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站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21 03:37:51 作者:朝羽韵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朝羽韵”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社区服务站管理规章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社区服务站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篇1: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Z、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Z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篇2:北京市社区服务站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区服务站管理办法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为完善社区居(村)委会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服务站,是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社区,是指现有或调整后的村民委员会辖区。

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城乡社区服务为重要方针,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项目设置、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整合资源调配为基本思路,加强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四条 社区服务站坚持“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形成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运行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资源调配的专业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 社区服务站的设立

第五条 社区服务站的设立、撤销、调整,由所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区县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社区服务站的设立,应有利于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有利于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有利于服务居民群众。

第七条 社区服务站的设立模式,应根据社区类型、人口规模、地域范围、功能定位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社区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设立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采取“一村一站”、“多村一站”模式,原则上一个建制村设立一个社区服务站;人口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薄弱、地域相连的两个或多个建制村,可以共建共享一个社区服务站。

第八条 社区服务站的名称统一为:“××街道(乡镇)××(村)社区服务站”。

第九条 社区服务站须具有以下配置:

(一)要确保一定面积的工作用房。城市社区服务站工作用房面积应达到50平米以上,农村社区服务站工作用房应达到20平米以上,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综合服务场所设施,并与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相对独立,符合“一门式”办公服务要求。

(二)设置位置应便于服务居民,交通便利,地点醒目,便于社区居民识别和办理事务。

(三)采用全市统一的形象标识,包括服务指示牌、门头、咨询台、功能导引牌、宣传资料架、公示栏等标识物。

(四)具有较为完备的设施,主要具备水、电、暖、通讯、信息网络等基本条件,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

(五)条件较好的社区服务站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空调、音响、监控设备、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等。

(六)其他相关服务设施。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第十条 在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社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

(二)协助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主要是协助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为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三)协助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四)协助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为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备案手续、组织运作等方面的帮助。

(五)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六)定期向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群众的监督评议。

第十一条 社区服务站应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社区需求设置岗位,并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报经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岗位分为常设岗位和特设岗位。其中,常设岗位包括:就业服务与劳动维权、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社区治安与综合治理、社区群团组织、社区综合事务等。

除上述常设岗位外,各社区服务站可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具体工作任务灵活设置1—2个特设岗位。

第十二条 社区服务站采取“一门式”服务方式,开办服务窗口,方便居民办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在社区独立设置的工作平台外,逐步将其他各类工作站(所、中心)、活动站(室)等统一纳入社区服务站,由社区服务站按照“一窗多能、一岗多责、定岗定责”的原则统筹配备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社区服务站应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责,科学合理设置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项目。

第十四条 凡需社区服务站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或承办的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 社区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责任、限时办结、AB岗、投诉处理等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管理、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站务公开、学习培训、岗位责任等内部管理制度。社区服务站应将工作流程、服务守则、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社区服务站应协助做好社区信息化工作。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与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科室、“一站式”办公大厅、社区服务中心等的对接机制,实现社区信息网与电子政务网的有效衔接,畅通居民办事流程。

第十七条 为方便居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在社区办理相关事务,社区服务站可实行弹性工时制。在确保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和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工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十八条 社区服务站按照所服务地域的实有户数配备工作人员,原则上城市社区每500户居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1500户以下的配备3人;农村社区每300户居(村)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600户以下的配备2人。

第十九条 社区服务站一般设站长、副站长各1名,可由社区(村)党组织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兼任。

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街道(乡镇)与其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第二十条 公开招录的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第二十一条 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一般要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尚未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第二十二条 街道(乡镇)指导各社区成立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率为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正式聘用、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街道(乡镇)政府提出异议申请,由街道(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第二十四条 街道(乡镇)政府应加快整合社区内各类协管员队伍。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转岗安排等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社区协管员、社区事务助理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一管理。

第五章 经费使用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区县政府应将社区服务站的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办公经费中,保障社区服务站的各项开支。

第二十六条 城市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经费按照市、区有关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规定执行。农村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经费由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区县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十七条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严格规范社区服务站经费支出的管理。各区县应加强对社区服务站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区县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服务站工作范围

一、健康信息收集管理和利用:

