感责任重大,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决不能掉以轻心。
二、工作方面
从去年7月份工作到现在快一年的时间了,在我人生中第一个工作年中,收获很多。理论学习使我对水利事业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规范、杂志和专业书籍让我手不释卷,因为有了大学专业课的底子,使我对这些水利知识更为容易理解和掌握。一番理论知识的学习后,我开始知道,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命脉,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对水的安全保障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这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
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紧张的工作节奏,让我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事对于工作的执着和热爱深深的感染着我,百忙中他们抽空耐心的帮助和教导我们,无论生活上工作上他们都为我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让我感到了肩上有所负担,让我明白了以后努力的方向。这一年时间里,我通过了对全县大部分水库重新进行洪水复核计算,使我进一步了解各水库的特征值和各水库的地理位置。我还参加了顾渚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规划设计项目的编写工作。还有是经常跟着领导到水库上去防洪检查和千库保安除险加固情况的检查。工作的性质还要求我对水利行业各个专业的知识有一个综合的了解和掌握,真正能做到厚积薄发。通过实践,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正所谓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两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2、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总之,这短短的一年,是我人生角色转换的一年,是我不断成长的一年,也是我对水利事业由陌生进而熟悉、热爱并愿意为之终生默默奉献的一年。将做一名合格的水利工作人员,为长兴的水利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篇8:水利工程汇材料
一、年初以来重点工作简要回顾
全年计划投资8.27亿元,截至7月底已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60.9%,达5.03亿元,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独流入海项目,鳌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已完成3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1标段进场施工,完成投资9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6%。水头段防洪工程,已完成项建书批复,可研及水保、环评等专题报告已委托编制。二是顺溪水利枢纽工程,完成大坝172.4m高程以下浇筑,完成投资6422.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9.4%。三是围垦工程。宋埠-西湾滩涂围垦工程及围垦区内吹填及软基处理工程,完成投资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3%;西湾南片围垦工程完成投资1.28亿元,完成年度的计划 71%;西湾北片围垦工程完成投资2128万元,完成年度的计划61%。平阳中期围垦工程(飞鳌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省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完成初稿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平阳中期围垦(飞鳌工程)促淤工程一阶段(试验段),于20xx年7月进场施工。四是河道综合整治项目。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昆阳东片项目区已进场施工;腾蛟镇片区和万全镇郑楼宋楼片已完成实施方案报批稿编制。河道生态建设工程,完成章桥1、2河等5个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续建工程,新建凤卧湾小流域治理附属配套景观工程和部分乡镇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完成河道治理16公里,完成投资10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7%。五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我县成功入选第五批农田水利重点县候选名单。截至7月底,已完成6个喷微灌项目建设,新增喷微灌面积2700亩;完成渠道改造60公里,开工山塘整治3座,开工灌溉水闸4座、泵站10座,完成投资28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9.5%。
(二)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责任制,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更新,调整抢险队伍;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度汛措施,整改防汛安全隐患;开展防汛预案修编、防汛宣传和演练;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低洼地带监控等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设;检修水文遥测站、会商系统、抢险木船、预警屏、预警广播等各类防汛设施设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全力做好今年第7号台风“苏力”的防御工作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
(三)全力做好“河边三化”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做好河道清理和“河边三化”,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截至7月底,开展河边三化整治行动183次,出动5602人次,乱点整治760处,清理垃圾10706吨,拆除违章120737平方米,河边宜林地段绿化面积85600平方米。
(四)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我们主动与农发行等机构对接水利工程项目融资工作,并就独流入海项目鳌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与农发行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并全力做好顺溪水利枢纽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水利建设资金缺乏,部分工程建设受阻;二是部分工程因政策处理问题,工程进度受影响;三是涉水违章问题突出,水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紧抓落实,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一抓前期,鳌江流域干流治理水头段防洪工程、平阳中期围垦工程(飞鳌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各重点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技术前期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跟进、协调、解决技术前期问题,高效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工程早日开工;二抓开工,在前期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寻求突破,积极做好鳌江流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中小河流重点县剩余项目的开工建设;三抓进度,细化计划、倒排时间、强化措施,确保鳌江流域干流治理麻萧段防洪工程、顺溪水利枢纽、滩涂围垦、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按计划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继续抓好防汛防台抗旱的各项工作
全面完成基层防汛防台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跨汛期施工工程,进一步落实度汛措施。根据今年防御“苏力”台风的实际情况和经验,进一步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同时加强各级应急预案演练,为防汛抗台工作提供保障。
(三)多措并举,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以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综合整治三大江·打造美丽浙南水乡”为契机,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一抓综合整治。出台农村河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投资3.7亿元,整治河道210公里,清理淤泥368万方,岸坡整治123公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二抓长效管护。在全县推行河道“河长制”管理,构建“四级联动、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使全县河道范围内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三抓水政执法。挂牌成立县公安局驻水利局警务室与水政大队联合办公,受理水事治安案件,出台水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措施,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案件,提高水行政执法的力度和威信。四抓群防群治
全县推行河道长效管理的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使河道综合整治成为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达到“群约、群防、群治”的目的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通过3年努力,以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水政执法、群防群治为手段,把水“连起来、活起来、净起来、美起来、亲起来”,努力打造“城水相依、江河相连、山水相融、人水和谐”的美丽平阳。
(四)继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于(党建工作汇报材料)发现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加快落实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篇9:水利工程汇材料
一、20xx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一)共性目标
