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伤感爱情故事

时间:2023-03-03 03:51:56 作者:麻辣香锅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麻辣香锅”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长篇伤感爱情故事,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长篇伤感爱情故事,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伤感爱情故事长篇

青梅竹马的我和她,曾在碧水青山、清风明月的山村里,撒下过一串串爱的誓言与足迹。

如果那次她没进省城,如果她没有听到表妹的那句赞叹,或许我们的爱情、她的一生,都会是另外一种版本。但真实发生的是,她在省城姑妈家那富庶得近于奢侈的豪宅里居住了一周,一颗躁动的心,被惊讶和羡慕搅得一塌糊涂,偏偏这时时尚表妹又开玩笑地对她说:“你这么漂亮,一辈子窝在山村里,太可惜了。”

揽镜自照,天赐的美丽让她自信陡增。不顾父母和我的再三劝阻,她着一袭让朴实的村民们眼晕的服饰,走过那泥泞的田间小路,任那颗年轻的心蓬勃着,将她牵向繁华的城市。

再见到我时,她正和一群财大气粗的男人大着嗓门拼酒,烟雾缭绕中,已是“血色罗裙罩酒污”的她,正举着一杯名贵的红酒,轻抛着迷人的媚眼,把一位颇有实权的处长撩逗得语无伦次。当她望向大门口时,她愣住了——风尘满面的我,正站在面前。

“怎么不给家里写封信,叔叔婶婶都很惦记你。”虽然一年多我们之间音讯杳无,但我委婉又轻柔的责怪中,透着的依然是关切。

“我都挺好的,就是太忙了,回头我给家里寄钱去。”在我面前,她的掩饰破绽百出,明显有些底气不足。

“城市里找一份好工作太难了,你要好好保重。”我一语双关。

“你不用牵挂我,寻找自己的幸福去吧,我得上去照顾客人了。”她听到了楼上焦急的喊声,歉疚地把几张百元钞票硬塞到我手里,便转身离去。

我想说,离开她的那些日子,我所有的幸福都已大打折扣,但我却没说出口。

本来,我也想在这座城市里找一份工作的,毕竟她在这座城市里,我应该留下照顾她。但我转悠了十多天,本就羞涩的囊中已更加窘迫了,我还是没有找到一份工作,我只好向这座伤心的城市告别。因为我知道我这样一个普通农民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更不要说照顾她了。

分开的日子里,我曾给她寄过几次她爱吃的瓜子和榛子。每次收到我的邮包,她都暗笑我纯粹“多此一举”,说城里什么好东西都买得到。每个月我都给她写两封信,虽然她只在起初给我回过两次,但我却雷打不动地坚持着给她写了40多个月的信,直到一年前我和一个暗恋我多年的女孩结婚。

蓦然回首时,她离开那个遥远的小山村整整八年了,她一次次透支着青春红颜,在那座歌舞笙箫的都市里,换取着一笔可观的积蓄,也换来了一身的疲惫和心力憔悴。此间,她竟没有回过一次家......

一个寻常的午后,我突然接到三年多没有联系的她打来的电话。她带来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她感染上了艾滋病。她在电话中痛哭着请求我的原谅,并告诉我,现在她身边一个朋友也没有了,没有人敢收留她,没有人关心她,她更不敢告诉家里的任何人。她的电话让我震惊了,只身在城市抗拒病魔的她怎样了,这样致命的打击向她袭来时,她忍受着怎样的心理与生理上的疼痛?

怀着这样的牵挂,我瞒着妻子拿着我卖果树苗攒下的全部存款,赶到了她的病床前。此时,她存折上曾骄傲的数字已经急剧地缩小到了可怜的四位数。看到病床上憔悴的她,我知道,她已经听到了死神走近的脚步声,虽然她刚刚三十岁,但她似乎已没资格与命运谈判了。我的到来给了她太多的惊喜,但她却大喊着不要我靠近她。她说,现在的她不应该与任何人接触,她怕给我带来灾难。但我说服了她,我要陪她一起去抗拒病魔,在她的身边鼓励她。我告诉她,我们之间虽然没有了爱情,但还有最宝贵的亲情和友情,就把我当成自己的大哥吧。

我第三次回村筹钱赶回来的时候,带来了我温柔贤惠的妻子。这时,她已名副其实的病入膏肓了。那天,看到我和妻子捧着的鲜花,她只泪眼朦胧地对我们说了一句祝福的话,便被护士推进了急救室,等再见到她时,彼此已是永远地相对无语了。

她就睡在村外的山坡上,桃花笑春风的清晨,我和妻子并肩而坐,默默地读着她这些年来零零散散写下的两大本日记。在那字里行间,我分明感觉到了,她对我的那一直不曾消逝的缕缕爱意......

