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马的作文

时间:2022-12-19 03:34:33 作者:图图图什么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图图图什么”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5篇我喜欢马的作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喜欢马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我喜欢马作文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人,喜欢他们的油麻地小学。喜欢油麻地小学夏日里绿树茵茵,流水潺潺,喜欢油麻地小学冬日里银装素裹,雪花飞扬;喜欢小主人桑桑的聪敏伶俐读后感,富有爱心;喜欢杜小康的风度翩翩,神气大方;理解“秃鹤”脑袋上一片不毛之地时常遭人戏弄的痛苦----可我偏偏更钟情于细马——这个小“南蛮子”。

细马是岳二爷和岳二妈从南方的岳大爷家领来的岳大爷的最小的儿子。他是南方人,满口别人听不懂的南方方言。他长得很精神,喜欢笑,可在这里 他却笑不起来。他变得孤单、无助,尽管岳二爷和岳二妈很喜欢他,都想把心掏出来给他, 可他仍然时时想着逃回南方去。 可是, 天有不测风云,岳二爷突然死了,岳二妈也变得疯疯癫癫,这时的细马,不但没有选择跑回老家,而是用他那稚嫩的肩膀扛起了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并细心地照顾他的苍老,有时发疯的养母,他不再是那个忧郁、不通情理的细马, 他成为一个小小的男子汉,成为了养母的依靠和这个家的顶梁柱。

细马的经历让我明白了, 有些东西是不能分担的, 比如痛苦和贫穷,我们必须扛起它。但要扛起它,就得学会坚强。细马在岳二爷家失去顶梁柱即将“灰飞烟灭”的时候,他承担起了重任,承担起了抚养疯疯癫癫的岳二妈的责任,承担起了痛苦,承担起了贫穷,那一刻, 他选择了坚强。

承担起了别人无法想象的重任, 最后迎来的就是幸福和辉煌。是啊,阳光总在风雨后,在危难一刻,选择坚强, 迎来的就是未来的光明万丈!

篇2:我喜欢马作文

我喜欢马,因为马是和人类生活紧密相连的。古时候,马既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又可以上最长助主人一臂之力……现在马可以供人观赏,还可以和人一起做各种惊险刺激的杂技动作,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乐趣。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匹栩栩如生的瓷马。这匹“马”头不大,耳朵尖尖的,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直视前方,似乎在观察路边的动静。它的'眼睛里透出一股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个星期六,我在家做妈妈布置的作业。因为想早点出去玩,字就写得乱乱的。妈妈走进书房看着我的作业,皱了皱眉头说:“龙儿,字怎么没写好?” “妈,下次啦”“不行,这次!”妈妈看我有点不情愿,就说:“龙儿,妈妈不要求你马上写好,但你要慢慢改,你看看书架上的瓷马,好像都对你的表现不满意!”妈妈嗔怒的神情把我逗乐了,我真是哭笑不得,有苦难言,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看我不知所措,难为情的样子,妈妈的语气也平和了许多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龙儿,你只要像马一样坚持不懈,马不停蹄地奋勇前进,这样日积月累,你很快就能取得优异的成绩。”说完,便轻轻地走了出去。妈妈的话像清风一样吹过我耳边,似乎很轻,又似乎很重,这话中的分量我心里最清楚,这不就是沉甸甸的母爱吗?这时,我再看那书架上的“马”它仿佛也在对我说:“小主人加油,相信你是最棒的。”

我喜欢这心爱的瓷马,它既激发我的想象力又激励我不断努力,感谢它一直陪伴我成长!因为我知道,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我最可信赖的朋友。

篇3:我喜欢“马”作文

我听过马的故事,看过马的卡通,也学过关于马的成语。我知道马是人类沉默的.朋友和忠诚的伙伴。我知道马,但我从未见过真正的马。

一天,我去张老师家补课。我看到很多唐三色瓷器做的马。这些马被放在一个很高的柜子上,我进去的时候可以看见。那些马”不同的形状,丰富多彩,栩栩如生。马”绿马低着头在吃草,蓝马转过身来和他的同伴,白马说话。马”仿佛在倾听,也有一种布朗“马”似乎在东张西望,看“马”我非常喜欢有趣和生动的外观。

我很好奇为什么有这么多马”?最后,我了解了手工艺品。马”装饰不仅是欣赏,也是好运和祝福的意思。它不仅体现了龙马精神,而且最主要的是做事要成功。

听到这些话,我开始真正喜欢上了马。

篇4:我喜欢“马”作文

这匹玉石制的飞马,膘肥身健,体形匀称,它那长长的脖子,举起一个很酷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永远闪射着两道精神的目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高高地耸立在脑门上,仿佛在随时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显得特别机敏。前面一只蹄子凌空而起,另一只微微弯曲,后面的两只用力的使自己的身体往前飞奔,脖子上方是一排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的棕毛,飞奔起来棕毛一抖一抖的,使它显得更加威武,肥壮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束洁白的尾巴,只要轻轻地一甩,就象一道银色的闪电在你眼前一亮,可潇洒了。

