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难忘的一本书-议论文作文

时间:2024-03-28 03:41:27 作者:hycosway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hycosway”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我最难忘的一本书-议论文作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我最难忘的一本书-议论文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我最难忘的一本书-议论文作文

我最难忘的一本书-议论文作文

有生以来看过的书,不计其数,那些书的名字和内容,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淡忘了。不过也有一些印象深一点的,最难忘的还是一个叫郑赞容的韩国人写的一本书——《千万别学英语》,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首先是书的名字很特别,乍一看,以为是劝人不要学习英语的,我不明白,因为英语的重要性正如本书中所言:“即使冠以‘世界通用语言’的称号似乎也难以表述英语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你怎么可以让别人千万不要学习呢?我有些困惑了,如今,什么样的书也都可以拿来出版吗?赶紧翻开来看一看,原来这里的“学”字是应当带引号的。是反对我们特意去学,反对那种传统的语法体系学习法,因为那样习得的英语用来对付考试还可以,真正拿来应用就不行了。原来是误会,为了安慰一下作者那就买一本吧。

其次是内容新颖别致。书中明确提出来的口号就是:“跟所有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说再见”,完全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学习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就像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悉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一样,英语以及其他外语也可以如此。

书中那幽默有趣、表情夸张的插图,既有助于我们理解书中的内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有操作方法,也有道理讲解,使我们既知道怎样做,又懂得为什么这样做。

它分为五个阶段:选一盘适合自身英语水平的磁带,第一阶段先认真听,“打通”耳朵,完全听清;第二阶段认真写,听读并举,掌握语法;第三阶段认真查,跃跃欲说,出口成章;第四阶段再听、写、查,自我领悟,无典自通;第五阶段认真看、读,文化融通,渐入佳境。简简单单的学习方法,只要你认真做,就可以大大提高英语成绩。

再次是效果显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教我们怎样用又好又节省时间又能提高成绩的方法学英语。我按照上面所说的去做,才做到第二阶段,成绩就提高了。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我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我想,这本讲如何学英语的书,也可以用于其它学科。比如说,我们在学语文时,可以像上面一样,多听多朗读,通过耳濡目染很自然地提高我们的语感。这样学到的知识才是真实有用的,才能在用到它时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尤其是这本讲学习方法的书,更是使我受益非浅。

《千万别学英语》是21世纪亚洲最畅销的书之一,掌握了它的方法就是英语学习的革命。它以独特、新颖的方法,教我学习英语,留给我的将是永久的记忆。

篇2:作文我最难忘的一本书

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终身难忘,那就是四大名著中的神话故事《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真经的故事。这本书是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看到它,就爱不释手,连忙拿起来阅读,书里的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停不下来,感觉非要把这本书看透了不可。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争强好胜、向往自由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刚正不阿的沙和尚,还有他们一心向佛的师傅唐僧。他们虽然性情和向往各不相同,但能够团结起来,最终通过了九九八十一次磨难考验。

这里面的故事千奇百怪,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大家都知道,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使用了计谋,让师徒四人分裂,受冤枉的孙悟空被师傅赶走,临行前,他并没有大吵大闹,二是给唐僧行了一个礼。这段情节让我非常感动,孙悟空虽然很性格狂野,但在具体细节上却能忍住,这也许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还有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有段时间寸步不离,它渐渐地成为了我生活中的好伙伴。

篇3:作文我最难忘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橱里,有一本泛黄的作文书,里面的文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了,但我还是把它当作宝贝似的珍藏着,因为它承载着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

记得那年我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和同学借了一本作文书回家,写完家庭作业便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连晚饭也顾不上吃。一旁的父亲乐呵呵地问我:“是什么好书让你如此着迷?”

我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作文书,无暇搭理父亲的问话,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不情愿地说:“一本非常好的作文书,可惜……”可惜什么?父亲满脸疑惑。

只可惜,作文书明天要还给同学,我今晚只能囫囵吞枣地看一遍。父亲又问我:“看过一遍不行吗?难道还要看第二遍不成?”我苦苦地笑了笑,然后争分夺秒地看书,父亲也只好自讨没趣地忙去了。

已经很晚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作文书,我真希望将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诵下来,可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催我睡觉,我知道他舍不得因为我看书而耗去大量的灯油。不一会儿,父亲终于如愿以偿,我带着无尽的遐想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同往常一样我早早起床,却发现父亲趴在我的书桌前,还伴随着轻微的鼾声,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上前看个究竟。或许是我的动作发出的声音,或许不是,父亲被惊醒了,他猛抬头,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一张充满倦意的脸庞,让我顿生惊讶。

没等我说话,父亲就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桌上的纸张,还不停地自责:“唉,我怎么就睡着了呢?就差两三篇了,要不我继续完成?”

