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勇狗王读后感

时间:2023-03-09 04:05:55 作者:宋牊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宋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神勇狗王读后感,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神勇狗王读后感,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神勇狗王》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神勇狗王》的书,十分喜欢。

《神勇狗王》讲的是一个人、狗、狼之间的故事。

书里说有一个叫杰克的小孩,他有一只叫金钢的狗,他们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有一个叫朱扒皮的人,他养了一只叫红夫人的狗,因为他对这只狗的暴虐,红夫人就离家出走了。金钢听说朱扒皮组织人要把红夫人捉回来,并要狠狠惩罚她,就十分气愤,打算去救红夫人。还有一只叫红火的狗,带着那批坏人也在找红夫人,还带着黑长的枪。金钢的主人杰克也被朱扒皮组织去捉拿红夫人,为了阻止主人杰克的行动,金钢就故意破坏他们的行动,后来被朱扒皮关了起来。金钢心爱的雌狗知道这件事后,带着杰克舍身救出了金钢。金钢被救出后,遇上了一只叫冰狼的狼,这只可怜的狼正在被人们追杀,于是金钢和他心爱的雌狗不惜生命地救下了冰狼。经过人们一次又一次袭击,冰狼逃走了,金钢却被困到巨石阵内,杰克与金钢的雌狗想尽办法,又帮金钢逃走了。这之后,红火故意不断地挑畔金钢,与它争狗王之位,它们一起来到狗的集中地,因为金钢的善良与英勇,狗群们义无反顾地支持金钢,把红火这个混蛋给赶走了,金钢又做了狗王,和他的主人杰克与他心爱的雌狗一起,又过上了以前的好日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要存着一颗善良的心,对于人也一样,不然到了决斗的那一天,你就会失去民心,支持你的人很少,甚至没有。而对别人好的人,则成了命运的成功者。

就打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在学校,你总是一味地挑唆别人,或挑拨一对要好朋友的关系,以至他们相互质疑,最后分开了,而你却兴灾乐祸。当别人不小心碰到你时,你就对他进行报复,别人还能把你当成朋友吗?到了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你会发现,就没有人会支持你了。

这就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篇2:《神勇狗王》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篇3:神勇狗王读后感600字

神勇狗王读后感600字

读了《神勇狗王》有感_6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勇敢挑战生活的考验 _读了《桃花心木》有感_600字

当我一看到《桃花心木》这个题目时,我心想:写树的,肯定不好看也就没看这篇文章,可当老师让我们预习这篇课文时,我才读的,刚开始读,我已经被这篇文章所深深吸引住了,这篇文章写的棒级了!

文章讲的是一位种树人,为了是桃花心木长成百年大树,运用了科学的办法但作者一开始不明白,当种树人说了“谜底”的时候,作者才恍然大悟,并悟出了做人的哲理。

是啊,每一次的困难对于我们来说是生活的考验,而每一次的失败对于我们来说是下一次的经验,再不确定生活的人,会培养出一颗独立的心,并会把很少的养料转化为巨大的力量,努力生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只要有长时间的磨炼,就会又很大的收获;只要你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怕挫折,成功永远属于你!

我羡慕冒险小虎队中三位“小虎”,无拘无束,并经历无数次考验,我羡慕德国才14岁的小孩乌塔,独自一人游欧洲,我羡慕......

我羡慕的人虽然不多,但我能做到吗?全中国的小学生能做到吗?中国虽然有随发展,但中国能比上美国吗?为什么,为什么比不上美国?因为中国,因为中国的少年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被家长管着,浪费了童年,这个大好时光,童年无忌啊!

大家都听说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吧!为什么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呢?因为那些穷人的孩子从小就开始过独立的生活,根本没有半点依赖家长的心,他们就像桃花心木树苗一样,靠着自己找到它们必须拥有的水源,才能生活下去!

每当孩子想帮家长做事时“去去去,学习去!”家长都是这句话,爱孩子,就应该让他(她)去锻炼,去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爱孩子,就应当让他(她)去面对困难,去战胜胜困难;爱孩子,就应该解开学习之锁,到大自然中去体验生活;爱孩子,就应当让他(她)不要虚度童年,外面的世界是美丽的,是精彩的;爱孩子,就应该让孩子到社会中去分清是非,分清好坏,在社会站稳脚!

家长们,醒悟吧!让孩子在天空中飞翔,自由自在,让孩子在海洋中遨游,无拘无束,让孩子在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中去体验生活,去感悟生活吧!

