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计划书

时间:2022-11-25 15:55:32 作者:托马斯的小火车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托马斯的小火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团体意外保险计划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团体意外保险计划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团体意外保险计划书

1. 保险期限:一年

2. 要求:一次性投保人数500人以上,全部为销售人员

3. 保险方案一:团体意外伤害(保障24小时) 保费:110元/人

险种名称 保额 团体意外伤害 20万元 团体意外医疗 2万元(100元免赔,80%赔付)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八日联合发布,以下简称《残疾评定行业标准》)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根据《残疾评定行业标准》中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即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下同)。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如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保险人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如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保险人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仅按一处伤残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残疾评定行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残疾评定行业标准》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3.保险方案二:定额雇主责任险(保障上下班途中以及上班期间) 保费:100元/人

险种名称 保额 工伤死亡伤残 20万元 工伤医疗 2万元(100元免赔,80%赔付)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

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发生意外导致下落 不明;

(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六)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受意外事故;

(七) 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八) 因公出差期间,由于航空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残疾;

(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 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人对前述法律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篇2:团体意外保险计划书

投保险种: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对象:凡在建筑工地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保险范围:从事建筑施工及与相关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本公司按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伤残的,本公司按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工伤事故)导致医疗费的支出,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

按建筑工程总造价计算,总造价:元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元/人,

总保险费:元/年

按建筑工程总面积计算,总面积为平方米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元/人,

总保险费:元/年

按建筑工程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平均人数为元

保险金额:意外身故保额:元/人,

意外伤残保额:元/人

意外医疗保额:元/人,

总保险费:元/年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建筑施工不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2、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篇3:深圳团体保险深圳员工福利团体保险深圳团体意外保险

深圳员工福利团体保险深圳团体意外保险“ TITLE=”深圳中国人寿国寿绿洲员工福利团体保险系列产品-深圳团体保险深圳员工福利团体保险深圳团体意外保险“

深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团体保险系列产品功能强大 保障全面人性设计 灵活搭配网点齐全 服务卓越缴费灵活 处理便捷

投保范围

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该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

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残疾、身故赔偿。

门诊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因患疾病住院、门诊诊疗费用补偿。

住院定额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本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保险金。

补充医疗:

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给付门诊、住院医疗及大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三十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重症监护: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入住ICU病房,按入住ICU病房日数×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主险身故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人身保障意外伤害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附加险残疾、烧伤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费用补偿综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医疗保障门诊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住院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定额给付疾病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津贴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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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团体创业计划书

本人为了让想加入团体创业的友友特写了这份计划书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团体创业,第一步则是招集足够的团体人员,下面我把整个计划给大家简单的说一下:

我们找到足够的人员以后,便进行团体投资,每人投资6000元,团体总共人数为900人,那我们的总资金为540万元,这些钱用来做什么呢?当然不是我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而是用这些钱来办理公司

我们第一个项目——啤酒和购买交通工具.那我们招集这么多友友,他们又做什么呢?他们又怎样赚钱呢?我们将把这些友友分配到全国各地的每个镇区,找当地的啤酒批发商,将我们的产品推销给他们,公司将以除去所有成本费用另加1毛角的价格,销售给推销员,推销员再销售给当地批发商,推销员可从中以每瓶赚取2—3毛钱的利润,我大概的帮大家算一下,假设当年全国只有8亿人口,减去3亿不喝酒的女性,减去1亿不喝酒的老人和小孩,再减去五分之四去购买其它产品的人,减去一半地农村人口,购买我们产品的人数将确定为4千万人,如果他们平均每天购买一瓶我们的啤酒,我们的推销人员每天的总收入将为800万以上,平均每人每天的收入将在8888元以上,当然有友友说,我的计划与完美之类的公司的传销差不多,我现在在这里说明一点,我的计划与他们的最大区别就是,不会实行加分,推销员找到客户后,将客户的订单数量传给公司,公司将安排发货,货到了你那里时请与我们的送货员一起把货运到客户手上,你和客户的交易完成后,请将原本归公司的那部分金额打到公司账号上,你拿走你哪部份,你到了一定业绩,公司将把你的投资费返还给你,如果你能力自己也可用公司的名誉自己建批发店,切记请不要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如还有不明处请在此日志发表抨论,如想加入团体请发表评论写“我要加入”请写清你的地址,因为我将会把你分配到你地址上面的镇去做推销,当然你觉得你那里没有多大发展前途,也可写你想去的地址,但是请选择你对当地熟悉的地址填写,谁也不想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创业吧,至于什么时候投资,要在找到足够的人员后,在指定时间、地点举行网友见面会,确定加入后当面投资,你们的投资费将注为加盟会,不会给于分红之类,人多力量大,请已经加入的友友也去宣传一下,有助于我们更快的找到足够的人员注明:

每个镇有一个推销员推销,如果你选镇已经有人担任了,我将通知你选择其它镇.