领导班子建设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调整、细化分工,优化组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各尽所能,各显所长,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每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每季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纪国法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执政能力和驾驭能力,打造了一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务实高效、勤政敬业的优秀领导集体,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上,
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八届二次、县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精神实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认清“党纪国法就是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拒腐防线。
二是健全完善各项机制,搞好四项治理。修订完善了《水利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则》等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治懒治庸、铺张浪费“四项治理”,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约法八章”、市委“约法八章”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县委“十五条规定”,严格点名查岗、请销假制度,有力强化了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了机关办公秩序。
四是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广泛开展“阳光服务”活动,加大窗口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公务公开,开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基层所站民主评议工作,搞好听证质询、明察暗访活动,使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提高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满意度。
党建工作上。我们将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认真落实党建“七项制度”,做到党建活动有场所、有内容、有记录,实现了党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与此同时,围绕“五个好”、“五带头”的争创目标,先后制定方案、文件20余件,编发活动简报30余期,制作活动图版10余块,扎实开展了公开承诺、对标定位、夺标竞赛、授旗评星、亮牌示范、领导点评等活动,创争活动深入人心,全局上下形成了“争做优秀、建功立业”的良好局面,这也是我们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劲动力和组织保障。20xx年,还先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发展预备党员3名,转正党员3名,切实巩固了党的根基,壮大了党员队伍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
信访稳定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升级,同时,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力争满意,今年以来,共办理省、市、县交办的信访案件6起,成功化解信访案件3起,完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上。坚持抓基础、强管理、常排查、促整改,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xx大”维稳安保和分包的小西堡乡、永合会镇17个村的维稳工作任务。20xx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计划生育上站率、求实率和节育率均达到了100%,实现了“五无”目标。
(二)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稳步实施。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科学化管理,在完成一期工程扫尾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二期工程,共完成投资1840万元,恢复治理并衬砌渠道79公里,新(重)建水闸40座,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6万亩,取得了很好的灌溉、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饮水安全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方面,按照“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投资2180万元,打井7眼,新建供水站5处,铺设管道52万米,解决了东桥、河西堡、尚庄等27个村、4.36万人的饮水问题,8月中旬提前竣工,各项指标全部合格,顺利通过了市考核验收。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2310万元,新建党庄、大西堡2处供水站、通头单村供水工程1处,扩建了前马营、陈刘营、小龙马等8处供水站,使25个村、4.6万人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建后管护责任,科学确定水价,强化工程运行管理,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三,县城集中供水事业扎实推进。投资450万元,铺设支管道35公里,对城建老水厂、新建居民小区进行了供水改造,新发展用水户3000户,进一步扩大了自来水覆盖范围。提高了供水普及率,并作为“三年上水平”观摩亮点,顺利通过了省人居环境奖的考核验收。另一方面,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谋划了自来水公司综合营业楼的筹建工作,力争把这项工程建成东南区的又一标志性建筑点,紧密对接行政中心,为打造魅力“XX区”率先发力、增添亮色。
第四,洺河县城段治理启动实施。先后完成了规划修改、图纸设计、提升完善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总投资2550万的洺河洺阳村至龙泉段9.8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投资4300万元的龙泉闸北围堤工程已通过省、市审查,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结合财政、规划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计划投资9600万元,修建4.5公里的滨河大道,近期启动实施。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对接中国城建集团搞好对接,投资10.5亿元,实施洺河南水北调渡槽至石武高铁17公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洽谈协商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
第五,南水北调工作配合到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南水北调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临时占地征用和专项设施迁建任务,积极推进水利及田间道路恢复、配套设施规划上报等项工作。今年以来,已分期、分批向施工单位交付临时用地2200亩,完成迁建高、低压输电线路7条,通讯线路15条,燃气管道1条,拆迁房屋14户,完成了10座桥梁的征地拆迁任务,为南水北调施工创造了条件。
第六,水利普查工作圆满结束。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及归档管理工作,共完成水利普查档案管理类材料41卷、机井专项400卷、水利工程66卷、经济社会用水33卷、灌区专项21卷、河流治理保护3卷、水保3卷、行业能力3卷。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受到了省、市水普办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摸清现状、掌握“家底”,开展水利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七,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以创建生态水保示范区为目标,以赵二河沟小流域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平方公里,修生产路1500米,挖鱼鳞坑0.6万穴,整修梯田1800亩,植树造林1600亩,建成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示范工程,构筑起治理有权、管护有责、开发有利、互惠双赢的长效机制。
第八,防汛抗旱工作卓有成效。防汛上,做到了组织领导、指挥调度、汛前检查、预案修订、队伍建设、物料储备“六到位”,对度汛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切实强化防汛值班、信息反馈和指挥调度,确保了全县安全度汛。与此同时,投资完成了幸福渠当头扬水站和留垒河夏堡店闸维修改造等项工程,并积极做好永年洼滞洪区安全建设的谋划和前期工作,目前已通过海委审查,并呈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抗旱工作上,组织抗旱服务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流动浇地、设备维修和技术推广等抗旱支农服务。累计完成修井280眼,维修灌溉设备315台(套),租赁设备180台(套),修复节水设施100余处,提供技术服务数百次,直接服务浇地面积12万亩(次),为全县抗旱保丰收做出了贡献。
第九,水政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上,一方面,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广泛宣讲水法、宣传中央水利政策,切实造浓、造强、造热了大干水利、大上水利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对县内主要河道、渠道和水利工程的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渠或毁损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累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50余起,切实维护了水法尊严和水事秩序。水资源管理上,按时完成了20个定点井的水位观测、6个定点井的水质监测和生态水网集中水源地的地下水位测量工作,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使我县的用水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达到了年初预定指标,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固定资产投资和引资上项再创新高。固定资产投资全年达3亿元,超额完成任务。引资上项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实际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6800万元,同时,谋划了河渠治理、节水灌溉、生态水保等水利项目,储备了足够的发展后劲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
