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03 03:36:51 作者:叶不羞 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叶不羞”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市税务局:

根据地区(市)局的安排,我县组成了四人税务检查组,以城关镇为检查重点,以建筑行业为检查项目,对×户工程队进行了纳税检查,共计查出漏欠税×元。在全县各地引起了很大震动,反响强烈。同时使我们认识到,建筑行业的税收管理应予重视。

这次在建筑行业检查税收的方法采用了抽查法、核对法和验收法。通过审查,核实了×户工程队的账目。

我县城关镇建筑业发展较快,除本地工程队外,渗入了不少县外、省外的`建筑队。这些建筑队大都是个体经营j有的虽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流动性很大,客观上造成了无手续(未进行税务登记,不到税务机关报到和申报,因此逃税现象极为严重。由于税务部门未加强征管,仅凭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取发票,所收税款少。被动地造成了建筑税、产品税、营业税大量流失,征管失控。

现将税收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报告如下:

1.本地建筑业户宋X×原系镇建工队(集体)职工,1990年承包经营,实属个体经营。自1996-~,承建工程额达X元,仅到税务机关开取部分发票,缴纳少许税款。这次查补建材产品税×元,营业税×元。

2.四川×X建筑业户×X×,l996---19期间,承建我县图书馆、中医院等单位工程,基建总额达X元。他来我县承建工程,未到税务机关报到登记,也未向税务机关送报承建工程有关资料,更未申报纳税,造成漏税欠税X元的严重后果

3.×X X县建筑业户X X×,l 996~1 999年期间承建我地邮局家属楼以及监理站、轻工酒厂等单位的基建项目,工程早已竣工,已交付使用,但其应纳税款×元,却分文未交。所有以上发现的问题,都经我们反复核查无误。同时我们又以检查组名义下发通知,召开有关会议,宣传税收政策,要求各工程队如实填报《建筑业纳税自查申报表》,进行自查、调整账务。现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为严肃税法,我们依照税法规定,参照外地先进经验,进行实际测算,确定计税口径,对产品税按工程总值×%扣除在国家物资部门进货及通过税务机关已税产品价值后,按综合税率X%计征建材产品税 。

2.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局决定立即建立与完善有关制度,改进措施,切实堵塞建筑业税收流失现象。具体办法如下:

(1)设置建筑业专户档案,掌握纳税资料。

(2)明确专人控管,做到·避,中有数。

(3)与县建设银行协作,实行代扣代缴。

3.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款项(上级拨款、财政拨款)必须经过县建设银行拨付划转,一次或分次代征基建单位、承建单位(或个人)的建筑税、建材产品税、建安营业税。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附件:《X X建筑队纳税检查表》一份。

×××县税务局检查组(印)

20××年×月×日

篇2:税收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税收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为迎接省局20xx年税收执法交叉检查,8月13 -15日,市局抽调人员对我局20xx年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摸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主要抽阅了第一税务所和管理检查科各5户个体和企业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文书不规范。表现在送达回证未做到一事一回证;填写不完整,存在漏填项目;欠税的催缴无程序纪录。

2、征管资料不完整。停业、请假无纳税人请假报告,税收管理员也无调查核实资料,调查核实资料存在马虎了草,随便写二句了事行为。

3、处罚不到位。对未申报或延期申报行为有的只加收滞纳金,而未处罚。

4、纳税人上报资料审核不严。如某企业纳税人到地税办理涉税事项,盖国税发票专用章而税收管理也认可了。

5、未按期办理涉税事项。税收管理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涉税事项,或收到纳税人的有关资料,未注明收到日期。

二、整改要求

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是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征收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为迎接省局的'交叉检查,区局要求:

1、各征收单位在8月22日前对20xx年度所有征收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全面做到征管资料的完整,准确。

2、实行税收管理员资料交叉检查,各片税收管理员22日前提供5户资料交区局,由区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每户罚款10元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处罚。

3、实行责任究制。凡今后被省、市局查出有问题的征管资料,除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其分管的所领导一并处罚。

4、本次税收执法检查情况将例入20xx年度正职考核范围。

篇3: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xx分局坚持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方针,把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突破口,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在执法检查上下功夫,把税收执法检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使分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高度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几年来通过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使我们认识到:第一,在执法责任制中,落实岗位职责是基础,过错追究是保障,岗位职责标准化落实需要依靠执法监督来检验,过错责任追究需要依靠执法监督为前提,而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总之,自己查出的要比上级查出的好;税务部门内部查出的要比外部执法监督部门查出的好;自己查出来,立即加以改正,要比将来问题变成风险暴露出来要好。

二、制定检查标准提升检查水平促进执法监督

(一)、构想检查标准促使执法检查标准化

如何将执法检查这项工作开展地深入细致,全面、真实地反映分局的执法状况,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的问题。

综观历年来税务执法检查,无论是外部执法检查,还是内部执法检查,在形式上都是采取临时抽调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检查内容,均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做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往往是先检查出问题,再去寻找政策依据,直接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在检查的深度上依赖于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同一执法事项,不同检查人员检查的深度不一。

在对过去执法检查工作的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分局总结以往经验,决定在分局制定的《执法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探索与追求,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以规范执法检查的行为,统一执法检查标准,改进执法检查的方法。同时,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也是对《执法作业标准》的完善和补充,并能够起到对《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作用。

(二)、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思路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以完善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为目标,以兼顾法治与效率为原则,以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特色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市局政策法规处的关心和指导。

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制定上,我们选择重点内容作为试点,对常见的36个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标准,分别从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技巧等方面予以明确,统一对执法事项检查制定标准。

(三)《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基本框架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分为二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准则;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将执法事项按大类进行归类分为四大类,共计36个执法检查事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类、税收征收管理类、税务稽查类、税收会计核算类。

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的内容包括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要点、检查方法四个方面。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侧重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程序的制定,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以收集整理的大量政策依据作为首要内容,明确检查对象,列举检查要点,重点突出检查方法。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考虑对各执法检查事项从纵向往深处检查,将各检查事项以逆向的思维寻找检查方法。对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的具体模块和检查路径;对不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应涉及的资料、台账和具体的考核依据。

例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以往检查侧重正式认定中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否达到标准,检查方法以查看审批资料为主,是顺向思维的检查,不能查深查透。我们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标准时,结合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程序(即各办税服务厅先受理、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再核查),将检查要点分为审批的检查要点、核查的检查要点。对审批的检查侧重于审批内容的检查,重点检查:

(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未按一般纳税人征税的情况;

(2)年审及正式认定中未达标企业的审批手续;

(3)临时认定到期有无办理转正手续。对核查的检查侧重于核查程序、核查时限、核查内容的检查。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省局征管软件中的相关数据(销售额)及“登记管理”模块中的“税务登记资料查询”、“一般纳税人认定查询”、“税种认定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明确了具体的检查路径。