注:只对较繁华镇进行推销

篇5:意外保险证明

以下同学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正常参加韶关学院第xx届校运会xxx的比赛项目。

XXX

XXX

XXX

特此证明

参赛单位名称及盖章: 年 月 日

篇6:意外保险证明

证 明

xxxx同学是我校xxxx班学生,xx年x月x日因被狗咬打预苗,该生参加了贵公司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特此证明。

xxxx

4月18日

篇7:人身意外保险授权委托书

人身意外保险授权委托书

投保的意外险NO:_______________号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为: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险并已向____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提出索赔,该案的赔款金额:________(¥____),现由被保险人本人签名授权由代为领取被保险人的`赔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被保险人与受托人自行解决处理,

取支票 转帐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如何购买少儿意外保险

1

年龄不同投保的重点不同

一般来说保险是越早买保费也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了保障。但是,如果您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2

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这时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赔偿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时年龄不足1周岁,给付比例占保险金额的20%;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40%;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60%;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80%,满4周岁,给付比例才能达到100%。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3

上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

注意事项

提醒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时,要注意三大问题:一是本金的安全,二是要有成长性,三是要具有非流动性和强制性。

1、费用不宜太高。孩子的保险费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不应盲目攀比。一般来说,孩子的保费支出应该占家庭总收入的10%-20%左右。

2、缴费期不宜太长。保险费在家庭经济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少儿险缴费期应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后,可以自己选择适合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尽可能全面。一份完善的保险计划不单只弥补意外、疾病带来的巨大损失,还应在住院、医疗方面提供相应保障,使孩子得到最全面的照顾。

4、保障期相对较长。

篇9: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其他个人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为公司分担高额工伤费用,转嫁员工意外事故导致的企业财务风险,现特申请为海纳时代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海纳时代员工(共计:23人)。

二、经过比较几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和泰康人寿的性价比较高,实用性较强,符合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障需求。中国平安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见附件1),泰康人寿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见附件2),请领导审核后决定在哪一家投保。

三、预算费用(以20XX年9月在册人数为准):

员工23人×100-120元/人/年=2300-2760元

四、其他说明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示!

篇10:意外保险购买请示

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

林业执法(森林公安)承担着森林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扑救的职责,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职业。为减轻意外事故对林业执法(森林公安)人员造成的伤害,保护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工作,根据《开化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特岗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财企[20XX]17号)规定,经审核,开化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为张庆鸿等58位同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举报,个人名义需要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篇11: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为保障森林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森林消防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乡(镇)经研究决定,准备在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为消防人员继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保险项目:

1、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3、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医疗费支出,保险金额0元/人;

4、因住院补贴50元/天,保险金额9000元/人/年。

其中专业投保人数60人,保险费580元/人,合计?:34800元,半专业投保人数121人,保险费280元/人,合计?:33880元。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万捌仟陆佰捌拾元整。保险期为。

妥否,请批示。

篇12:意外保险购买请示

总公司:

为更好的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建议为郭丽霞、江洪平、黄孝忠共3位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与人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因黄孝忠司机职业风险程度较高,按16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其余2位员工按10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建议参保时间为20XX年6月24日至20XX年12月23日止,参保金额如下:黄孝忠:80元郭丽霞:50元;江洪平:50元;费用共计:180元;妥否,请批示。

篇13: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

林业执法(森林公安)承担着森林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扑救的职责,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职业。为减轻意外事故对林业执法(森林公安)人员造成的伤害,保护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工作,根据《开化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特岗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财企[20XX]17号)规定,经审核,开化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为张庆鸿等58位同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举报,个人名义需要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举报联系单位及电话:县财政局企业科(金融科)6190252、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6014641)

开化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六日

篇14: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总公司:

为更好的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建议为郭丽霞、江洪平、黄孝忠共3位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与人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因黄孝忠司机职业风险程度较高,按16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其余2位员工按10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建议参保时间为20XX年6月24日至20XX年12月23日止,参保金额如下:黄孝忠:80元郭丽霞:50元;江洪平:50元;费用共计:180元;妥否,请批示。

广西中土农业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XX年六月十日

篇15: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为保障森林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森林消防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乡(镇)经研究决定,准备在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为消防人员继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保险项目:

1.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3.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医疗费支出,保险金额0元/人;

4.因住院补贴50元/天,保险金额9000元/人/年

投保人数65人,保险费280元/人,合计:182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贰佰元整。保险期间20XX年度

妥否,请审批。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二O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篇16: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

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四、除外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五、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单位:元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国内游10万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国内游20万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国内游40万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游30万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2元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4元

项目

意外伤害

医疗费

国内游10万元

9万

1万

国内游20万元

18万

2万

国内游40万元

37万

3万

出入境游30万元

28万

2万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3万

0.3万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6万

0.6万

六、赔付比例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七、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免费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的结算

