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玫瑰作文100字

时间:2023-02-11 03:54:00 作者:玉深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玉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9篇血色玫瑰作文100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血色玫瑰作文100字,供大家参考。

篇1:血色玫瑰作文100字

她,含苞待放,暗夜独绽

她,满腹武装,娇艳欲滴

她,永恒地伫立于万物心中

她,优雅地媲美于天空夕阳

在朝阳下叹息,在夜幕中泣血

永远找不到寻觅

遵义第十六中初二:张歆蕊

篇2:血色玫瑰

血色玫瑰

写封情书,给你最爱的人!让爱情相守一生一世!精心情书收集!

作者:于涛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我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

在那次聚会上,我的朋友们都忙着招待各自请来的客人,我便不可避免的被冷落在一旁。我斜倚在窗口,看着那些偏偏绅士和娇艳的女士,没有人注意我,我也没有注意他们。

哪天的气氛始终很好。大家在柔和的音乐声中轻声的交谈着什么,偶尔也会放肆的笑几声。随着尾声的临近,一个没有刻意粉饰自己的女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看样子,她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在那里总是自由自在的与人闲聊着,那一袭长发给我以极深刻的印象。在那时,短发正在时髦,少有把青春寄在飘飘的长发上的。那天,她穿着一身紫色的碎花裙,令我在很远的地方都能闻到一阵沁人的清香。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惆怅和冲动。

她仿佛看到了我,对我嫣然一笑。

这笑容,是那种含义不清,却非常诱人的那一种。

后来,我知道了她就是李莹。

我很想再见她一面,和她认识一下。

那时,我处在一种极度空虚与寂寞中,平时的好友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只有我一个,面对空空的人生,不知道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有时也想过应该过的充实一些,也想过自己对家族兴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终于将自己放纵,只偶尔地在醉酒以后才回想起当初的誓言,可是那也只是很短的一刹那。

但是我却破天荒地第一次来到了图书馆。

在我走进去的时候,那里只有两三个人,埋头苦读,让我看了都心酸。我随便找了一个座位,找了一本武侠小说,认真的看了起来。那的确是一本经典的武侠小说,情节的峰回路转,男女主人公的恩爱缠绵,令我激动不已。我也仿佛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享受着侠义的快感。当我在一次抬起头的时候,李莹就坐在我的.面前。

哪天晚上,她似乎尽力在装作这仅是一次意外的巧合。但后来我渐渐发现,除了周末以外,其他时候只要我不在家,她总能凭借着她那敏锐的嗅觉发现我的去向。我渐渐地发现了我们之间也许不该仅是这种若即若离的暧昧的关系,我想她也不愿意。

过了不久,我的朋友组织了一场舞会。

在那一次舞会上,我才第一次发现,作为女孩子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她们永远站在另人注目的焦点上。

李莹那一天晚上毫无疑问地出尽了风头。

当我和她出现在舞场门口时,她以她的艳丽和她身上洋溢的青春吸引了众多的目光。然后我便听到许多窃窃私语的声音,似乎都是在打听她的名字。她微笑着和场里的每一个她认识的人打招呼,和几个走进的熟人聊聊天,并且毫不掩饰我们之间的亲密。我的自尊心得到了一种不着边际的满足。那些人看我的眼光无一不夹杂着些妒忌,令我十分的得意。

那天晚上,我大多的时候都是坐在舞池旁的座位上,欣赏着李莹飘逸的舞姿,回忆着当她教我跳舞时的那段旖旎。后来她累了,而我也觉得无聊,我们便一起离开了舞场。

在我起身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双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很深邃。里面不光是一种很刻毒的怨恨,更多的是一种讥讽和嘲弄。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

我们溜到了湖边,看看依依的杨柳,听听婆娑的风声。我沉尽在一种古典的烂漫中,然后李莹告诉我那个令我不快的小伙名叫周斌,对她有一种非分之想。

我仅仅把他当作朋友,李莹轻轻的对我说,可是他总是缠着我。

我盯着李莹看了半天。我能为你作什么?我笑着对她说,总不至于让我把他揪出来,威胁他以后不要再来找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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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血色玫瑰(1)

在校外。

“张辛这次又是第一名啊!”李琳毓兴奋大叫着。

“琳,谦虚点。”张辛说道。

“哼,给某些人好脸色看喽。”

旁边正也要回家的林婉婷看到他们后怒气冲冲,因为这次考试她只差1分就赶上张辛了。

到了第二天午休时,张辛独自一人走到了阅览室,默默看起书来。突然,他发现一个最不起眼架子上有一本布满灰尘的书,他拿起书,弹掉上面的灰尘,看清了书的名字《血色玫瑰》,他问阅览室阿姨可否把这本书借给他。

“哎,你若是执意要借的话就拿走吧,但我劝你最好别拿。”

张辛听了这句话就越来越对这本书感兴趣了,难不成这书还有什么秘密?于是,张辛把这本书借走了。

接到这本书不久后,张辛接到一封陌生人的短信:

您好!您是否看到你在阅览室借的一本书《血色玫瑰》?那里面有一张折上的纸条,请不要打开它,那是我在借这本书是落在书里的,请把它送到归德中学旧楼第19层。

张辛翻翻书,里面果真有一张纸条,还有,归德中学?那不是琳毓的学校么?(他和琳毓虽然不在同一所中学,但他们早认识了)

于是,张辛就拿着那张纸条,到了琳毓的学校旧楼,他到了电梯后点19层。。。1层。。2层。。。3层。。。18层,突然电梯发出一阵难听的声音,电梯坏了!张辛顿时不知所措,马上拿起电话打给了李琳毓。。。就在这时,电梯的门开了!张辛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到了19层,但电话也打通了,琳毓问道:“怎么了?”

“哦,没事了,我在你们学校旧楼19层。刚刚我还以为电梯门坏了。”

琳毓听了这番话,大吃一惊:“19层?怎么可能?我们学校的19层早就拆了啊!”

张辛看看楼层,确实是19层,如果19层被拆了。。。。。那么,现在自己所处在哪里呢?

张辛看到阴森森的19层,不禁冒了冷汗,他马上坐上电梯到了第一层。

没想到,李琳毓就在第一层,她见到张辛就追问起来:“你真的去了19层?”

“对啊。我。。。”

这时,张辛突然想起来给他发短信的那个人,他马上拨出去了那个号码,竟然。。竟然是空号!这个短信是几小时前发来的,怎么可能是空号呢?

“19层早就拆了,那里本来住着的是一位才女,然后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就跳楼自杀了,后来,那个楼层就经常闹鬼,开水龙头就会有婴儿鬼般的哭声!这个楼层闹得全校人人心惶惶,最终校长决定把它拆迁,却发现那里有一位古代的坟墓!”

张辛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鬼,于是决定要把这个问题追究到底。

又一天,张辛同班同学李峰如死了!全班同学为他悲哀,这件事也让张辛感到莫名其妙,昨天好好跟他说话的李峰如怎么今天就死了呢!就在张辛冥思苦想时,他的同桌穆原提醒了他一句:“我觉得,你还是把《血色玫瑰》还回去吧!你要知道,李峰如就是看了这本书才死的,还有看过这本书的人都死了!”

难道这本书真有这么邪乎?

张辛回家后,上了qq,突然发现一个人和他打招呼,而那个人的头像正是李峰如!张辛又冒了一阵冷汗,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张辛马上打电话给琳毓,问她怎么办。

“他真的死了?我教你个办法,你可以偷窥他的模样,而且他也不知道!来我告诉你。。。”

张辛按照琳毓的方法做,发现跟他对话的并没有人!只是一张黑椅子!莫非李峰如的鬼魂跟他说话了?但张辛死也不会相信!这时,张辛发现那个号已经跟他聊天聊到夜里12点了!张辛准备睡觉了,他照照镜子,给镜子里的自己鼓鼓勇气,突然发现镜子里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那。。那是什么?空荡荡的家里只剩张辛一个人,他该怎么办?

这一切的一切,肯定是某个人搞的鬼!张辛不想再蒙在鼓里了,张辛认为最有可疑的就是林婉婷,因为她本来就和张辛对着干。

再一天,张辛来到了林婉婷家,发现家里只有她的母亲,她的家很小,不一会儿,林婉婷回来了:“妈!我回来了!今天打工挣了不少钱呢!”

“什么?打工!?”

“呵呵,婉婷,没跟你班同学说么,哎呀,因为家庭条件有限,就只能靠婉婷挣钱了,这孩子可吃了不少苦。”

“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每次要跟你对着干了么?我只是想得到奖学金!”

张辛大吃一惊,看来每次和林婉婷对着干是他错了,张辛有意识到,如果林婉婷每天都打工,那她有什么时间来陷害张辛呢?

张辛恍然大悟,他马上跑到了李琳毓家。

“嗨,张辛!你来干嘛啊?”

“呵呵。其实我遇到的事情都是你造成的吧?从我拿到书的那一天起,短信是你发的,因为只有你会知道我手机的号码,还有,什么19层,根本就是你造的谣言,

还有那个qq,是你的吧!呵呵,我这么傻信了你!”

“对,是我干的,没错!”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是因为你的父亲那天喝醉了酒,撞死了我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的妈妈!你知道么,从那天开始,我痛恨你,痛恨你家的所有人,我要你们受尽无数的折磨!”

“别傻了,我的爸爸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他也蹲了监狱!”