(四)、执法检查标准的验证、完善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初步完稿后,分局领导决定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与内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达到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指导执法检查,通过内部执法检查验证《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双重目的。

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检查、验证的目的,这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是在组织上做到了两个保证,即人员保证和时间保证。在每个检查组的人员配备上,充分考虑让编写人员参与并交叉检查,保证每项检查内容的验证不受局限;在检查时间上,坚持检查时间服从于检查质量,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各项检查内容。二是在检查内容上,我们从《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列举的事项中选择本单位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确定检查内容,避免因求多、求全,造成检查的不深不透,影响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三是在检查前要求检查人员对《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内容进行充分地学习、消化,并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检查时首先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检查的方法,如发现不可操作应做好记录,并负责修改。四是在检查中统一使用执法检查专用的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检查出的每项问题,并逐一与被查单位进行核对,由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五是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报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实向分局反映查出的问题,被查单位及时纠正上报整改结果。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方面,检查出税政管理类涉及减免税审批资料不全5项,政策执行错误1项,征收管理类涉及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2项,税户管理问题6项,税收票证管理类问题1项,征管软件信息误差2项,岗位设置问题1项;另一方面对21个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了验证,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运用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实践证明,我们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切实有效可行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有效运用发挥显著作用

税收执法检查的规范,对促进我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公平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程序,检查手段公开透明,保证检查结果具有充分的依据,有利于检查结果与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考核等有机结合,使执法检查能够切实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分局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落实整改到位,并纳入二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切实做好执法过错追究。

(二)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使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加强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税务人员执法“前期、中期、后期”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执法的随意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能够准确反映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征管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有效地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防范了执法风险。

篇4:上半年税收工作报告

上半年税收工作报告

20xx年上半年,我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紧紧围绕市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阶段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创新管理机制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提高,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三)规范管理措施,促进涉外税收稳步增长。坚持“执法从严、服务从优”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涉外税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涉外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截止6月底,共计入库涉外税收5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18万元,增长11.7%。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办法》等制度,保证了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请示、减免税审批等事项,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明确答复和及时办理。二是依托现代科技,注重过程控制。通过推进涉外税收电算化管理步伐,使各项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核到最终批准,都实现了在线查询,且后台记录严密,责任界定明确,增加了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实施反避税策略,堵塞税收漏洞。先后选取了印染业、服装制造业等五大行业的8户企业作为首批转让定价采集对象,通过同类信息比对,确定公平交易价格,并及时下达了《转让定价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通知书》,共计调增收入额837万元。

二、深化“三项改革”,为税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计划,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务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达到了完善征管模式,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为税收工作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格局。一是推行了以电子申报方式为主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坚持“注重宣传,强化服务,积极稳妥,确保到位”的原则,电子申报和税银联网扣税推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6月底,我市纳税企业远程电子或代理远程申报方式推广面达到了100%。全部个体双定户和100%的纳税企业采用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上半年,银行扣税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8 %以上。二是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体系。将5个基层分局的征收职能集中于计划征收局,使税收会统核算由二级核算转变为一级核算,提高了会统数据的监控能力和处理质量。4至6月份,各种征收数据的监控面一直保持在100%,先后发现并纠正“不合格”数据46笔。同时,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形成了征收信息加工处理的“全集中”模式,提高了征收信息的利用效果。三是构筑起了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转换基层分局职能,使之成为以监控服务为主的管理分局。成立城区管理分局,强化了对税源比较集中的城区周边10个镇、街道办和工业园区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结合税源分布状况,以实施全面管理为目的,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通过明确界定岗责、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保证了管理员制度的作用效果。四是形成了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有效运行CTAIS软件,进一步发挥了计算机网络和管理软件在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控制和约束作用。依托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和新的岗责体系,为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强力保证。五是优化了一级稽查体系。以突出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为重点,重新调配人员、转换职能,使稽查具备了更加明显的震慑效能。

三、加大征管力度,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半年来,我们通过抓好基础性管理、严密运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大征管力度,促进了税收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登记管理是征管工作的“源头”。上半年,我们根据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行政区划,及时、合理地对纳税人的管理归属和登记内容进行了调整,防止了户籍管理失控问题的发生。针对注销登记和非正常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注销税务登记和非正常户认定等业务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非正常户认定和注销登记检查等工作的规程、标准和责任范围,并以严格到位的考核保证了工作效果。到6月底,我局的非正常户率仅为3.08%,远远低于市局的考核标准.

(三)开展纳税评估,提高征管质量。先后举办了多期纳税评估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评估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制定并实施《税收评估工作方案》和《税收评估工作制度》,完善了纳税评估工作机制,确保了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以《税收评估考核标准》为依据,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切实提高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深入分析、查找征管工作的漏洞,及时制定对策,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上半年,通过开展税收评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零负申报率分别降到了20%和25%以内。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经过探索和磨合,CTAIS软件已熟练应用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了征管行为和执法行为,促进了税收管理与科技的有机融合。防伪税控推行和金税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6月底,已安装应用防伪税控系统475户,占一般纳税人应安装使用户数的42%;金税工程运行质量良好,在5至6月份的数据采集工作中,四项指标均达到了100%,走在了全市国税系统的前列。积极推行税控加油机和税控收款机,到6月底,全市所有48户加油站的税控加油机已全部安装完毕,同时对57户商业零售行业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税控收款机的培训安装工作。

(五)升级税收管理质量体系,确保符合性和有效 性。随着“三项改革”的完成和新征管法的实施,税收管理质量体系需要进行相应修订,才能保持其符合性和有效性。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升级方案,决定从5月份开始,分学习调研整合、体系文件修订、体系文件讨论定稿、体系文件试运行、接受认证审核五个阶段,开展对原税收管理质量体系的修订和版本升级工作。截止6月底,已进入体系文件讨论、定稿阶段,并即将进行发布和试运行。

