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xuzhenjie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废旧物资处理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废旧物资处理合同,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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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废旧物资处理请示
公司领导:
仓库现存因设备更新退换的闲置设备一批,长期存放于露天仓库,表面锈蚀情况严重,经与使用单位和设备组专业工程师沟通,设备更新改造后,该批设备已无法应用于生产运行,为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此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设备清单如下:
1、锅炉6台
2、塔杆2套
3、取样头2套
可否,请批示!
仓库
20xx年8月8日
1.废旧物资处理会议纪要
2.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3.申请要人申请报告模板
4.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5.废旧电子物资安全处置(回收)合作协议书
6.销售废旧物资开票的问题
篇2:废旧物资处理会议纪要
发至:公司领导、各单位及部室
打字:杉丹校对:庞伟共印37份
篇3:处理废旧物资请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部:
网三段广深线承力索更换工程已开始施工,由于该工程涉及约70条公里TJ-95旧承力索的工地回收和料库的保存等环节,且料库存储空间有限,涉及旧承力索回收和保管任务繁重,建议采用现场回收、招标竞购方式处理。
妥否
请批示
篇4:处理废旧物资请示
公司领导:
现有正和厂,多次检修下来的液压油,齿轮油,约3吨。废钢丝绳约2吨。现存放在库房,2#窑旁场地,为了清洁场地卫生,特申请将以上废旧物资有价出售。请领导给予批示。
篇5: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依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x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立xxx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 xxx xx xxx xxx xx
成员:供应科、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财务科、武保科、行政办企管等相关人员。
二、各部门职责
1、供应科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种废旧物资要单独建帐、立卡、单独存放,收支手续要完备、齐全,帐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车间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对外出售。
2、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行政办企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废旧物资的处理进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
4、财务科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5、武保科负责核对出矿废旧物资与出门证是否相符。
三、处理范围
1、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材料、配件及设备。
2、回收后不能复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帐外报废物资。
四、审批程序
处理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由供应科召集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后处理;处理价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六、其它规定
1、本矿职工由于特殊原因购买板皮,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矿长或总会计师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2、本矿职工家庭烧煤户购买劈材,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3、购买锯末子的人员,到供应科坑木场直接办理购买手续,坑木场负责人根据本矿实际需用情况,在保证矿使用有余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 [1][2]
4、坑木场以外地点装板皮、劈材,一律不予办理出售手续。
5、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
6、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在每周三进行,由供应科牵头通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去进行鉴定,并在《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签字。
7、板皮、劈材仅每周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8、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参照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下发的《关于废旧物资出售价格的通知》执行;板皮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10元,锯末子出售价格为每袋0.6元(袋子的规格为950*550).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x,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想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xx年十月二十日
【1】【2】
篇6: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到废物回收利用或创收,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利用或处理流程,尽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
1、仓贮管理部门为废旧物资的归口收集、整理和保管部门。负责按规定督促各部门以旧换新(要有领料单)的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以及废旧的.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负责本卫生区内扔弃的废物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并监督本卫生区内乱扔乱弃等现象。
3、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废物纸张、报纸的收集和整理。
二、废旧物资的收集与贮存: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袋、木托盘、油漆桶、纸壳、泡沫塑料等废旧物资,应统一收集汇总,并集中运送至仓库处理。
2、废纸张等月末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收集处理。
3、砂轮片、工卡量具、废钻头、铜嘴子、电焊帽、切割机片、旧阀门、管道、托把、扫帚、各类灯具、三角带等凡是能以旧换新的所有物资一律凭领料单按以旧换新进行领取,确实因为缺少丢失或新增无法以旧换新的,审批领导在领料单上要注明。确因急需或暂时无法拆卸的,可先登记领取,后归还旧件。
4、毛刷、铁丝刷等用后清洗干净后退还仓库。
5、废料入库时,入库人员要进行分拣、归类,要按废料库规定地点堆放;废料库管理人员要做好收料记录。
6、废料入库后,要对废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要有防淋、防盗、防坏等措施。
三、废旧物资的处理:
对于废旧物资由公司统一处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随意处理。
四、废旧物资的监督检查:
1、废旧物资因保管不力,以致生锈、淋雨等造成废旧物资贬值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不按规定归还旧件的,将按新物件的价格进行处罚。月底由仓库提供责任人员及物资清单,报分管副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3、综合管理办公室对生产区内的废旧物资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垃圾箱内、生产现场等有扔弃的废旧物资的,视情况按10-100元处罚有关责任人。如责任人无法查找的,处罚区域管理负责人。
4、公司将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废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收集入库的,将视情况按10-100元/处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篇7: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处理方:
收购方: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的废旧物资(以下简称废品)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
1.2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
1.3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
1.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
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述情形即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5.1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
1.5.2乙方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形;
