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材料查阅台账

时间:2023-01-24 04:03:30 作者:rycleo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rycleo”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专项检查材料查阅台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专项检查材料查阅台账,希望您能喜欢!

篇1: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xx]2号)的通知要求,为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自20xx年5月3日起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通知督查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单位私设“小金库”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等问题进行全民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xx]2号)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主要整治20xx年以来单位私设“小金库”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等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小金库”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步骤

我办对20xx年以来单位私设“小金库”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xx]2号)的通知要求,专门召开关于“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班子会议,组织相关人员,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个人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检查,20xx年以来,我办没有存在单位私设“小金库”以及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等问题。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XX市和XX区相关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积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等问题的长效机制,以良好的作风促进我办各项工作的发展。

篇2: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xxx市民政局20××年开展部分重点民政资金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针对涉及的民政资金项目资金进行逐一清理,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我乡严格对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管理,全过程公平公开,民主议定,按规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要求,每月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到低保金,按时按要求对救助平台进行更新操作。20××年我乡城乡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银行帐号、户主姓名及低保对象一致。不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二、城乡医疗救助补贴发放情况

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行临时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对像提出申请后,我科室及时审核,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对于申请人与银行开户人不一至的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不能提供银行帐号的原因,及时排除冒领、私分情况。20××年及时审核医疗救助资金77人次9.17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8人次16.99万元、散居五保医疗救助资金3人次1.9315万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完毕。

三、20××年民政资金乡镇代发情况

全乡重点优抚对象1-12月补贴62.4862万元、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22.73645万元、60岁退役士兵1-12月补贴8.558万元、20××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0.5万元;精减人员1-12月补贴1.44万元、高龄老人1-12月补助37.14万元,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民政协理员全年补贴3.06万元分两次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灾害信息员补贴1-6月4.176万元于20××年7月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7-12月4.176万元现正在进行划拨手续,于近期发放。

四.20××年民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上半年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共计189148元,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由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拨款;

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补贴0.8万元,经比选由市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日间照料中心修建点位两个,分别位于茶房、石碑社区,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划款。

我乡棋盘社区20××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补贴2.5万元,经比选由市春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棋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补贴8.32万元,通过登报发布比选公告,由成都市铂翼广告公司中标,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我乡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划款,无结余。

五、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年,我乡继续使用民政资金专用帐户进行划拨、支付,确保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同时,乡财政所对民政帐户进行统一管理,发放资金需经财政所、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领导、乡长签字审核后,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层层审核管理、层层监督实施的发放程序,有效杜绝了错发、冒领、私分的情况发生。

篇3: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xx年,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努力调整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公开工作自查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决算情况

1.收入预决算情况

20xx年,我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1177700元,调整预算数为1369323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数为3839700元,决算为3839700元。

2.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249100元,决算数403720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预算数为48400元,决算数为48400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为937200元,决算数为115664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127000元,决算数为127000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为218000元,决算数为403770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为3839700元,决算数为3839700元);农林水支出预算数为2022100元,决算数为2112100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为26200元,决算数为17862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36100元,决算数为287984元;其他支出预算数为60000元,决算数为60000元;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135131元,其中人员经费为5751931元,日常共用经费为1383200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718400元,决算数为2718400元;其中:其他资本性建设类项目预算数为760000元,决算161000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数为4948100元,决算为4948100元,其中财政拨款4948100元。

20xx年我乡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为13693231元,乡本级支出预算数为1369323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为310140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为2056524元;对村(社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99.88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xx年我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00元,决算数为120000元,公务接待费为65000元,公务用车为55000元。20xx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00元,接待费65000元,公务用车55000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民政保障,优化支出结构

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优先安排保障民生支出,加大社会公共事业、生态资源保护、做好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二)深化财政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宣传,深入贯彻相关财政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在统一安排下,抓好村财乡代管工作,提高村级财务水平,做好财务公开。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规范各种惠农补贴的发放管理。

五是认真运行好村级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机制各项项目建设,将资金落实到实处。

六是树立严谨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和谐、依法理财的工作作风。

篇4: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和xxx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扶贫领域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其它各类问题。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底,实际收到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6.22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

1.“一事一议”项目到乡资金208.48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58.83万元;大屋沟村106.725万元;核桃村50.32万元。

2.“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到乡资金209.2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70万元,大屋沟村70万元,核桃村69.2万元。

3.“精准到户”到乡资金175.76万元,分别拨付龙口村7.28万元;蝴蝶村10.24万元;深洞村33.04万元;高家湾村28.96万元;大屋沟村32.08万元;核桃村14.96万元;库沿村1.52万元;楼房嘴村1.76万元;陈家沟村7.6万元;xxx村10.64万元;天星堰村8.64万元;倒马坎村10.12万元;蚂蝗堰村8.72万元。

4.“现代农业特色效益产业”到乡资金160万元。

5.“集体产业发展”到乡资金94.53万元。

6.“产业扶持基金”共收到316.6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共收到50%资金641.654万元。

8.实际收到各单位帮扶资金940.1723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四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大屋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3.5米宽组道6.171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5.491公里;公路桥2座;提灌站1座;提灌渠1.1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2个;购买树苗1批。

2.核桃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0.55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14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3.878公里;2米宽生产便道2.89公里;提灌站6座;提灌渠6.02公里;蓄水池14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1处。

3.高家湾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2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5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9.254公里;提灌站5座;提灌渠2.47公里;排灌渠6.77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12万元。

4.蝴蝶村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光伏发电计划投资20万元。

5.龙口村

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20万元。

6.到户项目

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12.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乡纪委依规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乡扶贫办、财政所等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科学规划。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言堂”,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区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等全套资料进行拨付,杜绝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自查,未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虽然各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但个别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重视程度不够,乡级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部分扶贫项目未进行项目公示,经乡扶贫办要求后整改。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

(三)部分项目衔接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集体产业经济因秧苗未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后。

(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

(五)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精准帮扶过程中,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情况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在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严格把关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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