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合同

时间:2022-12-23 03:49:12 作者:elvisgan 合同范本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lvisgan”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血色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血色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血色玫瑰

血色玫瑰

写封情书,给你最爱的人!让爱情相守一生一世!精心情书收集!

作者:于涛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我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

在那次聚会上,我的朋友们都忙着招待各自请来的客人,我便不可避免的被冷落在一旁。我斜倚在窗口,看着那些偏偏绅士和娇艳的女士,没有人注意我,我也没有注意他们。

哪天的气氛始终很好。大家在柔和的音乐声中轻声的交谈着什么,偶尔也会放肆的笑几声。随着尾声的临近,一个没有刻意粉饰自己的女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看样子,她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在那里总是自由自在的与人闲聊着,那一袭长发给我以极深刻的印象。在那时,短发正在时髦,少有把青春寄在飘飘的长发上的。那天,她穿着一身紫色的碎花裙,令我在很远的地方都能闻到一阵沁人的清香。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惆怅和冲动。

她仿佛看到了我,对我嫣然一笑。

这笑容,是那种含义不清,却非常诱人的那一种。

后来,我知道了她就是李莹。

我很想再见她一面,和她认识一下。

那时,我处在一种极度空虚与寂寞中,平时的好友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只有我一个,面对空空的人生,不知道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有时也想过应该过的充实一些,也想过自己对家族兴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终于将自己放纵,只偶尔地在醉酒以后才回想起当初的誓言,可是那也只是很短的一刹那。

但是我却破天荒地第一次来到了图书馆。

在我走进去的时候,那里只有两三个人,埋头苦读,让我看了都心酸。我随便找了一个座位,找了一本武侠小说,认真的看了起来。那的确是一本经典的武侠小说,情节的峰回路转,男女主人公的恩爱缠绵,令我激动不已。我也仿佛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享受着侠义的快感。当我在一次抬起头的时候,李莹就坐在我的.面前。

哪天晚上,她似乎尽力在装作这仅是一次意外的巧合。但后来我渐渐发现,除了周末以外,其他时候只要我不在家,她总能凭借着她那敏锐的嗅觉发现我的去向。我渐渐地发现了我们之间也许不该仅是这种若即若离的暧昧的关系,我想她也不愿意。

过了不久,我的朋友组织了一场舞会。

在那一次舞会上,我才第一次发现,作为女孩子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她们永远站在另人注目的焦点上。

李莹那一天晚上毫无疑问地出尽了风头。

当我和她出现在舞场门口时,她以她的艳丽和她身上洋溢的青春吸引了众多的目光。然后我便听到许多窃窃私语的声音,似乎都是在打听她的名字。她微笑着和场里的每一个她认识的人打招呼,和几个走进的熟人聊聊天,并且毫不掩饰我们之间的亲密。我的自尊心得到了一种不着边际的满足。那些人看我的眼光无一不夹杂着些妒忌,令我十分的得意。

那天晚上,我大多的时候都是坐在舞池旁的座位上,欣赏着李莹飘逸的舞姿,回忆着当她教我跳舞时的那段旖旎。后来她累了,而我也觉得无聊,我们便一起离开了舞场。

在我起身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双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很深邃。里面不光是一种很刻毒的怨恨,更多的是一种讥讽和嘲弄。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

我们溜到了湖边,看看依依的杨柳,听听婆娑的风声。我沉尽在一种古典的烂漫中,然后李莹告诉我那个令我不快的小伙名叫周斌,对她有一种非分之想。

我仅仅把他当作朋友,李莹轻轻的对我说,可是他总是缠着我。

我盯着李莹看了半天。我能为你作什么?我笑着对她说,总不至于让我把他揪出来,威胁他以后不要再来找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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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血色高歌

曾经参观一个画展,有一幅画名叫《血色高歌》:一只鸟儿,停留在一棵荆棘树上,身体里扎着最长、最尖的荆棘,被染成了血色。画展的人说它在歌唱,一生唯一一次歌唱。它叫荆棘鸟。