同学们,你们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匹单独的骏马,那就错了。作者匠心独运,在马背上还有一位穿着盔甲的战将呢,腰间挂着一柄长长的宝剑,整个身子伏在马背上,一手扶着宝剑的剑柄,一手抓着缰绳,威风凛凛,形象逼真,象征战将凯旋归来,霸气十足。

每当我看到它,就给我一种勇往直前,战无不胜,视困难为粪土的斗志。

篇5:我喜欢马作文

我喜欢马,因为, 马是人类的朋友,我每次看到徐悲鸿先生画的奔马,就会心潮澎湃起来;马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

马是驯良的,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它就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

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我,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我,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 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

篇6:我喜欢马作文

我很喜欢马,可惜的.是我只能在电视上,电脑上看到它,从来都没有真正去抚摸一下它们。今年暑假,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梦,我看到了马,我还骑马了。

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洛带长城玩。我们一进大门,就看见一匹匹“千里马”。它们中有的马是黑色的;有的马是白色的:有的马是枣红色的……其中,我最喜欢的马应该是属于那匹白马了。

这匹马从头到尾一片洁白,连一根杂毛也没有,像一团白云轻轻飘来,显得十分洒脱、矫健,白马腾空而起,连柔软的马尾巴都甩得很带劲,分明是一匹千里马。

我看得格外入迷,就好似在做梦,终于,妈妈大声地喊:“小航,你坐马吗?”话音刚落,我就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心里就像是喝了蜂蜜一样甜,立马回答道:“我要坐这匹白马。”一转眼,我就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坐了上去。坐在这白马的背上,软绵绵的,就好似坐在床上的感觉。白马奔跑起来时,简直就可以跟汽车相比了。我坐在白马背上,就好似一个汽车司机,我怎么要求它,它就怎么做,可听话了!大约骑了二十分钟,我终于骑累了,然后,我又去喂马,在所有马里,只有它吃得最香,我想:它一定是饿坏了才变成了这个样子的,或许它还想——“我要吃得饱饱的,让后面的小朋友同样看到我的矫健英姿、洒脱气势,让他们也像这位小朋友一样高兴、快乐……”。

我喜欢马,不一如既往地喜欢,我多么希望可以自己养一只小马,陪伴它一起长大啊!

篇7:我喜欢马优秀作文

我家里的小工艺品可多啦!有铁皮的小飞机,有木制的小帆船,有胶灌的小龙虾,有烧瓷的小鹿……在这些小工艺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一匹造型生动逼真,会让人产生许多幻想的小瓷马。

这匹小瓷马摆在我家里的组合柜上,有30厘米长、20厘米高。整个造型使你好像看到一匹烈马正在辽阔的草原上狂奔着。小瓷马的项背上披着洁白秀丽的鬃毛,颈上挂着一串金铃,从金铃摆的角度,又会使你仿佛听到那串金铃发出丁当、丁当的清脆优美的响声。马鞍也是金黄色的,两边的马袋各雕着精美的图案花纹。特别是那条形状似一股小瀑布的马尾巴,更是令人赞叹不已。小瓷马结实有力的前右腿膝关节稍稍弯罩曲,前蹄微微抬起,它昂首引颈,构成了即将向前奔驰的雄姿。啊!这匹栩栩如生的小马,真是令人爱不释手。

每天放学回家,我总要看看小瓷马,然后拿布轻轻抹去它身上可能积着的灰尘,使它显得更有神采。有一天晚上,我忽然梦见这匹小瓷马变成一匹千里马,它向我跑来,我一纵身骑止它。它仰首长啸,撒开四蹄向前飞奔,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我看到了许多名山大川,看到了许多繁华闹市,看到了许多欣欣向荣的农村。我还到了祖国的宝岛台湾,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阿里山,看到了美丽多姿的'日月潭。最后,我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啊!北京,它有多么的美,它对中华民族的子孙有多少神奇的吸引力!“铃——铃——铃”一阵闹铃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噢,又迎来了一个充满幻想、充满信心去进取的黎明!

我真爱我这匹小瓷马,我更佩服制造这匹小瓷马的叔叔、阿姨们。待我长大后,也要像他们那样,制造出更多更精湛的工艺品,把更多的美带给人们,把更多的幻想和动力带给人们,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美,充满活力!

