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

时间:2025-01-17 03:34:49 作者:sz188753 辞职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sz188753”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与之前的法律规定相比违法解除合同的成本就更高。 于是,赶在新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使出了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的招数,以为这样可以消除员工工龄,规避以后的赔偿风险。但他他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什么,因为他们让员工提出辞职以后,又让员工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员工没有真正离开公司,因此,员工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不会因为先前的辞职行为而终断。

篇2: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

「离职后补签劳动合同法律咨询」沈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幼儿园的保育员,我是10月11号去的,园部没有跟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但帮我们交了社保。今年3月25日,由于家庭原因,我向园部提出辞职,园长没同意,说要等有人接替才准我离开。26日我递出了书面辞职报告,29号下午我又去找园长沟通,园长很生气地说让我走,30号我就正式离职。谁知30号上午园部会计打电话来说让我去签订合同,我问她为什么我在职时不跟我签,离开了才要签合同,她说要签了合同才能办退工。我想问一下沈律师,这份合同我该签吗?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要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面临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是否有义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以及法理的推断,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没有义务履行本应该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义务。

那么,单位是否可以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不办理退工手续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只要双方按合法合理的程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有义务交接工作,单位有义务办理退工,比如结清工资、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出具离职证明等。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篇3: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办

员工主动辞职时的劳动法律关系

一、员工必须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吗?

不是。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辞职不受提前三十日的限制。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企业不批准辞职会发生什么法律后果?

1.只要员工的辞职符合法律规定,企业不批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甚至在法定情形下不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用人单位未批准辞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劳动合同依然会依法解除。但是,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擅自离职、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企业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企业想挽留员工,有什么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果企业想挽留员工,可以主动与员工交流,了解其辞职的原因,如果员工并非执意辞职,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员工辞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吗?

不一定。只有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形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员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1.支付劳动报酬在批准员工辞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开具相关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督促员工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有权督促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在员工违约时要求其承担责任,劳动者辞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6.要求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通过辞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违反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

7.文本备案,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8.禁止义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五、朗山提示

1.纠纷应对,我国法律对于员工辞职的相关规定较为明确。在因此类事项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能够较为清晰地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朗山提示,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就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法律均认定有效。

2.管理措施,在员工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主动与员工交流,了解其辞职的真正原因,尽可能挽留优秀员工。若员工执意辞职,要分析其辞职的具体情形,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员工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也不放弃对其责任的追究。为了避免双方之后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辞呈、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等材料,应当谨慎保存至少两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9月14日起施行)

篇4:辞职后劳动合同

职工提交辞职申请后不再上班

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

一、案情简介:

张某系某有限公司职工,201X年7月26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称,“本人现提出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后不再到单位上班。201X年7月29日,某有限公司作出《关于解聘张某职务的通知》(鲁××发[201X]128号),送达张某。某有限公司仍一直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于201X年1月9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680000元、201X年7月至今的工资65000元。公司辩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超过仲裁时效,应当驳回;申请人于201X年7月26日提出辞职报告,系主动辞职,申请人申请所依据的事实是错误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已经因申请人主动辞职而解除,申请人主张经济补偿和工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焦点归纳: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某递交书面辞职后即离开公司,其本人未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的规定,而公司在其离开公司后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情形下,张某的辞职行为能否产生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201X年7月26日,张某虽然在递交的辞职报告

中载明,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并不再到单位上班,但其未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辞职行为应当无效。且张某递交辞职报告后,某有限公司仅解聘了其工作职务,并没有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据此认定,某有限公司不认可张某的辞职行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可按待岗处理,某有限公司的答辩理由不成立。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201X年7月26日提交的辞职报告载明,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和工作,便不再到单位上班。其后公司也未通知张某回单位上班,双方劳动合同应于8月25日解除。张某应于该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其未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请求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

三、焦点辨析:

张某系行使法定权利主动辞职,未严格遵守提前三十日之规定,在权利行使过程中确实存在明显瑕疵,有违法的嫌疑,但如果因此直接得出劳动关系未解除的结论,则某有限公司应继续负有为张某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张某会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受益,出现这的结果,有违法律应有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某有限公司未及时作出解除张某劳动关系的决定,并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是由于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严谨,也可能是

由于该公司并不同意其辞职,以此种方式执意挽留张某。但无论如何,只要张某没有主动收回辞职报告的意思表示,张某的辞职权利就不应受到公司意思表示的约束。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只要依法行使,用人单位批准与否并不能影响到辞职的效力。

如前所述,劳动者辞职,负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者未忠实履行该义务的情况下,其辞职行为是否就一律有效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一种情形是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报告后的三十日内,辞职能否生效应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态度。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既可以认同劳动者辞职行为生效,而豁免其提前三十日的义务;也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旷工,违反规章制度,而主动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可以持放任态度,继续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做了后两种选择,劳动者的辞职行为会因法定条件尚未成就,不能生效。另一种情形是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报告满三十日后,劳动者已经以旷工的形式,消极地履行了提前三十日的义务,辞职行为应当生效。用人单位因未在三十日内主动做出选择,而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如果此时仍肯定用人单位的选择权,则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就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束缚,这在法理上与宪法关于公民就业权利的规定相违背。实践中,没有用人单位愿意为一名长期旷工的职工,继续承担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所以,这种假设在生活实践中也站不住脚。

综上,本案中双方的劳动关系应于201X年8月25日解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篇5: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保和档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是辞职转移到下几个公司,社保是要办理转移接续的。

关于档案的办理,是这样的:

●假如你辞职的那家单位将你的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我们要做的是那这次只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你的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

●其实这种档案的转托管手续在异地办理工作时比较有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专门的员工来负责员工档案方面的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帮忙办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规的公司也会要求我们自己办理,这时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办理方式了。

●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那就更简单了,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篇6:辞职后拖欠工资怎么办

第82条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 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92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 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5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温馨提示:

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能一味忍让更不能使用暴力极端的方法,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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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一项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辞职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1、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身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金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账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

2、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9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

但你知道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吗?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2、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凭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每月6日至月底,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1、填报表格:填写《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地税);(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四、成功办理后怎么交养老保险?

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的话,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障中心)去办理,缴费一般都采取银行卡划帐的方式,你可以在当地建一张银行卡,在你工作地按月往卡里存钱就行,银行同一地区不算异地存款;如果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企业单位将在每月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篇8: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一、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1、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纳;

2、如果没有新单位的话可以暂时不管,等找到新单位再转移。

如果经济允许且新单位可能在短期内没有着落的话,可以先转为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待找到新单位后再转入新单位。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费用太高,不如在单位里缴纳。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携带自己的养老手册、身份证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三份材料,来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继续缴费。

二、个人参保办理转移的条件

1.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重复

2.转往单位就业不涉及重复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后续缴社会保险

3.转往三县及外地个体参保人员在外地参保,需要把保险转移至外地

在辞职以后我们的养老保险还是要一直交下去的,按个人的名义交下去。因为如果没有交到一定的年限,在退休之后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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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辞职后保险怎么办

离职后五险一金的具体处理办法

1.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 失业保险必须要交。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就是医疗本,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500, 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自己交交的话,您看一下以前的工资单医疗每月自己交费多少,现在自己交的话要包括从前单位给你交的10%,大约是自己交的6倍。比方每月扣自己100元,自己交大概是600元。养老是有单位交,自交部分的3.5倍。比如以前每月扣100,自己交的话就是350元;自己不交的话养老保险是可以断交的,以后可以续交,保证缴满即可,可以累积。医疗不能断交超过2个月,超过了,需要重新计算缴费累积年限,没有单位了是需要自己交以前单位和个人的两部分的。

4. 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

辞职后单位不规范的情况

1.很多单位不按本人工资给上保险和公积金,比如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上,个人就吃亏了.所以找工作的时候要问清楚.