这幅画是静态的,但这个画面却瞬间抓住了我的心,我的耳边仿佛听见了它的歌声,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它为了歌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它这是在寻求什么?铁骨苍鹰,展开坚韧的双翼,追求的是那如血夕阳;雪莺,飘落如雪的羽毛,追求的是那初霁大雪;海鸥,展翅翱翔徘徊,追求的是那蔚蓝大海……而荆棘鸟没有坚韧的铁骨,没有如雪的羽毛,没有翱翔高空的华丽,但它追求的只是那一棵能承载它生命的重量的荆棘树,然后便是那一曲血色高歌。它是荆棘树的过客,因为时光的河流要载往更远的前方,它在这里只停留片刻,却留下了世间最凄美的绝唱,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点亮它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直至它的羽毛染红了,它的眼睛染红了,它的身体染红了,它的歌声染红了。它把自己灵魂的芬芳留给了荆棘树。过客远去,它被岁月掩埋……

生命与生命交织,灵魂与灵魂碰撞,荆棘鸟苦苦寻求那属于它的荆棘树。荆棘树也苦苦等待那属于它的荆棘鸟。又是一部横卧在时间岸边的汗青史册。那些在册页上留下生命痕迹的过客随流云远去,渺若尘沙,荆棘鸟寻求的是一棵承载生命的荆棘树,而荆棘树等待是那一只能血色高歌的荆棘鸟。

篇3:血色珍宝

漆黑的迷宫走廊,昏暗的烛光闪烁,魔兽的惨叫呻吟,令人毛骨悚然,交织在我的身畔,使我不禁将手中的雷鸣剑握得更紧了。

已经是第七天了,地下迷宫的第七天,一起进来冒险寻宝的数十人只剩下我和冥两个人了。食物和水早已用尽了,我们两人身上伤痕累累,几乎已经到了绝境。我们疾速而警惕地行走着,防备随时有可能从暗处窜出来的怪物。

突然,冥惊喜地叫了起来:“快看,那门!”我的目光随冥手指的方向看去。没错,那正是迷宫最深处藏宝室的大门,门的另一边便是我们此行的目的所在。

顿时,我的心中闪过一阵兴奋与激动,仿佛在那绝望之际看到了希望。我很清楚,里面便是无穷无尽的宝藏。

门被推开了,一道耀眼的光,整个房间金碧辉煌,连任何一件饰品都是稀世珍宝。房间正中是一只金光闪闪的宝箱,里面藏的必定是最珍贵的宝藏。冥一步跨到宝箱前,从怀里掏出那只独一无二的阿修罗魔戒,这正是打开这只宝箱的唯一一把钥匙。

我站在冥的身后,悄无声息地举起手中的剑。我知道若活下来两个人,我只能获得一半的珍宝,但若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那……此时此刻,正是绝佳的机会。

忽然,冥将魔戒镶入宝箱后,左肩迅速一闪,他手中的剑已向我左胸刺来。我立刻向后跃去,用剑挡住他的这必杀一击。

我看到了冥那张充满杀气的脸,还有一个冷冷的声音:“没想到你竟能躲开。”

“你想干什么?”我试探着问。

“哈,我费尽千辛万苦来到这里,这里的一切本就都是应该属于我的。”他冷笑着,“所以,只好请你在这里长眠了!”

“你竟也想……可惜,长眠的恐怕会是你吧!”话音刚落,我手中的长剑已闪电般出手。一时间,房间内剑光飞舞……

一个破绽,我立刻转身刺去,用尽全身的力量。完美的一剑,我的剑已然刺穿了冥的喉咙,鲜血随着剑锋一滴滴流下,连神都救不了他了。我绕过他那依然直立着的尸体,一步跃到宝箱前,打开了箱子。

空的?!不,有一张字条:任何人都不可能独自来到这里,是友谊互助将你们带到了这里,而它正是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我顿时愣在了那里,脑海中闪过一幕幕七天中的情景:我们一起对抗强大的魔兽时的情景我不顾危险,替冥挡下致命攻击的情景冥将仅存的一些食物分给我的情景……

我转过身,看见冥的身影终于在我的眼前倒下,我竟杀死了我最好的伙伴,为了财宝我竟抛弃了那最珍贵的宝物!