“呵,我那样接近你,做你的助手,今天就毁于一旦了么。”

第二天,李琳毓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从此,张辛和她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一切又回到了正常。

直到有一天,在某一城市河里发现一个女尸,对的,李琳毓并不是自杀的,她是又遇见了鬼。(温馨提示:其实张辛理解错误~李峰如是真的遇见鬼而死的哦~那么这个“鬼”又是谁呢?请期待第二章!)

六年级:学渣一枚v

篇4: 血色玫瑰散文

血色玫瑰散文

美好总是一瞬间,生命中火花的灿烂总是出现在那玫瑰花盛开之时。然而血色的玫瑰却是透漏着美好中的悲惨!

花开花落总是一季,在那玫瑰花盛开之时,他与她相遇,也正是在相遇的地点成了分手的季节!那玫瑰花变成了血色!

从相遇到相识再到相熟最后到相爱,这个过程是轰轰烈烈的,为什么这么说原因是因为一切来的来的有些突然。

相遇在一个熙熙攘攘的夜市,并不相识的两个人原来来自同一所学校,因为有共同的朋友相识了,他要了她的口口号,一个无聊的夜晚他与她在口口上达成了了共识,成为了知己。最后两人相恋,看似平平淡淡可是一开始便是一年半,因为未来两人便开始忙东忙西,走向未来的路是坎坷的,他一直都在深爱,而她却在外奔波她与他距离便慢慢变大,他是痴情的,可她却花心了,一句“对不起分手吧”使他坠落,这是他的初恋,放不下,因此他便开始喜欢上了欣赏玫瑰花,在花中他看到了美好,看到了希望,也促成了以后。

他恋上了香烟,恋上了酒精。他每天都会给她写信,而她却相爱了另一个,她并没有对他说,他想的有些遥远,认为她会回来的。

在玫瑰花盛开的季节他来到了他们经常见面的玫瑰花旁,独自一人欣赏着,可恰巧她与另外的一个也来到这里,不期而遇面对面站着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开口了“这就是你离开我的原因,你知道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你知道我为了你放弃了一切吗?你知道为了你我变成了什么样子?”说完之后他走了,之后他把自己写的那些信扔给了她。

之后他每天都会来到这拥有玫瑰花香的地方,每一次他都会默默流泪,默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你不是是我爱的吗?难道忘了当初的'誓言吗?”

他因为承受不了心理的打击,终于在玫瑰花割腕自尽了血染红了玫瑰花,玫瑰花的花瓣变的更加的鲜艳,他望着那玫瑰花,微笑着离开了!当她知道他的离世,她又来到了玫瑰花旁,她笑了,“我知道你一直深爱着我,其实我也是深爱你的,为了你不受爱情的影响我欺骗了你,我不对不起你啊!你用自己的鲜血去染红那玫瑰花是因为你想留住美好!”之后她在死在了玫瑰花旁,用血去染那玫瑰花,她觉得这样便可以与他永远的在一起了!

玫瑰花因血而变得更加的耀眼,因血变得更加的美好!也见证了爱情的真谛。

篇5:血色圣诞作文1600字

血色圣诞作文1600字

鹅黄色的天空下,雪花肆无忌惮的飘下,亮闪闪的圣诞树发出红色的光芒,在忆寒的眼里,这种红色似血一般,深深地刺痛了她柔软的内心……

十七年前的今天,忆寒还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父母在她三岁时就离异了,可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她没有丝毫的伤感,因为他有一个好妈妈!

忆寒的妈妈念琴是是一个印刷厂的女工,她勤劳朴实,总是能在厂里的表彰大会上获得奖金,而每一年的表彰大会就在圣诞节的前一天,这样他就能为女儿购买圣诞礼物了,而忆寒也总是期待着妈妈的圣诞礼物,那种既激动又兴奋的心情,直到今天仍旧记忆犹新!

可是那一年妈妈念琴并没有去买礼物,而是决定带着女儿上市区玩一天,这一天忆寒早早的起床了,她穿上了妈妈去年送他的小毛裙,那是红黑色相间的裙子,裙摆刚到膝盖,裙摆上和肩上还有几个白色的小毛球,她又穿上了一双自己最喜欢的小红靴,妈妈又为她编了两条麻花辫,编完后给他戴上了一顶帽尖上有一个小绒球的帽子,做完这些,妈妈对忆寒说:“瞧我们家忆寒多漂亮,长大一定是个大美女!”忆寒咯咯的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甚是好听,他和妈妈去市区必须经过一条长长地火车道,再去坐车,一小时的路程他们就到了市区,到处都洋溢着圣诞的气氛。

忆寒对于这里的一切都是那样好奇,她瞧瞧这个,摸摸那个,在一个卖围巾的'商店旁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橱窗里的一条漂亮的长围巾上,那条围巾质地柔软,粉红色的镶边,在它的末端还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子玩偶,忆寒是多莫渴望要这条围巾呀!可是它太贵了,贵到需要用妈妈三个月的工资,忆寒不想因为一条围巾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负担,他牵着妈妈得手离开了,可是细心的妈妈发现,忆寒的眼中失去了刚来时的那种兴奋,剩下的只是不舍与难过,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该到回家的时候了,他们原路返回,依旧要经过那条长长的火车道,回到家中妈妈背着忆寒拿出了家里尽大半的积蓄对忆寒说:“忆寒,妈妈突然忘记有些东西还没有买,你自己在家要听话,妈妈一会买完就回来,有陌生人敲门,千万不要开,记住了吗?”忆寒点了点头。

妈妈迅速的穿过火车道,坐车,去市区,找到商店,买下围巾,再跑到车站,为了省钱,念琴在离家三公里远的车站下了车,这时天已经黑了,忆寒自己在家渐渐开始害怕:“妈妈,你怎没还不回来,是不要我了吗,我好害怕,妈妈,你快回来吧!”累了一天的念琴此时已是筋疲力尽,可是一想到家中正等待着自己的女儿,她不觉得加紧了脚步,此时他是万万不能摔倒的,因为对于体力透支的人来说一旦倒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他一面快走,一面看着脚下,当心自己摔倒,忆寒决定到火车道旁等妈妈,他等了好久,冻得小脸都红了,她想:“我要让妈妈一回来就看到我!”过了好久妈妈还没回来,忆寒听到远处传来火车的鸣笛声,正在此时妈妈出现了,他一脸疲惫,但还是对忆寒露出了微笑,他大喊道:“女儿,妈妈给你买了你想要的围巾,这时念琴脚下一滑重重的摔在火车道上,忆寒正要奔过来,火车已经疾驰而来,念琴此时已筋疲力尽,但还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着忆寒大喊道:“孩子,听话,别过来!”话音刚落火车从妈妈身上飞奔而过,“妈妈!!!”忆寒撕心裂肺的喊声在天地间悠悠地回荡,就连树枝上的积雪也簌簌的落下,此时妈妈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妈妈身旁的一大片雪地,他飞奔到妈妈身边,抱住妈妈的身体:“妈妈,妈妈,醒醒,你不要忆寒了吗?妈妈,都怪我不该要那条围巾,妈妈,醒醒呀,忆寒还要和你一起过圣诞呢!妈妈!”忆寒的泪啪嗒啪嗒地打在妈妈脸上,那声音犹如雨打芭蕉,再为天地诉说着哀伤!奇迹出现了,妈妈微微睁开眼轻声的说:“孩子,去找你爸爸,他会照顾你,妈妈给你买了礼物,圣诞快乐!”说完妈妈就永远的离开了他,忆寒失声痛哭:“妈妈,妈妈,妈妈,不要离开我!”

篇6:血色审判者二-1000字作文

血色审判者(二)-1000字作文

第二章:冰倩要回来了

“喂”。唐城拿起电话,应了一声。

“老大,是我”。电话里传来一声甜美的女音,却异常的冰冷。

“哦,冰倩呀,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唐城听出了来者是谁,那熟悉的声音依旧冰冷,唐城也不禁在如此炎热的夏季打了个寒噤。

“老大,我要回国了,所以想请你到机场接一下我”。电话里赵冰倩的声音又一次清晰的传来。

“哦,就这事呀,没问题,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一定接你”。唐城回答道,一种莫名的欣喜。

“明天早上,也就是凌晨4:00的飞机”。赵冰倩回答道。

“太好了,终于能回来一个了,最近我接了一批货,赚了两百万,等着你们挥霍呢,快回来吧,我可想死你们了“。唐城异常的激动,音量不禁有些高。

“呃,老大,别激动,淡定点,我们不是都要回来了嘛”。赵冰倩在电话的另一头翻着白眼。

“好了好了,我要好好准备一下,先这样哈,我收拾收拾,拜拜喽”。唐城甚是激动,但眼前的景色却如此萧条,脏乱不堪的客厅,不堪入目,所以他要好好收拾一下,做个大扫除。

放下电话,开始了人生中的为数不多的几次大扫除。

一顿扫除过后唐城的肚子也开始提出了抗议,自然而然的,那汽车钥匙,来到了一家家常菜的.小饭馆,“老板娘,还和原来一样”。唐城进门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向老板娘招手。“呀,小唐又来了,等等啊,马上就好”。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朝着厨房挥了挥手道。不久,四菜一汤就端上了桌,唐城狼吞虎咽的吃了一番。“呵呵,小唐,慢点吃”。老板娘坐在了唐城对面,眯着眼看着唐城。“呵呵呵,饿坏了”。唐城尴尬的笑道。“唉,要是我儿子活着,应该和你一样大了吧”。老板娘眼中闪出了一丝丝哀愁。“您儿子……”。唐城欲言又止,知道自己不该多嘴。“哦,很小的时候就走了,被抢击中头部”。老板娘低下了头,哭了出来。