篇8: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从古至今,马总是默默无闻的为人类伏着东西,它们勤勤恳恳,“工作”时候低着头脚踏实地的做好,马是一种诚恳的动物,我喜欢马。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篇9:我喜欢马的作文

我有一组唐三彩马,他们是我的叔叔到外地出差时带回来的。他把这组唐三彩马送给了我爸爸,我爸爸又送给了我。

这四匹马真是神形兼备,你看,那匹土黄色的马,昂首扬尾,它正扭头向后望呢!而那匹深黄色的马双蹄腾空,它那张开的嘴正在嘶鸣。大喊呀。跑在最后面的两匹马,则是一对母子马,母马四蹄腾空,小马紧随其后。其中,我最喜欢的马儿就是那匹深黄色的马儿,瞧,它的身上点缀着许多绿色,绿色让我们感觉是清新飘逸的。这些绿色更让我们觉得这匹马是生机勃勃的。当我看到它那尖尖的耳朵,让我想到诗人杜甫写的诗:竹批双耳峻。虽然它的头是歪着的,但是它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却是直视前方的,它那随风飘动的马鬃和脖子上那串似乎在“铃铃铃”响的铃铛告诉我,这马是在飞速奔驰的。最吸引我注意力的是它背上的马鞍,马鞍是绿色的,上面镶着贵重的珠宝,我知道了它的主人一定对它宠爱有加。它尾巴微微向上翘,马腿粗壮有力,双蹄腾空,另外双蹄则是弯曲的。

看着,看着,我仿佛骑上了这匹我心仪的马来到了辽阔的草原,我抬头看见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低头则看见了毛绒绒地毯似的草原,羊群和牛群在这草原上尽情地吃草。

我想我一定会珍惜这匹心仪的马儿,因为这马儿不仅给我力量,还一刻不停地激励着我前进,让我在学习上也和它一起向前奔驰!

篇10:“伯乐”喜欢什么“马”

企业青睐什么样的人才,“伯乐”喜欢什么样的“马”?在各种毕业生供求信息洽谈会上,人力资源工作者纷纷吐露了“心迹”,意在为毕业生提个醒,迅速为自己定好位,

“伯乐”喜欢什么“马”

适应能力强

大学生的适应能力是用人单位最看重的,适应能力包括用所学的书本知识适应工作实际的主动性,也包括能融洽地协调人际关系和生存环境。深圳一家药剂集团的副总经理说得很形象,“刚毕业的大学生就好像是草莓,漂亮耐看好吃,但就是碰不得,谁先能在现实的工作磨练成椰子――果壳、果皮、果肉、果汁都有用,谁就会被企业所认同,也容易成功。”

企业一般都非常希望应聘的毕业生能初步了解所应聘职位领域的最新热点和发展动态,而不是仅限于书本上的条条框框。例如,一位去应聘物流公司主管助理的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在面试时,居然不知道SAP(当今国际上流行的德国先进物流管理系统),最后被人婉拒。其实这只需稍微关注一下行业内的动态就略知一二了。

踏实自信

近年的毕业生可能是因竞争日趋激烈的原因,在面试时显得很急躁,刚与企业接触就想着能尽快签约,给人草率的感觉,“只要能早点定下来,工资待遇不是个问题。”对此,人事经理提醒毕业生,“千万不要急,用人单位不会轻易录用初次见面就愿托付终生的毕业生,因为在双方没有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毕业生的草率让人容易怀疑其学识能力和对承诺的忠诚度。” 一家大型港资企业的人事经理说,企业非常希望毕业生能全面均衡踏实考虑问题,在选择企业的时候,不要只看到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而要将薪酬福利、培训机会、发展目标等结合起来。像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对新员工将花相当多的时间和成本培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将是毕业生的最大“资本”。

简历“简单”“有力”

简历要“简”,这话不无道理,因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毕业生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特别是在人才市场现场招聘时,要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吸引人事经理,唯有新颖,概括,简单扼要,

简,就是要有针对性,应聘什么职位就列出自己这个方面的专长,学了什么、能做好什么、有什么实践成果和创意设想,列好这三方面的内容足够。

有些毕业生在封面设计和内容排列组合上下了很大功夫,而大多数人事经理认为没必要。其实要有说服力,就是让招聘者一看你的简历就认为你“就是单位急需的人才”。一位学广告设计的毕业生,一掏出简历,用人单位当场拍板要了他,原因很简单:他把简历设计成了一张普通名片,正面是个人简历,求职意向;背面是实践作品。在厚厚的一叠资料面前,它的新创意无疑是最有说服力的。

崇尚团队合作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曾有位博士生满怀感慨地对我说:这个竞争的社会,什么人都不能忽视。在一个大集体里,干好一项工作,占主导地位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能力,关键是各成员间的团结协作配合。团结大家就是提升自己,因为人家会心甘情愿地教会你很多有用的东西。毕业生刚从校园里出来,不可能独自承担一个项目,特别是在程序化标准化极强的行业里,每个人只能完成一部分的工作,团队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发展的命脉。无法想象,一个只会自己工作,平时从来独行独往的人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广州有位人事经理曾直截了当地说,“我从不录用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毕业生。”

大胆设想有规划

这是绝大部分毕业生疏忽的地方。在一般的毕业生求职材料中,基本上是学历、实践经历、特长及应聘职位。如果能对以前的工作做些适当的总结,为未来职位工作提出一些设想和展望,则体现你能规划自己反省自己,又表明了你对岗位的兴趣和单位的忠诚。很多大集团在面试毕业生时都会要求其阐述三五年内的职业发展目标,“会规划大胆设想的人,工作才会有活力,我们迫切需要这样的毕业生。”

篇11:我喜欢画马的作文

小时候我很喜欢画马,某日我完成了一张描绘猎人骑马登山的画面,正得意中,母亲走过来对我说:“马背上的人坐得太挺了,你要知道:当骑马人上坡的时候,身子要向前俯,否则人跟马都容易翻倒。”

不久之后,我又画了一张“骑马下山”的画面,母亲看了还是不满意地说:“这次你画中的人物又画得太俯了,骑马下坡时,马固然往下走,人却要坐得挺,如人也跟着马向前倾,就容易滑下去。”

遭到批评,我有些懊恼地说:“为什么有这么多规矩呢?反正人骑马,爱怎么骑就怎么骑!”