我一下子明白了,父亲整整抄了一夜的作文书。我忙拦住父亲,说:“爸,您怎么这么傻啊?”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我知道你没有一本像样的作文书,真是委屈你了,看得出来,这本书你非常喜欢,再说了,一本好书不能只看一遍,要经常去读……”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小心翼翼地捧起父亲那红肿的右手,轻轻地揉着、揉着,父亲却不屑一顾地说:“没事,没事,我把剩下的抄完吧,你好将书还给同学。”

紧紧地搂住父亲,我一个劲地摇头:“不,不能再让您辛苦了,剩下的部分我来抄。”那时,我真的无法用言语表达对父亲深深的敬意。终于,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本特殊的作文书装订成册了,父亲抚摸着作文书爱不释手,我更是百感交集。

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精湛的印刷,她只是一个手抄本,内容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蕴藏着博大的胸襟,凝聚着深远的情怀,我百看不厌,每个字符、每个标点我都铭刻在心、终身难忘。

篇4:作文我最难忘的一本书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简、爱》、《儿童文学》、《哈佛女生刘亦婷》......但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书中介绍了18岁的学生杨略的学习生活。杨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到底在为谁读书?确实有点说不清楚,认为是在为妈妈和自己读书,这些因素都有.杨略很想成为一个清华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妈妈更是有这个愿望,所以妈妈每天都给杨略安排了许多的作业,作得杨略喘不过气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努力学习,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慌慌张张,而是沉着冷静的应战,最终以惊人的成绩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学录取,他在成功的同时说了一句话:我在成功的同时,我要感谢的人是自己,感谢自己的选择,因为是我自己铸就了自己,我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

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略说的那句话,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败,不可能在知识的高峰上是一帆风顺的,最重要的是能够面对失败,学会从失败中学到经验,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纪时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类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只要你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金秋已经到来,我们更要干出一番作为吧!

篇5: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座感到痛苦时;书会为您抚平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书犹如一灯塔为你指明航程……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

翻开《骆驼祥子》读着,读着,渐渐的,我觉得这文字变得沉重起来。文字的沉重反映了老舍手里握着一支沉重的笔,胸中揣着一颗沉甸甸的心。面对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满目疮痍的旧中国,怀着对旧社会的愤怒,他写下了这部对黑暗社会的控诉书,严厉地抨击了黑暗现实的残酷,让人读后久久难以忘怀。

这部小说塑造了祥子这一人物。老舍就是从这样一个小人物入手,以他的命运为线索,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这些身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吃人”社会中的弱者,被吃的对象。

起初,祥子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与想象,但似乎在那人“吃人”的社会中,所有贫苦的弱者的命运都早有定数。果然,祥子对生活的希望与信心就一次又一次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渐渐地,他失去了自我,丢掉了本色,虽然在初期他做过一些反抗,但在那巨大肮脏腐朽的浊流之下,他的反抗是那样的孱弱,那样无力。终于在三起三落之后,彻底走向深渊。他不再期望,也不再绝望,他成了一个“活死人”一个十足的“野兽”,他贪婪、狡诈、自私、懒惰,已经谈不上人格与尊严。祥子从人退化为野兽,自身的原因固然存在,但毕竟社会因素的作用太大了。小说结尾发出了最后的控诉:祥子成了这个社会病态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腐朽社会的殉葬品!

《骆驼祥子》,上演了一幕悲剧,控诉了一个社会,成就了一个作家,让人难忘,让人痛心。

篇6: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每当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它又勾起了我对《草房子》那浓浓的回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门外不停的叫,屋里屋外十分炎热。但是,我的心中却十分清凉。书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幽默,让我仍然历历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干任何事都不想后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数不胜数。他很想抓上几条解解馋。可是没有网怎么办呀?于是,他便冲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帐扯了下来,做成“渔网”。他运气好,捕到了很多鱼虾,他就让妈妈做了一顿大餐。吃饭时,他正吃的.来劲儿,妈妈问他:“你用什么做的渔网?”他支支唔唔地说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帐做的”。母亲十分生气,但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因为那是夏季,蚊子多,没有蚊帐的桑桑被叮得满身是红包。

像桑桑做的这样的傻事谁没有做过?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点饿,就问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到一条“恶计”。于是,我就对妹妹说:“冰箱里有一种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听,三步并作两步的去拿,她打开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来咬了一口,就听到“哇!好辣呀!!!”只见她脸被辣的通红。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来了,她看见赶紧帮妹妹洗脸,这才安静了许多。当天晚上,我就被骂了一顿。

我很喜欢桑这个男孩,他十分调皮,但也很可爱。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已经盖上了一座座金黄的草房子!

