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

时间:2022-11-25 02:38:56 作者:小资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资”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希望您能喜欢!

篇1: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

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

独自一人住在小城的家,已经两个多月了。起初还有些不太适从:孤寂、落寞、彷徨偶于心头。于是期间写了篇随笔《独居渭南》。行文中间有句“一个居室、一个人、一盘菜、一个馍、一双筷子,一杯水。”描述了自己的生活状况和那份独特的心理感受。迄今想想那便是庸人自扰。生活中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战胜自我的不良心理中慢慢进步的。不然,那些起初的对自己健康不利的感受怎么会越来越少呢?

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我竟喜欢上了这蜗居的日子。古人素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呵呵,我这就是中隐了。不管是大是小还是中,我现在竟在战胜那份不良的心理感受中自得其乐起来。

早晨有时起得很早,兴致来了,就漫步于小城黎明的马路边。在暮秋的凉意中,看到别人都在为生活奔走,为希望忙碌,自己却闲悠悠地散步,心中便生发着一种满足的快乐。我把这种漫步叫做活动筋骨。生命在于运动,不适时地活动活动,对健康有害而无利。我的漫步不是信马由缰式的,而是有目的目标的。从宣化路家里出来,到四马路的东头,吃一个菜夹馍,再原路返回。不远也不近,活动了筋骨、吃了早点也颇有一些意义。有时起得晚,懒得出去,洗漱完毕,便烧一壶开水,泡一杯茶或是一杯咖啡,随便做点早点吃过,这才打开电脑,便自得其乐起来。习惯地打开空间放着优雅的音乐,看看多少人、谁都看过我,然后回复朋友的评论。那份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看完之后再浏览朋友的说说和文章。喜欢分享朋友的心情,遇到该赞的就送上一个“赞”,喜欢欣赏朋友的原创文章,觉得精彩的就来几句激励和祝愿的评论。有时灵感来了,就写一篇短文,不管写得质量如何,一天总是有七百多个朋友的浏览,那种成就感更让人乐悠乐淘。

累了,就躺倒床上睡上一会。有时还会习惯地坐在阳台上,喝着茶、吸着烟、看一会书;还会给养了一年多的两盆吊兰松松土,洒洒水,心里念叨着:雨露滋润禾苗壮,吟咏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这时不仅在心里笑了起来,人家陶渊明是何等名人呀,自己还想享有人家那份悠然自得的情怀。不过我还是喜欢与陶翁分享这份幽静、平淡、悠然的情趣。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肚子有些饿,一看时间已到十二点了,这才想起要做点吃的喂饱肚子。要是一看没有做饭的东西,就干脆在外面饭馆吃点,要是有些就因地制宜地做点,竟吃得有滋有味。

有时会有同学邀打牌的,从没拒绝过。对于打牌我从不主动约人,打也行,不打也可以。打牌有打牌的乐趣,不打也有那份安然的`情趣。有时会有朋友让喝茶喝酒吃饭乃至唱歌。海阔天空,谈天说地也乐在其中;猜拳喝酒,醺醺大醉也很有滋味;声嘶力竭,如痴如醉也颇有情趣。

喜欢这种蜗居的日子,它是那样的让人平淡、安然与舒雅;留恋这种蜗居的日子,它是这样的令我悠闲、愉悦和超然。

【独居渭南的日子】

一行文字,就提前告别了耕耘近30年的中学校园。我心里明白,这是政策对我们这些领导的最高礼遇。那份淡定、那份释然、那份欣喜惟自己能感知得到。

妻子在乡下继续着她自己的那份事,儿子远在他乡工作。自然我就独居渭南了。过去房子虽然在渭南,那大多时候都是小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始终感觉自己只是这座城市的过客而已,家的概念也永远定格在乡下。起初独居小城,我总感到这座不大的城市容不下我,我也容不下它。那份孤独、那份彷徨、那份排异性真让我无所适从。而今独居了一段,尽管还没有把自己完全融进这座小城,这座城市也没有完全接纳我,认识我;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而我已糊里糊涂、实实在在已成为这座小城的一员。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充实的,它让我分明地感觉到知识的力量。办了个作文辅导班,尽管前面的宣传策划自己费尽了心思和精力,但如期而来的那十多位报名的学生,让我感到了收获的喜悦和成功的希望。平时的精心备课,让我清楚地明白:自己还是一位老师,现在仍然在讲台上耕耘着。双休日的补课,更让我感受到和这些孩子在一起的充实与快乐。孩子们求知的渴望和愉快的笑声仿佛让我回到了流年曾经的过往。那份对写作体会的诠释,那份指点文字的乐趣,那份心理的满足惟自己可以独享。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愉悦的,它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友情。朋友们时不时地打电话问候,时不时地预约吃饭、喝茶、唱歌、玩耍----这些人间的友情时刻萦绕着我。曾记得教师节那天,我以为自己只有在几句节日的问候短信中度过了,心里有那么一种酸酸的感觉。无想,小姜兄弟打来电话说:徐哥,今天是你的生日,给你送什么花呀?我笑道:还送什么花呀!兄弟记着就很感动了。后来他聚了一帮兄弟姐妹为我在饭店设宴,宴酣之后,又特意到ktv厅唱歌直至深夜。那其乐融融的场景,那份真挚浓郁的情谊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浪漫、健康的,它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城市。都市的夜,喧哗迷离,浪漫温馨。夜幕慢慢降临,霓虹灯就闪烁着醉人的光彩。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换上多彩的便装纷纷走出家门。时值中秋,姑娘们穿上了风雅的短裙和丝袜,小伙子身着轻便的运动衣如双成对地穿梭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小吃摊前,喝五叫六,人声鼎沸;超市里外,商贾云集,人头攒动。歌厅门前霓虹闪烁,分外诱人;运动场上生龙活虎,青春尽展。马路边上,跑步快走已是时尚,习文跳舞风气蔚然。我置身于其间,本来有点孤寂的心释然了,本来习惯掏出的烟不自觉地又收了回去,懒散的步子也渐渐变得快了起来。不知不觉地我融进了小城浪漫情绪里,融进了都市健康的氛围中。

