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消灭快餐”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往事的祭奠随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往事的祭奠随笔,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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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往事的祭奠随笔
往事的祭奠随笔
黑白色的青春从未愿意为一段彩色的时光驻足停留,心悸的人儿便蹑手蹑脚的跟随前往,路上,仍携着那用岁月凝成的春花雪月。在这明媚的春光里,感受着心底的最后一丝伤痛,感伤如我,却在这悲伤的境里,突兀的笑了。也许,很多不懂得的都懂得了,许多懂得的却逐渐变得迷惘。就像这少许人世间的痛苦很多是用快乐作为片头曲,而在这无穷无尽的黑暗里,却隐匿着真真正正的.幸福。
关于往事,似乎是场已落幕的狂欢,我不知该用什么心态挖掘,用什么感情回忆。只能在无奈中抬起头,整理起年少多愁善感的心,却突然发现,已经堆积了这么多关于梦想的灰尘。
拿起记忆的酒杯,酙上满满的幸福。惫弱的我,并未感到有丝毫快感。蹒跚在阴暗潮湿的心扉里,看着那里躺着太多逝去的幼稚,埋葬着太多失去的纯真。有时候,会认为内心宽广的时候,可以容纳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可是,在青春路上,行了这么远,才发现,在自己亲身经历这袅袅的尘世后,她们都变成了自己心头的一颗颗朱砂痣,难舍难分。
这是一场意味深长的往事,潮水拍打着双手,双手举起过往的浪花。再大的世界,再大的人,心里都会装着一幅永不褪色的水墨丹青。往事幻化的线条,编织起眼前的生活,无论你喜欢与否,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这片潮湿的记忆,化作滴滴泪水,盈满眼眶。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找不到了。
篇2:往事的祭奠心情随笔
往事的祭奠心情随笔
黑白色的青春从未愿意为一段彩色的时光驻足停留,心悸的人儿便蹑手蹑脚的跟随前往,路上,仍携着那用岁月凝成的春花雪月。在这明媚的春光里,感受着心底的最后一丝伤痛,感伤如我,却在这悲伤的境里,突兀的笑了。也许,很多不懂得的都懂得了,许多懂得的却逐渐变得迷惘。就像这少许人世间的痛苦很多是用快乐作为片头曲,而在这无穷无尽的黑暗里,却隐匿着真真正正的幸福。
关于往事,似乎是场已落幕的狂欢,我不知该用什么心态挖掘,用什么感情回忆。只能在无奈中抬起头,整理起年少多愁善感的心,却突然发现,已经堆积了这么多关于梦想的灰尘。
拿起记忆的酒杯,酙上满满的幸福。惫弱的我,并未感到有丝毫快感。蹒跚在阴暗潮湿的`心扉里,看着那里躺着太多逝去的幼稚,埋葬着太多失去的纯真。有时候,会认为内心宽广的时候,可以容纳人世间所有的悲欢离合。可是,在青春路上,行了这么远,才发现,在自己亲身经历这袅袅的尘世后,她们都变成了自己心头的一颗颗朱砂痣,难舍难分。
这是一场意味深长的往事,潮水拍打着双手,双手举起过往的浪花。再大的世界,再大的人,心里都会装着一幅永不褪色的水墨丹青。往事幻化的线条,编织起眼前的生活,无论你喜欢与否,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这片潮湿的记忆,化作滴滴泪水,盈满眼眶。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找不到了。
往事住在心底,却这样,亡了。
篇3: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4:清明节-祭奠青春随笔
清明节-祭奠青春随笔
现在是三月份的最后一天,转眼间清明节就在跟前。突然间想为逝去的青春祭奠,写些文字----
拿什么祭奠你,我的青春。。。因为曾经挥霍过,所以祭奠;因为曾经辉煌过,所以祭奠;因为曾经迷失过 ,所以祭奠;因为曾经莽撞过,所以祭奠;因为时光不倒流,所以祭奠!可除了祭奠、除了追忆,青春是一个谁都永远都抓不住的东西,她在一瞬间就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在当我们回过头来寻她的时候,她已随风而去。青春走得太快,只留下背影,黯然......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我们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青春没有忧伤,忧伤总是在青春过后出现。再见了,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再见了,青春;再见永恒的迷茫;再见了,青春;再见灿烂的忧伤。为了纪念我们那逝去的青春,为了纪念曾经深陷不见底的忧伤,清明节,值得纪念、祭奠、扫墓......要告别的不是青春不再,而是那伴着泪水和笑声的年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一段时光,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渐渐失去纯真,渐渐世故圆滑,渐渐明白有时候很多的事并不是我们所预想的那么美好。在青春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失去一些东西,也会得到一些东西,毕竟上帝总是最公平的,他在给我们关了一扇门之后,也许我们就会发现他还给我们开了一扇窗,这是自我安慰的说法。谁能不受伤,谁能不疲惫,谁能不悲观,谁能坦坦荡荡地说一句:“我的青春不哀伤,我的成长一帆风顺。”谁能?谁都不能!因为我们的成长需要付出代价,而青春只是正好出现在这一径长途上。
被人误解的心情很痛,如果没有人相信你,那就自己相信自己;如果没人欣赏你,那就自己欣赏自己;如果没人祝福你,那就自己祝福自己。用心去触摸属于自己的.阳光,用爱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纪。自己读懂了自己,世界才能读懂你。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段有青春光阴里肆意的张扬,等到回忆的时候,能无憾的说:那些年,我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曾经相处的一些人,足以让我的一生如此坦荡。青春啊,青春,我从不曾辜负你!
