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公共选择

时间:2022-11-28 14:08:44 作者:要不還是早點睡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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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规范的公共选择

规范的公共选择

公共选择,在数学上表达为一个建立在所有个人的偏好上的社会福利函数,该函数的性质代表了一定的价值规范,社会选择最重要的问题是各个价值规范之间是否是逻辑上协调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选择领域笼罩在两个不可能性定理的巨大阴影之下,即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和森的帕累托自由不可能性定理.本文力图对这两个悖论及如何走出悖论作一探讨.

作 者:吕军 彭小玲  作者单位:吕军(山东省行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彭小玲(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刊 名:行政与法 英文刊名:PUBLIC ADMINISTRATION & LAW 年,卷(期):2003 “”(2) 分类号:C931.1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   阿罗悖论   森的悖论   基数效用理论  

篇2: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

直到最近,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才被看作是一个经济两个相互排斥的组成部分。一般认为,私人领域是通过市场交易得以组织的,公共领域则是只通过政府制度才得以组织的, 在其中,服务是通过公共行政体系提供的。公共行政原则传统上要求通过一体化命令结构来组织服务,在这一结构中,所有人员都向一个执行长官负责。私人领域协调通过市场体制实现,该体制通过竞争性购买和销售来治理经济关系。相反,公共领域协调通过官僚体制实现,在一体化命令结构中上级通过控制使每一个公共雇员向作为选任的公共官员的执行长官负责。

在过去时间里,有关公共领域组织的传统假设遭到了严重挑战。研究公共领域投资和支出决策的经济学家已经看到,设计用来克服市场失败问题的制度本身就有着严重的缺陷。求助于公共领域的解决办法,不一定纠正市场失败。

本文将分析公共服务的基本特色,以及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多组织安排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角色。公共经济不一定是一个排他性政府垄断经济。它也可以是一个混合经济,在其中私人也参与公共服务提供。这一可能性为克服某些公共领域无效率和为纳税人的税金提供更多的回报提供了重要的前景。

然而,公共经济非常不同于市场经济。决定依靠传统市场机制来从事公共服务提供的私人企业家是注定要失败的。他必须懂得公共经济的逻辑,并学会在这些约束之内寻找其机会。公共服务的私人提供,完全不同于私益物品和服务的私人提供。

为了厘清公共经济的逻辑,我们应该首先认为公益物品的性质不同于私益物品。然后,我们探索公共领域组织的可能性,包括发展类似于市场的安排。这样的安排意味着从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公共服务,这对于公共行政来说意义非凡。

第一节 公益物品的性质

人们早就认识到物品的性质对人类的福利有所影响。比如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在最近20年里,有大量的文献关注把公益物品或者集体物品与私益物品或者个人物品区别开来。在这里的讨论中,我们将把排他性和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当作区别私益物品和公益物品的两个定义性标准。我们也将考查选择之尺度和程度之基本差异对于公共服务组织的显著影响。最后,还将在有关公益物品经济关系组织所固有的问题方面引申出若干政策意义。

一、排他性

长期以来,排他性都被看作是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的一个必要特征。当物品或者服务的潜在用户能够被排除从而满足零售的界限与条件时,就存在排他性。如果双方同意,那么物品或者服务就以一定的价格供给。这就发生了等价交换。买者获得物品,而卖者则获得特定的价值。

当排他性不可行时,只要有人供给某一物品,任何人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我们所呼吸的空气是由大自然供给的,因此难以进行排他。大楼的景观,无论被看作是“有益之物”或者是“有害之物”,也为其他人所提供,在通常情况下也无法实现排他。空气、噪声和水污染是“有害之物”,除非付出一定的代价,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或者避免;反之,当污染水平降低时,也不可能排除某个人,不让其享受这一好处。

二、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

物品或者服务的另外一个属性涉及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当一个人排除另外一个人使用或者消费时,就不存在消费的共同性。在这种情况下,消费完全是可分的。为一个人所消费的一条面包不能为另外一个人消费:一旦消费其原来的总量就减少了。不具有消费之共同性且排他是可行的物品就是纯粹的私益物品。另外一方面,消费的共同性意味着个人使用或者享用一项物品并不阻止其他人的使用或者享受;尽管它被一个人使用了,其他人依然可以使用,且量不少,质也不变。天气预报就是一个共同消费物品的例子。

任何消费性的物品其量和质几乎都不是完全不可分的。地心吸引力的运用和享受使我们的双脚站在地上,这是完全不可分的例子,但是绝大多数共同消费物品只是部分可分的。在一定的供给界限之内,一个人使用一个物品会部分地减少其他人使用和享受该物品。使用每增加一个单位,都会妨碍特定一群使用者中其他人对该物品的使用。比如,使用者增加会使高速公路变得拥挤,从而耽搁其他人,使其他人不方便。另外一种共同消费的物品消防在力量有限但所面临的需求却很高时也会退化。除非调整其供给以满足新的需求,否则物品就会退化或者受到侵蚀。

消费的排他性和共用性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绝对排他或者彻底共用的东西。消费特征的两个极端,即完全可分和完全不可分,在逻辑上把纯粹的私益物品与纯粹的公益物品区分开来。一个用户的使用部分地减少其他人的使用和享受,这就是部分可分性。我们也可以同样的方式来考虑排他性也是一个程度问题。有城墙的城市能够具有高度的排他性,控制希望进城、在城里居住和与城市做生意的人进入该城市。即使在没有围墙的城市里,辖区的边界也可以作为区别居民与非居民的一种方式,使某些公益物品和服务主要使本地居民共同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较弱的部分排他性。

