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作业人员简历

时间:2022-08-30 11:57:10 作者:flashdog2008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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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梯作业人员简历

姓名:

目前所

在:

XX年 龄:32  户口所在:湖南国 籍:中国 婚姻状况:已婚民 族:汉族 培训认证:未参加身 高:172 cm 诚信徽章:未申请体 重:60 kg  未测评   我的特长:普通 应聘职位:电工:维修领班,

电梯作业人员简历范文

。,空调工/电梯工/锅炉工:电梯维修主管,物业设施管理人员:运行领班 工作年限:12职 称:中级  全职可到职日期: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3500--50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工作经历

XX物业增城分公司 起止年月:-04-01 ~ -05-01 公司性质:中外合资 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 担任职位:电梯主管工作描述:负责电梯保养维修,电梯年检工作 离职原因:更换工作环境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05-01 ~ 2009-04-01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房地产/建筑 担任职位:电梯技术员工作描述:电梯保养维修.负责年检,

篇2:电梯维修简历

目前所在: 广州 年 龄: 29

户口所在: 湛江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已婚 民 族: 汉族

诚信徽章: 未申请  身 高: 170 cm

人才测评: 未测评  体 重: 52 kg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销售主管/销售代表/客户代表, 空调工/电梯工/锅炉工

工作年限: 6 职 称: 中级

求职类型: 兼职 可到职日期: 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工作经历

广东大厦 起止年月:2009-03 ~ -10

公司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酒店/旅游

担任职位: 设备维修工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广州南亚电梯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07-01 ~ 2009-02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机械/机电/设备/重工

担任职位: 电梯维修主管

工作描述: 本人在南亚电梯公司期间,主要负责电梯日常的`维修、保养以及设备档案管理工作,对工作认真、积极地做好每一件事,曾获过优秀员工的奖誉

离职原因:

广州日立电梯东莞分司 起止年月:-10 ~ 2007-01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担任职位: 电梯急修

工作描述: 本人在其工作期间,工作态度认真,主要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毕业院校: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获得学位: 大专 毕业日期: -07

专 业 一: 工商企业管理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07 广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 电梯安装与维修 - -

2009-02 2011-07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 -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员,3年工作经验,熟练处理电梯应急事件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认真,能吃耐劳。

个人自传

本人7月毕业于广州市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在校期间,学习认真,连续四个学期获得三好学生;在专业技能方面,考得证书有:办公软件等级证、电梯安装与维修上岗证、电梯中级证、电工上岗证。

篇3:电梯技工简历

电梯技工简历

 简历 电梯技工简历 个人简历
姓 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性 别:
 
 
民 族:汉族出生年月:1986年8月24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未婚
身 高:175cm体 重:67kg
户 籍:广东湛江现所在地: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广东省交通技工学校学 历:中专
专业名称:机电一体化毕业年份:20
工作年限:五年以上职 称:中级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全 职
职位类别:技工-电工

技工-空调工/电梯工/锅炉工

职位名称:电工 ; 制冷工 ;
工作地区:湛江市 ;
待遇要求:可面议 ; 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三天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计算机能力:良好 ;
综合技能:本人已掌握有空调与制冷设备、电器设备、照明设备、自动化控制、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与电焊、氩弧焊使用等经验。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所在学校学历
9月 - 2006年7月广东省交通技工学校中专
培训经历:
时间培训机构证书
7月 - 月佛山泰达安全生产事务有限公司高压运行证
(QQ个性签名网 www.QQ0762.com/)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佛山市力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06年3月 - 9月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生产、制造、加工
担任职位:维修电工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厂区内的生产用电、机械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广州泰丰酒家
时间范围:2010月 - 8月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餐饮、娱乐、酒店
担任职位:维修电工
工作描述:本人主要负责酒家内的电器设备,空调与制冷设备,监控设备等维修保养。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209月 - 3月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电力、能源、矿产业
担任职位:售后电工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本公司的热泵干燥设备产品电气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等。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本人已掌握有空调与制冷设备、电器设备、照明设备、自动化控制、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与电焊、氩弧焊使用等经验,此外还想在另一个领域学到更多的知识,今后务必尽自己能力为贵企业出一份力。
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篇4:电梯电气安装作业人员模拟试题库之判断题

电梯电气安装作业人员模拟试题库之判断题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

(√)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

(√) 3.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 4.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是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5.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施工单位的自检纪录,自检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