“最珍贵的宝物……友谊……”

篇4:血色霓虹

血色霓虹

血色霓虹--梦晴雯

作者:刘栖泠

仙云既散,芳趾难寻

晴雯的死在《红楼梦》中是最令人心碎的一件事。她那无拘无束,能让蓝天旋转,让白云动容的笑声,总是让人回肠荡气。

“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这便是晴雯,既不知何所来,亦不知何所去的晴雯。十七岁美丽绝伦的姑娘,是那样的善良天真,侠肝义胆,活泼可爱。她会让所有的侵犯者无比难堪,然后她会开心的大笑。她的无忌,她的纯洁就像一汪清水,她的笑声就像清水上泛起的美丽的涟漪。

晴雯鲜明的个性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对要做人的追求。晴雯一生的抗争,也是让她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就是她要做她自己,她不要任何人对她的任何规训。她要把她人性的内容全部宣泄出来。

何为人性?它是人的本质的属性,自然的和社会的属性的统一,是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这是社会学家们下的定义。

而在晴雯的世界里,她要追究的人性的努力是那样艰难。这种艰难表现在晴雯心理特质的张扬之中。当连着中艰难,这种张扬都化为乌有时,著书人哭死,批书人哭死,读书人也哭死。

当站在黄山的“人字瀑”前时,不会感觉到黄问壶口的雄浑,没有雁荡龙湫的轻灵,也没有武夷九曲溪的珠光宝气。然而“人字瀑”却为天下之奇瀑。奇就奇在黄山用它涓涓的清泉汇成溪流。选择了这样一片陡岩形成了瀑布。自然而然的,毫无穿凿的用这至柔之水在至坚的陡脊岩壁上挥洒镌刻下了一个一个大大的“人”字。这可能是天下最大的人字。这是自然之笔,让人心动,让人战栗,作为人是否领会了大自然深刻的启示“人――认识自己”,“人字瀑”就是这样从它独有的手比让每一个人去深思,人,人性,人生的真谛。

黄山的傍晚,排云亭旁。这个石头亭子名字起的绝好,前面两步之隔便是万仞悬壁,面对着云海。云,时聚时散,飘忽不定。似乎可以象排布棋局一样信手撕取一块云朵再插入另云海的另一处。随着一阵风过后,云海涌动。西边的云变薄,落日露出半个脸来,一下子将翻涌着得云染上了夺目的玫瑰色的光彩。只一瞬间,落日悲壮的沉下去了,一切颜色暗淡下来了。真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晴雯是俏丽、惊艳的。这种惊艳,使王夫人一流害怕,胆颤心惊。书中七十四回,王夫人将病中的晴雯叫来“王夫人一见她钗身单鬓松,衫垂带褪,大有春睡捧心之态……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我且放着你,自然明揭了你的皮!……出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这便是成天吃斋念佛的王夫人凶狠残暴的态度,丑恶狰狞的嘴脸。她如不把美丽毁灭掉。她慌恐的内心就无法解脱。

晴雯高傲,她鄙视奴性。她从不掩饰自己,她锋芒毕露,她直指袭人,麝月,秋纹等人的谄媚与龌龊。三十七回中,秋纹因得了王夫人赏赐的旧衣服,而洋洋得意,请问却说:“呸!好没见过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地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了你,你还充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我宁可不要……也不受这口气。”

晴雯从心底善良,她有着真挚,纯洁的感情。这感情有时会忽然变为机智和顽皮。为了让宝玉逃过贾政的训问,只有她想出了让宝玉装病过关的主意。她会三更半夜冒着寒冷跑到屋外去吓唬别人。她对爱情稀里糊涂。当宝玉让她给黛玉送帕时,一路上她百思不得其解。她坚韧,带病拿出了他人不及的“风流灵巧”连夜“挣命”补金裘。当大观园被抄时,铿锵的'掷匣使她不畏强势的性格表达的淋漓尽致。她对等级制度不屑一顾,她娇纵任性的撕扇。

这一切使晴雯招致了奸恶的妒意,谗言,诬陷,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恶告诽谤。表面上称她“好妹妹”的花袭人暗中挑唆,使她遭了灭顶之灾。罪魁祸首当然是王夫人,她和她代表的一流与晴雯是水火不容的。王夫人对晴雯的恨,对晴雯的怕,使她必须致晴雯于死地。以致连叱咤风云的王熙凤都无可奈何,无力保护。

当大观园的浩劫来临之时,晴雯的厄运也降临了。恶毒残忍的王夫人向对金钏是一样给晴雯下了判决。晴雯,无辜含冤,身染重病,被逐出园。美丽无双,纯洁高傲的晴雯,只等着最后一次呼吸的结束。等待着生命的结束去拥抱死神。

十七岁美丽的晴雯姑娘,香飘玉殒了。美好的毁灭是莫大的悲哀,而晴雯至死也没有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晴雯死后被焚,不知葬于何处,黛玉说:“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她们是一双有骨气的朋友。

书读至此,应是以泪洗面,书著至此,雪芹应是哭出血来。批书至此,脂砚斋应是一字一哭。

晴雯的美,是人的美。

晴雯的勇,是对大小奴才和他们奴性的挑战的勇。

晴雯的傲,是对宗法等级的不屑一顾的傲。

晴雯的洁,是对下流鬼祟行为的无比憎恶的洁。

晴雯的动人,是在将扇子撕碎后的一笑。

传说当年屈原写完《九歌》中《山鬼》一篇后“四山骤然,啾啾若啼啸,声闻十里外,草木全都枯蔫。”当曹雪芹写完晴雯之死,宝玉长歌当哭,将《芙蓉女儿》献给晴雯时,西山是否也草树零落,万物肃杀了呢?