青春的岁月,就像这清明时节的初蕾,清新、欢快、美好。然而,时间不会定格,花蕾终究要绽放,拥有青春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可贵。当它熬尽以后,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那些爱过和伤害过自己的人,都是青春存在的意义,都是人生的另一个见证。也许面对生活,我们该学会妥协,那样或许不会过得这么累吧?我们要做的只不过是一步一步稳稳的走下去,故事结局如何又能怎样,画笔在我们自己手中,是好是坏,笑笑便好,没什么可遗憾的,就像歌中唱的那般:
为了纪念那段终将逝去的青春
梦中为谁而喜
醒来为谁哭泣
以为感情世界不顾一切就会有结局
生命有太多的意义 爱并不是唯一
你和我的故事就算再美也只是个插曲
可是我该如何剪断心中的思念
原谅我放弃一切只为执着的明天
唱一首歌 纪念我终将失去的青春
爱一个人 天真的以为会是一生
唱一首歌 怀念我终将失去的爱情
这世界有一个人
总会陪着你走 不会再离开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篇5:祭奠雨季美文随笔
祭奠雨季美文随笔
这是个传说中最后一个雨季,绚烂,多彩,每一场雨都是一个故事,纷乱的雨滴编织成多彩的文字,雨后彩虹映射出莫言的心情。
什么是关注,那心底怎会有如此挂念,当一切都归于安静,心绪却萌动。
邂逅于这个夏天,只是个雨季,最记挂的是那笑容,纯真的无邪,无邪的纯真,当音乐响起,心底翻涌的都归于此。
世间情种种,本已没有界限,唯心在何处、情出何由,生命中遇到的`人有多少,如何珍惜那一个个挂念,哪怕只是闪念。
雨季短暂,几场淋漓的透身,已然来到初秋,微凉直达心尖,心底却还有沉积的雨水,人生的回忆能有几多,哪里能够容下?
当晨风拂上额头,忽然很怀念这刚刚过去的雨季,那多彩且缤纷,那懵懂且迷离,里面有多少记挂背后的温暖,有多少牵挂背后的关心,情归何处,情以何依。
秋夜,月圆,叶飘落,就等叶落月亦落,哪个微凉的清晨,用酸酸的心底去祭奠过去的这个雨季……
篇6:过去的祭奠-随笔
过去的祭奠-随笔
似乎很久就是这样了,或许应该就是这样的。夜,沉寂的只剩下蛐蛐的鸣叫,奏响着对过去祭奠的乐章,悠扬却又绵长,无法入睡。
记忆中,微笑、悲伤、欢乐、痛苦总有时候。走进,需要多样大的勇气;坚持,需要多样大的毅力;回忆,需要多样大的深思;离去,需要多样大的委屈。似乎,故事的结局和开始都应该是乐观的,可辗转的轮回总是又不尽人意,往往把悲伤带入混迹的河流。能不能有一首歌唱出往昔的苦与辣,会不会有一首诗诉说出过去的酸与甜,无论如何,逝去就像北去的.河流,溅起了无数的浪花,终究躲不过汇入江海。轻轻子吟,悠悠的又是谁的心呢?
清除,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含着点弱弱的苦涩,把过去编制成一个包袱,放进时间的河流里,沉寂、漂泊。走出,拾起旧去的尘埃,抹断旧日的蛛网,伴着袅袅的烟雾,亲手埋葬关于昨天的记忆。
似乎,眼睛会突然变得干涩;似乎,嘴唇会恍惚颤抖,原来,孤寂的最后是冰冷。曲终人散,缘尽岂能牵扯,只会束缚。
可不可以弹奏一首肖邦的乐章,让夜不再那样漫长。
篇7:祭奠先人杂文随笔
祭奠先人杂文随笔
每当清明节和冬至日之季,便是祭奠先人的时节。
特别是如今的“清明节”。已经是全中国人十分注重的传统祭奠先人的节日,而且无论什么职业的人都在这个节日里集中祭奠。
其实,清明节是起源于一个动人的故事。
——战国时晋文公重耳根据他的朋友、臣下介子推留下的“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的词句,以介子推逝世的那天为“清明节”,以此祭奠他。介子推所说的“清明”,是希望重耳能够清醒与公正。人们对这个故事很感动,便跟着学,才有了“清明节”祭奠先人的事(这故事网络上好搜,这里不赘述了)。渐渐地在全国流行起来,时间长了,便成了风俗。而“冬至祭祖”,则是传统的“春祭”与“腊祭”之一,如今也还在继续。
祭奠先人是活着的人对死人的纪念,主要的是祭奠自己的祖宗。可是,从我们这里具体情况看,最远的祖坟,也只能知道四五代,再远的,就不知道所以然了。原因是,我们这里在清朝咸丰时期(1860年代)发生了太平天国战争,造成了人群大更迭。现在众多的居民是从别的地方移民来的;还有,在“大运动”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平坟运动”,将年代久远的坟墓都平整掉了。其实,要是将历代祖宗的坟墓都保存着,怕也要占据庞大的地盘。因为人类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把历代坟墓都保留的话,那阵容会是多么庞大?
