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定罪量刑标准

时间:2022-06-07 11:14:03 作者:cryst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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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国明确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将从1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沈亮介绍说,至,全国各级法院累计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5707件,作出生效判决人数7599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及行业领域广泛,行为方式复杂多样,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所以,两高在以往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出台了《解释》。

《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范围――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这主要是针对实践中某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规避法律充当“隐名持股人”的情况。

《解释》明确了这些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入罪门槛。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的重罪,但实践中适用率偏低,主要问题在于对“强令”一词理解不当,将某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错误认定为普通责任事故犯罪,导致处刑过低,不利于严惩犯罪。《解释》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解释》明确,故意阻挠开展事故抢救、遗弃事故受害人等行为,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实践中,某些黑煤窑、矿山业主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为掩盖事故事实、逃避法律追究,不仅不组织抢救和向相关部门报告,反而故意隐匿、遗弃事故受伤人员,甚至作出堵塞出事矿井、掩盖事故真相的恶劣行为,导致被困人员和被隐匿、遗弃人员死亡、重伤或者重度残疾,社会危害严重,影响十分恶劣。这种行为将受到严惩。

《解释》还明确了6种从重处罚情形: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1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为作到宽严相济,树立正确行为导向,《解释》同时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为严惩隐藏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公职人员犯罪,《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与安全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贪污、受贿犯罪和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篇2:非法经营罪定罪及量刑标准

(一)如何定罪

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如何量刑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篇3: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论文摘要:自古“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社会发展必不可缺的物质基础,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食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可以供人食用的物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的种类愈加丰富,食品安全已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对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体现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实现法律的作用,正确规范和引导食品行业安全、健康、快速的发展,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的消费,关乎民生大计,也牵动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命脉。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 涉食品犯罪 定罪量刑 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近几年来,国际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食品污染事件,对食品安全问题形成一次次的冲击波。在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食品安全应该包括“食物量的安全”与“食物质的安全”两个方面,“食物量的安全”解决的是能否吃饱问题,”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有没有直接或者潜在的不良影响。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如上海的毒馒头,浙江地区以变质的动物内脏提炼地沟油,“皮鞋酸奶果冻”事件,杭州的“毒蜜饯”事件,使人们现在都有谈食品色变的感觉。据统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的人数至少为20万-40万人。由此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非常不乐观。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构成要件

根据现代汉语解释,食品安全事故为相对于受害者而言发生的`自然的或认为的意外损失或灾祸。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食品安全事故是相对于食品受害者而言,是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而引发的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所造成的意外损失与灾祸。根据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食品安全事故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而客观要件是判断是否构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标准。具体来讲,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构成要件有:违法行为;行为的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一)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作为和不作为。在《食品安全法》中,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动实施了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生产法律禁止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不作为是指行为人以消极的态度,不积极履行食品卫生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例如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这一义务,即是违法行为。

(二)行为的损害结果

行为的损害结果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有损害人体健康,死亡的后果。损害结果是确定食品安全犯罪的显著的外部特征。涉食品安全犯罪与其他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其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受害者的广泛性。由于现在社会生产具有规模大,销售具有网络化的特点,导致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受害者分布极为广泛

2.受害者的不特定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于食品食用者的广泛性,导致受害者人数众多,而且人数是不特定的。

3.损害结果出现的突发性。大规模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相对于传统的犯罪行为,大规模食品安全犯罪不是由具体明确的行为人直接对受害人实施危害行为,而是首先作用于食品,以食品作为中介来对受害人的生命或者财产产生损害。相对于传统的犯罪行为,现在的大规模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需要动用现代科技手段才能鉴定。因此,食品安全事故往往会不以受害者所意料的方式突然发生,而且一旦发生,即使采取各种控制或消除事故的诱因的措施,也很难使事故损害停止或者消除其影响。

4.损害结果的严重性。食品安全犯罪的损害结果是涉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损害结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更加明显。据统计,在“大头娃娃”事件中,根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截止到5月,仅安徽省阜阳市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就有229人,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因此,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往往会出现严重的损坏结果,而且程度深。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食品安全犯罪领域中,即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必然的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认定

食品安全事故的认定是指依照特定标准对某一食品安全事件是否构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是何种性质进行判断和确定的法律行为。通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认定,分清事故责任,以便维护当事人正确的合法权益及切身利益。由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特殊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存在形态,我们把其分为显性形态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性形态的食品安全事故。显性形态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危害结果,损害事实均以外在形态表现出来而为人们直接认识和判断的食品安全事故。比如食品中毒和食品食品污染事故大多为显性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危害结果,损害事实不是以直接的外在的形态表现出来,而是必须借助特定的科学手段才能别人们所认识或者在现今状态下无法被人们所认识的食品安全事故。比如转基因食品安全事故。