独居渭南的这段日子,让我过得是这样的充实、愉悦、浪漫与健康。小城,我与你握手言好。小城,我来了。

篇2:那些年,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那些年,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结婚时真的没有房子可住,因为论资排辈也到不了我和他的头上。可是又必须结婚,因为年龄到了,因为家人急了,因为自己都不好意思回家过年了。

先生更着急,因为是他娶媳妇,怎么说也是他们家的一件大事,可是没有房子,更是一件比天还要大的事,总不能把媳妇娶到大街上过日子。

先生心内着急,但是从不表露在脸上。因为他是一个独立惯了的孩子,从小在外面上学,遇到问题都是自己想办法,他知道即使告诉父母,远在山区很少出远门的老人家也只能是干着急。

后来他告诉我,他最难堪的时候是求同事的爸爸帮忙租房子,因为同事的爸爸在房管局,租房应该不成问题。

只是,同事他爸眼睛没有长在脸上,而是长在了头顶,没看见平民的先生,直到先生沮丧地离开他家,也没听到他答应帮忙房子的事。

先生告诉我他的名字,我知道了他是经常在我的病房住院的一位患者,心脏病,有事没事也来住几天,反正花公家的钱无关自己痛痒。

我说,我找他一下怎样,我是他的责任护士,每次见了我他都表现得特别客气。

先生头摇得拨浪鼓一般,他不愿意因为这事让一个女孩子舍下脸皮求人家的。

还是他的一帮小弟兄讲义气,听说先生找不到婚房,立马搬离宿舍,腾出来让我们权作新房。

先生和几个要好的朋友花一天工夫粉刷了这间不到二十平的房子,搬来一套我喜欢的乳白色的低柜,买来乳白色的冰箱,当时还算厚重大气的海信电视,折叠圆桌,折叠椅子,淡粉的窗帘,淡粉的床,淡粉的床罩,几个喜字一贴,也有了一些新房喜气洋洋的意思。

我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房子,在柔和的灯光的映照下,白里透着粉粉的喜气,低柜上两束粉红和大红相间的樱花把简单的卧室装点得温馨浪漫。房子实在太小,只能放下这些东西,但是这也让我足够满足和欣慰了。我是一个精神胜过物质的女子,虽然对于物质也有追求,但是,精神上的满足在当初还是占了上风。当初与先生谈恋爱时,有人赞成,有人也曾阻止,因为先生家贫,也因为先生家在外地,所有的事情都要两个人解决,生活会很难很难。

我年轻的心是如此的单纯,心想只要两个人相爱,只要共同面对,只要不离不弃,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和先生回到家就沉浸在温暖的蜗居里,享受二人世界独有的美好或者小夫妻过日子才有的鸡毛蒜皮。

蜗居的对面是一间小厨房,先生精心布置的锅碗瓢盆都在那里,它们安静地看着我俩笨手笨脚地开始学着做第一道菜。周围的邻居也都是先生单位同事。因为我是外来的,对于他们而言,我或许就是天外来客吧,每次我上下班来来去去,大家都偷偷地瞄我,表面上装作漫不经心,实际我的一举一动,我的穿着打扮是否合体,都在他们的眼里嘴里过了好几遍筛子。我则一副经风见雨的淡然,每日接受来自陌生人的检阅。以至于,他们很多人认识我,我对他们却是陌生得很。如今一些来到医院看病的,说起认识我,而且说曾经和我住在同一个大院里,我是真心茫然了,但是一听说是先生单位的同事,马上就会热情比先前加了几度。

我炫耀地把我的闺蜜们轮番请到我温馨的蜗居里做客,每次先生都耐心地陪着到底。有两个可爱的闺蜜在我家喝得尽兴,走的时候自行车不敢骑,一路推着摇摇晃晃回到了医院。我在后面站着看她们走远,心底里是满满的甜蜜。