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_读了《昆虫记》有感_600字

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

――读了《昆虫记》有感

记得美国的卡耐基曾经说过:“真正的好书应是历经岁月的考验而新的,不是那些反能维持数周的畅销书。”正是这样,法国的法布尔这位大哲学家,他那像艺术家一般地去观察和诗人一样地去感受和表达,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另我敬佩的是,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读过他的书,非常的喜欢,他一定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无与伦比的观察家”

在这个充满活力的暑假里,我怀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与喜爱,翻开了这本文学名着。这位名扬四海、誉满天下的法布尔先生,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再加入自己幽默生动的另我带着无比探索的精神去这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探密”,不断了解昆虫先生的习性,与生活。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手法DD比喻、拟人、夸张等手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这些小昆虫的洞口、洞型、以及在挖洞时的神态、动作,简直是惟妙惟肖。另我感觉是走进了这广大的昆虫王国,跟它们一起快乐、跳舞、歌唱。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不同的吸引力,什么样的吸引力呢?如果法部尔先生不运用这些幽默而形象的拟人句子DD整篇文章都是这样的句子,也就是说,法布尔先生无时无刻都把这些调皮可爱的昆虫当作天天可见的“人”,把它们当作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要是法布尔先生不这样写的话,我完全可以认定这是一本普通的记叙文,一本枯燥无味的记叙文。没有创意,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可他运用了,这样就像把我也一起带进了这个神秘有趣的昆虫王国,自己也是一只顽固可爱的小昆虫,就像在看动画片、小人书一样的有趣、好玩。把我吸进了这个似人却非人的王国。

初看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眼睛像是安装了两块强力的吸铁磁,让我着迷,甚至达到了忘我的境界。

如果你问我:“这本书真的有这么好看、有趣、并且生动吗?”我一定不假思索的回答你:“当然了,不信你也试试。它会带你一起闯进一个奇妙、充满幻想的异世界。”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快乐、悲伤。酸、甜、苦、辣。喜、怒、哀、乐。这就是奇妙、有趣、神秘而又充满着幻想的昆虫王国。

勇敢面对困难_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有感_600字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具有深刻哲学和社会意义的经典长篇历险小说,读过之后,我受益良多。我惊叹于这本书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敬佩于鲁滨逊坚强、独立面对重重困难的性格。

这本书主要讲述英国富商家的孩子鲁滨逊多次冒险出海遇难,流落到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凭借无比的勇气、毅力和智慧,百折不挠,辛勤劳作,战胜了食用品短缺,疾病、自然灾害,野兽、食人野人袭击等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生存下来,改变生活环境,开耕庄稼地和牧场,盖起住所。后来,他救下邻岛的土着人让他成为仆人,又帮助英国船长制服水手叛乱,夺回船只。他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终于获救,搭乘此船返回英国,成为极为富有的商人的故事。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鲁滨逊流落孤岛六年后,修建两座房屋和防御围墙,熟练制作食用品,却面临着弹药短缺,无法猎捕食物的问题。他耐心研究,布下机关,驯养了一群群山羊和动物,为未来做准备。他这种临危不乱,冷静解决问题,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读过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鲁滨逊的荒岛生存比起都不值一提,更不应该在挫折面前低头灰心。记得不久前我喜欢上体育课人人爱玩的滚铁环,决心一定要学会。不仅因为它可以强身健体,还因为它是一种悠久的民族艺术。刚开始我很感兴趣,手拿铁环慢慢滑并小心翼翼地用铁棍拨动。可只要拿开棍,铁环就会倒在地上。几节课后,我对这种浪费体力,得不到丝毫乐趣的运动渐渐没了兴趣,准备放弃时,读了这本书,我羞愧不已。曾经的决心怎么能因微不足道的挫折就轻易放弃呢?怎么面对以后更多的困难?于是,我一遍一遍请教同学,勤奋练习。终于,我只要手拿铁棍轻轻一拨就能轻松自如地让铁环随着自己滚来滚去,我特别开心。

我十分欣赏《鲁滨逊漂流记》,它是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打破了古典主义小说常见的浮华和空洞,一直是雅俗共享的世界名着。而且这部小说让我深刻懂得了,要勇敢面对困难。

单元作文:读了《一千零一夜》之《死神和富有的国王》有感_300字

《一千零一夜》这几册书是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买给我的礼物。从此,我小的时候最美好的梦就是从《一千零一夜》中度过的。我不仅感谢爸爸,我还感谢这本书。其中,我记忆犹新的故事就是《死神和富有的国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国王因为疯狂的搜刮老百姓的钱财,只顾自己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享受天伦之乐而遭死神亲自来夺命的下场。我认为像国王的自私自利,只供自己贪图享乐的人是可耻的!