消费的排他性和共用性是独立的属性。它们都可以分为两类。共用性可以分为高度可分的分别使用和不可分的共同使用。排他性可以分为可排他的和不可排他的。当没有实际上的技术来对一种物品进行打包或者控制潜在的使用者进入时,排他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当排他的成本太高时,排他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矩阵来安排这些定义性特质的分类,如表3.1所示,所有物品在逻辑上可分为四类。

表3.1 物品的类型

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

分别使用

共同使用

排他性

可行

私益物品:面包、鞋、汽车、理发、书等 收费物品:剧院、夜总会、电话服务、收费公路、有线电视、电力、图书馆等

不可行 公共池塘资源:地下水、海鱼、地下石油 公益物品:社群的和平与安全、国防、灭蚊、空气污染控制、消防、街道、天气预报、公共电视

市场安排可用于提供私益物品或者收费物品,即排他是可行的物品。就收费物品来说,价格是使用费或者进入费,但物品是共同享用的。就剧院来说,当一个使用者的行为影响其他使用者的享用时,就产生了具体的问题。物品的价值取决于所生产的物品的质量以及其他人使用的方式。

对于公共池塘资源来说,在不能够阻止许多用户使用的意义上具有排他性。但是,为任一用户所使用就会妨碍其他用户来使用一定量的该项物品。比如,就地下水盆地来说,每一个抽取者使用的水不能为每一个其他抽取者所使用。一个渔夫捕获一条鱼或者一吨鱼,其他任何渔夫就不能捕同一条鱼或者同一吨鱼。 然而,没有任何理由排除某些渔夫到该海域捕鱼。一旦从自然供给中抽取出来,对于有机会从中分得水的人来说,水就可以看作是一种总体性的物品;类似地,一旦鱼从海洋中捕捞上来,鱼就可以看作是一种私益物品。水管理的问题是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很可能招致市场失败,而水分配的问题,则是典型的收费物品问题,也很可能存在与垄断供给相关的市场缺陷。

政府机构提供的范围广泛的服务可能包括所有不同类型的物品和服务。根据过剩商品项目向在校孩子提供的食品是纯粹私益物品的例子。然而,大多数政府服务属于公益物品、收费物品和公共池塘资源。比如,这些变化对于开发用户收费机制来替代税收以及在政府服务活动的运作中引入其他类市场的机制具有显著的意义。在此,我们的讨论更多地着眼于具有公益物品特色的服务,因为在公共经济的运作中,这类服务提出了更为困难的问题。

在探讨不能排他时共同消费的若干意义之前,我们将先考查公益物品和服务的其他两个特色。它们与衡量尺度和选择的程度相关。这些特质对于公共服务的组织和提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衡量尺度

既然公益物品难以打包,或者难以衡量,它们也就难以衡量。不能像以蒲式耳量麦、以吨量钢那样进行量化的衡量。诸如水的溶氧量、受害率、交通延误时间这样的量化尺度能够用于衡量共同消费物品的重要特质,但是钢铁厂或者整个钢铁产业能够计算总产量,这些衡量尺度却不可能以同样的方式加总。

公益物品生产方面绩效衡量的任务并不只是简单地计算。绩效衡量取决于用于评估绩效的指标或者代理衡量尺度的估计。通过运用多个指标,即使不可能对产出进行直接的衡量,依然可以开发一些弱的衡量尺度。私益物品更易于衡量、说明,并与成本计算程序和管理控制联系起来。

四、选择的程度

当一种物品具有共同消费、不能排他的特质时,用户一般不能进行选择,并且在是否消费方面也别无选择。在目前的条件下能够得到一定质量的物品或者服务,某个人的偏好不会实质性地影响这类物品的质量。进而言之,个人可能被迫消费对其具有消极影响的共同物品。比如,街道拥挤使本地居民和购物者深感不便,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必须应付交通问题。

表3.2. 公益物品和私益物品

私益物品

篇3: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

相对易于衡量量和质

相对难以衡量量和质

只能由一个人消费

同时由许多人共同消费

易于排除未付费的人

难以排除未付费的人

个人一般可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

个人一般不能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

个人一般可选择物品的种类和质量

个人对于物品的种类和质量几乎没有选择或者完全没有选择

对于物品的付费与需求和消费密切相关

对于物品的付费与消费或者需求没有密切关系

配置决策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作出

配置决策主要通过政治程序作出

然而,制度安排的结构对于个人所具有的选择的程度可能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地方居民就本选区街道使用方式提出了抗议,对此代表地方选区的市政委员会成员比普选产生的市政委员会成员更敏感。在凭单制度中,个人运用税金的一部分来从可选择的教育服务商那里获得服务,这使得单个使用者有相当大程度的选择余地。然而,教育在公益物品方面的性质较少,而具有较多的收费物品的性质。在组织公共服务方面,还可能存在着其他形式的地方选择。表3.2总结了与公益物品和私益物品相关的若干关键的特质。