现在想起这些,嘴角还是忍不住微微地笑,觉得那时又美好,又单纯,快乐是那么容易。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先生单位要建干部楼,所以我们的蜗居必须立马搬迁到后面的一排平房里。这是无法抗拒的现实。我和先生虽一百个不情愿,但君命难为,只得择期把自己生命中第一个最珍惜的房子放弃了。

搬走后当天晚上,我一个人走进了那间空荡荡的房子——我曾经的爱巢,虽然小得可怜,但是毕竟有过我最美好的回忆,我的爱,曾经流过的泪,还有我俩的争吵和先生给我的那些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呵护。点点滴滴,都留在了这间房子里。

想到第二天,这座蜗居将从此永远消失,忍不住泪飞顿作初春雨。而正在这时,外面真的刷刷地下起了一阵春雨,淅沥淅沥,轻言细语,陪着我与往日欢乐的回忆作别。

在铲车巨大的轰鸣和一阵阵叮当作响之后,我的那间蜗居轰然倒塌,接着便荡然无存,成了永久的过往。

我和先生,还有刚刚出生的儿子,眼看着近在咫尺的干部楼拔地而起,把自己现在的房子慢慢堵塞、淹没,挖地基翻起的土石几乎把出门的路堵得严严实实。每次出门都要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跌落沟里或者被飞来的石块打中;每次都要忍受着自尊心受到重创的强烈打击。那时感受最深,记忆也最切的一个成语就是——寄人篱下,苟且偷生矣!

我们仨和其他住在这里的人们,就像是难民营里的几家难民,无人过问,无人管理,也像荒原上的野草,任由我们自生自灭,自我繁衍生息。

先生骄傲的头颅不再像平日那样高昂着,本就不善言谈,现在变得更是少了很多言语。

我们在一天一天变得高大的楼房面前,变得一天比一天渺小。每次出门上班,我都是很快骑上车子逃也似的离去,眼睛不愿意往两边斜视,因为高大的楼房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不方便,而是太多心灵上的压抑。

那种情形也确实有种沉重的画面感,外面已是柔柔小阳春了,我们的平房和大楼之间的路上却仍然留着无法融化的冬雪。冬雪带给人太多的美好和纯洁,但是那时,我眼睛里的雪,透着说不出的冰凉和冷酷。

等到雪化得所剩无几的时候,两个客人来到了我的这间不再让我骄傲和自豪的蜗居。

是一个傍晚,天尚未黑透,新和她的老公波突然敲响了我们那间蜗居。我和先生都感意外,因为这是新第一次来到我们家,同时也感深深的窘迫,住在这样捉襟见肘的房子里,让最亲近的朋友看到,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我和新是通过别人认识的朋友,后来变得无话不谈,后来又被我俩不约而同地、其实也是毫无关联地升级为同学关系。

新在生孩子时,因为胎盘前置先兆早产,半夜把我从单身宿舍叫醒。我胡乱穿上衣服,一直陪着新走进手术室,度过了也许在她认为是最艰难的时候,直到她的儿子平安降生,对着这个世界发出第一声宣誓:这世界,我来了!我这个可爱的阿姨,一直陪在他们娘俩身边,一直握着新的双手,将最踏实的力量和安全感传递到她的心里。

新的儿子的确不同凡响,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不仅出落得一表人才,而且优秀得让人羡慕。

新对我的感激常常溢于言表。在我,内心觉得真的不足挂齿,因为医护者,减疾救难乃职责之事。

我结婚时,新跑来医院,送了一百元钱权作贺礼。那时大家的工资每月也仅三四百而已。我傻傻地说,别给我这么多,太奢侈,要不,我找给你五十?

新大度地笑着,说你可真是个傻女子。

后来我也生子,两家的距离又远,有时只得在医院见面,从未到过彼此的家里。

第一次登门,就让新惊得睁大了好看的眼睛,她说,为什么住在这里?为什么?这怎么可以?这绝对不可以。

我知道她的心思,她见不得她眼里优秀善良的女子沦落到这样不成体统的蜗居里度日。

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刚买了房子还没搬家,我赶紧搬走倒出房子来。你,和他,还有儿子,搬到我的房子里,虽然不好,但是毕竟宽敞一些,也毕竟安全一点。

不由分说,不容置疑。

其实,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客。尤其对于新,与她客套,无异于在两个人之间人为地横亘了一道鸿沟,这对于心直口快的'新来讲,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们仨告别了那间带给我们不愉快记忆的蜗居,来到了新的房子里。这房子也是平房,只是里外两间,外带一间简单的厨房,但却比先前宽敞了许多。水电都有,每月的水电费都记在新的账户上,我们未曾付过一分一厘。

白住了房子不说,就连水电费还要新负担,这是从哪里都说不过去的。但是,这在我和新之间又是不能争执的,她知道我是个懂得感恩又不刻意表达的人;我知道她,是个不需要把感谢放在嘴上的女子。