“你讲的是不错,但是要想骑得平稳、快速、不颠踬、不倾倒、不被摔下马背、不致滚落山崖,就一定要讲究方法。”母亲说:“这就好比处世一样,当马向高处爬时,仿佛是你得意的时刻,愈得意愈要谦恭,所以人要向前俯;至于下山,则仿佛失意时,固然周遭的情况是往下坡走,我们却反而要坐得挺,伸得直。”

篇12:我喜欢画马的作文

马,这大自然的精灵,有多少人着迷于它,羡慕于它,特别是它奔跑时那优美的身躯,更加让人陶醉。我也是一位马的忠实爱好者。因为我十分喜欢马,所以我画了一幅马奔跑时的画。

我画的是一幅棕色的马。它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与风赛跑。它的双耳竖起,黑油油的眼睛注视着前方,显得那样认真,那样坚决,仿佛它不达目的永不罢休。它鼻子喘着粗气,显然,它已经筋疲力尽了,但它仍然飞速向前奔跑。它好象在一边跑一边为自己打气:“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它四蹄腾空,不断加快速度,想要赛过疾风。在它不停飞扬的'毛发上布满了晶莹的汗珠,它的毛发像一簇簇熊熊燃烧的烈火,烈火如它坚固的毅力,永不熄灭,永不消逝。这匹马虽然永远赛不过疾风,但是在它与疾风的赛跑过程中,它已经变得更快,更壮,更强!

我把这幅车挂在床头,它不仅时时能让我欣赏到马奔跑时的优美姿态,还让我时刻记住做任何事情应坚持不懈!我将永远保存这一幅象征意义深刻的画。

我爱马,更爱马坚持不懈的精神。

篇13:我喜欢的动物100字-马作文

我喜欢的动物100字-马作文

我喜欢马。

我家虽然没有马,但动物园有,马看起来很威武,每次我去动物园,都要去看看马。

马跑之前,左脚都要往上抬一抬,好像要在跑之前,做一做热身运动,并且鼻子里喷出许多气,人们凑活到它的身边,就可以免费得到凉快。

马跑的时候,脚上发出N―N的`声音,好像有人在给他击鼓。

停下之后,前面的两条腿朝到天上,嘴里还发出御的响声。

篇14:招聘中,“伯乐”喜欢什么“马”?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刚刚过去,到目前为止可能还有毕业生处于待业状态,当他们离开校园踏入社会的时候,求职对于许多毕业生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企业青睐什么样的人才,“伯乐”喜欢什么样的“马”?在各种毕业生供求信息洽谈会上,人力资源工作者纷纷吐露了“心迹”,意在为毕业生提个醒,迅速为自己做好定位。

适应能力强

大学生的适应能力是用人单位最看重的,适应能力包括用所学的书本知识适应工作实际的主动性,也包括能融洽地协调人际关系和生存环境。深圳一家药剂集团的副总经理说得很形象,“刚毕业的大学生就好像是草莓,漂亮耐看好吃,但就是碰不得,谁先能在现实的工作中磨练成椰子——果壳、果皮、果肉、果汁都有用,谁就会被企业所认同,也容易成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适应能力取决于人的心态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良好心态的人更容易与别人融洽相处,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工作中,好的心态会帮助新员工建立友好的人际关系,别人更愿意帮助其成长,使其更快地融入工作环境,作出好的工作成绩。

企业一般都非常希望应聘的毕业生能初步了解所应聘职位领域的最新热点和发展动态,而不是仅限于书本上的条条框框。例如,一位去应聘物流公司主管助理的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在面试时,居然不知道SAP(当今国际上流行的德国先进物流管理系统),最后被人婉拒。其实这只需稍微关注一下行业内的动态就略知一二了。

踏实自信

近年的毕业生可能是因竞争日趋激烈的原因,在面试时显得心浮急躁,刚与企业接触就想着能尽快签约,给人草率的感觉,“只要能早点定下来,工资待遇不是个问题。”对此,人事经理提醒毕业生,“千万不要急,用人单位不会轻易录用初次见面就愿托付终生的毕业生,因为在双方没有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毕业生的草率让人容易怀疑其学识能力和对承诺的忠诚度。”