在这个故事中有一句话让我懂得了做人之根本:“财富是让你救济贫民,修桥铺路,建设国家和慈善机构,可国王你只顾自私自利,只供个人贪图享乐,不怪你自己,反而责怪我们,现在只有让别人去享受了。”这是故事中财富向国王说的话。是的,贪图富贵,贪图钱财,这哪是一个一国之君所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去利用它,利用财富去救助灾困人民,可是,朋友们,你们是否又做到呢?我曾反复读过好几遍,我知道作者还在告诉我,告诉大家:完美的走完宝贵的一生,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死亡。

勇敢前进,永不放弃_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有感_600字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比如《鲁滨孙漂流记》,它给了我一场荒岛的历险,还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

鲁滨孙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幸运又倒霉的鲁滨孙,刚开始来到荒岛的时候,他慌张、害怕、绝望、不知所措。可是他又振作起来,敢于冒险,与大海风浪搏斗。

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的生活,历经了艰险,九死一生。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的,都是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一个人孤独、一人生活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生活,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

他二十八年如一日。二十八年!一个多么令人惊讶而又不可思议的数字!尽管如此,他还是相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后,他如愿以偿地回到英国。

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又能些做什么?如果我是他,我当船在暴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勇敢会面对,沉着冷静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荒岛之上,叫天不应,叫天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寻找食物,建造住所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当看见野人时,我会勇于拼搏,勇敢杀敌吗?不,不会,因为我没有那种勇气。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学校、家长为我们铺设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还身在福中不知福,根本没有体验过生活中的苦涩。

这本书令我受益终生: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吓到,要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与勇气和智慧同行_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_600字

我一直想从一本书里寻找人生的勇气与智慧,老天不负有心人,它终于被我在《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中发现。那时我的确有一种如愿以偿的感觉。

小时侯,我就幻想有一天自己背着行李,踏出大陆,踏上出海冒险的路,寻找一直属于我自己的梦,我的世界!可是,那时的我似乎无暇顾及,也无法估计这许多的危险。也许,他――鲁滨逊也想不到将会有怎样的考验在等着他吧!

我想,是一次一次的探索,使鲁宾逊一步一步走出自己的圈子,走向世界。被家人宠着,一点也经不起风雨。有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应该松开那只抓住父母衣角的手,用事实证明,我们可以独立去闯!只有那样,我们才能体会到雨后彩虹的美。

我想鲁滨逊首先展现给我们的是“勇气”。他不甘于像父亲那样平庸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打翻了,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荒岛上,度过了28年的孤独时光。

喜欢鲁滨逊,他也是因为他在这段经历中展现的勇气!他从来都不会逃避、畏缩,而是勇敢地面对。面对着这个荒岛面对这野人的威胁,他从来都是抱着“勇着不惧”的心理。我喜欢他的勇气。勇气是他的特性,勇气是他的所有,勇气是他的目标。他喜欢冒险,这是他独有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的从险境中挣脱。我想他是在寻找,寻找更多的勇气,将勇气视为目标。

我想,除了勇气外,作者还有向我们展示“智慧”。他孤身一个人,克服了很多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葡萄干,他还会自己摸索着去做座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鲁滨逊,总会用自己的智慧,将一切问题解决。智慧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当然,有些人会问,勇气和智慧共存,不矛盾吗?我会告诉你们,当然不。勇气与智慧是共存的,他们就像你的双手,缺一不可。与勇气和智慧同行,园自己的梦,让梦飞起来!

广州市荔湾区真光实验学校初二:骆嘉铭

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_读了《狗来了》有感_600字

《狗来了》这部小说你读过吗?如果没读过,请一定要读一读,它获得过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项――国际安徒生奖,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

今天,我有幸读了这部作品,被书中的精彩故事所感动,被故事中那只高尚的狗所折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只狗,他的妻子去世了,孩子们也长大了,他想到辽阔的世界去旅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狗。精彩的故事从这儿就开始了……

在众多有趣的情节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发生在医院里的一件事。

狗在医院里遇见了一个病人――一只公猫。狗了解到公猫病了还牵挂着家中的孩子,内心很感动,便决定暂时帮公猫照顾他的孩子。公猫的孩子竟然有三十个,这可是一件非常艰巨的差事。当狗得知后,并没有打退堂鼓,因为他想到:一个真正有信誉的狗,对自己的诺言是不能反悔的,已经承诺的事情不但要做到,而且要做好。

公猫的住的地方是一处快要被拆的房子,非常危险,狗把小猫们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小猫们肚子饿了,狗就千方百计地到处找吃的东西来填饱他们的肚子,把自己累得够呛。可狗却毫不介意,他把那群小猫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

狗一路上做了不少好事。他劝说过一对闹着要离婚的夫妻,使他们重归于好;在一家幼儿园做过志愿者,向幼儿园的阿姨们传授如何让孩子保持好心情的本领;帮助了一只作弊的猪,帮他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到了最后,狗先生觉得辽阔的世界对他来说已经够了,就和路上结识的好朋友――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故事中的狗很善良,他信守承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虽然他是一条平平凡凡的狗,但我已经把他看作了一位品德高尚的人。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要向他学习,做一个信守承诺,对社会有用的人。身边的朋友有困难,我们就应该主动去帮助他们,即使是一位与你不相干的人,也应及时提供帮助。那样,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想:作为一个最高等的生物――人,我们不会输给一条狗吧!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光小学北校区六