2.现在很多人才都规定养老失业和大病是捆绑的,要么都不上,要么都一起上,而且必须档案在人才的才给上.如果个人在人才上,就必须把单位的钱和个人的钱都自己交,挺多的,据说按最低标准,每月也得交一千多,而且没有多少钱到个人帐户上,建议如果比较年轻,身体还好,只是暂时失业,不必自己交了,以后到单位再上吧.

3.有钱人可以不上养老保险,穷人最好上,指望能有点钱养老.有人说自己存着,但国家对养老金还是有所保障的,会根据经济情况上调.

4.有些单位以档案不在本单位,不给上,是不对的,因为档案和保险不挂钩

5.外地户口的同样,应该给上所有的保险和公积金,和户口没关系,以后如果去其他城市,都是可以转的。

辞职后社保的退还

1、目前政策,只有外地农户离职返乡,凭单位的离职证明、退保申请、身份证、社保卡等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城镇户口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以及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才可以申请退保。

2、符合条件的,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公司所交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不能退的。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退工证明”以及《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等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社会保险主要特点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社会保险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篇10: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方法一、二:

1

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

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你自己交哦,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哈。

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

1

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

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注意事项

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呀。

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哦。

篇11: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1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社保目前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断之后,对现阶段生活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就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再次缴纳之后还是累计计算的。而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

2医疗保险有一个“连续缴费”的概念,也就是要享受住院、大病报销需要达到一定的连续缴费上的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要求。如果中断缴费连续达到3个月以上,则“连续”中段,不能享受医疗报销。而再次缴费时,则要等待到第七个月时才有大病、住院报销。因此,如果没有购买其他的商业健康险种,出于生活保障角度来说,医保不适合中断。

3养老保险中断对于目前的生活来说影响不算太大,只要续交之后则会累计计算,到退休年龄仍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齐。

4如果离职是因为单位倒闭、停运、或者单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符合失业金领取规定的,那么劳动者个人是可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仅有医疗保险仍然是有效的,这期间医保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担心医疗保险中断。

5如果属于自己主动离职,并且工作空档期可能长达几个月之久,那么个人还是建议将之前的单位缴纳先转为个人身份缴纳,连续缴纳社保。以防万一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6如果自己在之前已经购买了相关的商业健康险种(例如门诊、医疗、大病),并且失业期间仍然在保障期内,那么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决定要不要自己缴纳社保,医保和养老一样,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男满30年,女满25年),只是中断“连续缴纳”会产生影响。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

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篇12:辞职后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在实践中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的,那么辞职以后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辞职以后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

事实上,一般发生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抢劫等,或是违法治安管理,比如赌博、结伙斗殴等,为避免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遭受损失,即可以积极报警处理。

此外,人民群众的求助也可以积极报警处理,所以,被老板一直找结果拖欠工资,员工也可以报警求助。

不过,因为老板拖欠工资一般属于劳动纠纷,所以报警后将很难得到处理。

实践中,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3、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找提起诉讼。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提起诉讼处理。

最后,发现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不对,比如老板跑路等,那么建议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如果被拖欠工资的人较多,并且工资总额较大,那么必要时也可以报警处理。不过,最好是按照一般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

篇13: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篇14: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第82条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 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92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 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5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5:辞职后的社保怎么办

辞职后的社保怎么办

一、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

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2、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四、社保缴费基数

以参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五、个人身份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六、社保的处理方式

一、原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社保:

1、继续留在原工作地不动,等确定定居地点再合并转移(建议)。

2、准备到其它地方定居,社保可以转移到其它地方。你离职后凭公司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三、社保中断影响:没什么影响,社保是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计算。无论何地,只要以你身份证交的都统计在你名下,你只保证退休前有15年的缴费记录就可以了。

四、离开本工作地时除了自己的证件外,需要拿好的证明:

原单位给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社保机构给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重新入职申请书

辞职后给客户的感谢信

劳动合同参考

劳动合同下载

劳动合同格式

一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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