四、严格税收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今年以来,我局对内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外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取得了良好收效,促进了依法治税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上半年,我局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制”同开展“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 “五个一”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为促进干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证。一是定期开展一次廉政工作讲评会。以科室、直属局和各管理分局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廉政工作讲评会,总结一周廉政建设工作,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实行每季一次廉政谈心提醒制度。每季度由各单位对发现有不廉洁苗头或倾向的同志,及时进行谈心、提醒,达到了抓源堵流,有效遏制腐朽行为的滋生、蔓延的目的。三是落实被查企业廉政一封回函信制度。凡是稽查人员实地检查过的企业,都由监察部门跟踪寄去一封廉政回函信,让纳税人对税务干部在稽查过程的廉政表现、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然后直接寄回监察科进行分类处理,从而使税务干部时时事事处于纳税人的直接监督之下。四是每月开展一次廉政纪律现场督查。抽调监察科、人教科、办公室等科室人员组成廉政纪律现场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就税务干部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公务员考核,从而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廉政建设的实效性。五是人人鉴定一份廉政责任状。根据“两个责任制”的要求印制了《廉政责任状》,局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同一般干部层层签定了责任状,要求大家相互监督,人人遵照执行。对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按责任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整顿税收秩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税系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的执法水平,优化我市的税收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和稽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达到了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和集中力量的目的。同时,将市局确定的“四项工程、十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并制定、实施了严格细致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开展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检查。针对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偷漏税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局组织力量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中存在的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比率失衡的问题,堵塞了税收漏洞,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了一个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到6月底,已检查治理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300户,查补税款18万元。三是预防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继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并结合金税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收集和案源分析能力,为预防和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征管法。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征管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每周一份测验题等形式,在广大干部中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新热潮,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供了锐利武器。

五、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优化税收工作环境。

在第十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坚持围绕“税收与公民”的宣传主题和税收工作重心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税收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市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的整体性提高,为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中,“情满旅途话税收”活动被市局评为优秀宣传项目。

(二)寓服务于宣传之中,不断拓宽服务层面。一是创办《XX税讯》。在宣传月期间,面向纳税人,以深化优质服务为宗旨,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XX税讯》,通过“政策快递”、“为您服务”、“案例解析”等栏目,进一步拓宽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渠道。二是召开“政策发布会”。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归类、整理,并分行业召开了3次内外资企业“政策发布会”,共计有1200多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水平,增强了税收政策的落实效果。三是发挥宣传基础阵地的作用。利用在XX电视台和《XX报》上常设的“国税视点”和“国税天地”栏目,按照“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以办税程序、纳税人权利等内容为重点的宣传活动,使纳税人做知情人、办明白事、缴放心税。

(三)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优化依法治税环境。税收宣传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结合“依法治税年”活动的开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曝光偷逃骗税反面典型,起到了弘扬守法正气,净化依法治税环境的良好作用。对偷逃骗税的反面典型,我们则按照公开户名、公开违法事实、公开处理结果的`“三公开”原则,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使更多的纳税人从中体会到违法的可耻和守法的可贵,防止走上偷骗逃税的路子。4月份,我局共对8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六、注重实效和针对性,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上半年,我局以干部队伍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树立良好行业风气。为了深化优质服务,争创文明行业,我们响应XX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上半年深入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我们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着重落实了 “一条龙”式办税服务、“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二问终结制、公开承诺、局领导接待日、优质服务联系卡、挂牌上岗、税政宣传、巡回检查观摩、开展文明创建等十项优质服务措施,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和好评。第一季度,在XX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考核评议中,名列24个中央、省、XX市第一名,并被邀请到XX电视台进行了经验介绍。

(三)开展税收文化建设,蓄积发展动力。一是开展晨会、晨誓活动。在办税服务厅,每天早晨上班前,先召开晨会,对过去一天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布置,提出工作要求。然后,进行晨誓,以此促进国税干部良好精神面貌的形成。二是开展税校文明共建活动。与XX市珠海路小学签订了文明共建公约,进一步加强了税校双方的文明共建关系,并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了税法宣传、教育、交流等一系列共建活动,丰富了文化建设的外延。三是积极实施科技兴文活动。利用现有的局域网,开辟了税收文化自由论坛网页,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分类版块,提供各类知识性服务。如,办公室负责开辟以日常用语、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为主要内容的语言文字版块;税政法规科负责开辟政策法规宣传版块;信息中心负责开辟计算机应用模块。此外还开辟了三个自由版块。即,建议、意见版块,作为干部对全局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渠道;自由论坛版块,作为干部对税收文化建设献计献策,以及发表对税收工作理性认识的渠道;共享信息版块,采取开放式管理,为每个干部职工提供自由交流的园地。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依法治税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由于人员交流和岗位轮换等原因,个别干部的业务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有些业务岗位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效率观念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事难办”现象。四是税收文化建设的层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实效性和吸引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税收宣传缺乏持久性,宣传形式缺乏先进性。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对症下药”的原则,采取对路措施积极加以克服。

下半年,面对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确保各项年度目标的实现。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以依法治税为保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组织收入工作中的不利因素,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税收计划调度。继续坚持合理分解落实税收计划、按旬通报按月考核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计划调度的科学性和收入进度的均衡性。二是树牢“一盘棋”观念。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依法组织各项税收收入,既不寅吃卯粮,也不留有余地。三是积极清缴欠税。以新征管法为武器,进一步加大欠税清缴力度,确保全年无新增欠税,陈欠压缩20%以上目标的实现。四是加大税源控管力度。在搞好重点税源控管的同时,将监控重点适度向中小企业倾斜,积极堵塞各种税收漏洞。五是严格收入考核。认真贯彻落实既考收入进度,又考征管质量的考核方针,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水平。

二、大力整顿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任务。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全市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期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一是狠抓工作落实。以严格检查考核为保证,全面落实市局部署的“四项工程、十五个方面”的工作。二是搞好纳税评估。按照新的工作规程和岗责体系,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发挥纳税评估效能,重点遏制和解决零负申报问题。同时,积极摸清成因,强化源头控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市局的要求,深入开展以“三查”为核心内容的思想、作风和税收执法行为整顿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优质服务的关系,按新征管法的要求依法规范干部的执法和服务行为。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税务案件公示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内外施压,促进国税部门和国税干部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积极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行业形象,并充分保护群众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继续深化依法治税。以强化干部法制教育为基础,以深入落实新征管法为保证,以全面推行“两个责任制”为手段,进一步增强全体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质量,严防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一级稽查体制的优势,严厉打击、有效预防税收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依法治税环境。继续搞好税收宣传,特别是要面向地方党政领导、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深入开展以新征管为内容的宣传活动,确保新征管的落实效果,努力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以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工程和税控收款机等为内容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为依法治税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持。

五、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和实践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凝聚无形动力。同时,积极开展税收文化建设,努力在“新”上下功夫,在“实”上求突破,使税收文化建设真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近期,我们将利用新办公楼搬迁之机,开展以“迁入新环境,争上新水平”为主题的税收文化建设活动,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办好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组织开展各种球类、田径等业余体育活动以及歌咏、音乐、演讲等比赛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税务干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实现税收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形象化和感性化。

