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3-12-14 03:34:52 作者:linyihong66999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linyihong66999”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篇1:全市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

全市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

林业厅:

根据《xxxxxx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xx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由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x市林木种苗质量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及苗木。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种和采种基地、享受林木良种补贴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及苗木。各种子经营公司经营的林木种子。

(二)抽查方式

上述各单位按照《xxxxxx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3、档案建立和完善(纸质、图片、电子档案)情况。

4、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5、20xx年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和良种使用情况。

8、抽检种子情况,主要包括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含水量。

9、抽检苗木情况,主要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地径、根系。

二、抽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在抽查的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15个,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的制作格式和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

(二)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20xx年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此次在全市共抽检了4个树种、4个苗批,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翅等,合格苗批为4个,合格率100%。各苗批质量情况测定数据及判定结果见附表2。

三、抽查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x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较好,种苗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记载内容不规范、缺少种苗自检记录、种苗种源不清、良种没有使用证明、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等。

四、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宣传

本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主动性不够,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篇2: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xx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苗木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x县xx合作社、x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单位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10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

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篇3: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我县的苗木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和为20xx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安顺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部署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2月对20xx年全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及检测依据

(一)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和良种审(认)定公告。

二、自查内容及检测项目

(一)自查内容

1、林木种子、苗木质量状况;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4、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5、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6、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的情况;

7、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8、林木种子产地情况。

(二)检测项目

林木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三、自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质量状况。

经过对5家苗圃场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3%。

(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检查的5个林木种苗生产单位中,已经建立档案的单位5个,占100%。其中,档案内容齐全的单位5个,占100%。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应当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5个单位中,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个,占100%;在检查的5个单位中,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5个,标签使用率达100%。

(四)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我县对香椿、楸、冰脆李等境内乡土树种确定了采种林,并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示了采种期。

(五)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检查的9个树种(品种)中,列入主要林木目录的树种(品种)4个,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数不清。

(六)苗木质量自检情况。

应当实行自检的5个单位中,实行自检的单位5个,占100%,5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七)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在检查的1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采种林种子和采穗圃穗条育苗的苗批数为13个,占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从抽查结果看,少数生产单位对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一)在苗木质量方面,个别苗木生产单位起苗时根系受到破坏,存在人为造成苗木质量不合格现象;苗木分级把关不严,将等外苗划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过大,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建议加大苗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力度,确保合格苗木上山。进年来我县所育苗木大多为Ⅱ级苗,Ⅰ级苗的比重偏少,建议加强肥水管理,提高Ⅰ级苗的比重。

(二)在档案建设管理方面,档案虽然齐全,但个别生产单位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无专人管理、保存凌乱。建议各生产单位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三)苗木标准问题,我县属喀斯特地貌地区,造林立地条件很差,使用GB标准苗木造林效果不好,而采用县级标准苗木造林提高了成活率,保证造林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能力。通过种苗检验员培训,切实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林木种苗质量把关能力。

篇4: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66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 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xxx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苗木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xx县xxx合作社、xx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 、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单位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 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 10 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 ,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xxx县林业局

20xx年xx月xx日

篇5:林业局的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

林业局的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实施《种子法》为核心,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建设为目标,坚持强化职能,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林业种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促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和林业六大工程顺利实施。

基本思路:通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切实抓好依法治种,强化引导、监管、规范、服务等行政职能,推进种苗生产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力争使种子合格率、繁育苗木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一级苗出圃率达到90%以上,工程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100%,一般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指导,强化管理,规范种苗市场秩序。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林业育苗技术”、“林业标准化苗圃建设与管理技术”等苗木技术标准;做好优良树种品种的引进、选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加大对《种子法》和《山东省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治种、依法管理,强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经营许可以及种苗市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绿化质量。

(二)科学规划,落实政策,促进种苗基地建设的快速发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对国有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的管理,制订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体制,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林木种苗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带动非公有制经营形式的种苗基地快速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种苗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种苗管理队伍的行政职能,理顺林木种苗管理队伍与生产经营部门的关系,林木种苗管理者不得从事种苗经营,确保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稳定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国有苗圃和社会育苗户参加的林木种苗会议,举办3次~。通过宣传车、县电台、电视台、上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苗质量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种苗质量年”活动的认识,在全县掀起“种苗质量年”活动的新高潮。

