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linzhe12”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优秀作文,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优秀作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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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故乡优秀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篇2: 故乡优秀读后感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篇3: 故乡优秀读后感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篇4:故乡读后感优秀作文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篇5: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我挺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但是有时候感觉人物的性格非常难揣测。
她的成名小说好像是《倾城之恋》,但是我更喜欢《第一炉香》。其实两篇都写的是一个题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张爱玲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论是小姐,太太,还是丫头,平民,每个人都很有心计,说话之前都得想到厉害关系,仿佛那个时代的人都这样?不得而知了
《第一炉香》写的是薇龙只身在香港读书,由于生活拮据,不得已来投靠做过姨太太,现在是上流社会交际花的姑姑。
一次偶尔机会认识了乔琪乔,一个混血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过是个富家花花公子,但还是爱上了他。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后来她如愿和乔琪结婚。但还是忙碌,为姑姑弄钱,也为乔琪弄钱。
整个故事里,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乔琪乔这个人。
张爱玲小说里,对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是对男人的心里总是怀着揣测。并不做具体的描写。
乔琪这个人,如果说他不爱薇龙,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但是,如果说他爱薇龙,却看着薇龙为了他在上流社会交际也不心疼不顾及。就像他说的,自己过惯了舒服日子,又没什么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这样不受宠的,也不会分到多少财产。因为这样吗?真是不明白他怎么想的。
为了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管吗?想不明白,也许也只有张爱玲才能说明白吧!
篇6: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最喜欢张受玲的小说。读起来有一种绝望的美。是的,一种绝望的生存状态,绝望中要寻出一条希望之路,然而到底沉沦下去。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是一百年才出一个的奇迹,“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张爱玲追求世俗的爱,也遭受了命运的柯责与磨难。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笔下的女子是何其可怜,可叹,可悲又可恨。然而是如此真实。我想没有哪个作家能够将女人内心的挣扎写得如此真实而又贴切。“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张爱玲是为女人而生的女人。读张爱玲的小说,心有种被撕裂的疼。一个个的女人在生命长河中挣扎,想要寻求哪怕一点点的幸福,然而命运一次次左右着她们,嘲弄着她们,希望的光就像大海中的灯塔,光还在那里,命运之舟却越走越远,直至走进大海无边的黑暗中。
篇7:张爱玲小说优秀读后感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句名言或许道出了些人生哲理。
篇8:小说《荆棘鸟》读后感优秀
麦琪看着丹尼一天天长大,心中很是欣慰,她认为丹尼是她从拉尔夫那偷来的,从上帝那偷来的。在丹尼十三岁时,拉尔夫终于有时间到德洛耶达去探望麦琪,他早已升为红衣大主教了。他没有对外人说他要回去,他悄悄的开车回到德洛耶达,见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丹尼,也许是血缘关系,两人一见如故,都彼此喜欢对方。但纯洁的拉尔夫从没仔细的看过自己,丹尼长的如此像他,他都没有看出来,都没有想过丹尼是他的孩子。相聚了几天,他又匆匆走了,但没想到他此行给丹尼留下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影响,丹尼立志要做传教士,当麦琪听到长大的丹尼这麽说时,麦琪震惊了,她伤心的大哭起来,说是上帝的惩罚,她从上帝那偷来丹尼,现在又要将丹尼送回去,为上帝效劳。但是麦琪答应了丹尼,决定将丹尼送到罗马,让拉尔夫来照顾他,丹尼非常高兴,拉尔夫见到丹尼也非常高兴,但他们都不明真相。
丹尼在神学院学了八年,终于毕业了,正式任命为一名教士,同时也放了两个月的假期,他打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先去旅游,后一个月回德洛耶达,因为在他任命时,所有的舅舅都来了,姐姐也来了,但是母亲没有来,他知道母亲很伤心,所以决定要回去好好安慰母亲。但是发生了一件谁也没预料到的事情,当丹尼旅游到雅典时,在克里特海滩游泳时,为了救两名溺水的德国女人,他失去了生命,他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两个女人的生命。那时雅典正在打仗,在他的护照上有他姐姐的电话,警方通知了他姐姐,他姐姐又通知了母亲,麦琪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无法用悲痛来形容麦琪,那叫心裂,撕心裂肺,她立刻飞向罗马,想让拉尔夫利用权利把丹尼从雅典运回来,见到拉尔夫,告诉了事实真相,当拉尔夫得知丹尼是自己的孩子,现在又不在人世了,拉尔夫大声痛哭,哭声就像是走过地狱大门的灵魂发出的呼唤···
拉尔夫获得特权,和麦琪一起坐着一架私人飞机,到雅典把丹尼接了回来,回到德洛耶达,亲自为丹尼做安魂弥撒,回罗马后没多久,拉尔夫也去世了,但麦琪还是顽强的活着···
这之后还有好多故事,主要是贾斯丁的故事,一个唯一的继承人的故事。
看这部书时,我为她喜,为她忧,不知流了多少眼泪,虽说是一部家世传奇,但我更多的是被他们的爱情而感动,沉浸在爱的苦海中···
爱的辛苦,爱得痛苦!
