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800字读后感

时间:2022-11-25 03:41:43 作者:ami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ami”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福尔摩斯800字读后感,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福尔摩斯800字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 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篇2: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高约183厘米,鹰钩鼻头戴黑色礼帽、身材消瘦而欣长、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手拿手杖。他的名字和形象历久弥新,毋庸置疑他已成为名侦探的代言,与中国诸葛亮一般的象征着智慧的不朽符号。

历史上出色的小说数不胜数,那么到底哪里能够让福尔摩斯问世1后,英国皇室破天荒地授给福尔摩斯这虚构人物爵士爵位呢?

外人看来他思维古怪,虽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却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又是一流的药剂师。研究学问劲头很足,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脑子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书中小斯坦福曾对因中枪伤而回英国休养的助理军医华生说过福尔摩斯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曾拿一撮提炼出的植物碱来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用棍子敲打尸体看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而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用自己的血向华生展示他的新发现后随意简单地用橡皮膏贴在伤口处。华生注意到他手指上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且因为接触有毒物而被强酸腐蚀的变了色。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长期处理伤口只用橡皮膏,还不经处理地接触有毒物,又注射可卡因。而福尔摩斯却不甚在意,他信奉“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工作本身就是报酬。”,他认为其他器官只是脑子的附属品,所以不在乎挨饿只考虑脑子的需要。他对工作的热爱认真到疯狂,有几分令人发指,也为他增添了英俊坚毅的男人魅力。

福尔摩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私人侦探,为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锁定目标,灵活利用自己的特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冷静睿智,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将案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终真相大白。偶尔有些恶趣味地把情节戏剧化,也为他无边冷漠理性中透出一丝可爱,让他更加迷人。

福尔摩斯说:“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他高傲目中无人,携着天才的孤傲,我行我素,厌倦世俗的荣誉。当他侦破一件案件奖赏功劳全部归于警探时,福尔摩斯却可以放声大笑毫不在意地对华生说道:“我已有言在先,咱们的研究便是为他俩挣得奖赏”。这是其他侦探绝对做不出来的事,只有他,只有福尔摩斯,将名利视为粪土,是一个鲜有的清高没有铜臭味的纯净世人。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做的贡献并不是像超人那样拯救世界做个盖世英雄却足够真诚地令人唏嘘。

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还有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的讽刺,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下人性的丑恶欲望,作者道尔赋予福尔摩斯惩恶扬善且富有人道主义的思想。小说在当时残酷剥夺人权的背景下具有伟大的进步意义。因此,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也成为了别样的英雄,别样的里程碑。

篇3: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柯南道尔所著,以华生的自述形式展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洞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为历代人所喜爱。

此书之所以拥赞古今,既因为它的故事怪诞离奇,悬疑中带着隐藏的秘密,又得力于作者苦心塑造出一个焕发出智慧之光,才思敏捷,冷静果断,善恶分明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有七十余篇。此书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七篇。在这七篇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巴斯克维尔魔犬》,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和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最后福尔摩斯的神秘现身更是令读者一惊。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对于一个推理家而言,要想从一点得整个面,要想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事实,就必须拥有渊博的知识。福尔摩斯自己就已经将这句话做到了极致,从一开始对华生的准确推理,到后来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案件,他就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穷追不舍,利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敏锐的思维,层层深入,渐渐云开雾散,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的外表也透出一股侦探范。他身体颀长,细长的鹰钩鼻显露出他的机警、敏锐;突出的下颚带着一种严肃与果断;深陷的眼窝仿佛能把人看透;经常拿着的烟斗与手杖,则演化成了侦探必不可少的“装备”。

现在只要一提到侦探,人们脑海中一定会瞬间浮现出福尔摩斯拿着烟斗思索的画面。这一经典的画面贯穿了这本书的每一个案子,成了福尔摩斯的标志性动作,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象征。

随着福尔摩斯的家喻户晓,人们几乎忘了他只是作家笔下的一个虚构的形象,而把他视为实有其人的伟人,崇拜备至。柯南道尔也因其在英国以侦探小说闻名而获得了“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称号。毛姆曾赞美道,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这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存在是里程碑一般的。

福尔摩斯说过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是的,我们应向福尔摩斯学习,向柯南道尔学习,学习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他们精益求精的品质,努力向自己的梦想进发。

篇4:《福尔摩斯》800字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篇5: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英雄的足迹――《福尔摩斯》读后感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篇6: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我已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窗的一本书,但愿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若是破案了,我也能够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正在一次班级大打扫的时候,值日生正正在扫除卫生,教室里灰尘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窗早就分开了教室,只要邓适钧危坐正在本人的座位上,聚精会神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师都对他拿的书很是猎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睬会我们,曲到这一章节看完,才慢慢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人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消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好挑和,热爱破案,简曲是世界上最伶俐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如许的侦探!”……

大师都被如许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正在全班了开来。

同窗们都晓得了正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如许一个奇异的人,他有着艰深的眼睛,一眼就能够工作的,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非分特别判断和机智,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着一方的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究到我这儿了,我立即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以至上课时也不由得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正在书包底下,操纵课间和正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路进行智力的对决。

倒霉的是,正在今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样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即想:若是此刻福尔摩斯正在,他会怎样做呢?