离开了小饭馆,无限的悲凉涌入心头,这家饭馆,只要自己一有空就来这里吃饭,久而久之也就成了常客,老板娘也认识自己,对自己也不错。唐城边开车边想着。

不知不觉,已经十点多了,回到了自己的小窝,说是小窝,其实是一层楼的两件对门的房都买下来,中间掏空,也就是一层楼都是唐城的。调好时间,冲了个澡,睡着了。

“阿姨,对不起啊,我不该……”唐城知道自己不对,连忙道歉。“没有的事,都过去了”。老板娘强作笑。

高一:唐少

篇7:血色审判者八-1500字作文

血色审判者(八)-1500字作文

第八章:开学

趁着夜色,唐城离开了楼顶。

“老大,你回来了”。赵冰倩坐在沙发上,焦急的等待着。

“嗯”。唐城重重的回应了一句,“失败,今天真是失败呀,竟然让那个神秘男逃跑了”。

“老大,别自责了”。赵冰倩看着唐城失落的脸色,自己也异常低沉。

“你看,这是我在楼下捡到的头发”。唐城说着叹了口气,将头发递给赵冰倩。

“长头发,那个男人的?”赵冰倩望向唐城。

“是呀,你说,他到底是男是女”?唐城问道。

“男的吧,也许他是个变态,喜欢留长头发”。赵冰倩猜测着。

“长头发,长头发,你不也是长头发吗”。唐城望向赵冰倩。

“可我不是变态”。赵冰倩翻了个白眼。

高中的开学典礼也是很无趣的。高一四班,班主任领着一位新同学走进班,冷艳,绝对冷艳。唐城只是笑了笑。

“同学们,我们高一四班转来一位新的同学,大家欢迎”。班导带头鼓掌,“你来做个自我据介绍吧”。

“大家好,我叫赵冰倩,今年16岁,很高兴能够和大家成为同学”。赵冰倩深深鞠了一躬。

“好,今后咱们大家就是同学了,要好好相处,我看看你坐哪儿”?班导的目光扫向整个教室。

“老师,我想坐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赵冰倩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吧,那位同学,你旁边有人坐吗”?班导的目光定格在男生身上。

“老师,我旁边没人坐”。男生站起身。

“好,赵冰倩,你就坐在她旁边吧”。老师指向那个空座位。

赵冰倩径直走向那个空座位,来到座位旁,伸出了右手:”你好,我叫赵冰倩,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我叫唐城,请坐”。唐城伸出左手,然后帮赵冰倩拉开椅子。

所有的目光注视着发生的一切,唐城,原来他叫唐城。赵冰倩,原来她叫赵冰倩。俊男靓女。

课间,出奇的.安静,彼此之间充满了陌生。

“老大,你看今天的报纸了吗”。赵冰倩悄声问道唐城。

“呃,这称呼在学校不太好,叫我唐城吧”。唐城道。

“唐城,你看昨天的报纸了吗”?赵冰倩将音量提高,好别扭,第一次叫名字。

“没有呀,我不怎么看报纸”。唐城说着实话,他确实不看报纸。

“咱们市昨天死人了,据说是被谋杀的,凶手还没抓住“。赵冰倩一副八卦的表情。

“哪有什么呀,世界很大的,死和生总是要平衡的”。唐城似乎没有兴趣。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似乎是一个房地产商,叫赵顺”。前面的一个男生回过头,似乎非常感兴趣。

“赵顺?不认识”。唐城做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课间似乎因为这样一个话题喧闹起来,开始八卦起这件谋杀事件。

下课冷声响起,唐城和赵冰倩似乎成为了好朋友,一起走出了教室,当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了校门,两人又走了好久,有说有笑,似乎在聊一些好玩的话题。

“老大,钱已经到账了”。赵冰倩说道。

“嗯,先存在你那里吧,咱们现在手里还有多少钱”?唐城问道。

“除了凯旋,文杰,小七的一千万,咱们手里还有五千万左右”。赵冰倩想了想,说道。

“唉,都想他们了,他们当初和你一起走的,都一年了,还没回来吗”?唐城看向远处的火烧云。

“快了吧,再过两周他们就该回来了”。赵冰倩和唐城走到了停在学校两里地的一辆奥迪Q5车前。

高一:唐少

篇8:血色审判者五-1200字作文

血色审判者(五)-1200字作文

第五章:行动开始

傍晚的最后一丝光辉被黑暗所吞噬,但是在S市这座不夜城永远没有黑夜。唐城透过窗看到外面如潮水一般的道路,回到自己的卧室,从床下拿出一个黑色皮箱。打开,里面静静地沉睡着一把AWP,唐城用手轻轻地抚摩着黑色的枪身。

“老大,准备好了”。赵冰倩在唐城的门外等着,说了一句。

唐城起身,提起箱子,戴上一顶帽子,打开房门,“走吧”。

几个小时前,赵冰倩收集情报回来。原来赵顺是的公司算是龙头企业,占据了大量房地产,近几年来混得不错,原来就是一小房地产商,日子过得平淡幸福,自从有钱后,就和妻子离婚了,彻底堕落了,和许多女子有染,就是一伙流氓。赵冰倩挥着两个小拳头在空中。唐城也禁不住骂了句禽兽。

两人驱车来到了一家KTV,这家KTV是赵顺变成禽兽后经常来娱乐的场所。一进舞厅就被震耳欲聋的DJ声,尖叫声所吞没,二人要了一个包厢,在里面喝了些饮料。

“哦,对不起,请问一下,赵老板一般什么时候来呀,他不是经常来的吗”。赵冰倩询问着一位服务生。

“哦,小姐,这我就不清楚了,赵老板是我们这儿的常客,一个月最起码两个星期都在,不过有时他也不在我们这儿的,可能是有什么饭局吧”。服务生回答道。

“哦,没事了,谢谢啊,你下去吧”。赵冰倩打发走服务生,扭头看向唐城。

“看来我们要去饭店了”。唐城说道,语气很是平静。

“老大,我知道是哪家饭店”。赵冰倩愤愤道,“今天一定要杀死他,这个人渣”。

“冷静点”。唐城从嘴里冒出一句,比赵冰倩还冷。

一辆奥迪Q5消失在夜色中,奔向了一家饭店。KTV门口,一个西服男打了一通电话,目光注视着远远离去的黑色车影。

某知名饭店,唐城停好车。一进饭店,和KTV一样,两人在前台要了一间包厢,理由是要开学了,同学聚会,请他们上一桌饭菜。二人进入包间,唐城又去了洗手间。

刚开门,迎面走来一群人,中间的一个人一身赘肉,戴着一副眼镜,脸上布满了狡诈,贪婪。旁边一个人点头哈腰的'对中间的胖子说:“赵总请,酒水已经准备好,就等您了”。

赵总。唐城脑袋一转,就是这个人了。唐城缓步走过去,与赵总旁边的一个人擦肩而过。走路稳重,每一步都很实,莫名其妙的一丝阴冷袭上心头,这个人不简单。唐城回到包厢,把刚才遇到的事告诉了赵冰倩。赵冰倩一年多没执行任务了,这次执意要一个人。唐城把自己带的皮箱子递给赵冰倩,赵冰倩临出门前,唐城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务必多加小心,说他刚才碰上的那个人不简单,不能掉以轻心。

高一:唐少

篇9:玫瑰1000字

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他半遮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还拿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拥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跟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是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

然后便是四十九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家的电话,凭着一种冲动,这冲动已经多年不见了。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吗?”——好象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识,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樱树下,站着一位老人。他身穿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束如血的玫瑰,四十九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候,已有四十九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四十九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他泪痕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了半个世纪的玫瑰,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篇10:玫瑰1000字

英国著名儿童文学家法吉恩的童话故事集《小书房》,又名《玻璃孔雀》,1956年曾获国际安徒生奖。今天,我很荣幸阅读了其中的故事—— “玻璃孔雀”。

这个故事很是简单,讲的是住在伦敦最最古老、最最奇怪的小巷子——“梅林大院”里的安娜,她是一个微笑超迷人的小姑娘,她的微笑赢得了“手摇风琴师”免费摇曲子,使小伙伴们过足了跳舞的瘾。她用自己的一便士,买了弟弟威廉姆爱吃的甘草线糖后,又买了一些碎糖屑,让小朋友马尔贝、多里斯、基蒂等用手指蘸一下舔舔手指,自己只能把口袋撑大,最后把残余糖屑一扫而光。

“圣诞节”了,其他的小朋友有的会去看一场童话剧,有的能得到一些玩具或糖果,有的能去长辈家吃一顿……安娜和弟弟威廉姆只能一饱眼福,看着橱窗里的食物、玩具过节了。

新年到了,安娜一个人正在“梅林大院”回忆白天输掉的一场粉笔游戏,她听到了叮当声伴随的脚步声,原来是一位太太提着一件让安娜惊奇的东西。这是一棵闪闪发光的小圣诞树,树上全部都是玻璃制品:油灯、烛台、小鸟、孔雀、星星、花朵、水果等等。

“哦!”安娜惊讶地说:“一棵圣诞树!”

