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30 03:38:31 作者:fajsgn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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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

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篇2:秋冬季治安防范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_大、__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创优发展环境,为昌吉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年,我院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与综治委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尤其中层领导责任制,要在我院“双百分”考核中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列入主要考核项目,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层次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机构,今年,我院将进一步调解和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成立新一轮安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严厉惩处~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惩处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__、贩毒以及重大盗窃等犯罪。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反贪推动反~斗争深入进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按照惩办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要积极配合打击犯罪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预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大力加强同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民商、行政审判工作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审判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要认真贯彻中央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依法及时审理再就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事业改制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处理改制企业职工安置中出现的纠纷,保障国家再就业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下岗再就业人员的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要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加大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作用,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坚持调解为主,多调少判,提高调解结案率,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对抗性。同时要加强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最大限度的使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严惩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讼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安全团结。

四、积极开展新一轮安全创建活动

基层安全创建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得以落实的有效载体。根据路南党委工委新一轮安全创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总结我院过去创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安全小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小区内干部、家属及子女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基础防范的“硬件”和小区居民防范意识“软件”相结合,使我院住宅小区真正安全。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一是我院要充分利用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坚持以案说法,强化说理教育,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利用我院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制;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工作,对我院法官担任法制讲课的教师,要做到深入学校课堂,使学生们受到面对面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

三是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在加强对外法制宣传的同时,也要教育本单位的干警、子女和家属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观念的增强。

秋冬季治安防范工作计划4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新情况,为机关创造稳定、团结、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各部门加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工作,查苗头、抓隐患、促整改,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与监督工作。

(三)、各部门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有效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各项活动有记录。

(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及时参加事务局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

四、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紧紧围绕“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各种资料的管理和建档工作,健全各类台账,各种工作、活动、会议记录要齐全。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重罚,推进安全生产。

五、安全保卫科要加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一)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与各部门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保卫网络,做到制度、人员、责任三落实;

(三)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卫要求,协助工行做好大厦副楼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政府办公楼的消防控制预案进一步修订。

(四)对机关所辖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登记建挡,维修保养,保证完好率达到100%,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五)组织1-2次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培训、演练;

(六)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机关一、二级要害部门门卫更换保安人员的工作;

(七)每月对全机关各部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保卫检查。

篇3:秋冬季治安防范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各领域、各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大精神。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__大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以开展“争创平安建设模范基层单位(村居)、争做优秀基层综治办主任”活动为载体,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促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单位的落实。

3、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紧紧抓住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解决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机制、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集中抓好治安后进村集中整治、丰富和发展农村平安创建内容等重点,推动农村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4、深入开展平安行业建设。重点抓好烟草、电力、油区、卫生、学校、交通、建设等重点行业的平安建设,认真总结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不断把平安行业建设引向深入。

5、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建设。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机关,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指导与协调并行,切实抓好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企业。

6、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建设。以开展“星级平安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属地管理为依托,理顺各类小区的管理权限和责任部门,牵头抓好小区平安建设,推动社区创安工作不断升级。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打击、防控措施,确保我县不出现影响稳定的任何问题。

2、加强“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准确地分析评估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紧抓“扫黑除恶”不放松,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街头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类“痞霸”。加大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和整顿经济秩序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经济诈骗、传销等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4、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对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实行集中施治。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铁路沿线、油区、烟草、“三电”、建筑市场、学校、医院及企业周边、“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边界地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三、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预防机制、预警预测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组织,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本文来源:文秘范文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多元联动工作格局。

2、注重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切实增强调解实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早介入、控制和解决。

3、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领域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4、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县、乡两级和基层单位创“三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异常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深化“五长”联合接访制度,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

5、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三个慎用”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从源头

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

1、建立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做到管理到位、防范严密。

2、切实加强城区治安防范工作。强力推进路面、社区、重点要害部位、单位内部“四大防控体系”建设。抓好居民区技防设施配套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并积极

创新机制,整合社区民警、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三方面的力量,共同维护社区平安;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巡逻守护力量和技防设施建设,确保绝对安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人防落实、物防配套和技防达标,增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

3、毫不放松地抓好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注重调动和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把防范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维护农村治安安定。把人防作为防范之本,加大巡逻守护力度,做到“防范到户,责任到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治安保险工作。

4、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健全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聘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犯罪活动,坚持查处“黑网吧”等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积极开展争创“青少年零犯罪村居(社区)”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加强和改进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安置组织,形成帮教安置工作网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6、加大消防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等案件。