现在的人对先人(祖宗)的`纪念都很郑重,并且竭尽可能做得隆重,其实也只是“近祖”。我们这里是丘陵与圩区平原相交接的地方,在群山与圩田接壤处有众多的小山丘。这些小山丘便是历史上先人的坟墓。由于是公共墓地,安葬的又没有秩序,被称作“乱坟岗”。年代久了,坟墓安葬得密密麻麻,居然有人戏称是“小南京”。
其实,坟墓只是处理亡人遗骸的具体方法;更深一层,就是某人已经“安居在这里”了。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这里安葬死人基本上不存在“无处安葬”的问题。可是,自从土地私有化以来,这种情况却发生出来。因为,凡是荒山,都被私有化了。这样,不是在丘陵地区的人,要安葬亡人,得先将安葬的地方打听好,事先得去向“所有人”说明“讨一块”安葬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要象征性地给点礼物,也都能得到如意的安排。
随着“一切向钱看”的风气越来越浓,这些情况发生了“微妙”变化,先是山的主人推三阻四,接着便直接就说金钱了。多少钱才可以给一穴墓地没有定规。已经出现了由象征性变成了“金墓地”的情况,一穴墓地居然索要五六千元。而且,此风像是还在蔓延,再这样下去,将会形成网络上时不时出现的“死不起”的情况。
现实中的祖宗,都是当时的世间人;而现实中的当代人,也都要成为祖宗。无需讳言,“墓地”是每个人最终归宿处,因此也是人们诸多事务中的一件大事。现在,已经有了五花八门的安葬方法,什么树葬、水葬、风葬,说法是“来自于大自然,还复归于大自然”,省掉了“照应坟墓”的琐事。仔细看看,活着的人郑重地安葬亡去的人,也只是“眼前的安慰”,过了若干年代后,这些曾经郑重的做法,都将被化为“乌有”。一些历史上的名人如今还有坟墓,其实多数是“象征性”的意义,是否真的就有其人的骨骸,也只有“天知道”。其实,就算是有一个坟墓,也只能是有个“黄土包包”,如果没有墓碑,甚至弄不清墓的主人。
然而,人是重感情的生物,对亡去的人总是恋恋不舍。一直以来,坟墓总是被人们普遍重视的。因为只有坟墓,才能“祭奠其人”。其实,祭奠先人是有很多方法的,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今天的情况下,用科学的方法祭奠先人,远远比坟墓更具体、更实在。做得好,还能永久地“如见其人”,而且方便管理,免得“寻找墓地”的烦恼。
历史上的家谱,就是一种很好的祭奠范例。再远的祖宗,在家谱上都能找到根据。只是家谱由于是整个大家族共同的记录,又因为不是经常地修缮,大多数记录都很简单,基本上只是一个名字和传承的情况,个人形象与事迹记录的很少。现在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完全可以将在世的人生活音、影保存,将事迹记录起来。要是能够有规则的制作,就会形成具体的内容,制定出方便管理的先人形象,能够给后人永久瞻仰和祭奠。如果制作得很具体,就是很好的个人资料。从长久的纪念情况看,比仅仅只有一个土堆坟墓强多了。
但是,完全不要坟墓,现在大约也不是现实,因为骨灰得不到妥善处理,起码会让许多人不能接受。记得政府在推行火化的时候,许多人“想不通”,于是执行了“强制手段”,弄得那些人很伤感。其实,火化比直接土葬确实先进多了,现在的人基本认识了这个优点,成了习惯,能自动这么做了。
如今“骨灰晶石”的工艺制作已经在进行,为亡人遗体做着新的安置方法。
“骨灰晶石”,简单的说,就是将火化后的骨灰通过工艺,制作成精美的工艺品,由纪念他的人带在身边,随时祭奠。这样,便从根本上解除了骨骸“土地安葬”的问题。由于“骨灰晶石”体积很小,“玲珑美观”,能够永远地保存。如果工艺再前进一步,把骨灰制作成亡人模型(如塑像),则更加理想。
要是再把个人的生平,包括生活情形、平生事迹和本人特点制作成音像(可以由本人自己制作,或者由本人决定内容),会更加传神,更具纪念价值。有了“骨灰模型”,又有了音象视频,再用文字加以说明,连贯成上承下接的内容,制作成特别的“个人信息库”,只要不被销毁,则个人形象便有了“永生”的意义。这样的话,比“一堆黄土”的坟墓应该优越许多——只需要注重保存,不再需要去荒丘寻坟了。
这项工作说起来好像简单,其实是个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科学的技术,制定出系统的规则,才可以做得“令人满意”,也才可以得到社会支持,而真正得以普及。
这是一项新的事业,是人体遗骸“科学理化”的工程,应该形成一支“专业人才”。需要这些人运用科学的智慧,进行开创性的工作。而且要做到既内容丰富,又“简单易行”。因为没有实在的内容,则制作的意义不大;过于繁琐,则难以普及;而且“祖宗会越来越多”,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每一代人都制作成“百科全书”。
应该明白,历史上所以只能祭奠坟墓与家谱,主是技术条件的原因。我想,要是能真正做到“骨灰模型和音像资料”互衬,祭奠先人,告别坟墓,是有可能成为现实的。
就目前情况看,这怕还只是幻想。从现实与长远看,人类解决坟墓与祭奠的问题,发展与普及“骨灰模型和音象资料”的方法,应该是大势所趋。
篇8:祭奠青春-清明节随笔
祭奠青春-清明节随笔
沉闷灰暗的天空,压迫着世上的人们沉重伤感的心灵。连绵不断的细雨,象是世人怀念悲伤的泪泉在清明节前后喷现。多少次撕心裂腑的呼喊,唤不回消亡的亲人。滴答的钟声不停地向前运行,青春随着消失后,接着听到的是死亡跟随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荒山野岭的'亡坟,是青春消失后的结局。竹杆上晃动的白旗仿佛是幽灵在向走完青春的人们招手示意。历史的记忆中,留下了多少青春年华时写下卓越的篇章;多少青春无知荒废年华,白头悲切。天空闪烁的星晨,是青春无悔的见证。捧一撮黄土祭奠青春。
时光不会倒移,但灵魂深处的记忆,还是留给了青春。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盛”。扪心自问,是否唱出了青春无悔?