“她还是爱着你的。”望着沉浸在感动中的我,妻子柔声道。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走出往事,点燃了面前的日记本。

随着火焰的升腾,一朵朵黑蝴蝶飘飞在脚下,我仿佛看到了她美丽的笑靥,如此近且又如此不可触及。

当她读懂爱情时,却不知道一生的爱早已结束,留下的只能是深深的懊悔和绵绵的眷恋

篇2:伤感爱情故事长篇

他和她原来是邻居,他比她大七岁。她是个孤儿,和外婆一起生活。

他上初中时,她刚刚上学,外婆请他每天带着她一起上下学。他念高中时,她念初中,他们每天还是一起上下学。

在懵懵懂懂明白了什么叫“青梅竹马”、什么叫“两小无猜”后,他便认定了,娇娇小小的她是他一生的选择,也就从那时侯起,他就默默在她身边付出他的关爱。

她十八岁的生日时,他买来99朵玫瑰,告诉她自己的爱恋。她惊慌失措地逃离,如血的玫瑰,撒满洁白的雪地。

回到家,她呆呆地坐在窗前,回味他的话。“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等你长大,慢慢地等你长大,无论你是否接受我的爱,我都会在你身边一直陪伴。”静静地梳理自己的生活,她忽然发现,他的影子早已充斥了她的整个生命,似乎每个角落,都有他的痕迹。

人生的转折,往往只是一个瞬间。

那一年,她考取了南方一座名牌大学,他得到一个留学深造的机会,很多人为获取这个机会费劲心机,可他却在犹豫,因为她,也因为体弱的母亲。她附在他耳边轻轻说:“放心去吧,以前是你等我长大,以后是我等你归来,我会替你照顾妈妈的。”

那夜,他们彼此许下了爱的承诺。

在她坚定的目光下,他飞向了大洋比岸。他走后,她悄悄藏起那张大学入学通知书。

5年的留学生活,艰辛而枯燥。拮据的经济状况使他感到无奈和泄气,在寂寞的夜里,他一遍一遍温习她那句“我等你归来”。

5年的等待,让她真正地长大了。成长中,她学会了在寂寞中思考。5年里,她送走了年迈的外婆。5年里,她像照顾自己的父母一样,照顾他的双亲。

5年后,他学成归来。人头攒动的机场,盼望已久的重逢演变成了迟疑的握手。5年的分离,让他们感到了彼此的陌生,记忆中留下的,只是5年前的影子,淡淡的,很朦胧、很模糊。夕日那种共同的感觉已被如水的时间涤荡得浅而又浅。

在他眼里,她不再天真可爱,言语和神态中少了几分幼稚,少了几分单纯,却多了一些世俗,多了一些浅薄。他们的很多思想不再一致,心灵不再交融,虽然她依旧善良、依旧真诚,但在他眼里,真诚善良与灵魂共鸣是同等重要的。他不知道是不是这5年的分离造成了这种疏远,但他知道,她不再是他想要的了,不再是一个可以与他一起攀登、一起腾飞的女人,他和她已经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的人了。他开始害怕和她在一起。

在她眼里,他变得更加高不可攀,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为她的喜而笑,为她的怒而悲,他的世界不再以她为重心,他有了更多的想法、更多的朋友。他的事业,她竟完全无法涉足。她明白,他们之间失去了一种东西,一种一旦失去便根本无法再找回的东西,她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再适合。她同样开始害怕,害怕自己与他的格格不入。

家人开始为他们准备婚礼,各种祝福与羡慕交织在他们周围。他的所有朋友都恭喜他,恭喜他有这么一个痴情的女朋友,在国内等他5年,恭喜他能娶这么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肯为他做那么大的牺牲。她的朋友都羡慕她,苦尽甘来,能嫁这么优秀的一个成功男人,简直可以称谓金龟婿。可他们心里的苦,没人能知道。

在他心里,他有负于她。她等了他5年,为照顾他的父母,她放弃了上大学,她做了那么大的牺牲,他不能对不起他。爱她、宠她、给她幸福是他的责任,他必须遵守自己爱的誓言,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同存。他心乱如麻,他开始害怕看日历,因为婚期在一天天逼近。

在她心里,她很怀念年少时那种心与心的交流,很怀念他的笑脸,虽然他现在依然对她微笑,但她知道,那已不是年少时那种没有任何掩饰的笑了,他好像照上一层纱,看起来影影绰绰的,变得不再像他了。可她依然爱着他,哪怕明知道他已经不再爱自己了。

她不知道是不是该抓住这份不再属于自己的爱情。她知道,一旦结婚,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因为他的责任心太强了,但一份没有爱的婚姻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是为自己5年的等待找个答案或是为自己的付出讨个回报?还是自己只是想紧紧抓住他而已?她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可以如此地自私,霸住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男人,这样的自己还是不是以前那个处处为他着想的女孩儿?