1.5.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担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责任,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对企业整体财产产生不良影响和威胁,且此种影响和威胁不能在发生后的30天内圆满消除的;
第二条:废品名称及价格
废品名称**,价格按每吨人民币**元计价。
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废品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料、废渣等废旧物资,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产生状态为准。
第三条:废品的处理
3.1废品的处理的频率,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项履行:
(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
(2)乙方每日到甲方处进行废品的收购处置,乙方应将当日的废品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
3.2乙方负责废品的现场收集、清理、装卸。
3.3运输废品所需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如需甲方提供车辆,由乙方负担租车费用。
3.4乙方应确保废品收购时和废品收购处理完毕后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并确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款项结算与支付
5.1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日一次性支付**万元预付款,协议结束3日内根据实际发生额度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2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应采用**** 支付。
5.3乙方在对甲方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得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
5.5乙方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a.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工厂造成损失的;b.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处理废旧物资的';c.乙方处理废旧物资造成工厂环境污染,给工厂造成损失的;乙方给甲方造成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安全条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厂规厂纪。
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厂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送料管、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4在甲方的废品处理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收购废品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除非乙方能证明甲方有过错的)。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7.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在废品收购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
8.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应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计算。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9.1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
1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1.2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篇8: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收购方):
鉴于甲方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及乙方有意购买该批物资。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合同标的物
1.1.乙方收购甲方项目的废旧物资,具体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本合同中的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1.2.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出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负责对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废旧物资进行修理或更换。
1.3甲方不保证所出售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第2条合同价格及支付
2.1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元)。分项价格见附件一。
2.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装运废旧物资____日前将合同暂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确定收到暂定金额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可据此前往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装运。
2.3乙方装运完毕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结算数量进行最终款项清算。根据清算情况,如乙方实际应支付的价款超过暂定金额的,乙方应在清算完毕日内将差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4甲方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3条包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乙方可在必要时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4条交货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合同和暂定金额收据前往废旧物资存放地点提货: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因发生线路停电、线路交叉跨越需与公路、铁路、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协调的障碍时,甲方有权提前7日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第5条装运
5.1乙方负责在交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双方可另行签订废旧物资拆除协议。
5.2乙方装运时,须听从甲方或甲方废旧物资处置执行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
5.3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文明卫生工作。
5.4提货单据须经甲方废旧物资处置现场物资负责人及乙方提货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废旧物资结算数量的有效证明。
5.5此次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6乙方受附件二所示的《安全承诺函》的约束。
第6条废旧物资处置
6.1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交付的废旧物资。除非本合同有另约定,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原有用途,否则在废旧物资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6.2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处置或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7条费用承担
乙方在购买此次废旧物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废旧物资价款、运输费、吊装费、磅码费、保险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延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8.2乙方违反甲方现场调度要求,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破坏环境,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8.3乙方有装运本合同标的物范围以外的物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并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物资损坏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应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乙方逾期接收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接收部分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时,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9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10条争议解决2
10.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11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3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第12条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13条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特别约定
