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11 03:52:43 作者:你们不要打了啦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你们不要打了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学校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学校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监控室规章制度

一、监控室工作行为准则

1、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2、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3、严禁携带XX然、XX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4、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5、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7、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二、监控室值班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控室值班记录。

3、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岗。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要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岗人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继续监控的异常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5、值班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

6、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监视监控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坐在监控台前,进行不间断监控观察,并定时调节摄像头方位、角度,作好24小时录像。

8、做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三、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2、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3、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4、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5、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6、遇XXXX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XX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7、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四、监控室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五、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篇2:案件流程监控规章制度

案件流程监控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流程监控的主要措施,特别是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发现问题途径包括,对受理和对外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核,查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向办案人员或办案部门核实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等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督促纠正的方法。同时,为加强对流程监控工作的管理和成果运用,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定期汇总、分析、通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应当与办案人员业绩评价挂钩。

《规定》还明确了流程监控的责任,规定负有流程监控职责的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干预正常办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怠于或者不当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文件原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案件流程监控,是指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的案件(包括对控告、举报、申诉、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的处理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

第三条 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应当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办案部门应当协助、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及时核实情况、反馈意见、纠正问题、加强管理。

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查处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技术信息部门应当根据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需要提供技术保障。

第五条 对正在受理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

(三)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

(四)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情形。

第六条 在强制措施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适用、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

(二)是否依法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家属;

(三)强制措施期满是否依法及时变更或者解除;

(四)审查起诉依法应当重新办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是否依法办理;

(五)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工作,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未立案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二)是否未开具法律文书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

(四)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时,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名或者盖章;

(五)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是否及时存入合规账户、办理入库保管手续,是否及时向案件管理部门登记;

(六)是否在诉讼程序依法终结之前将涉案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作其他处理;

(七)是否在诉讼程序依法终结之后依法及时处理涉案财物;

(八)是否存在因不负责任造成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丢失、损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情形;

(九)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 在文书制作、使用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文书名称、类型、文号、格式、文字、数字等是否规范;

(二)应当制作的文书是否制作;

(三)是否违反规定开具、使用、处理空白文书;

(四)是否依照规定程序审批;

(五)是否违反规定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外制作文书;

(六)对文书样式中的提示性语言是否删除、修改;

(七)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制作的文书是否依照规定使用印章、打印、送达;

(八)是否存在其他不规范制作、使用文书的情形。

第九条 在办案期限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仍未办结案件;

(二)中止、延长、重新计算办案期限是否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是否依法就变更办案期限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办案期限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 在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

(二)是否依法答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是否依法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

(四)是否依法向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

(五)是否依法、及时告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重大程序性决定;

(六)是否依照规定保障律师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等执业权利;

(七)是否依法保证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

(八)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依法落实特殊程序规定;

(九)是否依照规定办理其他诉讼权利保障事项。

第十一条 对拟向外移送、退回的案件,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

(二)是否存在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却作出退回侦查机关处理决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未实际办理却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审查起诉中违反法律规定程序退回侦查机关处理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移送、退回要求的情形。

第十二条 对已经移送人民法院、侦查机关或者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已经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三日以内是否收到侦查机关的执行回执;

(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一个月以内是否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三)提起公诉、提出抗诉的案件,超过审理期限十日是否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延期审理通知。

第十三条 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对应当进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的案件是否作出评估;

(二)对存在重大涉检信访或者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

(三)对存在办案风险的案件是否制定、落实相应司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

第十四条 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违反规定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外办理、审批案件;

(二)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的办案进程与实际办案进程是否一致、同步;

(三)是否违反规定修改、删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件、线索;

(四)是否依照规定执行相关流程操作;

(五)是否依照规定填录案件信息;

(六)是否依照规定制作、上传、使用电子卷宗;

(七)是否依照规定使用账号、密钥;

(八)是否依照规定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户进行注册、审核、注销及权限分配等系统操作;

(九)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五条 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存在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被标记为不公开或者未及时办理公开事项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却公开的情形;

(三)对拟公开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是否依照规定进行格式处理;

(四)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对正在受理、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应当通过下列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一)审查受理的案卷材料;

(二)查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案卡、流程、文书、数据等相关信息;

(三)对需要向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四)向办案人员或者办案部门核实情况;

(五)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本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方式。

对诉讼参与人签收后附卷的通知书、告知书等,应当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备查。

第十七条 对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不同情形作出处理:

(一)网上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违规办案情节轻微的,应当向办案人员进行口头提示,或者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示;