1、社区基本情况(包括住户数、服务人口年龄构成比、发病率等)。

2、社区居民健康调查与分析(人口发展、死亡和疾病谱变化、人均年医药费用)。

3、建立社区和个人健康档案。

二、医疗

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危重病人的现场救治及转诊,家庭病床及相关的各项服务。

三、预防

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和监控等。

四、保健

儿童保健、妇发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保健。

五、康复

接纳上级医院转回的康复期病人,侧重于慢性病、术后病人及残疾病人康复指导和管理。

六、健康教育

制订健教计划,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

七、计划生育

1、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与服务;

2、优生、优育、优教的指导与服务;

3、不孕症的咨询、查治、转诊。

篇3:社区信息化服务站设备管理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信息化建设统一要求,围绕财政工作中心,积极推进网络建设,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今年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项考核前提

1、实现了县乡联网。我县于全面实现了县乡联网,“乡财乡用县监管”工作已顺利开展。

2、取消了传统手工记账。

3、财政专户完成统管。我局于2012月完成了35个财政专户的统管工作。

4、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我县已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推行至全县70个预算单位,全部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二级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

5、建立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配置了服务器专门用于“县级预算执行系统”,已将特设专户使用该系统记账,启用了动态监控系统。

6、强化网络安全措施。内网配置了防火墙、安全网关以及内网管理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内网全部安装了趋势杀

毒软件。

二、机构队伍建设

我县已于2017年成立了信息化机构,目前在岗有5人,并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三、工作计划情况

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报市局备案。

四、制度建设

制订了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

五、资金到位情况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年度预算,今年安排预算110万元,预算指标管理3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50万元,工资统发业务20万元,网络维护10万元。截止目前支出情况如下: “乡财乡用县监管”软件实施服务合同支付12万元,绿盟网络安全设备14.3万元,用友t6软件14.8万元,打印机66台12.21万元,服务器2台9万元,路由器、交换机各1台共1.31万元,局内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等15万元,局内打印机耗材2万元,办公大楼监控3.2万元,支付2017年12月至2017年11月的网络费用24.6万元,预算单位联网布线费用2.568万元,共计支出110.99万元。

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完善机房基础设施,配有不间断电源(ups),专用空调,强电、弱电设备均作了防雷接地措施。建立了机房操作规程,有机房日志记录。

2、完成了规范的.局域网建设,内外网实现物理隔离。

3、完成城域网建设,实现预算单位、人行、代理银行的网络连接,实现县乡联网。

4、文档流程建设。有系统建设文档、建立操作规程。

5、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好,购置了9台服务器,包括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服务器、国库集中支付服务器、乡财乡用县监管服务器、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器、系统整合服务器、契税征收、工资统发系统服务器、政务a6服务器,农网补贴服务器、县级预算执行系统服务器。

6、网络应用情况良好,目前已建立了数据自动备份系统。

7、配置了防火墙及策略,安全网关及内网管理系统,安装了趋势杀毒软件。

七、应用项目建设

1、预算管理系统。预算管理实现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部门预算推广至全县二级单位,部门预算系统升级为1.0版,将基础信息和项目管理细化,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2、县级预算执行系统。今年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广至

全县一级单位,集中支付资金实现全覆盖。

3、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使用单机版管理软件。

4、乡财乡用县监管系统。实现全部乡镇管委会(8个乡镇2个管委会)全覆盖,资金覆盖率百分之百。

5、农民粮食直补系统。实现全部乡镇覆盖,资金覆盖率百分之百。

6、软件运维服务。设置了软件维护岗位,设立热线,建立软件维护日志,详细记录软件维护操作。

八、个性目标

1、制定2017年至2017年“金财工程”建设总体规划。

2、外网网站建设正在筹建中。我县政府办目前正在统一筹划县级各部门的网站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我局不再重建网站。

3、使用全省统一版工资发放系统,开展业务工作。

篇4:社区信息化服务站设备管理自查报告

近年来,在省、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xx区委、区政府坚持“注重服务、关注社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以信息技术增强社区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透明、便捷的公共服务”的指导思想,结合上街实际,按照“接入渠道统一、平台数据库统一、运营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原则,将电子政务延伸到社区,建立了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依托政务外网和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形成了区、镇办、社区三级办公网络和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平台,建成全区的人口基础数据库;社区党建、计生、社保、技防等信息化统一管理,稳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在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社区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背景

2017年xx区社区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标准化建设,机构、人员、办公等硬件设施、各种社区服务一流.同时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社区人际关系疏远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就业安置压力加大,新型的城市经济模式为城市的发展和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社区信息化可以拓宽社区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进程,同时也规范社区管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可以说社区信息化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手段,是应对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重要举措,是构筑和谐社区的重要途径。

