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12 04:05:22 作者:努力迷路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努力迷路”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地基处理实施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地基处理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篇1:地基处理实施方案

地基处理实施方案

32+48+32m连续梁支架地基处理施

工技术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四局沪宁城际铁路站前Ⅰ标项目部

20xx年2月2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施工准备……………………………………………………………1

四、人员及机具…………………………………………………………3

五、支架基础承载能力验算……………………………………………6

六、地基处理施工过程…………………………………………………6

七、质量保证措施………………………………………………………6

八、安全保证措施………………………………………………………7

九、安全环保措施………………………………………………………7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2.《路桥施工手册》周水兴等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 3.《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 4.《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5.《地下与基础工程百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工程概况

21~24#墩为32+48+32m连续梁,采用满堂支架现浇法施工, 其中21#墩身高度为8米,22#、23#墩身高度为7米,24#墩身高度为6米。箱梁梁高在端支座处及边跨直线段和跨中截面中心处为2.53m,中支点处梁高3.43m,全桥箱梁顶宽12.2m,边支点处箱梁底宽6.50m,中支点处箱梁底宽5.986m。顶板厚40cm,腹板厚50cm、70cm、90cm。 三、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3.1.1测量放线定桩

放样地基处理中心线、边桩,确定地基处理范围。 3.1.2机械施工技术准备

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有关设计文件,做好施工技术方案和机械作业的流水顺序,使施工现场的.土木和机械两方面的施工人员全面了解地基处理方案和技术质量要求。

3.2原材料

物机部对原材料料源进行调查,确保能满足施工生产,保证工期;试验室对原材料进行调查,然后报中心试验室检测,整个过程现场监理见证。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

生石灰、片石、碎石料源来自南京周边料场。

3.3运输便道

将原有便道整平,碾压,确保便道满足运输要求。

在地基处理范围外侧3m位置挖排水沟,防止地基处理场地积水。

四、人员及机具

4.1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由项目副队长任施工管理负责人,并配备技术负责人及技术施工人员,物资、设备均配有专人负责,主要施工人员见表4-1。

地基处理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

4.2施工机具及测量、试验仪器配备情况

(1)组织挖装、运输、摊铺、压实机械和设备进场,并对机械进行安装调试。机械设备

主要施工机械一览表

(2)试验、测量仪器配置见表4-3 测量及试验仪器配备一览表

五、支架基础承载能力验算

21#~23#墩原地面表层1.5m为粉质黏土:灰褐色、灰黄色、软塑,下层为粉质黏土:黄褐色、硬塑,23#~24#墩原地面表层2m土质黄褐

篇2: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机械及进出场费,包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

2、结算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测量认定的实际强夯面积计算,承包单位为 /㎡(含税)。

四、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付进场费三万元,完成一半付五万元,全部完工后付拾万元,检测合格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五、质量标准:

1、强夯地基达到设计承载力:P≥150 kpa

2、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检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指定 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及签证等相关工作。

(2)提供现场规划图纸、标高及设计院有关文件。

(3)提供施工水、电源等辅助工作。

(4)负责协调施工相关周边关系。

乙方:

(1)指定 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签证及与甲方的联络工作。

(2)精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工。

(4)负责强夯地基检测中的机械配合。

(5)工程竣工后,20天内整理提交叁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__毫米的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钢筋笼,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深度,以每米元计价结算;预制桩尖购置费:元/个,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包干:元/台套。成桩总进尺按相关计算规则以现场签证的自然地面到桩尖入土的深度(含桩尖长度并不得扣除桩尖虚体积的长度)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5、质量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总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顺延外,每日应支付停班费用元,并纳入结算中。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10、工程完工后积极组织基桩测试工作,并承担基桩检测所需费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认真抓好工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对该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预制构件进行自检检验。

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掌握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质原因需进行技术处理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设备等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负责乙方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签字和公章签证。

5、乙方委派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的决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借款的决算办法”执行;在基桩检测合格后3日内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签证,同时因该工程属单包工程(即人工、机械),故一切费税由甲方承担,乙方凭收款收据收工程款。

2、本合同签订后,元,待工程基桩施工任务完成并检测合格时(基桩检测必须在桩基施工任务完工5天内完成),甲方须在,若甲方拖欠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总金额每日千分之玖的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条违约和索赔