黄山的“人字瀑”似乎就使晴雯流下的两行热泪。

晴雯的魂是否化成了大山中飘逸的云朱,傲然府视世间的沧桑。

晴雯的心是否化成了陡壁上虬劲的松,坚韧的面对着风雪雷电。

晴雯的灵气是否化成了春天里的一缕清香随风飘上天宇。

晴雯的美丽是否化成了香山的红叶,当秋霜来临时越发红艳。

晴雯的神采是否化成了盛开的芙蓉花瓣上的露珠,不经意间俏皮的眨一眨眼睛。

晴雯的胆是否化成了呼啸的急雨,让世间的污秽为之战栗。

天边最后一抹晚霞正在消失,如同血染的一般。

篇5:血色母爱作文

今天下午我写完作业,我便看了一本书,其中有一篇最令我感动,那就是——血色母爱。

文章分别讲述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是讲一位农夫由于家里贫寒靠下夹子捉狐狸、黄鼠狼等动物。有一天他去收夹子,见夹到了只黄鼠狼很高兴,当他拿起一看大吃一惊,手里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皮逃脱了。他顺着血迹走到了一个洞穴前,扒开一看——只见母黄鼠狼浑身是血的在洞中,一窝七八只小黄鼠狼则紧紧依偎在妈妈的身上,不断地吸允着乳汁……农夫再也忍不住了,他把那张皮又重新盖回了母黄鼠狼的身上。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唐山地震中,有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她那七八个月大的儿子竟然安然无事。因为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续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又拼力咬断自己的手指用鲜血给孩子存活下来的机会。

第三个故事是讲述了一对母女由于关系破裂,母亲约女儿出来滑雪,但由于经验不足,母女俩摔进了山谷。母亲为救女儿割断动脉,鲜血染红了一大片雪地,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就这样女儿得救了,而母亲已经……

读完这三故事,我已禁不住泪流满面。是啊,母亲为了孩子,连自己的生命都不要了,那要忍受多大的疼痛!母亲是多么的伟大!我又想起自己的父母为了我们姐妹三个吃尽了辛苦,是多么的不容易呀!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我们终生也报答不完!我在心里暗暗的下定决心,将来我一定要努力使我的父母成为最幸福的人!

篇6:血色母爱作文

当知青时,一位老农讲了一个黄鼠狼脱皮哺子的故事:三年困难时期,他一家人经常找不到吃的。好在他会下夹子,偶而也会夹到狐狸、黄鼠狼什么的。一天清晨,他去收夹子,见夹到一只黄鼠狼,拿起一看大吃一惊,手里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皮逃了。他想,没有皮的黄鼠狼肯定死在不远的地方。于是,他沿着血迹寻去,在河沟里发现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惊呆了:一窝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正趴在脱了皮的已经僵硬了的母黄鼠狼身上,不断地吸着奶头。他呆了许久,把那张皮盖在母黄鼠狼身上,才含悲而去。从此,这位老农不再下夹子捕兽了。

另一个故事是在20多年前的一次出差途中听说的。一位唐山汉子在火车上流着泪给我说了一位母亲断指哺儿的故事。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母亲半个身子被混凝土板卡着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安然无恙。几天后,救助人员挖洞接近这对母子时,母亲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那婴孩口里还含着母亲的食指,抱起孩子,发现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拼力咬断自己的指头,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

听到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我难以入眠。我想起我近邻的一个女人,她是我小学时的同学。有一年夏天,她的三岁的儿子,在路边的油条摊边玩,在油锅倾倒的那一刻,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滚沸的油,孩子仅一条腿被烫伤,而她的半边脸却破了相。此后,丈夫渐生嫌弃之意,她自己也陷入无尽的苦痛之中。当时,我真想到她的身边,告诉她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对她说:“你是伟大的,美丽的女人。”