谈笑风声,意气风发一路拼过,虽然淡泊也无悔于追求过青春的人生。
平淡的生活,平静的工作,温暖了家庭,甜蜜了爱情,虽不潇洒,却也安心于青春。
一路走过,还记得,十七八岁的冲动,是上天揽月下海捉鳖的鸿皓之志。二十几岁是人生知识的积累与机遇巧合。三十几的时光是人生的胆气拼搏和财富的敛积。平凡的岁月里,仍然是无数前赴后继的青春在涌动。
谱一曲赞歌,献给无悔的青春。
蓦然回首,自己却走过了青春,站在人生道上的中央,望着渐行渐远的年青,心中一片愁怅。没有激情的生命,总是惦念青春怕它远行,担心消失,叹一声无奈,洒一缕乌墨,祭奠平凡的青春,不想它埋没,让它留在自己的心海。
雨还在下着,那是愁思绵绵;泪仍在流,已是悲戚忧忧。沉痛的心里叹惜往事不堪回首。
奶奶三年摇篮前的煎熬,是用壮年生命的坚守,换回我瘦弱生命茁壮成长。怎是每年三柱香一扎草纸一个长跪所能报答的恩情?那是感恩泪的源泉。
泪水漠糊了双眼,忘年的记忆中,畅开心怀,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激那些无私奉献的青春永不消逝。
篇9:悠悠往事随笔
悠悠往事随笔
“嘀嘀嘀”,闹铃声突然大作,我迅即从床上坐起,嘴里嘀咕着“又该上早读了”。爽爽扯扯我:“今天五一”,噢,真幸福啊,还有一天假期!我紧绷的神经立马放松了,又舒舒服服地躺回到床上。
睡意全消,我还是懒懒地躺着,一会儿看看洁白单调的墙,一会儿瞪瞪长着一只灯眼的天花板,大脑也在配合着运转,往事一桩桩、一幕幕像开闸的洪水倾泻而下。
十七年前,揣着本一的通知书,也揣着绚丽多姿的梦想,我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跨入大学的门槛。
四年后,一道“统招统分”的圣旨把我发配到地图上找不到的河口中学,这里被戏称为“没解放”。刚到校报到,风言风语就接踵而至:“大概是高分低能吧,要不咋分到咱学校来了呢?”,“我一看就是个傻子,还真来了呢,换作是我,早拍屁股走人了!”,“八成!神经病!”······泪水,夺眶而出,冲刷着我无尽的不甘、不平和屈辱。真想一走了之,可面对父母我无法交代。忍忍吧,我咬咬牙,从古到今有不计其数的人过着比我还憋屈的生活,人家不也是人,适应吧!我给自己下了一道必须遵从的命令。从此,我拼了命的去看教参书、教材,改作业,全身心地融入学生。
我努力的使自己忘掉还有一个自己存在,可我的自我意识还是被唤回来了。大学室友相继给我寄来报喜信,“我被人大法学系录取了”,“我考上了厦大国际金融专业研究生”,“我的注会考试全通过了”······不甘屈从命运的念头像不倒翁压下去又翘起。我悄悄利用课余时间到财政局报了注会考试的名,想抓住二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是,当我刚掂起考试书,学生的敲门声也响起来了,“老师我来倒杯水”,“老师,我有点事想和你谈谈”,“咱班的学生病了”,“他们俩打起来了”······我一次次地放下书,再掂起时心里却多了几许浮躁和不安。
同事不经意的一番话彻底熄灭了我的挣扎,也让我刚刚燃起的梦想灰飞烟灭,她说:“我们学校的'李老师因为考研,不认真给学生上课,学生们都骂她自私,误人子弟,上课用粉笔头砸她,她还哭了。”我的心大大震撼了一场,庆幸自己走得还不算太远,是啊,自己一个人的命运能与全班学生的前途相提并论、相抗衡吗?梦想休矣,今生休矣,自己的不幸正在于自己是一个老师,是一个还有一些良知的老师。这是无法挣脱的宿命吧,我的眼泪又一次滂沱而出,我又一次悄悄地把考试书束之高阁,我想从此我将为学生而活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就这样不知不觉已人到中年,看看镜子中的苍颜稀发,看看动不动就报警的老机器,心里也不胜唏嘘······
天已大亮,该起床了,明天一切又将开始往复。
篇10: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随笔)
《往事拾零》写了两件事,第一件是伐木,第二件事遇上狼。这两件事反映出作者的经历曲折。
(一)
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与现在不同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旅游”这个名词。所谓的东奔西跑全是为了谋生,为了赚钱;为了活命,为了养家糊口。偷偷地跑到某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或曰“被无产阶级专政遗忘的角落”,凭着自己的一把力气,干些别人不愿意干的活计。比如伐木、打草;比如挖塘、掏粪、脱坯、打墙等等。只要能挣钱什么活都干,干完一处再去一处;这个城市干完了,再去另一个城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什么风寒酷暑,什么困苦劳累;什么流汗卖命全不在话下,只要能挣钱,生死都不在乎。
去大兴安岭采伐,那是个一旦迷了路几天几夜都走不出去的原始深林。零下38度,名符其实的冰天雪地。不要说一天要在外面干十来个小时的活,就是在屋外站上五分钟也足以让你眉毛胡子一片白霜……所以,去那里的外地人冻掉耳朵和手指的事情很平常,不足为奇。
采伐的场地离窝棚很远,天不亮便吃饭,然后打整行装,带上中午的干粮。每人发一把斧头和一米长的手锯,两人一组,以便相互照应。我的伙伴张连普,山东临沂人,大我几岁,人很老实,我称他张哥。临出发前把头一再嘱咐,干活多少不要紧,但一定要注意安全。伐树时两个人不要离得太近,起码要留出一百米的距离,树要倒时一定要喊山等等。
头一两天由于是初来乍到,一切都规规矩矩地遵照山里的禁忌小心翼翼,不敢说不吉利的话;不敢往树上撒尿,不敢坐树墩子,据说那是山王爷的座位。可是后来时间一长便粗心大意,以为把头的话不过是多此一举地吓唬人,不可不听也不可全听。谁知,这话说了还不到五天就差点出了人命。那天上午,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干自己的活,哪里晓得此时一棵三十多米高一米半粗的大树正从山的上坡噼噼啪啪地向我迎面倒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得十魂九丢。瞬间,只听哐嘡一声巨响,不偏不斜,那棵树就倒在我身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吓得我好半天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再看张哥脸已吓得发了青,瘫坐在地上棉裤尿湿了一大片。
