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美散文《禽兽》

时间:2024-06-05 03:39:07 作者:jklawrence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jklawrenc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精美散文《禽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精美散文《禽兽》,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精美散文《禽兽》

精美散文《禽兽》

小鸟的啁啾鸣啭,把他从白日的梦中惊醒。

一辆破旧的卡车,运载着一个大鸟笼。鸟笼比戏台上看到的那种押解重困的带网竹笼还要大两三倍。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出租汽车竟挤进了送殡的车队里。后边那辆汽车,在司机座前的挡雨玻璃上贴了一张“二十三号”的条子。他回头望了望路旁,眼前立着一块“史迹太宰春台墓”的石碑。已经到达禅寺前了。寺门上也贴着一张字条,上面书写着:“山门不幸,送津执行”。

这是在坡道途中。坡道下面的十字路口,站着一个交通警察。一时间,约有三十辆汽车拥到这里来,很难把交通整理得井井有条。他望着放生鸟的笼子,心情焦灼起来,便向小心翼翼抱着花篮、端端正正坐在他身边的年轻女佣问道:

“几点了?”

年轻女佣不可能带手表,司机替代她回答说:

“差10分7点,我这个表约莫慢六七分钟。”

初夏傍晚时分,天还很明亮。花篮里的蔷薇花娇艳芬芳。从禅寺的庭园里,不时飘来一阵阵恼人的香气。不知是什么树,在6月开了花。

“那就赶不上了。能不能开快点呢?”

“现在只有从右侧穿过去,要不……今天日比谷大礼堂举行什么活动呢?”司机大概是想回头去接散会的客人。

“是舞蹈晚会。”

“啊?……要给这么多鸟放生,得花多少钱啊?”

“一般来说,途中碰上出殡就不吉利啦。”

传来了一阵杂乱的振翅声。卡车一开动,鸟群就骚动起来。

“是个好兆头呀。据说再没有比这更走运的了。”

司机仿佛要证实自己的话,让滑行的汽车从右侧穿过,就开始加速,超过了送殡的行列。

“真滑稽,我们的想法正相反!”他带笑地说着,心里却想:人们习惯于那样思考问题,也是很自然的。

在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表演的途中,碰上出殡,总是叫人耿耿于怀。现在当然觉得这是挺可笑的。若论不吉利,在途中碰上出殡,其不吉利的程度还不如把动物的尸体放在他家里不管呢。

“回家可别忘了把菊戴莺扔掉。它还搁在二楼的壁橱里呢。”他冷不防地对矮小的年轻女佣冒出了这么一句。

菊戴莺双双死去已一星期了,他懒得从笼中把死鸟拣出来,便连笼带鸟一古脑儿地往壁橱里一搁了事。那壁橱就在上楼梯的尽头。每当家中来客,他和女佣总是把鸟笼下的坐垫拿出来,用毕又放回去,两人就是懒得把死鸟扔掉,因为他们早已对小鸟的尸体熟视无睹了。

菊戴驾同煤山雀、小花雀、巧妇鸟、蓝歌鸲、鞭雀一样,都是小巧玲珑的家鸟。它的上身是橄榄绿色,下身是淡黄灰色,脖颈也是灰色,翅膀有两条白带,长羽毛的边缘是黄色。头顶有一道粗大的黑线,还套着一道黄线,展开羽毛的时候,黄线就明显地呈露出来,宛如戴上了一圈黄菊花瓣。雄鸟的黄线带深橙色。滚圆的眼睛,特别逗人喜爱。它高兴地飞来飞去,抓挠着鸟笼的顶端,动作是这样的活泼,惹人怜爱,可又蕴含着一种高雅的气派。

鸟店老板夜间将鸟儿拿来,立即放在昏暗的神龛上。过了片刻再去看看,小鸟的睡姿确实优美无比。两只小鸟互相依偎,将自己的脖颈深深地伸进对方身上的羽毛里,圆鼓鼓的,活像一团毛线球。简直分不出彼此了。”

他是个四十开外的单身汉,见此情景,胸中不禁浮现孩提时那股温暖而又纯洁的思绪。他站在饭桌旁纹丝不动,久久地凝视着神龛。

他遐思冥想:人世间的某个国度里,也许会有这么一对幼小的初恋者,睡姿也这般优美。他多么希望有个伴侣同他一道观赏这种睡姿啊。可是,他并没有呼唤女佣。

从翌日起,就餐的时候,他总把鸟笼放在饭桌上,边吃饭边观赏菊戴驾。平时即使会客,他也不曾把自己心爱的动物从身边移开。他并不好好倾听对方的话,只顾逗弄小歌鸲,用手给它喂食。要么热衷于打着手势训练歌鸲,要么把柴犬抱在膝上,耐心地给它捉虱子。

“柴犬有些地方像个宿命论者,我很喜欢它。有时让它坐在我的膝上,有时让它蹲在角落里,一呆就是半天,一动也不动。”

很多时候,他就这样一直呆到客人起身告辞,连瞧也不瞧客人一眼。

夏天,他把绯鳟和鲤鱼苗放在玻璃缸里,摆在客厅的桌子上。

“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吧,我渐渐讨厌会见男人,真的讨厌,见到他们就打不起精神来。不论吃饭还是旅行,同伴最好是女性。”

“那你就结婚好罗。”

“结婚嘛,似乎以找个寡情女子为好。所以不行呀。你明知这个女人薄情,表面上却佯装不知,同她交往,这反而最轻松不过了。因此我雇女佣也尽量雇用寡情的女子。”

“正因为这样,你才饲养动物的吧。”

“动物可不怎么薄情……倘使身边没有什么有生命的东西,我就寂寞难熬啦。”

他说话心不在焉,只顾全神贯注地观赏着玻璃缸里五彩缤纷的鲤鱼。它们游来游去,鳞光闪闪,变化万千。他心想:这样狭窄的水域,居然也有这样一个微妙的变幻无穷的光的世界!他早已把来客忘得一干二净了。

鸟店老板只要弄到什么新品种,就会悄悄地给他送来。有时他的书斋里,养的鸟雀竟多达三十种。

“鸟店老板又送鸟来了?”女佣厌烦地说。

“这不挺好吗?只要有了这个,我的情绪就会好上四五天。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划得来的了。”

“可是,我看到老爷一本正经地板起脸孔只顾看鸟儿,就……”

“就觉得有点毛骨悚然?就觉得我快要发疯?家里就变得鸦雀无声、寂寞难熬,是吗?”

在他看来,新小鸟来后两三天,生活完全充满了丰富的爱情,世界也变得可爱了。也许是自己不好,怎么也感受不到人间的可爱。小鸟是活的,富有生气,它领略自然界的美比贝壳和花草领略自然界的美来得早。纵然成为笼中鸟,这小小的动物也会让人看出,它们充满了生命的喜悦。

这对小巧活泼的菊戴驾尤其如此。

但是,刚过一个月的光景,给它们喂食时,其中一只从笼中飞了出来。女佣惊慌失措。小鸟飞到了小堆房旁边一株樟树的树梢上。樟树叶布满了晨霜。一对鸟儿,一只在笼里,一只在笼外,高声鸣叫,你呼我应。他赶忙把鸟笼放在小堆房顶上,安上一根粘竿。鸟儿的鸣啭声凄凄切切。但是,晌午时分,逃脱出来的小鸟远远飞去了。这菊戴莺是从日光山捉来的。

留下的一只是雌鸟。他不禁想到:以往睡得那样香甜,如今……他到鸟店唠唠叨叨地催促老板帮忙找只雄鸟,自己也亲自四下寻觅。可是没有找到。不久,鸟店老板让人从农村又送来一对。他说只要一只雄性的就够了,对方却对他说:

“它们是成双成对地生活,扔下一只留在店里也没有用处,干脆把雌鸟白送给您算了。”

“可是,三只鸟生活在一起,能相处得好吗?”

“可以吧。将两个鸟笼靠在一起,过上三四天,它们就会熟悉的。”

但是,他像孩子摆弄玩具一样,待鸟店老板一走,就迫不及待地将两只新鸟移到原来那只的笼子里去了。不料它们闹得厉害。那对新鸟压根不站在栖木上,只顾吧哒吧哒地在笼子里来回地飞。原来那只菊戴莺惊慌之余,不知所措,在笼底呆立不动,仰望着这对闹腾的不速之客。这两只鸟儿,像一对遇难的夫妻,互相召唤。三只鸟儿都诚惶诚恐,心脏怦怦地跳动。他试着把它们放在壁橱里,只见那对夫妻一边鸣叫一边紧紧地互相依偎。那只失群的雌鸟独自向隅,心情平静不下来。

他心想:这还了得!于是把它们分笼安置。可是他看了看笼中那对夫妻,再瞧瞧那只雌鸟,觉得很是可怜。他又试着把原来的雌鸟同新来的雄鸟放在一个笼里。它们并不亲密。新来的雄鸟还是同被隔开的妻子互相呼唤。然而,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却挨在一起睡着了。次日傍晚,把这三只鸟合放在一个笼里,它们也不像昨天那样闹腾了。两只雌鸟从两边把头伸进雄鸟的怀里,簇成一团入睡了。然后,他将鸟笼放在枕边,自己也进入了梦乡。

但是,翌日清晨,他睁眼一瞧,两只鸟在栖木上依偎着酣睡,活像一团暖融融的毛线球。另一只鸟则在笼子的底板上,半张着翅膀,伸直腿脚,虚闭着眼死去了。他悄悄地将死鸟拣出来,仿佛害怕让另外两只看见。他一把死鸟拣出来,就背着女佣将它扔到垃圾箱里,自己恍如干了一件谋杀案。

“究竟是哪只鸟死掉了呢?”他把鸟笼仔细地端详一番,出乎意料,活着的好像还是原来的那只雌鸟。比起前天刚来的雌鸟,他更喜欢那只已经喂养了好些日子的熟悉的雌鸟。也许是这份偏爱,促使他这样想的吧。他过着独身生活。他憎恨自己的这种偏爱。

“既然爱情有差别,何必非要跟动物一起生活不可呢。人,也有好人嘛。”

菊戴莺非常孱弱,随时可能成为死鸟。后来,这两只鸟却很健壮。

他先给偷猎到手的小伯劳喂食,然后又喂从山里猎获的各种雏鸟。忙得连门也不出的季节快到来了。他把洗衣盆搬到走廊上给小鸟洗澡。藤花飘落在盆子里。

他一边听着鸟儿振翅拍水的声音,一边清扫笼里的鸟粪,这时墙外传来了孩子们的喧哗声,他们仿佛在为一只什么小动物生命垂危而担心。他心里想:会不会是他家饲养的英国种小白猎狗迷了路,从中院跑了出去呢?他跷脚往墙外张望,原来是一只小云雀。它脚跟还站不稳,就用孱弱的翅膀拍打着垃圾箱。他一闪念:把它捡来喂养吧!