篇4:安全生产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XX年1月28日下午,宋xx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各市、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建管股长、监督站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XX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XX年,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两个同比下降”: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二是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我省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各省市中仍排在前三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会议要求,各地要抓紧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订XX年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各地要主动想办法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早计划、早准备,确保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做好迎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的准备。今年,省建设厅将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各地可自行组织预考,加xx监督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继续抓好“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工作。目前,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在4%左右,一是要抓紧推进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的提高,二是要使“平安卡”管理人性化。

4、要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各地要切实加xx监督检查,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扣分。

5、要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xx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6、要加xx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会议xx调,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近期受低温雨雾天气影响,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出安全事故;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对“安全隐患”概念的认识,要由过去只重“物”的管理,转化为既重“物”的管理更要重“人”的管理,因为“人”的管理上出现了“安全隐患”更可怕;要认真总结XX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XX年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江门市安监局张永乐,江门市建设局宋xx、戚荣沾、何明、陈光元、邱柏荣、黄怀信、华有坤、鲁文斌、刘广胜、陈王弟、赵剑波,蓬江区建设局梁宇、梁丽茹,江海区建设局许永安、姚俊成,新会区建设局陈文杰、刘振宁,鹤山市建设局李永灿、杨日华,开平市建设局甄朝阳、余润相、吴明钦,台山市建设局刘文、杨锦湖,恩平市建设局吴凌燕、张添荣,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刘万宝、陈益民、陈来兴。

送:省建设厅安全处,市安委办、建筑协会

发:各市(区)建设局

篇5:安全生产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xxxx年5月23日晚,我国xx市塘沽发生重特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给全国各行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紧急工作部署,5月23日下午,镇委书记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专门会议,镇政府分管领导、镇安全生产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培兰派出所、东海边防派出所、消防中队、工商所、城监中队等镇机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镇委书记传达了xx市塘沽重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紧急会议精神,并对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会议要求:

一、各办公室、各所站、机关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情况马上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二、各有关办公室、所站和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研究相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减少安全生产风险的解决措施,并对相关企业进行教育,必要时应xx制执行。

三、由镇安全生产监督所牵头,出台相关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增xx各单位、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吴书记xx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篇6:安全生产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时 间:

地 点:安全生产部会议室

主要议题:

1、一周重点安全工作总结

2、生产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3、下周重点工作安排

4、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有关内容纪要如下:

一、一周重点安全工作总结

1. 对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安全考试;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2. 积极参加唐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三友杯”动漫大赛活动,超额完成集团公司交给的制作任务,共完成动漫作品7幅。

3. 对公司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

4. 开展年度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完善重大危险源氨库安全防护设施,配置静电消除装置。

6. 开展第二季度重点岗位安全考试工作。

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1. 储运部货场油库附近管廊柱被撞,已倾斜,要求储运部积极协商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避免引发触电、火灾、砸伤等事故。

2. 检修现场外来施工队伍防护器材配置不到位,要求设备部结合施工单位及供应部按要求配置,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下周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

1. 设备部统计参与公司建设、检修的施工队伍,要求施工队按项目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项目所在单位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事项告知书,确保施工安全。

2. 压缩岗位主控室北侧蒸汽管道将于6月1日以后,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内进行探伤试验,在一定距离范围内存在放射性伤害,各单位通知广大职工按现场警示要求远离现场。

3. 公司将于6月4日、7日开展起重工安全知识培训,相关单位按公司要求认真组织。

4. 开展大修前的安全联查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5. 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与项目所在单位积极沟通,认真管理施工现场,保障巡检通道畅通,备品备件放置稳妥。项目所在单位必须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尽到危险有害因素告知义务。

四、公司副总经理冯树红就大检修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1. 各单位认真讨论检修方案,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保障落实。

2. 设备部对外来施工队伍加xx管理,保障所有施工队伍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项目所在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 各单位安全员对车间负责的检修项目做到心中有底,一定要明确承揽的外单位检修项目,熟习检修现场立体施工情况,相关单位安全员互相沟通、协调,做好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最后冯总xx调:在这大检修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关键时刻,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擦亮眼睛,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管理只顾检修安全,不管检修进度。因为检修进度不是大事,安全才是头等大事,安全能保障进度,如若安全不保,其他任何工作均无功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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