一家大型港资企业的人事经理说,企业非常希望毕业生能全面均衡踏实考虑问题,在选择企业的时候,不要只看到一个月能拿到多少钱,而要将薪酬福利、培训机会、发展目标等结合起来。像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对新员工将花相当多的时间和成本培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将是毕业生的最大“资本”。

简历“简单”、“有力”

简历要“简”,这话不无道理,因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毕业生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特别是在人才市场现场招聘时,要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吸引人事经理,唯有新颖,概括,简单扼要,

简,就是要有针对性,应聘什么职位就列出自己这个方面的专长,学了什么、能做好什么、有什么实践成果和创意设想,列好这三方面的内容就足够了。

有些毕业生在封面设计和内容排列组合上下了很大功夫,而大多数人事经理认为没必要。其实要有说服力,就是让招聘者一看你的简历就认为你“就是单位急需的人才”。一位学广告设计的毕业生,一掏出简历,用人单位当场拍板要了他,原因很简单:他把简历设计成了一张普通名片,正面是个人简历,求职意向;背面是实践作品。在厚厚的一叠资料面前,它的新创意无疑是最有说服力的。

崇尚团队合作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曾有位博士生满怀感慨地说:这个竞争的社会,什么人都不能忽视。在一个大集体里,干好一项工作,占主导地位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能力,关键是各成员间的团结协作配合。团结大家就是提升自己,因为人家会心甘情愿地教会你很多有用的东西。毕业生刚从校园里出来,不可能独自承担一个项目,特别是在程序化标准化极强的行业里,每个人只能完成一部分的工作,团队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发展的命脉。无法想象,一个只会自己工作,平时独来独往的人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广州有位人事经理曾直截了当地说,“我从不录用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毕业生。”

心理学知识:团队(Team)是由员工和管理层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它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团队的构成要素总结为5P,分别为目标、人、定位、权限、计划。团队和群体有着根本性的一些区别,群体可以向团队过渡。一般根据团队存在的目的和拥有自主权的大小将团队分为三种类型:问题解决型团队、自我管理型团队、多功能型团队。

大胆设想有规划

这是绝大部分毕业生疏忽的地方。在一般的毕业生求职材料中,基本上是学历、实践经历、特长及应聘职位。如果能对以前的工作做些适当的总结,为未来职位工作提出一些设想和展望,则体现你能规划自己反省自己,又表明你对岗位的兴趣和单位的忠诚。很多大集团在面试毕业生时都会要求其阐述三五年内的职业发展目标,会规划和敢于大胆设想的人,工作才会有活力,这才是企业需要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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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HR369人力资源网》

篇15: 《马老师喜欢的》读后感

《马老师喜欢的》读后感

近期,我再次阅读了《马老师喜欢的》这篇短文。作者是儿童文学作家梅子涵先生,代表作有《女儿的故事》《绿光芒》《相信童话》等。每一次阅读,我都有不同的感悟。

文章主要讲,马老师是新来的班主任,因为长得不漂亮,刚开始,被班里一些调皮的孩子嘲笑。她在课堂上发现一个女同学坐得格外端正、听课格外认真,她叫维小珍。在维小珍的作文里,马老师了解到,她爸爸在青海劳改,妈妈是清洁工,每月工资只有三十几元。因为家庭贫穷,班里的同学没几个关注她,有些甚至还欺负她。为了进一步了解小珍的家庭情况,马老师决定进行一次家访。路上,马老师遇见在街边卖茶水赚学费的小珍,她深受感动并资助小珍5元钱,帮她凑学费。自从经历了这件事之后,维小珍的性格发生了极大转变。她不再沉默,变得乐观、活泼。同样,马老师用包容和温暖让全班同学学会了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她独特的爱使班里同学都觉得,马老师是最爱自己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马老师是个心地善良、有爱心的人。她的.爱,就像灿烂的阳光,温暖着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在她的影响下,同学们开始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爱是教育的灵魂,马老师用实际行动将爱融入到教育里。

我还想到,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喜欢以貌取人,他们歧视、嘲笑那些贫穷、低微的人。就像文章里所说的,刚开始,同学们都因为马老师不漂亮而嘲笑她,因为维小珍家里穷而歧视、欺负她。他们是社会上一些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并以冷漠的心态对待周围的人和事物的代表。这种人即便再成功、再富有,也不值得尊重。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愿大家都能做一个善良、有温度的人。

篇16:作文:我喜欢

不知是因为长大,还是因为学习压力渐大,我喜欢的东西越来越少,但它们却都是幼稚的,我承认我怀旧,家里没有一件是新的,有老式钟表,有小时的玩具,我不舍得扔,认为那是最好的回忆,也许你会笑,我的衣柜里至今还保留着我最爱的连衣裙,我小时候的短裤和我每年穿过的“新衣服”,我喜欢那些东西,喜欢它们代表的意义——我童年的逝去。

我伤心过,为我自己,为我那可爱的小鸟,但生活教会我坚强,我喜欢生活,喜欢自己呆着,喜欢热血来潮的尝试新的菜肴,也许你会笑,我昨天才学会做小米粥,但我的笑则是因为我开心,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给妈妈做小米粥当早饭。不错,我长大了。