安娜没有想到,这位太太竟把这棵树送给了她。弟弟威廉姆见了,在胡同里喊起来。安娜一夜没睡好,望着圣诞树坐着美梦。

第二天,茶点后开始了晚会,“梅林大院”的小朋友都来了。临走时,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件心爱的、精美的礼物。安娜最喜欢的玻璃孔雀被留了下来,可是威廉姆睡觉时哭了,他的玻璃圣诞老人被摔碎了,就问姐姐要玻璃孔雀,安娜给了他。谁知,晚上睡觉时,威廉姆又把孔雀掉到了地上。

但是,“梅林大院”的其他小朋友,在精美玻璃制品的伴随下,都做着美丽甜蜜的梦,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或者许多年。

故事读完,我不由得为小小年纪的安娜喝彩。安娜她在仅有一便士的情况下,想到的是所有的小伙伴。在得到一棵小圣诞树时,没有独享的念头,想到的也是与“梅林大院”中的所有的小朋友来分享,即便是自己最最喜欢的玻璃孔雀,最后还是被弟弟摔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安娜在满足他人愿望、成就他人快乐的同时,是幸福的,也是快乐的。

赠人玫瑰是幸福的,这毋容置疑,因为每个人大都或多或少地体验过。如,我奶奶晒的西瓜豆瓣酱,我与高中的同学们一同分享。如,我同事清从山上捋来的野生槐花,与我们一同分享过。如,一本好书,几个同学一起看或者进行好书漂流等。

分享美味更美味1分享快乐更快乐!分享幸福更幸福!

愿,每个人都成为赠人玫的幸福之人!

篇11:玫瑰1000字

校园生活永远是最美好的,最温馨的,同时也是最令人难忘的。对于我来说,六年的校园生活让我学会了感激、感恩,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友谊……最重要的是让我的性格变得更加阳光,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天上飘着小雪,寒风使劲的吹着,仿佛要把一切事物都摧毁掉。站在学校门口,夹着寒意的雪不停地飘入我的衣领,如千万冰刀刺进我的身体。尽管我不停的把衣领往上拉,但身体依然止不住的发抖。刺骨的寒冷,让我在心中不停的埋怨:“爸爸怎么还不来呀,再来迟点我就冻死了。“这时,我的启蒙老师一一李炜炜来了。她拍拍我身上的雪,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说:“婉楠你怎么不回去啊,这大冬天的,别感冒了。是爸爸没来吗?来,老师送你回家。”一个简单的问侯,一句朴素的话语,顿时让我冻结的心突然变得温暖起来,全身也仿佛被一股股暖流包围了。我激动对老师说了一声:“谢谢!”李老师却说:“不要谢,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你学会帮助别人,你的前途必将是一片光明!”听了李老师的话,我在心里暗暗地对自己说:“将来我也要做一个像李老师一样的人,努力帮助别人,让爱无限延长……”

如果说老师真情帮助让我学会感恩,那么同学之间的真挚友情,则让我感到温暖!那是发生在四年级升学考试的一件事。当时考试的前一天晚上,老师千叮咛万嘱咐我们一定要检查考试用品是否带全。但当第二天即将上考场时,我再一次检查文具却发现自己的文具盒里居然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顿时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在考场外左顾右盼,心想有个“救星多好啊!当同学们都进入考场时,我还站在门外不知所措。这时,我的铁杆闺蜜一一成雨洁看见了我,她快速跑到我面前急匆匆说:“婉楠,你怎么还不去考场啊!”我小声抽泣着说:“由于我粗心,光拿了文具盒,考试用具都没带!”成雨洁二话不说,把自己最好的笔全部给我,自己却只留下一支掉了色的笔使用。我的眼眶里,泪水直打转,没想到残酷的考场都有这么温馨的一幕……

受老师和同学的影响,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阳光。当同学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我会二话不说挺身而出给予帮助;当同学在学习上需要帮助时,我会竭尽所能为他们释疑解惑。虽然这些付出会或多或少耽误自己玩耍的时间,但我觉得很值得,因为它让我活得更充实、更快乐了!

网络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我总是在最绝望的时候看到最美丽的风景!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伸出一只手,那将是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对啊,一份关心,一份帮助,一份温暖。让爱随着火炬传递,生命才会更有价值。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12:玫瑰1000字

“川崎玫瑰”你听说过吗?一种工序超级复杂的折纸玫瑰。别看它的名字动听,两年前曾折磨得我们一群人“不想活”。

那是两年前,我在木垒参加夏令营。有一天下午的活动内容就是用彩纸折一支川崎玫瑰。看到成品,我们都很雀跃,因为很漂亮。之前折过小飞机,可从没想到纸玫瑰可以这么立体,玲珑。

教我们折川崎玫瑰的是格子老师,她整天挂着一个相机,乐呵呵的,精力充沛得跟我们一样,可那天硬被我们折磨得不像人样。

新手上路,我选了一张蓝色彩纸。那时我才8岁,手实在笨,其中一个环节总是不能成功,导致纸上出现了很多不该出现的折痕。反复折腾,纸没了韧性,像喝醉了酒一样瘫软,我只好重新开始。

这次我选择了张红纸。为了方便提问,我特意把凳子搬到了格子老师身边。时不常地拿半成品给她确认。离我近的几个营员也效法我,不停提问。格子老师试图做到有问必答,可是提问的人太多。我看到她不停喝水,仍然口干舌燥,头发也乱了,嗯,一个词概括——焦头烂额!

这次红纸上的折痕明显比第一张蓝纸要少很多,看上去前景不错。可就要完成最重要的一步时,猛然发现还是漏掉了一步,导致第二支玫瑰再次夭折。

我把失败的原因告诉格子老师,她盯着那支半成品许久,然后捂着脸开始苦笑……我也很懊恼,当时只想冲地板咆哮。

此时,抬头看表,已经过去两个半小时了,日头西斜,而我已失败两次……

我又拿起了一张紫色的彩纸,准备做最后的努力。

我认真回想着老师讲过的每一个细节,小心翼翼,不敢行差踏错半步。眼看就要成功了,一激动,水杯倒了……我的第三支玫瑰被“淹死”了!格子老师本来也对我这次的成功寄予了希望,看到我的纸被水埋没,忍不住和我一起尖叫起来。

时钟已指向8点,此时,全体营员,还没有一个人成功。活动室内的鬼哭狼嚎声此起彼伏。我咬牙强忍着,内心里已经仰天长啸了无数次。

活动的结束时间是8点半,剩下的半个小时,怎么完成?我也快要放弃了……

这个时候,格子老师拿起我之前夭折的那支红玫瑰,前后翻看,一点点拆开,试着在这个不算太坏的基础上补救。

最终,我成功了。是那天下午唯一一个折出川崎玫瑰的营员,我和格子老师拥抱在一起,脸上没泪,心里已成河……

你可能觉得一场手工课而已,至于吗?可只有亲历过那个下午的同学,才能知道,那不是一场简单的手工课,简直是一场检验耐力与毅力的强心课。

营期结束,我将玫瑰小心地装进背包,现在它还绽放在我的床头……每每看到,都会为那天和同学、老师一起的坚持而感动。那不是一朵普通的纸玫瑰,是“曾经征服”的勋章!

篇13:玫瑰1000字

有时孤独铸就成功。

——题记

我是一朵玫瑰花,一朵不群居的玫瑰,我曾不止一次听见过叹息:“哦,这儿有一朵玫瑰,可惜不是一丛。”我不那么清楚他们的意思,但似乎我们玫瑰都是群生的。虽然我有些伤心我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我更开兴因为说不定以后会有和我一样的玫瑰同我说话,这样我就不孤单啦!

托一位老太太的福我被连根拔起,也不算连根吧,因为我根系不多,笔直笔直的。我被老太太带回了家,所幸的是我竟然进了她的花园!天知道我有多高兴,因为她的花园里可有整整一盆玫瑰呢!不过它们看起来都软软的和我不大一样。

可能是好奇吧,旁边的玫瑰都和我打招呼,我笑着回应它们,太阳暖洋洋地照在身上,我心里边也暖暖的。

一天,我们正暖洋洋地晒着太阳,突然天边聚了一朵云,灰沉沉的。我知道要下雨了,我以前可喜欢下雨了,打在身上就像按摩一样 ,可是别的玫瑰好像不大喜欢这按摩的滋味,都在惊恐地摇曳着,我不好显出欣喜。花被收进了屋子,别的玫瑰都在感叹,感叹自己的辛运,我呢就看着窗外的雨下呀下,雨连成线滑下来,看着雨幕,我觉得自己丢了些东西……

雪花飘啊飘,积了雪,雪甚至堆到我的腰上,别的玫瑰都在雪地里边睡觉。我突然明白我可能不是一朵玫瑰,或者说不是一朵真正的玫瑰,一时间,我的心里变得闷闷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因为我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朵假花。

“唉?这里怎么有一朵玫瑰花?它怎么熬得过这鬼天气?”老太太说着便靠我近了些,又摸了摸我的叶子。“原来是一朵不谢的花儿呀!唉,我真是老糊涂了,宝贝儿,你不该呆这儿的”……

白净的瓷瓶里就我一朵花,一朵不谢的花儿,总之老太太是这么说的,我愿意信她的,她总是很哲学,不过此刻我们话题的主角,正躺在沙发里抱着她的那只老猫打瞌睡……

窗外有那么几颗星星,月亮也不是圆圆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住着仙女,但至少在橱柜上的我是幸福的,那这个晚上就又是我度过的岁月里的一个美好的晚上啦。我挺幸运的,不用在花丛中改变自己的所有;我挺幸运的,可以在这专属自己的夕阳下伸个懒腰;我挺幸运的……

尾声啦,我替老太太替你们问个好哈,她最近越来越爱睡觉了。最后呀,告诉你这个关于我的故事,是有私心的哦,比如要换一种态度看世间的万物哦,再比如……唉,你自己想吧,毕竟我们不是同一个人嘛,老太太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不要随便把自己的观念塞进别人脑子。你知道的我信她的……