后来,我如愿把这个故事说给她听,也说给她的丈夫听。她哭了,他也哭了。再后来,他与她恩爱如初。

第三个故事是不久前从杂志上看到的。东欧有对母女感情上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忙碌辛苦,也不能使女儿快乐起来。2月,母亲邀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儿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几次看见前来搜寻她们的直升机,都因她们身穿的是银灰色滑雪装,而未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她。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女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篇7:血色母爱作文

《血色母爱》这个故事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血色母爱》讲述的是一位叫做罗莎琳的小女孩因为妈妈地位低下而十分嫌弃她。在一次滑雪中,为了让因饥寒交迫而生命垂危的罗莎琳得救,妈妈献出了自己生命的事。

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联想到一件发生在国内令人震撼的事:一对夫妻带着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去坐缆车,结果缆车发生故障,突然坠落。夫妻二人为了保住婴儿,把它高高举起。虽然最终夫妻俩都摔死了,但是婴儿却安然无恙,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两个故事让我觉得,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母爱胜万爱”。母亲是最无私的,她认为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她甚至愿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是海湾的避风港,母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母爱更是我们坚固的后盾!母爱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你常常忽略它的存在,但它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在需要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创造出奇迹!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千方百计把我们送入最好的学校;每天早上,父母会给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下午回到家,餐桌上又会摆上香气四溢的晚饭;我们生病的时候,他们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世界上比海更宽的是天,比天更广的是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它是无私的,是无限的,是高尚的。可是有一些同学是怎么对待父母的?随随便便朝父母发脾气;和父母打“冷战”,很长时间不理他们;到处捣蛋,让父母操碎了心等等。难道父母为我们付出这么多,得到的回报就只是这些吗?

同学们现在都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是如果没有父母辛勤的工作,我们怎么会有如此幸福的生活呢?

篇8:血色母爱作文

世界因为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题记

母爱是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水而纵身跳进深潭的壮举;

母爱是油锅滚沸中,母鳝鱼为保护腹内的鱼卵始终弓起身体的优美身姿;

母爱是在猎人的陷阱中,母狼望着的幼狼而在夜下的哀号和呜咽。

你是否曾闻“断指哺儿”的故事?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却安然无恙。在危难中母亲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就拼力咬断自己的手指,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直到救助人员赶到时,母亲才咽下最后一口气,而婴孩口中还含着母亲的手指……你是否会为母亲的举动而涌出泪水?

人有感情,动物亦然。黄鼠狼“脱皮哺子”的故事就证明了这一点。一只黄鼠狼被一位老农的夹子夹住了,然而它为了嗷嗷待哺的孩子脱皮逃掉了。当老农沿着血迹寻去,在干涸的河沟里发现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正趴在脱了皮的已经僵硬的母黄鼠狼身上,不断地吸着奶头。老农把那张皮盖在它身上,含悲而去。从此,老农不再下夹子捕兽了。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母爱,这一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是任何东西代替不了的。母亲用生命把爱奉献给了孩子们,是她们,为世间谱写了“母爱”的篇章;是她们,给予了世界最伟大的爱;是她们,为世界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当然也没母爱了),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所以说这世界因为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因为有了血色母爱才如此多姿多彩!

篇9:血色母爱作文

“索菲娅用岩石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是王帛写的《血色母爱》中的一段。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罗莎琳是个十三岁的少女,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常受到外人歧视,胆小怯懦。母亲索菲娅决定想办法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利用放假时间带女儿来到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技术不好,她们偏离了滑道,迷路了。紧接着又遇上了该死的雪崩。但她们意志坚定,终于从厚厚的雪堆中逃离出来。此时她们饥寒交迫,已在野外走了近三十个小时。最可悲的是她们穿的是银灰色滑雪服,任她们挥手、叫喊,营救人员并没有发现她们。极度疲劳的罗莎琳已经睡着了。体力不支的索菲娅摔倒了,头碰破了而染红了身边的.一小片雪,她看着那片雪若有所思。结果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当罗莎琳在医院醒来时,医生沉痛地告诉她真正救她的是她的母亲。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灵受到了强大的震撼,泪水悄悄地从脸上滑落,这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感情真实、催人泪下。何等伟大的母爱呀,她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千古绝唱。她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一层意义的理解。在动物界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很多动物用生命来哺育自己的孩子,日本的红螯蛛就是杰出的代表。小螯蛛出世后,就爬到雌蛛的身上,开始啮咬自己的妈妈。令人惊讶的是雌红螯蛛并不反抗,也不逃跑,默默地忍受自己孩子的撕咬,直到生命的结束。这是何等的伟大呀!其实,正是这份付出与牺牲,才真正体现了做母亲的责任,更体现了她的伟大。

