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的请示

时间:2023-01-04 06:15:02 作者:土兔几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土兔几”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关于机构的请示,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关于机构的请示,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机构的请示

关于设立我县海防管理机构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02]72号)文件精神,原设立在县政府办辖属的海防支前科机构撤销,在县经贸局设立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海防办的职能并入支前办。

根据市海防办关于报送海防管理机构设置文件的`通知(莆海办[2006]8号),为加强海防管理,维护沿海地区安定稳定,拟在县经贸局设立海防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海防办公室主任:黄春赋(兼),现任县支前办副主任。

海防办副主任:陈金栋,现任经贸系统武装部长。

以上请示,若无不妥,请批准设立为盼。

联系人:黄春赋 联系电话:8293418

附:市海防办关于报送海防管理机构设置文件的通知

仙游县经济贸易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设立内设机构的请示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开展好运输管理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向县局请示设立五科一室内部机构:客运科、货运科、驾培科、维修科、法制科和办公室。

当否,请批示。

二O一O年五月十五日

篇2:机构更名请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经海纪发【20XX】2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察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经中心研究,拟将原督查科职能移交到监察室。为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拟将督查科更名为信息管理科。同时,根据海政函【20XX】87号文件批复,“海宁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拟将招标管理科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当否,请批示。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篇3:机构更名请示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因此,原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名称需要相应变更如下:

一、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二、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

三、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

四、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

五、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设施管理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

六、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车队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

七、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养护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上述单位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变更后,我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如下:广州市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一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二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三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车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广州市越秀区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妥否,请批复。

XXXX年XX月XX日

篇4:关于增设机构的请示

市环保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宿城分局拟增设内设机构管理科,并对综合科、污染防治科和监察大队职能进行调整。

一、增设管理科(对口市局规科处、总量处、大气处)。管理科职责为:

1、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辖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策应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编报国家、省、市和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监督实施,协助开展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的绩效评估工作。

4、组织编制辖区污染治理投资计划,管理辖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

5、指导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6、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管理、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8、牵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各类城市创建工作。

9、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0、承担区创模办、大气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对口市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宣教中心)职责调整为:

1、负责管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综合文字起草以及会议、文秘、督办、信息、保密、制度、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4、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6、负责审核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分局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8、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9、负责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

10、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11、负责分局工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定全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范围内废水、废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3、参与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项目管理;负责开展河流水质考核,负责开展区域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监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和方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相关活动;负责绿色创建工作。

7、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片整治,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

10、承担区生态办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大队(对口市监察支队、应急中心、监测站、固辐气中心、综禁办)职责调整为: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拟订辖区环境监察制度、要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4、负责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督检查;负责废水、废气、固(危)废等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

5、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网络舆情监控、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一企一档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机动车管理、固(危)废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现场检查等工作。

9、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承担区综禁办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妥否,请批复。

xx市环保局宿城分局

x年1月26日

篇5:成立机构的请示

关于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机构的请示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农业主管部门责任重大,工作任务繁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职能,结合我县实际,特申请成立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机构名称

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增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民政办[2011]31号)。

三、机构性质

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正股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隶属XX县农业局。

四、职能

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关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抓好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市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农产品时,有权查封,扣押,应当查明责任人,依法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3、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划分和调整禁止生产区域。

4、及时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5、建立农产品市场热点快速报送机制,对农产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

6、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订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标准;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培育、建设和监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业生产实用的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手册。

7、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8、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9、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标识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建设。把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发挥“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

10、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项目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加大速测技术方法的推广应用,力争在速测方法标准上有新突破,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五、人员编制

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编制拟定为10名,职数配置1正1副。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

篇6:增设机构的请示

靖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遵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要求,为完善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确保森林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密切与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业务联系,加快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专业化进程。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在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设立“靖安县森林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队”和“靖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两个工作机构,级别为正股级,人员在森林公安内部调剂解决。

xxxx年3月19日

篇7:成立机构的请示

关于成立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的请示

94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为适应职能转变,解决当时编制和岗位之间的矛盾,省政府有关厅、局相继成立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我厅也有这一设想,但由于受办公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这一设想未能如愿。

94年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为适应职能转变,解决当时编制和岗位之间的矛盾,省政府有关厅、局相继成立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我厅也有这一设想,但由于受办公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这一设想未能如愿。厅机关后勤工作一直挂靠在厅办公室,其结果给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不仅后勤何障工作没有管好,而且也影响了办公室主要职能的正常发挥。目前,我厅新的办公大楼已竣工,在办公楼搬迁之际,配合这次机构改革,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00]21号)精神,为使机关后勤服务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开,请求批准我厅设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核定事业编制25名。机关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规格为处级建制,主要职责:1、物业管理、办公楼、住宅楼及所有地产,房产的管理;2、汽车管理;3、庭院及北山绿化;4、基本建设;5、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后即与机关脱钩,待机构运行后逐步面向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先期核定的编制人员实行全额拨款,待后逐步向差额及自收自支方向过渡。