第十一,县委、政府交办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广府生态旅游开发。高质量完成了环湖大道技术指导和观光水系、游船码头及岛屿的设计工作,圆满完成了承担的百日攻坚会战和创4a工作。
二是基层建设年包村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驻村工作要求,选派工作组,常年吃住在村,为张窑村办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一是投资30余万元,打400余米的深水井1眼,解决了群众“吃水难”问题。
三是投资50万元,修建了长达1200米的出村路,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
四是协调电力部门,新上变压器2台,解决了“用电难”问题。同时,帮助张窑村制定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做建了标准化卫生室、图书室和村民娱乐健康广场,建立了村村通邮站,帮助清运垃圾400多方,新建垃圾池5个,粉刷墙面1.8万平方米,成立了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利用山区丘陵地区干旱少雨的特点,引导农民大力发展优质谷子、棉花等种植,切实提高了群众经济收入。
五是节能减排。通过采取一系列行政、管理和技术措施,全县实现年节水6%-8%,单位的节电、节煤、节油等指标也达到了考核要求。四是圆满完成了分包的刘汉乡刘固二分村的禁烧工作任务。
二、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工作思路: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实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狠抓引资上项和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弘扬真抓实干的精神。把工作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树立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风气,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把一切积极的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形成上下一心干工作,一心一意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创造性地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求大突破。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进一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考核评比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工作与荣誉挂钩、与经济挂钩、与个人的职位挂钩,调动积极性,发挥主动性,激发能动性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东南部灌区老化失修,毁损严重
对此,要结合灌区末级渠系建设,进一步搞好西八闸和莲花口两大灌区的清淤整治及配套设施修复,逐步恢复灌溉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使灌区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尚不到位,存在无证取水和浪费水资源现象。对此,要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和科学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之,一年来,水利局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xx年,我们将顺应时代的潮流,高举发展的大旗,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把永年的水利事业推向全新的历史阶段,再上新的台阶、再求新的突破、再铸新的辉煌。
篇10:水利工程合同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
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
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
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
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
(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
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
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
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
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
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
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
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
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
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
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
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和法律
2.1 语言文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为汉语文。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
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
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
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
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
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
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
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
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
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
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
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
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
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
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
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
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
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
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
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
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
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
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
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
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
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
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
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
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
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
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
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
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
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
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
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
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
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
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
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
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
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
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
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
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
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
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
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