“怎么啦?”

“那家人……”一个小学生指着那户富贵人家说,“是他们抛弃的,会死掉的啊!”

“嗯,会死掉的。”他漠然地说罢,便离开了墙边。

那户人家饲养了三四只云雀。可能是估量到这只雏鸟将来不会鸣叫,没有什么前途,这才把它舍弃的吧。“何苦捡人家扔下的废鸟呢?”他的慈悲心猝然消失了。

有的雏鸟分不出雌雄。鸟店老板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雏鸟整窝端回来,待到分辨出是雌鸟,就把它扔掉,因为雌鸟不会鸣叫,卖不出去。爱动物,归根结蒂,就是寻求优良品种。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冷酷劲是免不了的。他的脾气是:不论对任何小动物,只要看见新的,就想占有它。凭借经验,他知道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实在等于薄情。另外,他也感到,这样做,结果会给自己招来生活和感情上的堕落。如今不论是什么名犬、名鸟,只要是别人一手饲养大的;人家白给,他也不要。

因此,孤独的他在逻想:人真讨厌啊!一旦成了夫妻,成了父子兄弟,对方即使是个无聊的人,你也难以摆脱这种羁绊,只好认命共同生活下去。而且,人,各自都装有一个“我”字。

这些姑且不谈。他认定以一种理想的模式作为目标,把动物的生命或生态当做玩物,人为地把它们培育成畸形,这是一种可悲的'纯洁,使人感觉到特别爽快。那些爱护者拼命追逐良种、良种,为此而虐待动物,他把它们看做是这个天地、也是这个人间的悲剧象征,一面投以冷笑,一面又宽恕了它们。

去年11月,一天傍晚,一个患慢性贤脏病还是什么病的、像干蜜柑似的狗店老板,顺路上他家里来了。

“方才发生了一桩不得了的事。进公园之后,雾霭鸿洞,天色昏暗,我松开了绳子,只有一会儿工夫没看见它,它竟跟野狗搭上了。我立即把它们隔开,使劲踢它的肚子,几乎把它踢瘫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它反倒怀了孕。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啊。”

“邋里邋遢好,你不是买卖人吗?”

“啊,很惭愧,我没法跟别人说呀。混账,一转眼就让我亏了四五百元。”狗店老板微颤着两片蜡黄的嘴唇说。

那只精明的军犬小里小气地缩着脖子,用怯生生的目光仰望着这位肾脏病人。雾霭飘流过去了。

经他斡旋,估计这只母狗卖得出去。尽管他提醒过对方:狗一旦到了买主家里,产下杂种狗崽的话,那就丢人现眼啦。可是,狗店老板大概手头拈据,过不多久,没让看狗,就卖出去了。果然,两三天后,买主将狗带到他家里来。据说,买后次日夜里,狗就产下了死胎。

“据说女佣听见痛苦的呻吟声,便拉开挡雨板,只见这只狗在走廊的板底下吃着自己生的狗崽。她惊恐万状,给吓呆了。那时候,天刚蒙蒙亮,看不太清楚它产下了多少只。女佣看见的时候,它正在吃最后一只狗崽。我马上把兽医叫来。据兽医说,按理狗店老板不会一声不吭就将怀孕的母狗卖出去的,它准是同野狗或家犬搭上了,遭到毒打之后才送来的。它产崽的样子,非同寻常。或者它有吃狗崽的习惯。要是这样就干脆退回去算了。我们全家十分愤慨,都说那只狗受到如此待遇,太可怜了。”

“哪儿。”他说着漫不经心地把狗抱了起来,一边抚弄狗的乳房一边说:“这是喂过狗崽的乳房。这次产下的是死胎,它才吃狗崽的。”

对狗店老板的缺德,他感到气愤,也可怜狗的遭遇,可是却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因为他的家犬,也产过杂种狗崽。

他外出旅行不和男伴同睡一室,也讨厌让男友在自己家中留宿,甚至不用学仆。但他饲养的狗净是雌性,却与这种厌恶男性的郁闷心情无关。雄狗若不是优良品种,就不能做种狗。再说,把种狗买进来很花钱,还得像吹捧明星那样大肆宣传,受不受欢迎还不一定,而且很可能被卷进同进口种狗的竞争中去,这简直是一场赌博。他曾到过一家狗店,要求看看著名的日本种狗。那只猎狗成天呆在二楼的窝里。只要把它抱下楼,它就习惯性地以为是母狗来了,像老练的面首一般。它的毛细短,裸露出异常发达的器官,连他都觉得可怕,不由地把视线移开了。

不过,他并不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不饲养狗。看到母狗生产和育仔,对他来说比什么都快乐。

据说那是一只波士顿猎狗。它挖墙脚,咬破旧篱笆,本来把它拴着准备让它同公狗交配的,可它把绳子咬断跑了出来。他晓得它会产下杂种狗。当女佣把他唤醒的时候,他像个医生,睁开眼睛就说:

“准备剪刀和脱脂棉。还有,赶紧切断酒桶的绳子。”

院中的土地上,洒满初冬的朝阳。唯有这里,呈现些许新鲜的气氛。在阳光下,狗躺卧着,从肚子里钻出来一个茄子似的袋状物。它轻轻地摇摆着尾巴,抬眼望着他,仿佛申诉什么。他突然感到这是一种类似道义的谴责。

这条狗是初次来月经,还没发育成熟。从它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它似乎不知道分娩是怎么回事。

“这只狗好像不晓得自己身上究竟起了些什么变化,显得很困惑的样子。怎么办?”它难以为情,有点腼腆,却天真地任人摆布,对自己所作所为似乎毫不感到有什么责任。

因此又使他回忆起十年前千花子的往事。她当年卖身给他时,她脸上的神气恰好和眼前这条狗一样。

“听说一搞上这行买卖,就渐渐麻木不仁,是真的吗?”

“那也不见得。只要你会见的是你所喜欢的人,就不会变得麻木不仁。再说,倘若你经常会见的总是那么两三个人,也不算是买卖呀。”

“我很喜欢你。”

“即使这样,你还是麻木不仁,是不是?”

“哪儿的话。”

“是吗?”

“我出嫁的时候,就会真相大白的。”

“是会真相大白的。”

“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你该怎么办?”

“你太太当时是什么样子?”

“这个……”

“嗯,告诉我嘛。”

“我没有太太。”

他惊奇地凝望着她那非常认真的样子。

“你像她,我感到内疚啊!”他说着把狗抱了起来,移到产箱里。

母狗很快就生产了胎衣崽,它似乎不知所措。他用剪子破开胎衣,剪断脐带。第二个胎衣很大,内中两只狗崽泡在浑浊的青绿色胎水里,看上去像死人一般的颜色。他麻利地用报纸把它包上。接着又生了三只。都是胎衣崽。然后又下第七胎。这是最后一胎了,崽子在胎衣里蠕动,但已经干瘪了。他观察了好一阵子,旋即用报纸把它连胎衣一古脑儿包起来。

“你给我扔掉吧。西方有溺婴的习惯。弄死发育不健全的崽子,这才能造就出良种。可是日本人富于人情味,不能这样做……你给母狗喂点生鸡蛋吧。”

他洗过手,又钻进被窝里。新的生命诞生了。他内心充满了新的喜悦,恨不得到街上转悠一番。至于弄死了一只崽子的事,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却说在小狗刚会半睁眼睛的一个早晨,一只崽子死了,他拣出来放在怀里,早晨散步时顺便把它扔掉了。两三天后,又有一只死了。母狗为了造窝,把稻秸扒得成七八糟。崽子被埋在稻秸里。狗崽还没有足够的力气自己扒开稻秸。母狗不但没把狗崽叼出来,自己反而躺在盖着稻秸的崽子身上睡大觉。一夜之间,狗崽有的被压死,有的被冻死。如同人间愚蠢的母亲用乳房压着孩子,把孩子憋死了一样。

“又死了。”他说着就漫不经心地将第三只死狗揣在怀里,吹着口哨唤来了一群狗,把它们带到附近的公园里去。波士顿猎狗高高兴兴地四处乱窜,看样子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憋死了自己的孩子。他看见这种情形,忽地又想起千花子来。

千花子19岁上,被一个投机商带到哈尔滨,呆了三年,向白俄学习舞蹈。尔后这个男子无所作为,完全失去了生活能力,于是让千花子参加正在满洲巡回演出的乐团,好容易才煎熬过来,两人辗转回到了国内。在东京安顿下来不久,千花子便抛弃了这个投机商,同一个从满洲搭伴来的伴奏家结了婚,然后到各处巡回演出,还举办了专场个人舞蹈会。

那时节,他也算是一个关心乐坛的人。不过,与其说他理解音乐,不如说他只不过是每月给某音乐杂志交钱罢了。但是,为了同一些熟人闲聊天,他还是常去听音乐会。也观看千花子的舞蹈。他被千花子粗犷、妖艳的肉体弄得神魂颠倒。究竟是什么秘密唤醒了她这种野性呢?同六七年前的千花子比较,他不禁愕然,甚至想:为什么那时候不同她结婚呢?

然而,举行第四届舞蹈会的时候,她肉体的魅力骤然削弱了。他鼓足劲头走到后台,也顾不得她尚未脱下舞服,正在卸装,就拽着她的衣袖,把她带到昏暗的后台去。

“请你松手!稍一触动,我的乳房就痛。”

“这可不行啊,干么要干这等傻事?”