大概过了一顿饭的功夫,张哥才缓过气来对我说,小李呀,今天我伐的这棵树要是把你砸死,我都没有办法给你的家人送信。是的,张哥说的是实话,我们相处这么多天,我却连个真实的姓名地址都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因为我是反革命子女,是专政对象,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怕的是被专政机关抓去蹲学习班、劳教。
大概也是那一年的初秋,去嫩江边挖药。美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一望无际,几十里地无人烟。一个人早出晚归,中午啃几口窝头捧几捧嫩江水,累了就地一趟美美地睡上几十分钟,也算不亦乐乎。不过遇上无风的天气需加倍提防蚊子。北大荒的蚊子个大且嘴长,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电视剧里蚊子咬死人的镜头一点也没有扩大。每逢这时候,要想休息一下不被蚊子吃掉,最好的办法是在上风头点上一堆半干的`青草,草生浓烟,人在烟里享受,且能躲过一劫。呵呵,此为小事一桩不值一谈。不过,朋友,我这里要讲的是后来挖药遇到的另一件“可歌可泣”的事。
那是一天的黄昏,日头似落未落,劳累了一天的我刚准备收工往回走,忽然听到身后一阵飒飒的声音,回头看时见是一只大黄狗,一边看着我一边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起初我并没有在意,以为是谁家的狗离家出走。可是只几秒钟过后直觉便告诉我有点不对头!心想,离这里最近的屯子也有十多里地,哪里来的什么狗?再说,即便是狗来这里也一定有主人跟着。可是望了半天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哪来的什么狗主人?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细看时不觉大吃一惊,原来是只狼,而且是只孤狼。顿时,我的心里一阵猛跳。常言说,不怕群狼多,就怕孤狼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吓得不知所惜。怎么办,怎么办?!是与其较量,还是先观察一下它的动静?是先发制狼地主动进攻,还是坐以待毙?两个决策两种结果。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在急速飞转。
再看那狼,此时也已停下了脚步,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两只凶狠的眼睛直瞪瞪地瞪着我。真是冤家路窄,四眼相对生死一瞬间。很明显,此时此刻它的两只眼里已经发出了绿光,这绿光告诉我现在的它已对我充满了敌意。毋庸置疑,这是我生与死的关键抉择。
其实,人在短暂的惊慌之后,接下来便是理智,理智!就是这种瞬间的冷静和理智让我自己救了自己。当机立断,我决定立即放弃与它较量的念头,果断扔掉药筐和药叉,改变了想先吓唬吓唬它的架势,开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试着往后退。一步,两步,三步,一直退了十几米的样子。再看那狼,此时好像也收回了一些那种吓人的绿光,只是它仍然原地未动。庆幸的是十几秒钟之后它也好像收起了向我进攻的架势,开始把目光从我的身上移开。后来,也许是这狼也通了一点人性吧,我想。也许它的理智也在告诉它不跟我这个“小人”一般见识,只半分钟的功夫,只见那狼转过身去重新夹起尾巴惺惺地离我而去。
谢天谢地,我一边继续后退一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天哪,这是在做梦吗?真的,此时的我竟不敢相信,我竟又捡回来一条小命。于是,一路小跑回到住处已是衣服被汗水尽湿了。后来舅舅对我说,你没有被狼吃那是你:一、没有吓唬它;二、是狼不饿。假如是冬天狼饿得没有东西吃,肯定你是没命了。
是的,舅舅说得不错,若是冬天,肯定我就没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话不灵。万万没想到两年之后,舅舅的话果然在我的流浪生涯中得以验证。那是1973年的一个深夜,我又一次地与狼较量,而且这再次与狼零距离的对话——竟然就是狼们最容易挨饿的冬天。
(二)
素有“丹顶鹤之乡”的嫩江平原,有个叫昂昂溪的地方。那里的水美鸟美百花盛开;那里的百姓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只是,美的同时也难免夹杂着一些极不和谐的“非人类”们(季老对这种人的爱称)的胡作非为。所以,昂昂溪这个地方是我一生中值得大书一笔的难忘之地。
说来话长。
陈哥(国良)回关里老家相亲,临走把他的毛驴和车一起托付给了我,一是让我给照料几天毛驴,二来,告诉我可以用他的车去几十里外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屯子里收购几天牛马羊等动物的骨头,据说这个生意本小利大很赚钱。于是,第二天我便早早地吃了饭,带上干粮零钱和秤,便窝帽囊装地上了路。
关东的三九天,寒风椎骨,滴“火”成冰,大雪封门,天低云暗。
通往远方的羊肠小道上空无一人。此时的天气正是当地人所谓的“猫冬”时节,零下28度的严寒,人们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太要紧的事情,一般是谁也不愿意出门的。然而,我却不能,我不属于那个“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类的人,我是离家出逃的反革命子女,是属于那种一天不干活便一天就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一个被当地人称之为“盲流”的外地人。
大街上是“中华大地红烂漫”的大红标语,眼前是朔风裹着飞雪的艰难路。四十几里高低不平的凸凹小道,风雪中竟走了近三个半小时。天快中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蒙汉杂居的小屯子。因为这是个半农半牧区,又离城镇较远,所以收购骨头的生意特别好做,不到一个小时就收了个车满筐流。正要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只见迎面来了三个“红袖标”。领头的那个瘦高个子走上来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劈头盖脸地问:知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吧,嗯?这是投机倒把复辟资本主义!在是挖社会主义墙角。话没说完,便一个人拽着我,两个人赶着车,拖死狗似的叽里打滚地被押解到一个四面土墙的供销社大院子里。接下来,没收了车上的骨头,打跑了毛驴子,掀翻了无辜受牵连的破板车,然后再恨恨地揣上两脚。