我喜欢独立喜欢自己呆着,也许这是每人都有的吧,可我经常如此,喜欢一个人走。

我喜欢生活,喜欢长大,喜欢创新。

我喜欢……

篇17:作文:我喜欢

一年一度的春节马上就要来到了,大家都忙着贴春联。每家都是喜气洋洋的气氛,很开心。

我们家也不例外。大年二十九,我刚起床,妈妈就喊着让我和哥哥贴春联。我们在大门中央贴了一个大大的福字,大门两边贴了春联,上联是“福中生喜年年乐”,下联是“富上添财岁岁欢”,横批是“新春大吉”。我们很快就贴好了,我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非常开心。

除夕早晨,我穿上新衣服,就和哥哥和表哥去放鞭炮。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从我们耳朵里穿过,好像要把祝福送到千家万户,我们开心极了。除夕夜晚,我们吃过晚饭,我就和爸爸,妈妈和哥哥一起观看春节联欢晚会。那精彩的表演让我心情豁然开朗,有相声,有小品还有歌舞……非常好看。

初一,我刚起床,就发现枕头底下有压岁钱,哥哥也有,我们开心地笑了,然后爸爸叫我们吃饺子,还说我在四个饺子中放了硬币,我们一起下楼吃饺子,哥哥说:“我们比赛谁吃饺子谁吃到的钱多谁就请客。”我说:“奉陪到底。”

于是,我们开始大战,吃了一会儿,哥哥开心地说:“我吃到硬币,你今天必须请客:”我说:“我吃到了三枚。”哥哥只得服输。

然后,我们一起去爷爷家,一到家爷爷就给我们红包,还给我们拿吃的,我们高兴极了,吃完晚饭,我们回到了龙田带着财神爷的祝福,进了梦乡。

我喜欢过年。

篇18:作文:我喜欢

我家附近有一条小河,河边有一块很大的石头,它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的生机,我非常喜欢它。

春天来了,我和一群小伙伴去河边玩,光秃秃的石头旁的地面上,有很多绿芽,给这块石头带来了一些生机,我和小伙伴们在河边玩捉迷藏,玩得很开心。

夏天来了,我和小伙伴们在和玩溪水,累了,躺在石头上,它成了我休息的石头床。

秋天来了,小伙伴们带来自己家的苹果、大枣、梨、围着石头共同分享秋天的果实。

冬天来了,白皑皑的雪铺在这块石头上,这块石头看起来更加迷人。

我喜欢春夏秋冬的石头,它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的生机,我非常喜欢它。

篇19: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嫩绿的小草从土壤里探出了头,拼命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花儿绽开了她们娇嫩的笑脸,树尖上抽出了嫩嫩的绿芽儿。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站在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星星羞涩地向我眨着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秋天的硕果累累。石榴裂着嘴儿对着我笑,苹果羞红了脸儿,柿子像个红灯笼高高地挂着。田野里,金色的稻浪翻滚,沉甸甸的,笑弯了腰。

我喜欢冬天的粉装玉砌。放眼望去,大地披上了一件雪白的衣裳。在这个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我更喜欢和小朋友们一起堆雪人、打雪仗,和他们一起在雪地里嬉戏、玩闹。

(四季的特点在作者笔下生动鲜明的展现了出来,不论哪一个季节在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的小作者笔下都各具风姿。)

我也喜欢做梦,喜欢那种奇思妙想。我梦见我是一条鱼,一条大海里微乎其微的鱼。我喜欢钻进亲爱的珊瑚姐姐的怀里,看着大鱼从身边傻乎乎地游过去,这种捉弄大鱼的感觉真爽快。我也喜欢做白日梦,梦见我有一双翅膀,像哈里。波特骑着扫帚满世界飞一样。

我还喜欢看书,喜欢走进书的世界里,和故事的主人公一起傻笑,一起悲伤,一起旅游,一起冒险,一起探讨知识的奥秘。

我喜欢臭美,喜欢各种各样的小饰品。总是要求妈妈给我扎各式各样的辫子,戴上精致的发夹,身上总是佩戴一些小饰品,让我有一种特美的感觉。

我还喜欢同学,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惊吓她们。当她们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响起时,我会哈哈大笑地去安抚她们。

……

我喜欢万事万物,一切的一切,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篇20: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雪,不管是大雪还是小雪。我喜欢冬天里的第一场雪,我喜欢洁白的雪花飘落在我脸上时的感觉,雪花是最美的精灵。

我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开在深山里的小花,还有孤洁的百合花和象征爱情的玫瑰花,我认为它们具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做梦,我曾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头雄狮,怒吼一声让山林里的动物全部都诚服在我的脚下。

我喜欢笑,喜欢笑里的享受,我总会微笑着对别人进行鼓励。我最喜欢看那些小朋友们微笑,他们用笑声擦去我内心的忧虑和悲伤。

我喜欢动物。特别喜欢小猪,人们都认为猪很笨不喜欢它。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小猪很可爱。我也喜欢大海里巨大的蓝鲸,它就像一颗鱼雷,体型庞大而行动迅速。

我喜欢天上的白云,在风中飘渺不定变来变去,时而变成小猫,时而变成大象,时而一会变成一艘军舰。

我喜欢听音乐,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享受着美好的时光。

我还喜欢雪糕,各式各样的造型和不同的味道在嘴里慢慢融化,那种感觉太美了。

我喜欢喝茶。茶的味道很香,茶里的热气慢慢的变成了一道身影像是在和我谈话。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我从书里得到了很多收获,我还爱看科幻小说它能让我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我爱看作文书,它能使我学习别人的好技巧,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

我喜欢多姿多彩的生活,我更喜欢生活里的一切美好事物!