明天就是他们的婚期。

他机械地接受着人们的祝福,任由父母欢天喜地地忙活着,他知道父母早就将她视为家庭一员了,甚至爱她胜过爱他。他知道他该面对什么了,一份已经没有爱情的婚姻,曾经是他所不齿的,但他必须为此交付自己的一生。

她一遍遍翻看着他们的婚纱写真,不知不觉中,一滴泪落在了那张看了许多年的脸上。明天就是他们的大喜日子,可是她却丝毫高兴不起来。透过写真上那勉强的笑容,她仿佛看到一个因为婚姻不幸而郁郁寡欢男人,仿佛看到一个自私的自己,一个不美满的家庭。她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毁了他,毁了自己,毁了他们记忆深处的爱情。

来接亲的他推开她的房门,屋内出奇地寂静,书桌上整齐地摆放着她的嫁衣,嫁衣上有一封写给他的信,信上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婚姻应该是幸福的开始,而不是不幸的开始,我们都没有错,错的是时间。

当爱已消失,一切都埋在记忆的底层,不能再重温,何不就让它随风散去。

篇3:伤感爱情故事长篇

她给记者打过一次电话,信号不好,时断时续,记者听不太清楚她的讲述。最后,她说她已把她的经历从头至尾记录下来邮给记者了,希望记者帮她整理成文。几天后,记者看到她写来的信,惊讶于感情对她的身心影响之大,在信中,她用了“拯救”这个词,形容了她对那段感情的期盼。

她在信中说:“听到你的声音感觉很亲切,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许对于你来说,这是无数封来信中很普通的一封,可对于我来说,它寄托了我全部的希望。前几天,看到电视上一期情感节目,一对恋人曾经得不到父母的认可,在做完节目后,终于得到他们父母的默许。我受到了启发,所以找到了你,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他们看到我的讲述,但愿奇迹会发生……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光头。医生说,我得的是神经性脱发,这种病几乎无药可治,完全是心情影响的。我的心坠到黑暗的谷底,有谁知道,两年里,那段感情对我心情的摧残。有时候,真希望自己就快死去,这样就可以在结束生命之前,和所爱的人相守到最后一刻,就可以给自己一个借口,不用背负太多的责任,也可以不用面对爱人弃你而去的痛苦……”

几年前,我和相处了四年的男友分手了。伤痛不能释怀,便放任自己在各个娱乐场所里游荡,麻醉自己,借以驱赶心中的孤独。在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奇出现了,一张清爽而俊朗的脸。我们很自然地聊着天并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很自然地结束了这场偶然的相识,我随意地把号码塞进口袋里。

一次朋友聚会,大家约好都带着一个男伴来。我搜肠刮肚,没有想出一个可以同行的男友,正着急之时,摸到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就这样,我和奇的故事开始了。

奇比我小三岁,还是个在校的学生。他的脑子里总是装满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总能找到办法逗我开心。和奇在一起,我竟然摆脱了一直跟随我的、曾经认为无法忘掉的往事痛苦的阴影。他的幽默可爱打动了我,我们相恋了。双方父母得知后,反对得异常强烈,可能最大的原因在于奇还是学生。双方家长想尽一切办法切断我们的联系,控制我俩的经济来源,甚至大打出手。可越是压力大,越是激起了我们的反叛意识,越觉得这段感情的可贵。

我们相处了一年之后,奇毕业了,艰难的择业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我不知道,是我们的相恋还是双方家长的反对,对他的影响如此巨大,在我们还来不及设想将来的时候,奇的同学突然来单位找我,递上了奇给我的一封短暂的告别信:婷,我走了,之前没有告诉你,是怕见到你失望的眼神,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吧,祝你幸福。奇选择了军旅生活,一去就是四年。我不能接受他这样的离别方式,悲痛淹没了我。奇走后不久,我发现自己的头发快速地脱落。我不敢照镜子,面对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我开始变得自卑、自闭。可我仍在企盼着有一日,奇会回来,我用这样的幻想支撑着本已无趣的生命。

两年之后我生日的那天,我终于盼来了奇写来的信,信中写满了对我的思念和不告而别的无奈,我也在回信中承诺,我一定会等他回来。两年里,我守着自己的承诺,在他的父母面前做着他女朋友应该做的事情,他父母的态度终于有了些许的转变,虽然只是一个微小的改变。当然,我也犹豫过,彷徨过,可我坚持下来了,等到了奇回来的那一天。

命运从来都给我最残酷的考验。我在第一时间赶到四年未见的奇的面前,任凭委屈和幸福交织的眼泪肆意流淌。当我认为苦尽甘来,终于盼来永远不会分离的那一天的时候,奇却面无表情、迟疑半晌说出了分手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耽误我了,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和自己的家人作对了,他别无选择,过几天他又要走了。

很奇怪,听到他的话,我没有想像中的悲伤,四年经历的磨练,足够让我承受一切突如其来的变故了。

那一夜,我们相拥在一起,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只是一遍遍问他是否爱我,他说爱,我问他,那为什么要离开我,他无言。

篇4:长篇伤感爱情故事

长篇伤感爱情故事:后海的鱼都知道我爱你

瞧,那个大红色的电灯泡

程嘉应从西雅图回来那天,江织里去接机。

她翻箱倒柜地找出那件大红色的灯芯绒棉袄,还是忍不住鼻子泛酸。这个唯一可以见证他们做过一天情人的纪念品,已经变得皱巴巴了。鲜红的颜色像是被时光蒙了一层纱。

在机场,程嘉应一眼看见打眼的红色,隔着人山人海朝她挥手大喊:江织里!我在这里!