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九、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十、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二00 年 月 日 日期:二00 年 月 日

范本2

武汉市 旅行社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相关当事人

1、投保人

经武汉市旅游局批准,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旅行社(以下称甲方)。

2、被保险人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且缴纳保险费的旅游者和随团、接团(包括本地和异地接团)提供服务的甲方雇员均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以下称被保险人)。

包括甲方派出的、在旅游局登记在册并持证上岗的随团导游,每超过30名旅游者的旅游团队,乙方为该团一名随团工作人员免费承保,每超过60名旅游者的旅游团队,乙方为该团二名随团工作人员免费承保,以此类推。

3、受益人

由被保险人指定,未指定受益人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4、保险人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保险责任范围

(一)保险责任:包括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丧葬保险金、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误工补贴保险金、护理费用补助金、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随行未成年人及老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送返保险金。

(二)投保年龄:被保险人无年龄限制,每人限投一份。

(三)承保范围:在旅游合同规定的旅*程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海啸、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所致的伤害以及进行娱乐性项目(包括登山、骑马、攀岩(人工悬崖)、滑雪等)活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乙方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基本保险责任部分:

(1)死亡保险金

1、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自急性病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该急性病身故的,乙方按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残疾鉴定以甲乙双方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为准,其具体操作方法为:被保险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全部病历资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对应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到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残疾鉴定。

(3)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III度烧(烫)伤的,且烧伤面积达到本条款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面积之一者,按照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及《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烫)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烫)伤时,乙方给付对应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意外残疾及烧(烫)伤保险金给付互不冲减。

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

身体部位

项 目

烧烫伤等级(三度烧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面积百分比)

给付比例

头颈 手部

不少于8%

100%

不少于5%但少于8%

75%

不少于2%但少于5%

50%

身体(不含头颈、手部)

不少于20%

100%

不少于15%但少于20%

75%

不少于10%但少于15%

50%

注:三度烧烫伤指伤及皮肤全层或皮下组织,甚至更深。

(4)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或急性病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境内扣除100元免赔额、境外扣除人民币10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及比例自付项目和药品除外。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意外伤害导致急性病治疗,至保险期满治疗仍未结束的,乙方继续承担住院治疗者最长可至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第90日止的医疗费,门诊治疗者最长可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5日止的医疗费;对急性病抢救医疗费用,乙方承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至抢救开始之日起第15日止。

突发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高原反应导致住院治疗,其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5) 丧葬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包括境外)旅游时遭遇意外、急性病死亡的,乙方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安葬费用给付安葬保险金,该部分费用以该项对应保险金额为限。

(6)双倍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下列特定之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故、烧(烫)伤及残疾,乙方按“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部分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以乘客身份乘坐住宿旅店的载客用电梯时;被保险人在住宿旅馆内遭遇火灾。

(7)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病情治疗需要并已使用救护车实施急救的,给付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境外以3000元人民币为限。

(8)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伤害事故,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必要转到具备相应医疗技术条件的异地医院治疗,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转诊交通费用给付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20xx0元人民币为限。

(9)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常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直接导致被保险人于在经常居住地以外的城镇(包括境外)死亡,因宗教原因,被保险人遗体送返被保险人的经常居住地,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遗体送返交通费用给付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10)住院误工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乙方按其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每天50元人民币的误工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一次住院治疗的,乙方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六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治疗。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乙方累计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九十日为限。

(11)护理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乙方按其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每天50元人民币的护理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一次住院治疗的,乙方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六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治疗。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乙方累计给付护理补贴保险金天数以九十日为限。

(12)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连续住院七天以上且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直系亲属探望的,乙方向被保险人给付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探望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探望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13)随行未成年人及65岁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连续住院七天以上且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其随行未成年人(指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及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人送返出发地点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付随行未成年人及65岁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第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支出医疗费用的,乙方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甲方、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疾病、妊娠、自然流产、分娩造成的伤害;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

十、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十二、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十三、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的;

十四、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即美容、整容治疗,安装假牙、假肢、异眼的费用等。但属于恢复功能治疗的费用可予以赔付;

十五、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用药范围外的药品费用。

第四条 保险期间

甲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保险期限与甲方和被保险人签订的旅游合同期间一致。

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或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限至其终止旅*程或擅自离开的时间为止。

如由于被保险人在本次旅行中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导致原定旅行延误或延长,保险期间将自动延长,但最长不超过5日(含5日,截止至第5日24时)。

第五条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见下表,投保人选择其一。)

10年旅游意外险投保明细

方案一:

旅游天数

保险费

保险

金总额

死亡及残疾

保险金

医疗

保险金

丧葬

保险金

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

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

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

误工补贴保险金(90天)

护理费用补助金(90天)

