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乔”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乡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乡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 目录
篇1: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乡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干部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夜校宣讲、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了30余次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宣讲、线索摸排等工作,将专项斗争的目的和要求层层传达、层层落实,家喻户晓,形成了联扫联除、严防严控、全员参与的有利态势。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村组干部、各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持续常态有效的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乡严格执行“三必讲”要求,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要求,让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幸福,群众更有安全感。“逢会必讲”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做到心中有数:“遇事必讲”针对性查找问题捋清思路,斩除黑恶根源;“入户必讲”联防联动,全民动员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公路沿线、各村显眼位置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公告等15处,设立举报信箱6处,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表明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信心和决心。
摸底排查,突出管理。乡联合派出所等对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行明察暗访,掌握线索情报,主动出击,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截至目前我乡辖区内暂无涉黑、涉恶事件和人员。
篇2: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乡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
县各乡镇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全县各乡镇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xxx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开展专项部署工作,村两委设立专班,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组织到位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
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联户组长大会,张贴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调动全乡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同时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宣讲,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明确斗争的艰巨和长期性,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信息收集管理,完善相应措施。
我局与派出所密切配合,全县范围内开展黑恶势力摸排工作,确保全县社会环境有序稳定。进一步鼓励全县群众举报乡镇村恶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现象,并对提供信息者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执行严格保密制度。任何黑恶势力或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按照上级要求,一律严惩不贷。
篇3: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了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祛邪、无邪正风”为原则,结合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农民夜校等进行宣传,大造“扫黑除恶、建设平安犍为”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
加强宣传,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在各显眼位置张贴公告10余处,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利用移动云MAS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余条。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结合实际,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四、强化措施,推动打击工作整体升位
我们将对全乡近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整合相关线索,落实责任,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彻底防范或打击一方“乡霸”、“村霸”和“菌霸”等,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初见成效,但仍存在差距,今后的工作中需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一股劲头,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推进专项行动。争取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篇4:乡长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5月17日,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县5月16日会议精神,部署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乡机关全体干部、全乡4个村两委成员、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乡党委副书记同志传达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扎实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指导,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集中打击整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三要全党动员、全民发动,集中精力,强化责任,党委主抓,做到上下协调,形成合力,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当前,我乡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综治办、纪委、党政办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组建了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专班人员实行集中办公,确保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书写张贴“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8条,悬挂大型宣传标语7幅,出墙报宣传栏6期,召开各级各类会议3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打击重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打击对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
篇5: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6: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篇7: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8:扫黑除恶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上海的“回头看”再一次凸显了党组织对于扫黑除恶的用心和决心,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短暂而急促,而是立足于现在,放眼于未来,通过现阶段的严打严抓,与不法分子的斗智斗勇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管职能,善查能抓,打破黑恶势力的侥幸亦或是自信。
在近几年的扫黑除恶中,我市成效显著,在“打伞”,“打财”中取得了新突破,但仍不可掉以轻心,为防止已整治的区域中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基层干部是关键,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之更透明化,选出秉公执法,敢于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生力军,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多为基层干部“输血”,“充电”,时刻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移动堡垒与宣传家,带动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举报平台,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用无处遁形和高执法力度来击溃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相比于现实中的黑恶势力,网络上的黑恶势力也不容小视,网络高利贷产生的悲剧比比皆是,现今虚拟世界权力边界的模糊,导致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心无力,针对此类情况,应当完善网络法律体系,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使监管职能,依法打击不规范平台,倒逼p2p平台走向正规化,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贷款手续,流程,努力实现放款额度与自身经济实力挂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杜绝“赌博”、“攀比”等不良现象的产生,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武器和群众全面素质的提升来击溃网络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在扫黑除恶中,不仅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和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渐完善原有的体系,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褪去黑恶势力的遮阳伞,用全社会的同仇共气不断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扫黑除恶在扫去了一把把“保护伞”,一位位“村霸”的同时,更是用坚决让一些潜在的黑恶化边缘人群悬崖勒马,从而防范于未来,意义非凡。
篇9: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是指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自这个字眼的诞生起就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也拉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扫黑除恶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扫黑除恶重点是打击“保护伞”,关键是要做好基层“拍蝇”。“ 保护伞”就是一些腐朽堕落的党员干部,他们徘徊在黑恶势力中间,从中捞取巨额利益,甚至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有情况就通风报信,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它们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往往从最基层的腐败开始,逐步加深,这就是习总书记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深意,因此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提高纪检监察层级,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要把握一个“度”字,充分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明确政策界限,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有理有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能矫枉过正,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不能有超越法律界限的案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强联合办公力度,完善法律条目,事事巨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就是要充分运用好“扫帚”和“簸箕”,各个部门联合行动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扫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簸箕”,最终形成强大合力,将黑恶势力扫到垃圾桶中,让其永不见天日,最终让人民群众能够开开心心工作,安安稳稳生活,使人民群众永远安居乐业。
篇10:浅谈扫黑除恶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类违法犯罪就此偃旗息鼓。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扫黑除恶,不仅是要抓捕黑恶势力、扫除腐败分子,也是要弥补基层治理体系所存在的漏洞,构建有效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对基层干部的权力形成强力制约,不让任何一只“苍蝇”漏网。在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健全多重监督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基层干部的权力运作进行有效规制,不给贪腐留下生存空间,从基层根基开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11:浅谈扫黑除恶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抗黑暗势力就该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思想意识,勇于担当。要不忘初心,牢记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检查党的领导,形成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检查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暗势力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
篇12:浅谈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9类重点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地区各部门要一直于黑恶势力做斗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篇13:浅谈扫黑除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这就要求我们尽锐出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提供安全稳定的预期。
狭路相逢勇者胜。小说《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曾说过,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不管对手如何强大,即使是碰上了天下第一剑客,明知是死,也要毅然亮出宝剑。最后就算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面对当前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抛弃以往面对黑恶势力时退缩畏惧的心态,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明确自身责任,敢于亮剑,又要讲究策略,不盲目打草惊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根据自己平时了解的情况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等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行动。
我们要打击基层的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像村干部这样游离于公务员体系的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杜绝只顾“一阵风”,常态化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不可能依靠一次专项斗争就取得一劳永逸的胜利,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扫黑除恶要坚持依法严惩,更加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彻底挖掉这个危害人民群众和社会安全的“毒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斩断其盘根错节的黑色利益链,还社会环境一片净土,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篇14: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全方位、多部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个部门所能担当。所以要以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组织人事、新闻宣传、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多方联动,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
完善法律。扫黑除恶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涉及法律认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这就要求从立法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以前法律界定不清楚的边缘性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一方面加强基层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广泛发动宣传,烘托扫黑除恶工作的氛围。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利用报刊、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社交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完善和落实奖惩措施。扫黑除恶是全社会的工作,人民群众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力量。公布专用举报电话、网站,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对提供线索帮助破案的人员给予奖励,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工作滞后,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玉屏侗族县农业农村局: 史浪
篇15: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社会空气、匡扶正义、为民除害、最终实现社会这一大环境更加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一种政政策方针。扫黑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它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的有效途径。黑恶势力的存在就是一面镜子,通过它能照出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正不正,能力强不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凸显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的作用以及刷新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巩固党的根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
★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 扫黑除恶事迹材料
★ 扫黑除恶的口号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乡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汇报(精选1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