(二)违规办案情节较重的,应当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

(三)违规办案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同时通报相关诉讼监督部门,并报告检察长。

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发现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违法办案的,应当及时移送本院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办案人员收到口头提示后,应当立即核查,并在收到口头提示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将核查、纠正情况回复案件管理部门。

办案部门收到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开展核查,并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将核查、纠正情况书面回复案件管理部门。

办案部门对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新审查并与办案部门充分交换意见。经复核后,仍有意见分歧的,报检察长决定。

第十九条 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记录每日开展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纠正结果等,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定期汇总分析、通报,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第二十条 案件流程监控情况应当纳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业绩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负有案件流程监控职责的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得违规干预正常办案活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怠于或者不当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3: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监控室日常管理规定

监控室有责任明确的管理员,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每周一、三、五8:30前对监控室进行清理,确保地面窗台无尘土、桌面干净、设备表面无灰尘。

每天一次检查监控设备,查看、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查看监控视频,要经部门主管同意;拷贝监控视频要经分管校长同意;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查看人员及相关领导要签字。

建立《监控室设备运行状况记录本》,每天至少一次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每周五下班前、周一8:30前必须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监控室视频查看拷贝记录本》,记录每次查看拷贝视频情况。

绘制好监控室线路拓扑图,确保国家教育考试时可及时的调整监控画面。

及时按要求拷贝教育考试监控视频资料,并备份存档,至少保存6个月。

篇4: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 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职责。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三班轮换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队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1、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移交给下一班;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5、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办公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监控中发现可疑人员、打架斗殴或其它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安部,怠慢、延误信息采集作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8、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9、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10、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像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1、不得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作和安全的程序和软件;

12、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然、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篇5: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

1.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

2.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

4.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6.发现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存档备案;

7.密切注意硐内安全生产情况,在接到人员报警或发现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启动广播报警系统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负责监视硐外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值班坑长,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9.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

10.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

1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12.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篇6:酒店监控室规章制度

1、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3、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2)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3)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4、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3)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5、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7、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8、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9、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0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11、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2、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13、定时清扫灰尘,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篇7:酒店监控室规章制度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备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报警时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时时刻刻观察着酒店监控区域的每个角落,遇有情况,马上向上级报告。

7,做好重点接待,重点防范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视点观察摄像,录像工作,必须保存好录像资料备查。

8,非监控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严禁操作观看监控系统。未经直接上级授权不得随意提供录像给他人。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酒店.部门的经营管理机密:严禁将客人,员工,来宾的隐私向外散播:违者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10,监控员值班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电话聊天等。

篇8:酒店监控室规章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篇9:学校规章制度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3,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8,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篇10: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办学宗旨

1、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传授现代家庭教育知识。

3、沟通与学校、社区、家庭的联系。家长学校要适应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适应解决新 形势下家教新问题的需要,为促进儿童少年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研究和探讨家庭教育问题,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

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吵架,文明礼貌,处处做孩子的表率。

3、尊师重教,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遵循教育规律,与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下一代。

4、尊重孩子人格,不体罚,不讽刺挖苦,不溺爱,与孩子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关系。

5、积极参加家长学习的各项活动,家长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共同提高。

6、关心学校,积极为家长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努力做合格家长和优秀学员。

教师职责

1、根据授课任务认真制订授课计划。

2、认真选择有针对性的教材。

3、认真钻研,认真备好课。

4、每次授课都要把纲要和要点印发给学员。

5、每学期根据办学情况写出经验总结,定期交流。

6、根据学员的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给予合理的评定,评选出“优秀学员”.

校长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2、办好家长学校,聘任家长学校教导主任、教师,组建家长学校委员会班子,制定奖惩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活动,探讨家庭教育的理论,指导家庭教育的实践,开展家庭教育的工作,总结家庭教育经验。

4、做好学员思想工作,经常召开学员代表来座谈,及时了解和掌握办学情况,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学员学习制度

1、认真听课,上课时专心听讲,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说笑。

2、认真做听课笔记,尽可能结合实际写一些心得体会。

3、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作业态度要端正,字迹工整,不潦草。

4、平时能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篇11:学校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惩制度

1、日常积分

每学期每位教师交50元做为奖励基金,其中考勤占40%,日常积分占60%。考勤每月一总结、一兑现。奖金计算办法为:(每月总奖金/当月教师总积分)X当月个人总积分。日常积分每学期一总结、一兑现,奖金计算办法为:(总奖金/教师总积分)X个人总积分。