(二)加强苗木引进和苗圃建设。做好优良苗木品种的引进、繁育、研究推广以及申报工作,实现林木良种的多元化发展。加强国有白洼林嘲全国特色基地和质量信得过基地”建设,抓好国有胡集苗圃、祭田苗圃和非公有制苗圃的苗木生产经营工作,提高苗圃建设的总体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对申请办理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严格把关,对不具备生产经营场地、场所、资金、技术人员和近几年有违反种苗生产规定行为的一律不予批证。实行新引种审核批准制度,凡新引种的都要说明品种来源、数量、批准推广机关,经县林业部门同意后方可引进,并严格试验示范程序,确认优良的方可推广。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6月初,对全县苗木市场和调运进行巡查,凡不具备“两证”的生产经营户,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四)经验,提高种苗生产管理水平。12月初,对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全县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有序开展,县林业局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林业站、果树站、林保站、计财科、林政站、公安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

篇6:在全省林木种苗生产及质量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林木种苗生产及质量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王总站长作了一个很重要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王总站长历来十分重视和支持我省林业工作,尤其是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这次又专门前来参加2004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和全省林木种苗生产及质量年活动表彰大会,让我们热烈的掌声对王总站长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关于当前的林业形势。

我在多次会议上讲过,当前林业发展的形势很好、机遇很好。首先是林业的关注度高。从党中央、国务院到省委、省政府,从各级党政到普通百姓,都十分重视林业工作。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林业建设都非常关心。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江泽民同志提出“再造秀美山川”。安徽省委、省政府也始终把发展林业作为改善生态状况、稳固农业基础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从“五八”造林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万里绿色长廊,到实施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全省已经形成了“党委保证,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参与,各部门一起上,全民齐动手”的林业发展良好氛围。其次是林业的地位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贯彻的五个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应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应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更有专家提出,要在建设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建设生态文明。第三是林业的政策好。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出台了9号文件,出台了关于绿色通道、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文件。林业的法制基础更加健全修订了《森林法》,制定了《防沙治沙法》、《种子法》及一批林业方面的条例,近期又在就《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做准备。第四是林业的投入大。国家投入巨资实施了退耕还林等“六大林业工程”,每年投入达三、四百亿。从我省而言,以前每年投入中有一、两个亿,现在先后争取到一大批林业重点工程,国家六大工程中我省实施的有四个,每年投入10多亿,近几年总投资规模一百多亿元。第五是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高。全社会办林业方兴未艾,非公有制林业如雨后春笋一样兴起。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类非公有制造林个数已达39.5万,造林面积达603万亩,经营面积达860万亩,投入资金15亿多元,并保持着较快的发展势头。

应该看到,近几年来在林业大好形势和中央政策的激励下,我省林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森林生态网络建设初成体系,点、线、面绿化齐头并进,全省展现出沟河路渠建林带、平原农田织林网、荒山秃岭披绿装、城市村庄变“林场”的可喜局面;通过实施一批重点林业工程,带动了林业发展的全局,森林资源培育四年完成近1000万亩,初步实现跨越式发展;全社会办林业异军突起,林权流转形式多样化,林业投资多元化,林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有力地改善了安徽林业的投资结构、产业结构,提高了林业科技的应用程度和林业集约经营水平,促进了林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上升;森林资源得到严格保护、稳定增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保护、湿地保护等成效显著。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成就,一方面是我们全省上下拧成一股绳、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更离不开国家林业局及各个司局、各位领导对安徽的厚爱和大力支持,象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近几年就为我省安排国有林场扶贫项目、林木种苗项目资金超亿元,帮助我省建设了一批林木种苗基地、良种基地、采种基地,一批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重新焕发了生机。在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和王总站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当前的林业任务和我们的思路。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时期。去年全国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其中重要一条就是人们的需求多样化了,需求的层次高了。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要以人为本,要建设小康社会,要协调城乡发展,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这些对林业意味着什么,换句话说,就是林业应该怎样融入小康建设进程、为小康建设作贡献,这是我们大家都要思考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就林业讲林业,一定要把林业放在整信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中来认识、来定位、来思考。

关于我省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省委5号文件讲得很清楚。至于具体发展思路,我们一直在思考,也请大家一起研究,看能否这样提,即:紧扣一个主题,把握两个切入点,做到四个并重。

一个主题,就是要紧扣林业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促进作用,以满足社会对森林功能多样性的需求这一主题。

两个切入点,一是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为社会创造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为人们提供更高质量的生存空间;二是大力加快林业产业建设,为社会提供日益丰富的林业物质资源,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和社会物质进步。