篇4:读《神勇狗王》有感作文

读《神勇狗王》有感作文

读《神勇狗王》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篇5:王二狗

王二狗是村里村外“远近驰名”的大傻子,据说在他母亲生他的那一夜自家房子恰好被雷劈中,导致母亲收到了惊吓,一命呜呼了。而王二狗当时只有半个脑袋从母亲肚子里出来,接生婆刘老太使劲拽了老半天才给拽了出来。

刚出生,就使得自己的母亲难产去世,在封闭传统的村子里是极其不吉利的。

而且呀,这老王头又是极其爱妻子的人,这下虽说是多了个儿子,可是这媳妇却没了,不免把矛头都指向了王二狗,对他是极其刻薄的,王二狗从小就缺衣少食,三岁那年被大雨淋了一夜,老王头也没给他请大夫,这王二狗在那次高烧过后脑袋也不好使了,老王头干脆进城打工去了,“看你这驴脑袋我就心烦!”这是老王头走之前对王二狗说的最后一句话。王二狗看着他爹跟他说话了,乐呵呵地口水流了满衣襟。

自此之后,王二狗就像是村里的流浪儿,有一次,邻居张大娘看见王二狗在啃着她家院里的树皮,抄起手里的鸡毛掸子就往王二狗身上打去,“可别把俺家树给搞死了,你这没人要的傻杂种。”张大娘碎了一口道。

日复一日,有人突然发现王二狗不见了,接着又有人在山间的沟渠里发现了淹死的王二狗,他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个红薯,看样子是在山上挖红薯失足跌落了下来,淹死了。

钱老三媳妇突然爬上山去看了一眼自家的红薯地,原本紧张的心好歹是轻松了,“还好没挖俺家地里的。”

把王二狗的尸体捞起随意丢在了一棵榕树下,村子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仿佛从未发生过什么。

篇6:狗王小学作文

狗王小学作文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王的气质大步地走来。

我家养了一条狗,太萌了,以至于第一次被抱回家,它的脸就因为被我揉时间长了,变肿了,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我还越揉越来劲。不过几天,它的头也被我摸了一遍,摸完的头大的像一个超大的篮球,一个朋友来我家,被我家狗王吓了一跳,说这是何方神圣,说完便跑了。有一天,我叫狗王出来,连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回应,我担心极了,一看狗王在墙角委屈地哭着,好像说:“主人啊,俺老狗的一世英明被你毁了,我没脸见人了。”

我伤心极了,不摸狗王的脸了,几天后它的脸就好了,不久后我又买了两条狗,都不听话,我想让狗王来治治它们,可狗王还畏惧它们,于是我开始训练狗王。扔出一根火腿,狗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到了食物。

这两条狗又调皮了,我扔了一根火腿,让它们准备抢食,“汪”的一声狗王出现了,它那王者的气质,将那俩二货给吓住了,我高兴极了。又扔了一根火腿,狗王来了一个空中转就接到了,放在了地上,很得意地说:“怎么样?想要吗?但就是不给你,气不气啊?哈哈哈。”

这两条狗心里已经被气疯了,恐怕连跳河的心都有了吧。

狗王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不仅可爱、有王者气质,还能帮我,这就是强大的狗王。

篇7:狗王争霸赛作文

狗王争霸赛作文

狗王争霸赛

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403班   蒋羿楠

在我们家几乎每天都上演着惊心动魄、精彩激烈的“狗王争霸赛”。听到这个比赛名称,你一定会诧异:这是哪来的比赛项目啊?哈哈,其实这是我家的四只小狗嬉戏打闹的'场景,但是那股热闹劲儿绝不亚于拳王争霸赛。虽然他们的出招伎俩只是“一扑”、“一撞”、“一咬”、“一拖”,可是谁都不罢休,谁都不退缩,可精彩了!今天,究竟谁能获胜呢?听我慢慢道来吧!

今天的第一局由老大首先出场pk小白。老大一出场并不急于应战,而是躲在椅子后面,小白以为老大不敢出战,就放松了警惕,在赛场上东闻闻,西看看,谁知老大来个出其不意,一下子扑到了小白身上。小白“哇哇”地叫着想反抗,可老大把它压得结结实实的。在这紧要关头,小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用力一撞把老大撞翻在地。老大也不含糊,一个驴打滚起身就一口把小黑的脖子咬住了,痛得小黑发出了“呜呜”的叫声。看来第一局老大旗开得胜!