五、组织方面的意蕴

公益物品是共同消费、难以排他的物品,这类物品对于人类组织提出了严重的问题。如果一种公益物品为自然所提供,或者为其他人的努力所提供,每一个人就可自由地利用这一物品,因为他不可能被排除在外而不能使用或者享受该项物品。追求成本最低化的人就有积极性利用任何不用付费或者不用在提供公益物品方面付出相应努力就可以免费得到的物品。只要实施自愿选择的规则,某些人就有积极性“不合作”或者充当“搭便车者”,利用任何可以免费得到的东西。如果某些人在追求不合作策略方面获得了成功,其他人就有积极性仿效。在短期内就可能导致自愿的努力无法提供令人满意水平的公益物品。追求增进自己利益的人会不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利益,共同的物品就必然会蜕化。

市场制度无法提供令人满意水平的公益物品和服务。排他是不可行的。因此,要提供许多公益物品和服务,有必要求助于某种形式的集体行动,以制裁手段来控制不合作的问题,并强迫每一个人支付其自己的那一份负担。在小团体中,个人可以成功地利用每一个人的努力,并使用社会性的强制,这样每一个人都可以承担一份负担,来取得共同使用的物品。但是,大团体却较少成功地解决为整个社群的成员所共享的公益物品的供给问题。每一个人都是比较匿名的。在总物品中每一个人的份额很小,不显著。每一个人都可以做不合

并且易不受惩罚。在征税和防止不合作方面利用潜在的强制手段更为重要。亚里士多德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其背后就是这一道理。

组织能够动员对于公共经济的运作来说是必要的强制性的制裁手段。这就是人们为何求助于政府制度的原因。人类社会福利需要许多重要的公益物品,法律和秩序的提供只是其中之一。市场制度不能提供这类物品和服务,因为市场要求排他、交换和自愿的交易。

但是,利用强制性的制裁措施和政府组织并不为公益物品和服务的较优供给提供必要的和充分的条件。强制性的工具可以用于剥夺他人,并使其变差而不是变好。政府制度可以用来使某些人动员多数的支持来剥夺少数的人。当某些人支配一个社会的物品之分配并有害于他人时,政府制度也会变成暴政的工具。

进而言之,衡量公益物品和服务的困难意味着政府官员也有困难监督公共雇员的绩效。私人企业的产出能够以量化单位进行衡量,与私人企业的管理相比,对公共企业的管理控制效果较差。

公民在提供给他们的公共服务的质量方面没有什么选择,他们也会没有积极性来为此做点什么。试图为其得到的服务做点什么,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很可能超过任何他们自己将会受到的任何实际的收益。结果,人们面临着这样一些情境,在其中预期成本大于预期收益。在这些情况下,行动的理性规则是避免得到净损失的“机会”。

第二节 公共经济的组织

非排他性、共同消费、不可分性和难以直接衡量,以及人们选择程度有限,这一切对于公共经济的组织提出了实质性的问题。鉴于世界是由许多具有这些特色的各种不同的物品和服务构成的,并且这些物品具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我们就有必要深入思考什么样的组织模式可以用于解决这些难题,并产生令人相当满意的结果。就如我们能够预期具有这些特色的物品和服务会导致市场缺陷和市场失败,我们也能够预期具有这些特色的特定的物品和服务也能够导致政府运作中的制度缺陷与失败的问题。

而且,没有任何解决方案会自动生效的。市场具有重要的自我规范、自我治理的特色,但是所有的市场体制都依靠非市场的决策安排来确立和维持产权,使契约具有权威性并实施契约,并提供其他共同的设施,如共同的交换媒介、共同的度量衡、道路等,这一切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是要使用的。

在考查公共经济的组织时,我们将探讨所涉及的大量问题。首先,我们将考查公共经济的若干基本因素。在此,我们说明了一些假设和界限,并界定了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功能。需要明确地关注公共经济中消费和生产单位的组织。多个集体消费单位和多个生产单位共同行动,以获得和提供特定类型的物品和服务,这些物品和服务是由一群人共同消费的,这些单位都可以被看作是公共服务产业的要素。

其次,我们将考查公益物品本质上的若干难点,在任何特定的公共服务产业中,这些难点在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上提出了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1) 融资;(2) 用途的管理;(3)在服务使用者对于生产者来说很重要的地方所进行的协作生产。

第三,我们要考查提高效率、确立公共服务经济产业的自我规范的倾向。规模经济能够在多个单位之间实现。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关系能够具有类市场的特色,即竞争性的压力提高效率。然而,如果在冲突不能通过自愿协议解决的地方,要有效地解决冲突,就必须有冲突解决的机制。

一、某些基本的假设与界限

把个人当作基本的分析单位,假定物品是稀缺的,个人把价值附加在物品和服务上,这是颇有益处的。我们可以设计决策框架,来规范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使其中的机会和约束结构化。然后,我们能够分析当人们选择各种策略以增加其福利时导致的后果。

就如前文所界定的,一种公益物品,是一种共同使用的.物品或者服务,其消费难以排他,或者排他的成本昂贵。因此,组织公共经济的困难在于经济关系的消费方面。政府像家庭户那样,首先也可以看作集体性的消费单位。一旦政府组织的集体性消费方面得到了确定,我们就可以转向其生产方面。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可以看作是公益物品和服务提供方面的潜在的生产单位。我们也可以用“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来分别指称这两个方面。一个单一的政府单位的内在结构可以包括两种类型的组织。或者说,一个政府单位作为集体消费单位运作,它可以与另外一个政府机构或者私人企业签订协议,来为其选民生产公共服务。

