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答辩状介绍

时间:2024-02-02 03:35:54 作者:sdjnh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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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刑事答辩状介绍

刑事答辩状介绍

1、刑事答辩状的涵义和用途

1)涵义

刑事答辩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根据刑事自诉状或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哦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2)用途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或被上诉人以刑事答辩状的形式依法行使大便权,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全名了解案情,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2、刑事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

刑事答辩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A、标题

标题要标明文书名称也即“刑事答辩状”。

B、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要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答辩人如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就应在答辩人之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所写项目与答辩人基本相同,答辩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合资职务。

C、案由

要写明答辩状是就何人起诉或上诉的何案提出大答辩的,表述方式通常为“因xx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以此引出正文部分。

2)正文

正文是刑事答辩状的主体部分,主要用以阐述答辩意见和理由。而答辩意见和理由的阐述可以着眼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事实的错误进行反驳;二是针对援用法律的错误进行反驳;三是针对定性错误进行辩驳。此外,还可以针对起诉程序不合法或者举证不真实等方面的问题陈述意见。

3)尾部

尾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结尾应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二是落款,即答辩人的姓名和具体日期。

(2)附项

要写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篇2:刑事答辩状

范文一:

答辩人 徐xx,男,1977年5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曾任广东省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法律顾问,现居住于广东省庆州市高湖区东山路60号龙腾花园8栋103.

答辩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钟xx,女,1992年4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现任庆州市盛典律师事务所。 答辩人因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职务侵占罪诉讼一案的起诉状,现答辩如下: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徐xx没有收到王建强代收的货款15万元,这15万元不属于犯罪所得,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答辩人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徐xx委托当地人王建强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的货物余款15万元不上交公司为由,控诉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私吞货款,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个控诉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

在6月份,答辩人徐xx委托当地人王xx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与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材料买卖而产生的货款余款15万元。在王xx的供词中提到在十五万中留下一万元,其余都转账给了徐晓东,是转去一个不是徐xx的个人账户,但是却提供不了账户姓名和转账凭证并且不能提供哪间银行,也没有徐晓东开出的收据。而且《授权委托书》是由林建强开办的,和林建强供词中不

知情相矛盾。因此无证据证明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15万元。

二、答辩人徐晓东并没有开出代款委托书和西京市海涛公司34万元的货款。

在起诉书中提到xxx借用庆州市复兴文化有限公司的公司账号代收西京市海涛工程有限公司所欠的34万欠款,通过大洋银行庆州市分行转账,之后经过复兴公司的出纳刘英将34万现金给了姓张的女士。但事实上徐晓东对这代收委托书并不知情,并没有带姓张的女士去收款。而且控方也并没有提供出纳刘xx和姓张女士这两个证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徐晓东收到34万元货款并占为己有。

三、林xx证词中并无开过委托书给徐xx,但是却与刑事鉴定书相矛盾,说明所有的委托他都清楚知道的。

答辩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公诉方以职务侵占罪控告答辩人徐晓东。综上所述,答辩人徐晓东对于纹州市宏发公司的15万货款一直未收到王建强的汇款,也没有委托复兴公司代收海涛公司的34万货款,和没有收到复兴公司出纳刘英的34万现金。其行为没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因此不能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法责任。

此致

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徐xx

xx年 xx月 xx日

辩护人:钟xx

xx年 xx月 xx日

范文三:

答辩人:吴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公司主任,住所地: ,电话:

因王某诉我侮辱其人身一案,答辩如下:

一、王某称我在我的办公室对其动手动脚,甚至用暴力强迫王某做有辱人格的动作。事实上绝无此事。我们公司的办公室都是用大玻璃隔开的,是透明的,里面做什么事外面都能看见,我的办公室连窗帘都没有,如果我做对王某不轨的事,那外面的人肯定都能看见。

二、答辩人想特别提出的是,王某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的问题。王某自恋于自己的美貌,想凭借此诱惑有钱的男人。其在上一家公司上班时,曾诱惑过该公司的多位高层和中层干部,因此被开除。王某来我公司上班之前,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好好工作,改过自新。可是其来我公司后作风还是不检点,穿着和暴露,打扮的也很妖艳,对公司领导的动作和眼神都很不检点。

因而,答辩人请法院查明有关事实,对王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人们法院

答辩人:吴某

xx年 xx月 xx日

附:答辩书副本一份。

其他证明文件xx份

范文四:

答辩人:杨某林,男,29岁,汉族,某省某市人, x x市x x面粉厂工人,住该厂宿舍。

对被答辩人康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诉我“犯罪”索赔一案,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真正罪犯是康某

本案真正的罪犯是“原告”康某!而不是答辩人!