篇7: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每个人自从生下来就与书有关,一直到死都与书相伴。在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着自己最难忘的一本书这本书可能让你坚持,也可能让你思索,也许让你学习那种精神,还可能任你引以为戒。或许,还能让你懂得一些做人处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本来是在几年前我妈妈买给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为了读一遍来应付这个假期的作业,没有想到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却被这本书吸引住了,仿佛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爱的这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样何等的坚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岛之上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救援人员来把他解救。假如是我们的话,我估计咱们还没等到那艘船来之前就因绝望而死了。所以说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有这样的毅力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主人公鲁宾逊才在没有食物,没居住地,有野人的一个孤岛之上生存,成长,最终等来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正是应为失去了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认真的去学习,到后来最终一无所成。所以,做什么事都喜欢不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坚强,就算失去玩自己心爱的游戏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数学老师经常在讲过一道难的题目之后对我们说做过;自己认真做完这一题目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与自豪感,因为我做出来了,而不是来抄袭其他人的。我想老师也许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我们应该学学鲁宾逊那种精神。

鲁宾逊不仅仅只有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沉着冷静,勇敢,善良……我们应该去学习许多他那美好的品质,我认为应该先学坚忍不拔的那种精神,第二我认为人们应该有必胜的信念。

为什么呢?因为鲁宾逊正是有了这必胜的信念,相信人定胜天才克服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无人与他相处的孤独,寂寞。终于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伦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样“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乐趣,然而是每本书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和道德情操。所以,我们应该多去读书,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学习他们身上所拥有的品质。

篇8: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有感

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有感500字

寒假里,我看了这本书,当合上这本书时,我却久久不能忘怀。这本书就是《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怎样动人心魄的故事啊!故事中,小女孩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可怕的龙卷风带到了一个美丽又神秘的国家。在那里,他结识了想要得到智慧的'稻草人、想要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人,以及想要变得大胆的狮子。他们为了各自的理想和愿望,结伴而行。这一路并不顺利,但艰难困苦并没有打垮他们・・・・・・而是让他们团结起来,携手共渡难关。这一旅途中,让他们学会了爱,得到了智慧和勇气,最终实现了他们各自的愿望。

看了这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我自己,自己是有很多愿望和理想,可是一遇到什么困难就先会想到退缩,不能勇往直前,一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就会先自己打垮自己・・・・・・所以,今后我要向多萝西以及她的伙伴们学习,遇到困难先想办法,而不是先退缩,遇到什么艰难困苦不要自己先打垮自己・・・・・・

《绿野仙踪》这本书被称为美国的《西游记》。该书的作者莱曼・佛兰克・鲍姆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绿野仙踪》就来自于他为儿子讲述的一个故事。

这部童话的风格与格林、安徒生完全不同,是一部轻松而又开心的童话。而且它文笔流畅,描写的生动有趣,刻画的生动逼真。正因为如此,它才成为了美国公认的最伟大的儿童文学家之一。

现在,就让我们再次翻开这本书,跟多萝西一起去那个美丽的城市,经历一场奇异的冒险吧!

篇9:我最感动一本书作文

我最感动一本书作文

我读过许多书,看过许多小说,在我读过的许多书中,最使我感动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角是一位盲人小女孩名字叫海伦凯勒

87个春秋,眼前无边黑暗的夜,从来没有光芒,只有手去触碰人生的道路。

刚出生的你,面临失明的危机。没错,你失明了,在无声无息的世界里,你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流利地喊一句:“爸爸、妈妈,我回来了。”而你却不能。当别人说出五颜六色的色彩时,你又躲在墙角抽泣,没有光明的你面对的只有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寂寞。

在老师的帮助下,你又重新地振作起来,看见了未来,看见了希望。你刻苦地学习,摸索着盲文,在盲文学校,你有着快乐,你也能和其他孩子一样说:“爸爸、妈妈,我回来了。”你不再像从前那样悲观,完全变成了乐观开朗、好奇心强的好孩子。每一个人都看到了你海伦凯勒的成长。这一次,你又遇到了困难,你写了一本书,一本很好的.书,但你写的与另外一本书有些相似,我知道这不是你抄的,但是别人认为你是抄袭的,说你是抄袭猫,你很伤心、很悲哀,不明白自己的错。