织里看见他在人群里像只长颈鹿,瞬间就信了美国汉堡能长高的戏说。织里正想扑过去来个熊抱,但看见他旁边的金发美女后,她如花般的表情顿时就蔫了。嘉应把织里跟那个异国美女互相介绍后,就兴奋不已地一边对织里说中文,一边对洋妞说英文。至于他讲了什么,织里没心思听。织里只知道嘉应拍着她的肩膀跟洋妞说了一句:她是我哥们儿,打小一起长大的。

那一句“哥们”顿时冰冻了她如火的心,身上红灯笼一样的棉袄让她觉得自己逊毙了。经过机场里的大镜子时,织里恨不得把它扒下来,而程嘉应右边的异国美女一脸自信地昂首阔步,与程嘉应说说笑笑,恨不得要亲上他的脸。

程嘉应似乎全然不记得这件大红色的棉袄了。

机场里人来人往,织里总觉得看见他们仨的人都在说:Hey,你瞧那个大红色的电灯泡。

后海里的鱼,一定听到了

织里以老情人自居的心态去接机,却顶着电灯泡的头衔回来。程嘉应回到家后,三天两头打电话叫她去参加他的哥们聚会,被织里全数拒绝。

织里一直不会忘记,高三那年,程嘉应在情人节前夕惨遭失恋。但是又和哥们儿约好情人节要带女朋友一起去后海喝酒。他焦头烂额地趴在桌子上,让织里给他出主意。

你可以带我去呀?织里揣着一颗小心思说。

别闹了,谁不知道你是我哥们儿啊,而且谁让你没事瞎吃长那么高。

他瞥了织里一眼,继续唉声叹气去了。

请我去我还要考虑呢!织里故意仰着头大声说话,撇过头看窗外光秃秃的枝桠。

最后程嘉应打肿脸充胖子,还是拉着织里去了。织里印象深刻,他嫌弃她的打扮太像个爷们,专程上街给她买了件大红的棉袄。那天程嘉应看着比他高出半个头的织里,撑着下巴说:其实,如果你比我矮,我就不用那么苦恼了。

在后海,织里和他的一群朋友胡吃海喝,大家都醉意朦胧。想在石桥上吹吹风,程嘉应上台阶时一个趔趄扑在织里身上,硬生生把她从围栏上挤了下去。就在织里落水之际,听见程嘉应惶然地大喊:谁会游泳啊,快来救救我哥们!

织里想,大概只有她和后海里的鱼,听到她湮没在水里的呐喊:我他妈不是你哥们!

长得比你高,才能正视你的眼睛

程嘉应回北京一个星期后,在织里的公司楼下堵到了她。

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江织里,Don‘t you want me?他倚着柱子,流氓的姿势,玩笑的语气,却让织里险些落泪。

滚!大爷我可忙得很。织里大步走在前头,现在他比织里高出半个头,织里竟然连直视他的勇气都没有了。他追在后面问她,有没有男朋友了?什么时候带他这个娘家人见见。她说当然有啊,都见过家长了,等哪天有空就介绍他认识。她说得违心,他听得开心。

江织里和程嘉应,打幼稚园就认识了,一直到高中,再到同一所大学。高三情人节那晚,织里掉在水里,还是不会游泳的程嘉应救了她。织里在医院醒来后,看见他躺在她旁边的病床上,医生说他只是发烧睡着了。织里蹑手蹑脚地下床,趁人不备,在他唇上印上了她的初吻,一颗心如小鹿乱撞。

大二毕业后,程嘉应去了西雅图。

那时,嘉应174cm,织里176cm。在机场的候机室里,织里哭天喊地跟他告别。程嘉应却说,你作为一个身高176cm的女人,这样哭起来太惺惺作态了。织里便强忍着山洪暴发一般的眼泪,看着他走进了安检。北京的凌晨三点,织里接到他越洋报平安的电话,他在那头哭得声嘶力竭。他哭完说,原来,174cm的男人哭起来比176cm的女人更惺惺作态。吃饭时,程嘉应捧着柠檬汁跟织里说:江织里,自从我长得比你高后,才能正视你的眼睛。

这世界只允许小个子楚楚可怜

尽管织里说,有男朋友了,程嘉应依然肆无忌惮地耍流氓,仗着比她高了,大街小巷上都揽着织里的肩膀。

你的洋妞呢?织里故意漫不经心地问。

她只是我在飞机上认识的,下了飞机自然各奔前程啊。他轻松地回答。

你耍流氓啊!织里故意大声,心里却乐开了花。

织里的妈妈在市区里看见了和织里勾肩搭背的程嘉应,二话不说把程嘉应拖去了家里。显然是把程嘉应当成了未来女婿,任凭织里怎么解释都不听,眼睁睁看着母亲大人拆穿了她的谎言。