康某纵火犯罪的时间是7月29日,就称它为“7?29案件”。

从事件发生到我接到两份诉状,日历撕去整整420页,在这420个日日夜夜之中,有关“7?29案件”的法律文书,其中又夹杂着一些康某绝不敢拿到法庭上与法官和听众、与法律见面的污垢,在司法机关中来来回回转了几圈子。今天,康的意图终于实现了。本案的真正罪犯——康某和他的后台支持者们得到了心理上的最大满足!

今天,终于让我杨某林充当了90年代的“黄得发”(注:“二七”大罢工前夕一位受反动势力残酷迫害替真正罪犯——魏老太爷当替罪羊的江岸铁路上人)。

但是,我深信,我这个“黄得发”的扮演者,是扮不了几天的,因为我现在是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共和国中!今天,有成千上万的施洋大律师式的人物会给我仗义执言!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今天的法官绝不是黄得发年代的法官了!

二、证明材料

本案的全部事实极为简单,正像检察院第139号《起诉书》上所说的,是发生在“瞬间”。所谓“瞬间”就是一眨眼的'时间,准确地说,就是零点几秒或零点零几秒(从点火到着火是在0.04秒之内)。

篇3:刑事答辩状格式

刑事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基本情况)

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篇4:刑事答辩状格式及

【文书样式】

答辩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二审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二审中原为自诉人的为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因×××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应当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针对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填写说明】

刑事答辩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自诉人或上诉人的指控,进行答辩时制作的文书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

(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及与答辩人的关系。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在其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正文

应当写明答辩的内容,这是文书的核心。应当写明答辩的理由答辩的请求以及证据。

(1)答辩理由,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答辩人及自诉人、上诉人、申诉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涉及的事实有误或依据的证据不确凿,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

②涉及指控的罪名、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可以写明答辩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③其他。也可写明诸如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等理由。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和主张。写答辩请求,要有事实根据,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诉讼请求事项之一或全部;

③要求与原告和解;

④提出反诉请求。

(3)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答辩人必要时也应负举证责任。答辩状应写清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2)答辩状副本的份数;(3)答辩人签名或盖章;(4)答辩日期。

篇5: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因_____________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针对诉状或上诉状的指控所做出的答辩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份

篇6: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情况)

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刑事答辩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自诉人或上诉人的`指控,进行答辩时制作的文书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

(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及与答辩人的关系。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在其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正文

应当写明答辩的内容,这是文书的核心。应当写明答辩的理由答辩的请求以及证据。

(1)答辩理由,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答辩人及自诉人、上诉人、申诉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涉及的事实有误或依据的证据不确凿,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

②涉及指控的罪名、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可以写明答辩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③其他。也可写明诸如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等理由。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和主张。写答辩请求,要有事实根据,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诉讼请求事项之一或全部;

③要求与原告和解;

④提出反诉请求。

(3)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答辩人必要时也应负举证责任。答辩状应写清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2)答辩状副本的份数;(3)答辩人签名或盖章;(4)答辩日期。

篇7:刑事答辩状如何写

答辩人:(基本情况)

因(姓名及罪名)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拓展阅读:

辩护词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

一、辩护词的概念

《应用写作》1990年第1期《试谈辩护词中导言部分的写作》

二、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三、辩护词格式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篇8:如何写刑事答辩状

法律的宗旨在于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被控告犯罪的人。但须注意的是,只有自诉的部分案件如侮辱、诽谤、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才可以对自诉人提出答辩,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由公安与检察机关负责追究,被告人不能提出答辩但可以进行辩护。被告人进行答辩的书面依据就是刑事答辩状,它的主要内容:

(1)答辩人(即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和住址等情况。

(2)答辩的事由,也就是针对何人起诉的什么案件进行答辩。

(3)答辩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起诉人起诉中的不实、捏造或违法的指控进行逐条反驳(此处要注意避免泛泛而谈,而是让事实和证据说话,以法律和道理服人)。

(4)写明递交答辩状的法院名称、答辩人的名字及答辩的具体日期。

(5)附项内容,此处主要写明各种证据名称、来源及证人的名址,以备法院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文书的制作要点:

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其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2.正文。答辩人应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的指控提出答辩理由。