在这时,你的老师出现了。她用她的话语安抚了着你受伤的心灵,你渐渐平和,靠着你那坚毅顽强的精神,永不言败的誓言,换来了你梦想的三天光明。在三天里,你第一天想看,你的老师,因为她是你的引路人;第二天,想看看伙伴们,伴随久之的他们个个天真美丽,他们是你童年的回忆;第三天,你想看看世界的宽广无暇,世界的色彩斑斓,你想尽收眼中。正好三天,你的梦想成真。

每个人都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坚强,勇于面对现实生活,有助于我们的心态积极向上。也许这就是人意志,我们要拥有像海伦凯勒一样的精神品质,对生活充满希望。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坚强,也要对命运挑战,记住海伦凯勒的誓言,我们将追随他迎接我们未来的生活,创造美好的未来。

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雪莱诗选》这本书,是我一年前买的,它有一厘米多厚,上下比中、小学里的教科书略长点,银灰色的封面上没有花花绿绿的图案点缀,惟一可见的是正上方的四个正楷大字“雪莱诗选”,从左到右地排列,显得整齐而庄重。字用一个深咖啡底色,外镶金边的矩形框着,整个封面淡雅而醒目。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揭开扉页,是一张黑白照片,这是英国大诗人雪莱的雕像,敞开的宽大衣领,卷曲的头发,深邃的双目透出坚毅、执着的光芒——多么传神的一尊雕像!

这本书选载了雪莱短短一生中的精彩诗篇近一百首,并按时间顺序分为“少作”、“早期”等几大部分,很是有条理。各首诗中的难懂处亦可在当页正文下找到清晰的注释。

这本书几乎提取了雪莱众多诗篇中的全部精华,其中包括那很多人知晓、熟诵的《云雀歌》、《西风颂》,以及充满了战斗激情的《爱尔兰人之歌》,优美而深情的《含羞草》、《音乐》,满含讽刺、愤慨的《致大法宫》……每一首诗无不令人回味。

通过书中选编的这些诗,可以了解雪莱诗歌的独特风格:清新、真挚,充满了对大自然与崇高精神美的深情赞颂,以及对当时专制、黑暗社会的无比憎恨和人类社会光明前景的预言。在这些涛中,还可以看到美丽的山村、田原,神秘幽寂的森林深处,星光下波涛翻滚的大海……也可以目睹那金鼓喧天的战场上,战士英勇卫国的悲壮情景……这些诗,无不是诗人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去品味而得的。

书的最后几页是“雪莱年表”和译者的后记。“雪莱年表”以时间为序,列举了雪莱从出生到逝世的一系列史实,它将使读者对当时的一些情况和社会背景有个大体的了解,并有助于体会诗人创作时的真情实感,对雪莱的这些诗能够有更正确、更深刻的理解。

这本书的翻译者是江枫。他为这本书的编译、校对等工作曾付出了几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译后记中,他提出了对译诗的一些看法,同时表达了对诗人雪莱的无限崇敬、热爱之情。文才横滋的诗人、认真负责的编译人,使这本书博得了我的真心赞誉。

篇1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光听这个名字就很有吸引力吧,只有猫屎咖啡,哪来的孔雀屎咖啡,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一一解密。

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名叫”孔雀屎咖啡“的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很贵。老板说:“只有上档次的人才能品尝出‘孔雀屎咖啡’的独特的味道。”于是去咖啡店的人奇多。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去喝了一次,却一口都没喝下。为了查明真相,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后院,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让孔雀开屏的小妍。在小伙伴天天的逼问下,小妍说:“以前我天天去孔雀馆前跳孔雀舞,只有这只孔雀看我。我和它之间有了感情。可有一天,老板买下了它,为了见到它,我只好跟他走。可是,到了那儿,是让我虐待它,让它把咖啡豆吃了,我好几次想把它带走,可老板不让。”听小妍这一番话,伙伴们也理解了她,并帮她和孔雀逃离了咖啡店。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虐待它们,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何况像蓝孔雀这种珍稀动物,如果再捕杀它们,它们就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

篇1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青桐葵花》,因为这本书非常感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青桐和葵花。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桐,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桐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十二岁那年, 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桐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动地掉下了眼泪。他们的房子被大风卷走了;三月的时候,蝗虫把粮食都吃光了,他们没有饭吃,一日三餐只能喝能照出人影的稀饭汤;晚上,没有灯,葵花就借着月光写作业。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葵花每次考试都能拿满分。然而,再看看我们,住着高楼,每日都有丰盛可口的饭菜,晚上有明亮的电灯,我们的条件是多么的优越!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篇1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篇1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的兴趣是爱看书,爱收藏一些好书,在我藏的书里面最珍贵的一本书是《同桌冤家》。