母爱是世界上最圣洁、最无私的感情,母爱没有固定的表达方式,也许是游子即将远行、彻夜赶制的缝补;也许是向同事请教学会一种编织技巧给孩子编织的一件花毛衣;也许是一桌香喷喷的饭菜;也许是雨天在学校门口那一把把伞下焦急等待的面孔;也许是几件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那里……母爱的表达方式实在太多了,她们为了子女的幸福和安全,有时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想想现在有些孩子,对自己的母亲常因熟悉而没有在意,常因习惯而不去珍惜。其实我们时刻都沐浴在母爱之中,享受着母爱的温暖,她如清清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她如轻轻的炊烟,勾起了游子回家的心愿;她如温馨的家园,让无依无靠的心灵找到栖息的场所。让我们好好的珍惜母爱吧,她会让我们回味一生、享用一生的!

篇10:血色丁香花散文

血色丁香花散文

同事大刘平时言语不多,聚会时喝几杯酒后就吵着唱歌,每次拿起麦克风必唱《丁香花》。他的声音厚重、唱的入情、感染四座,我也就那时才知道有《丁香花》这首歌曲。

大刘原来的单位经营不利,连设备带员工一起被收购过来,按工种分配到我们车间。初次见到他是在车间里,我送版回来,同事小李叫住我,说:“大姐,给你介绍我兄弟,新同事。”我对大刘点头笑下算是打招呼,小李站在我们中间唧唧呱呱的谈笑,相比之下大刘显得腼腆的多。第一次和大刘喝酒也是同事聚会,他在我面前很殷勤、像照顾老人家,上楼尾随、下楼搀扶,由此我对他印象很好。时间久了,大家都熟悉了,他的话也就多了,其实大刘很开朗、说起话也很幽默,加上身材高大,长相也不错,很快引起单位里女孩的好感。

当时大刘三十几岁,据小李说还单着呢!小李做事狡黠,同事多不信他的话。问大刘本人,大刘讪笑下点头。单位里有个女孩叫童鸢,在设计室工作,已经二十有六,大家都萌生做红煤的意思,所以再聚会的时候给二人创造机会。

年轻人凑在一起本来就热闹,喝上若干杯酒后局面就越发的控制不住。大家起哄大刘带童鸢唱首歌,二人也不推迟一起站起来走上前,选歌时大刘问童鸢的意思,童鸢大方的说:“就唱你喜欢的《丁香花》吧!

童鸢的嗓子很不错,她选大刘拿手的歌曲,也是挑战大刘和PK歌喉。大刘迟疑下说我们唱相思风雨中吧,那个是对唱。同事们都喜欢大刘唱的《丁香花》,童鸢也打定主意要和他PK,所以在酒劲的支撑下都哄喊唱《丁香花》,大刘只能点头唱。

大刘唱歌必投入,不太顾及搭档,再者《丁香花》也不适合对唱,两人还是首次合作,童鸢是有意和大刘比嗓子,极力抢声,这首歌唱的令大家失望,没有想象中两条好嗓子,遇在一起的好声音效果,唱到一半大刘尴尬的停住了,他说,算了不唱了,喝酒吧!就自顾自的走回座位,给童鸢一个人晾在麦克风前,童鸢也扫兴的回到自己座位,同事们都在酒精作用下,更没人理会这细节,更多人跑上去哄抢麦克风唱歌。

我静静的坐在大刘边上看的很清楚,大刘坐下拿起啤酒瓶一仰脖喝下半瓶,他脸上是笑的看着同事们抢麦克风,接着他又喝剩下的半瓶啤酒,那样子像喝下苦水,根本不是快乐,放下空瓶他拿过白酒给自己倒上,我还没见过大刘这么喝酒,我推开他的酒杯,把我的杯递过去,示意他给我倒上,他顺从的给我先倒,然后又给自己倒满,拿起酒杯和我碰杯,我笑着和他碰下,说慢点喝、一垄沟!他点头喝了一口放下杯,抿下嘴那表情还是痛苦,他说大姐我们出去换换空气吧!我站起来和他一起走出包房,到楼梯时大刘挽住我的.胳膊,我们一起下了二楼的楼梯,来到酒店的外面。

那是个盛夏,外面的空气燥热,我们刚刚离开有空调的房间,像进了热水中不适应,大刘点燃一支烟像缺氧似的吸着,我劝慰大刘追女孩要慢慢哄的,我看童鸢不错的,你试试和她处朋友?大刘没有回复我,他依然热衷手里的烟,我叹口气对他几分不耐烦,说我们回去吧,外面太热了,再说一会儿他们该找我们了。说完就转身准备推酒店门,大刘突然叫住我,大姐我们聊会吧!