1、工程合同签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职责或毁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罚款,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应按同样标准给予乙方奖励元/日。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被盗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证时间:年月日

篇4: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车间内地坪、车间周边矮墙及散水、车间大门坡道等一切非钢结构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

车间室内地坪标高要求高出加工厂外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标高600mm,基础施工完后需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回填夯实,多余的土方量运至厂区内低洼处(甲方已与乙方现场确认地点),若土方量达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数量要求,乙方负责从其它地方运土并承担此部分费用。

1.4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

1.5质量目标:合格

1.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达到__市文明安全工地样板标准

第二条合同工期:天

2.1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20__年6月17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20__年6月21日

2.3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有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和盖章。

2.4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2.5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不超过总价的10%。

第三条工程施工造价

3.1工程承包总价为(¥元)。

3.2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和义务

4.1甲方的工作义务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

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提供临电一级箱。

4.2乙方的工作义务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适宜。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

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服从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保证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项,甲方有权劝其退场,损失乙方自负。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工作,并需负责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现场临建设施进行看管和保护,如发生恶意破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费、材料采购费、机械费

等有关本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牵连责任。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指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安全指标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责任。

5.2乙方必须按照鹤壁市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鹤壁市质检站。

6.2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

6.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需进场的机械、人员、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基础主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按国家规范要求,本工程扣留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交工后1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将全部退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八条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又在规定的时间内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结算中扣除。乙方承诺在一周内撤场完毕。

8.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款单由乙方签字确认,如乙方不确认也视为罚款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双方上级有关部门协调。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鹤壁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鹤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5:地基处理的总结

地基处理的总结

一简述地基处理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强度特性、变形特性、渗透特性。

意义:处理好地基问题,不仅关系所建工程是否可靠,而且关系所建工程投资的大小;处理好地基问题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提高地基处理水平能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速度、节省工程建设投资。

二 简述土木工程建设中常见软弱土和不良土的类型和工程特性。

常见软弱土和不良土的类型:软粘土、人工填土、部分砂土和粉土、湿陷性土、有机质和泥炭土、垃圾土、膨胀土、盐渍土、多年冻土、岩溶土洞和山区地基

工程特性:软粘土:天然含水量高、天然孔隙比大、抗剪强度低、压缩系数高,渗透系数小;在荷载作用下,软粘土地基承载力低;地基沉降变形大,不均匀沉降也大,而且沉降稳定历时比较长;人工填土土物质组成与堆填方式:素填土、杂填土和冲填 素填土:取决于填土性质,压实程度以及堆填时间;杂填土:成分复杂,性质也不相同,且无规律性,大多数情况下,不均匀;冲填泥沙的来源及冲填时的水力条件有密切关系。部分砂土和粉土在静载作用下有较高的强度,但在振动荷载作用下可能产生液化,另在渗流作用下可能产生流砂或流土现象。湿陷性土:在荷载作用下,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并发生显著的沉降,其强度也迅速降低的黄土。有机质和泥炭土:有机质含量高,强度往往降低,压缩性增大。特别是泥炭土,其含水量极高,有进可达200%以上,压缩性很大,不均匀,一般不宜作为建筑物地基;垃圾土:其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的类别和堆积时间。性质十分复杂,成分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与堆积的季节有关。膨胀土: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会产生强烈的胀缩变形;盐渍土:此种土在地基浸水后,土中盐溶解可能产生地基溶陷,某些盐渍土在环境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可能产生土体积膨胀。多年冻土:多年冻土的强度和变形有许多特殊性。在长期荷载作用下,由于有冰和冰水的存在,可能产生强烈的流变性,另外,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可能产生融。岩溶和土洞:对建筑物的影响很大,可能造成地面变形,地基陷落,发生水的渗漏和涌水现象。

三 简述复合地基与浅基础、桩基础在荷载传递路线方面的差别,试说明什么是复合地基的本质。

桩体复合地基:荷载通过基础将一部分荷载直接传递给地基土体,另一部分通过桩体传递给地基土。浅基础:荷载通过基础直接传递给地基土体。桩基础:荷载通过基础传递给桩体,再通过桩体传递给地基土体。 桩体复合地基的本质是桩和桩间土-共同直接承担荷载。