五、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1、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居综合管理机构建设。组建县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乡镇(社区、办事处)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所,建立社区(村居)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站,健全协管员队伍。健全配套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把出租房屋、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行政区划,以乡镇(社区)、村居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流动人口居住、留身的场所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普查登记,准确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对采集的信息认真分析研究,从中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状况,发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在维护治安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3、推进综合管理工作人本化。依法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外来人员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制定有关服务流动人口的政策措施,确保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4、加强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调研,对一段时期内的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及时作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参谋助手。

六、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乡镇(办事处、社区)综治办建设,配备好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改善基层综治办办公条件,办公设施要适应现代化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村居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规定》,调整配备好村级综治办主任,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将综治各项措施在农村落实到位。

3、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增强群防群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在继续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的同时,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企业化”管理的新路子。

4、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模式。适时召开全县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垦利镇大河村等村的试点工作经验,将村级事务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5、加强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县乡综治办都要举办综治干部培训班,把乡镇、村居综治干部普遍培训一遍,并形成制度,提高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七、大力加强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

1、深入开展综治暨平安垦利建设信息调研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

2、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走进基层、走进平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媒体、广告牌、宣传车、标语口号、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平安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积极推进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创新,立足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特色,研究确定1-2个综治“亮点”工作,努力培植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经验,带动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整体上水平。

4、组织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开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并做好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活动的稿件征集和推荐工作,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努力形成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风气。

6、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六进”活动及选配法律顾问和培养法律明白人“两个一”工程的实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六进”活动的开展及村级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工作人员。

篇4: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篇5:企业工厂治安防范工作汇报

企业工厂治安防范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

我站根据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于年初确立了治安防范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一个中心,抓好四项工作”。即:坚持以厂综治委文件(通知)为中心,重点抓好健全组织,搞好教育,加强防范“帮教转化”等四项工作,为全站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较好作用。

一、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新年伊始,我站专门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形成了治安防范工作必须从健全组织机构入手,夯实防范基础的共识。健全加强了站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与此同时,各车间治安防范工作小组也先后成立,全站形成了两级严密的组织管理网络机构,并加强了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普法帮教小组等机构的力量,细划了工作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站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治安防范各环节情况,结合各车间情况反映,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安排好下月工作,做到超前预防。站里与各车间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使治安防范“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指标细化”,每位责任人肩上有压力,身上有动力,使工作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二、搞好职工教育,维护队伍稳定

内部治安防范,守法教育先行。是我站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进入今年以来的十个月时间,机修站党总支在所属各支部广泛开展以厂纪委编发的《法纪宣传》、《纪检与监察》、《党纪政纪法规选编》、《治安处罚条例》、局〈厂〉领导有关《讲话》、《形势任务教育》、厂党委办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通知》等资料为学习教材,进行灵活多样的形势任务教育、法纪知识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注重结合不同时期国家、社会、分公司、我厂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职工的守法意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保了全站党员、干部、工人“三支队伍”稳定团结。

三、加强防范、杜绝治安案件

为了切实掌握职工思想情况,站里本着“把握思想,有的放矢,加强教育,确保稳定”的原则,治安防范组成员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机关各组,与干部、工人各工种、各年龄段的职工进行交流、座谈、家访,掌握职工的真实想法,把握职工思想脉搏。通过分析研究和总结,针对今年以来一些职工思想存在的“对我厂前景信心不足,担心产量下调会影响收入”、“非典时期心理恐慌”、“对工资管理制度改革理解不够深刻透彻”等思想状况,一是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全厂面临的困难和有利条件;明确今年生产经营任务;明确全厂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本站的形势与工作目标。并结合我站工作性质,强化职工“优质高效地完成保前任务责任重大”的意识。大力宣传我厂的有利形势,充分树立职工必胜的信心。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家属广泛宣传法制知识宣传各项预防措施和政府令,出了一期法制知识的专栏简报,一幅横幅、宣传画等,使法制知识妇孺皆知,家喻户晓,教育他们全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三是深入解释工资制度改革精神,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将宣传教育材料印发到每个车间,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对改革存在的疑惑和不理解的地方,共收到有关问题、建议26条,针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对部分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打印成文字材料下发到车间以公示的形式进行宣传。使工资管理制度改革为全站职工理解和接受。四是在假期和重大喜庆、敏感日时期,加强对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排查监护工作,超前认真疏导教育,及时理顺了职工思想情绪,保持了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职工对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提高了,人人重视治安防范,个个不做违犯治安管理的事,只是内部防范的主观条件,而有些内部治安案件的行为人并非内部人。为了从客观上减少治安案件〈行为〉。我站采取了一系列治安防范措施。如:双休日、节假日、党和国家喜庆日都加强对门卫人员工作的管理,增加早晨、午休、晚间三个时间段的巡逻次数;对紧靠村庄、公路的可能发生问题的偏避“角落”和围墙派人死盯硬守;为管钱的财务组安装防盗门,给管物的综合库房加固铁制大门等。由于采取的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有效地预防了案件发生,我站从未出现一起大、小违反治安管理事件,受到厂综治办有关领导和同志的好评。主管领导被评为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四、帮教转化、警钟长鸣

