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随笔450字

时间:2024-03-26 03:36:08 作者:燊佳机械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燊佳机械”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高一随笔450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高一随笔45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高一随笔450字

盼了三个月,终于盼来了向往已久的高中生活,当然军训也就随之而来了,看似痛苦的七天军训其实也挺快乐的,我们在军训中痛并快乐着。

七天里,我们在痛苦中寻求快乐,每天都要露出笑脸,因为我们要在快乐的氛围中忘记身体的疼痛。这七天是快乐的,美好的,每天都有讲不完的乐事,不管是中午在寝室里休息还是课间在训练场休息,每时每刻寻找快乐是我们最喜欢做的事。我们可以捉蚂蚱喂蜘蛛,我们可以摘草编小兔子,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总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引得大家欢笑阵阵,乐此不疲,这就是我们年轻人的童心。

七天里,我们互相认识,所有的人都已经从陌生人变成了好朋友。我们永远是快乐的因为我们有数不尽的朋友,这样,心就不会孤独。在快乐中成长,在成长中快乐,因为,成长路上有朋友相伴。

七天的军训已经过去了,但它会永远深藏在我们的记忆里,装在美丽的水晶瓶中,珍藏到永远,做为自己高中生活的第一页。

篇2:高一随笔450字

春拂起衣袖,飘逸的走了,她的气息越来越淡。随只而来的是夏。听!夏的脚步近了。

夏在我心中又这不同的颜色:夏天是透明的,夏天的风看不见,摸不着,但能使人感觉的到。它那份清爽使人如面对海洋般舒服。它经过树梢将树染的绿绿的,吹过孩子的脸吧脸染的粉粉的;夏天使黄色的,夏天的傍晚,一抹橙黄穿过窗户,在黑板上投下它微笑的影子,那橙黄透着桔色,不似金色那般耀眼,也不显暗淡,就是一种很可爱的颜色,给人隐隐的温馨。

夏天在我心中有着不同的味道:夏天是甜的,炙热的阳光是夏的形象代言。它释放出无尽的热能,映在脸上热烘烘。这时吃一杯冷饮是再舒服不过的,凉凉的穿过喉咙,甜甜的味道渗入每一寸肌肤;夏天是咸的,炎炎的夏日,我们坐再教室正打造一条通往梦想彼岸的船。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到了嘴里,味道咸咸的。

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味道,,让我享受的夏天的五彩缤纷!

篇3:高一随笔450字

我是一个爱跳舞的平凡女孩。

练舞是辛苦的,也是美好的。

脑子里浮现的画面——练功时刻

练功时,从古至今许许多多勤学的画面会浮现在脑中:想到囊萤映雪,不知那萤火虫是怎样的时隐时现。想到凿壁借光,不知那一束的光是怎样的微弱。还想到悬梁刺骨,更不知刺骨的痛是如何的钻心……

我强忍着痛,脑子里一片空白。

耳边回荡的声音——民族舞时刻

这是一种自由的美,广阔的美。夸张的动作与表情,可以让我挥洒得淋漓尽致。筷子的击打声,扇子的合展声,手铃的碰撞声……真实地回荡在耳边。可是,当我跟着音乐舞蹈时,回荡在耳边的是更多更多自然的,民族的声音。

眼前呈现的场景——芭蕾时刻

立着脚尖穿梭在练功房里,仿佛自己瞬间也变得高贵起来。一立起脚尖,就会有意识地挺胸抬头,一下子成了有气质的女孩。幻想自己是一只天鹅,在湖面上梳洗着自己的羽毛。

在我立起脚尖的那一刻,眼前的一切变了。《天鹅湖》中美丽的场景呈现在眼前。一片纯洁的白色,白得发光,白得发亮。身体的协调与柔软度震撼着我。这才是真正的天鹅,高傲的天鹅。

我爱她,因此我会永远地跳下去,我要活在舞蹈的世界里……

篇4:随笔高一作文450字

随笔高一作文450字

室友这几天在准备博明论坛的论文,从来都不读书的人,却想靠这几天,写出篇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我对她迷一样的自信表示不理解。