两个人,两颗心,只要相知相惜,就算远隔万里,就算再久不联系,一想起,仍是彼此心底那一抹最温暖的阳光。

住在新的房子里,我和先生从未交再谈过房子的事,但是先生沉默的嘴角里藏着太多的心事。一个外地的年轻的男子,尤其是作为一个男子气十足的胶东男人,不能给老婆孩子带来幸福的生活和乐居的环境,在他的心里,将是永远最难以言说的痛。

一年后的一天,先生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说,老婆,我们要搬家了。我说,到哪里?他说单位给了一套房子。我说真的假的?他说真的。我问为什么,他说单位几次夜里出现电器问题解决不了,到处找我住在哪里找不到,最后还找到你们医院里去过,以至于影响了生产进度。领导说为什么这样呢,给他一套房子,住在单位的房子里还愁找不到吗?

这才知道是先生单位领导的意思,也才知道先生平日不显山不露水,但是一直孜孜以求钻研业务,最终还是为自己带来了回报。

新居是二楼,也不大,不到七十平,两居室,但是阳光明媚,相比起前面的蜗居,这已经算是天堂。我们仨很满足地生活在这里整整一年的光景。一年后,我们又搬到了更大的房子,再以后,我们又换了一个更加温馨的房子,孩子上学,我上班,近在咫尺。

那些住在蜗居里的日子,想起来,就成了遥远而美好的回忆……

篇3: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烟台的春天乍暖还寒,有时刮起风来更有一种胜过冬天的冷。人们总是一边抱怨着天气的无常,一边又极不情愿的穿上厚厚的棉衣,我也因为天气的反复无常,身体有些小恙。老公勒令我在家休息,本想着又无大碍,用不着小题大做,可看到他那关爱的神情,只好从命。习惯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和老公一起操持生意,偶尔让我歇在家里,还真不知如何享受这样的时光呢。我家住在十九楼,站在阳台上远远的就能看到海。大海今天好安静,它像男人宽阔而深沉的胸膛,欲把万物揽入怀中,那微微荡漾的波纹在晨曦的照耀下又像纯情少女的眼眸,明亮而灵动。我就这么痴痴的看着,手里的茶有些微凉了,我抿了一小口,那悠悠的'香味还在,一种浅浅的甜甜的幸福涌上心头,令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蜗居的日子……

那是一间三十来平米的出租屋,有一张用木板架起来的相对整个屋子来说较宽大的床,床下面堆放着鞋子和儿子的玩具,还有一些能放进去的杂物,屋子右侧柜子里放着简单的厨具,左侧桌子上一台二手电视机委屈的藏在门后,这样一个被压缩到极致的房间便是我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起居空间了。

一同租住在这个院子的还有另外两户人家,一对年轻的小两口和老曹家,老曹其实和我们年龄相仿,只是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称呼他,他儿子和我儿子在同一幼儿园上学,白天都各忙各的,一到傍晚整个院子就热闹了起来,那对年轻的小两口逗引着孩子们唱在幼儿园里学到的儿歌,老曹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侃开了,有时说着说着就和我老公两个人抬起杠来,往往是老曹自知说不过了,就悄悄地溜进屋里,抽不完一支烟就又忍不住的跑出来,然后换另一话题,一般情况下都是些国家大事了。我和老曹媳妇就要忙着准备晚饭了,她总是炒菜时才发现酱油或者食盐没有了,便小跑着来我家借,等她炒好了会经常端一些她拿手的好菜过来,老公在一边调侃着:“呵呵,你就多借几回吧,这样我家就不用炒菜了”。老曹媳妇咯咯地笑着:“好呀,不嫌我手艺差就行”。当然我也会经常送一些我拿手的饭菜给她品尝,我们就像一家人,大家的和睦相处让这个简陋的小院其乐融融。

可到了冬天也确实是难熬的。创业初期一切从简,没有买洗衣机和更多的家电,每天洗衣服就是一件挠头的事,由于屋子太小不能生火炉,热水只靠小小的电热水器解决,没有充足的热水,通常洗第二遍的时候就用冷水了,再加上洗衣服的烧蚀,久而久之,我那双可怜的小手就起了一些很痒的小疙瘩,(以至于现在留下了手部皮肤过敏的毛病)痒的厉害了,我就忍不住朝老公发脾气,老公很心疼我,任由我挑毛病找茬,甚至无理取闹,他从不会甜言蜜语的安慰人,只是悄悄地买来药膏给我涂上,然后勤快的帮我多做些家务。我也自知乱发脾气不对,但心里在窃喜因祸得福呢。

冬天的夜总觉得那么漫长。老公做着白天没做完的事,我陪二年级的女儿写作业 ,等写完作业手脚都冻凉了,我们就急忙的钻进被窝里,搂着儿子给他讲百听不厌的大灰狼的故事,女儿也紧紧的偎在身边,老公会时不时的扮起大灰狼的角色,惹得我们三个哈哈大笑,所有的烦恼和劳累都抛在了脑后,直到听到隔壁的打鼾声(房子的隔音很差),才意识到该睡觉了。

还记得有一次儿子刚刚学会儿歌“小二郎”,奶声奶气的正唱的带劲,老公因为第二天还有很多事,就关灯命令大家早睡早起,可儿子翻来覆去的怎么也不睡,他说还想再唱一遍“小二郎”,无奈,只好又亮起灯,等他唱完我们大大的夸奖了一番,他才带着微笑睡着了。我想儿子的梦里一定闪着金光吧!