我站经数年教育,培养造就了一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的队伍。多年无两劳释放、劣迹后进、信奉邪教等人员。但帮教提示一刻也没有放松,负责帮教转化的团支部书记经常到车间(班组)了解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向站领导提醒,有效地防止新的特殊人员出现。

通过全站同志群防群治,我站工作区、生活区域形成了良好环境,保证了两个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通过前10个月的努力,我站治安防范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我们将更加努力,提升治安防范水平,确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篇6: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

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处属各单位:

为强化我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全体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就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治安防范的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治安防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基层治保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要定期研究,解决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将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今后,凡内部单位因防范措施的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大检查

各治保小组及单位领导立即对本单位开展一次以“查隐患,堵漏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大检查,着重对财务室、重要仓库、要害部位的门卫、值班守护等进行逐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值班看守力量,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治安隐患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对存在治安隐患不按期整改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内部要加强巡逻守护力量。发挥治保组的作用,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生产要害部位设专人守护,并安装技防设施和报警装置。严格执行现金、票据、有价证券、贵重物资器材等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活动,教育职工群众增强自防意识和法律意识,动员职工群众参加群防群治工作,降低内部职工违法犯罪率。积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努力维护治安秩序。

五、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安保卫责任制,做好责任落实到人,把治安保卫工作同职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篇7: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篇8: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 设置条件

第五条 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章 设置申请

第六条 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凡申请举办卫生、体育、保安等内容的教育机构,须先经区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

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第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 教育机构对聘用的专职教职工,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四章 评议审批

第十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后,对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申办者,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和集中评议,并根据本区县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称一般应为“××培训 (专修、研修、自修、补习、辅导)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 “××学院”,名称前须冠以“××区(县)”的字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开展办学活动。

第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到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法人登记,到区县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应当与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七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

第十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第二十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于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批机关报告年度办学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办学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财务收支及管理、纳税、票据使用情况;合理回报数额、留存发展基金是否达到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等情况。

(二)由校长签署的学校依法办学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登记表。

(四)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卫生、消防、公安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举办者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校长、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并,应当进行财产清查和财务结算,并由合并后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妥善安置原在校学生。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后,审批机关可予以解散或停办。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终止时,应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京教社〔2002〕5号)、《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京教计〔2004〕7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9: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篇10: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育培训机构也有自身的安全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篇11:社区治安防范宣传的标语

社区治安防范宣传的标语

1、居安思危勤防范,万无一失如泰山。

2、强基固本抓防范,维护治安促发展。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4、警民-联手保社会稳定,万众一心建和-谐家园。

5、你防我防大家防,犯罪分子无处藏。

6、我为人人勤防范,人人为我保平安。

7、综合治理靠你靠我,靠人人方治理。

8、警民携手,共建平安社区;邻里协作,守望你我家园。

9、党心民心万众一心,群防群治众志成城。

10、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现治安综治核心价值

11、长治久安靠法治,社区防范凭合力。

12、邻里多一点关照,社区增几许平安。

13、防火防盗、邻里关照,见义勇为、相互依靠。

14、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5、居安必须思危,思危才会有备,有备才能无患,无患则国

16、因地制宜抓防范,齐心协力保平安。

17、社会治安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维护治安是你我的责任,共享平安是大家的幸福。

18、警民鱼水情,协力保太平。

19、众人划桨开大船,齐抓共管保安全。

20、群防群治齐动手,同心同德保平安。

21、手拉手编制安全网,心连心构筑防护墙。

22、人人参与治安防范,个个拥有美好家园。

23、争当义务治安员,社区安全记心间;