真是天地无德人无性。整个一下午我是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一步一求饶,两步一叩首;喊哑了嗓子磨破了嘴……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最后总算来了个当官的开恩“坦白从宽”了我。可是等我找回毛驴子,修好了车吃了点干粮,此时天已黄昏。
出了供销社大门心里顿时好一阵窝火。本来天色已晚,这时候的我应该赶快往回走。可偏偏我是个犟种,凡遇到自己没有干成的事,一定想尽千方百计地干成它,不管遇到什么阻力。眼下,就这样窝窝囊囊地回家,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调转车头,没有一点好气地又跑到别的地方收了一些骨头。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于是马上赶车往回走。
临出屯子的时候,一个汉族老大爷走过来拦住缰绳,拍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犟,找个生产队住下,明天再走,这个地儿张三(狼)多。听了老人这话,心里也是有些胆怵。可是一想到如果我一夜不归,家里人一定一夜放心不下,与其让家人挂着还不如趁早硬着头皮往回赶。
去过东北的朋友都知道,这里冬季的夜色并不黑,因为有铺天盖地的冰雪对光的折射,相比之下要比南方的夜色明亮好多,即便是没有月亮,五十米之内的东西也会看得比较清楚。况且,为了生存,我是个经常走夜路的人。在那个特殊年代,特殊环境逼迫下,是因为晚上走路不容易被“红袖标”们发现,不容易被狗们乱撕乱咬;不容易被扣上“走资本主义”的帽子挂牌游街和抓去劳教。尽管是夜黑点,但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反而觉得比白天还光明;尽管黑夜是狼们的天下,可我知道这些野兽似乎比人更通人性,因为它们在饥饿没有威胁到生命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伤人或者吃人的。而人则不同,人,在他的整个脑细胞完全被某种所谓“XXX思想”统帅得没有半点判断以及思维的情况下,他是只是个工具而已。而“工具”这个东东自古以来就是没有任何人性的——甚至比狼们更残暴,更野性,更吃人。
篇11: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往事随笔
山猫,其实就是野猫,学名叫豹猫,因为经常偷吃老百姓家的鸡,所以又得名“抓鸡虎”,但在东北老百姓的口中,最习惯的称谓还是山狸子。
在早些年,东北山区的林场或是农村,谁家的鸡被山狸子叼走了,绝对不是什么惊人的新闻。我小的时候,经常会听见村子里某家的大娘、大婶或是奶奶辈的妇女在冬天雪后的早晨厉声叫骂,“该死的山狸子,又把我家的鸡给叼走了!”之所以判定凶手为山狸子,其实很简单,鸡窝门前雪地上留下的梅花印就是铁证。
山狸子,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一般很难与人遭遇。但是有一年的冬天,李奶奶家的铁柱和山狸子遇上了。李奶奶家房后即是大山。那一天的傍晚时分,天已经擦黑了,铁柱放学回到家,刚一进院子,就看见一个家伙嘴里叼着一只母鸡在向房后山边的板障子跑,鸡凄惨地鸣叫着,铁柱赶紧随手抓起放在鸡窝上的水舀子扔了过去。水舀子,没能打中山狸子,但也让山狸子吓了一跳,它扔下鸡,一纵身就跳上了板障子上,然后回头看着铁柱。与铁柱对视了数十秒,见铁柱没动弹,就又跳下来去叼先前的那只鸡。铁柱一看,好家伙,竟然不怕人,铁柱拎着房檐下的铁锹,就追过去了。山狸子一看,叼着鸡噌噌地就跳上了板障子,然后就想往山里跑,铁柱弯腰捡起个小石头扔了过去,小石头险些将山狸子击中,这回它害怕了,扔下鸡逃进山里去了。
铁柱慌慌张张地过去,捡起了受伤的母鸡,进到屋里,看见李奶奶正围着锅台做饭呢。铁柱心有余悸地跟李奶奶描述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刻,从他的描述中,李奶奶断定是只山狸子。李奶奶心疼地看着那只受伤的母鸡,忍不住骂了一句:“这该死的,看把这鸡咬的!”那只鸡,全身筛糠一样地还在发抖,就在快吃晚饭的时候,鸡死了。李奶奶难过极了,在那个粮食匮乏的年代,养活大几只鸡谈何容易啊!李奶奶一心盼着养大的母鸡能多下几个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补充些营养。可如今,养这么大了,来年开春儿,就能下蛋了,就让山狸子给糟蹋了。李奶奶咋能不心疼呢?这只被山狸子咬死的鸡一家人谁也不敢吃,李奶奶就把那只鸡给埋了,一晚上李奶奶的心情都不好。临睡前,她把鸡窝的周围堵了又堵,鸡窝门用一只硕大的箱子给堵上了。
晚上,山狸子果然又来光顾了。半夜里,李奶奶听见了鸡窝里传出鸡惊惧的叫唤声。李奶奶连忙推醒了李爷爷,李爷爷抓起了手电筒就出去了。手电筒的光束在鸡窝周围一扫,山狸子就吓跑了。进了屋,李爷爷对李奶奶说:“糟了,这只山狸子把咱家的鸡窝给看上了!”李奶奶带着点哭腔说:“那可咋整,养活这几只鸡,还指望着来年开春儿给孩子下几个鸡蛋吃呢!”李爷爷叹了口气,说:“实在不行,让丁大牙拿枪打了它吧!要不它不带消停的,非得把这鸡窝里的鸡收拾干净才能拉倒!”李奶奶央求李爷爷明天早上就跟丁大牙说,仿佛她辛辛苦苦养大的.鸡都命在旦夕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李爷爷就去找丁大牙去了。丁大牙是个猎人,因为门齿是一对凸出的大龅牙,所以得了这么个诨号。他打了一辈子猎,平日里忙完地里的活儿,就爱鼓捣个枪,总想着打点什么野物给自己的孩子拉拉馋儿。丁大牙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嘱咐李爷爷再发现山狸子的行踪时,别惊动它,赶紧打发人来告诉他一声。山狸子消停了三四天,不见踪影,可李奶奶这些天没有一天敢放心地睡一觉。一天傍晚,铁柱放学回家,看见山狸子正蹲在房脊上,像家猫一样用舌头舔着爪子,然后用爪子洗脸呢,估计是正盘算着天黑后即将开始的盛宴吧。这回铁柱看清了,山狸子身上满是黑灰的斑点,眼睛锃亮精光四射,尾巴长长的,就是一只大号的猫!铁柱装作没看见,就往丁大牙家跑。丁大牙拎着枪就来了,山狸子还在房脊上若无其事地“梳洗打扮”呢。丁大牙用枪瞄了瞄,只一枪就把山狸子从房脊上给掫了下来。丁大牙皮笑肉不笑地问李奶奶:“这山狸子得十来斤,你要不要点给孩子吃?”李奶奶说:“我可不要。这也怪可怜的,哎,谁让它非得盯上我这群母鸡呢?你快拎回去吃吧!”正中下怀的丁大牙说:“嫂子,那我可不客气了啊!我拎回去炖了吃!”丁大牙拎着山狸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山狸子被消灭了,村子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还像从前一样宁静而安详地生活着。转过年来,在冬天还没有彻底褪尽的时候,不好的消息传遍了村子,打了一辈子猎的丁大牙,不知道怎么着就睡死过去了。一大早上,他老婆发现的时候,已经都硬了。丁大牙死的那年还不到60岁吧,村里人说丁大牙一生打猎,伤害的生灵太多了。还有人说,在山里埋葬丁大牙的时候,有人看见了一只山狸子在丁大牙的坟东头朝着坟这边望了望,然后一闪身儿就没影了。
