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9 13:38:40 作者:Aswayer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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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卫生活。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

第三条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流感。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意识。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

第六条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规定。

第八条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卫生。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执行。

篇2: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政提出的创建和谐,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展理念,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将创卫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并与学校的质量管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作紧密结合。

二、按要求成立校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按创卫标准,制定本校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各阶段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创卫作

四、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创卫工作的宣传与动员,使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85%。

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办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

七、严格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七个方面的创卫工作。

(1)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杀灭与孳生地治理相结合方法,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家标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食堂食生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

(4)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爱卫、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篇3: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工作以巩固全国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环境,消除“四害”,清理乱张贴,加强环保工作,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为进一步开展我校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卫生管理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爱卫办,爱卫办其他成员由各年级、科室分管领导组成。爱卫办专职负责学校内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二、卫生室保洁、保护环境。路面保洁要求做到“五定”(即定员、定岗、定责任、定经费、定奖惩)、“三包”包病区、包经费、包卫生质量。清扫保洁率达98%以上。

三、门前三包、垃圾袋装。卫生室和重要科室的签订率、落实率均要达到100%。

四、学校面貌,整洁美化。重要区域的“四乱”(乱晾晒衣物、乱倒垃圾废物、乱扔果皮纸屑、乱张贴)行为。

五、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爱卫办要根据全国爱卫委会关于消灭四害的标准要求,制订除“四害”规划,督促检查年度目标的落实,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做好除“四害”消毒药械的管理,密切配合市、局、区有关部门的布置,做好消灭“四害”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周末卫生日活动,组织教职员工坚持周末卫生劳动,提高全民的健康意识,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八要”“八不”行为规范。

七、搞好绿地,美化环境,要组织和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开展绿地活动,充分利用周边空地栽种花草、树木、扩大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八、坚持奖惩,总结发展。开展“学校长效管理”工作,一定要讲求实效.要奖惩分明。对于在工作中做到贡献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年级、科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篇4: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完成市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教育和引导全体员工遵守国家关于公共卫生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台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和共建工作,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卫生设施。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开展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和女职工保健宣传教育活动。

4、有计划地增添和改善卫生设施,保证公共厕所、垃圾箱、道路、下水道、窨井等各项基础卫生设施的建造和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实行卫生划区包干责任制,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要保证责任区内环境整洁,绿化完好,车辆停放整齐。

6、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做到门前无乱堆放、无占道经营,环境整洁,绿化完好。

7、实行周末卫生劳动日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评出优胜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全年保持卫生先进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将由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8、实行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单位将员工履行卫生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考核指标,凡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职工,评为爱国卫生先进个人或卫生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或奖励。不认真执行单位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和卫生责任区保洁不达标的员工,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篇5: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1. 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院爱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科室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科室管理工作内容,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督促。

2. 医院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平时清洁实行卫生、绿化包干责任区管理,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公共区域由总务科保洁员天天打扫。宿舍住宅区(除公共部分承包或专人负责外)楼梯、走道由住户负责清洁打扫。逢节假日开展全院性突击卫生活动,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

3. 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卫生保洁制度,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提倡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乱丢果皮、纸屑和杂物,保持清洁。禁止在医疗区域和公共场所吸烟,积极创建无烟医院。

4. 严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凡来院施工的建筑队应服从医院管理,总务科负责管理与监督。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医院环境的整洁。

5. 医院垃圾、污物按规定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要用塑料袋严密包装,送焚烧炉焚烧 。严禁随意乱倒垃圾,违者重罚。

6.厕所和盥洗间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冲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 每逢春、秋季节,根据市爱卫会要求进行除“四害”工作。

8. 食堂要认真搞好食堂卫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9.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0. 后勤部门负责人、病区护士长每日检查卫生清洁工作一次,院爱卫小组每月组织检查评比一次,并将各科室内外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公示并纳入全院质控考评。

篇6: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禁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二)、加强对保结员队伍的管理,坚持每半月一次卫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卫生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三)、坚持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每十天洗刷一次,楼道每周打扫二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四)、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每月举办一次键教讲座(咨询),每月出一期黑板报,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六)、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七)、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发现绿地残缺,及时补种,力争做到无黄土朝天。