24、警爱民,民拥警,警民携手保安宁。

25、你巡我巡大家巡,巡的盗贼无影踪。

26、防贼防火防破坏,抓捕坏人勇当先。

27、综合治理警民牵手,平安共建警民同心。

28、社会治安齐抓共管,警民协作长治久安。

29、邻里守望,他家的保险,就是你家的平安。

扩展:

社区与社区建设刍议

一、什么是社区

社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其原意为“关系密切的伙伴和共同体”,通常是指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关系密切的社会群体。社区概念有以下几点基本含义:第一,社区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地域界限或聚集场所;第二,社区都有一个人口群体;第三,社区都有一个能维护该地域和人口群体公共利益与秩序的管理组织;第四,生活在该地域的人们具有一种地缘上的归属感和心理上的认同感。

在西方国家,社区大多是自然形成的。而在我国,出于可操作性考虑,政府将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界定为社区。近几年有些城市或城区将居委会管辖区域界定为社区,还有些城市或城区在街道和居委会之间建立社区组织。显然,以居民关系比较密切、共同利益较多、联系比较频繁的社会群体居住地为依据划分社区,更接近国际标准。

二、国外社区发展的特点

纵观近一个半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在寻求社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大都经历了由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到重视社会发展、强调社区发展的演变过程。本世纪50年代初,针对一些国家把谋求本国经济发展甚至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的政策目标所产生的诸如财富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引发的政治动荡、社会冲突,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在其通过的390D号议案中,提出了社区发展的设想,即以社区为单位,通过政府机构与社区组织的通力合作和社会互助,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1952年,联合国正式成立了“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1954年改为社会局社会发展组),来具体负责推动全球特别是落后地区的社区发展运动。由于社区发展是立足于人们的生活区域,直接针对特定社区的需要、问题而谋求解决之方和发展之道,从而有助于使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社区自身的具体行动来得以实现。因此,经过40多年的实践,世界社区发展在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改善社区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时至今日,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在执行全国性的社区发展计划,社区发展已形成新的世界性运动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经济蓬勃发展,不仅使发达国家的经济形态发生巨大变化,而且给世界各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带来巨大冲击。首先,高科技的发展带来高效益、高速度,带来激烈的竞争。在竞争中各个企业都要压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员增效。预计在21世纪的发展中,电脑、机器人、信息网络的普遍使用,将使蓝领和白领工人的岗位不断被机器人所代替。第二,就业人员劳动时间在不断缩短,业余时间将不断扩大,社区成了人们业余时间的重要活动领域。第三,网络公司和虚拟企业的大量出现,使很多人在网上办公而不到公司上班。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形成了人们生活、工作的一个新的舞台。美国有些学者估计,如果美国不加强社区建设,这个社会就将倾斜。一方面是公司带来一些人的高收入,另一方面是失业带来一部分没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区人越来越多,又不加强管理,社区将是恐怖组织滋生的土壤,大量恐怖组织将在21世纪滋生,他们扰乱高科技的发展。一个是高科技发展,一个是社区问题,是人类21世纪必须解决的两大课题。

西方学者提出来对21世纪社会进行区分,分成三个领域,一个是政府领域。是以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指导,政府官员不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否则必然导致腐败。资源主要是税收。用这个资源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第二个领域是市场体系,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政府对这个领域要宏观调控,但不能直接干预,通过经济、法律的杠杆对企业宏观调控以克服市场自身发育的种种弊端。第三个领域是社区,社区是以人为本,互助互利、奉献爱心、民主自治,这是社区的原则。社区强调居住的环境要以人为本,使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这里不是一个充满残酷竞争的领域,如把市场原则带入社区,那老弱病残就更没法活了。这里通行的不是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奉献爱心的原则。

三、我国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工作始于1986年。当时,为了配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民政部率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活动,第一次把“社区”概念引入到政府的实际工作中来。此后,社区服务工作迅速在全国展开,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由于它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居民群众解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深受社区居民欢迎,而且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将“社区服务”的`概念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

1991年5月,针对当时城市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职能弱化,难以承担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任务,以及社区服务范围过宽,仅仅依靠民政部门管理力不从心等状况,从改变政府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适应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出发,民政部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又提出在城市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展“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社区建设主要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经济、甚至社区就业等多项内容。它的实施标志着社区工作已经由

原来比较单纯的“服务”走向全面推进的新阶段。1998年7月,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调整,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从而使我国社区建设有了制度上的保证。从地方社区建设的实践看,许多大中城市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模式,并形成了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为主要特征,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模式。