哎呀,老太太的猫又丢了,就先不说啦。

篇14:玫瑰1000字

很久以前,在一个神秘的城堡里住着一个英俊的国王。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花。

每天,他都会带上士兵,到森林最深处去寻找最美丽的花朵。有一天,一个士兵告诉他,在小河边的森林超市里发现了一朵最美丽的花朵。

国王一听,高兴极了,他急急忙忙来到了森林超市,果然见到了士兵说起的那朵美丽的玫瑰花。

那是一朵蓝色的玫瑰花,玫瑰花的叶子上还滚动着晶莹剔透的小水珠,花儿含苞欲放,在阳光的映衬下,好看极了。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花儿。”国王兴高采烈的说。

国王花了一千个金币才把玫瑰花买下来,然后,就迫不及待的把玫瑰花带回了城堡。

从此以后,国王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心爱的玫瑰花。可是,寒冷的冬天来了,玫瑰花冻的瑟瑟发抖。国王就在他的宫殿里装了一个大大的壁炉给玫瑰花取暖。蓝色的玫瑰花开的更加绚丽夺目。

年复一年,玫瑰花从未凋零,春夏秋冬,一直盛开。终于有一天,英俊的国王老了。他望着依然盛开着的玫瑰花,难过的说:“玫瑰花,我老了,再也不能陪你一起说话,陪你一起开放了。”

玫瑰花仿佛听懂了国王的意思,它轻轻的晃动着自己的叶子,好像在说:“我很难过,请你不要离开我,我不喜欢孤孤单单的盛开。”

国王的声音哽咽,他也不想离开照顾了数十年的玫瑰花。“这样吧,我送你回家,回到你最初生长的地方,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

玫瑰花的花瓣轻轻点头,“可是,这么多年我都忘记了伙伴们的模样。”

国王想了想,说:“不会的,你是这世间最美丽的花朵,他们只要见到你,就一定会认识你,相信我,他们一定会和你做好朋友的。”

于是,国王带着它的玫瑰花再一次来到了森林超市,可是,森林超市早已经不存在了。这时候,国王看见小河边有一只翠鸟正在捕鱼。国王问翠鸟:“请问,这个森林超市去搬到什么地方了?”

翠鸟用它的翅膀指了指前面的路,说:“听说森林超市里的蓝色玫瑰花王被一个国王买走了,然后,森林超市就倒闭了,里面其它的玫瑰花就被超市的主人都送到了森林最深处,你顺着我翅膀的方向去寻找就一定能找到。”

国王告别了翠鸟,继续往森林最深处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渐渐的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国王虽然老了,但是他的嗅觉还是一样的出众,他满脸惊喜的告诉蓝色玫瑰花,“它们应该就在附近!”

蓝色玫瑰花点点头,它也闻到了和自己身上一样的味道。

国王走了好久,太累了,可是为了蓝色玫瑰花他只好继续坚持着......

终于,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近。他定睛一看,眼前仿佛一片花的海洋,红色,粉色的,黄色的,紫色的,橙色的,独独缺少了蓝色的玫瑰花。

国王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把蓝色的玫瑰花送回了家。望着眼前的姹紫嫣红,国王心满意足的笑了!

篇15:玫瑰1000字

5。12是个令人悲痛的日子,无数同胞在3年前的这一天,失去了生命。今天,我怀着悲痛的心情,轻轻翻开那记满往事的《中国精神》,我沉重的翻着,一页、两页……,每一页都记载着5。12的感人事例与创伤。看着灾民一个个对求生渴望的表情,对失去亲人痛苦的表情,眼泪无声的挂在了眼角,翻到了灾后重建的篇章,眼泪瞬间烟消云散,一个个可爱、喜气的面孔,谁看了都会高兴。而在这本书中,一位英雄教师的事迹让我难以忘怀。

她是什邡市师古镇中心小学一名年轻语文老师,她青春靓丽、热爱生活,但5。12把她的生命定格在了26岁,她就是袁文婷。地震发生时,教室里一年级小学生吓得手足无措,但年轻的袁老师却沉着镇定,她一次次返回教室,一次次保着一个又一个孩子逃生,袁老师本可以离开,可她为孩子们放弃了生的机会。当她再一次回到教室时,天摇地动,教室垮了,当人们搬开压在袁老师身上的水泥板时,发现她的手臂还紧紧护着自己的学生。

26岁的袁文婷老师就这样走了,她用她弱小的身体换回了众多孩子的生命,大爱无私,袁老师用她无私的爱为短暂的生命旅途画上了一个可歌可泣的句号,生命之花此刻绽放。

袁老师虽然离开了人世,但她那永恒的爱却难以让人忘怀,这一朵铿锵玫瑰将永存世人心中。她的生命篇章虽然短暂,但依旧精彩,她用自己那年轻的躯体,换回了十多个孩子的生命,她是伟大的,她的爱是无法超越的。

人间自有真情在,袁老师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献给了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必将永远不能忘记老师对他们的救命之恩。

像袁老师这样无私的爱必定会得到人们的尊重与学习,这一篇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我的记忆中再也无法抹去,袁文婷这个名字也定会本后人牢记。

像袁老师这种在5。12里英勇献身的老师还有许多,大爱千秋,他们都是为了祖国的未来献出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他们的爱,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这些遇难的老师们,本来自己可以逃离危险地,可是他们对学生的爱太浓,又怎么舍得抛弃他们呢?

我们不会忘记他们,我们会记住他们最后所铸就的伟大师魂,他们不死的英灵一定会给天国带去朗朗的书声。

当灾难来临的时侯,总会产生许多发人深思,让人难以忘怀的悲伤、喜悦、忧愁、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这些老师们,他们伟大的师魂,在人们的心中永远不会消失。

有一种爱叫大爱,有一种永恒叫千秋,在这里,我为5。12遇难者们,还有那些伟大的老师,默默的祈祷,希望他们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篇16:玫瑰1000字

小时候,就喜欢上了黑色玫瑰。虽然从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独特,只是觉得,看见它们会让我很舒服。

--题记

我是一只千年猫妖,为了成仙,我费劲千难万苦,却始终不能得道。于是,我开始去尝试的去做一只乖乖的宠物猫。

我的主人是一位娴静的女子,出身于一个大富的家庭。傍晚她常常的抱着我,坐在小园的秋千上,然后指着黑色的天空告诉我,,看,小咪,那是银河,在它的一边有一个星座叫做织女星,另一边还有一个星座叫做牛郎星。他们隔海向望,不过,苦苦的等待只能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才能相见、、、这个过故事我听她讲了很多遍,但却始终听不腻。她的嗓音永远都是那么的柔美动听。

一天,她抱着我出去逛街,一个匆忙的男子与她撞了个满怀。那男子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惊艳,她羞红了脸。只一瞬间,她就爱上了他。

此后,,她便常常发呆,她在想那个男子!她们早已偷偷的约会了好几次。虽然她并没有带我同去,但我知道,我能读懂每个人的心。

几天后,那男子来求婚。可她父母不同意。她却下定决心,带着我与那男子私奔。终遂她意,她们结了婚。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一年那男子就变了心,他带回一个十分美艳的女子,在她身边炫耀。只为逼她离婚。她不同意,他便天天不回家,空空的院子只有一人一猫。

她仍常抱着我坐在秋千上,却是默默的看天。再也不提那牛郎与织女。只几天,她便老了很多。

孤独的她开始种植黑色玫瑰,我趴在她的肩头,看她含泪种下一棵棵的玫棍种子。几年过去了,那满园的玫瑰开的一朵比一朵漂亮。只是每片花瓣上都有这无尽的泪。

又是几年,那男子进了家门,她不怒不气。平静的招待了他,并拿出她特制的玫瑰花茶。却在杯中放入了一些白色药末。

我静静的看着她将那杯毒茶放在那男子面前。但我始终没有阻止,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不想去阻止。

可是,就在他快将茶送在他嘴边的一瞬间,她却很快的夺下那杯毒茶一口喝了下去。速度快的只能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却没有一点动作。

茶杯的碎片散落一地,那男子早已不知去向。她如同树叶一般飘落到了地上。我冲到她的身边,使劲的蹭她的脸。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杀死那个男子,即使他害了她一辈子。

她缓缓的笑了,伸出的手也无力的垂落。一道亮光从她体内窜入了黑玫瑰园中,她的身体霎时变为灰烬,那道光,是她的灵魂!玫瑰园中火光一片。我突然懂了,我也投身于那片玫瑰园林,主人,等我、、

一片大火后,那片玫瑰园中的黑玫瑰非但没有烧死,反而更加鲜艳。月光下,那些玫瑰闪着阴冷的光。没有人知道,那片玫瑰有了灵魂

篇17:玫瑰1000字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感人的故事,故事很简单,简单得就象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可是平凡的故事却总会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

这是个美丽的水乡小镇,故事就发生在这里。又是一年的清明节,细雨蒙蒙地下着,为一切蒙上了一层白色的阴影,似乎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一切的人,事,物都变得哀伤起来,怀念旧亲、旧友,回忆过往,留下淡淡的甜蜜。

在水乡小镇的叶萧湖畔,有一位白衣女子,手捧着玫瑰花瓣,静静地看着湖水的波澜,撒下鲜红的玫瑰花瓣,花瓣随着湖水的波澜流向远方……那个在纯真年代的浪漫故事,不知不觉地涌上心头。