(八)、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小区内的屋顶水箱每年清洗一次,保证居民的二次供水质量。

(九)、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篇7: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篇8: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解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等活动,认真清理好室内外卫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开展消灭蚊、蝇、鼠、蟑螂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爱国卫生工作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打下基础。

七、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爱国卫生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差的批评,奖优罚劣,兑现奖惩。

篇9: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熟悉掌握爱国卫生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二、树立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习惯。

三、遵照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四、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五、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各科室坚持每天上班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始终保持辖区内卫生洁净。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实行公开表扬和批评激励机制,由机关卫生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每季通报一次,确保机关清洁卫生。

六、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主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病毒消杀工作,努力倡导禁烟劝烟风尚。

七、各科室平时卫生状况由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凡卫生责任区全年受到2次通报批评的`,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资格。

篇10: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是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联系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生活质量,使居民有一个安详、愉快、整洁、优美的环境。随着市民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3、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委制订的标准内。

4、搞好绿化,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5、控制和及时处理小区内乱挂和通道阻塞等“六乱”现象,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6、强化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管理,提高垃圾袋装力度,杜绝散装和零星垃圾倒入。

7、坚持辖区单位共同配合学习,互相督促,进行每月一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卫生工作。

8、对小区内环境整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为早日改变环境,打下扎实的基础。

9、加强小区垃圾亭管理,经常保持整洁,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消毒。

篇11: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爱国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健康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临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众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环境质量,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遵循“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坚持标准、协调推进,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主要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市爱卫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爱国卫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市爱卫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及卫生家庭创建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与健康素养水平;

(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防制活动;

(七)指导、检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

第九条各县(区)应当成立爱卫会,下设爱卫办,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机关部门、各类企业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建立爱国卫生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十条各级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应当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全民动手日、爱国卫生月、卫生责任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等制度。市爱卫会通过监督检查和评比活动,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市、县(区)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承担爱国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实施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落实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建成区卫生水平。

第十五条各县(区)应结合村镇规划建设,以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搞好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及省、市级卫生乡村创建。

第十六条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推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积极参与驻地街道及社区卫生整治等活动,协同提升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指导。

第十八条县(区)及以下爱卫办应当制订卫生创建计划,组织卫生单位、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家庭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制品厂、制药厂、屠宰场等产生的所有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驻临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卫生标准,健全卫生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倡导家庭和睦、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注重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一)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二)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并定期保洁维护;

(三)垃圾收集实行分类袋化管理,日产日清;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楼道整洁,门窗无破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公共场所、单位食堂防鼠、防蝇、防蟑、防蚊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六)厕所清洁卫生,防蚊蝇设施完善,无蝇无蛆,无积粪,无尿碱,排污管道通畅,基本无异臭味;

(七)单位环境达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有序化要求;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九)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落实责任区包保责任。

(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明礼诚信,讲究个人卫生,推广“三减三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城中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一)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二)合理、规范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

(三)垃圾实施分类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管理,定点收集、统一运输、日产日清;

(四)公共厕所数量达标,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五)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无明沟排污现象;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社会秩序整治,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

(七)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八)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九)公共场地不得放养犬类和其它家禽;

(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服从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卫生管理指导,接受督促检查,遵守村规民约,按照管理规定,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河道内乱倒粪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种植农作物;

(二)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废弃物、污水、粪便或者焚烧垃圾、废弃物等;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城区内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家禽。

(四)携带犬、猫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或进入依法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

(五)玷污、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及其他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病媒生物防制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疾控中心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人员,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的监测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市、县(区)爱卫会应当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推行PCO公司专业化防制,开展孳生地调查和治理,消除其孳生环境条件,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四)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加强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建设,提高合格率和利用率;

(五)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前,应当按相关规定开展灭防活动;

(六)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对灭杀病媒生物药品、器械进行依法管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