2、教学成绩

(1)教学成绩每学期上学区红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者,学校分别奖金50、30、20元。分别积20、15、10分。学校期中、期末实行县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测试卷进行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按及格率进行积分,(百分制)及格率达到40%积50分,4l~50%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5分,51~60%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3分,61~70%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2分,71~8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积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为基数,按上升的幅度进行排队,每增加1个百分点积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个教师教学成绩总积分=各科积分和/科数。

按总分排队进行奖励前1/3受奖,分成三等,一等奖3人(科),每人(科)奖金100元;二等奖4人(科),每人(科)奖金70元;三等奖6人(科),每人(科)奖金50元。

3、班主任积分奖励

从一二年级四个班;三、四、五三个班;六、七、八三个班中;各选出一名进行奖励。

4、毕业班奖励同学区。

完成学区分配指标,奖教师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奖全体教师100元;若完成学区分配指标80%(含80%)不奖不罚;若完成良好生低于学区分配指标80%则罚任科教师人均100元,每降低10个百分点加罚100元。每出现一名单科状元,奖该任科教师200元,学生初招总分在全乡前10名中有一名,奖任科教师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20元,同时奖该生50元。

5、幼儿园

(1)在学区幼儿活动中只要获奖,奖励100元。

(2)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0%以上,巩固率达到85%以上,两项完成给一个优秀指标。

二、业务制度

1、考勤

(1) 学校坚持公开点名制度,请假者必须自己写出请假条,注明调课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勤,请假l~2天由校长审批,3天由学区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审批。

(2)每天按10分计算,每周一总结,每请假5分扣一个积分,每迟到2次扣一个积分,旷勤一晌,本周积分为零,每多旷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旷勤处理。全勤积3分。

(3)时间界定,每次点名结束后再来者为迟到,迟到未消号者视为旷勤。

(4)临时点名或教师开会包括全体师生会因私事请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丧假为7天(含星期天),盖房假:主房为5天,陪房为3天,超过天数,按请假对待。

2、备课

两周检查一次,交本时间、次数、备课质量,每项积1分,共3分。

(1)首页写出教学计划,有教材分析、学生分析、教学方法措施、进度安排等。

(2) 课时教案书写要认真规范,步骤齐全、详细实用,作到“四备、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齐全、内容详实,不抄袭、不后补、不用旧教案,否则积分为0。

(4)每次检查要按时交,节数足,每推迟一晌或少一节备课扣一分,直到本周积分为0。不交不备者通报批评。

(5)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学。只要在学区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并做出书面检查。

(6)每检查一次教案,分为一、二、三等分别积3、2、1分。

3、上课

(1) 上课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执教,学校认真执行《邯郸市中小教学常规管理意见》。

(2)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小预备后,站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一响进入教室,授课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课不按课程表上课、无教案、讲备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并通报批评,空堂3次本学期业务积分为0,并向全体教师做出书面检查。本年度不平优,评模。

(3)课堂教学,教师要认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不能有知识性错误,板书规范,否则扣一分。

(4)讲课要体现“三为主”原则,体现师生互动,严禁满堂灌,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实现“三维目标”。

(5)上课期间严禁学生睡觉,随意外出,否则扣上课教师1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将学生赶出室外,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发现一次扣1分。

(6)上课期间,被上级领导查出一次不规范行为(如坐着上课、穿拖鞋、抽烟、打手机等)扣3分。

(7) 体育课,室外课学生不准在教室,学生乱跑无教师视为空堂。

(8) 严禁上课期间带小孩,发现一次扣1分,通报批评,(住校教师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动

(1) 实行“说”“讲”“评”活动,每次活动授课教师要写出教案,采用新法教学,以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自我完善为目标,注重知识的形成过程,落实“三维目标”,采用新的评价机制,每次授课教师积2分,参与教师要有评课记录,评出自己的见解(优缺点、推广经验、改进措施等)每次积1分。

(2)听评课记录两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积3分,要求有听课时间、详细记录、评课意见、授教师签名等,每少一项扣1分。

(3)参加县乡举行的授课竟赛获奖者加2分。

(4)有发表论文、实验课题、优质课、优秀教案等,乡级积2分,县级积3分,县级以上积5分。

5、作业

(1)作业每两周检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对号,不让学生代改,不错改,不漏改,有记录,每次检查作业次数和本数,按质量积分,主科每少批两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业每少5本扣一分。

(2)作业批改记录,要写出学生作业中的共性优、缺点及纠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检查一次分别积3、2、1分。