小程是吧?小时候你还来过我们家里呢,听织里说你刚从美国回来。我说我们织里怎么这么多年都不恋爱,原来是在等你啊。织里的妈妈边说边笑,还要留程嘉应在家吃饭。趁着妈妈进去倒茶的当儿,织里拉起程嘉应就冲下了楼。

程嘉应边跑边下楼说,江织里,你骗我!这么多年,你竟然都没有恋爱过……程嘉应记得他在西雅图的时候,打电话问织里恋爱情况,她说恋爱了,过两天说又分手了,他还笑她分手比翻书还快。

织里装作没听到,拉着程嘉应的手,跑了很久很久。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像一声声的嘲笑,嘲笑她的胆怯。这么多年来,她只喜欢他一个人,却什么也不敢说。

这种由感情萌生的爱意,在没有十拿九稳的情况下贸然说出口,往往就变成友情的终结。关于这点,江织里很清楚,许程嘉或许也明白。

那晚,织里什么也不说,拉着程嘉应去大排档喝得酩酊大醉。他不明就里地陪着她喝,他说你怎么突然矫情起来了。织里蓦地站起身举着酒瓶对他大喊,难道这个世界,只允许小个子姑娘楚楚可怜,我江织里偶尔脆弱一下就要被当成矫情造作吗!你给我滚!

程嘉应当场愣住。

第六层,响起你的名字

织里的家在靠近通州的老城区,六楼,没有电梯。

老城区的房子外面没有路灯,只在每一层楼道里装有声控灯。织里在没有喜欢程嘉应之前,都是大喊一声自己的名字来点灯。从初三开始,她晚上放学回家站在一楼的楼道里喊“程嘉应”,每一层喊一声,一直到六楼,喊了十几年。

对于这种只能藏在心底的爱,最细小的安慰莫过于,一喊他的名字,就有光。

从上次跟程嘉应喝得烂醉如泥之后,织里又开始找借口不见他。她一直在纠结,是否要向程嘉应表明自己的心迹。

两个星期后的晚上,织里下班回家,照旧从一楼开始喊。程嘉应,程嘉应!

在六楼时,灯如常亮起来。

江织里,你……

她吓得立即抬头,看见倚靠着她家防盗门一脸震惊的程嘉应。还有一层台阶,织里悬空的脚突然就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程嘉应似乎还没回过神来:因为你一直都躲开我,只好过来了。

织里直直地看着他,不再说话。四周寂静无声,声控灯也灭了。黑暗里,似乎只能听见两个人的呼吸。

只是,你的名字比较顺口……织里说话,灯也亮了起来,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程嘉应打断了。

江织里,你明明是暗恋我……喂,你别跑!

织里哪里肯听,疯狂地迈着她的长腿,噔噔噔跑下楼去了。

江织里,我一直都爱你

自从声控灯事件以后,织里彻底起来,电话、Email、MSN全数屏蔽程嘉应。

为什么要躲他,织里也说不清,反正就是害怕。或许每个人能这么无限接近自己多年的梦想时,都会和织里一样忐忑不安。

第四天晚上回家,织里上到第六层,想想还是喊了一声“程嘉应”,灯光亮起,空气里平白传来程嘉应的声音,我在。织里猛地抬头,发现嘉应从七楼楼梯往下走。织里又想跑,却被嘉应冲上来一把拉住手腕,逼到角落里。

“江织里,你知道吗,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喜欢你,只是你一直把我当哥们看,我出国前还试探了好几次,你都不理不睬我才走的。这次回北京,第一个想见的人就是你。”

给程嘉应这么一说,江织里还委屈了,明明就是他把自己当哥们。“程嘉应,我喜欢你没错。从前你总嫌弃我比你高,我跟你当了十几年的哥们。唯一是情侣的一天,你还是喊我哥们,你让后海里的鱼都嘲笑我了。”

织里紧张地喘着气,“所以,你现在就给我到后海去,告诉那些鱼我不是你哥们!”

这个,要怎么说啊。程嘉应挠着后脑勺问。

当然是跳进后海,大喊一声,江织里,我爱你!

织里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程嘉应真的拉着她就去了后海,当着她的面跳了下去。

不一样的是,他喊--江织里,我一直都爱你。

长篇伤感爱情故事:回来,我的爱

为了爱浪迹天涯

大学毕业的前一天夜里,我的恋人顾红袖离奇地失踪了!同顾红袖一起失踪的,还有我们的好友,中文系的校花吴秋江。

我和学校都心急如焚,能找的地方都找了,报了警,报纸和电视台也都发了寻人启事,可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我匆匆回了趟即墨老家,然后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劝阻,踏上了一条一边打工、一边寻找恋人的不归路。我在心底发誓,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把她找回来。

我分析,既然没有线索证明她们遇害,那么,很可能被拐卖了!可什么样的人,居然能拐卖两名已经成年的女大学生呢?