篇5:精选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申报征收环节,忽视后续管理环节。这种现象日常工作中税收管理员普遍存在,认为征期申报结束后有松口气的观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从而轻视了基础管理工作。基础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申报征收质量,如果这种现象不加以改观,势必影响税收征收管理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重视计算机的管理应用,忽视巡查巡管的有机结合。两年来微机的应用已覆盖到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但从运行情况来看个别环节还存在运用不够深入的现象,税收管理员对从税收管理员平台下达的任务存在应付态度,操作中单一完成平台下达的操作任务,对日常巡查巡管走过场甚至不深入到户,存在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的观念,而且税收管理员平台的操作与征收管理文书纸质不同步,有的文书少填或不填,不能做到计算机管理与实际工作的很好结合,从而影响了征收管理资料的前后衔接,为后续档案管理形成了隐患。

(三)重视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忽视起征点以下户和漏征漏管户的管理。对临界起征点的户放松管理,达到起征点不及时调整定额,对漏征漏管户熟视无睹,形成放任自流的现象,税收管理员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甚至有收关系税、人情税的行为,未能做到严格执法、应收尽收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四)重视“六率”指标,忽视处罚、加收滞纳金、“以票控税”环节。“六率”指标是衡量一个单位征收管理质量好坏的直观数字,而征收管理质量的整体优劣需要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忽视一方面的管理势必造成税收征收管理的畸形发展。从目前征收管理现状看基层征收单位形成了“保姆式”的征收管理模式,个别纳税人形成了“填鸭式、依赖式”的纳税申报状态,不推不动、推推动动,甚至有的纳税人到了申报期最后一日申报还未到位,急的税收管理员团团转,缺少了处罚、加收滞纳金、“以票控税”环节的实施,税收管理员普遍感到力不从心、束手无策,后续管理手段的弱化造成了这一现象的产生,从而税收管理员产生了畏难、厌战情绪,也影响了其他管理环节的深入开展。

(五)重视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的建立,忽视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的落实。税收管理员实行按区域各负责一片、两片之间互为主管、协管,从运行情况看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落实不到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税收管理员形成了各自为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少担责任的心理,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形同虚设,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影响了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六)重视日常行政许可审批,忽视行业深化、细化纳税评估管理。日常行政许可审批业务通过各级的督导、巡查重视程度大有改观,业务开展趋于规范化、程序化发展,行政审批质量明显增强,从而为深化税收征收管理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从行业征收管理质量来看,行业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重点税源的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面对当前的税收征管改革形势,行业深化、细化管理势在必行,也是规避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七)重视书面执法考核,忽视深入实际执法考核。在日常执法考核过程中注重了书面上报资料的考核,未能从征收管理各个环节深入细致的加以验收考核,考核制度流于形式、走过场,其结果纵容了个别税收管理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形成了执法风险的缝隙。

(八)重视CTIAS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的数据输入管理,忽视纸质文书档案管理。在日常征收管理过程中,有的文书不及时打印传送,有的文书少填、漏填或填写不规范,为界定责任留下了隐患。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不及时、不规范、衔接程度不强,造成了日后征收管理查找资料的不便。

二、基层税收征管中存在上述问题成因剖析

(一)征管队伍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一是税收管理员比例偏低,管理户数较多,征管难度很大。二是年龄结构偏高、学历结构偏低。三是业务素质较差,微机应用水平不高。目前分局的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老同志学习、接受应用新知识能力明显不足,知识更新较慢,有的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有的征管流程掌握得不熟练,程序意识淡薄;有的知识结构不全面,缺乏企业财务核算和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有的微机操作水平不高,面对当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这些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显得难以胜任工作。四是责任心、事业心淡薄、进取意识较差、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管理粗放。五是风险意识差,不能有效规避由于执行政策有误或不按规定执行政策以及管理疏漏带来的执法风险。

(二)税收管理员担负的工作负担过重。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各项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管理员1/3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此外,税收管理员自主安排时间不足,处在疲于应付、忙于应急的状态中,无法腾出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分析、研究解决税收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影响税源管理和工作效率提高。

(三)征管手段、行业管理办法滞后。征收管理职责不对应,管理手段滞后不能实施有效控管。有的规范性的文件抽象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强,行业管理办法滞后,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税收管理员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分局组织领导环节对征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项制度不够健全、没能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工作部署多、检查少、缺乏针对性,底数不清,指导不及时,督导不利,致使整体征收管理质量不高。

(五)考核监督不力不够。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不能严格的实行责任追究,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

(六)激励机制不很完善。目前征管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确实存在相关管理人员干的多、出错机会多、受责任追究多的问题,也影响着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分局征收管理质量的对策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激励及考核机制。

一是要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养,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使每个税务干部真正饯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宗旨,增强他们工作的自觉性、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观。二是提高税收征管人员对业务培训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队伍整体的业务素质,使每名国税干部业务上达到熟、精、硬,从而推动征管质量的提高。三是进一步制订完善学习考核监督制度,调动勤奋学习、深入调研、创新工作思路的积极性,增强队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工作的能力,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持续、协调、全面提高。

(二)完善和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

1、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分组划片配置好税管员,实行分局长管户和主管协管制度,明确征管范围,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户籍日常巡察、实地核查工作制度,防止漏征漏管;健全户籍管理档案,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动态信息,强化和细化管理。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税管员的考核管理,提高源泉控管能力。

2、纳税申报管理。强化申报征收管理,进一步巩固两年来所取得的成果,规范申报资料在征、管、查环节中的传递,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注重各部门申报信息的应用。

3、税源管理。强化税源管理实施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信誉好坏程度,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对市场税源实行划片集中征收管理;对零星税源实施综合治理;对关、停、并、转企业,失踪户、非正常户等特殊税源,按地域分户到人,实行行业监控和户籍管理,定期开展清理。

4、抓好平台应用,提高管理能力,确保征管质量逐步提高。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引导和督促税收管理员正确履行职责,规范税收管理员的行为,对巡查巡访、申报事项核实、纳税服务等工作要利用自办任务通过平台进行布置,强化征收管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从而促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督促税收管理人员积极应用平台,充分利用预警监控模块,查找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着力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5、强化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促使管理措施深化,加强征收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征收管理质量。

(三)落实协调联动机制。

1、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重点是强化行业管理。突出抓好农产品收购加工、钢铁冶炼、铁选、行业管理,督促税收管理员经常深入企业,对企业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总体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要加强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动态实时监控,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行业管理,对不同的行业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充分把握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税收的内在规律性,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预警管理运行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税源进行纳税评估,采取税负比对分析法、工业增加值评估法、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工资法、设备能力法等不同的方式方法,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促进全员不断提高税基监测、税源监管、税款监控的能力。通过纳税评估使行业税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力争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通过纳税评估发现有涉嫌偷税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2、加强税源分析。重点对影响辖区内行业税负的关键指标及其增减变化的分析。建立健全税源分析制度,实施税源结构分析监控。建立税负分析制度,建立税源分析信息资料库。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通过税源分析发现问题的,进行纳税评估,增强征收管理质量。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风险意识