篇9:小说《摆渡人》优秀读后感
很喜欢《摆渡人》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遇到了崔斯坦是迪伦的转折点,崔斯坦和她活着时所遇到的男孩都不相同。在迪伦看来,他成熟,说话风趣。
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他的使命是保护迪伦成功到达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中途必须摆脱恶鬼的阻碍。恶鬼,专门吃灵魂的鬼魂,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恶鬼才有了崔斯坦的使命。
不过全书最精彩的部分窃以为是迪伦到达终点之后发现自己爱上崔斯坦决定重返的章节,这是爱与生命的较量,一个小女孩,在躲避恶鬼的路途中慢慢变得坚毅和勇敢。在这些章节里,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使崔斯坦成功鼓起勇气打破惯例去寻找自己的路。因为习惯,所以崔斯坦对于自己的逆行一直充满怀疑和抵触,他担心害怕前方的一切,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从未经历过的,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错误的观念在崔斯坦里根深蒂固。所幸迪伦具备了勇气,并用爱牵制着崔斯坦,成功教化摆渡了崔斯坦,使崔斯坦勇敢前行。角色的转换之后是这本书之后的精华部分,因为从未有过,所以特别精彩。这次的成功告诉我们,真正的摆渡是自我的摆渡,是自我的救赎。
最后的结局迪伦成功复活,和崔斯坦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此书继续写下去,是会有柴米油盐里的平淡安稳,还是有锅碗瓢盆的你扔我摔?
篇10:优秀小说四世同堂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善与恶,有人是绝对的善人,有人是天生的恶棍。这两类人,我们都能理解。但更多的人是在善与恶之间挣扎,为了生存,为了家人,为了自己,时而出卖朋友,时而坑害邻里。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篇11:优秀小说四世同堂读后感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听过骆玉笙激越的唱腔,看过电视剧《四世同堂》,那动人心弦的情节,跌宕沉浮的人物命运,无不使我着迷,我带着极强的欲望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
区区一个小羊圈胡同,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却映射了那个年代全中国各色类型的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七旬只求享受清净过消停日子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良好教育、有思想有抱负,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朴的不屈服谄媚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卖国的,最终遭到恶报的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此书中由显突出的一类人,便是汉_。老舍先生对于汉_的描写,真可谓是入木三分。他们让人读后深恶痛绝,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诶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存在而死。这些汉_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为冠所长,仍一直坚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致死还保留着西太后的气焰,最后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着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日本人永远是毕恭毕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躬,对他们笑脸相迎。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暴君,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兵调查他时,都称之为“百分百良民”。蓝东阳在烧得说胡话的时候,都在喊“天皇万岁”,日本人夸他是个最最忠于天皇的中国人。甚至医生都将他全身的X光片带回国,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肉体能这样善于谄媚与效忠天皇。
还有祁瑞丰、胖菊子,这些都是中国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他们最后的惨状时,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_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_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_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会更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便成就了中国汉_前赴后继的情况。汉_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死亡。