篇12:往事随风随笔
往事随风随笔
收获的季节,坐在回老家的长途汽车上,对于那些陈年往事,尽管我刻意地不去触及,还是如同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浮现在眼前。是母亲走得太早,留下父亲带我们姐弟三个熬过了那艰难的岁月,后来辛苦十几年的父亲又匆匆忙忙地追赶母亲去了。所以老家留给我的印象除了那些刻在童年记忆里的伤与痛,就是改革开放之前小村的破旧与贫穷。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鼓足勇气,踏上这即便是近在咫尺,还是感觉那么遥远的路途。生平最惧怕的触景生情,正在一步一步地朝着难以平静的思绪靠近。
几个小时的路途,几个小时的陌生,车窗外的所有场景让我仿佛置身于他乡。“付家屯到了!”若不是司乘人员及时地报出了站名,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里竟然是我阔别了十五年的故乡。当第一只脚将信将疑地落在了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彻底颠覆了自己的记忆。脚下宽阔而平整的乡村公路取代了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路边蔓延滋生的蒿草连同那几株盆景一般模样的老榆树,也都换成了粗壮而挺拔的白杨;迎来送往的毛驴车“下岗”了,一辆辆摩托车载着赶路的人们飞驰在乡间;一幢幢屋顶上架设有电视天线的砖瓦房,替换了印象中低矮破旧的'土平房;就连那农家院内堆积成山的玉米棒子,及远处开来的拖拉机都在讲述着乡亲们如今日子的红火。
这一次还乡,“拜访”父母是我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我一边与偶遇的乡亲们打着招呼,一边向着父母长眠的大草甸子奔去。如今的草甸子虽然有一些退化,草的长势没有从前那么茂盛了,而一排排崭新的厂房给原本荒凉的草甸子带来了生机,一阵阵轰隆的马达声给寂静的荒野增添了几分喧闹。
久久地站在了父母“面前”,虔诚地燃了一些纸钱,送去了对父母的怀念。填上一捧黑黑的乡土,让长眠的父母也能感受到亲情的温度。长眠的父母啊!你们想要的日子,如今全都变成了现实。付家屯已是名副其实的富家屯,你们就安心地睡去吧!是啊,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没有伤感,有的只是满足与欣慰。就连那用苦水泡过的往事,再次咀嚼起来好似品出了一丝甜意。
徜徉在回村的路上,秋风也变的和煦了,就连那田野间枯去的秸秆看上去也是那么金黄,一种愉悦不由自主地伴我来到小村的中央。这里原来建有一口辘辘井,是我永远都不该忘记的地方。虽然,那时的水井因为年久失修,井下的围板有些朽了,井水的味道有一点儿苦。然而,多少年来就是这口苦井水供养了包括我在内的几代乡亲们。如今,随着党的富民政策地落实,小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来水顺理成章地引入了千家万户。过上好日子的乡亲们,把过去的苦辣酸甜连同这苦井水一起深深地埋在了地下。现在,这里俨然是乡亲们农闲时自娱自乐的场所。
事过境迁,是家乡的富足,小村的变迁,浸泡着我甜蜜的思绪。 坐在返程的汽车上,轻装的心情与车轮一起前行。不由得回头望去,渐渐远去的小村已经模糊了儿时的足迹,车窗外的树木一棵接着一棵地讲述着家乡的变迁,牵动着我对故乡难舍的依恋。
篇13:小街往事随笔
小街往事随笔
这是我走过太多太多遍的一条街,从东方泛起鱼肚白到几家灯火明;由街上佝偻着背的老婆婆捞着新鲜的香椿头向过路的人吆喝至那街尾残破的小石桥下污浊逼仄的小溪流凝固……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的日日夜夜。
我记不得何时第一次踏上这条小街,也不知道何时我又会彻底地离开这片污秽的土地。
天黑压压的,令人喘不过气来,而雨一直在下。路上的.行人急匆匆地赶着路,在那街旁小杂货店的女主人则一脸倦意地望着雨滴“啪啪”地落,百无聊赖地边打着呵欠边用脚趾轻搔着小腿肚。这是一幅想象的画面,可给我的感觉又是那么的真实。也许这影射了它在我心中的阴湿黑暗。因而不管那儿阳光怎样耀眼,内心都有一丝阴霾不曾消散。
我想离开这儿,永远地离开;我想逃脱这儿,逃脱这儿的一切……
我以为我绝不会对这儿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眷恋,可忘了它终究是我独一无二的童年的象征。渐渐地,伴随着我升入初中,不再走路上学了,也就几乎不再走那条小街了。也许这条街只是我人生的一小段插曲,而关于它的记忆也只是在我脑海中的犄角旮旯内静静地躺着,终将会被时间的灰尘所湮没。
直到那一天,我坐着那仅有的经过那儿的公交车回家并在街头独自下了车。在途中,我终于可以好好地看看它了。它还是原来的老样子,与我记忆中的也无多大差别。但奇怪的是,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这个昔日里令我厌恶的地方。短短一条街,我却仿佛穿越了自己整个童年。我踢着不知从哪儿冒出还带着斑斑泥点的小石子,回想以前我为何会憎恨这条不起眼的小街呢?也不知道究竟踢了多久,我才发现也许我并不是因为这条街的本身,而是这街是我不幸的缩影。在偏远的乡村,心中总是有些许不甘吧。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街的尽头,心中已经释然了。慢慢接受了人世间并没有那么多的公平。外在环境固然重要,可路还是要自己走的。正如我不再在意街的美丑,不再埋怨出身的高低,不再执着于过去的荣辱……
那是我想起过太多太多次的一条街。从父母怀中沉睡的幼儿到背着书包独自前行,由因受到一点儿委屈就从街头哭到街尾,再到心平气和地看待事与物。就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家长评语:
回忆过去而又不执着于过去,小街终将成往事,却也是你以后的财富。
篇14:有些人有些往事随笔
有些人,不再见了,从你的世界消失。
而有些人,却依旧清晰。
想说的,曾经都说过
我想,我们都是始终不知道怎样去做才是对的人
始终不明白什么才是自己所要的人
那么最后,又有什么是让人感觉温暖的呢?