坚持依法征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对砖厂、面粉、粉条行业管理风险较大的、反映意见强烈的,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管理方法,降低执法风险程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制度,及时消除征收管理过程中的隐患,降低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质量。

(五)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加强对纳税服务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起组织完备、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工作高度,实现新的发展。

篇6:精选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依法征收入库的活动。我们通过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体制。本文立足基层税收征管实践,就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

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原则构建的征管体制,经过多年的深化和实践,取得全面成功,从运行成效看,较为科学和严密。不仅促进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也促进了税务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现。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税务执法明显优化。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特别是在ctais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于征管的全过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使税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五是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二、当前基层税收征管遇到的问题

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面临新形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源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税务系统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由此可见税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层国税机关面临新形势,在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在外部,国地税之间的税源管理关系不够协调。在分税制财税体制下,为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力和管理权限方面的矛盾,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把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是非常必要的。但国地分设,在税源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__〕8号)文件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部分相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对于所得税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因为在税收收入任务的压力之下,充分“挖掘”税源的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税、地税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争抢税源的现状。结果导致国、地税在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对于好管的,税收效益明显的双方争着管,而对于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损的企业,就双方都少管甚至不管,无形中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二是在系统与系统之间,税源管理标准有待统一。具体表现在双定户定额标准方面,从目前情况看,虽然推行了电脑核定定额,由于局与局之间掌握的定税标准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业相同、规模相近业户的核定税额差距较大。特别是对于地处市、县、区的双定户,核定定额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极易引起争议。三是在系统内部,税源管理力量不协调。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分析、监控、评估和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间信息不通畅、力量不协调,制约了税源管理质量的提高,成为对税源进行深度分析、对税源进行精细化管理的瓶颈。

(二)信息化的依托作用不明显

近年来,国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成功推行应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统,并相继配套完善了辅助系统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等,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的税收实践与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化系统的程序设计,是严格按照税法的程序和要求设计的,特别是涉及执法程序的执行,是非常严谨的,这是严格依法治税的体现,无可厚非。但从整个国家的国情、法制化的进程以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方面,却跟不上信息系统的步伐。基层面临的实际操作困难较多。二是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影响了征管效率。在计算机运用上,其科技含量没有充分挖掘,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不少计算机只停留在用于开票、打字等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和文件处理、信息收集等较低层面上,其信息处理、管理监督等功能大量被闲置,税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传统的“人海战术”,还远没有实现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如应用系统缺乏税收收入统计分析、征管行为的统计分析及自动预警功能等,部分系统数据均需要通过导出数据结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税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层负担。三是仅在系统内实现了网络化,且数据综合利用率不高。工商、公安、财政、银行、劳动、统计等经济部门的信息与税源管理密切相关,虽然新税收征管法对政府和部门支持税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责任约束和具体的工作机制,这些要求往往很难落实到位。即便税务部门能够取得数据,但在数据的准确度上和时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同时,内外信息不兼容。各经济管理部门由于管理内容和要求的差异,在数据的统计口径、分类方法、信息化应用平台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内外信息互不兼容,税务部门难以将外部信息直接应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税务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税务稽查作为依法治税、保证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作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稽查独立性欠缺,办案干扰因素多,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不平衡。

(四)基层征管队伍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是队伍现代管理意识不强。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管理意识,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手段认识不足。特别是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的人员,仍习惯于长期的传统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机”的条件已经具备,却缺乏熟悉应用信息系统处理日常税收业务的能力。二是队伍有老化趋势,复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区局为例,国税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50%以上,30岁以下的不到20%,队伍年龄结构呈倒金字塔形。队伍年龄偏大,对推行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现代税收管理形成了制约。缺乏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电脑的复合型人才。部分税务人员技术应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时效差、传递不及时和数据不准确或过时现象,从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显改观。三是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考核评价机制虽然推行了计算机管理,但是依然没有摆脱“做多错多”的局面,使重要岗位和业务骨干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同时,缺乏激励机制使得人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

(一)强化税源管理。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两税合并后,内外资所得税管理机构在管理职能上需要在国地税内部进行衔接和重新调整。在国地税机关之间,重新调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范围,按照主体税种的归属来划分征管范围,即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征收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如果出现既征收增值税业务又有营业税业务的企业,可以比照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或者兼营业务来处理。这样,既避免征收范围交叉重复征收管理,也避免国地税务机关争税源的问题,同时,主体税种全部由一个税务部门管理,可以降低税收管理成本,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便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市县区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相互之间的征管标准。三是实施专业化管理。在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和检查职能基础上,增强征管查的协作性,重点是加强信息流的传递、交换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定期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相互传递,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

(二)依托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以信息化为支撑是新一轮征管改革的主要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税收征管各环节中的依托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关注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实完善系统功能,大力推进信息系统的深层次应用,减轻基层负担。要把日常的数据逻辑分析、比对、预警等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的工作,依托计算机进行处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积极纳入政府上网工程,在国税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的专用网络,将外系统其他部门所掌握的经济信息及时导入ctais中,丰富系统资源的内容和应用方式,实现安全、快速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准确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确认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程度,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进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税务稽查体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效能。应淡化对稽查数量指标的考核,更加重视稽查质量指标,促使“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的根本改变;应转变稽查系统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行政上接受本级税务部门领导的双重管理模式,对稽查实施垂直管理,人、财、物上直接归属国家总局和省稽查机构,成立稽查局党组,在人权和财力上淡化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只是在业务上受市局业务指导,而在稽查工作上直接归属省级稽查机构,使省以下各级稽查部门可以按照垂直的稽查模式,按照省局统一领导,进行稽查工作。这样,既又调动各级稽查机构的工作能动性,又能促进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稽查工作解除不必要的后顾之忧。同时,由于人员、经费的垂直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和省级稽查机构在全国、全省布置统一行动,促进稽查的计划性与统一性。

(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考核。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论,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高低不一,要达到信息化、专业化的征管新局面,还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深入开展教育,提高各级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应用现代税收征管手段的自觉性。二是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展开具体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结合当前信息化的实际情况,把计算机技能培训作为征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实施分类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能熟练地应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开展工作,能熟练地运用各种管理软件查询和分析各类税收信息;一般干部能熟练地操作各自业务应用软件。要通过培训,提高国税干部在信息化环境下进行有效管理和工作的能力,不断适应税收征管的要求。同时,要有意识的招收、培养既懂计算机知识,又懂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强化征收管理绩效考核。要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推行能级管理制度,对各岗位按劳动强度、业务复杂程序、执法风险划分级别,重新设定岗位系数,把办结率、正确率和满意率作为考核的三个关键指标,做到考核有依据,奖惩有尺度,形成权利到人、责任到人、事事到人的内部管理机制,旨在通过实施能级管理,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能级能升能降、报酬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局面,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的内在潜能。