(二)社区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注重服务、关注社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原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化,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职能框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引导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运行操作的监督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和公共事务的服务者。

(三)社区信息化建设目标

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优化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建设为民服务项目,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促进政务公开,加强市民监督,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升政府形象,创建和谐社会。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

辖区内每个社区均配有两台pc作为社区管理信息系统专用,社区网络均实现百兆光纤接入政府外网;社区可通过vpn方式进入政府内网和协同办公系统,及时了解政府动态和使用协同办公系统办公;计生专网、社保专网全部延伸到社区,满足社区居民日常需求。区信息办本着整合资源、集中管理、按需使用的原则,在整合各专业委局机房的基础上建设符合国标的专业机房,并根据系统需求科学地配置高性能服务器、先进的交换设备和计算机终端。

为打造平安上街,在各个社区安装技防设施,到今年年底,主要街道、重要路口、重点繁华地带可视监控率达到70%以上,30%以上的居民小区有技防设施。明年,技防设施将与数字化城管平台无缝整合,届时、整个平台将建设成为一个集战平结合、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安全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城管大平台

2、应用系统建设

(1)社区管理信息系统

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各类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存储、管理和应用,形成完整准确的社区基础数据库。重点采集关于人口、空间地理信息等方面的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家庭和人口、区域概况、企业单位、楼院、社会治安民调、文化体育、环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房屋出租、社会保障等,逐步实现全区人口、医疗、计生、社保、企事业单位等数据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为城市综合地理信息、计划生育、民政救济、劳动社保、公共卫生、出租房屋、基层党建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社区基础数据库作为宝贵的资源,可以根据各种需求模型,为政府其他部门提供统计、决策支持。

(2)社区服务网站

社区服务网站包括社区动态、社区概况、政务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社区党建、和谐社区、百姓问答等栏目,还可查询到计生,教育,民政,公安,工商,税务,银行,司法,环卫等各职能部门工作办事指南;家政,订购,咨询,配送,居民相互自由交易等商业服务信息;天气预报,列车时刻,车辆违章查询,购房指导等服务信息以及社区党建、志愿者需求服务生活常识交流等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的汇总信息,使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3)社区公众服务热线

社区服务热线可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服务信息的咨询、查询、投诉建议,它作为公众服务平台服务的一种有效补充形式,采用电话方式向公众提供7×24小时的优质服务,解决在没有网络情况下,通过普及率极高的电话来完成服务受理和反馈工作。

(4)协同政务办公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

我们将党政机关协同政务办公系统和社区信息化平台进行了整合,把协同政务办公系统的使用范围延伸至社区,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办公应用平台,使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自动查阅上级文件、通知公告,进行信息交流,进行接待管理、部门考勤管理、机关通讯录、值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的日常事务管理,可通过系统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

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利用网上审批平台和社区信息化平台的无缝衔接,对部分行政服务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把可以前置的行政服务下放社区,由社区直接受理,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相关审批业务,部分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也纳入到该平台,大大方便了社区居民办事。

(5)数据资源整合平台

依托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对我区医保、社保数据库进行了整合、更新,确立了涵盖地理空间信息、人口普查、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18个部门的数据项10035项。通过整合,确定人口基础数据项198项,比公安户籍信息多168项,比计生信息多164项,比社会保障信息多139项。通过来源于社区管理人员入户调查和人口进出管理,掌握第一手人口基础数据。同时,依托区网上审批平台和数据资源信息交换平台,将来源于政府机关主管部门的权威数据,与人口基础数据关联,使人口基础数据做到实时更新,保持人口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社区信息化成效显著

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成以来,先后多家单位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汇总相关数据,其中有:协助公安局多次查询辖区居民住址与流动人口情况相关工作,还协助区民政局、区教文体局、区医保中心、区人劳局查询相关信息累积13万余人次,利用平台快捷、高效、准确的查询,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发挥了应有功能,收到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中,专门根据社区工作设立的区域概况、企业单位、楼院、社会治安、民调、文化体育、环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房屋出租、社会保障、党员教育等各功能模块与社区的日常工作紧密相连,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利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对各项工作结果的存档,实现了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完善。

社区社会组织规章制度

社区卫生室规章制度

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规章制度及管理

会议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服务站管理规章制度(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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