我很直白的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我说以我们的水平,写不出什么东西,发表论文异想天开。结果她说,观点新颖就行,不要求论文的质量。然后我不说话了,我觉得她已经没救了,看不清自己能力的人,没必要劝了。我只是在心里嗤笑她,没看过几本书的人,却想写出新颖观点,前无古人的东西,无异于没建过房子的人,却想造空中花园一样不现实。她不仅是高看自己,还看轻了那些饱读专业书,也没几个有底气说自己能写出新颖观点的其他参赛者,更是藐视了已经有建树的'前辈们。

另一个室友叫我不要打击她的自信心,要鼓励她。鼓励,是说给有实力有本事的人听的,她一个没读几本书又离奇地自信心爆棚的人,哪用我鼓励。若是她真心想参加这个附近高校都会参加的高手云集的比赛,即使她从前没本事,现在好好读书准备,我也会钦佩她,像她这般,不去图书馆,只花一天半天在百度上搜罗信息,若是她真能发表论文,那比赛评委真是眼瞎?脑残?没文化。关键是,就她这样,她还觉得自己很努力了,我真觉得努力这个词,被侮辱了。

篇5:450字随笔

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说真的,在这么拥挤这么喧嚣的学校,很难找到静谧的地方。只是,这难得的美感被身边散落的烟头打破了。空气里弥漫着,香烟、湿气、花香的味道。这样浪漫的场地,我只是皱了皱眉,安静下来,我就想回忆。回忆是一件令我疲惫的事。不如来说一些这几天发生的事。

前天,虾米刚送我的《十一月的萧邦》被同学不小心摔碎了。虽然我不小气,也没有对同学生气。但是我的杰伦碎了,我真的很伤心。我在乎一切关于杰伦的东西,残缺的CD让我回忆了很多事。于是,在那晚,我愚蠢的选择了哭泣。最近在看《哈利·波特》,一本,两本,感受我不同的心情。我被正义的力量所折服,坠入魔法的海洋里。我愿相信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哈利是一个奇迹,万人瞩目,拥有神奇而巨大的能量。而我,说实话,是一个自卑的人。其实多年的自卑早已埋藏心底,但自从轩轩离开我,自卑随时都在滋生发芽。我的双重性格骗了大家——其实哒哒是个自卑的胆小鬼。许多人在我面前一晃而过。

前世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想我和杰伦前世也许是笔友,素未谋面,却又相识,才让我如此对他魂牵梦绕。但我更愿意和轩轩回眸五十亿次,换来今生他对我一次的好。只可惜,我没有抓住自己的感情。曾经大言不惭的对黎拉说:“今生已错过这么多次,再错过一次又何妨?”我骗了自己,也输了感情。

篇6:高一随笔

高一随笔

有些人有些事,当你错过之后才知道珍惜!

如今,初中本已毕业的我,又以复习生的身份,回到了那令我终身忘难忘的中学时代。

但,这终究不是我记忆中那个地方,更没有那群“傻瓜”的陪伴。

这是一个,新的环境,新的班级,新的集体,还有一群数不清的新同学。

在这里的建筑,没有我记忆中的那个有熟悉感,在这里的心情,更没有我回忆中的那个有轻松感。

在这里,我经过大半个学期的交流,也仅仅认识了少许的,能和我聊的过来的喷友。甚至大多数人的名字我都不知,有的更是句话未说。

这里虽然人多但大多不相知,那里虽然人少但至少都相识。

事到如今,我还以复习生的身份,吹嘘着自己曾经的种种经历,不知是可笑还是可悲。

在学校里我们从相遇—相识—相知—又相离。

说真的我喜欢上学,但我不喜欢上课,更不愿分离。

还记得那年那月,那时的我们整天想的`无非就是,毕业之后干什么之类的事。盼的无非就是,早些毕业早些自由早点放假。那时的我们远远不知,社会的残酷现实的残忍,毕业所代表的真正含义。那时的我们像孩子般无知,像儿童般幼稚。

如今我已明了,那毕业所代表的真正含义。

毕业,代表着分离,代表着悲伤,代表着痛苦,更代表着我们已不是孩子的事实。毕业后我们将各奔东西分离各地,但最令人感到痛心的就是那,曾经好友相逢陌路不相识的悲哀。毕业虽然是痛苦的但也是必需的,自从我们相聚那一刻就已注定分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甘平庸,都对梦想有着满腔热血的追求。虽分离但定会定重聚。正如我们老班所说的那样虽分离,定重聚,若重聚,必辉煌。男儿应当这样,志在四方,别娘娘呛呛。