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

随行未成年人及老人送返保险金

国内1天

2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国内2-3天

5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国内4--7天

8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国内8--10天

10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国内10天以上

每增加一天加收2元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出入境7天以内

23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出入境8--15天

28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出入境15天以上

每增加一天加收4元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此表为基数表

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漂流、潜水(6米以下、即离水面距离>6米)、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以及狩猎、机动车船竞赛或表演等(竞赛型、表演型、探险型)高风险活动发生的意外事故,在此基础上加费100%;如出行前没有对高风险活动进行投保,理赔时,按实际赔付金额减半赔付。

特别说明:

1、甲方可在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后,同一出行的旅行团统一选择费率方案一或者费率方案二进行投保。

2、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账 号:320xxxx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行 号:829038

第六条 承保

承保流程图见附表

甲方每月初根据网上统计的旅游意外险保费清单,向乙方交纳保费

乙方根据甲方缴费情况在网上系统中设置保费结算标志

超过30天未结算的甲方将不能继续进行旅游网上投保

甲方向平安保险申请网上投保用户后,用该用户登录网上投保网页进行投保

甲方在网上录入旅游团编号、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游线路等信息提交后可打印保单

承保流程说明

旅游团发团前上网登录,录入旅游团编号、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游线路等信息完成投保,投保提交后可打印保单或个人保险凭证,在旅游团出发当日的零时前可对投保信息进行修改、变更和撤销。

核对与缴费

每月的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核对上月网上投保单与保费后,甲方向乙方缴纳保费。

若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出险后三日内结清此前所有保费。

投保确认

网上投保后可打印投保凭证。

缴费

① 甲方转帐模式:甲方完成保费核对手续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保费缴纳至乙方指定账户。网上投保系统每月5日后将从系统上提醒缴费。若甲方超过三十天仍未缴费,系统将自动锁定甲方网上投保功能。

② 上门收费模式:乙方工作人员每月15日前向甲方上门收取保费。

第七条 理赔

a 出险报案

①发生责任事故后,旅行社应在24小时内电话向主承保人服务机构报案。

报案电话为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

旅游险项目办公室报案电话:027-85743435

报案时请提供以下信息:被保险人名称、准确地址、有效保单号、事故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

②向保险公司报案后,请及时联络服务小组人员,以便协助处理理赔事宜。

③特殊情况报案处理:

因故未能及时报案的可在事后48小时内补报,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b 事故的处理

① 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由理赔人员同被保险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② 现场查勘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现场查勘,如需现场查勘旅行社应予以配合。

现场查勘主要针对发生在境内的重大群死群伤(一次事故死亡或重伤二人,含二人)的事故。

c 索赔所需资料

●所有理赔申请均需提供事故证明,一般事故由旅行社提供(加盖印章),交通意外事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社会治安事故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门诊索赔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医院发票原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事故证明单(投保人盖章);

●住院索赔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医院发票原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事故证明单(或复印件)、每日用药清单(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病案首页(或复印件)、长期医嘱(或复印件)、临时医嘱(或复印件)、出院小结(或复印件),若有后期医疗,还需法医鉴定书(或复印件);若有伤残,需伤残鉴定报告书;

●死亡索赔资料:死亡证明、销户证明、殡葬证、受益人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保险人需要的其他资料;

(此保险赔款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死亡案件受益人为死者法定继承人,继承人身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益人清单为准。委托他人领取赔款需要受益人出具委托书,如果赔款金额大于10000元,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时,必须书面通知投保人(旅行社),经投保人(旅行社)书面同意后方可支付。

●受益人本人银行帐户,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d 理赔时效

预赔时效及额度

①死亡及两人以上重伤的保险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发生费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先预赔估损及损失的70%,5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预付赔款主要针对群体事故造成费用过大或身故保险金、重伤人员医疗费用保险金赔付,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严重毁人容貌、完全丧失听觉、完全丧失视觉、完全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具体实施时以救治医院伤情诊断为根据,以该医院同类病种费用为参考。并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就诊医院医生、投保旅行社、旅游局质检所、旅游局行业律师等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预赔金额评估。

②需要先期预付赔款的,其受益人或旅行社必须与保险人签署《先期给付协议》即可办理。

③其他案:

5000元以内, 索赔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结案;

5000---20xx0元以内,索赔资料齐全10工作日内结案;

20xx0元以上,索赔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结案。

e 保险金给付方式

①.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由保险人直接转帐支付给受益人指定的帐户;

②其他保险金,如发生旅行社先行垫付的,由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三方协商给付方式。如协商未果,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予配合提供任何索赔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时,造成旅行社先行垫付的费用无法获得及时补偿,由保险人履行自行取得相关索赔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的义务,旅行社仅向保险人提供已发生费用的原件凭证(发票及收据)即可获得保险人的直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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