因为有梦想,因为怀揣着对创业的激情和信念,因为有相扶相搀的爱人和乖巧的儿女,所以即便是蜗居, 也觉得是一份独特的甜蜜呢。

时光荏苒,生意在我和老公的用心经营下越来越好,我们买了楼房,买了应有尽有的家具家电,我带着欣喜和不舍告别了可爱的邻居,告别了那间狭小却要用一辈子去怀念的小屋。孩子们也一天天的长大了,我们一家人还是那样相亲相爱,却少了一份那时的童趣。每每想起那些蜗居的日子,那些让我倍加珍惜的记忆,就如这淡淡的茶香,馨甜而悠长……

篇4: 蜗居散文

蜗居散文

说是蜗居,蜗居,其实是我的小屋,记得刘禹锡先生讲过的《陋室铭》:“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后面的句子我当是不敢同语,于是我梦想着某一天自己可以有那么一个摆满书件,没有桌椅,没有奢华,仅仅铺上厚厚的地毯,放那样两个枕头就可以舒服的看书画画的小屋。

我静静的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柳树,看着满眼的光从树枝里挤出来,隔壁小学传来孩子的笑声,满满的,满满的,好像这租借的小屋也有一种安宁。于是我时常这样站在窗前,迎着米黄|色*的柳絮,轻轻的将这个世界揽入心海。

童年好像已经变得遥远,而我的小屋,却那样蜗居在我的心海,一点儿也不曾离开。那时候,母亲怀上了弟弟,必须让我到小屋里居住,小屋,黑黑的小屋,那是父母刚结婚时的小厨房,农村人家在正屋的后面贴着墙根斜着搭建的小房间,够放厨具和生活用品就行,总也就几个平方。农村几乎都是烧柴火做饭的,整个石膏敷的泥墙被熏得黑黑的。父母在桃屋的那头从新盖了一间厨房,把接在他们房间后的小屋留给了我,虽然白天也得开灯才亮堂,但终究离父母最近,夜晚还不算很害怕。那时的我喜欢画画,很彩色*很彩色*的画,其实也不知道鲜花和光为什么会是那样的,但却真的绚烂得不像样子;许多的画都被我放在床头上。父亲老担心我晚上睡觉会被画给吓着,总也就不再给我买彩色*蜡笔,而唯一的颜色*就是黑和白,后来我将父亲做木工画线的红色*大铅笔偷来用,就那样为小屋画着颜色*。小屋和父母房间里的小木楼是相通的,那条木头梯子就斜靠在小屋的墙上,我总喜欢吊在梯子上,或是睡觉。或是趴着看书写作业,似乎自己就是传说中白眉大侠一样飞檐走壁的人物。那时候我最爱生病,是的,不但身体爱,心里也挺爱的。因为生病了,就有表姐妹们来小屋陪我,我那老式的双人床上便围上一圈子小孩,唧唧咋咋的,三姐会将我不多的头发梳上很多花样,二哥会给我将班级的故事,还会背我在屋里玩跳盾,那样的热闹,倒好像不是生病的。除开父母放的杂物,挂在墙上的灯泡和那条木梯以外,小屋里面最大的'该是我的床了,父亲坚持把老式的双人床给我用,一半也就给我放上了书,很多很多的书,有远古到隋唐的故事的书,即使看不懂,但我确信那是我童年乃至人生中宝贝的财富。其实也因为那样,我喜欢上看书,甚至能将父亲的木工书也看得津津有味。

后来,老屋出现危机了,母亲给外出的父亲发电报,回家修房。于是,老屋被拆掉了,独独的留下了小屋部分,我和四岁的弟弟到隔壁二妈家住,父母住进了我的小屋,唯一放在那里的是我整整一箱子书籍,父亲将他放在了雨水触及不到的地方。小屋成了父母守护建材的堡垒,小屋也开始在我的视线里退居二线。房子盖好后,我有了新房间,很大很明亮的一间,和弟弟住在一起,也是家人吃饭的地方,放着大大的桌子,就这样再也不能称之为我的小屋了。而我的小屋蜗居到了新房的身后,静静的蜗居着,为家人保护着做饭的柴草。后来家里养了一只大狗,大狗开始自然地住了进去,白天还有一些老母鸡也会去生蛋孵雏。