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
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
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
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
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
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
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
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
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
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
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
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
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
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
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
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
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
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
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
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
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
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
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
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
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
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
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
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
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
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
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
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
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
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
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
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
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
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
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
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
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
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
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
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
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
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
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
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
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
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
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
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
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
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
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
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
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
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
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
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
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
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
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
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
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
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
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
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
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
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
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
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
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
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
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
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
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
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
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
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
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
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
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
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
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
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
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
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
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
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
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
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
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
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
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
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
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
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
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
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
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
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
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
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
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
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
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
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
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
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
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
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
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
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
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
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
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
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
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
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
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
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
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
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
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
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
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
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
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
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
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
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
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
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
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
(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
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
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
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
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
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
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
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
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
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
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
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
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
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
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
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
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
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
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
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
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
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
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
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
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
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
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
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
篇11:水利工程论文
水利工程论文大全
【论文摘要】本文在阐述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及控制的基础上,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各阶段的成本控制对策,水利施工企业只有抓住成本控制,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实现企业自身的良性循环,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及控制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指施工企业为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所耗费的各项生产费用的总和。它包括直接费、管理费、临建费、业务费等项。其中直接费指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材料费(如混凝土、钢材、木材、砂石料、白灰、砖、沥青等)、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等。管理费指该工程管理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如员工工资、办公费、招投标费用等;临建费指重要的机械设备以及工程施工人员所需要的临时房屋建筑费用,或者租赁民房的费用等;另外还包括业务费,它是指工程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即现场招待费,当地突发事故等的维护费等。显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所包括的费用繁多,只有科学合理的进行水利工程成本控制的研究,才能达到减少成本、保证质量的目的。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与核心,施工项目部在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时,一是按预算成本;二是按可能支出确定计划成本,再结合制度控制、定额或指标控制、合同控制等指标进行控制。还应遵循成本最低化控制原则、全面成本控制原则、动态控制原则和目标管理控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做法包括直接及间接成本的控制,其中直接成本费占总投资的`70%左右,控制好了直接费就确保了工程的效益。它包括主要材料的进料及材料管理费用;工程施工人员的组织与安排费用以及机械化作业的费用。
同时间接成本的控制也非常重要,间接成本控制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最优组合方案及办公费用的合理化支出控制,进出场费用的控制主要是选择好最优的进出场路线。在临建费的控制方面,既要在保证耐用的条件下选择最经济的临建材料,同时又要设计好临建的规划,让临建的空间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二、水利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主要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是很多施工企业已经意识的重要问题,而且实施低成本控制战略的口号喊了许多年,但目标成本制定了不知多少个,可工程成本始终没有降下来,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光喊低成本战略,而缺乏低成本战术。总制定成本管理目标,而缺乏可操作性,使目标始终无法实现,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管理意识的误区,工程成本管理需要全员参与、渗透在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其目标成本控制要通过施工组织和实施来实现。其主体是施工组织和直接生产人员,而不是财务会计人员。施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混杂,其结果是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材料管理人员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和点验、发放工作。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和各司其职,实质无人承担成本管理责任。实际上,财务人员是成本管理的组织者,而不是成本管理的主体。不走出这个认识上的误区,就不可能搞好工程成本管理。
(二)通常由于工程结构、规模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各工程成本之间缺乏可比性。因而,如何针对单体工程项目制定出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据十分关键。很多施工企业对于工程目标成本的制定过于简单化和表面化,甚至有些施工企业只是简单地按照经验工程成本降低率确定一个目标成本,而忽略了该工程的现场环境以及施工条件和工期的要求。在项目成本管理措施方面,只有简单的规章制度,这样的目标成本由于没有和实际施工程序结合起来,可操作性差,起不到控制作用,更无法分析出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使得目标成本永远停留在口号上。
三、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对策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类型和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采取合适的施工成本控制措施,制定可行的控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它涉及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施工工艺、现场管理、工作面情况、场地布置和施工准备等项目;也包括资源的数量、类别、人工和施工机械进退工作面的时间、休息或闲置时间,以及设备的保养、维护时间等内容。水利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应渗透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具体措施有:
(一)人工费控制。人工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用的10%左右,作为施工企业,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要从用工数量上加以控制,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力争做到实际结帐不突破定额单价的同时,提高工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加强工资的计划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尤其要减少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保证人工费不突破。
(二)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65%~75%,要对材料用量、材料价格加以控制。要掌握材料的规格型号,严格计算材料的使用计划。严格制订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实行量方、点数、过磅,保证材料质量合格,不亏方短缺,保证其数量。在施工过程中,实行限额领料。施工完毕后,要做到“活干料净”。
(三)机械费的控制。根据细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调整后的单价分析,编制机械利用计划。在施工中,自有机械应加强保养,合理使用,外租机械合理安排,充分利用,减少停滞,保证机械设备高效运转。
(四)加强质量管理。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质检人员要定点、定岗、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管,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五)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四、注重成本核算,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成本核算主要由企业财务中心和项目部组织实施,对每一项目的每一阶段根据成本清单认真进行汇总,对项目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的成本比对,对项目的每一步都要仔细控制。具体做到施工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项目部人员工资、福利、补助、劳保、医保、办公、差旅、培训、车辆使用、招待、招投标等各项费用指标全部纳入成本核算,达到成本控制标准的,给予一定奖励,正常情况下,超成本控制标准的部分,由项目部内部调整解决。财务中心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作大量细致的工作之外,还要筹集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的使用,让施工企业的所有资金合理使用,保证各项目的正常进行。
在施工企业成本控制中,还应考虑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人才成本,人才流失就会形成人才坏账,防止人才流失是人才成本控制的关健一环。二是专业设备成本,一些大型专业化设备,用途单一、价格昂贵,所以只有将这种设备成本分摊到此项目中,形成的成本才是真实的成本。三是社会成本,在目前情况下,社会成本也应考虑在项目成本之中。总之,只有抓住了成本控制,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施工企业才能获取最大利润,实现企业自身的良性循环,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12: 水利工程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建管〔20xx〕11号)文件要求,我市及时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度汛安全检查,现将所检查的水库安全情况上报。
一、工程基本情况
Xx市共有注册登记的水库500座,其中,大型1座,为东溪水库,中型水库33座,小(1)型水库106座,小(2)型水库360座。按管理部门分类,水利系统的水库364座,发电水库136座。
二、自查和检查情况
(一)自查情况
1、自查部署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水水管〔20xx〕11号)和Xx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防汛备汛工作检查的通知》(南汛电[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xx年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南水建管[20xx]20号)文件,要求我市各级水利部门抓紧部署开展20xx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2、自查要求
(1)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水库大坝年度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闽水[20xx]水管21号),其它工程参照执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要深入工程现场,逐项目检查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责任人具体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应深入工程现场开展检查,填写检查结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险情,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将安全检查资料下达工程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包库包堤包闸领导等,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不能立即采取措施,须待汛后加固的,应在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尽快安排实施,并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列入汛期监督重点,保证安全。对主要建筑物存在险情、影响安全的,各级水利部门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组织编制维修加固方案,尽快实施。
(3)对于已确认为病险水利工程、但未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或未完成除险加固的,应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库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达通知,要求病险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采取降低蓄水位、甚至腾空库容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4)各级开展每个水利工程的检查,要填写附件1~2。水利工程所在地的责任人应同时参加,便于了解运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时可及时得到解决。
(5)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在3月25日前填写汛前检查的相应表格上报我局。
(二)检查情况
1、检查人员安排、带队领导、检查项目、检查时间。
部署各地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于20xx年3月中旬开始到3月25日,分五个组到各地检查,各组由局领导带队,局属有关科室参加。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各县(市、区)也按要求相应组织了检查,分为二组或三组开展工作,均由局领导或是技术负责人带队。
2、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组到每个县(市、区)水利工程项目检查不少于3个,检查着重市级直管项目、当地骨干工程、大中型工程、防洪度汛影响大的工程、涉及当地民生的工程、地势险要的工程,如县城、重要乡镇上游水库与堤防等;防洪水库与建设标准偏低的工程,如防洪标准偏低,防洪库容不足;过去常出险的工程等。各地在具体工程的检查时应注意重点部位,如检查水库大坝时,注意大坝坝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渗流,上下游是否塌陷,背水坡是否存在湿坡漏水现象,溢洪道与放水隧洞、涵洞闸门启闭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水隐患等。各检查组于3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检查表填写后交建管科。
三、现有存在问题与处理打算
(一)总体要求
一是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组应深入工程现场开展检查,填写检查结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险情,检查组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将安全检查资料下达工程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包库包堤包闸领导等,各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消除;不能立即采取措施,须待汛后加固的,应在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尽快安排实施,并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列入汛期监督重点,保证安全。
二是对于已确认为病险水利工程、但未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或未完成除险加固的,应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库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达通知,要求病险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采取降低蓄水位、甚至腾空库容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各县(市、区)检查处理情况
各地均按上级文件要求,以正式文件制定下发了度汛安全检查方案,分组对辖区的水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已经除险加固的水库蓄水情况和安全情况。
经统计,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一是部分溢洪道未畅通,被养鱼的承包人架设拦鱼网阻拦,或是淤积的土石未清理干净;二是部分水库未组织竣工验收,现蓄水位较高;三是部分未加固的水库存在坝体渗漏、杂草丛生、闸阀漏水、启闭设施老化、进坝道路不畅等问题。各地已经审批了汛限水位、控蓄水位,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要求立即整改、降低水位、限制蓄水、清理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加强巡查等。对于已经基本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则努力抢抓进度,完成水下可能受影响的工程内容,确保度汛安全。