我只好停住脚步,大刘看着我说大姐,我结过一次婚,感情受挫过两次,我再没有勇气接受爱情了。我愕然!

大刘的感情之路太苦、太涩,他的第一段恋爱之花半途夭折,那是他刻骨铭心的初恋。在他二十岁时与她相遇,她犹如绽放的花蕾俏丽在十八岁的花季。没有惊世的恋爱情节,他们却爱的很真诚,早恋的苦果也注定给他们酿成苦酒。女孩的父母知道后暴力解决问题,更促使女孩的逆反心理,她逃出家门要和他一起去流浪。两人天真的计划私奔后的美景,但他们都没自由几天,就被女孩的父母在出租屋找到,情急下女孩奔跑夺路而逃,被一辆车撞的飞起来,当时他正从工地赶回来,亲眼看到一朵洁白的花蕾落到地上,然后被血染的鲜红。大刘被这场面吓傻了,女孩的母亲像疯子一样的打他、他都丝毫不知情,他被女孩的父亲送到派出所,告他拐带幼女,因为女孩还没有满十八周岁,他没有辩驳,他的生命在那朵花飞起时已经静止,永远的停留在那一刻。父母用下跪和钱保释了他,他仅被关了十五天。

大刘从那时就变的阴郁,父母怕他触景伤情,就搬离让他充满罪恶的城市。他才来到这里并进入印刷厂做印刷工,真正走进他生活的女孩是他的妻子,小魏,大刘在和我说他妻子名字时,声音还是那么暧昧。

小魏是个乐观的女孩,也是印刷厂工作,她主动追求大刘,大刘没有隐瞒他的早恋苦果,没想到小魏更执着的爱上他,她说对感情不忘情的人才是真男人,这样他们就走到一起。

同样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诗篇,他们开始平静的生活,每年的清明小魏都买花,和大刘一起去祭奠他的初恋。她说这样大刘心里的负罪感会减轻,大刘为小魏的善解人意炽热的爱着她。他们辛苦的积攒钱,准备生一个宝宝,一起快乐的过日子。就在小魏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查出她的身体里有癌细胞在活动。

大刘彻底崩溃了,他的悲伤无法隐藏小魏的病情。相反知道病情的小魏却很冷静,她说她家族史上有这病例,她早有心理准备接受病魔,安慰大刘不要难过,生活需要阳光的心态,因为有爱所以任何的磋磨都不怕。小魏走的时候被病痛折磨的剩下一副骨架,但她从来对着大刘都是微笑,她要大刘每年清明的时候买两份花,一份给他的初恋、一份是她。

大刘在小魏去世后开始酗酒,没有酒精的麻醉他独自面对不了痛苦,在漫长漆黑的夜一次次从酒醉中醒来,他见到小魏含笑看着他,让他那么轻松释然。

我真没有想到年轻的大刘经历过这么多的痛苦,他和我讲述的时候也没有太多的表情,像在讲别人的故事,而我已经受不眼泪流出来,大刘对我笑笑,说大姐已经是陈年往事了,我自己都想明白了,小魏是希望我过的好,她不会愿意看到我颓废,所以我都不酗酒了,只喝酒!我被大刘的话弄的又破涕为笑,喝酒和酗酒是两回事吗?大刘点头笑着,喝酒是快乐的,酗酒是愤世的。酒是无罪的,别把自己的痛苦推给酒杯。我的心已经分做两瓣,永远都补不上了。我是真正的走进爱情坟墓,哪一段我都付出真情,所以我不愿谁弹我的心弦,动哪一根都痛。