“因为我向来喜欢孩子。说真的,过去我多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啊。”

“你真想抚养孩子?被那种婆婆妈妈的事缠住,你的技艺能发展下去吗?现在养了孩子,你怎么办?早就该注意啦。”

“但是毫无办法啊。”

“别胡说,女艺人一个个都抚养孩子,那还了得!你丈夫是怎么想的?”

“他很高兴,很喜欢呐。”

“唔。”

“干了那行,现在能有孩子,我有多高兴啊。”

“那就不跳舞算了。”

“不嘛!”

出乎意料,她的声音异常激动。他也沉默不语了。

但是,千花子再也不生第二胎了。就是生下的孩子她也没能放在自己身边加以照料。也许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夫妇俩的关系渐渐地淡漠了,疏远了。这种传闻也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千花子没有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就像一只波士顿猎狗一样。

拿狗崽来说,他若有心挽救它,还是可以救活的。头一只死去之后,他俩可以把稻秸切得更细碎些,或者在稻秸上铺一块布,这样第二只就可以免于一死了。这点他是知道的。然而最后一只狗崽,不多久也同它的三个兄弟一样丧生了。他倒不是盼望这些狗崽死光,却也没想过必须让它们活下去。他对它们这么冷漠,大概因为它们都是杂种的缘故吧。

马路边的狗,常常跟随他回来。在远远的路上,他一边招呼这些狗,一边走回家,给它们喂食,还让它们睡在暖乎乎的窝里。他感谢狗能理解他那颗慈祥的心。然而,打他饲养了自家的狗以后,他就不再去理睬路边的杂种狗了。至于人们,大概也是这样的吧。他蔑视世上有家眷的人,也嘲笑自己的孤独。

对待小云雀,他也是如此。起先他想救活它、饲养它,后来这种慈悲心很快就消失了。他还想,何苦去捡人家扔下不要的鸟儿呢。所以一任孩子把小云雀摆弄死了。

可是,他去看这只小云雀的一刹那间,菊戴莺沐浴的时间过长了。

他慌忙把水淋淋的鸟笼从澡盆里拎出来,两只鸟儿都倒在笼子里,活像一团湿透了的破烂市,一动也不动了。他将鸟儿放在掌心上仔细端详,只见鸟儿的腿脚在微微抽动。他兴奋地说:“谢天谢地,还活着呢。”可是,小鸟已经闭上眼睛,小小的躯体也都冻僵了。看样子是无法挽救了。他将两只鸟儿放在长方形火盆上烘烤,又让女佣续上新炭,扇了扇火。鸟儿的羽毛冒出一阵热气。小鸟痉挛地动了起来。也许这浑身的热气能使鸟儿感到震惊,从而产生一股同死神搏斗的力量。可是他的手被烫得受不了。于是在鸟笼里铺了一块手巾,再将小鸟放在上面,然后再放在火上烘烤。手上烤成焦黄了。鸟儿仿佛被人弹动似的,不时吧嗒吧嗒地张开翅膀,东倒西歪,总也站不起来,尔后又闭上了眼睛。羽毛全干透了。鸟儿一离开火,就又趴倒了。看样子活不成了。女佣到饲养云雀的那户人家去探听,说是小鸟孱弱的时候,让它喝点粗茶,把它裹在棉花团里,就会好的。他双手捧着裹在脱脂棉里的鸟儿,弄凉了粗茶,往鸟儿嘴里灌。鸟儿渴了。转眼间,它一靠近碎食,就探出头来啄食了。

“啊,活过来了!”

这种喜悦令人感到多么舒畅啊!等他透过气来,这才发觉,他为了救活这只小鸟,足足折腾了四个半小时。

这时菊戴驾想双双呆在栖木上,可不知多少回都从上面摔了下来。好像是张不开爪子。他抓住鸟儿,用手指触了触它的爪子,鸟爪萎缩而又僵硬,如同一根枯枝一折就会断。“老爷,您刚才不是烤火来吗?”经女佣一说,他想起来了,难怪鸟爪的颜色变得焦黄的。真糟糕!心头的火气更大了。

“鸟儿要么放在我的掌心里,要么搁在手巾上,鸟爪怎么可能烧焦了呢?……明儿要是鸟爪还好不了,你就到鸟店去请教怎么办吧。”

他锁上了书斋的门,把自己关在里面,然后将两只鸟爪含在自己的嘴里,让它暖和暖和,味觉催人落下哀怜的热泪。不一会儿,他掌心上的汗濡湿了鸟儿的翅膀。他用唾沫润了润鸟爪,鸟爪有点柔软了。他生怕粗手粗脚会把爪子折断,便小心翼翼地先将一只伸直,再试让小鸟的爪子抓住自己的小指头。然后又将鸟爪含在嘴里。他松开栖木,将鸟饵移到小碟里,放在鸟笼底板上。可是鸟儿的爪子不灵便,要站立起来吃食,还是很困难的。

“鸟店老板说,可能是老爷把鸟爪烤伤了。”第二天女佣从鸟店回来说,“老板还吩咐用粗茶暖和爪子。据他说,让它自己啄啄就可以了。”

果然,鸟儿要么一味啄自己的爪子,要么叼着它们生拉硬拽。

鸟儿以啄木鸟的气势,精神抖擞地啄了起来,它仿佛在说:“爪子啊,怎么啦,可要争气啊!”它试图凭借它那双不灵便的爪子,果敢地站起来。这小小的动物对自己身体局部受伤,似乎觉得不可思议。它迸发出的生命火花,几乎使他高声喊出几句鼓励的话。

他把鸟爪泡在粗茶里试了一下,但觉得还是含在嘴里更见效。

这对菊戴莺对人太认生了。过去只要一抓住它们,它们的胸口就剧烈地起伏跳动。如今,在爪子受伤的头一两天里,把它们托在掌心上,它们也习惯了,非但不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啾啁鸣啭。甚至把它们放在手上,它们也吃食了。鸟儿这种变化,使他越发怜悯它们。

但是,他看护小鸟,没有恒心,动不动就偷懒,萎缩了的鸟爪沾满了鸟粪。第六天早晨,这对菊戴莺双双死去了。

诚然,小鸟的死是不可捉摸的。早晨往往发现鸟笼里有意想不到的死鸟。

他家里最先死去的是红雀。这对红雀夜间被老鼠咬掉了尾巴,笼子里染满了斑斑血迹。雄鸟次日就呜呼了。雌鸟迎来了一只又一只雄鸟,不知为什么,雄鸟也都一一死去。这只雌鸟却像猴子般地拖着露出红肉的尾巴。活了很久。但是,它终归衰弱下去,也猝然长逝了。

“看来红雀在我们家养不活,以后不再喂养红雀了。”

红雀是少女喜欢的鸟类,他本来就不喜欢。比起吃撒食的洋鸟来,他更喜爱吃碎食的日本鸟,因为这种鸟儿更高雅。就鸣禽来说,他并不喜欢金丝雀、黄莺、云雀一类吱吱喳喳鸣啭的鸟儿。他所以饲养红雀,只不过是鸟店老板送给他红雀的缘故。因为死去一只,才又买来了后来的几只,如此而已。

以狗来说,家里一旦养了克利狗,就不想让它绝种。他憧憬母亲般的女性。他爱像初恋的女性一样的女人。他希望同一个像他死去的妻子那样的女性结婚。这不是同样的感情吗?他过着同动物为伴的生活,似乎是因为他太孤单、太寂寞了。他决心不养红雀了。

继红雀之后死去的黄春翎,它背呈黄绿色,腹呈黄色,更何况它那优美的淡淡的倩影,蕴含着一种稀疏竹林似的野趣。尤其是同它混熟了,它不进食时,只要他亲自喂养,它就一边欣喜若狂地颤动着半展的双翅,清脆悦耳地欢唱起来,一边高高兴兴地进食,还淘气地去啄他脸上的黑痣。他把它放在客厅里。它大概是捡了成饼干屑或别的什么东西,吃进肚子里撑死了。它死后,它本想另买一只,后来改变了主意,便将迄今未曾亲自照料过的嘤鸲放进那只空笼子里。

菊戴莺的死,无论是因为溺水或是伤爪,恐怕都是他的过失造成的。他对它们的依依之情反而难以切断。过不多久,鸟店老板又给送来一对。是小巧玲珑的一对。这回沐浴,他寸步不离澡盆地关注着,不料竟迎来了跟上次同样的结果。

他从盆里将鸟笼提拎起来,鸟儿颤抖着,闭上了双眼,但好歹还能站立起来,比上次的情况好一些。这回,他可留意不再烧伤它们的爪子。

“真倒霉。请你把火升起来。”他沉住气,有点内疚似的说。

“老爷,还是让它们死去算了。怎么样?”

他听了这句话,如梦初醒,不由得吃了一惊。

“可是,上回不费事就把它救活了嘛。”

“救是可以救活,可是活不多久呀。上回鸟爪都伤成那样子,我心想还不如早点死了好。”

“能抢救还是要抢救嘛!”