二、集体性的消费单位

集体消费单位的组织必须避免不合作的问题。必须作出相关的安排,来向受益者征收份钱、税或者费。严格的自愿努力不会令人满意地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征税、收份钱或者强制性地向用户收费,对于避免不合作现象并为共同使用的物品或者服务提供资金是必要的。

某些类型的私人组织有权向其成员收取强制性的份钱。房主们可以根据实际约束条件组织房屋增值协会和公寓房协会,只要房主继续拥有其房子或者公寓,所有购买一个房子中一个组成部分或者在公寓楼中购买公寓的人都需要成为这些协会的会员。房主的房屋增值协会或者公寓房协会的章程授权选任官员代表会员行事,有权征税,用来提供子单元房或者公寓房的居民所使用的共同服务和设施。

在这些情况下得到财产的每一个人都自愿同意根据财产值支付份钱,并受到作为购买契约之组成部分的协会章程条款的约束。所有其他购买者也必须这样做。因为一致同意章程的条款,协会的征税权得到了保障,没有任何单个居民能够不合作,没有人能够不支付相应比例的成本份额就从共同的努力中受益。当得到有效组织时,房主的房屋增值协会和公寓房协会能够提供警察保护服务、娱乐服务、公共工程以及其他有益于所有成员的服务。

在财产权利得到了保障、人民要求得到共同受益服务的地方,处理潜在不合作问题往往要求通过多数投票建立某种形式的治理组织,来取代所有财产所有者或者居民的全体一致同意。可以根据这样的安排来组织各种形式的市政服务公司和公共服务管区。在既有的政府单位里建立一个特别的财产估价或者改善管区,从而为特定居民小区的特别服务融资,这也是一个有效的选择。这些公共机构都根据其章程而拥有政府的专有权来征税,并进行刑事制裁,来实施其规则与条例。

提供私益物品所获得的收入提供了有关对于该项物品之需求的信息,在惩罚威胁之下所得到的税收却不表达对于一项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纳税只是表明纳税人宁愿纳税而不愿去蹲监狱。用户对由税收支持的支出所得到的物品之偏好的信息没有一点表达出来。结果,集体消费单位的组织有必要建立替代性的价格机制,来表达需求,并把需求集中为反映个人对于一定质量的公益物品和服务之偏好的集体选择。

一个适当结构的集体消费单位包括其管辖边界内的有关受益人,他们共同分享共同的物品或者服务,而不包括那些不从中受益的人。集体消费单位有权作出操作性的决定,而不要求一致同意:这对于阻止不合作行为来说是必要的。从消费方面来说,它也拥有有限的垄断地位。它也有权威来行使强制性的制裁,但它不必像政府那样满足这一标准,即垄断对整个社会合法使用强力。

特定投票规则,代表模式,以及应用于作出税收、支出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操作性决策的规则有必要从立宪的视角来考查,在此从特定组织结构选择的角度来考查这些规则的后果。最可能作出关心公民-消费者利益决策的那组规则最好。认为公民是其自身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在缺乏市场价格情况下,这类规则提供了表达和集中需求的机制,也提供了把需求转换成有关要生产的服务水平的决策机制。

如果某一组决策规则中每一个人的收益都可望超过成本,成本能够在受益人中公平分配,根据这组规则采取行动,每一个人都有动机来同意这种类型的集体组织,并排除不合作策略,获得共同消费的物品。在这一社群中存在着实质性的一致同意,以采取集体的行动,来取得公益物品或者服务。

三、生产单位

相反,一个生产单位能够综合生产的技术性要素,生产物品和服务,满足集体消费单位的要求。一个适当生产单位的组织要求一位管理者,他能够承担企业家的责任,把生产要素综合起来,组织和监督生产团队的绩效,使其提供适当水平的物品或者服务。

一个集体消费单位可以通过其自己的生产单位提供公益物品或者服务。在这种情况下,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服务于同一批人。然而,两个单位的构造在实际上可以是分离的。比如,代表集体消费单位的行政首长或者市政委员会可以与生产单位的经理们谈判,以确保公益物品和服务的适当供给和提供。许多地方报纸的新闻摘要里面都充满着这类谈判的内容。它们经常强调生产单位与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然而,这是非常普通的组织形式,许多市的警察、消防或者街道维修部门都是如此。

表3.3 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

集体消费单位

生产单位

一般来说,它是一个表达和综合其选民之需求的政府 可能是一个政府单位、私人的营利性企业、非营利性的机构或者自愿协会

拥有强制性的权力来获得资金以支付公共服务费用,并管理消费模式 综合生产要素并为特定的集体消费单位生产物品

向生产公益物品的生产者付费 >从集体消费单位获得支付以生产公益物品

收集用户意见,并监督生产单位的绩效 向集体消费单位提供有关成本以及生产可能性的信息

集体性的消费单位在组织其自己的生产单位之外还有一个选择,它也可以与私商签约来提供公益物品或者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官员把有关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的决策转换成这些具体内容,向潜在的承包商发包、有关契约安排的界限与条件以及评估绩效的标准。集体消费单位也有必要使用其自己的管理者,它起购买代理人的作用,从潜在的承包商那里得到有关成本和生产可能性的信息,与承包商协商与签约,从用户那里收听对于服务的意见、监督承包商提供服务的绩效。集体消费单位起服务“提供者”或者“安排者”的作用;私人承包商则起“生产者”或者“供给者”的作用。在公共经济中组织消费事务有别于组织生产事务。我们把前者称为提供,把后者称为生产。表3.3总结了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一般特性。美国许多市政服务,包括街道清扫、扫雪、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消防和警察保护、工程服务、规划服务、公共工程建设以及许多其他公共服务,都是由私人承包商供给的。