篇7:精选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州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和州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税收工作主线,围绕州局“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较好地完成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

一、领导重视,征管思路明晰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对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州地税局提出了:“全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健全各项制度。以税源管理为基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以征管质量考核为手段,落实各项责任。坚持征管首位,抓住重点,创新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并下发了《**州地税局20税收征管工作重点》,对州直各单位全年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突出了重点。2009年州直税收征管工作稳中有进,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经验,税收收入有了较大增长,截止12月31日,州直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收4.41亿元,增长41.1%。其中,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4.17亿元,同比增收4.27亿元,增长43.2%。组织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收3.50亿元,增长43%。超额完成区局和州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今年,税收征管工作紧紧围绕“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按照“管用、统一、革新”的总体要求,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整合。如先后修订下发了《**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试行)》、《**州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州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基层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也做了大量的建章立制工作。奎屯市局结合“四位一体”互动工作机制,制定了《纳税评估互动机制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创新推出“限时派工”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计划有落实、意见有反馈。察布查尔县局为减少纳税定额调整的随意性,重新修订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管理办法》,对定额核定程序、时限进行了规范。征管制度的修订对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岗责体系建设

区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全区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工作的唯一规范,特别是该体系中《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和《税收业务工作操作指南》,对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且与推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地税版征管综合软件相对应。今年7月,钱勇书记和张小平主任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指导精神,要求将岗责体系从基层局延伸到管理层,提出到2009年底初步建立起区、地、县三级联动的横向岗责体系基本框架的工作目标。我局根据钱书记指示精神,于7月31日出台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快和深化岗责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拉开了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序幕。经过我局各部门配合和积极探索,我们按照综合岗与业务岗、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局机关与基层局岗责考核相互联动和一人一岗原则,将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综合岗责考核办法、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融为一体,专门制定了《**州地方税务局岗位职责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州局机关51个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平均系数为100,分a、b、c三类不同等级系数对工作情况进行浮动考核, a类岗位系数为101,b类岗位系数为96,c类岗位系数为91,暂时无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系数为50,明确了考核中处室领导在工作中的连带责任。新制定的岗责体系减少了考核名目和考核次数,打破了大锅饭现象,克服了平均主义思想,达到了岗位设置合理、责任明确清晰、评价标准统一、监督考核到位的目标。

同时,基层局也加快了岗责体系建设步伐。州局在霍城局率先进行试点,在整合原有目标管理考核和各单项考核制度基础上,集税收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岗位、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于一体的全员岗责体系,解决岗责不清和重复考核现象,实现纵向制度和横向岗责间的相互协调和监督。

四、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在今年重新修订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税收管理员作为管理一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了工作程序和权限,细化了岗位职责。重点实施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和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并逐步形成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有考核”的良性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的问题,规范了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税源管理、有效监控税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年初根据党组的安排,在奎屯市、新源县两局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在霍城县、伊宁市、察县地税局进行纳税评估试点。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针对各局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有选择的在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中实施纳税评估,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各局能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纳税评估工作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计划的制定、纳税评估的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的总结等环节,不断提高了纳税评估应用水平和纳税评估的质量。

六、强化税源监控分析,建立有效的互动机制

年初,我局按照“通过宏观分析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通过约谈、实地核查等工作方式解决问题”的管理方法,制定了《**州地税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制度》。并在奎屯市地税局、新源县地税局进行试点推行。具体要求是两局从税收分析入手,加强纳税评估,实施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形成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为稽查选案提供有效案源,稽查对税源管理环节移交的案件及时落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稽查反馈结果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试点的重点是通过深化税收分析,以税收弹性分析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税收增长明显低于相关经济指标的地区和行业盯住不放,真正找出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加以改进。

七、认真落实税收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州等四地州地税局推行应用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09]330号)要求,我州新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已于9月16日全面铺开,专门印发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州地税局综合征管软件上线工作的“一个意见、五个方案”。明确了上线工作中各基层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了上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信息采集录入环节中,各县市局克服了人员紧、工作任务紧、网络线路紧、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利用非工作时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了征管软件上线第一阶段工作,为保证第一阶段信息采集质量,州召开了专题会议,详细听取了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又组成11个检查组进行互查,督促指导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并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12月1日我州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

八、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今年,州直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功能,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税收工作中,推行涉税提醒、稽查预告服务,用温和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今年4月,各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 的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州局组织征纳换位宣传,在全系统开展的“征纳换位一日行”活动被区局列为税法宣传优秀项目。加强对兵团纳税人宣传,霍城县局在兵团广泛宣传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使兵团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西部大开发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服务工作,努力培植后续税源。今年州直地税系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各税累计已达10473万元,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户数累计达423户。四是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适应纳税服务工作新要求,州局7月份对**州地税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工作,新版地税网站集税收动态、政策法规、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等纳税服务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该网站访问量已突破32万人次,并在**州政府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在全区地税系统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二。

九、认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发票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发票监控查询系统,真正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发票检查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2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结合我州发票管理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提出了本次发票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发票管理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保障税收收入。要求各县(市)局成立发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密切部门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要敢于暴露发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发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今年发票专项检查中共核查发票14335份,其中信息录入错误1986份,比对相符发票6547份,需进一步核查和不属我州核查的发票为5802份。通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和发票信息比对工作,暴露了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我们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制定有效措施,并通过开展宣传、联合打假和专项整治等有效方法,以及要求税收管理员进一步强化对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提高了州直地税系统发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以票控税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篇8:精选税收征管工作报告

最近,本人对市砂石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砂石行业的经营和税收征管现状,并提出了相关征管建议,情况如下:

一、砂石行业经营现状

(一)生产规模。全市共有采砂船39艘,运输船66艘,均属个体户,一艘一户;砂石公司(厂)19户,均属个人承包或个体户,其中正常营业的有4户,主要是:航运公司砂石厂、江边砂石公司、铁桥下砂石公司、四码头砂石厂,其余处于半停业或全停业。

(二)产销方式。我市的砂石营销方式分三个环节,首先是拥有采砂船的纳税人在或袁河内挖采河砂石,销售给拥有运输船的纳税人,然后由运输船运至河岸销售给砂石公司(厂),最后是砂石公司(厂)销售到建筑工地(消费者),每道环节的销售价格均比上一道环节销售价高。

(三)年生产量及销售额。的采砂船全年产量约90万立方米,袁河的采砂船年产量约5万立方米,共95万立方米,其中砂产量约占60%(约57万立方米),鹅卵石产量约占40%(约38万立方米),三道环节的年销售额计算(政府限价为砂8.5元/立方米、石17.5/立方米):