“还是让它们死了好。”

“是吗?!”他骤然感到体力衰竭,几乎神志不清了。于是,他默默地登上二楼书斋,把鸟笼放在透过窗户投射进来的阳光下,茫然凝望着菊戴莺慢慢地死去。

他祈望着,也许阳光的力量会把它们救活过来呢?但是,不知怎的,他增添了几许莫名的悲伤,犹如看见了自己的凄惨样子。上次他为了救活小鸟的性命而忙乎了一阵子,如今他已无能为力了。

鸟儿终于断气了。他从笼中把湿漉漉的死鸟捡了出来,久久地把它们放在掌心上,又放回笼中,将笼子藏在壁橱里。他下楼对女佣若无其事地说了声:“死了。”

菊戴莺娇小孱弱,容易死亡。可是他家中喂养的鞯雀、鹪鹩、煤山雀,同属雀类,却活得挺欢。两次替鸟儿洗澡,都把鸟儿弄死了,这不免使他感到是命里注定,比如家中死过一只红雀,别的红雀也就很难养活。

“我同菊戴驾已经没有缘分啦!”他带笑地同女佣说罢,就在茶室里侧身躺了下来,让小狗不停地抓挠他的头发,然后从并排的十六七只鸟笼里挑选一只鸱鸺,拿到书斋里去。

鸱鸺一见他的脸,气得瞪圆双眼,不住地摇晃着瑟缩的脖颈,啾啁鸣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在他的注视之下,这只鸱鸺绝不吃食。每当他用手指夹着肉片一靠近它,它就气鼓鼓的,把肉叼住挂在嘴边,不想咽下。有时他偏同它比赛耐性,固执地一直等到天明。他在旁边,鸟儿连瞅也不瞅碎食一眼,纹丝不动地呆在那里。待到天色微微发白,它终于饿了,可以听见鸟爪横着向栖木上放鸟食的地方移动的声音。回头看去,鸟儿耸起头上的羽毛,眯缝着眼睛,那副表情无比阴险,无比狡猾。一只往饵食方向探头的鸟儿,猛然抬起头来,憎恶地吹了口气,又装做不认识他的样子。过了片刻,他又听见鸱鸺的爪声。双方的视线碰在一起以后,鸟儿又离开了饵食。这样反复折腾了好几次,伯劳鸟已经吱吱喳喳地唱起了欢快的晨曲。

他不但不怨恨鸱鸺,反而把它看做对自己的一种安慰,有一次,他对友人说:

“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女佣,我想找一个。”

“唔,有时你倒很谦虚嘛。”

他露出不悦的神色,把脸扭过去,不理睬他的朋友。

“卿卿,卿卿。”他呼唤身边的伯劳鸟。

“卿卿卿卿,卿卿卿卿。”伯劳鸟尖声答应,仿佛要吹散周围的一切。

伯劳鸟同鸱鸺虽同属猛禽,可这只伯劳鸟对喂食人却极为亲热,像个撒娇的姑娘似的去接近他。每当听见他外出归来的脚步声或是咳嗽声,它就鸣啭不止。一出鸟笼,它就飞落在他的肩上或膝上,喜盈盈地抖动着翅膀。

他将伯劳鸟放在枕边,替代了闹钟。天一亮,无论是他翻身、动手,还是整理枕头,它都发出“吁吁吁吁”的撒娇声,连对他的咽唾沫声它也“卿卿卿卿”地回应。转眼间,它猛然鸣叫起来,把他唤醒。这鸣声像一道道闪电,划破了生机勃勃的晨空,令人感到愉快和清爽。它同他互相呼应了不知多少回,待到他完全苏醒过来,它就仿效各色鸟儿的轻轻啾啁,声音清脆悦耳。

首先是伯劳鸟的欢唱,接着是众多小鸟的啼鸣,使他有了“今天也很如意啊!”这种感觉。他穿着睡衣,用手指粘上碎食去喂伯劳鸟,空腹的伯劳鸟用力咬住他的手指。他把这种举动,也看做是爱情的表示而承受了下来。

外出旅行,纵然只有一宿,他也会梦见动物,半夜三更被惊醒过来。所以他几乎不在外留宿。这也许是个怪癖,有时候他独自一人去访友,或者去购物,半路上百无聊赖,又折了回来。没有女伴时,他只好带着小女佣一起出去。

就说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吧,既然叫小女佣连花篮都带上,就不能说声“算了,回家吧!”便折回去。

当晚的舞蹈会是某报社主办的,由十四五名女舞蹈家参加演出,像是会演性质。他没看千花子的舞蹈已经有两年了。如今他实在不愿意看到她在舞蹈上的堕落。那种残存的野性力量,已经成为一种庸俗的媚态。舞蹈的基础形式,连同她的肉体美,都荡然无存了。

虽然司机那么说,他却借口碰上送殡行列,家里又放着菊戴莺的尸体,很不吉利,就吩咐女佣将花篮送到后台去。据说她很想见他,可他看过方才的舞蹈就不便和她细谈。于是趁幕间休息,他干脆溜到后台去。在入口处,他还没站定,便赶紧把身体隐藏在门后。

这时候,千花子正让一名年轻男子化妆。

她静静地闭上眼睛,伸长颈脖,微仰着脸儿,任凭对方摆布。由于嘴唇、眉毛、睫毛都未描画,看上去那张纹丝不动的一本正经的脸,好似一个没有生命的玩偶。简直像一张死人的脸。

约莫前,他曾打算和千花子双双殉情。那时节,他成天念叨着想死,想死,几乎成了口头禅。可是没有什么理由非死不可。这种想法是在终生独身,同动物一起生活当中产生的,只不过像一朵漂浮的泡沫花。对千花子来说,仿佛有人从别处给她带来了人世间的希望。她茫然地任人摆布。就是这样,她不能算是还活着。但是把这样一个千花子当做死人看待好吗?千花子果然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她以通常的表情天真地点了点头,只提出一个要求:

“请把我的腿绑紧些,据说咽气时下摆会吧嗒吧嗒地响呐。”

他用细绳替她绑腿,仿佛现在才发现她的腿竟如此的美,不禁有点愕然,心里想道:

“也许人们会议论:这家伙也能同这么个标致的女人一起死?”

于是她背朝他睡下。只见她天真地合上眼睛,微伸脖颈,然后双手合十。这种虚无的价值,闪电般地打动了他。

“啊,不该死啊!”

当然,他不想杀人,也不想死。千花子是真心实意还是闹着玩?这不得而知。从她的脸部表情来看,似乎两者都不是。那是仲夏的一个晌午发生的事情。

但是,不知怎的,他感到异常震惊。从这以后,他连想也没想过要自杀,同时再也不把自杀这个词挂在嘴边了。当时他心里激荡着这样一个念头:纵然发生天大的事,我都应该感激这位女子。

让年轻的男子做舞蹈化妆的千花子,使他回忆起当年她合十时的脸儿。他刚才乘上汽车立即做的白日梦,也就是这些。即便夜间,每次想起那时的千花子,他总有一种错觉,恍如被仲夏白昼令人目眩的意境所笼罩。

“话又说回来了,那一刹那间,自己为什么又躲到门后去呢?”他喃喃自语。从廊道上折回来,他遇上一个男子,对方亲切地向他打招呼。他一时想不起这是何人。这个汉子却非常激动地说:

“还是这样好嘛!让许多人都来跳,更能显出千花子的精彩啊。”

“噢!”他想起来了。此人是千花子的原配,一个伴琴师。

“最近好吗?”

“哦,我早就想到府上拜访哪。告诉你,去年岁末,我已同她离婚了。无论怎么说,千花子的舞蹈确实出类拔萃。太精彩啦!”

他心里想:自己也应该说几句好话,可不知怎的,他心慌意乱,胸间涌上一阵阵郁闷。于是脑子里浮现出一句话来。

恰巧他怀里有一份16岁逝世的少女的遗稿集。近来他读了少男少女的文章,比什么都要快乐。16岁少女的母亲,似曾给故去的女儿化过妆。她在女儿逝世当天的日记本末尾写了这么一句:

“她的脸儿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个新娘子。”

篇2:禽兽斗的经典散文

禽兽斗的经典散文

在大山的这边有一片丘陵地带,没有山那么高,树也没有山上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大,满坡都是草丛和矮科小树丛,这里是兔子之类食草动物良好的生活地域。

在最高的一座山丘的下边有一颗孤立的大树,冬天迎风站,春天绿油油,夏天遮阳光,秋天一片黄,在树头上有一个用很多小树枝搭建的鸟窝,这是乌鸦的杰作,这一对乌鸦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了。

在大树下有一片小丛林,丛林边有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水,小溪两岸长满了茂密的青草,就像一床绿色毡毯,在毯子上,生活着一群食草小动物,不时传出优雅的歌声,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又吃青草又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小兔子真的可爱,乌鸦都经常飞下来和小白兔做朋友,有时候小乌鸦还用尖尖的嘴巴给小白兔的后背上挠痒痒呢。小白兔吃青草,乌鸦吃青草里的虫子,它们各有所得,生活得很和谐,到了晚上,乌鸦飞到树上去睡觉,小白兔也都回到自己的家里休息。

第二天,天刚亮,乌鸦就叽叽喳喳地叫着喊:“小兔子妹妹赶快起床,出来吃草喝水做游戏。”于是,小兔子们都出来用草尖上的露水洗洗脸,开始了新的一天的生活。它们安静祥和地生活了好多年,突然有一天来了一群山羊,她们把这一片的草都吃光了,小兔子没有办法生活,就搬家了,它们搬到了很远的南山坡去了,乌鸦有时候去看看他们。

山羊没有小白兔那么礼貌和卫生,它们的羊屎蛋子拉得到处都是,乌鸦不喜欢它们,不过每天早上乌鸦也是叽叽喳喳地叫:“山羊哥哥,太阳出来了,赶快起床出来跑操,锻炼身体。”小山羊听到乌鸦的叫声,都出来在草坪上跑跑,到小溪里喝一些水,就开始找草吃。慢慢的乌鸦也和山羊成了好朋友,有时候乌鸦飞到山羊脊背上,让山羊驮着它走来走去。乌鸦和山羊在这里和睦相处了很久。

有一天,突然来了一群狼,它们把山羊吃掉了,跑得快的大山羊也逃得无影无踪。狼群很不友好,见到动物就扑上去把它吃掉。乌鸦不敢靠近野狼,躲得远远的。不过乌鸦已经习惯了每天早起,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大灰狼,大灰狼,赶紧起床,到外边去寻找食物吧,不然要饿肚子了。”

过了半天大灰狼带着小灰狼出发了,它们出去很远的地方,抓回几只兔子,有时候叼回几只农民养的鸡子,养活那些刚出生的灰狼小幼崽。有时候捕不到猎物,两手空空地回来,那些老弱病残狼就吃不到东西,乌鸦看着狼也很可怜。于是,乌鸦就飞到空中去侦查,发现哪里有已经死去的动物,就回来告诉大灰狼:“大灰狼,大灰狼,南山顶上有只死山羊,你吃肉我吃肠。”大灰狼听了赶快跑到南山顶上,把死羊叼回来,打开羊的肚子,把肠子拉出来,咬成一节一节放到小河边让乌鸦去吃,大灰狼把山羊的肉分给老弱病残的狼吃。乌鸦和灰狼各有所需各有所得,不过乌鸦总是防着大灰狼,因为它看到大灰狼也吃农民的鸡子,说不定哪一天饿急了,一口吃掉乌鸦。