1、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2、建议尽量选择买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本合同,只选择10.1条款中的协商解决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3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除根据合同文本可在条款中填写的内容以外,如有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修改或增减,请在本条(第14条特别约定)中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是包括厂房、建筑物等厂内一切物资的所有权(下简称“废旧物资”)的所有权人。甲方同意将上述废旧物资卖予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的原则的基础上,就废旧物资的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废旧物资的购买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已对易兴项目地块围墙内的厂房及建筑物做详细勘察,并对收购的废旧物资的质量、数量、位置作详细的了解,并对附着于厂房及建筑物的废旧物资做详细的评估(办公楼1栋、厂房2栋、商铺1栋、宿舍楼2栋,总建筑面积18784m2)。
1、乙方同意甲方按现状交付,由乙方自行拆除或委托专业公司拆除,由于拆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申报及承担。
2、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按每平米建筑物建筑面积¥65元为包干单价支付,买卖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22096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零玖佰陆拾元整)
二、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分两期支付;其中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付清。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200000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结算完成后的7日内无息返还。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毁约或者工人闹事,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的帐号:
第二条、进场时间、进度与计划
一、乙方进场日期:暂定为5月29 日,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时间为准。
乙方进场后即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场地及废旧物资的移交,乙方应当承担厂区内的安全保护义务。
双方约定:乙方完成厂内全部厂房及构筑物废旧物资的回收和拆除的期限为25个日历天,乙方应于206月22日前将场地移交甲方验收。
二、乙方为取得废旧物资而对附着于厂房及建筑物进行的拆除,在承包范围内承担以下工作内容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周围建筑物,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2)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3)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警告、设置安全警示牌。
(4)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用电。
2、设置安全围蔽,搭设安全脚手架、挂网(完工后拆除)。
3、严格按经甲方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方案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组织作业,拆除基础承台以上(含基础)的所有原有构件,拆除地基部分时,应注意包括地下的主控的通水、电管道和管线、阀门不受损坏,并负责垃圾清运、清扫和完成后的场地平整等全部工作及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措施。
4、为完成拆除而进行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周边关系协调,与城管、安监、绿委等政府部门协调
5、乙方的施工方法不限于人工作业或机械作业。
6、甲方负责把电送到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需用电的所有大、小施工机具、线路、照明乙方自行购买、维护、保管。
7、其它:承包内容未明确规定但确属于承包范围的所有项目。
三、地块内的空中、地下的水、电、通信、给排水、燃气和其他管网体系等管线设施及相邻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拆除和损坏。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刘纯仕现场项目经理,并可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需要调换适合人选。
2、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施工实施的全面管理。有权对乙方技术水平、施工能力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予以清离施工现场;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有权实行依章罚款,并审批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对乙方的罚款单。
3、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代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施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提供各种市政管线、供电线、电信线、给排水管等布置及走向。
4、开工前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5、组织召开项目部工程例会和其它会议,并及时发出会议纪要。
6、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负责对乙方在废旧物资的回收中的拆除、平整和运出等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7、甲方保证拥有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的处置权,不存在债务纠纷,若遭到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追索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及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甲方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照约定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易兴项目地块厂内进行物资回收,并负责厂区的财产防盗、防火、防洪等意外事件的保安工作。如出现厂内设备、物资等因被盗、火灾、水灾等意外原因造成遗失和毁损,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减少约定的收购款项;
2、自负费用组织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对本合同所列的附属于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所有的地基部分)的废旧物资通过拆除、清运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工作,承担用电的费用;回收过程中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制订安全可行的回收施工方案,按照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进度与计划进行,坚持文明施工,不得对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所列的不得拆除的建筑及设施造成损坏,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广州市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注意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按要求进行围蔽和防护,进行洒水防尘、控制噪音、避免不安全、不和谐的因素发生。
5、乙方协调施工用地和周边单位或住户的关系,如因施工原因发生纠纷和经济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包装费和装卸费用将本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运至目的地。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安排乙方进场进行废旧物资的回收。逾期一天,每日甲方按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0.0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进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本合同所列的附属于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所有的地基部分)的拆除、起运、场地初步平整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工作的,每日按照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要求进行物资回收和拆除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解除本合同。责令停工期间,乙方每日按照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五、如乙方未完成厂房及构筑物地基部分的拆除而擅自离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废旧物资买卖的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六、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五条不可抗力