如果说汉_是那个是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便是时代成就的“狗熊”吧--时代没把他们造就成英雄。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如何善良,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尽管高第没有学坏),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妓女们鬼魂的日子中,她堕落了,她不再懂得爱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再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于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俄国人,一股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那些曾经的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不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子散,钱先生说的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_的人,就因生意的好转而渐渐喜欢起日本人……
然而,老舍在小说中并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八年抗战,终于胜利了,小羊圈胡同的人们仿佛从地狱里走出一般迎接这一天,然而就在胜利的这一天,祁老人的重孙女小妞子却因为始终不肯吃日本人发的混合面而饿死了。小羊圈胡同的人们想到了胡同里还住着一户日本人,“找她说理去”,祁老人抱着重孙女和众人一起去找那个日本老太太。然而,日本老太太儿子被征入军中战死,儿媳妇被抓去当了慰安妇不知下落,她也是战争受害者,她对中国人民充满了同情,此时她也正想把日本投降这一喜讯告诉胡同里的中国人,他们在胡同里相遇了,祁老人不假思索就高声喊起来:“站住,你来看,来看看”!他把妞子那瘦的皮包骨的小尸体高高举起,小羊圈胡同的人们看到日本人怒火万丈,想吐唾沫,想大打出手,老太波坦然温顺地低下了头,这时候祁老人的大孙子瑞宣站出来,他向大家解释:“她是咱们的朋友”,这是一句多么振聋发聩的话啊!这一句话把日本人民和日本军国主义划分得清清楚楚,人民的心是相通的。难怪丰岛与志雄先生说:“《四世同堂》是全日本人必读的书。”《四世同堂》在日本被当做战争反省教科书来看待,看来绝非偶然。
终究是胜利了。尽管看似毫无英雄气概的人最终是胜利了。谈们经受了最冷酷最严峻的摧残和折磨,没有跪下,没有死绝,他们高傲的站和挣扎着,宁死不屈的反抗着。小崔,孙七,小文夫妇,尤桐芳,妞子······他们死得光荣,死得悲壮,死的高大!
“民族,带着鞭痕,悲壮的生存着。
国家,带着创伤,骄傲地屹立着。
人民,带着鲜血,顽强地站立着。
正义,他带着庄严,神圣和人道,光荣的战胜了邪恶,侵略和野蛮。”
《四世同堂》,每个中国人都该读一读!
篇12:四世同堂小说优秀读后感
在这一个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合上书本的那一瞬,觉得自己好像还置身于那充满了血腥风雨的北平,仿佛亲身经历了那些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故事……
《四世同堂》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的生活被打破后的惶恐与不安,接露了日本军国主义所犯下的残暴罪行,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弘扬了中华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民族气节。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先生运用其朴素而简单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悲剧场面,体现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与变态,激起了我们的同情与愤怒。在这一本书中,老舍先生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年过半百,只想平平安安过日子的祁老人;又被日本人还得家破人亡,想要报仇的钱老人;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而当了卖国贼的冠晓荷……这些许许多多的人,都带给我们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很多很多的人,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特征,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命运。但是老舍先生始终让我们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书中还重点描写的就是汉奸,在老舍的笔下他们的行为不禁让人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又让人觉得无法痛快。比如冠晓荷,一直为日本人做事,甚至还被日本人称为良民,最终却被日本人活埋。比如大赤包,一直相信日本人,甚至被关在监狱中还幻想能够出去,然而最后却惨死在狱中。这些人的悲惨命运都让我们明白了日寇的残忍,在他们那血淋淋的屠刀下,犯下了无数的滔天罪行,那一幕幕血腥的场景,让我们无法忘却。
今天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中华民族变强大了,它已经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中国了。我们要勿忘国耻,振兴中华,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繁荣昌盛,只有这样才能报效祖国!