有一天,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只大老虎,它咬死了几只大灰狼,剩下的大灰狼吓得屁滚尿流地逃跑了。

大老虎把咬死的那几只大灰狼存放在小树丛里,慢慢享用,老虎都是晚上出来锻炼身体,上午起床很晚,下午出去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动物。

乌鸦出于自身的习惯,每天早晨都起得很早,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老虎老虎,快起床。”老虎被乌鸦的叫声吵醒,很气愤地说:“你吵什么,耽误我睡觉,小心我把你吃掉。”

第二天早上乌鸦还是很早就在树上叫:“老虎老虎快起床,老虎老虎快起床。”乌鸦吵醒了老虎的美梦,老虎大怒,一个跳跃扑倒乌鸦的大树边,可是它不会爬树,吃不到乌鸦,它气急败坏地撞击那棵树,树头在晃动,幸亏乌鸦建造鸟巢的`技术高超,不然的话,真的会被老虎把窝晃到地上。

过了一段时间,老虎吃完了被它咬死的那几只大灰狼,它在这边树丛里找不到其他小动物,没有吃的,饿得不得了,乌鸦是个爱管闲事的脾气,它飞到农民的村庄,看到农民把很多得鸡瘟病死去的大母鸡扔到山坡上,它飞回来告诉大老虎:“大老虎大老虎,南山脚下,有很多咕咕鸡,你吃肉我吃肠。”老虎听了跑到南山脚下,看到有很多死去的大母鸡,它饿得不得了,就吃了一个肚儿圆,叼着两只回到了大树下。

老虎没有把鸡的肠子给乌鸦吃,而是自己吃独食。乌鸦很生气,它没有吭声。老虎经常晚上去村里抓鸡子,抓兔子,有时候猪也被老虎抓回来。照样不给乌鸦吃肠子。

过了一段,农民开始防御了,防御得很严,老虎晚上到村里找不到什么吃的,老虎又饿极了。乌鸦飞到南山脚下,看到农民在搭建一个圆形的台子,台子的中央拴着一头小猪,还有小猪可以吃的东西。

乌鸦飞回来告诉大老虎:“大老虎,大老虎!南山村头有一头猪,你吃肉,我吃肠。”老虎听了,等到天黑,老虎就悄悄地去了南山脚下的那个村子,在村头果然看到,有一个圆形的台子,中央有一头活的小猪,它高兴地一个跳跃落到圆台子上,可是那个圆台子是个纸糊的,老虎一下子压垮了台面,扑通一声落到了台子下边的大圆井里。

原来,农民已经知道有只老虎经常在村里出没,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的安全,他们在大圆井上设下了扑捉老虎的陷阱。

老虎落入有一米深的污水的圆井里里,井筒的深度有四五米,由于面积小,它没有空间助跑发力,跳跃几次都达不到井口,老虎泡在水里,慢慢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老虎问井台上边那只小猪:“为什么人们要设陷阱捉拿我?”

小猪说:“那还不是因为,你吃掉了村民养的家禽和家畜。”

老虎又问:“为什么乌鸦明明看到村民在搭建陷阱,还告诉我这里有一只猪?”

小猪说:“这我就不知道了,你有没有得罪过它?”

老虎想了半天说:“每次乌鸦告诉自己哪里有已经死去的动物时,总是说‘你吃肉我吃肠’,我从来也没有给它分享过。”

小猪说:“那不就对了,你总是认为自己是不可一世的动物之王,从来也没有为其他动物想一想,所以,动物们都盼望着,人能制服你呢。”

老虎已经没有了力气,井下的水很凉,把老虎泡了一天一夜,老虎体温下降,冻得直打哆嗦,它颤抖着说:“小猪弟弟,我错了,我一定悔改,请你发出叫声,请人过来把我救出去吧。”

小猪说:“我现在不能叫,只有把人给我放的东西吃完才能发出叫声。”

老虎说:“那你就看着我们都是动物的份,给我一点吃的吧。”

小猪说:“你曾经把我的哥哥咬死叼走了,我应该恨你,可是你既然表示悔改了,我相信动物大王是不会撒谎的。”

老虎说:“是的是的,我从来就是直来直去,不像狐狸那样狐假虎威,欺骗大家的。”于是小猪就把自己饭碗里的红薯,扔下一块给老虎,老虎饿得受不了,饥不择食,几口就把那块生红薯吃进了肚子里,肚子里还是饿,就喝了几口污水。

老虎从来也没有吃过生红薯,又加上污水的细菌特别多,没有过多久,老虎就开始拉肚子,井里的水掺杂进老虎的大便,更臭不可闻了。

小猪问老虎:“你还要红薯吗?再给你一块。”

老虎说:“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敢吃了,现在拉肚子拉得四肢发软,站都站不住了。一口力气也没有了。我都快死了,你就救救我吧。”

小猪说:“昔日横行霸道的动物大王也有今天,没有想到吧?”

老虎说:“是啊,动物怎么也斗不过人啊,你们猪和鸡都归顺了人,你们受到保护。我也要归顺人,听人的话。”

小猪看到老虎真的要死了,就叫起来:“我饿了!东西吃完了!”

人听到了知道猪的食物吃完了,就拿着红薯来到井台前,发现大老虎已经落到深井里,冻得浑身颤抖,奄奄一息,它已经没有力气支撑自身的重量,完全是漂在水中。

人们用木棒在井口搭起架子,顶部装上一个滑轮,又拿来一个用绳子编织的大网兜放在井里,老虎自觉地钻进网兜里,网兜被人们用滑轮拉上井口,老虎被抬上车送到了动物园,经过医治恢复了健康,人们把老虎送回了深山老林的自然保护区。

从此,村里安宁了,乌鸦四处寻找山羊和小兔子,过了一段时间,山坡草地的羊群回来了,小兔子也回来了,乌鸦和它们在一起恢复了那种友好相处的和谐气氛。

篇3:精美短篇散文

我爱你,时光

时光太匆匆,你看啊,我刚抓住冬末,春天就像一匹疾驰的马儿般冲到面前,措手不及,拦也拦不住,亲爱的人儿,你说怎么办?

我乘车出门,沿路两旁的杨柳树儿影影绰绰透露出绿的萌动,忽然想起杨巨源的《城东早春》诗中说“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我没有去城东,不知是不是真如他所说。但我的棉衣是真的要穿不住了,与街边的老人说不上两句话,身上已是汗浸浸的。我知道,春天真的要来了,悄悄地,静静地……

亘古的时光太美了,如娇羞的新娘,如拂风的弱柳,我把她珍藏在心里,让她默默地在心灵深处流淌。我知道啊,今生今世,我会永远把她作为生命中最主要的色彩,尽情地描绘着五彩缤纷的生命历程。

我坐在桌边,看湿润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射在书桌摊开着的书本上的时候,你就那么一丝丝划过我的手掌,无声无息地消逝在我身边的暗影里;我吃饭的时候,你轻轻地飘过我的唇吻,默无声息地从耳际飞过;我走路的时候,你就沿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越无数的缝隙,从我的肩头消失。亲爱的,你就这样走了么?

有时我就想,是你不等我,还是我不等你?我开始一页一页地读书,轻轻地,尤其是夜阑人静时,尽管没有红袖添香,尽管没有红烛香囊,但我喜欢读那些散发点淡淡幽香的书籍,一页页,一行行,读人世沧桑,读岁月像枯叶般变黄。我爱书,爱那些如梦似醉的文字,爱流淌在文字里面的那些悲欢离合,爱那些荡气回肠的穿透我生命与灵魂的时光。

我沿着岁月的波痕,走进一段又一段美好的时光。童年的梦幻,儿时的稚嫩,树头相向而鸣的喜鹊,池塘边的蛙鸣,树上的蝉声,还有啊,场院里的人群,悲咽的唢呐,淙淙的溪流……亲爱的时光,你就是我的魂梦啊!你怎么会那么匆匆!

那些年,我喜欢远行。懵懂的日子里,我一手托着梦想,一手挽着时光,追寻着遥不可及的远方。我不会顾及别人的眼光,不会听从父母的劝告,不会去想今生和来世,只会执拗地去做自己想做的每一件事。于是,在一个阴雨霏霏的早晨,背上简单的行囊,悄无声息地去了远方。那时的柳树下,慈爱的母爱踮着脚尖远望;可我啊,亲爱的朋友,你知道,我并没有回头望一望……时光如流水,我想那株已然消失在记忆中的柳树,想母亲泪涔涔的目光。真的,我好悔……

时光是什么?时光是斗转星移,是沧海桑田。日出月落,岁月如昨。是谁在夜半时分悄悄打开我的心扉?从此啊,我不安分的灵魂再也没有静如止水过。我期待月上柳梢,静守僻静的城隅;沿着幽深的胡同,我独自踯躅。那紫色的雨儿穿越千古飘洒在江南的小巷,我只想逢着一个撑着油纸伞的丁香一样的姑娘。时光啊,可曾记得我那时青涩的模样……

时光,就如一把折叠的伞儿,一开一合,就折去了人生的大半时光。我读完了无知的岁月,走尽了无数的梦想,剩在手里的,只还有一缕晨光。也许,当朝阳初升之时,我打开手掌,瞬间就变得空空如也;也许,夕阳西下,就那么不轻易一转身,我已化为轻风一缕,消尽我的容颜和芬芳。时光啊,亲爱的,请你告诉我,是你在等我,还是我在等你?

不,从今天起,我要珍惜每一寸时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明天,当第一缕晨光洒落在我的肩头,我会唱起嘹亮的歌声,唤醒那些对生活失望的人们,让他们重新走进这个美好的世界,拾起生活的勇气,展现出自己的光彩;当第一缕炊烟飘起在深邃的天空,我会走街串巷,把我美好的祝愿献给热爱生活的人们,让他们拥有和平、健康和幸福,更加执着于这个生生不息的美好人间……

这些都还不够,因为,我想让时光永远伴随在身旁。我从晨光曦微,等到暮色苍茫;从星光璀璨,等到灯光阑珊。会不会等到天荒地老?会不会等到日月无光?时光啊,你只知道,我这般执着,只为你啊!