一、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三、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一、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20 年月日
篇10: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出卖方:______________(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废旧物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与设备有关的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价格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设备自交付之日起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后_____________日内将设备自行运走。
2、设备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运费和保险将设备运走。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合同价格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事项履行完毕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
2、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格,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一辆白色宝马5系20xx款530Li领先型车,车牌号粤,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三、本车使用性质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峻,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绝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柒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处理合同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确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下,应当支付工程价款,但实践中往往发生诸如工程价款如何确定、鉴定问题、无效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等争议。本文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与您分享裁判规则中,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能否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已经明确规定。
但工程合同纠纷涉及问题繁杂,即使通过《解释》能够得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下,应当支付工程价款”的结论,但工程价款如何确定、鉴定问题、无效带来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担等都是该类案件中应当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探析裁判思路。
| 案例一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由于案涉合同仅约定了单价,而在确定单价时没有工程施工图,也没有工程预算,因此对于已完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工程造价和成本价的核算。应
当将该鉴定报告作为确定案涉工程已完工程价款的证据。由于世邦公司与川康西藏分公司对案涉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故不应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不利后果,而使发包人获得全部工程利润并免除部分必要成本。因此,一、二审判决按照鉴定结论中的工程成本费用确定工程款数额不当。
虽然规费和利润在性质上并不相同,但鉴于根据鉴定报告的内容,无法在案涉工程造价和成本费用的差额中具体区分规费和利润的数额,故只能将其视为案涉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案中合同无效损失的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过错情况和相关案件事实,本院酌定为川康西藏分公司与世邦公司各自负担50%。
思路探析
1.合同虽有约定但无法确定工程价款的,应当进行鉴定。
2.以利润的扣减体现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各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价值取向。
| 案例二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一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聂绮对其挂靠行为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故其主张利息应从20xx年12月31日起算,即宏基公司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不予支持。鉴于该
项市政工程已于20xx年5月26日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及满州里市审计局进行结算,并作出工程造价审定通知书,故实际施工人聂绮的利息损失应当自结算之日起予以保护。
最高法二审: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宏基公司尚欠付工程款为17825815.3元及利息正确。
思路探析
和案例一不同,本案是以“不按合同约定的应支付日为利息起算日、以在后的结算日为利息起算日”来体现承包人对合同无效承担过错的价值取向。
| 案例三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尽管当事人签订的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提供了由相同的委托代理人签订的、签署时间均为同一天、工程价款各不相同的三份合同,在三份合同价款分配没有规律且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下,不能确认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该三份合同均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一审法院为解决双方当事人的讼争,通过委托鉴定的方式,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工程价款作出司法认定,并无不当。
首先建设工程定额标准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建筑市场建筑成本的平均值确定的属于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作出以定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的约定时,一般不宜以定额价确定工程价款。再次,定额标准往往跟不上市场价格的变化以市场价鉴定的结论更接近造价成本,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就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本案所涉工程不属于政府定价,因此,以市场价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不仅更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更公平。
思路探析
1.当不能确定“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时,应当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且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
2.公平原则在本案裁判者进行定价依据判断时发挥了作用。
| 案例四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中,工程处(实际施工人)申请、法院委托对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1:依据原合同主要内容每平方米720元建筑面积包死单价,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720元×7662.38平方米(含地下室301.4平方米)=5516913.6元。由于未提供合同价中所含甲方供材资料,未扣甲方供材造价。鉴定结论2:依据施工图纸按实计算、丙级三类取费后,工程造价为7521255.36元。其中含甲方供材756901.2元,总造价中扣减,扣减后造价为6764354.16元。不符合规定的结算资料(例如只有建设单位盖章,但没有负责人签字)造价302468.28元,以上两条鉴定结论均不含此造价。
一审裁判:建安十分公司与开发公司结算的工程造价应为720元/平方米×(7662.38-301.4)平方米+302468.28元=5602373.88元。工程处的最终结算值为5602373.88元×(1-9%)=5098160.23元。建安十分公司已付款4670382.26元,尚欠427777.97元。
最高法院裁判摘要
本案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有法律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确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如果采取鉴定结论2的结算方式,会造成无效合同比有效合同的工程价款还高,这不仅超出了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预期,也会导致合同当事人反而因无效合同获得额外利益。因此,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达成新的结算合意,否则,均应当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思路探析
1.本案法院以双方就每平米720元单价、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约定为依据得出工程价款。结合上述几个案例可知,合同约定仍然是裁判优先考虑的工程价款认定