表3.4 获得公共服务的选择

一个政府作为集体消费单位通过如下途径得到意想的公益物品:

(1)经营自己的生产单位

例子:一个城市自己拥有消防或者警察机构

(2)与私人公司签约

例子:一个城市与一个私人企业签约提供扫雪、街道维修或者交通灯保养服务。

(3)确立服务的标准,让每一个消费者选择私商,并购买服务。

例子:一个城市签发许可证提供出租车服务,或者拒绝垃圾收集公司来清扫垃圾

(4)向家庭签发凭单,允许他们从任何授权供给者购买服务

例子:管辖单位签发食品券、租用凭单或者教育凭单,或者建立医疗补助项目

(5)与另外一个政府单位签约

例子:一个城市政府,从县政府那里购买税收估算和收集服务,从特别卫生管区那里购买污水处理服务,从邻近城市的学校董事会那里购买特别假期教育服务

(6) 某些服务由自己生产,其他服务则从其他管辖单位或者私人企业那里购买

例子:一个城市有自己的巡逻警察力量,但从县行政司法长官那里购买实验室服务,与若干邻近的社群一起共同承担共用的调遣服务,向私人急救公司付费提供紧急医疗运输服务

第三个选择是建立服务的标准,它们应用于社群的所有居民,并让家庭户来决定有关私商应该为该家庭户提供什么服务。可以把特许权授予多个承包商,任何愿意根据集体消费单位所说明的界限与条件提供服务的人都可以这样做。固体废物收集常常是这样提供服务的。这样提供的服务是高度个人化的,只有有限的共用或者共同消费性。通过把共同的标准应用于所有的家庭户和承包商,可以照顾到共同性水平有限的因素。

第四个选择是收税,保证每一个人都相应地负担一部分,然后为每个家庭户提供一张凭单,这样它就能够在不同的生产者之间选择,并选择不同组别的服务。比如,就教育服务来说,给有接受教育服务资格的每一个孩子或者一个人发一张凭单。由家长而不是由学校当局来选择学校的类型和课程。受凭单安排制约的服务具有类似于消费有利于其他人的收费物品的特色。每一个人都从自己的教育中获得好处,而整个社群也从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那里得到好处。支出决定由家庭而不是由教育权威机构来作出,这些收益会一样大或者更大,这时凭单制度就是正当的。凭单已经用于住房(租金补贴凭单)、健康服务(可以把医疗补助当作一种健康凭单)以及食品(食品券)。最后一种虽然往往被看作是一种私益物品,但它也像教育一样,每个人都从没有人挨饿中受益。

第五个可能性是集体消费单位与由不同政府单位组织的生产单位签约。许多市作为集体性的消费单位与其他市或者其他政府单位签约,来提供警察服务、消防服务、储水和输送服务、教育服务、图书馆服务以及其他广泛的公共服务等。

第六个组织生产的途径就是集体消费单位决定依靠其自己的生产单位来提供一项服务的某些要素,但是依靠其他消费和生产单位来安排该项服务的其他要素。其自己的生产单位可能依靠其他生产者来为它提供生产要素,其购买代理人的作用,以获得补充性服务的提供并对其进行监督,或者获得其他生产者的协助,与多个生产单位一起努力,提供某一组别的服务。任何特定的集体消费单位可以依靠若干不同生产者的共同生产性努力来提供特定组别的共同消费的物品和服务。它也可以与其他愿意提供补充性资助以获得特定水平服务的共同消费单位协作。表3.4总结了获得公共服务的若干选择。

四、公共服务产业

一旦我们开始安排某些选择,组织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这样的体制具有较大数量的自主政府单位,并且多个政府层次交叠程度高。许多私人企业和自愿协会是这样一个公共服务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起作用。在每个政府单位之内权力都是分立的,所有的决策者都受到可实施的法律或者宪法约束的制约。每一个公民参与多个消费单位,这些单位通过交叠的政府层次围绕各不相同的利益社群来得以组织,并且其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由一系列不同的公共和私人生产单位供给。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公民都不由“一个”政府服务,而是由大量的各不相同的公共服务产业所服务。每一个公共服务产业都由作为提供者的集体消费单位和一些生产单位构成,生产单位负责生产某些密切相关的由特定社群的个人共同消费的公益物品或者服务。

然后,我们就能够把公共领域看作是由许多公共服务产业构成的,公共服务产业包括警察产业、教育产业、供水产业、消防产业、福利产业、健康服务产业和交通产业等。在某些产业里,如警察产业,政府成分的比例高于其他如健康服务或者交通等产业。但是,大多数公共服务产业都有重要的私人成分。