一晃两年过去了,我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小半个中国,却依然没有找到她们的半点踪迹,反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在旅途中解救过十几名被拐卖的儿童。

渐渐地,被父母痛斥为不务正业的我成了活跃在打拐第一线的民间“打拐英雄”,山东、河南、安徽等地的公安机关,也逐渐开始知道了我的大名。

这天,一个熟悉的老干警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刚接到线报,在山东和江苏交界的郯城,有一个来历不明的山东女孩子在那里生活了两年多,建议我过去看看。

虽然这些信息多年来我已经听得麻木,不再惊喜了,但还是马上动身,匆匆赶了过去。

二、给爱一条生路

经过多方查证,在一天早晨,我走进那个贫瘠的小村落,敲开一户人家的家门。

你找谁?一个矮瘦的汉子打开门,警惕地问。口渴了,讨口水喝。我尽量用普通话掩饰自己的胶东口音。

我的话音未落,院落内猪圈旁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突然扔下喂猪的勺子,疯了一般地朝我扑过来!

我万没想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就是和红袖一起失踪的校花吴秋江。我内心一阵狂喜,吴秋江找到了,再找到我的红袖便有希望了!

随着那矮瘦汉子惊慌失措的大声呼喊,很快就从不同方向拥来一大群人,他们手持棍棒,把我和吴秋江围在院子中央。

报警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我镇定地向周围扫了一眼,推开浑身发抖的吴秋江,然后慢慢走向猪圈,一把提起猪圈内那个四五十斤重的喂猪石槽,转身往地上一翻扣,接着俯身右肩猛地一沉,一肘便把喂猪的石槽击个粉碎!

“我已经寻找了她三个年头,我不为难你们,你们最好也别为难我。既然找到我的爱人,我就要带她走,带她回家!”我杀气腾腾地说。

所有的人都被我的气势震住了。他们不自觉地自动让开路,眼睁睁看着我和吴秋江扬长而去。一脱离险境,我马上掏出手机报警。

失踪三年的吴秋江被我单枪匹马解救回家乡,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但无论是面对警察谆谆诱导的盘问,还是面对记者采访的镜头,吴秋江只是抱紧双肩颤抖,摇头垂泪,始终一言不发。显然,她的遭遇已给她的心灵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关于红袖的消息,从吴秋江这儿得不到半点有价值的线索,看吴秋江的表情,似乎她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个叫顾红袖的同学。而警察在郯城那儿,同样也没有查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又是半年过去了,警方和我都没有得到红袖的消息。倒是吴秋江在家人的照顾与关爱下,渐渐恢复过来,她的脸上,开始有了甜美的笑容。但一提到红袖,吴秋江要么是悚然惊悸,目光呆滞;要么就是茫然地使劲摇头,似乎要努力想起什么,或者要刻意忘掉什么。

此时我们都已到了婚嫁的年龄,在好心人的撮合下,相处日久生情的我和吴秋江便在年底结婚了。

婚后,吴秋江似乎完全恢复了正常,可还是经常在半夜里惊醒,在梦里喊着要回家。醒来后,总是赖在我怀里哭个不停,有时,还会冷不丁问我:“如果有一天找回了顾红袖,你会不会把我卖掉?”眼里,满是惊悸的茫然。

我只好抱紧她、安慰她,说结婚后,也难有时间去寻找顾红袖了。是的,对于一切的伤痛,时间是最好的良药,顾红袖在我心中的印象,也就逐渐淡了..

可生活总是不如意的,后来,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的吴秋江不得不入院治疗了。我始终不知道她的惊悸后面,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惊人故事。

而就在吴秋江入院治疗不久,警方又传来消息说,顾红袖找到了!她还在人世!

三、人分飞,爱相随

我在河南警方的陪同下,在郑州一家戒毒所见到顾红袖的时候,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满面憔悴,目光稍一转动就显露淫邪放荡神色的女子,就是我的恋人——当年那个小鸟依人、惹人怜爱的女孩子顾红袖。

是什么样的遭遇和磨难,使一个纯真的女大学生变成了这般模样?

顾红袖先是被卖到一个穷山沟里给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当老婆,但她性情刚烈,誓死也不和那个男人同房,最后那个男人抛却仅剩的一丝廉耻,在全家人的帮助下,才强奸了她。可那男人见顾红袖始终不肯就范,只好把她转卖了。

几经周折,顾红袖竟被卖到了河南登封一个黑社会组织。那个黑社会组织设法使顾红袖染上毒瘾后,便把已经彻底身不由己的顾红袖安排到他们控制下的一家夜总会,当了一名坐台女郎。若不是河南登封警方打掉了这个黑社会组织,也许顾红袖这一生将再难见到自由的天空。

“这么多年,难道你就无法向外透露一点儿消息,不能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吗?我..我找你找得好苦!”我拉住红袖的手怜爱交加,百感交集。