(3)在学区检查中受表扬者加2分,受批评者扣1分并写出检查。

三、班级积分

(一)学生出勤

1、每次开学后核定各班人数,每周不定期检查各班人数;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100%积3分,90%以上积2分,80%以上积1分。低于80%不积分。

2、对于学生人数变动情况,每月更改一次人数,中途不更改。

(二)学生行为

1、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在上课期间私自不进班者,每人次扣该班1分。

3、学生损坏公物者,除将该生行为记入个人成长记录袋外,每人次扣该班1分。

4、学生打架斗殴者,除将该生行为记入个人成长记录袋外,每人次扣该班1分。

5、损坏公物、打架斗殴超过三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并做为毕业鉴定的依据。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该班特殊积分(不超过3分),通报表扬。

(三)控辍保学

1、每学期对各班核实、验定人数,学生转出转入必须履行转学手续。

2、对辍学率在5%以内的班进行奖励,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均优先晋级、评模。

3、对辍率在5%~10%以内的班,不奖不罚。

4、对辍学率在10%以上的班进行处罚,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课不得晋级、评模,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写好安全教案,作好记录。教师对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积极上交有关安全材料。

2、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牢记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该班2分,并对该班的任课教师进行处罚。

(五)卫生

每次检查积10分

A、打扫不及时扣1分,预备前为准。

B、有卫生死角扣1分

C、有丢堆扣1分

D、地面有杂物视情况扣3、2、1分

E、界限上有杂物相关班级各扣1分

F、不打扫不积分

G、卫生区内墙壁无乱写乱画,视情况分别扣2、1分

对于向卫生区内随意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杂物,一经发现扣除该生所在班级3分

(六)班内布置

1、地面、窗台、玻璃及墙面干净各项积1分

2、标语、两表一册、好人好事本、手抄报及黑板报整洁干净,内容恰当,各项积1分

3、门窗玻璃无破损,离校锁好门关好窗各项积1分

4、桌凳及劳动工具摆放整齐各项积1分

5、标语整齐无尘土;教室内外无乱写乱画现象。

(七)课间操

1、无班主任跟班或老师扣2分/次,迟到扣1分/次(以学生开始跑步为准)

2、无故不做操,做操不认真扣1分

3、做到快、静、齐,缺一项扣1分

4、人数不齐扣1分

(八)学生集会

每次积6分,站队不迅速扣1分,不安静扣1分,不整齐扣1分,不认真听会扣1分,人数不齐扣1分,无班主任扣1分。

四、后勤制度

(一)门岗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上课期间大门上锁,随意开门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工作,校外人员私自进校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3、上课期间,学生私自外出一次,扣当日值班人员各1分。

4、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学校财产丢失的,经学校核实,当日值班人员照价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

5、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影响学校工作,扣当日值班人员10元,通报批评。

6、严禁零食进入校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

(二)财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学校公物先写借条后取物,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因公者视其情节酌情处理。

2、教师宿舍财物定期检查登记,妥善保管,若有丢失照价赔偿。

3、学校财物定期公开公示。

4、严禁私自乱架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篇12:学校规章制度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篇13: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1)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2)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1)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2)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3)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篇14:学校规章制度

1、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坚决按课表上课。

2、预备铃(课前2分钟)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到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学生停止讲话,坐姿端正,保持安静,桌凳整齐,书本、笔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3、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教师走上讲台,愉快地注视每一个学生,班长喊“起立”,教师待每个学生集中精力立正后,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同学们齐声招呼“老师好”,教师微笑着说“请坐下”,学生方可坐下。

4、老师必须全身心投入,关注并确保每个学生在课堂上学得紧张,学得好,并多用激励和鼓励的语言。

5、上课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发言。师生讲普通话,声音响亮,书写工整。

6、师生不得随便离开课堂。迟到的学生必须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教室,不得从后门擅自进入;因故需要离开教室的必须先举手说明原因,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

7、教师不带茶杯、手机进课堂,不坐着上课。

8、学生必须聚精会神地学习,按时、认真、独立地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不得做小动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喝茶,吃零食。

9、学生违纪,教师要及时制止,待课后再处理,学生不得顶撞老师;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不得叫学生停课。

10、看书时眼睛离书本一尺,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上晚自习的教师进班督察。

11、自始至终保持课堂纪律,缺课学生作好记载并及时反映给班主任。

12、下课铃响后,教师不得拖堂,立即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教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一齐打招呼“老师再见”,尽量让老师先走出教室。

篇15: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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