故事发生在几十年前,故事的女主角就是女子的奶奶,她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若熏。女子不知道也没见过奶奶年轻时的样子,但在母亲的描述中,她似乎能看到那个善良美丽的奶奶。女子的爷爷便是故事的男主角,爷爷的名字叫梧桐,因为他是在梧桐树开得最茂盛的时候出生的。若熏和梧桐从小一起长大,一种朦胧的情感早在两人的心中萌发,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青梅竹马。很自然的,他们在一起了,并有了一个幸福安逸的小家。美丽的水乡小镇时常穿来他们的欢声笑语。

也许是上天喜欢捉弄人吧,平静的湖水总会起波澜,梧桐去参加抗美援朝的战争了。离别之时,若熏和他来到叶萧湖,若熏告诉梧桐,她会永远等着他回来,永远。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她希望梧桐能为她在这儿撒满玫瑰花瓣,共同鉴定他们的爱情。梧桐坚定地点点头,留给若熏一个永远的背影。若熏强忍住泪水,呆呆地望着梧桐的背影,她要把这个背影永远记在心里。

若熏一直在等,一天,一个月,一年,两年……直到抗美援朝结束了!那天,她兴奋地来到湖边,等待着玫瑰花瓣撒满湖水,因为她坚信梧桐是不会失约的可是这一次,她错了。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梧桐也没有出现。那一天,她等了一整天,也哭了一整天。她找了千万个理由来支撑自己。

第一天,只是路上耽搁了吧,没事再等等

第二天。第二天,或许是和战友一起庆祝吧,没事,会回来的!

第三天,或许他要给我一个惊喜呢?

第四天,他会回来吗?

…………

就这样,她继续等待,几十年如一日。

可惜岁月没有给若熏带回梧桐,却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梧桐始终没有出现,知道若熏临死前,她才把这个故事告诉女子。若熏回忆着几十年前最后和梧桐分别的情景,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也许若熏不知道梧桐是活着还是死了,是抛弃了她,还是另有隐情。但是她却依旧在等待。女子在以后每年的清明节,都会独自一人来到叶萧湖畔,撒下玫瑰花瓣,因为她相信,假如有一天,她的爷爷回来了,也一定会这样做,因为他们都是这样的爱她的奶奶。

听后,如今,泪已沾裳。或许在现在的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爱情了,那么希望我们能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为这样的感动留一个地方默默品味。

篇18:玫瑰1000字

它,绽放的美只在那一瞬间;时间一过——花凋,瓣落。它将它的美竭尽全力展现。

轻启窗扉,任一缕清风吹开我的双鬓的青丝,倚窗,帘外月胧明。深邃的夜镶了一点月的冷清,又融了一点星的灿烂。

在草长莺飞时节,桃花灼灼,大团大团粉扑扑的花簇在枝丫上。一位妇人牵着一个小女孩,女孩嘴里还说着诗句:四月百花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那稚嫩的童声似乎也伴随着一缕书香气息,在这粉色的农间,天地,弥漫开来。

拾一片绿叶,抬头,嗅桂花香,香气逼人,甚至把我“逼”走了,离别了。

她什么也不说,大手牵小手,把我引到家中的小水池。金鱼和草鱼在水里交织地游、摇摆。金鱼,骄傲的抬头,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在池子里,划开一道道弧线,每天等着我给它喂食,却从不自己觅食,保持它的高傲;草鱼,总是一个人笨拙的吃着水中的微生物,它不美,去时常跳跃。只见她把金鱼和草鱼同时放入了门前的小河中——欢快的游走了,得到了释放。一会就不见了踪影;可是,金鱼却始终在这儿徘徊。

她说:“不要总在一个地方学习,不要害怕风浪,要看到更大的天地,必须从点滴做起。”

叶,红了黄了;叶,落了飘了;我,迷了走了。

来到这儿,才真正的明白社会的残酷与不公。爸爸在外奔波。她用她的坚强和聪明的头脑还来了我多少安心的夜晚。

职场如战场,每天的尔虞我诈,你追我赶,勾心斗角,不知他从一名“菜鸟”变成“女强人”经历了多少磨难。我只知道在我面前的她总是笑呵呵的,给我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半生存了多少话,藏进了满头白发。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一生把爱交给他,只为那一声爸妈。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二十一岁的你怀了我,那时的你为我了,放弃了你最美的时光;二十二岁的你生了我,初为人母的喜悦像一块石头砸进你的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二十四岁的你为了我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又跟随爸爸外出打工;三十岁的你又为了辅导我的学习,放弃了在广州打拼的一切,义无返顾的和爸爸赶了回来;如今,六年又过去了,岁月在你的身上真的留下了它特殊的记号。

玫瑰花的花期,结束。

也许就在那挥指的一瞬间,她原本有的就已经灰飞烟灭了。它开放的最好美好的时光,很美,只是欣赏的只有我。

花败,瓣落。成了爱的肥料,使之成长。

母亲节,快乐吧!

篇19:玫瑰1000字

今天情人节,突然想起了以前卖玫瑰的悲惨经历啊!

矮油,我告诉你们一个地球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其实我是一个小贩!

嘻嘻,其实也不算啦,以前我妈为了锻炼我,让我体会到赚钱的幸苦,让我爸带我去了我们东莞汽车总站的小批发城,批发玩具去卖,星期六星期天我就在留下的万江公园卖,从8岁暑假就开始了,后来又断断续续的卖过,后来在9岁半的暑假的时候,我的十七岁岁堂姐来我们家住,到了离情人节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表姐就说我们在情人节卖玫瑰吧!然后我们在情人节的前一天去批发玫瑰。

堂姐要批发100元的玫瑰,我们先去了市场,哪儿有批发玫瑰的,1.5一支,堂姐选了33支玫瑰,老板就用报纸给我们包好,然后就要去忙了,堂姐拉住她,说还要找5角钱,老板就很不耐烦的给了五角钱,然后就去忙了。

堂姐说这个老板娘很贪心,连五角钱都要收,这么爱占顾客便宜!我们又去了另一家花店批发玫瑰,后来的时候发现花店的玫瑰的成色要比我们在市场批发的好多了,堂姐说早知道都来花店买了,不过这里的玫瑰每支贵了五角钱,50元就买了25枝玫瑰,都是没开花苞的,又买了85张包装纸,每张好像是0.1元吧,做好这一切准备后,我们就等着第二天卖玫瑰了。

我和堂姐姐早上6点就把玫瑰一个个,发现从市场买的玫瑰很多花瓣都是有些发黑的,堂姐恨恨的说:“这老板娘又贪心卖的东西又不好,下次就不去那里买了!”我们用剪刀划掉玫瑰上的刺,再剪短,再用纸包好,那些发黑的花瓣就拔掉,然后再放在装了水的塑料桶里,我把一些玫瑰放在我卖玩具的篮子上,洒点水,一朵朵水灵灵的玫瑰就这样被打造出来了!我们弄完所有的玫瑰后,就准备了一些零钱,已经快要八点钟了,堂姐说先把一些好看的玫瑰放在篮子里卖,桶里的下午再卖,然后我们就出发卖玫瑰了。

一个早上我们就卖了30元的玫瑰,《其实是一支10元,卖了三枝》,然后下午又去卖,人家不准我们在华南摩尔卖花,然后我们又去绿色世界卖,可悲的是我坐公交车的被人一催,然后就把我们要做一个来回的钱都投进去了!悲哀啊!这还不算惨,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玫瑰花了,《我不知道其他颜色的玫瑰喜不喜欢》,来我们这里买玫瑰的女孩子只有4个!惨!每次我们看见一对情侣,就上去问要不要买花,然后男的想掏钱买一支,女的`就一扭头,不买!肉麻死了!就走了!只有男的一个人才会来买玫瑰送女孩子,我欲哭无泪啊!

然后一天下来,我们都只想着回本了,因为玫瑰会慢慢变黑,后来终于回本了,卖了110元,老天哪!我下次再也不卖玫瑰啦!

篇20:血色母爱作文

今天下午我写完作业,我便看了一本书,其中有一篇最令我感动,那就是——血色母爱。

文章分别讲述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是讲一位农夫由于家里贫寒靠下夹子捉狐狸、黄鼠狼等动物。有一天他去收夹子,见夹到了只黄鼠狼很高兴,当他拿起一看大吃一惊,手里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皮逃脱了。他顺着血迹走到了一个洞穴前,扒开一看——只见母黄鼠狼浑身是血的在洞中,一窝七八只小黄鼠狼则紧紧依偎在妈妈的身上,不断地吸允着乳汁……农夫再也忍不住了,他把那张皮又重新盖回了母黄鼠狼的身上。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唐山地震中,有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她那七八个月大的儿子竟然安然无事。因为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续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又拼力咬断自己的手指用鲜血给孩子存活下来的机会。

第三个故事是讲述了一对母女由于关系破裂,母亲约女儿出来滑雪,但由于经验不足,母女俩摔进了山谷。母亲为救女儿割断动脉,鲜血染红了一大片雪地,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就这样女儿得救了,而母亲已经……

读完这三故事,我已禁不住泪流满面。是啊,母亲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不要了,那要忍受多大的疼痛!母亲是多么的伟大!我又想起自己的父母为了我们姐妹三个吃尽了辛苦,是多么的不容易呀!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我们终生也报答不完!我在心里暗暗的下定决心,将来我一定要努力使我的父母成为最幸福的人!