四 分析垫层对复合地基的影响。

刚性垫层:提高柔性基础下复合地基桩土荷载分担比,减小复合地基沉降。

柔性垫层:减小桩土荷载分担比,可以改善复合地基中桩体上端部分的受力状态,使桩体上端部分中间向应力减小,水平向应力增大,造成该部分桩体中剪应力减小,也可以增加桩体间土承担荷载比例,较充分利用桩间土的承载潜能。

五、简述石灰桩法加固地基的机理及应用范围。

机理:1,置换作用2,吸水、升温使桩间土强度提高3,胶凝、离子交换和钙化作用使桩周土强度提高 应用范围:适用于加固杂填土、素填土和粘性土地基,有经验时也可用于淤泥质土地基加固。主要用于路基加固、油罐地基加固、边坡稳定加固以及多层住宅建筑地基加固。

六 如何确定换土填层宽度和深度。

宽度的确定B ≥b + 2z tanθ 根据垫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出基础宽度,再根据下卧层的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垫层的厚度,对于条形基础 Pz=(b(Pk-Pc))/(b+ 2z tanθ)

矩形基础 (bl(Pk-Pl))/(( b+ 2z tanθ)*(L+2z tanθ))

七 深层搅拌法的工程应用

1形成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2形成水泥土支挡结构 3形成水泥土防渗帷幕 4其他方面的应用

八什么叫旋喷、摆喷和定喷?简述他们的主要工程应用

旋喷:在高压喷射过程中,一边喷射一边旋转、提升,直至设计高度时结束喷射。摆喷:在高压喷射过程中,钻杆一边提升一边左右旋转一定的角度。定喷:在高

压喷射过程中钻杆只是提升而不旋转。工程应用:1加固已有建筑物地基,在已有建筑物下设置旋喷柱形成旋喷桩复合地基提高承载力,减小沉降。2形成水泥土止水帷幕,采用摆喷和旋喷可以再地基中设置止水帷幕,应用在水利工程、矿井工程中。3应用于基坑开挖工程封底,防止管涌,减小基坑隆起。4水平高压喷射注浆法应用于地下铁道、隧道、矿山井巷、民防工事等地下地下工程的暗挖及塌方事故的处理。5其他工程的应用 高压喷射注浆法还可形成水泥土挡土结构应用于基坑开挖支护结构。应用于盾构施工时防止地面下降,也可应用于地下管道基础加固,桩基础持力层土质改良,构筑防止地下管道漏气的水泥土帷幕结构等。

九 锚杆支护与土钉支护的异同:土钉通常设有非锚固段;锚杆由锚固段,非锚固段和锚头组成锚固段处于稳定土层,一般对锚杆施加预应力,通过麻杆提供较大的锚固力维持和提高边坡稳定。土钉采用钻孔,插筋注浆法在土中设置,布置较密类似加筋。土钉没有要求设锚头;土钉墙的面板不是受力构件,其主要的作用是防止边坡表面土体脱落,防止表面水流浸蚀边坡土体。

十 什么是低强度桩复合地基,刚性桩复合地基,及长短桩复合地基?分析三者之间共同之处及各自的优缺点。

答:凡桩体复合地基中的竖向增强体是由低强度桩形成的复合地基可以统称为低强度桩复合地基。凡桩体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是刚性桩形成的复合地基科技统称为刚性桩复合地基。由不同长度的桩体组成的桩体复合地基称为长短桩复合地基。低强度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大,沉降小。施工工艺简单施工速度快工期短,可利用工业废料和当地材料,工程造价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刚性桩复合地基考虑撞见图和桩共同承担荷载可以减少用桩量。长短桩复合地基有效地利用复合地基中桩体的承载潜力竖向增强复合地基

中状体的长度可随附加应力由上向下减小而做成不同长度,加固区既有长桩又有短桩地基的置换率高可有效提高承载力,减小沉降。三者都是复合地基,所以承载力都是由桩间土和桩体共同承担的。

十一 按排水系统分类,排水固结法可分为几类?按预压加载方法分类,排水固结法又可分为几类?是分析各类排水固结法的优缺点。

按排水系统排水固结法可分为:普通砂井法、袋装砂井法和塑料排水袋法。按预压加载排水固结法可分为:堆载预压法、超载预压法、真空预压法和堆载预压联合作用法、电渗法,以及地下水位法。

计算

1 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20Kpa,要求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00Kpa。拟采用挤密碎石桩复合地基。桩径采用0.9m,正方形布置,桩中心距取1.5m。在设置碎石桩过程中,根据经验该场地桩间土承载力可提高20%。试求设计要求碎石桩承载力特征值。