第二十五条完善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提倡全民戒烟,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禁烟、控烟的有关规定,落实控烟措施,开展群众性控烟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停放,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八条应当加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早夜市、建筑物立面、河道沟渠、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集贸市场、停车场、窗口单位及其他影响城乡卫生质量的部位和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管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爱卫会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条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工作下滑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已不符合爱国卫生荣誉称号条件的,由市爱卫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或报上级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对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爱卫会通报批评。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由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爱国卫生监督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阻碍、拒绝爱国卫生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9日。

篇12: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时常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各处、室、委、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开展的工作质量。

2、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3、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公安、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6、建立集会、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随意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班、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否则不能进行。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8、安全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在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安全工作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者中,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视其情节追究经济责任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9、建立事故通报、上报制度。凡在师生中产生有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学校及时调查,明确责任,内部通报处理。凡因渎职,官僚主义,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决不迁就、袒护当事人,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篇13: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策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精神,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围绕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以环境育人理念营造洁美的校园环境,推进全民健康工程。

二、工作重点:

1、强化日常卫生责任管理;

2、开展卫生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预防;

3、定期进行除害工作,消除四害隐患;

4、落实专项整治,开展同创共建活动;

5、加强校园绿化管护,美化校园育人环境;

6、抓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7、加强化学品废弃物的有效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视厕所卫生保洁,方便师生员工盥洗

三、具体要求:环境卫生:

教室内外卫生

1、教室及相应走廊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无杂物。

2、教室及走廊墙壁上、窗台上无球印、鞋印、无积尘。

3、门窗保持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课桌椅排放整齐,学生外出上课或活动,椅子要塞至课桌下方,课桌上无东西,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

5、讲台上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

6、黑板及时擦干净,粉笔槽内无积尘,卡片、小黑板等摆放整齐统一放在黑板下的北侧。

7、清洁工具排放在教室指定角落,排放整齐,保持干净

8、各班教室内及走廊墙上宣传字画表面无明显积尘,阳台栏杆及内侧表面无鞋印、球印、无积尘。

公共区卫生

1、管理区内有甬道和操场的班级应全天整洁干净,无纸屑果壳及其他废弃物(雨天不例外)。

2、管理区内有花坛、草坪的班级,应保证花坛内无杂物,基本无杂草。

3、管理区内有走廊、楼梯等的班级,标准同教室要求。走廊包括墙面及宣传字画、阳台栏杆。楼梯包括台阶、扶手及楼梯墙面。

4、管理区内有宣传栏、橱窗必须每星期擦拭一遍,应保证其干净无灰尘。

(三)寝室卫生

1、寝室地面干净,室内无杂物堆放,无异味,无损坏公物现象。

2、床面平整,被褥等其它床上物品叠放整齐统一且符合要求。

3、桌凳清洁,桌面、桌内、床下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且符合要求。

4、窗台清洁,无杂物堆放;窗户玻璃干净。

5、洗漱用品、暖瓶摆放整齐美观且标准一致。

6、门及门上玻璃干净,无尘土、灰网等。

7、灯具干净明亮,无尘土、灰网等。

8、墙壁干净、无灰网,衣、帽等物品挂放整齐、美观。

9、寝室有统一的床头牌、门牌号(含班级名、寝室号、寝室成员名单)。

10、室内装饰整体布局整齐、美观,且健康、文明、符合要求。

办公室以及各专用教室内外卫生: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墙壁、阳台、天花板、日光灯管、电脑台、饮水机、标语牌等无积尘、无脚印、无网。

3、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办公室内桌椅整齐,离开办公室时,办公桌上教师用品和学生的作业本摆放整齐。

5、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

6、卫生工具摆放有序,垃圾袋装化,并天天清理

学生个人卫生:

1、坐立读写姿势要正确。

2、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动作准确到位。

3、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换衣。

4、带好清洁的水杯和手帕(或面巾纸),注意饮水卫生。

四、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教学卫生监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检查教室采光、黑板反光情况,调查学生睡眠时间是否充足,保证学生休息时间和室内空气新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室卫生监督:教室开窗通风,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第一排课桌距离黑板不少于两米,桌椅高度适中,门窗墙壁无积尘,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学生读写姿势正确。

寝室卫生监督:寝室开窗通风,地面清洁,床上干净,被子叠放规范,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臭味。每日清扫三次。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食堂:每年工作人员按时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组织学习食品卫生法,墙上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