ッ裾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为了探讨并逐步完善城市社区建设思路,研究、总结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试点引路、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中选择了经济条件好、工作经验多和创新精神强的10个城市的11个城区作为首批“社区建设实验区”,以期探索中国式社区建设模式,并为其他城区提供经验。

篇12:培训规章制度

一、培训计划制度

1.1每年要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由市场部培训人员制订与年度营销战略目标相一致的长期、中期和短期培训计划。

1.2长期计划时间跨度为一个财务年度,计划中需明确各季度参加培训的对象、人数,全年培训课程的设置,时间安排,以便各岗位年前调配人员,经费预算。1.3中期计划时间跨度为一季度(三个月),该计

划是建立在长期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进展情况制定,允许对长期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改或修正。

1.4短期计划时间跨度为一个月,该计划是进一步对中期计划的分解执行计划,内容应包括具体计划执行人,监督考核人,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其选择条件,课程设置和培训方式,以及培训经费的详细预算。

1.5培训计划应履行申报、审核、审批程序。长期计划应由市场部申报行政部制定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执行;中期计划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执行;短期计划由部门经理审核、审批执行。

二、培训时间保证制度

2.1公司各营销岗位每年都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而确定;并把公司员工的培训时间落实情况与个人薪酬、职务升迁挂钩,把经销商的时间落实情况与公司对他们的各项支持力度挂钩。

2.2经销网点的销售人员与各供奶中心送奶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各供奶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员不得少于8个小时;总经销商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3公司业务主管接受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新进业务人员要接受为期7天的系统岗前培训。

2.4部门经理接受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5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三、培训签到制度

3.1培训需执行签到制度,每次培训提前5分钟进行签到。

3.2培训签到表作为受培训对象考核的一项依据,建档保存。

3.3凡在培训课程结束前10分钟离开培训现场的,此次签到视为无效。

四、培训考评制度

4.1每次培训结束后,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接受培训考评,考评可采取口试、笔试或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考评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给出。

4.2培训教师和培训课程也必须接受考评,考评可采用综合测评、调查问卷等形式。考评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给出。

4.3对总经销商建立单独培训考评体系,根据经销商对培训工作的配合程度如网点召集率、考核合格率、对培训制度的执行程度等多个方面综合打分,划分4个等级,即A、B、C、D,每个等级再以“ 、 、-、--”4个梯度加以区分。

4.4考评结果将予以公布,每次接受培训的情况将作为提供网点扶持力度、经销商支持政策或个人工资晋级、职务升迁调整的客观依据,建档保存。

五、培训奖惩制度

5.1培训奖惩是根据对培训时间保证制度、签到制度和考评制度的执行结果而制订的相关制度。启用上述任何一个制度,都适用本制度。

5.2公司员工培训时间得不到保证的,需在下一期的新员工培训中参加;如有三次不参加培训者,取消接受培训的资格。

5.3总经销商级别为A级,享受公司的特别待遇,所有促销活动支持和广告投放优先,由公司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需总经销出资的费用公司承担80;B级经销商在享受待遇上仅次于A级经销商,需总经销出资的活动费用公司承担70;C级经销商享受一般待遇,促销支持力度次于B级经销商,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50;D级经销商不享受待遇,在本此培训结束后的3个月内公司不提供任何支持,一年内所有活动费用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5.4培训成绩优异的员工可在工资晋级、升迁方面优先,每次培训成绩在前三名者,可进入公司“人才蓄备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每次培训成绩排在后三名者,给出黄牌警告,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一年中累计三次黄牌,给出红色警告,列为淘汰、调整对象;培训不及格者,需参加下一轮培训,三轮培训不及格者,给出红色特别严重警告,列为淘汰、调整对象;

六、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6.1在每次培训结束后,所有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记录和考评资料等,都应由市场部行政管理员分类建档保存;重要档案资料应交公司行政部档案管理员保存。

6.2调阅培训档案,应向行政管理员办理调阅登记手续,重要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调阅。

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保存期为一年,考评资料等保存期为三年,培训教材永久保存。

篇13:培训规章制度

一、目的:

1.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权责及内容

1.人力资源中心:

1.1入职当天: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环境、公司规章制度、薪资福利、流程表单等,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1.2入职15天后:进行新员工岗位入职培训面谈,了解新员工培训及学习进度、其它需求;

1.3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用人部门:

2.1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2.2入职15天后:进行岗位学习评估,并记录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上,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3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入职培训流程