篇21: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东西好多好多,多得一时半会也数不清楚。

我喜欢冬天的白雪,在静憩的夜晚飘落,那份宁静淡远让人神迷,我也喜欢那驱去寒冷的火焰,那么的温暖和绚丽。

我喜欢读书,不管什么类型。《三国演义》《三体》《猫城记》……它们让我在故事的世界中穿梭,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我喜欢蓝天。我静静地望着蓝天,不知何时天上多了一个大雁形的风筝在轻轻地随风飞舞,一群大雁排着一字形飞来了,把风筝当成了它们的同伴,和风筝一起玩耍。

我喜欢爬山。山路陡峭,有时候会撞见松鼠。山中有小鸟,它们飞飞停停,好像在引人们上山。上了山,白云就在眼前,那里美得让人一下子忘了烦恼,好像来到了仙境一样。

我喜欢打乒乓球。在比赛中打败一个又一个无比强大的对手,那种自豪感油然而生。乒乓球在台上跳跃的节奏,好像一首歌曲。

我喜欢大海,蓝蓝的海水一望无际,波浪一个个地冲来,留下了小伙伴们的欢声笑语。我喜欢海边的沙滩,那里的沙子又轻又软,好像踩着海绵一样。

我喜欢绿色。绿油油的草地,绿油油的大树,让人感到生机勃勃,让人感到了大自然无限的力量。我喜欢红色,火红的枫叶,跳动的火苗让人感受到了热情。我喜欢蓝色,湛蓝湛蓝的天空,波涛汹涌的大海,让人感到那么幽深,那么神秘。

我喜欢生活,正是生活才使我心中充满这么多欢喜。

篇22:我喜欢作文

喜欢是一朵美丽的水仙花,在心土里盛开绽放,生命似流光般消逝而去,有什么事情是想要做,而不能做的呢?生命的方舟随着小河大海往前驶去,一直往前,直到尽头。在这段一点一滴的时间中,一定有些喜欢新鲜的事,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我喜欢,和知心朋友们一起去旅行,感觉是新鲜的,是有趣的,是难得的,像颗巧克力,让我们好想尝,好喜欢尝。早上一同去郊游踏青,享受同在一起的喜悦,一同用眼睛欣赏天空的秀丽,用耳朵倾听风在唱歌,看嬉戏打闹的云朵;晚上,一同享受营火晚会的热闹,欣赏闪烁耀眼的星星,正对着你跳迎宾舞;睡觉前,玩枕头大战,你打我我打你,大家互相打,虽然打到最后大家都趴在床上喘气,但是枕头大战,使我们玩得不亦乐乎。这种打闹、欣赏和同在的感觉,我喜欢,很喜欢!

我喜欢,弹着琴哼着歌,让音符在身边打转,优美婉转的琴音可以过滤烦恼;绕梁三日的歌声可以沉淀心情。享受在音乐世界里穿梭,使人陶醉羡慕,感觉很轻松,很有趣,听着歌剧乐曲,彷彿是剧中的女主角正翩翩起舞。优美的声音也能让人忘去烦恼,忘去疲劳,忘去心酸的事,歌声,也有同样的效果,这种怡情养性的休闲娱乐活动,我喜欢。

我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有的情节高潮迭起,有的发人省思,有的人爱看书,更爱收集优美的名言佳句,有的人酷爱书中的美丽图片,更有人爱书里的知识宝库,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些,我都喜欢,我都喜欢收集、摘录!

人生不是短跑竞赛,也不是马拉松比赛,而是穿着合适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人生如此短暂,就像一场戏,就让这生命多姿多彩吧!

