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职责

时间:2022-12-27 04:00:50 作者:伽柏单号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伽柏单号”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董事会秘书职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董事会秘书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董事会秘书助理职责

董事会秘书助理职责如下

1.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行政办公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有关项目的管理,制定项目计划,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参与董事长的决策。

2.协助董事长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内刊的审编,进行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3.认识自己的位置,随时待命,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踏实、细心负责。

4.每天上午询问董事长的活动日程安排,重要活动提前提示董事长;

5.协助董事长安排好重要会议和日常会议的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简报;

6.公司内部员工及来访人员面见董事长,需要负责向董事长通报,并转达董事长指示;

7.安排好董事长的订餐、订房、订机票等日常工作;

8.负责做好公司重要来宾的接待,做好对外公共关系的协调,协助处理相关的商务接待工作;

9.及时转送董事长签发下达给各部门的交办任务,并及时向总裁汇报;

10.负责对每日收到的图书资料、报刊进行分类、登录、上架,并负责借阅、催还、整理、修补、合订装帧和淘汰处理;

11.负责协助做好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2.指导、督促各部门人员按规定做好资料的归档、存档工作,对所有文件先进行识别,并分类登记,再分别办理;

13.及时转发总裁批件和部门之间往来函件,急件、特件应提请总裁注意;

14.遵守保密规定,弃置保密文件按规定要求进行销毁。并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的工作;

15.完成董事长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如下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董事会秘书相关信息

1、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意见。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对董事会提供全面的专业意见,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从而确立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地位及作用。

2、遵守职业操守,履行专业职能。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作为专业人士,遵守职业操守,保持个人的品格和地位是履行专业职能的首要条件。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知道很多公司在决策与投资方面的安排,保守公司的秘密,避免公司对股价有影响的消息通过非正常的渠道传播。当得知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决议时,应及时提醒公司有关人员,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信任程度,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的防范风险。

董事会秘书也有权行使如下职责:

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马上提交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3、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董事会秘书在工作实践中,积累出了不少好的经验,这些经验都有利于董事会秘书有效的防范风险。

注重工作方法,对董事一视同仁,提供同等专业意见,与董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提高董事对董事会秘书的信任程度。争取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提高工作技巧,对董事会的议案要事先提出专业意见,在有可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时,在会前要表明自己的观点,协助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要等到董事会议上提出反对意见,避免在董事会议上引起争议。如需要请专业会计师或专业律师提供意见时,应在会前安排专业人士到场。

篇3: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如下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董事会秘书相关信息

1、具备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意见。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对董事会提供全面的专业意见,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从而确立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地位及作用。

2、遵守职业操守,履行专业职能。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作为专业人士,遵守职业操守,保持个人的品格和地位是履行专业职能的首要条件。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知道很多公司在决策与投资方面的安排,保守公司的秘密,避免公司对股价有影响的消息通过非正常的渠道传播。当得知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决议时,应及时提醒公司有关人员,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信任程度,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的防范风险。

董事会秘书也有权行使如下职责:

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马上提交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3、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董事会秘书在工作实践中,积累出了不少好的经验,这些经验都有利于董事会秘书有效的防范风险。

注重工作方法,对董事一视同仁,提供同等专业意见,与董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提高董事对董事会秘书的信任程度。争取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提高工作技巧,对董事会的议案要事先提出专业意见,在有可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时,在会前要表明自己的观点,协助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要等到董事会议上提出反对意见,避免在董事会议上引起争议。如需要请专业会计师或专业律师提供意见时,应在会前安排专业人士到场。

篇4:企业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本公司现任监事;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篇5:企业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过证券交易所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出现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一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除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外,董事会秘书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过异议的,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一)建议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免去其职务;

(二)情节严重者,建议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今后从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并公告;

(三)根据证券交易所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意见书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如无规定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或该会指定的机构申诉。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其中本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或公告和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备案等内容的条款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篇6:私企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崐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秘书其他工作职责

对董秘工作性质的认知高度一致

接受调查的董秘认为,上市公司区别于非上市公司的主要工作基本上由董秘完成,董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同时,董秘也应成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推动者。董秘对于自身职责的认识比较一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工作;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协调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联络相关监管机构;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

董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中介机构、机关机构等公司相关利益人,其从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主要工作方式是沟通和协调,一是要重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二是重视境内外券商业、基金经理等机构投资者的来访,使其充分了解公司;三是规范资本运作,开好股东会、董事会,规范信息披露;四是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司形象,董秘在其中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其工作的主导事项是以诚信、开放的态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成效已成为衡量董秘工作的重要方面。

在具体的工作方式上,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者是董秘与投资者沟通的最重要的方法

董秘在协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时的表现是最受投资者关注的,董秘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来访投资者、机构研究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关系,采用路演等手段加强与公众沟通;回访投资者;建立与维护公司网站的投资者论坛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就某些议案与投资者进行事前沟通等。在这些与投资者沟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经常使用的是接听投资者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调研员,在被调查董秘中分别占比85%和99%。