篇13:四世同堂小说优秀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可恨的是,现在的日本极其右倾。执意抢夺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有意修改和平宪法,不承认侵略历史,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为南京事件,在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深,引起中韩邻国人民的不满和愤怒。面对这些,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曾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有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更要在维护主权和国家尊严上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14:第七天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篇15:手指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今天我读完了《手指》这篇课文后让我想起了五年级学过的一篇童话故事《铁罐和陶罐》,如果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理解的话,就会发现两个共通的道理。这两个共通的道理先不讲,大家只要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作者在《手指》这一课的开头就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并从这句话中引出了不同手指的性格特点:大拇指吃苦耐劳、朴实;食指勤奋卖力,敢于探险而且不怕牺牲;中指目中无人又高傲;无名指、小指优美而弱小。而且在结尾处用比喻的手法写道:“手指的全体假如能够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也就不会有什么强弱和美丑之分了。”写到这里你也许已经明白一个道理了吧!下面我用一个小故事结合一个道理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是和手指有关,叫做《五个小手指》。
从前有五个小手指,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并且从来没有吵过架。不过有一天他们为了争出谁的力气最大吵了起来,这时在他们旁边的一个皮球到:“你们几个都不要争了。你们当中谁能把我举起来的话,谁的力气就最大!”五个小手指互相看了一眼,商量了一下后说了声“比就比,谁怕谁。”
首先上场的是大拇指,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能把皮球举起来,只好灰溜溜的下了台,别的手指见状纷纷嘲笑起来。第二个上场的是食指,只见他不可一世的说:“你们几个好好看一看,我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可是他虽然用了所有的力气也只不过是把皮球推的转了几圈而已,于是便一溜烟的跑了下来。其他三根手指也陆陆续续的上前去举,可也是纷纷下场,没有一个可以举的起来。这时皮球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一起举一下我呢?也许,你们一起举就可以把我举起来。”听了皮球的话,五个小手指嘀咕了一下便一起走到皮球的不同位置,用力一举。啊!皮球被他们举起来了。这时候五个小手指明白了:只有团结才能聚集更大的力量,所以他们又重新和好了。
现在我说的这两个道理大家一定明白了一个了吧,这个道理就是:团结就是力量。不是有一首歌就叫做《团结就是力量》。这首歌的开头几句不是这么唱的吗:“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天——这力量是地……第二个道理我也用一个小故事来讲,这个小故事叫做《鹿腿和鹿角》
森林里有只鹿,有一天这只鹿来到了一个池塘。在池塘边上吃起草来,吃饱后去到池塘里喝起水里,喝着喝着它看到了自己在水中那美丽的倒影时,情不自禁的欣赏了起来。并说:“啊!看我是多么的美丽。”接着它看到了自己的鹿角,忍不住又说:“啊,看我这一对鹿角,它们是这么的好看、漂亮。简直像一顶王冠,世界上都找不出来第二个来。”它停了停顿又叹息了一声:“哎,看我这两对腿。第一对又细又长,我还比较满意,可这第二对,又粗又壮的,怎么能配上我这美丽的身子和漂亮的鹿角呢?”它正站在池塘里仔细的看着自己的倒影时,危险已经不知不觉的来临了。突然一只老虎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吼了一声向那只还在看自己倒影的鹿扑了过来,鹿听到吼声后立刻撒腿奔跑了起来。跑啊跑啊,眼看就要把老虎甩掉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鹿的角被树枝缠住了。老虎一看,原本失望的心情一下子又燃起了兴奋,并以更快的速度追向鹿。被树枝困住的鹿眼睁睁的看着老虎的飞速接近心里害怕极了,心想:要是可以保住性命,鹿角我可以不要啊。眼看老虎离自己不足五十米时,它奋力一拉,树枝竟被拉断了。此刻它也不管在头顶的断树枝了,撒腿就跑了起来。跑了很久后,鹿终于把那只老虎给甩掉了。
看完这一个故事,聪明的你们,第二个道理还用我说吗?
篇16:红字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大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胸前那浮在表面上的红字,就远远不如心中那深深烙着的红字可怕。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年轻美貌的少妇海丝特?白兰与年轻牧师的相此文来源于网络,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压力,还保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孩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凌辱,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一家人。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自己的善良诚挚之心减轻了对她的轻视。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不应该产生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良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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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故乡读后感优秀作文(通用16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