第一局就轻松获胜的老大自然很是骄傲,第二局他继续pk小黑。小黑虽然在上一局受了惊吓但仍表现得不甘示弱。它凭着自己的体重优势,继续使出“撞撞功”,猛地把老大撞在椅子上,连椅子上的书都被撞了下来,这架势直接就把老大吓得落荒而逃,败下阵来。

最终pk是由获胜方小黑对花花。花花个子不大,但是灵活敏捷,它一个饿虎扑食先把小黑扑倒在地。小黑哪里肯吃这个亏,一脚就把花花踢开,从地上窜了起来,直追花花而去。花花见状跑为上策,小黑一口气追到了菜园里,又用它的看家绝招把花花撞飞在菜地里。这下花花真成了“花花”啦!可小黑还不罢休,一口咬住花花的腿把它拖到回了赛场,才舔了舔嘴玩去了!只剩下呜呜惨叫的花花收拾满身的泥巴。看来今天狗王争霸赛的冠军非小黑莫属了。

听了我的赛事直播,你是不是也想来现场感受一回呢?四位可爱勇敢的小选手等着你哦!

篇8: 《狗王梦游》观后感

《狗王梦游》观后感

《狗王梦游》是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系列的第11本,其中有四个故事,分别为:《狗王梦游》、《牧羊犬》、《犬人》、《一主二犬》。

《狗王梦游》主要讲了一只狗当上了狗王之后,以为自己只需要牙齿了,所以把尾巴割掉,他遇上了老虎,老虎以为他在挑衅,把他给杀了;《牧羊犬》主要讲了一只牧羊犬因为法律原因所以无法在市区生活。它被警察接走的时候,警察恰巧接到了一个任务,那只牧羊犬和他的主人也跟着去了。在警察们都受伤之后,牧羊犬冲了上去,制服了窃贼。后来,它成为了一个特例,可以在城市里生活;《犬人》主要讲了一个男孩受到欺凌之后,捡到了一只小狗。苍蝇在第二天晚上把小狗的血传到了男孩身上,这个男孩拥有了狗的'超级听觉和嗅觉,他借助着这两项超能力,帮助了警察避免了许多犯罪;《一犬二主》主要讲了一个人养了一只狗,她和这只狗相处的很好,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家又买了一个电子宠物,这只狗和电子宠物天天吵架,有一天电子宠物被送走了,那只狗也无法再回到以前的生活。

这四个故事告诉了我,有些看似没用东西不一定就是没用的。有时候,现实也能扭转局面。身怀绝技不一定是好事,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有一些欢乐的时光,过去了就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我们要好好珍惜。

篇9: 《狗》读后感

在我心里,外国的美文是最有教育意义的,同样也是最感人的,这不,我翻开了法国作家皮埃尔。贝勒贝尔写的《矿工的狗》,欣赏全文后,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篇文章中的狗名叫迪克京,是一只满身长有漂亮黄毛的英格兰杂交狗,它的主人莱特前在跳骚市场买的它,随着时间的消逝,莱特和迪克京的关系越来越好,迪克京天天都跟随莱特一起上班下班。有一天,一向安静的迪克京突然慌乱了起来,原来它在草地上等了8个小时,可它的主人还没有出现在眼前,这一切都是因为井下发生了瓦斯大爆炸,莱特不幸死亡了。一批批死者的尸体被抬上莱特同事米勒尔的小火车上,他们将被送往海边山上埋葬,看着主人一动不动的躺在担架上,迪克京很奇怪,它不知道主人已死去,所以一直等,希望主人能回到身边,这一等就是,直至迪克京死亡的最后一刻,它还没有放弃……

这篇文章几乎让我哭泣,我一瞬间懂得了很多道理:大自然的一切都和人息息相关,包括动物!迪克京虽是一只狗,可是它超强的毅力使它后半生都在等待自己的主人,如果换做我们人类,我们能做到吗?所以我们要向迪克京学习,我们人类要互帮互助,并且还有感恩自然。

篇10: 《狗》读后感

《天使派来的狗》是沈习武写的,里面有许多故事,每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但其中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跟它同名的“天使派来的狗”这个故事。

“天使派来的狗”主要讲了一只狗银牙,生活在森林里,如果不是那两个闯入林子的陌生人,银牙本应该是和老猎人一起在山林驰骋的猎狗。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再经历了成为斗狗之王、流浪狗、宠物狗后,银牙变成了导盲犬。在主人乘坐的飞机坠落山野后,银牙靠自己打猎时练就的本领智斗群狼,挽救了主人和他的朋友,更令赶来援救的人们唏嘘不已。

我觉得银牙有点可怜。因为银牙他也是一个生命呀!他也有自己的自由呀!而我们人类却让他们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有些人为了得到它们,不惜任何代价。我希望我们人类珍稀动物,不要再伤害他们,过分猎杀,让他们一个个离我们而去。而那些动物却信任我们,不背叛我们,就跟题目一样“天使派来的狗”,动物永

远是我们的好朋友。

篇11: 《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作者是林良,人物是狐狸狗“我”,爸爸,妈妈,樱樱,玮玮,阿兰,琪琪。讲的是“我”和一家人的故事。