不料红袖却冷漠地甩开我的手,惨然一笑:“自我被拐卖的那一天起,我就当自己已经死了。一个死了的人,一具行尸走肉,有什么必要再向尘世透露消息?不过,这些年我之所以苟且偷生、忍辱忘耻地活着,唯一的愿望就是在死之前,能够杀掉一个人!”红袖见我错愕,突然话锋一转,以无比冷酷的声音恶狠狠地说。

杀人?我吃惊地看着这个当年柔弱娇憨的女孩子如今狰狞的面目,几乎说不出话。

“我曾经找过不下十几个点我出台的熟客。我说,我愿意用一生来侍奉他们,只求他们能够帮我杀掉那个人。可是,没有一个男人值得我相信。而我自己,又根本逃不出他们的手心。逃出去,我到哪里去买毒品?”顾红袖摇摇头,颓废又无奈。

看着昔日恋人变成这样,我再也不能忍受,紧抱着她,冲动地说:“你想杀谁?我替你去把伤害你的那个人杀掉,只要你能好起来,好不好?”

顾红袖感动得落下泪,任我抱住她,把头伏上我的胸口。但很快,红袖又一把将我推开,以更加冷漠的目光盯着我说:“你的身上有女人味儿。你结婚了,是不是?”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的,我结婚了。我找了你三年,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顾红袖点点头,艰难地笑了一下,说:“谢谢你。在我面前,你还肯为我有一丝害羞,我已经满足了。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娶的女人肯定是我们的同学吴秋江,对不对?”

我还来不及回答,手机突然响了。电话是家人打过来的,简单地说了句:秋江出事了,快回家..

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当我以无比复杂的心情急匆匆赶回家乡的时候,我的妻子吴秋江在精神病院自杀身亡已经三天了。

精神病院的一名主治医师递给我妻子临终前留给我的一封信。

姜,我亲爱的夫君:

永别了!临别之际,我要真心实意地最后一次对你说,我一直深爱着你!从我们的大学校园,一直到现在!

记得当年,你、我,还有顾红袖,我们三个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假如我们都如当时那样不再长大,多好啊!

大二时候,我已不满足只是做你的朋友,我爱上了你,我相信,你也是爱我的,于是我就给你写了一封信。可是我一直不好意思自己把信交给你,就托顾红袖转交。

可我万没想到,你竟很快和顾红袖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和我疏远了。我想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根本没有看到我写给你的信,并且,你还相信了我的高中同学顾红袖散布的关于我的流言,是不是?

我在高中时候是曾经早恋过,可那是因为我年幼无知。但我不会像顾红袖说的那样,打过胎,更没有和多人鬼混过。就算我曾经失足,难道我就再也没有爱的权利了吗?

若没有顾红袖的挑拨,我们肯定会好好相爱。不行的,我要报复!

我在一家酒吧认识了一个朋友,尽管我知道他不是什么善类,可我还是努力地和他交往,因为我想利用他报复一下顾红袖!

可我万没想到的是,那个人竟然是人口贩卖团伙中的一员。他们不但利用我把顾红袖骗了卖了,也把我卖了出去..

请你原谅我吧,夫君,我也求顾红袖原谅。因为我们的年幼无知,给我们一生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大错。顾红袖既然已经获救,你就要好好地待她。毕竟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她是真心爱你的..

不要告诉她事情的原委,为了你们的爱,就让她一辈子心安理得,把一切都记恨到我头上吧!愿你的爱能抚平她的伤口,并照顾她一辈子,使她不要再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

祝你们幸福!

你曾经的妻:吴秋江

五、无言的结局

繁华的大街。咖啡厅。我和顾红袖相对而坐。顾红袖的眼光一洗风尘之色,冷峻、锋利得像一把刀子。

她恶狠狠地说:“我发过誓,如果我还可以嫁人,那我就要嫁给肯为我杀死吴秋江的人,我只想用我的爱化作一把锋利的复仇之刀!虽然现在吴秋江已经死了,可她并不是你杀的。本来,害我的吴秋江在那个穷山沟里过得生不如死,已经受到最恰当的报应。可你不但救了她,而且还娶她为妻!你说,我能嫁给你吗?”

我无言以对,抬头望天,让泪水回流进去,眼帘垂了下来,看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红男绿女穿梭匆忙..