篇21:血色母爱作文

当知青时,一位老农讲了一个黄鼠狼脱皮哺子的故事:三年困难时期,他一家人经常找不到吃的。好在他会下夹子,偶而也会夹到狐狸、黄鼠狼什么的。一天清晨,他去收夹子,见夹到一只黄鼠狼,拿起一看大吃一惊,手里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皮逃了。他想,没有皮的黄鼠狼肯定死在不远的地方。于是,他沿着血迹寻去,在河沟里发现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惊呆了:一窝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正趴在脱了皮的已经僵硬了的母黄鼠狼身上,不断地吸着奶头。他呆了许久,把那张皮盖在母黄鼠狼身上,才含悲而去。从此,这位老农不再下夹子捕兽了。

另一个故事是在20多年前的一次出差途中听说的。一位唐山汉子在火车上流着泪给我说了一位母亲断指哺儿的故事。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母亲半个身子被混凝土板卡着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安然无恙。几天后,救助人员挖洞接近这对母子时,母亲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那婴孩口里还含着母亲的食指,抱起孩子,发现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拼力咬断自己的指头,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

听到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我难以入眠。我想起我近邻的一个女人,她是我小学时的同学。有一年夏天,她的三岁的儿子,在路边的油条摊边玩,在油锅倾倒的那一刻,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滚沸的油,孩子仅一条腿被烫伤,而她的半边脸却破了相。此后,丈夫渐生嫌弃之意,她自己也陷入无尽的苦痛之中。当时,我真想到她的身边,告诉她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对她说:“你是伟大的,美丽的女人。”

后来,我如愿把这个故事说给她听,也说给她的丈夫听。她哭了,他也哭了。再后来,他与她恩爱如初。

第三个故事是不久前从杂志上看到的。东欧有对母女感情上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忙碌辛苦,也不能使女儿快乐起来。2月,母亲邀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儿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几次看见前来搜寻她们的直升机,都因她们身穿的是银灰色滑雪装,而未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她。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女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篇22:血色母爱作文

《血色母爱》这个故事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血色母爱》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罗莎琳的小女孩因为妈妈地位低下而十分嫌弃她。在一次滑雪中,为了让因饥寒交迫而生命垂危的罗莎琳得救,妈妈献出了自己生命的事。

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联想到一件发生在国内令人震撼的事:一对夫妻带着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去坐缆车,结果缆车发生故障,突然坠落。夫妻二人为了保住婴儿,把它高高举起。虽然最终夫妻俩都摔死了,但是婴儿却安然无恙,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故事让我觉得,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母爱胜万爱”。母亲是最无私的,她认为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她甚至愿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是海湾的避风港,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母爱更是我们坚固的后盾!母爱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常常忽略它的存在,但它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在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创造出奇迹!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千方百计把我们送入最好的学校;每天早上,父母会给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下午回到家,餐桌上又会摆上香气四溢的晚饭;我们生病的时候,他们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世界上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广的是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它是无私的,是无限的,是高尚的。可是有一些同学是怎么对待父母的?随随便便朝父母发脾气;和父母打“冷战”,很长时间不理他们;到处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等等。难道父母为我们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回报就只是这些吗?

同学们现在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如果没有父母辛勤的工作,我们怎么会有如此幸福的生活呢?

篇23:血色母爱作文

世界因为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题记

母爱是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水而纵身跳进深潭的壮举;

母爱是油锅滚沸中,母鳝鱼为保护腹内的鱼卵始终弓起身体的优美身姿;

母爱是在猎人的陷阱中,母狼望着的幼狼而在夜下的哀号和呜咽。

你是否曾闻“断指哺儿”的故事?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却安然无恙。在危难中母亲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就拼力咬断自己的手指,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直到救助人员赶到时,母亲才咽下最后一口气,而婴孩口中还含着母亲的手指……你是否会为母亲的举动而涌出泪水?

人有感情,动物亦然。黄鼠狼“脱皮哺子”的故事就证明了这一点。一只黄鼠狼被一位老农的夹子夹住了,然而它为了嗷嗷待哺的孩子脱皮逃掉了。当老农沿着血迹寻去,在干涸的河沟里发现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正趴在脱了皮的已经僵硬的母黄鼠狼身上,不断地吸着奶头。老农把那张皮盖在它身上,含悲而去。从此,老农不再下夹子捕兽了。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母爱,这一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是任何东西代替不了的。母亲用生命把爱奉献给了孩子们,是她们,为世间谱写了“母爱”的篇章;是她们,给予了世界最伟大的爱;是她们,为世界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当然也没母爱了),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所以说这世界因为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因为有了血色母爱才如此多姿多彩!

篇24:血色母爱作文

“索菲娅用岩石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是王帛写的《血色母爱》中的一段。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罗莎琳是个十三岁的少女,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常受到外人歧视,胆小怯懦。母亲索菲娅决定想办法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利用放假时间带女儿来到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技术不好,她们偏离了滑道,迷路了。紧接着又遇上了该死的雪崩。但她们意志坚定,终于从厚厚的雪堆中逃离出来。此时她们饥寒交迫,已在野外走了近三十个小时。最可悲的是她们穿的是银灰色滑雪服,任她们挥手、叫喊,营救人员并没有发现她们。极度疲劳的罗莎琳已经睡着了。体力不支的索菲娅摔倒了,头碰破了而染红了身边的.一小片雪,她看着那片雪若有所思。结果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当罗莎琳在医院醒来时,医生沉痛地告诉她真正救她的是她的母亲。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灵受到了强大的震撼,泪水悄悄地从脸上滑落,这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感情真实、催人泪下。何等伟大的母爱呀,她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千古绝唱。她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一层意义的理解。在动物界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很多动物用生命来哺育自己的孩子,日本的红螯蛛就是杰出的代表。小螯蛛出世后,就爬到雌蛛的身上,开始啮咬自己的妈妈。令人惊讶的是雌红螯蛛并不反抗,也不逃跑,默默地忍受自己孩子的撕咬,直到生命的结束。这是何等的伟大呀!其实,正是这份付出与牺牲,才真正体现了做母亲的责任,更体现了她的伟大。

母爱是世界上最圣洁、最无私的感情,母爱没有固定的表达方式,也许是游子即将远行、彻夜赶制的缝补;也许是向同事请教学会一种编织技巧给孩子编织的一件花毛衣;也许是一桌香喷喷的饭菜;也许是雨天在学校门口那一把把伞下焦急等待的面孔;也许是几件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那里……母爱的表达方式实在太多了,她们为了子女的幸福和安全,有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想想现在有些孩子,对自己的母亲常因熟悉而没有在意,常因习惯而不去珍惜。其实我们时刻都沐浴在母爱之中,享受着母爱的温暖,她如清清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她如轻轻的炊烟,勾起了游子回家的心愿;她如温馨的家园,让无依无靠的心灵找到栖息的场所。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母爱吧,她会让我们回味一生、享用一生的!

篇25:血色家风作文

血色家风作文

翻开泛黄的老照片,有一位老人一双用满是老茧的大手托起一顶军帽,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和崇拜之情。照片已经模糊,时光更迭,一切都已不似以往。照片中的老人,就是我的祖父。

“我小的时候啊,解放战争打得正响,那时候的老百姓可真是苦呐。”祖父揽着年幼的我,为我讲述着他的童年。“记得那会儿,家里穷,连饭都吃不饱。可是我又不争气的大病了一场,可把我的爹娘急坏了,抱起我直向老医生家里跑。老医生看了看,摇摇头说:‘这孩子,没得救。’当时爹娘也没多想,就跑着把我送到了解放军区医院。没想到,他们给我打了一针,过了几天竟然也好了起来。后来我们才知道,我用的药是医院的奇缺的药品,爹娘实在过意不去,就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瘦猪宰了送去,但他们坚决不收。到最后,爹娘一想:不收东西归不收,好歹也要表达一下谢意,就让我跑去医院打打下手。一来二去,医院的人我也基本认识了。到后来,他们临走时,还给我留了一个纪念。”

说着,祖父用满是皱纹和老茧的'双手从柜子里拿出一顶军绿色的帽子,红色的五角星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那是希望的光芒。也只有这个时候,祖父才显得像个真正的老人,但他的内心却永远向往那一身军绿的戎装,那是属于他的血色信仰。

常常我会问起祖父,为什么他不去当兵。也是后来才知道,祖父是家中唯一的儿子。所以他选择留下来照顾家庭,选择将自己的梦想埋藏。尽管是自愿放弃,但没有如愿穿上军装依旧是祖父心中无法弥补的遗憾。

再往后翻翻相片,还会看到一位英姿飒爽的少年。一身军装,满身朝气。这,毫无疑问是我的父亲。他当过五年兵,这样,也算是圆了半个祖父的梦。

但父亲参军的原因,不仅仅是祖父从小的教导,更是他自己的梦想。

父亲小的时候,身体很弱,一开始也有参军的念头,但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可是当他自己站在国旗下宣誓时,他发现:强烈的自豪感让他爱上了这份职业。这就是父亲的血色信仰,一半继承了祖父,一半来源于自己。

但是,为什么祖父和父亲都向往成为军人呢?那是因为:当兵不仅是为了报恩,也不仅是为了忠于自己的信仰,更是为了那每天早上在天安门城楼前迎风飞舞的用革命先烈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

再往后翻,一个小小的孩子顶着大大的军帽,穿着长长的军装,小脸严肃地敬着军礼。这,就是我。戴的是祖父的帽子,穿的是父亲的军装。

我,从小就对军人有着近乎疯狂的崇拜,对那一抹军绿有着近乎执念的追求。每当我抬头,望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就能感受到我的满腔热血在冲击着我的心灵。从内心深处油然升起一股自豪之情,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可以像父亲一样,身披戎装,为国效力,可以像他一样,在五星红旗下庄严宣誓,将血色家风延续下去。

合上影集,那份血色的信仰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与我一起成长。

篇26:血色温泉作文

人心总是那么的贪婪,不懂得知足……

在一座豪华的别墅内,一位老人正在忧愁的看着镜子中满脸皱纹的自己,不停的唉声叹气:回想自己一声辉煌,在商业界一呼百应,自己打一声喷嚏都能让市场抖两下,无人不闻吾名,没想到到老了什么也做不了了!