第一道环节采砂船按砂1元/立方米、鹅卵石2.5元/立方米,全年销售收入152万元;

第二道环节运输船按砂4.5元/立方米、鹅卵石10元/立方米,全年销售收入砂256.5万元,鹅卵石380万元,合计636.5万元;

第三道环节砂石厂按砂8元/立方米、鹅卵石17.5元/立方米,全年销售收入砂456万元,鹅卵石665万元,合计1121万元。

(四)年应纳税额计算。

1、资源税:砂57万立方米×0.5元/立方米=28.5万元;鹅卵石38万立方米×1元/立方米=38万元;合计应纳资源税66.5万元。

2、所得税按每道环节计算:(1)采砂纳税人152万×2%=3.04万元

(2)运输船纳税人636.5×2%=12.73万元

(3)砂石厂纳税人1121×2%=22.42万元

合计38.19万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征收约11万元(增值税约114万元)。

(四)砂石行业的管理。管理部门较多,水利局砂石办公室管理采砂船采砂许可证的办理发放,堤防管理局管理部分码头砂石厂,港航管理处和海事局管理河上作业和运输。

二、税收征管现状

由于砂石行业户数多,产销环节复杂,且均属个人承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季节性生产,销售价格不稳定,管理部门较多,征管难度非常大,在税收征管上基本属于漏征漏管户,目前已纳入管理的只有砂石厂和公司沙石公司两户小企业,砂石厂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745.42元,公司沙石公司定期定额征收,每月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15元。前几年进行过多次清理,效果不明显,根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每年流失的税款约115万元。

三、征管建议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的砂石行业产销环节多,如果每道环节征收税款,纳税户难以承担,可以合并为一个生产环节和一个销售环节,生产环节征收资源税,纳税人为拥有采砂船的;销售环节征收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为砂石公司(厂)。针对下一步市政府对砂石行业的管理将有新的政策出台的情况,建议税收采取以下征管措施:

(一)由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征收。参照新干县的做法,即:将和袁河的采砂权进行拍卖,拍卖价包含税收(国税、地税),如果能够实现,地方税收可以一次收清。

(二)一体化管理。如拍卖不能实现,则实行砂石行业一体化管理,即:成立市砂石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砂石采掘、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审批以及各项税费的统一征缴。

(三)委托代征。资源税委托水利局砂石办代征,运输销售环节地方税收委托港航管理处和海事局代征,其他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地税机关按实征收。

(四)砂石厂的税收征管由地税机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及时足额征收到位。

(五)所有采砂船和砂石厂均必需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六)已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到属地分局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环节已申报缴纳资源税的证明。

篇9: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市院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传,强化培训,依法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严格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作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法》颁布后,我院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检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检察官法》活动。通过学习,着重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广大检察官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加强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在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0余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官法》的意义,宣讲《检察官法》的内容。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官,支持我们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续职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标准与要求。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努力达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素质要求,自《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成绩显著。《检察官法》对初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检察官法》实施前,我院35名检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专科学历的5人。为使全院干警达到《检察官法》对任职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要求,我们在学习经费、学习时间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对《检察官法》实施前已担任检察官职务,但未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的,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层次进行培训。目前,我院现有省院核定编制34人,地方编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 29人,专科学历 5人,高中学历 1人。法律专业34人,非法律专业 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9人,科员17人;在读本科 5人。

2.检察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全面开展。以来,我院先后有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官共3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续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受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对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提高检察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全面开展任职、续职资格培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创新培训机制,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学历变为能力,把文凭变为水平,我院根据《检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岗位轮训工作中,我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工作,从正副检察长到检察员、助检员的岗位练兵,从书记员、行政人员的应知应会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员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培训机制,使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自20以来,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依法加强经常性管理。我们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对检察官的任免、考核、晋升、奖励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把检察官的工作实绩作为任免、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近几年来,共有3名实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依法加强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把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为检察官队伍管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岗双责”,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戒勉谈话制》、《八小时以外对干警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努力加强事前监督,推动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实行线索查办跟踪反馈制度;首办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控申、监所部门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执行法定期限检查制;纪检部门个案跟踪回访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检察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察官等级评定,全面开展等级晋升报批工作。

《检察官法》实施后,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11月依法开展了首次检察官等级评定及报批工作。首批共评定了33名检察官的检察官等级。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7名;三级检察官3名;四级检察官6名。首次评定后,因干警退休、离岗、调动、免职以及等级晋升等多方面因素,我院检察官队伍的等级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我院在职检察官中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2名;三级检察官8名;四级2名。

(五)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几年来,通过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 《检察官法》实施已经九年多。但是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的配套办法、制度仍未得到健全。由于缺乏相关的机制、办法、制度,使得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干警出差办案都是自己垫钱。办案收回赃款后交区政府回拨一部分,勉强维持工作,正常的检察工作只能靠关系借款现外欠款百余万元。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工资福利无法落实、兑现;二是“检衔”津贴没有落实;三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使得检察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状态,得不到应有的休息,健康状况下降,有的甚至积劳成疾,带病工作。前年底,我院与伊春林业中心医院联系,为全体干警统一做了一次健康检查,竟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身患疾病,这些患病的干警又主要是检察官。

二检察官的任职、续职资格等培训经费紧张。 强化培训是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必然要求 。《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低,无法从中列支培训经费,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性开展。办案经费不足,区政府每月只给一千多元,连电话费一项支出都不够。参加续职培训的3名干警至今都没有核销培训费用,都是个人先垫上。这些问题,通过涉案款物上交区财政后,取得返还款的方式,只能解决部分问题。随着检察机关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费缺口越来越大,经费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而教育培训经费的短缺,已经成为我院真正全面落实检察官法所提出的要对检察官定期开展全员任职、续职等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教育培训经费紧张,我院不得不多次将任职、续职等培训机会放弃。

三《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 目前 ,检察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财政由地方负责,人事由地方和上级检察机关双重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官管理体制与现行地方管理体制难以接轨的问题就逐渐显现出来,集中表现在地方的人事权与《检察官法》所规定的检察机关的人事制度相冲突,致使检察队伍的新老交替无法顺利实现。我院现有检察专项编制(即国编)34个,区编委确定的地方编制1个。现实有在职干警35人,在34名检察专项编制人员中,只有检察官25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只有属于检察专项编制、具有检察官职务的检察人员才具有履行检察官职责的资格,即按照这一规定和精神,只有属于检察专项编制,已被评定检察官等级25名检察官才有办案资格,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检察业务工作,这就使得“检力”十分紧张。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只有具备法律本科学历的人员才能参加全省统一录用考试,而且,参加全省统一录用考试的对象又主要限定在应届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使我院检察专项编制的补充问题处在一种难以为继的境地:想补充的补充不进来,想调进的调不进来。因此,导致检察官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甚至断档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出现,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我院检察官队伍法律化、规范化建设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篇10: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247号)的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20xx年以来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省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各局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总结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企业科、个体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从县区局抽调行政审批、核审人员、经检执法等岗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步骤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评查采取“一案两评”即先由各县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初评,再由市局相关科室汇同复评,以此保证案卷评查的公正性和准确度;认真做好评查情况分析通报准备。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xx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市共计查办1612件,简易程序案件950 件,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抽查县区局行政处罚案卷各10卷共50卷,行政许可案卷560卷。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行政执法评查小组对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股)队人员参加的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查通报分析会,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610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全市全年无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 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

