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2-12-08 06:22:30 作者:桃金爹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桃金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两非诚信承诺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两非诚信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两非诚信承诺书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2:两非诚信承诺书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承诺书

(超声岗位人员)

一、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B超行为;

二、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

三、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诊断和其他定期孕期保健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B超超声检查单,方可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透漏或暗示胎儿性别。否则,一律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四、对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需索要提供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出具的《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证明》,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执业人员在场,并在医学检查报告上签字。

五、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

六、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同时报区卫生局备案一份)

单 位: 承诺人: (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篇3:两非诚信承诺书

禁止“两非” 承诺书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男 、女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确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自愿三个月一次到乡(镇)指定的妇检点参加妇检服务,外出务工人员,每三个月寄回一次妇检服务证明,出现一次不按时参加妇检服务的,按照《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2、持证妊娠14周以上的,不得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害健康的],出现终止妊娠的按照《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3、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及时向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死亡原因,婴儿死亡后未报告的,经司法机关调查核实属溺婴的,按照国家法律追究责任,并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4、婴儿出生后被父母遗弃或送养的、父母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再安排生育。

二、甲方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1、发放《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后,派人每月到持证对象家中了解孕情;

2、对到乡(镇)计生服务站作孕检的,实行全免费;

3、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至子女14周岁;

5、对签定本承诺书的计生户优先落实”三结合”帮扶物资和帮扶项目。

三、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篇4:两非承诺书

凉州三院妇产科超声科医务人员

打击“两非”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科室存一份,医院存一份。

篇5:两非承诺书

附件:

B超、妇产科工作人员打击“两非”责任状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6:两非承诺书

B超、妇产科工作人员打击“两非”责任状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7:医院两非承诺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经批准为定点施术机构在施行引产手术时严格查验计生部门《同意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不违法违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非医学需要的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两非”管理黑名单、重点场所实时监控、b超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等“两非”防控机制。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的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决定。

市卫生计生委襄阳日报社合办

20xx年XX月XX日

篇8:医院两非承诺书

为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禁止“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术)行为,我特向本医疗单位、大竹县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的手术;

二、严格遵守b超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育龄妇女依法进行b超检查时,对胎儿性别不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

三、按照技术服务规定,对b超检查项目等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不漏登、不空项,以存档备查;

四、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时,认真查验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受术者的身份证件,不做假手术,不开假证明;

五、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实施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对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相关法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本单位、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各一份。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篇9:医院两非承诺书

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卫生院

B超、妇产科工作人员打击“两非”责任保证书

甲方(医疗机构):济阳县垛石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篇10:禁止“两非” 承诺书

禁止“两非”承诺书

承诺单位(个人):

我(单位)向兴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郑重承诺: 严格执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活动;不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及时报告人口出生、死亡、死胎、终止妊娠行为;不违反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承诺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上报人领小组。

篇11:禁止“两非” 承诺书

三穗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承诺书

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绝不超诊疗范围行医。

二、严格执行B超准入制度。购置B超后首先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经许可后方才使用。

三、严格执行B超孕检查验证制度。对首次做B超检查的孕妇,必须查验其“身份证”或“生育证”,并做好登记。不能提供以上证件的.,在为该孕妇提供B超检查服务后1小时内向县人口计生局报告该孕妇情况。

四、严格执行B超孕检陪检制度。在对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B超孕情检查时必须有两名技术人员在场,互相监督,共同在检查结果和《妊娠14周以上妇女超声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绝不以任何形式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五、严格执行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凡对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前,必须查验由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证明,并将以上审批证明和施术对象身份证复印件连同病历一并存档。对未能提交出相关证明且已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及时向县人口计生局报告。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它特殊情况,可能危急妊娠妇女生命安全,需要立即终止妊娠的,将在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48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六、严格执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与信息共享制度。凡住院分娩的,必须查验产妇的身份证和《生育证》,并如实登记,并将以上两证复印件连同病历一并存档。若产妇不能出具以上证明材料,将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向县人口计生局报告。本次生育二孩及以上孩次且应落实节育手术的产妇需行剖宫产的,动员该产妇落实节育手术,同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据实填报《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登记册》。据实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的及时出具死亡证明。

七、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事项开展相关工作,若有违纪违法行为,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请予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单位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签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篇12:禁止“两非” 承诺书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按执业范围执业。

2、不开展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和引产等终止妊娠术和其他未经批准计划生育手术。

3、不购买、不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不销售终止妊娠药物。

4、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5、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要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严禁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6、在为妊娠14周以上(含14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之前,查验孕妇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属医学需要的应出具合法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诊断结果)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审批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7、特殊情况下,涉及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需要紧急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术后24小时内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医学诊

断证明和说明材料。

8、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从严从重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可以向水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或卫生局举报。举报电话:8932110。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时间:

举报奖励措施:举报1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溺弃女婴的,经查属实,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举报其他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篇13:禁止“两非” 承诺书