“我”就是主人公,叫“斯诺”意思就是“雪白”。狗是人类忠心的朋友,不管家庭多么简朴,狗都会和主人同甘共苦。我从小就学会了“挤”,我的两个讨厌鬼哥哥和妹妹,就会跟我抢奶吃,我怕他俩把母亲的.奶抢光,就一人霸占两个奶头。

大小姐樱樱对我很好,每天都会给我梳毛,每个星期也回来看我,陪我说话。

二小姐琪琪是一个很喜欢研究动物的女孩子,她总把我当“标本”,她不是很喜欢我,因为她太忙了,没工夫陪我

三小姐是我的敌人,她把我当玩具任意摆布我,我看见她就想躲起来。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有一次,斯诺生病了,一家人都很焦急,赶紧把他送到医院,他们就像家人一样重视他。人和狗原来也可以有这样深厚的感情。

篇12: 《狗》读后感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动物小说不但展现出了动物世界的情感色彩,还丰富了动物的生活习惯。

我读过许多动物小说,如:《第七条猎狗》、《暮色》、《最后一头战象》、《虎娃金叶子》、《狼王梦》、《红豺》……在其中,我最喜欢《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三种类型的动物:狼、狗、豺。我最喜欢写狼的部分,因为在我们心中狼是邪恶的,而且有狼的词语也不好,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但在这一部分里,我认识了一些好狼,它们知恩图报,有情有义,聪明勇敢。

我最喜欢白狼这个故事了,文章中的黑母狼为了救自己的狼崽蹭了自己一身的石灰,乔装打扮,化成一只狗,救了自己的小狼崽,多么聪明,勇敢的母狼啊!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你呢,有事请拨打:东一东一动拐动拐。拜!

篇13: 《狗》读后感

《蓝光长毛狗》是韩国作家真善美写的,内容十分离奇和感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长发的母狗,大嗓门是长发的主人,他叫长发为“长儿”,童儿是大嗓门的孙子,他们十分疼爱长发。

长发和妈妈阿黄还有兄弟姐妹们生活一起。直到有一天,从狗舍外面掉过来一块肉,那时它、妈妈和兄弟姐妹们都很饿,可长发闻了一下,发现有可疑气味时,便忍住没吃,但是它的家人都吃了,结果昏迷了,有个陌生人便把它们(除了没有昏迷的长发)全带走了。长发追着那个小偷追了好久,但只咬下那人的一只鞋。不久长发当上了妈妈,它生的孩子却一只只被卖走,终于有一天,因为一个狗贩子来买狗,他老婆无意中说出了那只被长发叼回来的鞋是他们家的……这样离奇的事在书中还有很多……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长发很警惕,还很聪明。作为强大的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对待弱小的动物是不对的。虽然动物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但是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而狗又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动物,不要去伤害它们,和动物和谐相处。

篇14: 《狗》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第七条猎狗的书》,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书,里面一共讲了许许多多的动人故事,我看的是其中一篇《第七条猎狗》。

这篇故事讲了,老猎人召盘巴在闯荡山林中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长得太短;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猎狗笨头笨脑;第四条猎狗是母的;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

读了这篇小说,我十分感动,狗对待主人是那么的忠心耿耿,不记前嫌,而主人却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知事情的真相,就妄下定论,冤枉了无辜之人,我们要向赤利学习。做一个乐于助、知恩图报的人。并且,我还明白了无论什么事,都不要乱下结论,如果召盘巴知道了真相,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我们可以以另一个人的角度来看却是完全正确的。

篇15:新地雷战神勇小子读后感600字

抗日战争爆发后的,日军得寸进尺,大肆杀害抢掠我国同胞, 人民恨之入骨, 可惜孤军势弱奈侵略者不得。日军挺进中原,先头部队来到必经要塞:麦家村。

日军队长野田一郎原以为小小麦家村,面对日军金戈铁马,机械化部队,应该束手就擒,就此沦陷。岂料,在最危急时刻, 麦包父亲联络邻村村民,共组游击队,运用硝、硫、木炭自制火药,制造地雷,顽强反抗。一时间,日军屡屡败退,对于麦家地雷,更是闻风丧胆。野田老奸巨猾,决定大肆抓捕中国人,威逼个别懦弱之徒做汉奸,混入麦家村游击队中,里应外合,大破地雷阵机灵敏捷的麦包人小志大,欲与麦父并肩作战,但被父亲制止,认为麦包应该读书识字,将来会更有一番作为。麦包一心报国,跟随爷爷的戏团混入日军所在的梁城演出爱国剧目《精武门》,唤醒人民沉睡的爱国心,不幸被抓。狱中,麦包遇到伪装成大汉奸打入敌人内部的共产党员徐三东。在三东的帮助下,麦包死里逃生,更成为了一名小小小卧底。麦包寻找机会假意向日军献媚,更使出祖传中医绝技, 很快成为野田眼中红人。而此时,野田亦顺利收买村民蔡丁作为间谍混入游击队。至此,卧底对卧底的局面依然产生。