日均接听投资者电话5次以下(含5次)的董秘占70%,23%的董秘日均接听电话6-10次,另有7%的董秘日均接听投资者电话达10次以上。

在接待投资者来访方面,九成董秘月均接待来访者10次以下,只有1位被调查董秘月均接待来访者不足1次。

信息披露中董秘的经验判断很重要

在被调查的董秘所在上市公司中,已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且运转正常的占80%;已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但执行中得不到其他部门配合的占13%;仍在建设中的占7%。

在披露信息过程中,最考验董秘能力的当属“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如何判断,在我们的调查中,81%的董秘认为个人的经验判断很重要,41%的董秘认为事前向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也很重要,21%的董秘表示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来进行判断,11%的董秘表示也要遵照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意见,另有1位董秘提出参考同事特别是证券事务代表的意见也同样重要。总体而言,“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的判断最终还是要靠董秘自己来完成,个人经验还是第一位的。

更为关键的是,作为一个职业群体,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必须经证券交易所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这样的“董秘”数量,全国不过几千人,而且随着上市、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董秘资源的稀缺性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篇7:董事会秘书助理工作职责

1)主要职能:负责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和董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隶属关系:直接隶属董事会管理3 )职责与权限:

(1)依法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所要求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3)依法负责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4)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5)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和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6)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7)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8)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

篇8:董事会秘书助理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篇9:董事会秘书简历

姓 名: ***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天河区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东省 身材: *** cm kg

婚姻状况: 已婚 年龄: 35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人事经理、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

工作年限: 12 职称: 高级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6-09 ~ 某外资化工公司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担任职务: 董事会秘书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XIAMEN UNIVERSITY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1998-07-01

所学专业一: 英语 所学专业二: 中英文秘书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1994-09 1998-09 XIAMEN UNIVERSITY 英语 毕业

篇10:董事会秘书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的工作,使我对董事会秘书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服务公司股代会、董事会,为董事会工作提供参谋意见。协助总经办工作。

二是根据董事会工作安排,落实股东大会、股代会、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起草有关材料和文件;

三是落实好制度修改工作。

四是协助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位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是协调和配合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之间的工作联系;

六是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对照以上职责,现将本人20XX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尽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作为董事会秘书,认真服务好股代会、董事会,配合好总经办工作,尽力做好董事会的“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

一是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完成董事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办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和公司董事会有—1—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反馈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是根据董事会安排,落实股东代表大会8次和董事会会议65余次,拟定股代会决议9份,董事会纪要16份。

四是积极做好有关对外接待和来访,协助办公室外事接待工作。

五是做好信息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备查。

六是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文化的建设,配合办公室做好对外宣传、媒体衔接工作。

(二)抓核心,高效完成重点工作。今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主要落实制度修订、换届选举和起草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稿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董事会安排,特别是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指导下,具体执行《基本制度》文字修订工作。将一些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的制度条文进行了修订;在实际工作中新产生的一些问题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和完善;新修改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股代会审议通过。

二是根据董事会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和执行换届工作,落实了换届工作有关文件的文字稿起草,落实和执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是做好第二届工作报告文字起草工作。

汇集公司所有高管和中层干部的聪明才智,努力体现公司董事会发展思路,做好第二届工作总结和第三届工作方针的文字稿起草。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工作结果和自身水平与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要求仍存在差距。

主要表现在:

一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工作中积极主动性不够,没有达到董事长提出的积极主动工作的要求;

三是个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在把握全局高度、细致性和缜密性等方面还不够;四是个人修为和为人处事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来年的打算

1、积极主动的学习、领悟和贯彻第三届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工作举措,并落实到自身的实践工作中。

2、坚决执行董事会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明确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臵,积极完成领导布臵的各项工作;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努力探索,为规范管理和创新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努力提高思想觉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思路,确保自己的思想和思维能紧跟社会发展步伐,紧跟董事会工作步调。

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

5、努力提高个人修为,提升素质,努力树立一种谦逊、诚恳、守信、勤勉的为人处事作风。以上述职,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篇11: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姓 名: *yjb*ys*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天河区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东省 身材: *** cm kg

婚姻状况: 已婚 年龄:

求职 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 类型: 普通 求职

应聘职位: 人事经理、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

工作年限: 职称: 高级

求职 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某外资化工公司

起止年月:2006-09 ~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担任职务: 董事会秘书

工作描述: 一、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

二、行政人事工作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XIAMEN UNIVERSITY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2007-07-01

所学专业一: 英语 所学专业二: 中英文秘书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优秀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优秀

篇12: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

董事会秘书工作手册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本公司现任监事;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过证券交易所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出现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一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除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外,董事会秘书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过异议的,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一)建议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免去其职务;

(二)情节严重者,建议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今后从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并公告;

(三)根据证券交易所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意见书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如无规定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或该会指定的机构申诉。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其中本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或公告和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备案等内容的条款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篇13: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篇14: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A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五)公司现任监事;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聘任与解聘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九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如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细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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