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06 03:35:58 作者:lx8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lx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 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郑志强 王元凤 徐朝清 吴峰平王秋永 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篇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篇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篇5: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0日―22日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四、宣传重点内容

1、以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给全体学生上健康教育课,增强学生卫生防病意识。

2、充分利用校内的板报、墙报、广播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食物中毒预防、身体发育所需营养的有关常识。

3、对全体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专项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活动秩序,讲究个人卫生,禁食来历不明的食品、禁食路边小卖店、小吃部食物,确保集体活动的安全。

五、主要宣传形式

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

1、联系董岗街道相关部门,邀请专家来学校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讲座。

2、采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收集、处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资料、图片,开办一次资料、图片展,同时组织学生完成以“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手抄报活动,并进行全校的展览和评比。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要结合开展的“平安和谐校园”、“关爱健康、拒绝零食”和“放心周边食品”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关爱健康、拒绝零食”和“放心周边食品”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把活动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出去,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

4、要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并在活动后做好总结工作。

篇6: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通用8篇)】

篇7: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篇8: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篇9: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有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镇长张虎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莫艳春同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闫轩同志为副组长,蒋中、唐达秀、任朝明、王小东、唐映、刘小强、贺云、熊建林、江川等为成员,下设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闫轩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江川、张小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 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篇10: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有效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特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有变动要及时调到位,确保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建立健全镇村监管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四)做好辖区内农村群体宴席(聚餐)备案登记制度,按时完成农村群体宴席(聚餐)月上报工作,确保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处置指导和备案登记管理。

(五)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搞好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六)制定瓢井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发布体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镇、村,覆盖面达10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建立宣传栏目,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

(八)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辖区自产自销酒类监管。

(九)依法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根据需要,依法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

(十)及时上报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十一)负责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餐饮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篇11: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晋中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纪发[2012]1号)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坚持网络监控抓覆盖、廉政风险抓防控、隐患排查抓细节、安全保障抓基层,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重点在抓基层、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全程问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做到监督不越位、不缺位、要到位,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问责无遗漏、常年无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充分运用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平台

一是督促各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并录入2012年监管计划。各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要求,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检查次数、计划具体抽检次数、计划抽检品种数。监管计划要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清、任务明。每个监管责任人要根据部门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将本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录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并以此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页。并且做好和市县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互联、部门互通、全程监督、有效管控。各监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食监办要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数据信息,扩大社会监督面。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提高监管责任人系统应用水平。要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培训,使监管责任人能够迅速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配合市食监办做好工商、质监、食药、畜牧四个部门基层监管人员手机现场执法的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建设

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是加强食品安全履责监督的重要力量,2012年,将在17个行政村每村确立一名信息监督员。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要在调研上下功夫,要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企业)是否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以及监管人员是否履责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情况统一上报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领导组办公室。对在调研中成绩突出或因信息报送及时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监督员,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按照群众膳食结构和消费特点,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纪工委将对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消除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具体每月督查行动安排为:2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3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区学校食堂安全进行专项行动;4月份,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对农资经营、农药使用情况进场专项检查; 5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检查;6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饮料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7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食用油和面粉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8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食药、经发等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及其它食品进行专项检查;9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城镇主要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0月份,由经发、农发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对畜产品养殖、收购、贩运环节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和生鲜肉及肉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1月份,由质监、工商、经发部门牵头,对白酒、陈醋两大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12月份,由质监部门牵头,对除肉制品外的其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在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9月份,开发区将对食用油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达到监管无缝隙、责任无缺失。

(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监管部门要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边缘责任落实,认真查找责任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网络监管全覆盖,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监管隐患,确保食品的大众安全、全年安全。

(五)抓好典型示范,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特性,打造一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按照小作坊和大企业一样重要,必须管起来;小摊贩和大市场一样重要,必须抓起来;各部门各企业的.网上记录和信息平台监督记录一样重要,必须连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业一模式,通过典型带动,全面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鼓励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古城乳业的示范作用,力争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工商、食药、农发等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示范街、示范村)。

(六)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力争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小餐馆的监管,要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具体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部门主抓、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典型推动、全程问责”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管责任人履责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履责考评日志、周报告、月考评、年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监管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和监管责任人的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履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依照《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反面事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三)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各监管部门要参照本系统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来制定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要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对同类型的监管对象,要按照一业一模式的标准统一进行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篇12: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发布、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20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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