3.尾部。答辩人应写明刑事答辩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签名。

4.最后,要注明出具刑事答辩状的具体年、月、日。

格式:

篇9:刑事答辩状

刑事答辩状范例

答辩人:何____,女,36岁,汉族,____省___市人,_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陈____,男,35岁,汉族,____省____市人,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答辩人因陈______指控答辩人犯诽谤罪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诽谤罪指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事实;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三是必须情节严重。

从本案情况来看,首先,我没有捏造有损陈____名誉和人格的事实。199____年6月17日,陈____在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是我单位同事刘____、胡____亲眼所见,后来向我和我处王____处长做了反映,还有胡___、王____处长的证言为证,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没有有意损害陈____的名誉和人格。

我是在6月28日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对陈____的生活作风问题提出批评的,目的`在于希望陈____引以为戒,能够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评意见,怎能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呢?难道陈____犯了错误,就不能在组织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吗?由于我的所作所为并不具备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二、陈___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___犯了错误,本应吸取教训,注意改正,但陈____却采取恶人先告状的错误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对他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我认为,对陈____这种知错不改、拒绝批评、一错再错的行为,应当给予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我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驳回陈____的诉讼请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寻求司法公正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证人胡____证言;

2、证人王____处长证言;

3、证人刘____证言;

4、胡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王____,住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刘_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此致

_____省_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何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刑事答辩状

引导语:由于很多刑事案件在当事人的对错是非上并不是黑白分明的,被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捏造事实,夸大伤害后果,因此为公平起见,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也可以“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或情节轻微,这在法律上便叫做刑事答辩。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答辩状的范文两篇,欢迎阅读与参考!

范文一:

答辩人:吴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公司主任,住所地: ,电话:

因王某诉我侮辱其人身一案,答辩如下:

一、王某称我在我的办公室对其动手动脚,甚至用暴力强迫王某做有辱人格的动作。事实上绝无此事。我们公司的办公室都是用大玻璃隔开的,是透明的,里面做什么事外面都能看见,我的办公室连窗帘都没有,如果我做对王某不轨的.事,那外面的人肯定都能看见。

二、答辩人想特别提出的是,王某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的问题。王某自恋于自己的美貌,想凭借此诱惑有钱的男人。其在上一家公司上班时,曾诱惑过该公司的多位高层和中层干部,因此被开除。王某来我公司上班之前,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好好工作,改过自新。可是其来我公司后作风还是不检点,穿着和暴露,打扮的也很妖艳,对公司领导的动作和眼神都很不检点。

因而,答辩人请法院查明有关事实,对王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人们法院

答辩人:吴某

xx年 xx月 xx日

附:答辩书副本一份。

其他证明文件xx份

范文一:

答辩人 徐xx,男,1977年5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曾任广东省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法律顾问,现居住于广东省庆州市高湖区东山路60号龙腾花园8栋103.

答辩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钟xx,女,1992年4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现任庆州市盛典律师事务所。 答辩人因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职务侵占罪诉讼一案的起诉状,现答辩如下: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徐xx没有收到王建强代收的货款15万元,这15万元不属于犯罪所得,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答辩人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徐xx委托当地人王建强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的货物余款15万元不上交公司为由,控诉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私吞货款,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个控诉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

在6月份,答辩人徐xx委托当地人王xx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与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材料买卖而产生的货款余款15万元。在王xx的供词中提到在十五万中留下一万元,其余都转账给了徐晓东,是转去一个不是徐xx的个人账户,但是却提供不了账户姓名和转账凭证并且不能提供哪间银行,也没有徐晓东开出的收据。而且《授权委托书》是由林建强开办的,和林建强供词中不

知情相矛盾。因此无证据证明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15万元。

二、答辩人徐晓东并没有开出代款委托书和西京市海涛公司34万元的货款。

在起诉书中提到xxx借用庆州市复兴文化有限公司的公司账号代收西京市海涛工程有限公司所欠的34万欠款,通过大洋银行庆州市分行转账,之后经过复兴公司的出纳刘英将34万现金给了姓张的女士。但事实上徐晓东对这代收委托书并不知情,并没有带姓张的女士去收款。而且控方也并没有提供出纳刘xx和姓张女士这两个证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徐晓东收到34万元货款并占为己有。