四、去年及以往发生问题处理情况
经各地组织的检查,往年汛前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均已经按要求进行处理。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存在的问题反复发生,屡禁不止,特别是管理上的问题,如:大坝坝面长芦苇、小灌木、杂草等严重,溢洪道未清理,有长草、淤积,部分溢洪道有架设渔网阻拦等现象,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蓄水工程管理人员部分未落实到位,部分电站大坝下游警报、警示标志等未设置或损坏未修复等,特别是小(2)型水库的管理情况较为明显。
五、检查结论
对于水库安全,通过近年来组织的大规模除险加固工作,安全情况得到较大提高,管理水平也上了一个台阶,特别是水库除险加固时注重坝面整修、坝顶硬化、坝面铺设砼预制块等项目内容,基本上达到免维护的状况,有利于避免往年经常出现的坝面杂草丛生甚至生长小树的情况,部分道路在除险加固建设中进行了拓宽和硬化,使防汛检查和应急抢险工作能及时到位。根据检查的情况表明,所出现的问题多数为溢洪道被个人设置拦鱼网等影响相对较小、易于整改的问题。
Xx市水利局
20xx年4月2日
篇13: 水利工程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根据张水(20xx)312号文件及省厅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我县重点水利工程的排查工作。现将我县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局接到市局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工程项目法人细化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把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白树海为组长,书记侯占俊、及有关主管局长为副组长,重点工程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专职排查队伍。排查小组由组长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出漏洞。
三、周密组织,全力推进
我局为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水利部的排查方案对本单位负责解决的问题进行分解,研究提出更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我局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为20xx年以来实施的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及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我局的工程在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实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标准,勘测设计工作均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科学合理,不存在“报大建小”问题。设计变更、概算调整严格遵守程序、从未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水土保持工程由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勘测设计。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张家口市星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的前期勘测设计工作,对各项目村进行实地勘测设计,根据国家在水利工程方面的标准、规程及规范编制了实施方案,并得到批复(张发改农经[20xx]5号)。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邯郸设计院负责工程的初设及技施设计,由河北省二院负责审查,报水利厅备案。
20xx年4月,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由于原水库兴建于1958年的特殊年代,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早日发挥水库防洪、供水、灌溉效益,建设处与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协商,对个别设计进行重大变更。1、原设计泄槽宽24米,而挑流鼻坎下游原导流墙宽20.16米,若按初设批复意见修建溢洪道泄槽,挑流鼻坎下游原导流墙势必会阻挡溢洪道正常泄洪,经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讨论,经设计单位计算,溢洪道宽度由24米渐变为20.16米。2、原设计由于测量时库区有水,造成测量数据不准确,且无当时建库时设计和竣工资料,上游坝坡断面依据常规经验定,导致初设与现状不符。20xx年4月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放空水库后发现上下游均设有马道,且下游坡脚干砌石排水棱体坏损严重,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现场勘查,一致认为保留大坝现状上下游马道,对大坝稳定更有利;排水棱体淤积严重不能正常使用。因此本次变更维持原大坝断面现状不变,保留上下游坝坡马道,大坝上游护坡浆砌石坡脚高程由118米抬高到上游马道高程120.8米,下游设宽7米的马道,翻修排水棱体。3、原初步设计防汛道路为10厘米厚C20沥青混凝土路面,通往水库的道路位于汤泉河左侧,距xx县县城约4公里。20xx年在汤泉河的右侧修建xx至温泉的旅游公路,路面比左岸的道路宽阔,旅游公路距汤泉水库坝顶最近距离为1.2 公里,同时考虑到汤泉水库本次除险加固后坝顶宽4米,不利于大型机械施工作业,防汛道路施工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加之20xx年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给汤泉水库的建设带来了困难。鉴于以上原因,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开会讨论,将原设计路面改为15厘米的C25素混凝土路面。防汛道路由原来的自水库沿汤泉河左岸修至xx县县城改为自水库修至汤泉河右岸的旅游公路。
(二)招标投标活动
水土保持工程:由于21世纪水保项目双山寨项目区、沟门项目区为20xx年批复项目,批复较早,xx、xx年工程属于续建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仍采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鉴于水土保持工程的特殊性,治理任务较小,没有实行招标投标活动。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由于工程范围比较分散,各工程区治理任务较小,没有实行招投标活动。
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xx年4月7日在张家口市xx县路泉大酒店进行公开招投标。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委托持有招标代理合法资质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经过评标委员会评比,承德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处和河北省水利工程局为中标单位。
(三)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21世纪首水项目县水务局为法人单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法人单位为xx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站,均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机构,配备足额人员;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分别与河北环京水利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政泰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配备了监理工程师、监理及旁站监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21世纪首水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批复,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来文来函以及县委、政府的政策性文件等全部立卷归档,设专人管理、设专柜存放;在竣工验收前进行竣工审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苗木具备检疫证、合格证、标签三证齐全,苗木标准均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
汤泉水库根据国务院、水利部有关组建项目法人的规定组建了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并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明确了项目法人、内设机构、法人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项目法人下设技术保障组、安全监督组、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并制定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汤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了“建设监理制”。监理招标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由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承担监理工作,并派出具有专业资格和一定经验的总监、副总监及专业监理人员,每个监理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且到岗情况良好。
对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我县成立了“xx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并在水务局下设 “xx县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管理。在工程建设当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相关合同。在工程经审批开工后,我局派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与施工单位建立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严格把好质量关,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生产安全,保证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无事故施工。