时间匆匆,三年时光就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

初中时代就如一个美好的梦一样,梦醒了才知道自己失去了。毕业之后你将失去上学时特有的烦恼。失去你穿上最帅,而自己说了三年烂的破校服的资格。更要和你的至亲挚友分离。有的人三年初中只顾学了,有些人只顾玩了,有些人只顾睡了,有些人只顾看小说了,有些人只顾这些人注定会有遗憾。但更多的是收获,三年的初中你会结识很多朋友,认识许多同学。有的甚至都是一辈子的,他比高中重要的也不比大学弱多少,毕竟那是自己第一个朋友圈。

我希望现在正在上学的朋友,别像自己一样只顾游戏而给自己留下了许多遗憾。希望你能珍惜现在陪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好你手里的每一件事,别给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留下不舍!但毕业也别太悲伤哦,要记住这次的分离是为了下次的更好重聚!

篇7: 高一随笔

高手如云

以前听人家说起xx中学,都说那里高手如云,我那时根本不相信。经过中考的历练,我顺利的进入了xx中学。

学校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整齐的教学大楼和红白相间的塑胶跑道。在校园里转悠,我萌发了一个愿望:透过三年的刻苦学习,在老师的帮忙下,搭乘高考的列车,走进一流的大学。

然而,上天像是爱捉弄人。虽然入学后我一向努力学习,但第一次的月考成绩仍然后退不少,我感到很失望,照这样下去必死无疑。透过与同学们的交流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没有一套高效的学习方法。于是,我便向一些优秀的同学学习请教,逐渐的完善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在第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我就感到不那么累了,学习也逐渐变成了快乐的过程,最终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我由此感悟到:在七中这个高手如云的地方,死学没有出路,封闭自己也没有出路。要想脱因而出就务必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我们就应学会学习,而不是学会知识。此外,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接触也是必不可少的。

高中是一所成长的殿堂,又充足的阳光和营养,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的明天铺就一条成才之路呢?

篇8: 高一随笔

风华正茂

独立寒秋,共看层林尽染,漫江碧透。

仔细回想一下,时间过得还真是挺快,不知不觉中高中生涯即将走到尽头,此刻还真是有点割舍不下啊。回首过往的点点滴滴,真是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有感动,有悲哀;有成功,又有失败。一切的一切都已化作今生最难割舍的回忆,它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笔财富,必将永存于我们心间。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这是一个充满竞争的年代,这是一个张扬个性与展现自我的年代。这天,我们充满自信与激情,敢于迎接任何困难与挑战。依稀记得那个飘着细雨的运动场上,汗水与雨水汇成一股顺着脸颊流下,疯狂的擂鼓呐喊之声充斥着整个耳膜。我们在逆风中竭力呐喊:这是我们的时代。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一腔热血,游走于我们年轻的躯体中。这天,我们是战士,即将走向六月的战场。满怀热忱,我们向着远方齐头并进。艰难险阻,挡不住我们年轻的脚步;继往开来,我们能够肩负起历史的使命。我们,要向世界证明我们这一代年轻的力量。

这天,我们,风华正茂。

篇9: 高一随笔

时间都去哪儿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来得及看清你年轻模样眼睛就花了”当这首歌在春晚的舞台响起时,心中不由一颤。看看围坐在电视机旁的父母,不由得要感叹一句:时间都去哪儿了?时间从来都是无声无息的流淌着的,在平平淡淡中父母的完美年华已经流过甚远。他们是把青春与心血都倾注在了孩子身上,为了子女他们奉献了一切。时光匆匆是无人能阻止的事实,但我还是想傻傻的祈求上天,让时光再慢一些吧。不要再让他们变老了。路走三千,抵但是流年。岁月的刻刀已在青春的容颜上肆意雕琢了。看吧,那渐渐深起的皱纹,那丝丝蹿出的花发,还有那渐渐佝偻的背影这无不在记录着时间的流逝。这天,我已渐渐长大,也最后发现了时间的去处,原先时间都去了父母对子女倾注的心血中,时间都去了孩子们一点一滴的成长中,时间也就这样随着逝去的流水一齐流走。