常太镇卫生院禁止“两非”承诺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厢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禁止“两非”工作,并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我区施行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在市妇幼保健院施行,应严格查验孕妇身份证和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留存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或严重危及孕妇健的),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区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五、按照莆城人口?2x11?49号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一月一报”制度,全面规范使用出生、B超实名制软件。

六、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单 位: 承诺人: (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承诺书

(超声岗位人员)

一、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B超行为;

二、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

三、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诊断和其他定期孕期保健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B超超声检查单,方可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透漏或暗示胎儿性别。否则,一律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四、对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需索要提供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出具的《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证明》,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执业人员在场,并在医学检查报告上签字。

五、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

六、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同时报区卫生局备案一份)

单 位: 承诺人: (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承诺书

(助产岗位人员)

一、杜绝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孕妇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审批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

三、全面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制度;

四、在为妊娠14周以上(含14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之前,查验孕妇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属医学需要的应出具合法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诊断结果)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终止政策内妊娠通知书》,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特殊情况下,涉及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需要紧急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术后24小时内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

篇14:禁止两非承诺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厢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禁止“两非”工作,并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我区施行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在市妇幼保健院施行,应严格查验孕妇身份证和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留存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或严重危及孕妇健的),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区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五、按照莆城人口2x1149号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一月一报”制度,全面规范使用出生、B超实名制软件。

六、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15:禁止两非承诺书

我(单位)向兴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郑重承诺: 严格执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活动;不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及时报告人口出生、死亡、死胎、终止妊娠行为;不违反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16:打击“两非”工作承诺书

打击“两非”工作承诺书

根据市、区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为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严格查验孕妇的相关证明并留存备查:其中对政策外怀孕的查验乡镇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对政策内怀孕的查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诊断意见及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情况紧急、危及病人生命安全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在先行手术后及时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并向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做出的党纪、政纪和法纪处理决定。

科 室:

承诺人:

日期

篇17: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去年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开会部署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熟悉,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要害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去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召开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盐城市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奖励办法》等文件规章,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全部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医院大厅张贴公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治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严格治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非凡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施行14周以上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前,必须有领导审批,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熟悉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尽管如此,9月28日市公安部门来我院调查情况,反映我院个别人员躲开政府、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层层监督,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顾,避开医院领导和群众的目光,私下进行非法引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这次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学习、宣传、思想教育上仍有待加强,要使每个人承诺与所为一致,治理还上不够严密,主要是对夜间值班人员监管不到位,痛定思痛,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四、健全制度,长效治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治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治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扣发当年的浮动工资,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市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篇18: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__年全县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做到周密布置、落实工作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现就我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为确保“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切实成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结合镇实际,成立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制定了“三打两建”行动方案,通过方案确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精神,明确打击重点,布置了详细周全的工作步骤,确保“三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在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召集负责具体某项行动小组开会,专门研究讨论行动的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相关人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做好“三打两建”的每一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宣传,信息互通

宣传期间,将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的文件发放到有关干部手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手中。及时接收县“三打”办编写的每期工作简报,并向各村(居)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同时,镇行动小组在路线上共拉起了10条宣传“三打两建”的横幅,并沿路张贴了100多条有关开展“三打两建”的标语。全镇27个村(居)不甘落后,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分别在各辖区内张贴“三打两建”的标语10条以上,共计300余条。镇“三打两建”办公室负责编写工作简报,发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确保政令畅通。镇党委政府以“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了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制定步骤,周密部署

我镇将此次“三打两建”行动定义为贯穿__年整年的经常性工作和不定期开展突击行动的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__年2月至3月上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__年3月至5月为情况排查阶段;

(三)__年3月至11月为打击整治阶段;

(四)__年12月至20__年1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由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贯彻落实,做到统一部署、分组行动,统分结合。

篇19:打击两非公开信

打击两非公开信

广大群众:

大家好!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维护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

当前导致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是选择性别生育,而选择性别生育则要通过非法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引产(简称“两非”)所实现,为了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子孙后代的和谐幸福,我县决定整治生育环境,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一、举报范围

实施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个人、地址,即私自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引产的机构、个人、地址。

二、举报渠道

(一)可采用信函、电话两种方式进行举报

1、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茌平县卫计局

收信人:茌平县卫计局执法大队

邮政编码:2**0

2、电话方式

举报电话:4**1

(二)举报的注意事项

举报人对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写好举报的信(举报的信一定要用复写纸复写,寄出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后,举报人要在举报的信的右上角自编一个六位数的举报代码,将举报的信原件用挂号信寄出,复写件妥善保存,待查实后凭举报的'信复写件、举报代码和挂号信便条到县卫生计生局领取奖金。

三、奖励办法

(一)查实存在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各类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奖励30000元。

(二)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凡同一问题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最早的举报人(以收信邮戳时间为准);多人同时举报同一问题的,奖金平均分配;本人举报自己的不予奖励。

(三)对实名举报的,举报案例查实后直接与举报人联系奖金领取事宜;对代码举报的,举报人可在举报后60日内,拨打4**1进行查询,经核对举报事项查实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补发。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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