如果,有一天,我固执地想,时光只有那么一点儿握在手中,真的好想问世间所有的人们,你说我是打开还是不打开?好可奈,面对匆匆而去的时光,我只想大哭一场,然后转身,静悄悄地,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我爱你,时光,向你致敬,向你表达我诚挚的谢意!在这个世上,我珍爱身边的亲人和爱着我的朋友,他们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还珍爱所有的人们,没有他们,我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他们才是我生命的源泉。

时光啊,请你不要太匆匆,希望你停留一会儿,那怕是一秒钟,你知道,就这一秒种,你会给人间带来多少美好和希望!爱你,时光,请你就做我生命的一部分吧!

篇4:精美散文

曾经的幸福

很多时候,过去是无从想念的,遗失了发黄的小照片,电话录音里的声音逐渐嘈杂记忆中容颜逐渐模糊,伸出手,抓不到任何东西。然而,总有些东西是留在我们的生命的最底处的。

深深浅浅的痕迹,当心思轻轻 掠过时,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温暖!喝着咖啡,苦苦的滋味,回想着过去的快乐与忧伤,虽然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却依然能感受到那份真实和感动,于是,眼泪就这么低落在咖啡杯中,透明的液体!“当你的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如果能倒立起来,这样原本要流出来的时候,睁大眼睛,千万别眨眼,你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过程,而心却再眼泪滴下的那一刻变得清澈明晰!有的时候爱的太久,人心会醉,有的时候恨的太久,人心也会碎;有时候等待太久,人心会干涸!爱的太久,心会碎么?其实不然,爱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没有了激情的爱情,还能让人心碎么?恨的太久,心会碎么?

其实爱恨只在一念之间,恨久了,说不定就是另一片天空,等待的太久,心会干涸么?虽然时间冲淡了一切,而心却在它原来的位置,以它的方式,它的速度,执着的跳着…… 有时候等待不得到更好,那一份期待的心情时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我一直以为,有一个人值得你牵挂,值得你关心是件幸福的事,因为拥有的往往不是最好的,因而也不会懂得珍惜,飞在蓝天路的风筝自由的让人心疼,但也让人依恋…… 有人说,爱情不是奇遇,可是当我们在注意的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我相信这一点。相信冥冥中注定的相遇和分离,有心的人,再远也记挂对方。无心的人,近再咫尺远再天涯。所有爱情都会过期,关键在于它驻留在何处,如果它停留在曾经,那么它只属于这个时点;如果它停留在你心里,那么它就会成为永恒,甚至超越你的生命。

篇5:短篇精美散文

短篇精美散文精选

朝阳赞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朝阳十分的普通,但我在眼里,每天的夕阳却独具风韵。

有时候,朝阳像一个小娃娃,调皮可爱,一会在这,一会有跑到那去了。有时候,朝阳像个美丽的姑娘,有着美丽的脸蛋和飘逸的长发。有时候,朝阳像个英俊的小伙子,诚诚恳恳地为祖国做出贡献。朝阳像少女婉转的歌声,也像军人嘹亮的军歌,像一颗放着光芒的红宝石,也像一段金黄色绸缎,一切因为观者心情而变化,心情不好,朝阳看起来就像在与青山做伴,与白云为伍,心情不好,看起来朝阳就只有金黄的一片。

朝阳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它虽然短暂,但它曾给过万物光辉,也给人们照亮了人生那漫长又漆黑的路。

发现生活中的美

‘‘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的,正如罗丹所说,美到处都有,只是我们没有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待罢了,这世界其实并不缺少美。

‘‘美都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助人为乐是美,心胸宽广是美,扶老携幼是美,救死扶伤也是美。美,无处不在。只要你用心去体会美,就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很多美。

在大街上,有人帮助残疾人过马路。这是美,这是一种出自心灵助人为乐的美。

到了冬天,孩子们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这是美,这是一种纯真快乐的美。

在学校里,同学们之间互相帮助。这是美,这是一种来自友谊的助人为乐的美。

有些老人,拿着袋子在街上拾垃圾、扫垃圾。这是美,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美。

有些家长,每天都送孩子上学,接孩子放学。这是美,这是一种来自亲情的美。

我每天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与别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我懂得欣赏美,就是因为这一点,我与别人所活的意义不同。

到名景旅游时,别人是拍几张照片,然后默默走过。我却是停下脚步慢慢欣赏。如此,我便会发现其中的美。正如哲人所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我最喜欢看烟花了。但别人却觉得烟花没有什么可看的,因为他们认为烟花只有那么一瞬间。但我却认为,无论烟花存在的时间与否,只要它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的心中,它就是永远。在看烟花的那一瞬,我并非在观赏它的外表,而是去真正地、深入地去观赏烟花。如此,又是发现了生活中的一种美了。

其实,生活中充满了美。但,美并非是凭空出现的。而是要你去感受美、欣赏美,只要用心,生活中的一切事物皆会显露出美来。

家乡的`果园

秋风吹起了号角,好像在提醒我们秋天到了。我仿佛闻到了苹果淡淡的清香,并品味着这股香味。忽然,家乡的果园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来了。

记得有一年的秋天,妈妈带我去姥姥家玩。刚下车,我就向大自然的怀抱扑去。玩着,玩着,我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姥姥家的果园门前,还没有跨进果园的大门,就已经闻到了各种水果的香味,有苹果、石榴、葡萄、香蕉,说也说不完。于是,我立刻跨进了果园的大门,哇!一眼望去,整个果园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童话世界。

首先,进入我的视野是害羞的苹果妹妹,她看见有人来了,就躲藏在绿叶后面,只露出了半边红彤彤的脸蛋。我来到石榴妈妈的面前,石榴妈妈看见自己子孙满堂,高兴地裂开了嘴,还差点从树枝上摔了下来。珍珠似的葡萄立刻吸引了我,他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好像真的是一棵挂满珍珠的树。忽然,一阵笑声从我身后传来,我回头望去,原来是香蕉弟弟。他看见自己穿上了金黄色的新衣服,高兴地笑弯了腰。这时,一阵秋风吹来了,一棵又一棵的果树在摇摆,好像在庆祝秋天的到来!

我爱我那美丽的家乡,更爱秋天家乡的果园里的果树。

一笔墨香,陶醉情操

沏一杯清茶,品一沫幽香,书一筏墨迹,撅一首诗词,写一篇散文,把不想说的话,穿梭在字里行间。一字一词一句,都是情感的表达,文字的魅力,往往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也是传达感情的最佳方式。

——题记

不知从何时起,逐渐的被散文所感染,每天无所事事的时候,喜欢读那么几篇散文,她就像是春里弥散的芬芳,让人沉醉,让人迷离。又像是夏里漫山的绿,让人心情爽朗,精神抖擞,整个生命充满活力。也像是秋里的硕果累累,给人希望,给人盼头。更像是冬日里的暖阳,给人以温暖,让整个世间充满爱。

一首诗词陶醉了多少文人墨客,一笔墨香安慰了多少受伤的心灵。纵观悠悠历史,有多少人把多少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寄托在诗词里,又有多少人把对社会的不满穿插在诗词的字里行间,更有多少人把他们的雄心壮志写进诗词里。

李白把对家乡对亲人的思念寄托给月夜,抬头是明月,低头是思念。杜甫的一首茅草屋所破秋风,写出了他生活的辛酸,也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写出了老将军雄心壮志,人老心未老,誓死效忠朝庭。

文字是很奇妙的东西,她可以陶醉一个人的情操,也可以渲染一个人的品质。墨落纸筏,情染其间,一首墨香,可以让人充满爱,也可以让人充满恨,可以让人向往生活,也可以让人情绪低落。在你提笔落墨的时候,你的心里所想,就是它尘念墨落的内容。它可以是一首诗,也可以是一首词,一篇抒情的散文,更可以是你生活的点点滴滴。

一篇好的文学,需要你细细的去品味,有时候,它就像是一盘美味佳肴,只有你慢慢的尝,细细的嚼,才能尝出它的酸甜苦辣来。有的时候它又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入口平淡无味,入喉后光滑细腻,清淡中飘出一股优雅的清香,让人回味无穷。可有的时候,它又像是一杯浓浓的咖啡,入口,苦味扑朔迷离,其后便是淡淡的清香,让人清新爽口,给人以无尽的遐想。

墨香清雅,笔染红尘,当我孤独的时候,喜欢沐浴在文学的海洋里,情感散文,时时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那平静的心,泛起涟漪,多年尘封的感情得到释放,看着那小说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也盼望着自己有那么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与自己心爱的人共度一生,那该是多么辛福的事。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勇敢的狂奔,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颗孤寂的心得不到安慰,一刻颗痴痴的心等待爱的归来。励志文学,让我对生活充满自信,每当被生活磨练的心智丧失时,我总是喜欢看那么几篇励志散文,它让我重新看到阳光,重新发出热的光,踏着坎坷大步向前走。

春似忙碌,鸟语花香;夏似安然,绿意盎然;秋似喜悦,硕果累累;冬似寒意,冷冷清清淡淡。一丝忧伤爬上我的额头,一股焦虑盘旋在我的眼前,那安逸的心焦躁不安。提笔落墨,字落纸筏,顿时我的执念翻江倒海,犹如千军万马奔腾,又如寂静的夜,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更如打翻的五味散,酸甜苦辣咸,啥味都有,心像是被堵了一块石头;慢慢的那狂躁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它就像是一泓清泉绕石而过,轻轻地,温柔般的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时间煮酒,岁月静好,冬夜寒意倾泻在窗前,月光浩洁,凝霜满地。寂寞停留在小屋里,一笔墨香,寄托出孤独,思念是一首歌,被我穿插在字里行间,雯雯而雅,不失大体,狂躁不安,略显平静。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用文字敲打成一个个故事,催人泪下,却又脉脉含情,波波涟漪,荡漾开去。

笔落江南,渲染千年,留芳万古,是儒家思想,是墨家之挣,是道家之辨,也是文人墨客笔下真实的写照。提笔落字,情寄天涯,清新脱俗,方显书生意气;义气勃发,生机盎然,不失儒雅之典;壮志凌云,精忠报国,却似非凡之士。

一件有意义的事

黑夜漫长不容易天黑,白天黎明光临的太快,黑白世界,一次次的换岗。

一天之内,你能否做到一件真正意义上有意义的事呢?我觉得我没有做到,也许,你的充实证明了它的意义。

在大学这个闲暇时光很多的日子里,一如既往地继续了这已经一年半的生活。

头天玩手机玩到十一点半,然后开启了睡觉模式,被灯光叫醒,七点钟起床,去教室赶七点半的签到,然后一上午的满课,十一点半的下课铃声,吃好了那富有魔力的午饭,开始了自己的午觉时间,一觉醒来,已是两三点,去图书馆写写文字,亦或是躺在寝室享受着wifi带来的无限视频,竟是五点钟的晚饭时间,又玩弄起手机,再去今天教室最后一趟,上着七点到八点半的自习,又回到了人气爆棚的寝室,洗漱又开始了手机不离手的画面,就这样,一天,一天,又一天。

至于周末,亦不再是闻着那熟悉的公交味道,穿梭于各个站台之间,浏览于各种风景之中,见那人。只是默认地呆在了寝室,熬着夜看电影,第二天一个睡到自然醒的状态,飞快地时间,又是周日,又是你我教室相见。

你所感受的时间越久,越难以感受意义的含义了,到底做什么事才成了有意义的事,有必要的事。

我想,在现在这个学业当先的季度里,充实于学业应该是最应该的吧!