依据。
2.公平原则始终贯穿裁判,在进行取舍或判断时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
综上,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对上述案例的评析,可将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的裁判思路归纳如下:
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当事人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能够确定工程款的,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结算;
2.根据合同约定无法确定工程款或不能确定“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时,应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结算单价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一般以市场价格为鉴定依据;
3.因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利后果,合同各方应根据自身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4.公平原则是裁判者进行取舍或判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篇13:处理合同
甲方:青岛长城电力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厂区环境卫生,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厂区内的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厂内垃圾的地址为(办公室门口、车间门口、厨房和宿舍门口)。
2、清运频次:乙方每周清运一次。
3、清运时间:每周星期六,节假日顺延。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xx年 8月 1日至 20xx年 7月31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依据双方协商,甲方按 300 元/月的价格支付给乙方垃圾清理费。
2、结算方式。20xx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年的垃圾清理费用 3600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非指定地点垃圾,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清理,乙方应予配合。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标准为1000元/次起扣。
4、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
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合法处理甲方厂内垃圾,凡因乙方乱倒垃圾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理垃圾,每延迟一周,扣款100元。清理不干净的,扣款50元/次。延迟超过15天或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篇14:处理合同
处理方:
收购方: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的废旧物资(以下简称废品)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
1.2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
1.3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
1.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
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述情形即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5.1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1.5.2乙方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形;
1.5.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担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责任,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对企业整体财产产生不良影响和威胁,且此种影响和威胁不能在发生后的30天内圆满消除的;
第二条:废品名称及价格
废品名称,价格按每吨人民币元计价。
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废品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料、废渣等废旧物资,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产生状态为准。
第三条:废品的处理
3.1废品的处理的频率,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项履行:
(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2)乙方每日到甲方处进行废品的收购处置,乙方应将当日的废品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
3.2乙方负责废品的现场收集、清理、装卸。
3.3运输废品所需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如需甲方提供车辆,由乙方负担租车费用。
3.4乙方应确保废品收购时和废品收购处理完毕后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并确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款项结算与支付
5.1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日一次性支付万元预付款,协议结束3日内根据实际发生额度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2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应采用支付。
5.3乙方在对甲方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得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
5.5乙方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a.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工厂造成损失的;b.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处理废旧物资的;c.乙方处理废旧物资造成工厂环境污染,给工厂造成损失的;乙方给甲方造成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安全条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厂规厂纪。
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厂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送料管、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4在甲方的废品处理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收购废品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除非乙方能证明甲方有过错的)。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7.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在废品收购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
8.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应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计算。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
1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1.2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15:处理合同
一、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含)以内,服务时间可顺延一个月,但剩余次数需在顺延时间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二、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以上,服务次数可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三、合同执行时间超期三个月以上半年(含)以内,剩余服务次数_________计算,折算后的服务次数一律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四、合同执行时间超期半年以上,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按作废处理。
五、如用户原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从未执行,可以重新签订新合同。
六、顺延的剩余次数不能转到合同约定外的住所进行服务,但可转化为服务金额相等的其他服务。
七、时间到期次数未做完的甲方(客户)不得退钱。
八、除甲乙双方另有协商约定(以书面记录且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外,均同意本办法之各项约定。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垃圾委托处理合同
★ 问题处理标语
★ 辞退处理决定
★ 地基处理实施方案
★ 财政处理决定书
★ 处理群体性心得
★ 学生处理通告
★ 应急处理措施
★ 烫伤处理教案
废旧物资处理合同(共1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