每一个产业都有其独特的生产技术和所提供的服务类型。这些有助于协调产业内的操作性安排,并允许各个产业之间相互依赖。比如,就供水产业来说,其基础是这些技术,它们促进在不同政府层次运作的许多机构之间的协作,以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协调。供水产业的技术与警察产业或者教育产业的技术易于区分。服务于特定地区的供水产业包括不同规模的生产者,像美国工程师协会(Corps of Engineers)那样的生产者,是运作大坝和大型水库设施的大规模的产水机构,像大城市水管区和县供水局那样运作渡槽和大型储水设施的生产者是中等规模的,运作终端储水设施和水零售分配系统的自治市水管局、供水服务区、互助供水公司或者私人自来水公司则是小规模的。水龙头流出的水的质量和成本,以及可用于娱乐、航行、洪水控制以及相关用途的设施,将取决于许多与供水产业有关的不同政府、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运作。

五、影响集体消费单位与公共服务产业生产单位关系的若干问题

公益物品的特质产生了许多影响公共服务产业内部关系的困难。这些困难尤其在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关系方面引起了问题。私人领域的市场安排常常包括每一笔交易所附带的财务安排。相反,公共领域里财务安排与服务提供的安排并不相关。财务与服务提供的不相关,进一步意味着没有需求或者用户偏好方面的令人满意的信息,也会有服务提供。哪里消费的共同性是局部可分的,在不同用户之间不同用途的管理方面就会产生问题。在没有管理的情况下,一种用途会严重地影响该物品或者服务对于其他用户的价值。许多公共服务,像一些私人服务那样,严重地依靠服务使用者作为重要协作生产者发挥作用。融资、管理用途和协作生产,这三个问题的每一个问题,在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上提出了难题。公共服务产业令人满意的绩效取决于建设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六、融资

在市场关系中,购买任何特定物品或者服务的决定自动地包含着对可能的机会的考虑。表现为货币的价格等于可以用等量货币购买的所有其他物品和服务。购买一个物品或者服务的决定表达了一种愿望,即放弃所有其他机会来购买这一物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体制中表达的需求总是包括何者被排除了,也包括何者被购买了。

公共领域偏好的表达常常没有考虑其他机会。服务总是可以得到的。除非集体消费单位适当的构造给予消费者偏好以表达的机会,否则许多重要的信息都在系统中丧失了。征税的方式与所提供的服务几乎没有或者完全没有关系。进而言之,个人可以在许多不同的用户社群中发挥作用。比如,当居民居住在一个地区而在另外一个地区工作时,由于社群利益不同,其对警察服务的需求也可能不同。

通过别无选择的征税过程来为大多数公益物品和服务融资,就难以确定最优水平的支出。公益物品易于过分融资或者融资不足。与其所服务的公民相比,公共官员和专业人员对于某些公益物品的偏好较高。因此,如果他们能够在税金配置过程中能够说了算数,他们就会把多于公民所需要的税金配置到他们所偏好的服务。在一项公益物品的许多受益者未包括在为该物品融资的集体消费单位里的地方会发生融资不足的问题。因此,他们并不帮助融资提供该项公益物品,即使他们愿意帮助支付自己的那一部分资金。

融资安排也是实现再分配的手段。大规模地合并服务于大城市地区政府单位,这方面的许多建议的基础是这一假设,通过扩大税基会促进平等。认为更广泛的税基可使富裕的郊区人为穷人所需要的重要服务付费。没有证据表明在大城市的确如此。当越来越多的资源配置到贫穷的居民小区时,由于服务不符合其需求,得到“服务”的居民小区其福利未必得到了改善。大的集体消费单位与小的集体消费单位相比,在服务水平和类型方面,前者贫穷地区的居民比后者的贫穷地区的居民更缺乏说话的力量。最小的集体消费单位规模的扩大,对于其公民来说并不有助于解决再分配问题。

任何特定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的融资都要求一个以上的集体消费单位来提供资金,因为从该物品的生产中受益的人不只是一个消费单位。比如,公共教育主要是对有孩子在接受教育的家庭有利。然而,教育对于居住在同一个州、同一个国家内的其他人有着实质性的积极外部效应,这可归结为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良好的教育体系。因此,教育的资金最好综合性地来源于地方、州和国家的资源。然而,直接从若干税中筹集学校体制的资金,会使学校对于直接得到教育服务的不同家庭的各种各样的利益缺乏敏感性。至少在公共教育主要融资方面实行凭单制度,有助于相对提高家庭单位说话的权力,让他们选择学校来为他们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

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财务安排的解决是公共经济中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困难的问题之一。没有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为物品付费的行为所发生的时间与地点远离消费该项物品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个人成本与个人收益是完全分离的。然而,财政平衡的原则意味着从服务中受益的人为该项服务付费,在市场经济中是有效的,在公共经济中也必须有效。如果人们要有任何有关经济现实的感觉,成本必须与收益相称。否则,受益者就会认为公益物品是免费物品,公共资金是“政府的资金”,花这笔钱不花白不花。这时,民主社会的基础就受到了威胁。替代的办法是尽可能彻底遵守财政平衡的原则,尽可能把税收与其所得到的收益相称。

在费用能够向单个受益者相应地收取的地方,当部分可分性导致潜在的拥挤成本时,用户收费或者使用税就可以显著减少与定量分配共用物品使用相关的问题。比如,高速公路建设和保养服务、高速公路巡逻和其他为司机提供服务的费用是从汽油税而不是其他类型的一般税征收的。用户收费或者使用税使受益者根据其边际使用价值来计算其服务的成本。如果用户收费能够与所提供的服务相称,就不必把刑事性的惩罚当作主要手段来管理所有使用者都可以自由获得的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的使用。