还是不要过多的伤感了吧,毕竟我们已经长大,臂膀也已经足够强健。这天是时候该为父母做点什么了,是时候由我们为父母遮风挡雨了,是时候去默默的关心他们像他们呵护我们一般了。既然时光匆匆那就由他去吧,将往日都藏入心间,抓紧此刻还掌握在我们手中的青春,珍惜好此刻的每一分钟,不给以后的自己留下遗憾,那也许就足够了吧。

人生的旅程已经起航,握紧手中的舵盘,在理想的国度任意遨游吧。

篇10:高一随笔

窗外,白茫茫一片,好一个银妆素裹的世界。没有往日赏雪的好心情,有的是一腔哀愁,一阵啜泣。爸妈吵架了。

记忆中的他们是和睦的,记忆中的他们脸上总挂着笑容,记忆中的他们对我百般疼爱,而记忆中的昨天却让我满腹心酸。生活是一种游戏,让人喜,让人愁,生活中的我们是参赛选手,尽一切努力把握全局,不想有任何失误。但游戏终归是游戏,输了总会让人气馁,家庭中的游戏,牵动着每个成员的心。

看着他们吵着,闹着,我无能为力,只能无助地摇头,无助地哭泣。”战后“的气氛阴沉,温度降至零下几十度,让人透心彻骨的寒。夜静了,他们”各占一方“睡了,梦里定是无休止的烦恼。这时,我只能轻轻地走下床,收拾着“残局”,流下辛酸的,烧灼的眼泪,心中无数遍地问着:为什么,为什么……

万籁俱寂的夜,下起了雪,漆黑的夜幕中颗粒点点。一股惆怅涌上心头,心中不知不觉地生起对他们的恨,是他们让我忍受心酸之苦。但我矛盾,又是他们将我抚养长大,让我微笑着面对生活。今后,我的心中还有阳光?只希望“战争”的阴霾快点消失,让我重新回到过去的快乐时光……

早晨醒来,我仍坐在阳台的椅子上,但身上却盖着厚厚的棉被。他们还是爱我的,那种被世界遗弃的孤单消失了,但脸上的泪痕依然清晰可见,仿佛要为昨天的一切留下些什么……

篇11:高一随笔

七月天我呱呱坠地了妈妈的是香甜的乳汁,是那听到我呜呜的哭啼声就温暖的怀抱,和日日夜夜把我抱在怀里轻轻拍我的双手,我能幻想出她边拍边期望我长大的愿望,她一定是在想象我长大后的样子,然后嘴角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我牙牙学语,开始摇摇晃晃的走路了,妈妈像一只老鹰一样张开双臂,对着我说“过来过来”为了找妈妈,我只能大胆的迈开脚步勇敢的往前走了,或许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在利用我对妈妈的爱来引导我走路吧!在我的意识里找妈妈才是唯一的目的。

后来我上小学了,妈妈对我的爱便转成了大手握小手的的教育,和照顾我的起居,我是妈妈的跟屁虫,除了上学时间她走哪我跟哪,我依然可以想起我早晨的两个小辫只梳了一个,就说什么都不允许妈妈帮我梳第二个小辫她的那种着急和无奈。后来我的长发及腰变成了短发。

现在我长大了,妈妈常对我说“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我当然不懂,因为我还没为人母,我把她的话当作是唠叨,听着心烦了还会像报复仇人一样狠狠的回击几句,偶尔她也会因为我的话沉默好久。她总是想把我的生活打理的很好,甚至是我应该穿什么衣服,我应该找什么样的工作,应该交什么样的男朋友,叛逆的心理在我的心中自然而然的爆发了,妈妈变得就像我的那棵“眼中钉”。

经历过的事多了,经历过的人多了,见过人也多了,我终于明白,除了妈妈是没有人会把心思全部都花在你身上的,现在离开家的时间已经刚好一年了,每当想起和妈妈之间的点点滴滴,包括一切冲突和矛盾我都觉得是美的,我不会在因为某种事情对妈妈大发脾气惹她生气,我也不会说些让她不开心的话,即使她说的某个问题的观点我是不认同的,我也学会了管住自己的`嘴巴,我还给自己找了另外的一分职业,那就是让妈妈开心,因为我明白了她对我的爱。