篇23: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暖风,在万物盛开之前,吹开植物的心扉。我喜欢热闹欢喜,我喜欢人声鼎沸的风和凉。

我喜欢花瓣飘过幽静的小路,花香像一缕轻飘飘的烟,一天开心的畅游着。我喜欢抬头看星星,五角形的小星星,明亮的金色透着一丝欢乐的笑声。

我喜欢秋天的收获,我喜欢被太阳照着的小山坡。小稻田里浪此起彼伏,希望的苗儿微笑着。渐渐地,洁白的云儿被染黑,月亮随着海浪的推进而升起。

我喜欢春天的雨。在山腰上,在树叶上,白得那样火热,美丽而欢乐。

我更喜欢海,喜欢海里截然不同的世界。我总能看见鱼儿欢快的游,游过珊瑚和海藻。我看见灰色的鲨鱼,上下伏动的身子在海水中横行。我看见水下山洞,完全没有光亮,远远的看着平静的海面。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是我看见了那一片红亮红亮的海水,是那缓缓升起的太阳照射下的在我眼中现出奇幻的水色。在梦中,在生活中,我也非常喜欢海。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杨红樱老师的书,那几句动人的语言,使我心头出现了那感动人的火光。最令我感动的是那个严冬,我从书店买来她的书。那几句动人的语句让这的严冬萌发了温暖的火苗。

我也喜欢写作文,特别是在早上。在宁静的早晨,我所有的思路和我的想象力,会都印满我的作文本,看着我的作文本,当作家的梦顷时涌上心头。美好的思路,奇妙的想象力是代表幻想,唯有写下来才能永远保存。

我喜欢同学,喜欢在遇难题时一起寻找答案,特别是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当我们解出答案时,阳光会照在我们身上。

我喜欢和平并且想永远活在和平又美好的世界。

篇2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和书中的英雄一起体验快乐、愤怒、悲伤和快乐,我喜欢静静地坐在窗前。微风轻抚我的脸庞,泛黄的书页随之颤动。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籍是安慰我灵魂的鸡汤。书籍是我温暖而安全的港湾。这本书也是一个广阔的宇宙,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页,它将带你去哪里,探索未知,收获知识。

我喜欢弹钢琴,喜欢动人的音符在我心中激荡,喜欢美妙的歌曲在我耳边回响,喜欢随着音乐起舞,喜欢随着音乐歌唱。我喜欢钢琴的声音在我的指尖盛开,钢琴微妙的声音在我的耳朵,但我更喜欢失败的眼泪和成功的微笑,这让我知道过程是最重要的。

我喜欢养花,我喜欢含苞待放的花,它们包得很紧,看起来更神秘。我喜欢盛开的花朵,每一片娇艳的花瓣似乎都诠释着生命的绽放,特别迷人。我也喜欢枯萎的花。枯枝落叶以另一种魅力衬托着枯萎的花朵。它天生美丽。它将永远美丽,不会因为枯萎而褪色。枯萎了,它表明它的使命来了;失去意味着它的生命结束了。他只是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活了下来,只是“变成了春天的泥土来保护花朵”。

我喜欢安静。晚上我喜欢看窗外。在霓虹灯下,川流不息的汽车和人群,就像生活中的路人,来去匆匆。在碎发的阴影下,他们低垂的眼睛看不清楚。当我做出反应时,他们已经走远了。安静,能让人平静;安静,能让人清晰地思考许多事情;安静也是一种乐趣。

我喜欢做所有有意义的事情,这让我明白失败后的成功更快乐。跌倒后爬起来更有力。治愈后的痛苦更加深刻。离别后的会面更加感人。

生活未知,但乐趣无穷。

篇25: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荷塘里的蛙,在脉脉的池水中游跃,欢乐不已。

我喜欢高柳上的蝉,在阳光下唱着属于自己的歌,乐此不疲。

我喜欢秋天树梢上的苹果,在秋风里散发着成熟的甜香。

我喜欢墙角打着网的蜘蛛,一丝一缕无声地织着自己的梦。

我喜欢静夜里弯弯的月亮,安静地、小心地照着前进的路。

我喜欢冬日隔着纱窗照进来的阳光,提着细碎的裙角在桌上舞着。一缕一缕敲打着我的脸,暖暖地,柔和地驱赶着我的困意,让心中满是霜的冬天升起了太阳。

我还喜欢雪,记忆里的第一片雪在童话里流动。我看着课文《皇帝的新装》,但心却飞向了窗外,白茫茫的一片雪覆盖了天地,让我跳得太快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我喜欢花,所有的花。浓郁的玫瑰、娇羞的雏菊、高雅的兰花,哪怕是仙人掌上带毛棘的小黄花也以骄傲的姿态证明自己的存在。当看见花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我喜欢辣椒,小小的、尖尖的,最辣的那一种。当奶奶把阳台空地变成红红的一片时,我满是欢喜地捧着小碗去摘取红艳艳的它。肥肥的,却不足一根小拇指。然而就是这样几根小小不起眼的东西,加入菜里时,散发的香味诱你身心,吃起来却能让你头皮发麻,说不出话来。

我喜欢看书。漫画,小说,史传……而那其中作者们搦笔而下的诗,挥墨洒下的文,让我饱览了人类的智慧,让我共鸣,震撼。那光滑的纸面永存了五千年的记忆,不朽不灭。

我喜欢朋友,喜欢那个说出大话要陪我抢银行的同桌,喜欢那个在我生病时给我洗衣服的丫头,也喜欢那个沉默但处处想到我的闺蜜。瞧,世上千万人,无数玲珑心,得之我幸。

我更喜欢自己,喜欢这个有这么多东西可以喜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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