三、林xx证词中并无开过委托书给徐xx,但是却与刑事鉴定书相矛盾,说明所有的委托他都清楚知道的。

答辩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公诉方以职务侵占罪控告答辩人徐晓东。综上所述,答辩人徐晓东对于纹州市宏发公司的15万货款一直未收到王建强的汇款,也没有委托复兴公司代收海涛公司的34万货款,和没有收到复兴公司出纳刘英的34万现金。其行为没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因此不能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法责任。

此致

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徐xx

xx年 xx月 xx日

辩护人:钟xx

xx年 xx月 xx日

篇11:刑事答辩状格式

刑事答辩状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二审、刑事自诉案件二审中原为自诉人的为被上诉人用)

答辩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因_____________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针对诉状或上诉状的指控所做出的答辩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份

篇12:刑事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 徐xx,男,1977年5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曾任广东省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法律顾问,现居住于广东省庆州市高湖区东山路60号龙腾花园8栋103.

答辩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钟xx,女,1992年4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汉族,现任庆州市盛典律师事务所。

答辩人因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职务侵占罪诉讼一案的起诉状,现答辩如下: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徐xx没有收到王建强代收的货款15万元,这15万元不属于犯罪所得,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答辩人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徐xx委托当地人王建强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的`货物余款15万元不上交公司为由,控诉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私吞货款,构成职务侵占罪。

这个控诉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

在6月份,答辩人徐xx委托当地人王xx收取纹州市宏发装饰有限公司与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材料买卖而产生的货款余款15万元。

在王xx的供词中提到在十五万中留下一万元,其余都转账给了徐晓东,是转去一个不是徐xx的个人账户,但是却提供不了账户姓名和转账凭证并且不能提供哪间银行,也没有徐晓东开出的收据。

而且《授权委托书》是由林建强开办的,和林建强供词中不

知情相矛盾。

因此无证据证明徐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15万元。

二、答辩人徐晓东并没有开出代款委托书和西京市海涛公司34万元的货款。

在起诉书中提到xxx借用庆州市复兴文化有限公司的公司账号代收西京市海涛工程有限公司所欠的34万欠款,通过大洋银行庆州市分行转账,之后经过复兴公司的出纳刘英将34万现金给了姓张的女士。

但事实上徐晓东对这代收委托书并不知情,并没有带姓张的女士去收款。

而且控方也并没有提供出纳刘xx和姓张女士这两个证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徐晓东收到34万元货款并占为己有。

三、林xx证词中并无开过委托书给徐xx,但是却与刑事鉴定书相矛盾,说明所有的委托他都清楚知道的。

答辩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公诉方以职务侵占罪控告答辩人徐晓东。

综上所述,答辩人徐晓东对于纹州市宏发公司的15万货款一直未收到王建强的汇款,也没有委托复兴公司代收海涛公司的34万货款,和没有收到复兴公司出纳刘英的34万现金。

其行为没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因此不能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法责任。

此致

庆州市高湖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徐xx

xx年 xx月 xx日

辩护人:钟xx

xx年 xx月 xx日

篇13: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何____,女,36岁,汉族,____省___市人,_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陈____,男,35岁,汉族,____省____市人,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答辩人因陈______指控答辩人犯谤罪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谤罪

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谤罪指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谤罪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事实;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三是必须情节严重。

从本案情况来看,首先,我没有捏造有损陈____名誉和人格的事实。199 ____年6月17日,陈____在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是我单位同事刘____、胡____亲眼所见,后来向我和我处王____处长做了反映,还有胡___、王____处长的证言为证,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没有有意损害陈____的名誉和人格。我是在6月28日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对陈____的生活作提出批评的,目的在于希望陈____引以为戒,能够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评意见,怎能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呢?难道陈____犯了错误,就不能在组织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吗?由于我的所作所为并不具备谤罪成立的条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二、陈___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___犯了错误,本应吸取教训,注意改正,但陈____却采取恶人先告状的错误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对他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我认为,对陈____这种知错不改、拒绝批评、一错再错的行为,应当给予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我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驳回陈____的诉讼请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寻求司法公正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证人胡____证言;

2.证人王____处长证言;

3.证人刘____证言;

4.胡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王____,住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刘_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此致

_____省_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何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本状副本1份。

篇14: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状如下: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

1、答辩人与被害人______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经过法医鉴定,受害人______的死亡,系坠楼而导致。无论是______系被他人推下楼导致坠楼死亡(他杀),还是企图逃离他人的监视因为意外而坠楼死亡(意外),甚至系不甘受到人身限制而自杀从而导致坠楼死亡(自杀),都与______没有必然联系。