麦爷爷等一干村民被抓后,麦爸爸决定夜晚偷袭日军总部救人,不料这个消息被蔡丁告知了野田。日军决定将计就计,将村民绑在木桩上,换上士兵衣服,而将自己的士兵换上村民的服装,待游击队来到,将其一举歼灭。夜晚降临,麦包现场看到爷爷等人被传上日军军服,不禁着急,而爷爷等村民误以为麦包卖国求荣。麦包内心挣扎。埋伏率队赶到,幸得麦包聪明,攀上城墙,以探照灯闪灯闪出摩斯密码,麦父收到情报,全身而退。野田看到探照灯摩斯电码,心中生疑,麦包嫁祸给队长心腹萧春,萧春背黑锅。

篇16:新地雷战神勇小子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和妈妈在抗日纪念馆买了几本小人书。有《雷锋》、《地雷战》、《地道战》等。首先我,了一本地雷战,里面讲了中国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做出的地雷,打跑了日本人,取得了最后胜利的故事,我觉得古代老百姓真了不起。

下面就让我和你们讲讲里面的精彩片段吧!一九四二年,是抗日最艰难的时期。民兵连长赵虎刚在总部学玩地雷的方法,在路上就与鬼子打起了地雷战。赵虎首先在路上放了一个拉雷,把鬼子炸得吓了回去,眼看铁地雷一个一个炸光了,民兵们就自力更生,又发明了用石头造地雷,最后发明了踏雷、母子雷、飞雷、连环雷、碎石雷等,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聪明才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真是充满了无穷的智慧。开始,鬼子们被地雷炸得魂飞魄散,哭爹喊娘。可是,好景不长,鬼子们请来了救援,工兵用探雷器查出地雷,然后把地雷一个个挖出,就这样鬼子躲过一个个地雷。民兵们不灰心,继续跟鬼子斗智斗勇,他们又发明了头发丝累和夹子雷,这样就避开了探雷器,鬼子就又上当了,最后炸得鬼子措手不及,此时我心里大呼万岁!

一九四四年秋天,麦子丰收的时候,鬼子又进村扫荡,这次,鬼子让捕获的村民走在前面,民兵们知道鬼子的阴谋后,发明了绊雷,救出了村民们,民兵们埋了许多地雷:钉子雷、土水雷、箱子雷、门雷、椅子雷、罐子雷、天雷等等,最终消灭了鬼子。

民兵们很团结,打败敌人必须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民兵们不仅勇敢,而且运用智慧,战胜了敌人。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地雷战教会我许多有用的东西,这本书太好看了!

篇17:《神勇鼠智胜海盗猫》读后感

《神勇鼠智胜海盗猫》读后感

《神勇鼠智胜海盗猫》和《鼠胆神威》一样,都是意大利作家杰罗尼摩斯蒂顿所著,同属老鼠记者摇头摆尾系列。 工作的失误让本书的主人公杰罗尼摩斯蒂顿被迫逃离妙鼠城,与赖皮、本杰明和菲斯蒂顿一同踏上了寻找“漂移银岛”的热气球之旅。谁知途中却被一群海盗擒获,还差点论为盘中美味!原来,他们要找的根本不是一个装满银子的小岛,而是一艘银白色的海盗猫船――银爪号。在本杰明的提醒下,他们设法逃出了囚室,成功将海盗猫困在了孤岛上。后来,他们还发现了藏在船上的秘密宝库,找回了猫鼠大战时候海盗猫从老鼠岛上抢走的.古老银元。回来后,他们一家立刻成为了大英雄,杰罗尼摩所犯的错误也都被大家谅解了。 我本书非常惊险、搞笑,我最佩服本杰明了,他心地善良、非常细心。还协助他们一家逃离囚室,不忍心让要吃他们的猫淹死或做鲨鱼的晚餐。赖皮也很勇敢,他是这样向海盗猫介绍自己的。   我叫Trap.   T是Take,就是取你的猫命!   R是Run,就是叫你逃命!   A是Attention,就是小心呀,各位,我来了!   P是Paws,就是小心我的爪子,如果你想活命的话,就小心我的爪子。   杰罗尼摩斯蒂顿也很搞笑,他和他的妹妹菲唱歌掩盖锯栏杆的噪音时,他是这样描述菲的歌声的:“我必须承认,我从不了解我妹妹的噪音。可是,她唱歌实在太难听了,感觉就好像她的尾巴被长牙(海盗猫厨师)的高速搅拌器给搅住了。”   哈哈,太好玩了,我也要向本杰明和赖皮一样,细心、勇敢!    