(√) 6.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必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8.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9.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是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最低的安全要求。其全部内容是强制性的`。

(×)12.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是北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最低的安全要求。其全部内容是非强制性的。

(×)13.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施工单位不必对所有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14.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15.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应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 16.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的自检纪录,自检记录分为施工自检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

(√) 17.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在有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出具自检报告。

(√) 18.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应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施工自检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

(×)19.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应有施工单位法人,质检员,施工自检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

(√) 20.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又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及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签字。

(√) 22.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对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

(×)23.D北京市地方标准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应对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

(√) 24.几个电梯标准发生抵触时,应以强制性标准为标准。

(√) 25.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26.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可以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 27.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28.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允许特殊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 29.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0.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 3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32.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即可。

(√) 33.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应由取得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34.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指定单位人员进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 35.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了在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与要求.

(√) 36 .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更换曳引钢丝绳时,严禁同时拆除全部曳引钢丝绳,且应分两次拆除和更换。

(×) 37.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以及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均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 38.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修作业。

(√). 39.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所有施工安全标志、须知、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应保持清晰,并设置在明显位置。

(√). 40.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中规定,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岗位。

(√) 4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中规定,安装作业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及时切断安装施工用电源开关后才准离岗。

篇5:电梯维保人员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可行的电梯维修保养管理规章制度,它是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

一、健全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对乘客和设备负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2、具有熟练的.电梯操作技能和有关电工、电气、机械的知识。

3、熟练掌握电梯的工作结构和有关原理。

4、正确使用维修保养的仪表、工具、对设备正确调试、维修和拆装,使设备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二、建立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所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等。

2、电梯保养人员须按保养计划表,准时达到指定工作点,认真负责地进行保养作业,并做好签到手续。

3、保养人员遇到使用单位违章时,应及时地向该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记录。

三、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四、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日常维修保养以保养为主,维修为副的方针去制订其内容,以确保电梯安全可靠地运行。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五、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七、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篇6:电梯维保人员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管理各,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地安排任务,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从而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而制定的;该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日常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公司维修保养服务制度:

1、对本公司客户实行服务制。其中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针对用户需要实行定点定员保养方式,其余时间实行紧急招修服务,绝不推迟怠慢按客户要求不断提供完善服务。

2、所有员必须一丝不苟地工作,对维修结果、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方法、防止发生措施,一一记录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各个维保员必须服从安排,完成各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其它任务.

2、贯彻执行电梯技术条件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使所维修、保养电梯能够达到国家、本企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3、片区维保员组员配合管理好,及时向汇报工程进度,做好电梯的调试工作及解决维修上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电梯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各班组应爱护工具负责工地的材料保管。

三、安全守则

1、定期检查工具、设备及各安全用品,确保其工作可靠,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处理。

2、各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如有发现违反相关的制度将受相应的处罚。

3、注意日常用电安全,切忌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应有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四、《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时解决处理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其它要求,加强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特制定《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1、公司设立投诉电话,专门接受在用电梯的质量反馈信息。

2、维队专门提供期内保修服务,维保人员应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服务优良。

3、电梯急修。

维保人员应填写“故障修理记录”及建议内容,交用户确签字,并于完成任务交回,重大或未能及时解决的质量问题呈报、由召集技术骨干、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五、保修期内的保养工作制度

1、由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安排对电梯进行常规的维护与检修工作例行检查、检修和调整、使电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维保人员在接受任务后,应带好《养》根据表中内容行保养,完工后填好记录并在户签名确认后交回工程部。

篇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

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5.12.12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3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篇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LJA 8-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料员(章):     资料员

                  证号: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篇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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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有关技术标准完成气焊和气割作业任务。

2、主动与有关工种配合协调,确保各道工序作业质量。

3、正确使用维修和保养气焊和气割设备、工器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检查、清理、标识焊缝,如实填写施工记录,做好气焊和气割作业完毕后的工序交接准备。

5、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机具、设备,清除火灾隐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遵守环保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7、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理论素质及实际操作能力。

篇11: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篇12: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犯劳动纪委、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做好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13: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3、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4、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篇14: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机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大型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一、学习并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本工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操作技术水平,并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三、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安全作业意识。

四、严格使用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的指令,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作业安全。

六、随时检查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机电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完好与可靠性,发现隐患即作整改。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必要时有权越级上报。

篇1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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