四个并重,一是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并重。把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大力发挥林业的多种效益,通过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森林食品及药材、绿色能源、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生态产业,为林业建设增添巨大的经济活力,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二是改革和开放并重。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生产关系,大力推进林业依法行政,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林业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改善林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以更强的吸引力吸引全社会以及国外各方面关注和投资林业建设,给林业带来更多的资金、技术,带来丰富多样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极大地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三是坚持项目带动和全社会办林业并重。一方面继续依靠大工程带动大发展,一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大力发展非公制林业,实现“两翼齐飞”。四是坚持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资源保护并重。紧紧抓住社会对林业的需求转变、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增加、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的有利时机,全力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以改善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现状;同时不断巩固森林培育的成果,重点保护好森林、野生动植物和和湿地三大资源。

三、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着非常良好的发展机遇。

社会要进步,林业要大发展,林木种苗工作作为林业的基础,也面临着非常良好的发展机遇。

第一,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种苗。刚才讲了,现在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了,人们更加追求生活质量,城市、集镇、乡村都要绿化、美化、香化,小区、庭院和家庭也绿化,不仅要观花,还要观叶、观果,谁来提供这些产品,就是我们种苗行业,发展的空间很大。

第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种苗。现在国家每年拿几百亿投入林业,有相当一部分直接用于造林,造林就需要苗木,这一块也很大,并且来得快。

第三,“长三角”建设需要种苗。相对于我省,“长三角”地区发展更快,但在大力推进城市化的同时,他们的环境不行,所以上海要建设“森林城市”,各个中小城市都在搞环境建设。但“长三角”没有资源,必须必须依靠我们。而与江西、湖南、湖北相比,我们更有优势。从区位看,安徽紧临“长三角”,运输成本低;从资源看,安徽地处南北过渡地带,种质资源丰富;从信息看,我们与“长三角”地区的各方面交往多,有大批安徽人(包括大量民工)在那里就业,信息来得快、来得准。

第四,我省林木种苗业发展已具备了腾飞的基础。这几年在国家的支持下,我省的国有种苗单位基础设施大改善,经营机制得到了转换;私营种苗企业、育苗大户和苗木经销队伍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从业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机械化、信息化运用程度不断提高。全省林木种苗业呈现出从以一般造林苗木为主到要绿化大苗为主,由品种规格单一向多品种多规格,由分散零星育苗向集中规模发展,由低投入低档次向高投入高档次发展的新特点。

由以上四点可见,当前种苗发展前景广阔,市场行情看好,从业者的积极性很高,只要我们抓住了机遇,全省林木种苗行业一定就会有一个大的发展。

四、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前面讲到,当前林木种苗业发展的机遇好,但机遇好并不代表着一定就能发展,更不代表着一定会大发展,关键还在于我们自身的努力,坐等天上掉下馅饼是不可能的。关于下一步的种苗工作,汤总明天还要全面安排。这里我着重强调四个问题:

第一,大力气提高林木种苗行业的组织化程度。现在全省育苗户(企业)户均只有十多亩,除了国有苗圃,超过100亩不多,超过1000亩的就更少了;并且各自为战,甚至相互拼杀,专业性的协会很少,很多育苗户市场不通、信息不通,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因此,一是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和各专业分会,把他们扶上马、送一程;二是已有的协会要发挥作用,吸纳、辐射,不断壮大力量;三是一些大的企业、大户、能人要拉、帮、带,形成群体优势;四是苗木经纪人要逐步起到龙头作用,一头抓市场、一头连基地。总之,要千方百计把大家组织起来,把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做到资源、技术、信息等的共享,提高产业聚集度,推进产业升级,联合起来闯市场。

第二,要面向市场在特色和品牌上下功夫。我省林木种质资源丰富,名特优新品种较多,要充分挖掘,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同时,要注重品牌意识,品种品质要创品牌,育苗企业、经销企业要创品牌,施工队伍也要创品牌。

第三,要进一步夯实林木种苗业发展的基础。虽然种苗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身,但政府应该有所作为,重点要放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自己也要克服困难,支持育苗单位改善基础设施,特别是要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等方面给予支持。省林业厅也将一如既往地对这一块予以关注,这里也请国家林业局继续给予支持。

第四,要为林木种苗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目前我省林木种苗行业还不够强大,还离不开政府的呵护,各级林业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扶持这一行业的发展。要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强化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要加强技术服务,抓好科技成果推广,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加强苗木标准化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要加强市场引导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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