我理解大刘,他活着带着初恋的灵魂和小魏的心愿,把酒言欢时适当释放沉郁,但不能坠入杯底与酒精共舞。酒是助兴的嘉品,不能推它一起进阴霾的世界,这样辜负了酒的美意。

人生多折,但酒不是伴侣,千百年来诗文中美是酒、罪也是酒,其实风浪来自我们自己。借酒言话只是一种习惯。

我和大刘回到同事们中间,同事们已经准备散场了。酒未醒、人已经不再喧闹了。

篇11:血色家风作文

血色家风作文

翻开泛黄的老照片,有一位老人一双用满是老茧的大手托起一顶军帽,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和崇拜之情。照片已经模糊,时光更迭,一切都已不似以往。照片中的老人,就是我的祖父。

“我小的时候啊,解放战争打得正响,那时候的老百姓可真是苦呐。”祖父揽着年幼的我,为我讲述着他的童年。“记得那会儿,家里穷,连饭都吃不饱。可是我又不争气的大病了一场,可把我的爹娘急坏了,抱起我直向老医生家里跑。老医生看了看,摇摇头说:‘这孩子,没得救。’当时爹娘也没多想,就跑着把我送到了解放军区医院。没想到,他们给我打了一针,过了几天竟然也好了起来。后来我们才知道,我用的药是医院的奇缺的药品,爹娘实在过意不去,就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瘦猪宰了送去,但他们坚决不收。到最后,爹娘一想:不收东西归不收,好歹也要表达一下谢意,就让我跑去医院打打下手。一来二去,医院的人我也基本认识了。到后来,他们临走时,还给我留了一个纪念。”

说着,祖父用满是皱纹和老茧的'双手从柜子里拿出一顶军绿色的帽子,红色的五角星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那是希望的光芒。也只有这个时候,祖父才显得像个真正的老人,但他的内心却永远向往那一身军绿的戎装,那是属于他的血色信仰。

常常我会问起祖父,为什么他不去当兵。也是后来才知道,祖父是家中唯一的儿子。所以他选择留下来照顾家庭,选择将自己的梦想埋藏。尽管是自愿放弃,但没有如愿穿上军装依旧是祖父心中无法弥补的遗憾。

再往后翻翻相片,还会看到一位英姿飒爽的少年。一身军装,满身朝气。这,毫无疑问是我的父亲。他当过五年兵,这样,也算是圆了半个祖父的梦。

但父亲参军的原因,不仅仅是祖父从小的教导,更是他自己的梦想。

父亲小的时候,身体很弱,一开始也有参军的念头,但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可是当他自己站在国旗下宣誓时,他发现:强烈的自豪感让他爱上了这份职业。这就是父亲的血色信仰,一半继承了祖父,一半来源于自己。

但是,为什么祖父和父亲都向往成为军人呢?那是因为:当兵不仅是为了报恩,也不仅是为了忠于自己的信仰,更是为了那每天早上在天安门城楼前迎风飞舞的用革命先烈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

再往后翻,一个小小的孩子顶着大大的军帽,穿着长长的军装,小脸严肃地敬着军礼。这,就是我。戴的是祖父的帽子,穿的是父亲的军装。

我,从小就对军人有着近乎疯狂的崇拜,对那一抹军绿有着近乎执念的追求。每当我抬头,望着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就能感受到我的满腔热血在冲击着我的心灵。从内心深处油然升起一股自豪之情,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可以像父亲一样,身披戎装,为国效力,可以像他一样,在五星红旗下庄严宣誓,将血色家风延续下去。

合上影集,那份血色的信仰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与我一起成长。

篇12:《血色母爱》读后感

在新中国初唐山大地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母亲半个身子被混凝土土板卡着,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在她的身下安然无恙。几天后,救助人员挖洞,接近这对母子时,发现母亲咽下最后一口气,而那婴儿口里还含着母亲的食指,抱起孩子,发现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拼力咬断自己的指头,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

这便是《血色母爱》所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它说明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

冰心奶奶曾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性,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世界上的起莫过于母爱。

在风雪交加的夜晚,我发高烧了,妈妈背着我到医院去。我知道,妈妈有关节炎,不宜在寒风中走动,便对妈妈说:“妈妈,我们明天再去吧!”“那怎么行?走,给你看病要紧。”边说边背起我向门外走去。一出家门,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好冷啊!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妈妈赶紧脱下外衣,给我披上。在妈妈的背上,我分明感觉到她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打那以后,妈妈的关节炎又加重了。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妈妈为了儿女,可以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一切,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女性,有了母亲,才变的如此灿烂。今天,我重温《血色母爱》,心灵深处再次受到强烈的震撼,我不能不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慨:赞美这位母亲,赞美天下所有的妈妈。你们辛苦了,你们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可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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