坚持每天听听力,多背单词,多写作文,总之,做一切与学习相关的事。可是太多时候你会发现,纵使你很有空,你都不会想着去做这些事情,你只是在寻找时间的消磨法,拿着你爱不释手的手机,微信微博微会陌陌,qqlol玩个不停,时间就这样从你选择的方式里,淹没了。

一件有意义的事,你,就是意义。

篇6:精美散文

《烟雨韶华温情地》

穿过风入松,我们来到落玉桥。玫瑰象是从天下散落在这飘香的土壤里。在这凉薄的世间,它们深情地独自开放着。时而双枝并茂、时而一枝独秀春色、时而七八朵一起暗涌这5月最后的春潮。我又怎能错过这极致的玫瑰花约呢。哪管高跟鞋有几分高度,三步并作两步,站在了小山的中央,俯首拈花,忙请吴给我拍了几张相片,满心喜欢。于简约中,可以感触到5月花季的笔触,是凋谢后的等待,是季节渐次回归后,沉淀下的温婉。它们将在不久迎来盛夏的怒放,像吉普赛女郎上台盛装前的准备,象精神丰盈的女子迎来一场恋情的精心打扮。

当漫游到柳茑花径时,在一大片马鞭草前,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昨夜饮酒过度,倾吐不止,一夜未眠。此时此刻,我精神焕发,心,惭惭柔软。那一大片马鞭草呀,多像汉乐府中《陌上桑》所描述的罗敷女子。她用紫色的马鞭草根做成了上身短袖,又用马鞭草根花瓣织成丝绸,做作一条漂亮清雅的裙子。轻轻地我拿出了手机,静静地拍下了这片似罗敷女子样幽香、低吟的马鞭草。我穿着纯蓝色露肩的上衣,配上一条素紫色长裙,还有一双新买的高跟鞋,在这平凡,天空泛着明媚光泽的日子里,与罗敷不期而会。

明白了,每一个人的内心都会种下独属于自己的夜来香,只为愉悦自己;明白了,陆,为什么爱独来独往,他在寻到自己的愉悦方式;明白了,王,为什么喜欢走绿道,因为这是她在愉悦自己,快乐自己的最美好的生活。

“人生应该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我特别喜欢这句话。一场家门口的旅行,一样能领悟出大自然的豪情和苍凉,季节的更替与悲喜。 梦想,就是一种心境。我想与至纯至真的同学们相约一起走走,看看,无话不说着,随心随意随情,远离了世俗约定的言、行、举、止;从本我的精神层面,尽情展示属于自己的那份喜怒哀乐。这就是实现人生最真实,最丰厚的梦想。

是的,不管日子过得如何平凡或华丽,我们都会对生活满怀虔诚的信念。让内心永远保持一份童趣,童真,哪怕是幼稚。这种初心就是万物生长的激情和创造力,就是丰满自己心灵的及时雨。

篇7:精美散文

《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地等你》

深情等待,不怕时光凉薄;爱一个人可以爱到化干戈为玉帛,不怕花事阑珊,与岁月低眉白首,与时光抵足而眠。不敢说再见,只喜站在每一个岁月的路口,等你…….

看着烟青的深夜,想起了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爱情。厦门的'这些日子,也像雨雾里的伦敦,好似有意无意地营造一种烟青而浪漫的气氛,每一天都那样若有若无地飘着烟青的雨,朦胧了意境,无休无止。很是偶然的,他们相遇了,一把油纸伞,亦或是一张薛涛纸,从文字到旅行,从现实到梦境,从昨日到明晨,字里行间深深浅浅的笔走着深情。有时候,心动了就彼此沉默。或许,是因为爱了,爱了才会如此。唯有爱了,才会见字如面,看雨生情;唯有爱了,才会迎风柔软,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也唯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酒永远不要停。多少的感动,或许只有爱过了不爱了的人,才能懂得。

夜阑星微,碧浪风推,心思静谧如似纱织的帘帷,朦胧隐约了一世的深情。这样的爱情,适合安静自处,适合以天马行空的宽度去逍遥忽远忽近的距离,适合我在这里、你在那里地相思,适合此一刻的寂寞,只我一个人尝、一个人醉、一个人抚慰淡淡的心碎——烟花易冷,红尘易变,璀璨之后的时空不会恒留永久的繁华。风无言,夜无声,沧海有心,静夜无温,温存只在倏忽刹那间,记忆中的全部徒剩凉薄。如此时,蘸夜为墨,写生鼓浪屿,将一世的深情为厦门的天空以烟花点缀,让情愫绮丽,匀进心境,拽景成画,字也流伤!

记得不知是谁说过,人只有在孤独的时候,才会渴望能够有一个可以和自己惺惺相惜的人,而被俗事缠身之时,许多感动的片段都会被忽略。我想,我与你的投缘,是有着他乡遇故知的情结的罢。你或许生于水乡之地,而我亦是来自蜀南水乡,那里有过吴光第,有过李宗吾,也有过郭敬明;那里也有青花衣,也有油纸伞,也还有沱江里的乌篷船,如此,明山秀水里滋养出的人物自是不同凡响,因此,我深信,你就是南渡而来的那个临水照影的女子,我便是那阙南渡宋词里轻吟的伶人。而你,便是我一直在等的。

篇8:精美散文

《五月芬芳,诗意缱绻》

此刻,音乐如水,在耳边轻缓的流淌着,汩汩的流进我的灵魂里,陶醉了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忘却红尘里的不如意,喜欢听一些缓慢的音乐,这样感觉不用让思绪流动太快,让灵魂也得以清宁,惬意。有时候,慢,是让我们有时间享受以前错过的美,如这一朵朵夏花开了,就开在你的眼眸里。

曾经,你不知道它们的名字,也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甚至它用尽力气绽放,为了博你的喜欢的时候,你却转身远去,因为你根本没有为它们低眉,你高傲的前行着,如何懂得它们正在低低的温柔绽放呢?于是,你错过了那次与一朵花草的美丽相遇,错过了它们的美和馥郁。

时光匆匆,流年宛转,越美丽的东西,就越消失的快。好花美丽不常开,好景美丽不常在。青春美好,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尽情的绽放,才知道已经快不惑之年,人生短暂,多多少少在我们的心中,都有过一些遗憾的美丽。

如,年轻的爱恋,年少痴狂,把爱当游戏;如,豆蔻年华,本应浪漫的年龄,硬是把自己逼得老成,于是这么多的美丽,都无情的被我们错过了。而如今想来,也许正是时间不等人的缘故.所以,我们在时间的路上,走着,走着,某一天突然就发现,自己成熟了,风轻云淡了,心里的天空澄净了,灵魂也通透了,心间豁然开朗了。

因而也逐渐懂得了爱,懂得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懂的什么叫树欲静,而风不止的道理,变得爱自己,爱家人,爱生活了。有些事情,也许不是因为经历了,才会变得懂得,而是我们看到别人经历着,因此熏染了我们,变得和他们一样的心境了。

有些情,有些人,错过了,可能真的就错过了一辈子。我们不怕错过,只要我们在错过一些美好后,可以幡然醒悟,就永远为时不晚。以前的对与错,心疼与无奈,就让它随风消散吧,须臾光阴一老,把握好今天,明天,未来,珍惜以后的每一次相遇,爱好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美好,苦涩,都用心去呵护。只有懂得了,遗憾也就少了。

篇9:精美散文

精美散文

(21岁时的习作)

山村朝暮

在鸡鸣和鸟啼声中醒来,习惯地走到屋旁的禾场上,踢踢腿,松松筋骨。深深地吸口气,啊,多么清新湿润,甜甜的,夹着野花的芳香,和着泥土的气息。四周一片空濛,万物都沐浴在淡淡的晨雾里,那么安详,静默。天愈见的高远了,那淡淡的白云像水彩大师在蓝色的天幕上信笔掠过,薄薄的,那么轻盈,碧透,仿佛姑娘的纱巾。苍茫起伏的山峦像可爱的孩子,翘着小屁股蛋儿,在母亲的温床上酣睡。嘘——,请别惊扰他!也许,他正梦见妈妈的笑呢!