七、用途管理

消费部分可分性的特征意味着在任何给定的供给水平上增加一个使用者可能妨碍该物品或者服务对于其他用户的价值。当发生拥挤问题时,因为有更多的用户使用设施,公园或者街道对于单个使用者来说就会贬值。当存在多种用途时,一种用途会排斥其他用途。比如,用水道来处理污水,就排除了用水道来娱乐的用途。因为某些用途排斥其他用途,公共生活的质量就可能受到严重的侵蚀。在部分可分情况下共同使用要求一定的规则来对不同的用途进行排序,以减少任何用户群体在不同用途方面的潜在的冲突。如果规则是有效的,实施的机制就必须是有效的。在这些情况下,公益物品和服务的提供取决于依靠特定的规则体系来根据需求分配供给,这一规则体系考虑到供给的条件,也考虑到用途的类型。除非这些规则考虑到了具体情况下的各种使用类型和供给条件,否则它们很可能成为共同福利的严重障碍。比如,把城市的街道过分用于交通,就可能阻碍地方居民使用这些街道来处理地方事务,解决地方问题。

这些情况尤其要求生产单位与消费单位之间的密切协调。为了最优地使用可得到的服务和设施而对各种用途实施管理的地方,由一个生产者来提供服务是必要的。比如,农村从农场到市场的道路的建设和保养与把该条道路用于把煤从矿区运到主要交通终端的用途是不兼容的。大型运煤车会毁坏不专为其设计和保养的道路。在这些情况下,生产商不为匿名买者生产。相反,他们是在根据特定使用者群体的特定界限与条件来提供订制的服务。

用途管理成了集体消费单位所履行的重要功能之一。这就是为什么依靠刑事惩罚来实施规则与条例的权力往往赋予负责取得公益物品或者服务的政府机构的原因。集体消费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来管理和实施用途的选择。然而,这些条例只有在具体的需求和供给条件下才富有意义。变更供给条件,就会变更管理和实施的问题。

即使在政府机构之间,服务的生产也往往与用途的管理与实施相分离。比如,负责街道和高速公路警察服务的机构与那些负责建设保养这些街道和公路的机构是分离的。不过,公共服务产业中的生产者有必要知道,共同使用的服务在分配供给和管理使用方式方面涉及一些敏感的问题。否则,在用户之间的拥挤和冲突的问题会导致公共服务的退化以及社群生活水准的下降。

第三节 协作生产

当用户作为重要的协作生产者起作用时,在用途分配供给方面的另外一个问题就产生了。没有服务使用者机智的和有动机的努力,服务就会蜕变为没有显著价值的无关的产品。比如,教育产品的质量,就严重地受到教育服务使用者学生生产性努力的影响。除非把学生当作重要的协作生产者来提供教育服务,否则产品的质量很可能毫无价值。一个社群健康的维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消息灵通的单个公民的努力,其作用相当于保健机构中的专业人员。当火灾的确发生时,公民防火以及提供早期警报服务的努力是提供消防服务的重要因素。社群的和平与安全既是专业警察努力的结果,也是公民努力的结果。如果公共服务要产生理想的结果,供给服务者与使用服务者之间的协作是重要的。

在所有服务产业中,不论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这些问题都会发生。私人医生所面临的问题与公立学校教师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当假定专业人员知道何者有利于人们而不给人们提供表达其偏好的机会时,我们发现公共服务专业化的发展伴随着公共服务质量的严重侵蚀,对此我们不应该惊奇。接受过高水平培训的专业干部所供给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高,是导致这一服务悖论的一个因素。根据专业的标准服务得越好,对这些服务表示满意的公民越少。一个有效的公共服务提供系统靠的是服务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工作,在此他们有积极性帮助公民发挥重要协作生产者的作用。

对于人类社群的福利来说,明智且有效的消费策略与明智且有效的生产策略一样,都是重要的。协作生产要求两者共同为优化的结果作出贡献。考虑生产经济和消费经济的公共经济组织最可能获得最好的结果。

一、公共服务产业的机会

当在获得和供给公益物品和服务方面存在多个消费和生产单位服务于多个社群时,传统的智慧认为交叠管辖的结果就是职能的重叠。职能的重叠是浪费性的和无效的。消除“重复服务”和“交叠管辖”可以提高效率。然而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多个公司服务于同一市场时才能是有效率的。交叠的服务领域和重复的设施对于维持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来说是必要的条件。

我们能够期望在公共经济中发生类似的事情吗?如果我们能够,那么在公共经济中运作的政府单位、公共机构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组织间安排的方式来进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组织间安排也会表现出类似于市场的特色,并且在行为上表现得愿意提高效率和纠正错误。在这些情况下,公共领域的协调不必只是依靠为行政首长所控制的官僚命令结构。相反,组织间安排的结构可以创立重要的经济机会,并激发自我规范的倾向。下面将考查其中的若干机会。