解:fspk= M*fpk +(1-M)*fsk fspk= 200 fsk =120*(1+0.2)=144Kpa

de =1.13*1.5=1.695 M =d2 / de2 =2.282

解得:fpk = 342.5Kpa

2某砂土地基,拟采用挤密碎石桩法处理。在处理前地基土体孔隙比为0.81.由土工试验得到该砂土的最大和最小孔隙比分别为0.91和0.60。要求挤密处理后的砂土地基相对密度为0.80。若砂石桩桩径为0.70m,采用等三角形布置,试求砂石桩桩距。

?解:s=0.95ξd((1+e)/(e0-e1)) e0 =0.81

e1 =emax-Dr1(emax -emin)=0.91-0.8*(0.91-0.60)=0.662 取ξ= 1.0

则S =0.95*1.0*0.7*((1+0.81)/(0.81-0.662))

=2.33M

3某黄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厚6—6.5m,平均干密度ρd =1.26t/m3。现采用挤密灰土桩处理以消除湿陷性,要求处理后桩间土干密度达到1.6 t/m3。灰土桩桩径采用0.4m,等边三角形布置,桩间土平均压实系数λc(平均) =0.93,试求灰土桩桩距。 解:s= 0.95d((η?*ρdmax)/( η*ρdmax -ρd))

=λc(平均) =0.93 ρ=1.26t/md 3 d = 0.4m ρdmax = 1.6 η

则S= 0.95*0.4*((0.93*1.6)/( 0.93*1.6-1。26))? = 0.97m

篇6: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定 万元,按实际施工量计算。

2、如遇到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设计发生变更造成工作量的增减。

(2)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项目,以现场签证为准。

第四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 方:

(1)在开工前作好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

(2)施工用土,按审定的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

(3)提供现场有关隐蔽障碍资料。

(4)确定地基处理工程控制坐标位置。

(5)根据施工地区用水、用电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要求,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合同签定后,尽快组织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设计交底。

(7)按乙方工程进度,经甲方和监理方核实的工程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8)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地基处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材料抽检、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2、乙 方

(1)本工程以包工,甲方提供水、电、灰土有甲方筛好运至工地,乙方负责成孔、夯填。

(2)在甲方确定的加固工程坐标点位置、标高和基础轴线的范围为进行准确的桩位布点。

(3)严格按照地基加固设计图和文字说明的要求及国家有关地基处理现行规范相应的条文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期竣工。

(4)按双方商定的承包方式、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5)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6)在施工期间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始记录一份。

(8)密切同甲方配合,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疑难问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设备进场甲方付万元进场费,本工程施工60%时再付乙方 万元工程款。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80%,桩其验收后一个月后付清余款。

2、本工程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加施工现场签证单进行结算。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设计要求验收合格: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解。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协商议定补充条款。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电话: 电话: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定此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承包范围及施工方案

承包范围为地基处理工程,总注浆量5000M3, 0.12吨/ M3,注浆量600吨。采用水泥:白灰:粘土以1:2:3的比例混合注浆。用重庆150钻机钻注浆孔,从内设计三排注浆孔,每排注浆孔分别为23个、23个、24个,带式输送机桥南侧围墙外设计20个注浆孔,15号转载点处设计3排共12个孔,总共102个孔。注浆孔深5米,注浆压力为2MPa,地表要见浮浆,注浆后取样综合密度大于20KN/M3。

二、承包方式

注浆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负责,其他原材、机械、人工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

注浆用的水泥、白灰和粘土全部由甲方负责,工程造价为62000元(陆万贰仟元)整,其他原材、机械、人工由乙方负责,工程造价为332790元(叁拾叁万贰仟柒佰玖拾元)整,工程造价总计为394790元(叁拾玖万肆仟柒佰玖拾元)整。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五、工期、质量、安全要求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质量要求,按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达到质量规范要求。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协调好四周及各主管部门关系,不对四周环境生活造成影响,自行负责处理好各种矛盾。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工程完成1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6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成达到规范要求时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30%的工程款。余下10%款项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质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篇7:地基处理的工作总结

地基处理的工作总结

(一) 一般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应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了解其它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