(四)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市《关于国债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的通知》,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项列帐”管理。由县级财政国债资金专户储存,并实行资金报账制。在资金使用及拨付上,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要提供治理区国债资金报帐费用清单、国债项目工程投资进度表、国债资金报帐提款申请书及国债项目劳务折算清单,而后由发改、财政、主管农业项目领导、主管财政领导签字,再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由于严格按照国有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多年来从未出现任何差错,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按照项目的投资概预算执行,无超概算问题,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刀刃上,极大地发挥了投资效益。
(五)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应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的从未出现未公示的情况。
(六)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
多年来,在我局承办的工程建设中从未出现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艰巨,任务重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工作谋划得更加周全,把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巩固好排查成果,为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14:水利工程论文
做好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辨识,能够有效预防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水利水电施工的安全生产。也正因如此,近些年来在水利水电施工中人们普遍加强了对危险源的研究。以下笔者即结合个人多年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实践工作经验,就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辨识与治理进行粗浅的探讨,提出几点个人建议,也希望通过本文笔者的阐述,能够为广大水利水电同行在安全生产中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1 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辨识的重要性
伴随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也在不断提高。可以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水利水电施工项目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也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而对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进行有效辨识,就能够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确保施工安全。并且在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出现的同时,及时妥善的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安全事故而给水利水电施工单位带来的损失。因此,做好水利水电施工危险点的辨识,对进一步确保水利水电的安全施工,提高水利水电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2 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定义
可以说一个事物要发生危险,其一般都会具备三个要素:第一,事物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第二,现场的实际环境存在危险性;第三,存在能够促发危险源的诱因。而通过对这三个要素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危险源的存在不一定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正因如此,也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尤其是水利水电施工中安全隐患众多其普遍存在,而这些安全隐患就是潜在的危险源,所以,要想提高水利施工安全,就必须消除能够触发这些危险源的因素,并改变其存在条件,做好这些促发危险源因素的预防工作。
3 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特点
我们都知道,水利水电施工工程往往地处山区且施工环境恶略,因此,在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辨识过程中就必须将施工环境特点、地理气候特点等因素考虑进去。尤其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个人技能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因此,也造成了危险源的进一步加剧。而如若对这些进行总结,则可以看到,在水利水电施工中危险源的突出特点如下几点:第一,在水利水电施工中因为要面对洪水的困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造成工期延长,而在暴雨天气下,还会带来防洪压力,也进一步加剧了安全隐患;第二,在水利水电施工中由于山区地质环境复杂,常常发生物体坠落事件,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第三,在水利水电施工中因为常常会用到爆破作业,因此,要存放大量的炸药,而这些都会给水利水电工程带来巨大的潜在危险,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灾害。
4 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辨识程序
为了确保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辨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确立明确的流程,以确保辨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第一,确定水利水电施工生产作业的整个过程,施工生产范围;第二,组织专业人员为水利水电施工项目建立危险源辨识团队;第三,对水利水电施工区域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第四,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形成危险源辨识清单;第五,对水利水电施工工程进行风险评价;第六,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重要的危险源制定单独的清单;其次,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不断的改进,以此做好危险源的辨识。
5 做好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辨识的具体措施
第一,建立危险源辨识体系及制度。为了促使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辨识工作能够向着规范化、合理化方面而不断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就必须加快对危险源辨识体系及其制度的构建,并对危险源的辨识方法、辨识内容以及各种细节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组织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的所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危险源体系所述内容的学习,从而让所有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都能够掌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做好危险源的控制。
第二,加强辨识队伍建设。为实现对危险源的全面认识,在组建危险源辨识工作组时应注意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很多单位的危险源辨识人员是由总工程师牵头,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组成的,这样一种模式虽然组织起来较为方便,效率也较高,但其忽略了长期在一线从事实践操作,有着丰富经验的一线工人和作业班长在危险源辨识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会为施工安全埋下一定的隐患。因此,在危险源辨识队伍中不仅要有拥有扎实专业技能的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比例的一线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现水利水电施工的危险源,使危险源辨识工作能与实际生产更好的结合,确保二者的良好衔接,真正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三,对危险源进行及时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了更好的掌握与控制危险源,就必须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周边环境的危险源进行及时的排查,进而及时发现危险源,树立警告牌,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也只有如此,对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进行一个动态的识别,才能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实现水利水电的安全施工。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多个角度入手对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辨识进行了粗浅的探讨,也希望通过本文笔者的粗浅阐述,能够让广大同行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对于水利水电施工中危险源的有效辨识,不仅能够降低施工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还能够有效提高施工质量,提高水利水电施工项目效益。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强对水利水电施工危险源的研究,不断完善危险源的辨识措施,建立危险源预计机制,从而为危险源的有效辨识,确保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15:水利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了(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20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址: 地址:
邮箱: 邮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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