于是我立即回首了丢书事务的前因后果,细心端详了四周能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路构成了“姐妹侦探团”,配合研究推敲。一直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帮,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从见。

汪新源当即否决:“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必然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仍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能够成为他后人的关门,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灰溜溜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今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实失望啊,我怎样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篇7:《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篇8:《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00字

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给我指引方向。谢谢你,福尔摩斯,让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丝。

篇9:《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事实证明,书,是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星期天,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妈妈的书架上。书架上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这本书,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这几个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最喜欢看探案系列的书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一睹为快。

读着读着,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他机智解决了多个神秘又棘手的杀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当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和缜密的思考,以及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

当我读到《诺伍德的建筑师》时,我为杀人犯约纳斯·奥德克而感到可耻,觉得他十分可恨;当读到《希腊译员》时我为怪人而感到怜悯;当读到《跳舞的小人》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最后一案》时,我为“死”去的福尔摩斯先生感到难过和惋惜……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还会只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题目时,却有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瞟一眼,也不认认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笔算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空到那儿,跑去问老师,问父母。比起福尔摩斯的那股执著劲来,我感到多么惭愧呀!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要像福尔摩斯对待案件那样去对待难题,搞不懂怎么做就决不罢休!

现在,我一直把《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头,因为它是第一本打动我的书,更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

篇10:《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篇11:福尔摩斯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多么让人钦佩啊!

小说中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所以这些设定好的家庭和个人经历都是为了说明福尔摩斯为什么能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适应乡间生活,而且为什么不放过任何法国案件。这本小说记载了柯南道尔先生塑造是最成功的文学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侦破的60个案件。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篇为长篇探案。这本书情节起伏,内容生动,而且是近百年来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到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我在读的时候就像我走进了书中,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侦察、破案。福尔摩斯在调查每件案子的时候都是那么细致,那么认真。他每次都能从一些细节来得到有利的线索,哪怕是一个烟蒂,一个脚印。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在看了案法现场后就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形、特征等。相比之下,我太苯了。他看到的我也看到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可是,之后他就理出了案情的头绪,而我却一无所知。所以,一个人只要留心身边的细节,总能从中获得点什么。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还很伟大!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的大无畏行为真让人钦佩!《最后一案》里,福尔摩斯和“犯罪界的拿破伦”莫里亚蒂教授正面交锋了!莫里亚蒂是伦敦高级犯罪集团的幕后黑手。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利益要把莫里亚蒂除掉。他和莫里亚蒂谈话中说道:“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看啊!多么有力量的一句话啊!多么伟大的一句话啊!为了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福尔摩斯就心甘情愿结束他的侦探生涯。如此伟大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钦佩吗?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了……但是,由于读者的强烈要求,作者又让福尔摩斯神奇般得复活了……

福尔摩斯的聪明,福尔摩斯的伟大永远让人们铭记于心!

篇12:福尔摩斯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我喜欢他是因为书中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了起来。作者创作的侦探小说从侧面反映了那时社会存在的问题。书中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侦探故事都揭示了这个真理!像《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涉及到了金钱为了金钱而作恶多端,行凶的人。其他故事也分别告诉了我们一些犯罪现象,如:因贪行凶,专横和尔虞我诈……都与黑暗组织,道德观念有关。

我认为在情节和语言方面,都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写的小说,最初吸引我的是离奇,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让人意想不到的,在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大家都知道邪不压正。这个道理在书中也得到进一步体现。书中的元凶无论多狡猾、多狠毒,但是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加上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不管是谁,都会甘拜下风的!你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很聪明,但不管怎样,你的邪恶最终会把你出卖,暴露你的一切贪念。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常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的下场莫过于被绳之以法,得到惩罚。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对他增加几分敬意!,福尔摩斯每个案子都会不遗余力地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元凶的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还想要亲手结束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届奇才的生命……可最终都是白用功!

当我沉浸在福尔摩斯那令人感叹的工作能力时,还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想成功,就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属于自己的胜利殿堂!同时,我在心底也拨下了理想的种子,我要当一个向福尔摩斯那样敢于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那样,就可以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真、善、美!

亲爱的同学们,我觉得你一定会对福尔摩斯产生兴趣,并想和他一起去揣摩、分析案件的。那就让我们一起用心去细细地品味经典,富有浓韵的书香吧!

篇13:关于《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优秀精选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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