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各办案机构严格依照规定查办案件,全市所有自查案卷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查办的案件,所有办案人员和机构的程序性意识切实得以加强,杜绝“轻程序,重实体”。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机构对执法程序的监督突显成效。

(二) 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

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特别是证据收集的更加全面,各办案机构对证据收集的意识增强,证据收集也较为全面,更加重视对书式证据及旁证材料的提取,收集证据的方式也较为规范,多数现场检查记录记载全面、有序。基本上做到了证据确凿、真实、关联度强。

(三) 对强制措施使用的监督扎实有序

全市各办案机构均全部使用新式强制文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加规范。申领和使用强制文书均严格依照规定审批、登记、备案和归档保存,同时留存一份交监察室备案,加强监督。实施强制措施的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具体和诉权告知较清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没收非法财物。加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的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

(四) 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件,执行罚没款40余万元。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五) 对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加强

各办案机关均高度重视实际工作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加大了关系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时和不定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营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层面的实际监督,各办案机构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更加有力,从查办案件类型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酒类商标侵权案件较以前有明显上升,从而也体现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监管维权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上,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有了提升和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⑵、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核审和局领导签批环节;⑶、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证据未形成证据链;⑷、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⑸、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市局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要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评查制度;三是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以科学、全面的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篇11: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今年,在市局法规处的领导下,我局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宣传培训为着力点,从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局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效发挥政策法规参谋、助手的作用,做到了组织队伍、制度职责、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全落实,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市局文件中的五项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16起,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6起,处罚案件16起,已全部处罚到位,无撤案案件,餐饮服务业行政许可11件。无涉刑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开展了优秀案卷、典型案卷的评查工作,评出优秀处罚案件1件,许可案件1件,1件送省法制办评选,获得二等奖。

二、法制监督机构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成立了法制监察室、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鸿平负责,成员有贺小光、王志春、王松华组成。负责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三、执法相关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执行了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对机关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进行了公开;按上级有关要求再一次对行政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查找了各项职权的风险点,明确了风险等级,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我局把药品监管执法具体要求、做法和程序予以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药监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做好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3月,我局与县卫生局完成了职能移交:我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移交给了县卫生局,同时从县卫生局手中接过了对餐饮服务的监管职能。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服务行为,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县优化环境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执法人员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工作程序,分别明确了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的具体行为事项,从而进一步避免了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工作更加条理有序,受到全县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拥护。通过坚持实行这些制度,全局工作人员做到了不失职、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三是建立了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案源管理制度》、《立、查、审、定四分离制度》、《日常检查工作制度》等,并按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法制学习宣传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制法规宣传活动,在3.15宣传活动、4月份的综治宣传活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中旬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中印发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册800多本,接待来访咨询58次,受理举报投诉案4起;对赣星宾馆、莲花大酒店、工业园企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按要求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知识,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体会。

虽然,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不够。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篇12:执法检查主持词

[时间:20XX年3月10日下午3:00]

[地点:县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XX]

同志们:

为了改进和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支持和推进我县法院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对县法院执行工作执法检查动员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明顺;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县人民法院李院长及各位副院长、各庭庭长及执行局全体人员;负有执行协助义务的.县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审计局、工商局、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农行潼南支行、工商银行潼南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潼南支行、建行潼南分理处负责人。另外,今天还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天的动员会共有三项议程:

第一项是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何兵通报此次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

第二项是县人法院李德贵院长通报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

第三项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黎明顺作重要讲话。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请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何兵通报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

[何兵通报完毕]

下面请县人民法院李德贵院长通报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

[李德贵通报完毕]

下面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黎明顺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讲话完毕]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何兵通报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德贵通报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黎明顺对此次执行工作执法检查作了重要讲话。大家明确了这次法院执行工作执法检查工作议的任务和要求,方法和步骤,也对我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希望各单位会后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黎主任的讲话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准备好自查报告,县法院及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的自查书面报告务必于3月底前交县人大政法工委。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会后,县法院为大家准备了晚餐,就餐地点在,请全体与会人员6:00会后全部参加。

[散会]

篇13:执法检查总结

执法检查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活动要求,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工业发展局等行政执法组单位参加,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x年7月12日前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阶段,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7月1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但检查工作开展至今,仅有14家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法制办,其他部门对该次检查工作未引起重视,虽经多次督促,至今未报送书面自查报告。

(二)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7月31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县工业发展局、县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从7月15日至7月23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6个行政执法单位及其下属队所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发现并指出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查以书面审核为主、询问工作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11项内容进行。

二、主要成绩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6个受检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职权均能够分解落实;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比以往有了明显进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活动发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有瑕疵。部分案件处罚主体的资料不齐全,表现为: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的没有身份证明;被处罚单位没有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过半数单位对作为处罚证据的照片都没有经过当事人的'确认,或案卷证据清单中注有照片,但案卷内没有收集。个别案卷复印件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处、取证日期,也未在复印件上面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笔录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1、部分案卷询问、检查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写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情节,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容;

2、有的询问、检查笔录,没有执法人员签名或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

3、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规定,有的签字仅在末尾出现。

(二)程序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的程序错误主要有:在做出行政处罚前,没有事先告知当事人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或者虽然告知了上述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相关权利的情况下,作出相关决定。

(三)法律文书制作存在欠缺。某些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漏项或填写不清楚;有的处罚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和结案报告;有的结案报告内容不充分,基本情况和案情叙述不清;有的没有领导签批意见;有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签字不规范。少部分单位的处罚决定书格式、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不具备,表述不够严谨。

(四)案卷归档装订不符合要求。受检的大部分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归档,但有部分单位建档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制作卷宗,出现有漏页、缺页、页面大小不统一的情况;个别部门的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某些部门没有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装订成卷,而是将资料装入信封袋,有的甚至只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将资料订在一起。

(五)效能制度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在检查中发现多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遵守“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存在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多以特殊情况为由,未向涉企栓查审核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几点建议

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对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对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案卷制作水平。

(三)完善卷宗评查制度,常抓不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组织召开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使执法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县政府法制办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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