在心里,我们是否又为温暖而留了一片土地?
寂寞午后
春天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懒洋洋的倾洒在桌上
在倾述的瞬间
我看见彼此的灵魂,冷漠而疏离地观望着
可是在徊那,它们却又那么贴近
我感觉到阵阵轻柔的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穿梭
王菲唱《只爱陌生人》唱得太天真,天真的却让人都想返璞归真
许是一个眼神,许是一种体温
我们在生命中行走,看不同的风景,遭遇不同的陌生人
有些人只是遇见,匆匆的行程里眼光的一次对视
不需言语,忽略情节
有些人会在心上驻留一些时间,带给彼此温暖
那是最美的一种际遇,留待余生去不断重复得去想起
与人之间的感觉,真的非常微妙
忽然想起金城武的独白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
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朋友
或者知己。”
《熏衣草》里的女子说,
我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坚定,幸福的
多么温暖的话语
来不及辨别真假,暖流已自心底流过
在温柔的`夜,静静等待。等待那个让你一生都灿烂的人
绽放的瞬间就是缘分,一生亦挥之不去
奇妙的缘分,美丽的瞬间
于是,人们相信,彼此的承诺既是永远
世事易变,时光易逝。不变的是友情的永恒
有一些往事连绵不绝的感情曲线,被时光的舞步所乱,如今任然刻骨铭心的
可能只是咖啡里不断冒出热气,或那个秋天特别潮湿的温度
相遇,离别,隐忍,疼痛,一闪而逝,刻骨铭心,错过,变幻无常
一个词语就是一个友情故事
怎样都有意义,怎样都没有意义
片段,断片
记得,回忆,然后遗忘
曾以为自己手中握着的事友情
等到长大以后才发现
所谓的友情是一阵偶然的风
从身边轻轻吹过
留下些许的记忆……
缘分来得早或迟,都没关系。遇见你,就是最好的时光……
篇15: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一些往事杂文随笔
我与她,相遇于一五年的春天,相识的过程老套而狗血,无非是相看两相厌再到惺惺相惜,后来再提起,谁都红着脸摆手算是年少不更事莫要再提,很相熟了,相熟的像是能触碰到的,近在咫尺的朋友。
这三年,我知道她的所有,细化到她每日吃了几顿饭,又吃了些什么,半夜在几时突然惊醒,又是为了什么而惊醒,我们更像是每日对坐着进餐,相拥着入梦,活进对方身子里的一对挚友,掌握彼此的秘密,分享喜怒哀乐。
可现如今再想想,我好像只知道,她叫简之。
简之她是一个有趣的人,也许只是我觉得她有趣,有一日与我聊着聊着她人突然消失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才回来,我自是以为她忙了些十分重要的事情,她却与我说只是花了两个小时坐在洗手间的地砖上,解开她缠成一团糟的项链,这也许并不有趣,还有些无礼,可我却依旧爆笑了很久,也没有生气。
简之简之,她的生活却从不化繁为简。
三年里她谈过很多个女朋友,可我至今也不敢确信她究竟是如何取向,因为她活得实在太过像是一个冷血动物,有泛着寒光的鳞片做盔甲,有着窄成一道线的吓人的眼睛,那样的不近人情,我大约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关系清白的同性朋友,也真是不知道,我们是如何在漫长的三年里,忍住一切不去亵渎两人之间的革命友谊。
我曾一度羡慕她在感情生活的果断,可她又理性到让人后脊梁发凉的地步,她绿过别人,也当然被人绿过,可我几乎没有见过失恋的她,她好像从不会恸哭,甚至也不会难过,我只知道她一定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能是过分坚强了。
大概是性格的缘故,又加上她无疑是一个心理学方面的非专业专家,她太懂得如何抓住别人的心,这使得她身边从不缺少追求者,孤独的姑娘们围绕在身边,我便总是嘲讽她招蜂引蝶,老混蛋一个,对,她是个混蛋。
她丝毫不在意的'接受来自那些个女孩们的喜欢,她与我说,她是个善人,既然渡落水者一程,多多益善,她甚至很直白的告诉那些丫头们自己有不止一个,坦率又残忍,可她还说,来一个宠一个,而她也确实做到了,除了不单独一份的感情,她一定是一个完美的爱人,可她偏偏不给感情,所以,她依旧是个混蛋。
我还以为她不会爱呢。
我从没见过她那样,深夜里给我来了电话,醉的不像个人,嗓音沙哑成锯着枯朽的木头,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她这块大冰坨子,也会哭啊,我突然想到她之前说她几乎做好了公之于众的准备,甚至只消一句话便可以去遥远的地方与对方结婚,我那时候想,大概这一次,是真的很喜欢了,可只一个夜晚,她又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继续过她的悠闲日子。
她开始过的比过去更加无所在意,除了染上很重的烟瘾,她常与我聊着电话突然叼上一支烟点起,然后眯着眼睛继续与我商量该买什么才能讨姑娘开心,我世俗的想,她的家境一定不错,一定比我好上许多,这才随意的大手笔的给她的那些姑娘们时不时送上惊喜,而她过的更没有心了,只有深夜噩梦醒来时与我表示颤巍巍的胆怯,才像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可网友终究只是网友,简之的死讯来的突然又没有预兆,她身边的人用他的账号发来消息,说是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我倒是觉得,也许只是累了,逃避了,终于想做一个凡人了。
这些日子,我实在想念她,便写了这些有的没的,算是纪念这个旧友,又祈望简之她尚在人世,即使忘却,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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