篇18:和王二狗的作文

与他初次见面的氛围不错,上帝安排在厕所。嘿,叫什么名儿?王二狗。我裤口一松,差点没尿裤子上。是你幽默呢?还是你爹玩文化?…….在校我不敢直呼他二哥,也不便称之为狗兄,他说我和他是用同一支牙刷的好兄弟。让我叫他老二就行。

老二——老二——刚开始我还像三好学生不愿吐肏一样,不好意思这么叫他。但后来比当官的用排比句还自然。

老二,帮我接水。老二,我笔坏了。老二,我不想写作文…….一次,班主任向全班发出诚挚邀请——参加全科模拟,我当然也向老二再次发出邀请,邀请他与我同舟共济,顺便助我一臂之力。可能是那天穿的红短裤保佑了我,不仅老二诚心合作,还有块风水宝地让我乾坤大挪移,简直是天作之合,所以我惊天地泣鬼神地抄越了老二,勇夺第一。老二不记恨我,照样邀请我和他共用一支牙刷。

嘿嘿,老二,我请你吃饭去。我第一次这么愿意破费,还是为了个爷们。我吃馒头。老二礼貌性地看了我一眼,又扎头于书堆,我不知他是把字典当馒头,还是把试卷当咸菜。吃你的精神牌大餐吧!期末看你的啊!

回到寝室,瞅着墙上老二写的毛笔字出神。毕业那天,老二两手被一堆书压着就要走,我心急了,我还没感谢他早上给懒虫买包子,我还没感谢他冬天给我多提桶热水,我还没感谢他总是第一个愿意借我饭卡……

老二,老二——你怎么就走啊?你还有一纸箱奖状在老师那没拿呢!老二整个身躯顿时伟岸了,转头抬手向我一扔,我急忙接住那摞书,整个人顺势就躬在了老二面前,重吗?他的微笑麻得我只晓得说了个重。那还要那堆破纸?

老二朝办公室使个眼神,抱过他的书。就走了。昨夜梦中又在厕所遇见了老二,夹着哗啦啦的水声,老二回答我,是这个滑稽的时代在浮夸。——我天。你的尿淋湿了我。

篇19:狗王拳击擂台赛作文

狗王拳击擂台赛作文

狗王拳击擂台赛

一天,狗王在一条叫步行街(狗城的步行街)的路上,自由自在的走着,它东瞧瞧,西望望,没有它喜欢的物品.

忽然天空乌云密布,然后电闪雷鸣,接着下起了倾盆大雨.狗王像闪电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了对面的招牌下,说:“好险

啊.”然后往后一转,上面的广告牌写着“拳击擂台赛”,报名时间:

10月1日至11月29日17:00截止.12月1日上午8:00开始比赛,今天是11月29日下午3:00.快啊.狗王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快的跑到了狗城的神龙大酒店903号房报了名,正好下午5:00.

在这极少而有限的时间里,狗王毫不松弛地练习着,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它终于练成了一身本领.

比赛开始了,狗王初赛赢了,复赛也赢了.总决赛到了,狗王与黑帮老大狗打得不相上下,狗王用手发出六脉神箭,呀,没发出来.黑帮老大狗有了反攻之力,把狗 王打得半死不活.但是梦醒血未停,狗王站起 来了,全场欢呼起来,狗王来了旋风腿,再来庐山升龙霸,又来了曙光女神之宽恕,然后钻石星尘拳,再凤翼天翔,又来了六道轮回,接着天马彗星拳,再接着降龙十八掌,赢了.狗王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把巨痛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就这样,狗儿更加爱狗王了,因为狗王有了本领,可以保护它们.

狗王拳击擂台赛作文450字

小学生作文(中国大学网)

篇20: 《狗先生》读后感

《狗先生》读后感

近来,我读了一本关于“爱”的书籍,书名叫做《狗先生》,这本书的作者是常熟的顾鹰姐姐。这样吸引眼球的题目令我十分喜爱,翻开书本的第一页,我便迎来了一个跌宕起伏的亲情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叫做鲁明,他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变成幽灵的他心有不甘,便附身在自己家的狗狗身上,为了老婆和女儿,他一次又一次地违犯幽灵界的规定,甚至是永远消失的代价,不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缓解他亲人们的.痛苦啊!

读完了这个故事,感动使我浑身上下不住地颤抖。原来,一个人如果有真的爱是可以完全跨越幻象与现实的,不管是怎样的困难他都能坚持到底。爱,是种良药,治好每个人的心病;爱,是一滴甘甜的水,滋润孤单的心灵:爱还像桃花,生早春而不媚……真爱是伟大的,是无与伦比的。就好比我们的父母亲,有一次,学校外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望着雨,心中有些惆怅。当我抬起头,就看见妈妈那瘦小的身体被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头发已经被雨水浸湿,她看起来那么无助、弱小。刹那间,我的睫毛上已经挂满晶莹的泪珠,妈妈是多么爱我呀,她宁愿自己淋着雨,也不愿意再让我多等一分一秒,原来爱就是一种不怕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呀!

在爱面前,苦难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罢了。一个人如果拥有真爱,他的心灵一定会是善良的。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你有爱,那么请用它去治疗每一个受伤的心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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