篇12:高一随笔

推开那尘封已久的大门,灰尘听见了风之精灵的号召飞舞了起来。“咳咳,这里还真是没有什么人来了呢。”我看着这空荡荡的房间一个人喃喃道。四周的墙上除了一些早已泛黄的贴纸以外没有多余的东西了,窗户上一些动物的足迹告诉我这里已不再是人类的地区了,桌面上有着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全是铁锈。

“打扫起来好像不那么简单啊。”我苦恼地揉了揉脑袋,“算了,动手吧。”

拿出名为“开朗”的抹布,沾了沾“自信”的水开始打扫了起来。“把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吧!”我对自己鼓气道。我擦拭的很仔细,那抹布如同阳光驱散阴暗一样的,就那么缓缓地擦着,不知时间过了多久。被厚厚灰尘包裹着的书桌,发了一点霉的墙角,满是红铁屑的收音机,在那抹布下回到年轻的时候。

我轻敲着书桌,心想:这收音机不是最新款了,扔了吧。伸出手拿起那收音机,往门外轻轻一丢。抛出的那一刻我便后悔了,返身扑向那收音机,祈求自己可以在它落地前接住。还好,我成功了。眼角的泪水不争气地留下,我怎么可以忘了,那里面可是满满的回忆啊。

我承认我是个恋旧的人,可是我觉得如果人生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纪念的,那匆匆逝去的几年不就太可悲了么,没有留下些什么回忆,那几年不就跟没有过一样么?把收音机放回原位,看了看四周,还是太空旷了。

我用书籍让房间充满美感,我用诗画洗去房间中那一股腐木味,我铲除了屋后的杂草,种上了榆树、柳树,我把门前的乱石丢开,铺上平坦的石砖,又在门的两边种下桃树、李树,我把天上的太阳拉了下来,让阳光每时每刻都能照到这小木屋。走远了再看看这破败的小木屋,不,不可以再说破败了。它已经被我打扫的焕然一新,四周不再是以前的死气沉沉,而是散发着一股生的气息。

我叉着腰,仰着头,大力地吸了一口气:“啊,这样的话就应该会有人来了吧。”

篇13:高一随笔

初中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不愿承认它已成为过去,克总归得面对现实。曾经的朋友,老师虽然大多离我而去,但其中的友谊,情怀已是永恒。

高中生活随之而来,理想高中也为我敞开了大门,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生活。这三年的生活也许会决定我的未来,虽然不想去面对,但是不得不去为未来拼搏。

第一次迈进这个陌生的地方,一个要生活三年的地方,心中既有抵触又有些许憧憬。我该如何融入新环境?该如何与新同学相处?该怎样安排未来的三年生活呢?

第一天,跟陌生的同学坐在同一个教室,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跟新同学搭话,这也是大多数同学的相同之处。坐在这个尖子班的教室里,心中难免某些紧张,不安,怕自己会是倒数。而这种感觉是以前未曾有过的。过去,因为成绩优异,自己在班里家里都是“天之骄子”,无论走到哪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许些优越感。而如今,在这人才济济的班里,我不得不放下头上的光环,承认自己的平凡。想要再度变得耀眼,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奋斗,拼搏,也唯有这样,才能使未来的三年生活充满激情,为自己的辉煌未来创造条件。

师兄师姐们说,初中学习生活的艰苦,在跟高中的对比下,简直可以说是享受了。别人也都说,初中是一年备考,而高中则是三年备考,而且高中的每一年都会比初中的备考年苦十倍,百倍。也许,高中生活的艰苦真的会远超我的想象。想到这,心中难免有些退缩感。在初中,三年的时间几乎是玩着玩着就过去了,我不知道我能否承受得住未来三年的艰苦,压力。但我明白,我必须承受,我必须学会坚韧,这将是我命运的转折点。

高一,新的起点,我将在这里扬帆起航。也许前进的道路会布满荆棘,但我相信,只要我坚定地走下去,就会铸就辉煌的未来,就算没有成功,我也无悔这三年。

篇14:高一随笔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这部文学作品一出版就受到人们热烈欢迎。到19世纪末,各种不同版本,译本甚至仿作已经不下700种