篇5: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篇6:经典长篇爱情故事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篇7:长篇爱情故事

为了逃避那些追逐她的高年级男生,她决定在本班里为自己找一个挡箭牌。

目光逡巡了一周之后,她选中了前排一名温文尔雅、安静白皙的男孩儿。她观察到他从不主动与女生说话,于是情急之下她只好采取主动出击了。

可她一时又想不出妥当的方法。正巧那个下午辅导员来统计学生信息,等信息册传到她的手上时,她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死死地记住了男孩儿家的电话。

等月假回家的时候,她故意拐去服装街上徘徊很久,直到估量着他已经到家,这才用街角上公用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她忐忑不安的心跟随着话筒中提示音一起一伏,等待的时间仿佛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然后她突然听到话筒另一端传来男孩儿“喂”的一声,她像是被惊醒了一般,慌乱之中挂掉了电话,转身跑出了电话亭,像个小偷似地羞红着脸躲藏进了人流之中。

可她并不死心,既然不敢当面告诉他,她又决定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卡片上送给他。只是她又怎么好意思亲自去送呢?万一被他直接拒绝那多么没有面子。

亏她冰雪聪明,她竟然为班上每名同学都买了一张卡片,包括女生在内。为此她偷偷清空了自己的储钱罐。当然所有卡片上都是千篇 一律、抄到手僵的问候语,只有给他的那一张,她才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地写满了肉麻的情话。

果然她刚刚展开攻势,他就缴械投降了。出乎意料的是,她同时还收获了全班同学对她的好感,再遇到高年级的男生来班上滋事骚扰,全班同学都会站出来保护她。她成了整个校园里令人瞩目的骄傲公主。

平日里她喜欢穿一件黑色的长袖衫,搭一条张扬的红色的碎花裙子。她总是走在他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着他,向他微笑。那时候,他们不用说一句话,身边的风就变得轻盈起来,风中还裹卷着幽暗绵长的花香。

真正让她对他另眼相看付出真情,是在遭遇那场惊心动魄的车祸之后。

她主持了那年全校的新年联欢晚会,结束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他始终等着她,陪着她坐最末班的小公共汽车回家。在一个不起眼的丁字路口,一辆货车呼啸而来。货车司机喝醉了酒,连车灯都忘了开。

她赶紧掉头去看,发现大货车就像一座山那样向着他们倾轧过来。在两车相撞的一瞬间,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离别,残废,死亡……

他用尽全力将呆怔的她一把扯到了自己身后,随后她真切地听到了天崩地裂的一声震响,顷刻四面车窗上的玻璃像是天女散花一般在天地间飞溅。她紧闭双眼,只感觉脸上热乎乎的,还能听到有什么东西顺着她的下巴滴滴答答地往下淌。

他不顾自己的腿伤,拼命地呼救,央求路上的行人先背她到医院去。医生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她姣美的脸上会留下伤疤,他望着她得意地笑了。

他的左腿里被植入了钢板,走路也落了些小毛病,他不愿让她知道,在一起时就故意走得慢慢的。可疼总是瞒不了自己,一遇到阴天下雨的天气,就会泛起隐隐的酸痛,像极了一颗多年过敏的牙齿。

他开始以为自己配不上她,有意疏远她。可她却依旧大大咧咧地喊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他有时候会寻找各种借口拒绝她,也有实在推脱不过的时候,他就勉强跟着她出去一次。

她走在他的右边,喜欢把手放进他右边的口袋。隔着口袋,他其实能感受到她的体温。他也喜欢她的手这样放着,仅仅是这样放着,他就能感觉到整个世界很是温暖。

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答应她一起去北京。可等到聘书领回来,她如愿以偿,而他却只能去到上海。

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面试自己最喜欢的那家公司,他以为只有与她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才有可能让她忘掉自己,去开始新的恋情。

那个夏末,在分别的月台上,他与她一窗之隔,他微笑着说:“你一个人在北京不容易,如果遇到更合适的,千万不要顾忌我。”

她假装听不清他的话,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比车祸时那一声震响还令她悲痛欲绝。两年来,她对他的伤残故意视而不见,对他的疏远也表现得漫不经心,她以为时间会抹平这一切。

她叫他去踏春去爬山去吃冰激凌,她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都是为了让他明白,她和他还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可是今天分别时的这句话,让她终于明白,他早已决定放手了。列车驶离了他们朝夕相处的城市,她的泪才滑落下来。

就这样,她和他的关系真的渐渐断了。最早的时候,偶尔哪个节日还会收到他一张贺卡,到后来连一张卡片也没有了。在繁华的都市里,她也交往了男朋友,毕业,求职,供房,生育,离婚,跳槽,没日没夜地加班,能想起他的时间更是越来越少了。

记不得什么时候,在朋友的电话里,忽然就谈到了他,她才知道,他后来跟一个美国女孩儿结了婚,如今住到大洋彼岸去了。事过之后,她再回忆那个电话,仿佛和自己夜里的梦一样,恍恍惚惚,不确信是不是真的。

某个失眠的夜里,她从床上翻身起来,无聊之中打开了电视机。里面正在演一部电影,名字叫《初恋这件小事》。水水拿到阿亮学长的电话号码后,在家打通了电话,直听到阿亮在电话里“喂”了一声。水水跳了起来,激动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在房间里大跳大喊。

看到这里,黑暗中她突然就泪如泉涌。

多少年过去了,他应该早已不记得当年有个女孩儿打过这么一个电话。可是于她,他轻轻的那一声“喂”,即便是远隔重洋,和深不可测的时光,也总能唤醒街角电话亭中少女纯真的情怀,和人世间最单纯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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