如果是第一种原因导致,那么杀害受害人______的凶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二种原因,则不构成刑事犯罪,监视、限制______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领导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监视人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种原因导致,则传销组织领导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监视人员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而一方面公安机关没有查明导致受害人______坠楼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也不能证明答辩人______将受害人______系传销组织领导人,更不能证明答辩人______监视或限制受害人______人身自由,毫无疑问______的死亡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答辩人发展被害人______进入传销组织,不构成刑事侵权行为。

答辩人______发展受害人______为传销组织下线,一方面是受到______和______共同的同学______的强迫并提供电话号码,另一方面______在迎接______到______时受到______、______指派人员跟随监视,而且______仅仅发展了一名下线,毫无疑问不构成情节严重,也就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既然在______年案发时答辩人______不构成犯罪,那么无论答辩人是否构成20xx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______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

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真凶______、______限制被害人______的非法行为,与答辩人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告人的经济损失自然不应当由答辩人赔偿。真凶______一方面强迫答辩人将同学______骗到______,另一方面指使他人监视受害人______甚至限制______的人身自由,导致______不幸坠楼死亡的责任,应当由真凶______、______依法承担。仅仅因为______被真凶______的强迫下打出一个电话,就要求同为受害人的答辩人______承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责任和受害人______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毫无疑问不仅对弱女子______不公平,也对受害人______不公道。其直接的结果就是,答辩人承担着真凶的法律责任,真凶却因为种种原因而逍遥法外。

第三、答辩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

答辩人______与受害人______系同学关系,答辩人在两人共同同学(班长)______的强迫下,根据______提供的电话号码,按照______安排,将受害人______骗到______并带入______为首的传销组织。虽然答辩人对受害人______的死亡不负有法律上的直接责任和必然责任,但是毕竟答辩人也存在道义上的过错。所以,答辩人______愿意对原告人的损失作出力所能及的补偿。同时,答辩人______也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将真凶______、______绳之以法,以告慰同学______的`在天之灵,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还自己一个清白。

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_____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原告人要求答辩人承担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_______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据,其具体数额难以确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本着解决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则出发,答辩人愿意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尽自己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答辩人再一次呼吁司法机关,注意到是逍遥法外的真凶制造了今天的悲剧,希望能够将其捉拿归案。同时,答辩人也向原告人表示歉意,愿意弥补自己给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并支持原告人向有关部门请求缉拿真凶、惩办凶手、讨还血债。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篇15:刑事自诉答辩状

答辩人: (系死者 丈夫、之父),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职工,住 。

被答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电话:

答辩人因 交通肇事一案,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心支公司不服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审判决被答辩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一、保险公司在一审时提供的没有产生法律效力的免责条款,并不是一般条款

二、被答辩人没有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的第十一条和第十七条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所以,此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所述,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答辩人:

二〇xx年四月六日

篇16:刑事自诉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永州市西山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的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由我担任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xx的辩护人。

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并认真分析研究。

对公诉人所述案件事实并无意见,但对案件的定性存有异议,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望合议庭能够采纳:

一、本案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本案的被害人aa是在被bb刺伤后在无人追杀的情况下冲向马路时被小车撞击而当场死亡。

真正的死因并不是如公诉方所说是由于藏刀刺伤,而是因为小车的撞击。

小车的.撞击是异常的、独立的介入因素,从而导致了因果关系的中断。

也就是说aa的死不是由于李军的刺杀而死。所以,本案不构成此罪。

二、本案的结果应由被告人bb承担。

我的当事人承认基于给姐姐ss出气而叫李军去给王大立一点教训,但并没有让他拿刀刺伤他,而只想让他出丑。

bb拿刀并没有与我的当事人事先合谋,临时起意,是属于超出共同犯罪之外的犯罪,之前并没有刺伤他的犯意联络。

所以我的当事人与bb故意伤害行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即公诉方控告我的当事人与bb构成共同犯罪的控告不成立,我的当事人并不需要对这一结果负责。

三、请求法庭驳回公诉方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控告我的当事人aa。

综合以上的辩护意见,我的当事人不是李军的共犯,更不属于公诉方所控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最多属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六条的条例给予处罚。

且我的当事人同意承担属于自己那份责任,给予被害人适当的赔偿。

属于事后主动积极承担责任,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条例。

请求法庭给予我的当事人从轻的处罚。

此致 零陵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xx

二〇xx年八月七日

交通肇事刑事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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