“老爷,有您的一封信。”一位仆人恭恭敬敬的把一封描绘着黑色花纹,诡异的信件双手奉给了老人。唉,肯定又是儿子告诉自己不回家吃饭了,人老了,连孩子都不看重自己了!老人胡思乱想着,连信封的样子都没来得急看就拆开了。他眯着眼瞄着内容:时光的齿轮在你耳边响,你将会慢慢衰老;血色温泉张开它的怀抱,使年轻不再是梦想;美好而又邪恶的温泉啊,正低声朝你召唤……老人的眼睛变得浑圆浑圆的,惊讶的看着这几句荒诞的句子,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肯定又是某个孩子的恶作剧吧!老人摇了摇头,正准备放进垃圾桶里,一张羊皮纸出人意料的从信封中飘飘荡荡的掉到了地面,老人疑惑的捡起来,却震惊的发现这是一张地图,而地图的背面用鲜红的血液清楚的写了四个大字:血色温泉!老人的手颤抖了起来,开始有点相信了,眼睛里闪过一丝贪婪:重返青春?好啊!这样我就能再度辉煌了!哼哼,那些人还敢嫌我老了,瞧不起我?!不行,我得把这个藏起来,免得被人看到!老人急忙把夹着地图的信塞进自己的怀里,慌慌张张的进了卧室。

坐在床头,老人一遍又一遍的饕餮地图,心中的欲望越来越强,几乎要把他吞噬。“喂,管家,我要去旅游,给我来架私人飞机。”老人一把抓起电话,快速的说道。“旅游?姥爷,您要去哪啊?”管家在手机里疑惑的问;“管那么多干嘛!还想不想要你的饭碗了?!快去!”老人凶狠的说。“是,是,都听老爷您的,马上去办!”管家唯唯诺诺的连声回答。啊,我的宝贝温泉,我很快就要来了。老人望着手中的地图发出了渗人的笑声,惊飞了门外正在欢乐歌唱的小鸟一家……

震耳欲聋的“隆隆“的声音渐渐消失,飞机平稳的降落在了土地上,老人带着行囊迫不及待的下了车,挥挥手就让飞机走。看着就他一个人,仆人不禁担忧的问:“老爷,这太危险了,要不要我们陪你一块?”本是好心,谁知他莫名其妙的暴跳如雷:“走!赶紧走!别碍我事!”仆人们异常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在心里边骂边坐上飞机飞走了。

哈哈,温泉是我的了!青春是我的了!老人得意的看着周围,打开羊皮纸,按照着纸上的线路一步一步的走着,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发现线路已经到头了,抬头一看,一个阴森森的山洞出现在眼前。应该就在里面,老人心想,赶紧步履蹒跚的奔了进去。

“咕嘟咕嘟”声音由远到近,老人心中的惊喜几乎要从心底溢出来了。十几米宽的温泉池内,红色的泉水翻滚着沸腾着,仿佛也一池水不是温泉而是一整池的新鲜血液!浓稠的“血”不断从池底涌出来,在池中弥漫开来,把整池温泉染得越来越红,如同地狱之中充满了戴罪之鬼鲜血的血浆池,而下一刻,就会有厉鬼哀号的浮上来……可是他已被欲望蒙蔽了双眼,没有看到温泉的异常与恐怖,迫不及待的跳入温泉池中……

什么?你问我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

答案自在你们心中。

篇27:血色浪漫作文

血色浪漫作文

血色浪漫

姨妈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穿时髦衣服,吃精致西餐,养宠物小狗,可她偏偏却从事一项一点也不浪漫的职业――护士,一位手术室的护士。

一听到手术室,“死、伤、病、血……”这些恐怖的字眼就从心底冒了出来,但姨妈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手术室其实是世界上爱聚集得最多的地方。医生护士们满头大汗,来回穿梭,甚至夜以继日作文 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这都是为了一个个生命不要过早进入天堂。可是,当看到许多病人因为没有匹配的血源悄然逝去,病人家属悲痛欲绝的眼泪,医生无奈的眼神,护士无力的`安慰,姨妈毅然踏上了无偿献血的爱心旅程。

虽然,姨妈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但当她第一次踏上献血车的时候,紧张与担心也充满了她的心。但当她走下献血车时,姨妈却长舒一口气:“原来献血不过是一刹那间而已!”“为了挽救更多生命,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这些电视剧中的台词,突然涌上姨妈的心头。

从那以后,姨妈成了一名无偿献血的志愿者,在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她每年都要去献一次血,她觉得献血,也是一件浪漫的事。虽然她不知道,她的一点点血,救活的是一位垂危的老人,放松了全家人紧绷的神经;还是从死神手中抢回了一位花季少女,复苏了一家人濒临破灭的希望。但是,姨妈知道,世界上一定有一个人血管里流动着她的血,继续快乐地生活着。能够给他人带来生命的希望,难道,这不是一种别样的浪漫吗?

是的,我眼中的姨妈,一样时髦,一样健康,的确一样――浪漫!

篇28:血色残阳作文

天上黄沙滚滚,地上血流成河,空气中沙土与血混合的味道让人窒息。此时的夕阳放射出忧伤的光芒,血红血红的,仿佛一颗正在滴血的心。

一位统帅骑着一匹伤痕累累的战马来到乌江边上。他下了马,向江的对岸望去,额前一缕凌乱的头发遮住了他那英气逼人的脸,但遮不住他那锐利的眼睛,那像箭一样的光从他的眸子里射出来,是仇恨?是落寞?还是羞愧?

他曾经身经百战,拥有雄师百万,称霸疆场,破釜沉舟,六国诸侯“坐壁观战”更显他的睿智、果断、勇敢。而如今他却败得如此狼狈,当悲凉的楚歌响起的时候,他便不再是西楚枭雄。

风轻轻的吹过,带着嘲弄的色彩,他抬起头望着那殷红的太阳。敌声已近,他就像夕阳的色彩变得更加凝重。

马不安的嘶叫着,他轻轻的抚摸着马的脸颊,马听话的去舔他沾满血迹的脸。他将脸扭过去望着江面,江很平静,仿佛凝固住了,夕阳映在上面。远处一个黑点逼近了,是一叶小舟,乘着风势驶到岸边。他没有上船,将身子一转,背对着残阳。

敌军风驰电掣般地来了,对他进行了包围,他腰间那柄长剑悸动着,有着脱鞘而出的欲望。他拔出了剑奋力拼杀,血染红了他的战袍,一批批围上的'敌人都倒下了,终于没有再敢向前冲了,他的霸气震摄了所有人。

他终于坚持不下去了,跪了下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又深情地望着夕阳,望向江的对面,他再次握紧了剑,仰天长啸一挥而下,那股滚烫的火红的液体从他颈部喷涌而出,溅到空中,与夕阳融为一体。

生命之光熄灭了,夕阳在此陨落!

对,他就是西楚霸王项羽。他倒下了,是因为他的英雄本色。他用自己创造辉煌的剑终结了自己,用不屈的气节诠释他的高贵。他不是匹夫之勇更不是懦夫,在我眼中他就是战斗不息、永不倒下的巨人!

李清照曾写过这样的诗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的,项羽已成为那西下的夕阳了,但悲壮死去的他仍是“鬼雄”。在我心里,他是一位永远的英雄。

篇29:作文血色母爱

作文血色母爱

莺归燕去,春去秋来,白发似雪,容颜渐老,儿女在一天天长大,母亲却在一天天衰老;似水流年淡去我们多少回忆,却不改我们对母亲的绵绵情意。母爱就是相伴一生的盈盈笑语,母爱就是漂泊在天涯的缕缕思念。

我们身边有很多关于母爱的故事,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血色母爱的故事。

有一个女儿不喜欢她的母亲,女儿认为母亲卑微的身份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一次,母亲邀请女儿一起去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她们没有滑雪的经验,所以迷了路,还遭遇了可怕的雪崩。她们在雪地里挣扎了三天三夜,女儿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却已离开了人世。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鲜血在白雪上写下了救命两个字,使救援的直升机发现了她们。

这个故事也勾起了我的回忆。

一天中午,我对妈妈说我的大衣扣子掉了一颗,想让妈妈帮我钉上,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下午我还想穿呢。偏巧妈妈那天感冒了,身体非常难受,但是妈妈看到我着急的样子就拿出针线给我钉扣子。因为发烧头晕看东西模糊,不小心扎到了手,一朵血花冒了出来,妈妈不由自主的吸了一口气。我连忙问妈妈疼不疼,妈妈拿纸巾擦了一下说:“没事,一点都不疼。”说完继续给我钉扣子。人们常说十指连心,怎么能不疼呢!妈妈只是不想让我担心啊!

全天下的.母亲对儿女的爱都是一样的无私、没有任何保留。有哪一位母亲不是在用自己的心血供养着儿女,又有哪一位母亲对儿女不是怀有一颗“佛”一样慈悲无私的心,母爱如佛啊!母亲就是我们应该放在心中日夜侍奉的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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