饮用水:全部饮用白开水,严格做到不喝生水,尽力减少污染机会,教育学生以及教师定期清洗饮水用具,保证用水清洁,防止病从口入。

作好环境卫生监督:

室内:建立卫生检查管理制度,坚持做到一日三扫三查,并开展登记评比工作,达到地面清洁,桌椅整齐,门窗四壁无积尘,物品摆放合理。

室外:划分班级清洁卫生包干区,做到地面墙壁清洁,无乱涂乱画现象,坚持一日三扫三查,严格管理,保证校园清洁美丽。

厕所:每周酸洗一次,冲水到位,保证无味。

作好资料建设工作:完善规范,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手段,对全校师生进行普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采用讲座、健教课程教学、咨询、展览等形式,分阶段、分季节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策划方案

篇14: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村要成立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落实经费;人员调整时,要及时调整管理组织。

2、爱国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会议主题明确,内容详细,每年至少6次。

3、爱国卫生工作每年要有计划、有总结,内容要详细、全面,主要包括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要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写好总结。

二、除四害:

1、治理孳生地。各种水体是蚊类的孳生地,各类生活垃圾等是蝇类的孳生地,要定期开展翻缸倒罐、填坑平洼清除积水和清除垃圾、清洗垃圾容器等工作,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

2、完善防鼠防蝇设施。主要是指辖区内特殊行业(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室内和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如食堂)室内。

(1)封闭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所有孔洞和下水道。

(2)建筑的通风孔、排水孔安网眼,规格1.3厘米×1.3厘米防鼠网。

(3)房门下沿与地面的缝隙不得大于0.6厘米。

(4)饭厅、仓库、食品储藏室门下部60厘米处加钉镀锌铁皮(或不锈钢)。

(5)厨房、餐厅配备灭蝇灯,安装纱窗、纱门,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风帘。

3、化学防治。除四害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消杀或自行消杀,自行消杀的.行政村除四害药物向街道(镇)爱卫办购买。一般情况下,每年全县性要组织大规模的除四害行动,如3月组织越冬蚊蝇消杀,3-4月、9-10月组织春、秋季灭鼠,5-6月灭蟑。 4-11月灭蚊蝇、灭蟑工作各单位常规进行。

4、封堵鼠洞,清除鼠道、鼠咬痕、鼠粪和蟑迹。

5、外环境、特殊行业室内、单位重点部位室内、居民一楼、地下室、车棚以及有鼠活动的场所,放置毒鼠屋,定期检查,长期保留毒饵(室内15平方米2只或20米1只)。

三、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向县疾控中心征订。

2、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并利用宣传阵地定期张贴卫生资料。黑板报、阅报栏每月更换1次资料,宣传窗每季至少更换1次内容;也可通过电子屏幕、局域网、社区报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有条件的村亦可利用网络定期组织学习卫生知识。

3、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可组织义诊、咨询、卫生知识讲座、卫生知识测试,亦可组织各种健身娱乐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活动。每年要对重点人群(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公共场所如会议室等要张贴禁烟标志。每年组织1次基本卫生知识测试。

四、环境卫生

1、根据各村实际,制订卫生工作有关制度和要求,如卫生包干制度、检查评比奖惩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等。

2、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明确卫生包干区和责任人,定期检查考评,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3、结合节庆等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解决卫生难点问题。

4、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五、资料的收集归档:

1、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如四害孳生地治理、除四害、健康教育等要有记录有照片,全年爱国卫生活动记录6次(包括健康促进活动)。

2、除四害工作要有记录,包括药物名称、使用部门、消杀时间和药物浓度等,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消杀的单位要有消杀协议、建立签名制度,并定期检查消杀效果。

3、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要记录,并有照片资料。

4、卫生知识讲座要有通知、有签到、有讲稿和照片。

5、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6、记录册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表格不够可复制增加。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15: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

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

”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

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功能室和各班级任课教师向领导

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

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

,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情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

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村居安全员保持密切联系,争

取村居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

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

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

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

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

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

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

可靠。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报告

关于学校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

学校管理制度

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书

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品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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