而后,我开始努力将新屋子盖上老屋的记忆了,父亲送了我一个简单的书架,也给我做了一张更大更大的床,该是比90年代放席梦思的还大号些的床,床的里面挨着墙壁的地方又被我放上了书籍,把大桌子也搬到床边,桌子上也被摆满了书本,那样的感觉就像回到小屋,只有桌子,书架和床构成的小屋。就那样养成了坏坏的习惯,躺在床上看书,《三国》《水浒》《林家铺子》…躲在被窝里,蜗居在自己的小屋,那怕升学考试都不怕被父亲没收书本,因为那里总也就是有着一些灵魂陪伴着幼年的我一路行走。我依旧那样喜欢画画,把画的画儿贴在墙上,冰冰的水泥墙上到处都是,更甚者把明信片也贴上,另一面墙上则是弟弟的奖状,鲜亮鲜亮的,整的大大的房间就就变成了很多个快乐的小屋部落。

再后来,我不经常在家里居住了,房间开始变成了弟弟的,我住进了学校的宿舍,很多很多人一起。而当我的母亲也外出打工后,小屋变得更加遥远了。弟弟也住进了学校,屋子开始荒凉起来,留在那里的只有幼时的痕迹。每次回家都死命的打扫一番,却总是那样匆匆忙忙的又会离去。我也就害怕一个人回到老家,面对那么些尘土,我是不忍心弹去,还是心痛弹不去,早已不得而知。每每放假,我也就辗转到成都,到父母租借的地方居住,和母亲挤在另一间小屋,安慰自己,“有父母的地方才是家。”其实,蜗居在我心海里那个从老到新,再到沧桑的小屋又是我几回惊诧乡思的地方啊。大二那年,那间留存下来的孤独的小屋,终究在陪伴了我二十个岁月后轰的倒下了,那开裂的泥墙早已在哭泣从小厨房到小卧室,再到柴草房的步子再难逻动,再难逻动。现在我该是许久没有回到老家看我的屋子,二妈来电话说大雨把楼顶的瓦片冲开了,雨水从板缝里漏下去,把床上的书和书架上的宝贝一同洗尽了。我想,留下的恐怕只是那墙壁上自己淘气的涂鸦了吧。于是我开始思念,思念那从小就养成的孤单独立,思念一个人抱着一本书躲在被窝里,思念一个人点着蜡烛把父亲做木工的工具偷出来,将白天捡的木块拼接成机器人和小物件,思念蚊帐里手编的风铃和香包,思念的仅仅是那一份蜗居的自然。而后的初中,高中,大学总是不停的换着地方,再不能被称为我的房间的地方。但我却依旧,依旧喜欢将书摆在床上,那是父亲从我幼年时便给我的唯一能让我安静和坚强的什物。

而今,我留在学校继续追逐未完成的梦想,在教室宿舍租了一个小屋,和幼年时的他一般大小,只是光亮一些。就那样我自在的将小屋里简单布置了一下,有一支勿忘我,一支布花,熏满淡淡的茉莉花香,静静的抱着我的洋娃娃,背靠着书籍可以安详的入睡。那样的清晨如果没有外物的打扰,我该是能永远的安睡在柳絮飘落下来的窗下,嗅着花枕,瞅着晨曦的光晕微笑着,微笑着。心儿总也就蜗居在那样的小屋――等待着自己的小屋。

篇5:喜欢下雨的日子散文

喜欢下雨的日子散文

下雨了。

雨,会滴答滴答地落下来。

带着浓浓的怨气落下来。于是,世界都黑了。

这样纯净的雨,不多啊!

喜欢下雨。只有在这一刻,世界,才会是真实的,世界才会显现出他它也懦弱的一面。它,也是会哭的。

喜欢下雨。雨点密密麻麻地汇聚在脚底,帆布鞋上,点点的,是它的吻痕。慢慢地,它会吞噬了牛仔裤的墨蓝。冰冷的,我有这样彻骨的存在。

喜欢下雨。伞下的距离,是最遥远的。伞底的裙边恰到好处地遮挡了那双爱撒谎的眼睛,遮掩了虚伪的目光。于是,多少人会感叹,世界多么美好!

喜欢下雨。爱雨朵儿的`小孩,梦里是虚幻的。雨中的末班公交车,静默着。在这静谧的窗上,泛起一片片白雾。独自一人的车厢里,连人影,都迷茫了。

喜欢下雨。下雨的日子里,我们洗净肮脏的身躯,脱下丑陋的面貌。至少在此时,世界是公平的,雨点儿会拥抱每一个爱做梦的小孩。我们能抱着仅存的那一点幻想,憧憬着天明的未来。