3、应调查邻近建筑物、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

4、了解施工场地的环境情况。

(二)松软地基的处理

1、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换填垫层法。

2、换填垫层法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夯实机械,粉质粘土、灰土宜用蛙式夯、快速冲击夯,砂石等宜用振动夯等。

3、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垫层的分层铺填厚度宜为200mm~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4、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2%以内;粉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4%以内。最优含水量宜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取用。

5、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基础、暗塘等软硬不均匀的部位时,应根据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

6、基坑开挖时应避免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留约20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

7、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mm~300mm厚的砂垫层,以防止软弱土层表面的局部破坏,同时应防止基坑边坡坍塌。

8、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9、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三)膨胀土基底(路基)处理

1、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土方工程及防护加固工程应连续施工,避免路床和边坡长期暴露。

2、挖方路段应先做好路堑堑顶排水工程,施工期内不得沿路基坡面排水。

3、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可采取换填好土、设置隔离层以及改良土质等措施。换填普通土时,可按路基土的施工要求进行压实,挖出的土不应堆积在路基两侧,以免积水。

4、良好排水条件下的路基可用原土填筑,施工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洒水均匀,大于25mm的土块含量应小于40%,且不能相对集中;

b) 宜采用含水量均衡(在一定的土层部位,土的含水量呈稳定不变状态)的土作为填筑用土。

5、膨胀土路基可采用水泥、石灰处治方法增加其稳定性。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石灰处治法适用于塑性指数大于7的土,石灰用量不宜低于8%;

b) 水泥处治法的水泥用量宜为4%~8%;

c) 石灰、水泥处治法适用于塑性指数大于30的土。拌和分两步,石灰与土拌合均匀后,再加水泥拌匀。

6、膨胀土压实宜采用重型压路机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碾压,要求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四)湿陷性黄土基底(路基)处理

1、湿陷性黄土路基应重视排水。无论在路基施工期间或道路竣工后,都应防止地表水浸入路基。

2、黄土路基基底处理,应按土的'湿陷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墓穴、坑井等路基隐患,应作彻底处理。

3、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地下排水管道与地面排水渠道,应采取防渗措施。

4、湿陷性黄土的路基基底,若无不良地质或地下水影响,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只按一般土方施工技术要求,可不作特殊处理。

5、湿陷性黄土的路基基底处理方法有:

a)重型压路机碾压;

b)浸水湿陷;

c)重锤夯实;

d)石灰桩挤密加固;

e)换填土。

6、黄土用作路基填料时,其压实要求与一般粘性土相同,为保证填土质量,填筑用土应使用充分扰动的土,大于100mm的土块应打碎,并应注意掌握黄土的压实含水率。

7、道路路床两侧的碾压宽度应各超出设计宽度500mm。

8、黄土路堤的边坡应整平拍实,并予以防护,防止地面水冲刷。

(五)淤泥(沙)基底(路基)处理

1、淤沙路基的施工应避免过度扰动地下水位,防止因地下水位流动而造成大面积路基下沉。

2、淤沙路基的处理宜采用换填透水性材料法,换填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采用抛石挤淤处理软基时,应从中间向周围抛投块石,将淤泥挤出路基范围,以提高地基强度,石材宜采用不易风化的大石块,平面尺寸一般不宜小于300mm×300mm,石块厚度不宜小于200mm,块石应尖端向下,由疏到密夯入土中。

篇8: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基处理承包合同条款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量: 工图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

5、工程合同价:灰土挤密桩:。

6、合同价:不含水费、电费、税费、施工用土及材料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试桩不包括在内。

2、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未能提供图纸及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影响设备、人员进场施工;

(2)重大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施工在4小时以上者;

(4)因甲方城建手续不全及非乙方原因而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5)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7)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篇9: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

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

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

篇10:高速公路软弱地基处理方案浅谈

高速公路软弱地基处理方案浅谈

结合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线内软弱地基处理的具体办法,简述软弱地基处理设计的理论,说明各类方法的'作用机理和适用范围,并提出了部分改进措施,提高了高速公路地基的承栽力和强度,减少了路基的不均匀沉降.同时归纳总结了各类软弱地基处理的具体方案的施工细节和注意事项.

作 者:方  作者单位: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510000 刊 名: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 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YU SHANGYE WANGDIAN 年,卷(期):2009 “”(24) 分类号: 关键词:高速公路   地基处理   理论设计   承栽力   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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