太阳还躲在东山背后与情人欢会,早起的农人却已忙碌开了。村前那通往古柏下的老井的石板小径上,朦胧地晃动着挑水的人儿,彼此道声“你早”。碧绿的菜园子里,不少农妇已在浇菜了,弓着腰,捏着长柄的竹筒淤勺,一面大声地谈笑。晒谷的人们正“唰唰”地扫禾场,用长长的梳板梳着谷子。姑娘们拿了小矮凳坐在屋门前剁猪草,老人们担着潲水去柴房煮潲,至于主妇们,则已生火烧水洗脸,泡茶了。

炊烟袅袅,从各家的屋顶上升起,升起,渐渐地连成一片,淡蓝淡蓝的,浮荡在空阔的田野上。像游龙锁住了群山,像玉带联络着各个村落,像仙家的云路神秘莫测,像神女的彩裳飘忽不定,又像弥漫着一曲优美的田园牧歌,那么流畅,那么和谐,那么恬静。

不知趣的公鸡终于唤出了沉迷在脉脉温情中的太阳,她红着脸,恋恋不舍地爬上了山梁,面额光洁,柔和,分明是刚出阁的新娘,彩霞是她的洞房,雾霭是她的婚纱。山鸟为她欢呼,流泉为她吟唱,野草向她招手,百花对她微笑。那静静的小河,是她梳妆的镜子,那粼粼的涟漪,是她送给情人的眼波。那绯红的枫叶,是她的熊熊爱火,那洁白的茶花,是她的晶晶爱心。

在太阳的温馨的爱抚里,万物都显得生机勃勃,洋溢着生命的活力。鸡在旷野啄食,鸭在水中游弋,顽童又开始叫喊追逐了,洗衣的村姑呢,正在河边悄悄地哼着恋歌哩!

故乡的早茶是多么的香甜哟!故乡人的习俗,早上起来第一件大事就是泡一壶浓浓的热香茶。美美地洽(喝)一口,啊,那么甘冽,清凉,舒畅!佐茶的东西也颇丰盛,烤得黄灿灿的红薯,粉粉的,甜甜的.,几块米浆做的烫皮,一小盘炒花生,一碗喷香的咸菜,萝卜条儿,风菜茎儿,姜片儿,拌些红红的辣椒酱儿,哟,多馋人呀!

喝罢早茶,大人们便上工去了,点麦子啦,挖红薯啦,灌菜莳菜啦,收茶子割禾啦,刨田埂挖芋仔啦,挑淤放豆子啦,没米煮饭的则赶紧去辗米啦,田野地里,村前巷尾,到处穿梭着繁忙的农人。

太阳渐渐地高了,上学的孩子嚷着要妈妈做饭做菜,山村的孩子喜欢端着饭碗窜门喊相好的伙伴,或者干脆背着书包坐到后吃饭的伙伴家等,而后三三两两慢慢腾腾一路玩到学校,一面唱歌般地背几句课文。

这当儿,下乡卖肉的屠夫已在村口摆了张案桌张罗买卖了,卖豆腐的师傅也挑着担子在村子里东游西荡吆喝。

“卖魔芋豆腐哎——两角钱一斤——”

“水豆腐水豆腐,一角钱两块。”

“卖油豆腐——块钱一斤——换豆子一斤半——”

贪嘴的孩子便嚷着要买这买那,父母呢,管他呢,反正是为儿为女,买就买一点吧。一阵煎炒,农舍里飘出诱人的香气。

哦,多富有情趣的农家饭哟!

上午,上学的孩子们已经上学了,大人们已去做农活了,有的主妇则趁着天气好农活也不太忙,带着还没有上学的孩子去串亲戚了,村子里边安静多了。老奶奶抱着小孙孙在晒太阳,老爷爷们坐在一块摆龙门阵。

不一会,卖日杂小用品的老头又在村子里叫卖了,“洗衣粉肥皂针线牙刷牙膏——”;收破烂的老头儿也鱼贯而至,“烂凉鞋烂解放鞋烂布烂薄膜纸烂铜烂铁酒瓶子——”;补锅的师傅已在村前大槐树下架起炉子生火了,补鞋子的师傅已坐在太阳底下“叽里咕噜”摇着机子缝缝补补。

顽皮的孩子这时已同伙伴在踢毽子跳绳打石子捉迷藏 。不过,他们最感兴趣的要数下田捉泥鳅了。收割已结束了,未撒草籽的田,有的半干半湿,有的湿漉漉的但水不多,这时泥鳅出来晒太阳,藏得浅,最宜于捕捉了。寻个泥鳅眼儿,用右手的食指循着眼儿缓缓地进去,触到滑滑的泥鳅脑袋时便不要动了,随即用左手从后面插入泥鳅所处的位置,双手一端,泥鳅便乖乖地出来了。

鸡在长长地嘶鸣,天未亮就出去拖碳的拖拉机,已“噗突噗突”叫着回来了。

夕阳西沉,孩子们放学回家了,大人们也陆续收工回来,山村又热闹起来了。人们忙着收晒在池塘边,菜棚子上的衣服被单,喂夜猪上潲水,鸡进栏了,鸭进窝了,场上的谷子也收拾干净了,年轻的妈妈在叫唤贪玩的孩子,牧童吆喝着赶着一群老水牛和着牛铃的“叮当”声缓缓地从暮色中来了,炊烟又从屋顶荡出来了,蝙蝠在飞舞。

天渐渐沉下来了,凉飕飕的,太阳隐去最后一缕余晖,远近的山峦,村落,田野,也渐渐模糊起来了,农舍灯火,电视已在播放晚间新闻。

月亮悄悄地爬上树梢,轻轻地泻着幽幽的光,溪水闪着银波,柔柔地拍打砂石,低吟浅唱。二胡竹笛也在朦胧的夜空里响起来了,多情的人儿已相约在河畔,小桥上。

劳累一天的农人渐渐安睡,山村静静的,又沉浸在神秘之中了。月亮悄然踩过夜空,一两只夜鸟偶或扑棱棱掠过窗前,发出凄厉的啼叫。

19XX年11月7日,写于八公分村

篇10:精美散文

每个人,都孤独

一个人行走于光阴的陌上,有流年的风轻轻吹过,遇到的虽不都是姹紫嫣红的风景,却也是心怀素雅,没有太多的波澜。也许早已过了喜欢炫耀和喧闹的了年龄,从前喜欢的鲜衣怒马,已逐渐被平淡所替代,从前那么在意别人的目光,现在只想照顾自己的冷暖。

人生的真味,就在于一个淡字,如若心变得宽广平淡了,就不会因为别人的怠慢而低沉,也不会因别人的伤害而郁郁寡欢,生活的积累,让所有的素净和华美,都赋予了欢喜的味道,慢慢学会了沉稳,好的坏的都不去渲染,只赏自己的风景,过自己的人生。

打开时光的门扉,阳光依旧是暖暖的,光阴如此的安静,如一杯茶的安然。时光在岁月中淬炼的越发醇厚了,散发着朴素动人的光芒,依旧过着寻常的日子,那些落在身后的花瓣雨,恰似一份美丽的孤独,得失安然,花开如香,美若往事,花落如雪,恍如初时。光阴无需细细描绘,久了,也会生出暖香。生活,终将一路而来,又一路而去,想起是暖,铭记为念,你只需温柔有力量的,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有时候,就想安静一下,不想与谁诉说,也不愿让烦恼路过心。时光的魅力,就在于唤醒心底最纯美的情愫,一个人的角落,也会温暖倾城。喜欢简约质朴,不必盼着一场花事,也不用期望握住谁的手,只要干净自然的守着一颗心。生活,更多的时候是沉默和坚持,我们都是彼此的旁观者,你有你的桥要渡,我有我的路要走,可总有一处风景,我们都想要抵达,总有一个地方,让你牵念,总有一份爱,值得你去收藏,路过的,不一定都会遗失在路上,岁月温婉,见与不见,何止想念。

光阴里,我们都是赶路的人。有时候,会顶着风冒着雪,有时候,也会观赏到明亮和干净的朝阳。每走一步,都会留下痕迹,偶尔,

也会在温暖的光线里微醉,也会在喧嚣的世界里,努力的寻找自己。

他们说,这世界上除了爱都是行李,那我也希望,在沿途中赠你诗意和笑脸。如若,写下的诗歌和生活可以一样简单,那些用善良浇灌的花,

一定会好好的开,但每一朵花,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你有你的路,我有我的归途。

习惯了一个人行走,低头,只看属于自己要走的路,抬头,也只欣赏自己头上的那片天,孤独也好,惆怅也好,也都是属于自已的心境,冷暖自知,自闭也好,孤傲也罢,也都是一个人的风景,任他人凭说,其实,不是淡漠,也不是厌倦,只想,拥有一片静土,能让我在上面随心所欲的写意。

叔本华说,有时候,你就该孤独一点,要么孤独,要么庸俗。其实有些时候,孤独且庸俗着也未尝不可,心若倦了,不奢望别人能读懂,有一处可以栖息,便会生成暖意,孤独,是灵魂栖息的'地方。雪小禅说,我是孤独的,所以才如此热爱俗世的生活,年龄渐长,渐渐懂得了欣赏生活中的不完美,人生就是这样,离别与相聚,苦难与幸福,总是结伴而行,在喧闹嘈杂中,我们每个人都孤独。

喜欢那句,与谁同坐,明月清风我,人生切莫太赶,心中有闲事,方能生成诗意,把生活过得繁花萦绕,心中有山水,方能让生命绿草葱茏,抵达内心的清明与平和,把日子过的随意欢喜。

忽有斯人所想,是暮然回首的千回百转,是时光城池里的一条老街,也许,这条街道的名字你早已想不起来,可是就有那样的一个人,长住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你不禁怀念那山那水,那段曾经的过往。

或许,今生的遇见是命中注定的久别重逢,不然你的微笑,为何总会无缘由的浮现?如果能有那么一个人,在你的生命中打下了印记,在曾经的岁月里,你是他的唯一,即便,你的喜怒,早已无关他的悲欢,若想起时,还是会有温暖,感谢漫长的岁月里,我们能够相遇。

生命,就是一场修行,以一朵花的姿态行走,低眉,只为爱的人,抬头,便会看到广阔的天空和阳光,打开心窗,让灵魂沁入馨香,心中有暖,无论走多远的路,都不会疲惫,无论经历过怎样的际遇,都不会寒冷。以一袭婉约清丽的绽放,不媚不俗,自顾自美丽。

既便是在最寒冷的季节,心里,也是要装着一个春天。以爱执笔,与情相依,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不惧严寒,素雅清香,把深情给了岁月,把孤傲留给自己,在清寒中透着喜悦。无论走过多少路,一个人的风景,依然是如诗亦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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