在这样的日子里,因为喜欢,所以才会下雨。

多少可爱的小孩,会抱着手中的娃娃,看着屋檐下的雨帘,渐渐清晰,透白。多少人,会在天晴时,套上宽大的袍子,戴上狰狞的面具,走进匆匆的人流之中,演绎着一幕幕悲剧。

又有多少盲人,会在黑暗所及处,企盼着又一次下雨。

篇6:蜗居的幸福散文

蜗居的幸福散文

现代人,没有房的盼房、有小房子的想大房、有大房子的思量着住别墅,似乎都已经成了顺理成章的趋势了。也是,谁不希望老少几代其乐融融的一起住在一所大房子里啊。可是事与愿违也似乎自古就紧紧跟随着“穷人”。既然是“穷人”,当然就是没钱的人了。用句老话:钱是不是万能的不知道,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尤其是在买房这件事上。没有钱,人人都清楚,除了依靠政府的好政策,依赖政府的帮助,其它,也真的只有望眼欲穿了。

因此,蜗居一词,大多是那些自己住在小房子里的人用来自我阿Q精神的一种“自嘲”而已。可“蜗居”对于生活在相较穷困地方的人来说,那可是个遮风避雨的温馨港湾。比拥有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不行,比那些没有自己房子的人来说,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蜗居”,那就是一种梦想的幸福了!

老四方区的人都知道辖区内有条温州路,从温州路经过,那几座破破烂烂颤颤巍巍的筒子楼也总是让人一览无余。若说筒子楼,老四方有许多,也没什么稀奇。可是温州路的筒子楼却是人民路立交桥下的一景,它的位置连着四方长途汽车站,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都会不经意的有一瞥留给它,人民路立交桥又是主干道,这种不协调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市容、区容。

尤其这片筒子楼自70年代建成至今,住着老少四世同堂、三世同堂的不足为奇。虽说老少在一起几代人彼此有照应、也更亲、更幸福、更乐呵!但房子只有不到20平、30平,其中的辛酸,用一个“挤”字恐怕也是无法形容的。

确切地说,温州路46、47和宁化路48号是只有一条小路连着的5座楼房,因为48号分甲乙丙。那日在48号和47号楼下院里等朋友,和一群老少闲聊,其中一个七十岁左右的陈姓大叔是一个非常健谈、非常热情、非常爽朗、慈祥、和蔼的老人。听他侃侃而谈,虽然一开始是陌生人,但很快他就亲切如邻家大叔了。

原本的这5座筒子楼,每层12户,每座楼有5层,每座楼都有60户居民。那时候,每两层楼一个水表、电表。水电费公摊。不说别的,电费就有一次交过两万多,听听都可怕吧?几十户人,两万多!本来就是些挣钱不多的穷人,每户要摊多少啊?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啊!

可想而知,邻里之间互相埋怨、互相猜疑、互相诋毁是多么正常的事了。

自,区政府对筒子楼进行改造,这里的老少爷们才在政府的帮助下,在自己家里第一次用上了一户一表,以及独立的厕所。虽然每户只加了十几平米,可48号已经达到50多平了,46、47也有30多平了。再说关键问题……

“是解决了大家早上起来排队上厕所的尴尬了。”陈叔很有逻辑条理地刚陷入思考停顿,就听一个三十岁左右哄孩子的爸爸接上。

“也不用再为了谁家不上班、谁家上班,在家用水电多,不在家用水电少的心理不平衡了。”旁边另一个老爷子跟着说。

“节约不节约,都是自己的事,现在一家两个月水电加起来不过一百三左右吧?”

“这一点和过去截然不同了,那时候浪费了水电反正大家公摊,没人打听。”陈叔接着说。

“现在浪费了要自己掏腰包,自然该关电关电、该关水关水,省下的是自己的么。”旁边又有人插话。

“原来厕所总是脏不拉几的、满座楼也总是臭烘烘的,现在你去谁家看看不是干干净净的啊。”陈叔诙谐地说。

“不过,我们这些穷人也想过过富人的瘾,住住大房子。”一个中年男人看着面前自己家的47号楼似自我调侃,呵呵……反而一下子把大家全都逗乐了。

在和陈大叔聊天的过程中,不一会儿功夫就围拢了七八个老老少少,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呈现一派邻里之间的和谐氛围,以及他们那种发自肺腑的笑声,我相信他们感受、体会到了“蜗居”的幸福!

当然,现在蜗居里的幸福是政府给的,这个毋庸置疑,这个也是大家感谢政府造福百姓的原因。可是,大家现在有了自己的'蜗居又眼巴巴的盼着政府有朝一日再给他们另一个天大的恩惠——彻底拆迁。虽然从人民路立交桥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海中再也看不到曾经那些破破烂烂的筒子楼的沧桑了,替而代之的是一幢幢粉刷一新的黄色的和镶嵌崭新的白色塑钢窗的居民楼。可是46、47、48的居民们,又在企盼着政府下一个打造目标就是他们的这些“蜗居”。他们期盼着由政府来把他们的蜗居彻底变成一个高大、漂亮、宽敞的花园式的居民小区,也让他们这些穷人真真正正过过富人的瘾。