1.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前1天,按入职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学习内容及指导人员,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并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2.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学习完《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相关内容后,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安排指导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4.培训主管不定期对新员工入职学习进度进行跟踪,在员工入职15天后对新员工进行岗位面谈,了解新入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进度与需求;

5.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五、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1.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部门必须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2.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提前书面告知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3.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习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

2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一、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3房地产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14:培训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师担负着解除心病、指点迷津的重大使命,心理咨询工作具有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功效。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应当是广大人群梦寐以求、心理咨询师为之奋斗的将来理想社会的模型、缩影。我们的培训班应当是个特殊的家庭,独特的群体。这个家庭、这个群体理所当然要由全体成员共同创建。这个家庭中根本没有多余的人,每个人都很重要,都有独特的作用;这个群体根本没有多余的事情,每一件事情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这个班根本没有富贵贫贱之分,每个人无条件地平等。古语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故规定如下:

一、每次上课,向每位朋友问候致意,传达您对对方的关注,尽量快、尽量多地掌握每位朋友的个人信息。

二、朋友之间谈话,必须无条件地关注对方,要用语言表情动作传达“你是我唯一注意的人”、“快乐着你的快乐,痛苦着你的痛苦”等信息。不许打断、反驳和指责。

三、相信人生在世,必有其理。注意观察每位朋友的言行举止,及时发现并反馈每位朋友的特长和优点。每次必须真诚地赞美至少三位朋友。

四、热情欢迎新朋友、请假归班以及因事迟到的朋友。亲切问候、热情握手或拥抱。

五、每次上课必须自行调换座位,不许每次坐在同一个朋友旁边。

六、任何人不许将不良情绪藏在心里,必须或公诸于众,让群体帮助,或求助于某些朋友。

七、遇有缺点、过错,必须做“Hate zhe sin but love zhe siner”,意即“憎恨过错,但是要爱过错者”,培养对事不对人的正确思维。要对过错者无条件接纳,亲切问候,并与之热烈握手或拥抱。

培训班的所有师生每日、每时、每事必须遵守上述制度。遵守佳者,如果是学员,其本人得到很好的培训效果,不仅自己快乐,而且将快乐带给了别人,其人气指数提升;如果是老师,将提升您下次被聘用的可能性。

篇15:培训规章制度

人防部保安员培训议程

时间: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上午8:30-12:00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很高兴能担任本次大会的主持,首先我作个自我介绍,我是人力资源部的培训专员,我叫XXX,今天我将全程为大家提供服务,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培训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为保证培训的效果,请大家把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谢谢大家。

公司领导对我们保安员的培训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和支持,但今天这个大会不但公司领导特别重视,而且我们今天还很荣幸地邀请到了XX市事务管理局XXX处长莅临指导,下面让我一一为大家介绍今天出席大会的各位领导:

XX市事务管理局XXX处长、公司副总经理XXX、人防部副经理XX、公司总经理助理XXX、各大队长,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感谢。

培训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日常工作中应知应会的知识,但要将学习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技能,这就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进行自我完善,努力提高技能水平和自身素质。希望大家能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服从公司管理,严于律已、勤奋工作,发挥所长。

今天的培训大会共分为三部分:

1、领导进行培训动员大会发言;

2、公司规章制度学习及考试;

3、日常行为规范训练。

现在:

1、请人防部副经理XXX

发表培训动员讲话;

2、请XXX事务管理局XXX处长发表讲话;

3、请公司副总经理XXX发表讲话;

4、请公司总经理助理XXX发表讲话;

篇16:培训规章制度

一、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为骨干教师进修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

二、幼儿园对骨干教师每月实行骨干津贴(津贴标准根据结构工资方案发放)。

三、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对骨干教师开展的市级(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等,经学校审定后,提供专项奖励。

四、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任职期间带教1―2名青年教师,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中层干部每年述职一次,接受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骨干教师实行竞聘上岗制度(竞聘方案另行制定)。

七、积极支持和参与幼儿园改革,主动为幼儿园献计献策。

八、认真完成每学期1-2次的园、区级公开课任务。

九、注重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所带班级幼儿能力发展名列前茅。

十、骨干教师三年内承担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完成结题报告。

十一、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市区级刊物上。

十二、有带教青年教师计划和指导记录,所带教青年教师有显著进步。

学习治安防范文件精神

培训教育规章制度

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教育规章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保安规章制度培训

规章制度培训方案

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治安感谢信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锦集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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