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

到荒岛以后,为了生存,鲁滨逊从沉船上取工具和食物,用帆布在小山上搭起帐篷,帐篷后面有一个山洞,他用几个月的功夫,把山洞建成了住所,并且用简单的工具制造桌椅,书架等家具,还猎取野禽的其他小动物作为食物。

当他在荒岛上度过了23个年头的时候,岛上来了一群食人的生番,他勇敢地开枪打死了几个野人,救了一个俘虏,给他起名:星期五,还叫会俘虏说他本国的语言,使“星期五”变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后来,他又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他满意地说:“我这岛上现在已经有了居民。我的百姓都会完全服从我,我是他们的全权统治者和立法者。”他不但有了船只,面包,陶器,种植园,牧场的住所,而且战胜了偶尔来岛里的土人的帮助被劫持的英国船主了水手的叛乱,最后,以商人冒险家的身份克服了人为和自然的障碍,游历各国,重新回到了离别25年的英国。

鲁滨逊是笛福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是资产心目中的新人和英雄,同时也是殖民者。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故事说明了只要拼搏的奋斗,就可以创造奇迹。这种坚韧不拔的创造精神使鲁滨逊得形象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

篇15:高一随笔左右

此刻的我很不快乐

——高一随笔

寒风猛吹着我,头开始有些晕,身体的某处抽着疼,发现此刻的我很不快乐。

每一天点、线的生活,持续了近两年,累了,梦想也开始变得斑驳。

我以为我是超人,想着别人能够,为什么我不行。很容易满足的我,为什么此刻总是发呆,难过依次反复。以前,只要有老师表扬,就能够乐上好多天;只要放学,心里就欢呼雀跃;只要小伙伴在分组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站在我的身旁,我的心里就升起一个好大的太阳;只要这天阳光明媚,我便能够乐呵呵的过上一整天;只要有人对我微笑,我就能够暖上好一阵子。

放假与不放假有什么区别,双休和单休有什么区别,高二的我开始变成学习机器,粗制滥造的机器,唯有好的成绩我才会发光,于是乎,半年来从来没发过光。开始生锈,运转出现故障,原先憧憬的完美,萎缩地不堪。早点逃离是我此刻心愿,称不上是梦想。

机器每半年年检,连张证明书都没有,这又是多么惨不忍睹。为什么平行班的同学都有成绩单,即使没有总评,没有期末成绩,唯独我连证明我半年勤勤恳恳地读过书,上过课的资格都不配拥有,或许在些许人看来这根本无关紧要。评价总能有吧,同学评价总能够吧,为什么,难道我不努力?难道我被划分到出国的行列就已经没有关系?机器是麻木的,经常神经错乱,所以请不要责怪。说到那里我只能怪自己,别人从来都没有错,错的只有你自己。是你退缩当场说不出口,是你惧怕别人看你的眼光,是你不努力让别人看轻你,从来都只有你,自己,是错的。

我明白,此刻的我,很不快乐。

篇16:高一随笔

以前听人家说起淄博七中,都说这里高手如云,我那时根本不相信。经过中考的历练,我顺利的进入了淄博七中。

学校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整齐的教学大楼和红白相间的塑胶跑道。在校园里转悠,我萌发了一个愿望:通过三年的刻苦学习,在老师的帮助下,搭乘高考的列车,走进一流的大学。

然而,上天像是爱捉弄人,虽然入学后我一直努力学习,但第一次的月考成绩仍然后退不少,我感到很失望,照这样下去必死无疑。通过与同学们的交流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没有一套高效的学习方法。于是,我便向一些优秀的同学学习请教,逐渐的完善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在第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我就感到不那么累了,学习也逐渐变成了快乐的过程,最终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我由此感悟到:在七中这个高手如云的地方,死学没有出路,封闭自己也没有出路。要想脱因而出就必须要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我们应该学会学习,而不是学会知识。此外,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接触也是必不可少的。

高中是一所成长的殿堂,又充足的阳光和营养,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的明天铺就一条成才之路呢?

高一随笔

高一随笔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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