篇7:喜欢一个人在家的日子散文

丈夫外出打工,女儿去远方读书。留下我一个人在家,按理说应该感到孤独寂寞,可我却恰恰相反,甚至有点窃喜。有种“翻身农奴得解放”的感觉。

再也不用为一日三餐费尽心思。都在家的时候,总要为三顿饭忙活。众口难调。尽管已尽己所能了,可还会招来他们父女的挑肥拣瘦。让我常常怒目而视。

再也不用闻刺鼻的`烟味。丈夫是一个瘾君子。只要外面没活,他既不去码牌,也不去八卦。一整天呆在家里,守着“三件宝”:烟、书和电脑。一天一盒烟,轻松拿下。那种吞云吐雾的神情,让人觉得此生拥有一烟足矣!可却苦了我这“二手”烟民。为此,我几乎天天和他舌战,硝烟四起,可他依然我行我素,终不改悔。

再也不用为别人洗洗涮涮了。一家人在一起,几天就要洗一大堆衣服。腰酸腿木,手指僵硬,可谁也帮不了多少忙,只能是一个人受累,而且还不能抱怨,不然就会招来一句:“能者多劳,别人洗你也不放心啊。”天理何在?

再也不用为别人操心费神了。“起床了。”“吃饭了。”“同学来电话了。”“作业做完了吗?”“洗脚水凉了。”……烦人不烦人?就这样能不老得快吗?

篇8:喜欢一个人在家的日子散文

屋里的东西,放上十天也不会变样。半个月不扫地也不会生尘。省了时间,省了体力。何乐而不为?

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千方百计想去抓住已经逝去的,却永远不知道珍惜眼前正拥有的。

团聚有团聚的好,独处有独处的妙。

篇9:那些年喜欢你的日子散文

那些年喜欢你的日子散文

人们常说:时间是治疗伤痛最好的良药。内心的痛苦,需要靠我们自己慢慢去化解;内心的心结需要我们自己去解开。那些年不堪回首的往事,就像一片乌云压在我们的心头,它让我们饱受内心的煎熬和折磨。面对刻骨铭心的伤痛,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那些痛苦慢慢走远,只有忘掉痛彻心扉的感情,我们才会在拐角处遇见。

你知道吗?曾几何时,我过,没有回应的等待,真的让我很累、很累。曾几何时,你的若即若离,让我心酸流泪。那些年的日子,让我念念不忘,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你有多深?我只知道这么多年过去的日子里,每一天我都在想着你,直至今日依然还是忘不了你。

那时的我年少轻狂,总是把纯真写在一张幼嫩的笑脸上,黑亮的双眸就是一颗敞开在体外的心。你还记得我们初次相见的情景吗?那年猛哥对我说:渊哥,我介绍我们班的一个美女给你认识吧!希望你能和她好好相处。“好啊,谢谢你喔。”你知道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深深地被你阳光般的笑容给吸引住了;当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白雪公主。

那时的你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戴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脸上总扬溢着天使般的微笑。在他人的眼里,你只是一个任性而又率直的女孩;可殊不知,在我的眼中:你就如同白雪公主那般的善良,你的任性只是你的一种自我保护罢了。于是在一个转弯处,你的.身影便出现在我的脑海深处。

那时的你最喜欢吃的早餐就是腌粉了,于是,那些年的每一个清晨我都会早早起床替你买好早点,然后路过你班级的时候再把它放在你的课桌上。依稀地记得那年6月份的某一天是你的生日,尽管那时的我囊中羞涩,可我依然还是为你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青蛙布娃。

初三的那年,你忙碌的身影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似水年华般的青春让我内心不禁翻涌彭湃,那时的我总是习惯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教室外的栏杆前看着你,你的一颦一笑让我心动不已;那时的你总是喜欢对我发点小脾气,对我任性。

在中考倒计时的那些日子里,我每一天都在想:如果时间能够永远停留在这一刻,那该多好!我愿就这样天天地看着你笑、愿意享受着你对我任性。

时间总是在我们笔尖滑动的时候消消地溜走了,我知道:我的奢求到头来终极会变成过眼云烟。尽管如此,我还是拼命地钻进时间的夹缝中去寻找那一点点的安慰,也许,这就是那时傻傻的我吧!

那些年的日子里,我一直都想对你说:冰,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吗?也许是因为我胆怯了,也许是因为我害怕表白会失败,所以直至毕业前的最后一天,都没有和你直说。

那些年的日子里,每一个夜晚的11点11分,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发和你一起分享今天的;然后都和说声:冰,晚安,明天不见不散。

多年后才发现自己依然忘不掉你,这才渐渐地懂得:有些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在某个灯下的夜晚,蓦然地想起天真率直的你,总会静静地微笑着。时间让我忘却了很多人和事,而曾经的那个你,却始终让我念念不忘,永不消逝。

在那些年喜欢你的日子里,我也曾哭泣过,也曾有过那些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痛苦。曾经的我在面前流下了我的泪水,可是却最终连可耻的幸福都无法触摸。那段曾经无法忘记伤痛的日子,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不在爱情面前流泪。这些年的日子以来,我好想好想告诉你:假如时间可以重来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地抓紧你的手;我会让你知道,我喜欢你。

也许错过了一时,就真的是错过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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