妥否,请审批。

篇8:成立机构的请示

关于成立中心管理所的请示

市编办:

潘庄、李家岸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822万亩,是全国大型引黄灌区之一。潘庄、李家岸灌区总干渠全长138.6公里,共有12个闸管所,年均引水15亿立方米。马颊河、徒骇河、德惠新河流经我市11个县市区,三干流总长388公里,现有21个直属闸管所,共管理涵闸31座,年调节水量达17亿立方米。两灌区、三干流肩负着全市抗旱防汛和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城市景观用水重任,为德州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成立中心管理所的必要性

(一)成立中心管理所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远程遥控遥测能力的进一步加强,各基层闸管所过去人工操作、半自动化管理水平已与当今社会的发展形成巨大差距。近几年,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水作为不可替代资源在我市经济发展中愈显重要。虽然自大规模的`灌区续建配套和德州水网工程建设以来,基层闸管所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方面条件大为改观,也正逐渐实现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模式转变,但仍与现实工作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基层闸管所的改革势在必行。在两灌区、三干流成立中心管理所,可以解决分散管理的弊病,化分散为统一,整合一切资源力量,合理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信息现代化优势,更好地发挥远程调控能力。同时,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力等方面的浪费,更好地促进基层各项水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各基层管理所设施老化急需加强管理。潘庄、李家岸两大灌区自1972年正式引水灌溉至今已四十年,两岸堤防隐患逐年增多,桥梁、节制闸、引水闸等建筑物大多损毁老化失修严重,总干渠两岸堤防巡查、管护和衬砌维修任务十分繁重。潘庄灌区还肩负向天津应急供水的重任,伴随着长时间、大流量、高水位的送水,总干渠管护任务更加艰巨,也对各基层管理所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干流及其支流各闸管所也同样存在着建筑物老化、失修等诸多问题。因此,只有在基层设立中心管理所,充分调动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由中心管理所具体负责分段范围内的工程维修养护、堤防巡查及测水量水任务,才能更好的确保干渠和河道安全运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成立中心管理所是理顺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由于基层管理所距离远,交通不便,基层单位的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因此普遍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虽然各单位都采取了稳定基层队伍的一系列对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应该是提高管理层次,下放管理权限,从体制上采取措施来解决。具体地说,就是要强化基层管理所的职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给予基层闸管所人员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权利,提高其管理地位,实行责权利相结合,从而达到更高的管理目标要求。

二、中心管理所的机构设置建议

(一)潘庄灌区中心管理所的机构设置。潘庄灌区现辖8个基层闸管所,拟设立潘庄、齐河、禹城、平原四个中心管理所(其中潘庄中心所为渠首所)。编制为科级,隶属于潘庄灌区管理局直接领导,所需人员由潘庄灌区管理局内部调剂。

(二)李家岸灌区中心管理所的机构设置。李家岸灌区现辖4个闸管所,拟设立李家岸、齐河、临邑三个中心管理所(其中李家岸中心所为渠首所)。编制为科级,隶属于李家岸灌区管理局直接领导,所需人员由李家岸灌区管理局内部调剂。

(三)三干流河道中心管理所的机构设置。拟根据流域、区域、河道等情况,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拟设立南营、宫家、津期店、马才、郭桥、大桥、大道王、赵棒槌8个中心管理所,实行集中管理,将原有各闸管所划分到各中心管理所统一管理。编制为科级,隶属于市河道工程管理处直接领导,所需人员由河道工程管理处内部调剂。

三、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职能

(一)灌区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职能。渠首所主要负责协调与黄河部门关系和当地乡(镇)村的关系,负责渠首闸引水调度和水沙测验工作;加强输沙渠两岸堤防巡查和口门查测;节制闸、穿涵、引水口门的维修、堤防加固维修及总干渠衬砌维修。其他各所具体负责本段的引水口门管理,做好维修养护、引水流量查测及计算、引水启闭情况上报工作;做好节制闸、穿涵及引水口门等建筑物的安全巡查、维修;做好堤防加固维修、总干渠衬砌维修、级沉沙池防守、水沙测验及监控和水情等信息的管理任务;协调沿岸县(市)、乡(镇)村的关系,保证调度供水和总干渠施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三干流河道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河道工程的防汛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直属水闸工程年度岁修计划的编制上报和工程、设备的维修养护与安全运行;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水利设施、水域及河道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检、观测及水文信息上报,并对有关工情、水情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归档。执行上级调水指令,及时进行引黄调蓄和水环境调度工作;负责与本辖区涉及的县市区水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和边界水事纠纷的牵头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制止侵占、破坏或毁损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绿化及其他工作。

当否,请批示。

二○XX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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