说起与书有缘,那是因为我来到了一所新的学校,学校里有了一个新的学习环境——读书乐园。我的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搭建一个写作文的平台,语文老师在班里开展了好书漂流活动。我们每个同学在这次读书活动中,都带来好多自己最珍贵的书与大家交流,我们找到一本自己心爱喜欢的书,便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的看着、读着……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本好书——《同桌冤家》。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外表”特别,书里的主角人物好像都在和我“招手”,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去读它、写它,因为书的字里行间带着幽默、搞笑和更深层的教育。当我考试不理想时,我不会太过于难过,因为这本书里的某一行某一页的搞笑情节一直在鼓励我,让我在快乐的氛围中学习。于是我也更加的喜欢了这个“朋友”,我也从内心里将它看成了我生活里的“开心果”。

每次捧着它、翻阅着到最后时,可以根据颜色来说:“小档案”。蓝色是“惜成小档案”,绿色是“阿呆小档案”,黄色是“兔子小档案”,红色是“咪咪小档案”。最引人注目、笑破肚皮的就是咪咪这一本《班花也辛苦》,真是让我百看不厌,以至于到现在还摆在我的书桌前,它陪着我写作业、我陪着它共同大笑。

《同桌冤家》这本书其实是一套系列书,我只是收藏了其中的几本而已,但是从这些书里,我读到的不只是幽默搞笑,还读懂了同学友谊、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如果你也是个爱读书的人,请你也读《同桌冤家》吧,让这个“开心果”也教教你呦。

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是一个小书迷,只要一来到书店,我就被满满登登的书吸引住了,一下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忘了时间的流逝。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再苦也要乐一乐》这本书了。

这是一本让人在读过之后有一种莫名感动的书。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没有年龄的界限,没有社会的阶层。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骄傲,因为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成功者,每一个人都有一种最高尚的品格。在这里,比起那些有钱主,气概的尊严显得更有分量。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道理不深,却有着深刻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每个人存在的价值。无论是平民还是钱、权兼备的人,总有一天是平等的,至少是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不要抱怨,应为每个人都是成功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成功的秘诀就在于懂得怎样控制痛苦与快乐这股力量,而不为他反制。”不需要精辟的话语,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也许就是生命最高的这里,生命不仅在于成功,更重要的是快乐。就想议价卖甜甜圈的商店前挂了一块招牌,写着;乐观者和悲观者之间的查被十分微妙,乐观者看到的是甜甜圈,而悲观者看到的是甜甜圈中间的洞。

人生苦短,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那有何必为前一秒的事而悲伤呢?生活重视充满着惊喜,所以不必为什么而太过伤心。再多的经济也总能看到路旁摇曳的鲜花,一切苦难终将会过去。

我在书中学到了快乐的秘诀快乐无所不在,用微笑面对一切,总能看见一个又一个的惊喜。

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你有没有读过一本书,上面尽是一句“亲爱的小朋友”,而结尾又往往是一句“恕我不能再写了”。书的名字叫《寄小读者》,她的作者正是如同自述天真派里的落伍者——冰心。

在我的书橱上常年搁着一本《寄小读者》。每每翻开我总要读一遍通讯一,她这位成熟的作家却喜欢小朋友们提携她。这着实是一位令人惊叹肯放下身段虚心学习的大作家。她既会因为一只小老鼠的死而伤心,也会以自己曾经是个小孩子而自豪。所以一翻开书我的心中便弥漫着各种情感,着实庆幸着自己还拥有一份童真;庆幸自己常在亲爱的父母身边;庆幸自己的风华正茂,或许还有幸见到冰心笔下那么美的风景。

这位令人尊敬的大朋友谈吐不俗却时常卧病,护士们不许她写一封长信。这是我时常伤感的一个消息。冰心用她软弱的手写出了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感人故事;用朴实的语句歌颂了母爱的珍贵。冰心把母爱比作了海,犹在童年,深阔无际,不着一字,便呈现了神秘而伟大的爱。又把朋友比作湖,温和妩媚,近在现在。书中的风景美如画卷,在国外他人的关心让我心头一暖。冰心真是一位顶顶童真的大人,会喜欢在船上抛沙袋,乐此不疲。却又是一位诗情画意的智者,用她浅显的语言诠释着深奥的诗篇。尽管在她生病期间足不出户却依然在细微之处留给我们无数感动。

有些抽象的语句,我往往是读不懂的。但这并不妨碍我牢记童真的珍贵。这本旧旧的《寄小读者》大多是写了冰心的个人生活和志趣,如同真的通信一般。我也不会辜负冰心的期望,定会多提笔书写身边故事多珍惜与家人共处的时光。献给我敬佩的大朋友,愿你如同美丽的安琪儿,畅游海天之际!

篇1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篇1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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