二、分配消费和生产的可能性

在世界上,物品共同消费的规模从一个家庭户到整个地球不等,不同规模的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为实现各不相同的规模经济提供了机会。哪里对于公共服务存在着不同的偏好,哪里就可以通过拥有相对小规模的集体消费单位来获得优势。只要集体消费单位能够表达其自己的选民的偏好,并有机会公平地分配收入,集体消费单位就能够具体说明所偏好的服务集,获得这些服务的适当供给,并为其付费。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小规模的集体消费单位可以与大规模的生产单位签约,这样两者都考虑了一项公益物品或者服务消费和生产两个方面不同的规模优势。

在另外一个情况下,集体消费单位可能较大,而其有效生产的规模却比较小。比如,美国州际高速公路使用者的适当消费单位是全国性的单位。这一全国性的单位作为“提供者”开发适当的规范并为获得州际高速公路服务安排资金。然而,全国范围内大气和地理条件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服务的生产和保养则由较小的组织来提供更为有效。因此,美国交通部作为买者从州高速公路部门和私人承包商那里购买州际高速公路服务,而后者则起主要生产单位的作用。

在复杂的公共经济中,各种消费和生产可能性的合理配置不会自动出现,却需要有意识地追求其相对优势。越大未必越好,在给定的努力情况下创造最高水平的用户满意度,在追求这一目标之前必须认识到越大未必越好。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善。

三、竞争、谈判和协作性的努力

如果每一个集体性的消费单位可以潜在地接触若干生产单位,在安排物品或者服务供给方面准备考虑其他替代性的选择,那么集体消费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具有半市场关系的特色。在这一情况下,市场不在于多个生产者与单个消费者之间。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市场结构势将失败。半市场关系是多个集体消费单位与多个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发生的。

如果潜在的生产者包括一系列的私商和公共机构,就有机会讨价还价,以最低的成本来获得公益物品或者服务。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之间讨价还价产生激励,使讨价还价各方有积极性提高信息水平,并开发绩效指标。

在非竞争性的场合中,也可能出现讨价还价,即多个生产单位通过相互之间协调行为能够获得共同的收益。比如,在出现紧急情况以及事情繁忙时,多个警察机构通过互助或者共同运作的安排来提供支持性的服务。利用其他部门的储备力量来解决高峰问题,而不是所有的部门都动用自己的储备力量来满足各自的高峰期需求。

这些共同的努力可以扩展到组织补充性的公共或者私人企业,来提供各种各样的间接服务,如犯罪实验室、警察培训学院以及在警察调遣方面集中服务。在通过协作性安排开发高水平的相互依赖的地方,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可望开发基本的组织安排,来减少讨价还价的成本。这些安排经常采取自愿协会的形式,定期开会,与官员一起商定会议议程,并安排组织和发布有关信息。集体消费和生产单位的许多这类自愿协会都有正式的组织,有章程,收取会员费,来支付小规模的常务秘书人员的费用,这些人员代表协会组织信息、执行决策、从事企业性的活动。

四、冲突与冲突的解决

在许多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相互之间产生严重外部效应的地方,根据全体一致规则维持的协作性安排总是受到不合

的威胁。如果这些外部效应对于若干集体单位来说具有公益物品的特色,那么一个集体单位都会发现不合作有利可图,不必承担相应份额的成本就可以从他人的共同行动中获得好处。如果某些不合

的策略获得了成功,其他人也会仿效。协作性安排就会失败,所有相关者的福利都会受到侵蚀。维持不合作策略以及悲剧迫在眉睫会导致一些人用威胁或者反威胁的不合作以作为反应。除非有相应的裁定和解决冲突的制度来约束,否则威胁和反威胁就会升级为暴力和战争。

在许多管辖单位之间没有实质性交叠的高度分散的政治体制尤其易于犯这一类型的制度失败。美国人把这称为“巴尔干化”。有了交叠的政府单位,任何一个水平的政府之间的冲突都可以通过更高层次的政府中存在的决策安排来得到解决。这样的安排是联邦政府体制所固有的。这一体制的关键特色是,通过政府行动,可以为受消极外部效应之害的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律的、政治的和宪法的救济。

在公共经济中运作着许多独立机构和企业,法院在解决这些单位的冲突方面起着尤其重要的作用。它们不必支配所有资源控制和配置渠道就有能力裁定纠纷。相反,当一体化命令结构的执行首长来解决其下属公共机构之间的冲突时,其影响很少限于具体纠纷。它很可能影响未来预算分配、公共雇员职业发展机会以及运作机构的组织地位。

在加里福尼亚,公共服务的签约具有最大的竞争性,县大法官有责任监督政府间契约运作。公共机构作为契约生产者不适当地运用税金,服务成本会转移给生产机构,而不是从受益社群的金库中支付给它们。不适当地运用税金,意味着给公共生产者提供补助。这些补助会把私人企业排除在生产公共服务的业务之外,即使私人企业在提供服务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大法官有权调查州和地方机构的公共委托责任,在维持类市场关系的完整性和激励公共经济的竞争性压力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没有适当的机制来处理冲突和监督公共服务经济的运作,契约承包就会成为实施最粗俗形式的政治腐败的机制。与作为政治老板选中之机制的企业签约,长期以来一直是吞食公共资金、取得政治机器之运作资金和化公为私的工具。比如,印第安纳汽车部把其运营许可证出租给县主席或者成功地控制了州长一职之政党的其他官员。政党官员从这一契约承包中收取费用,资助政治运作。在缺乏来自其他商人的竞争性压力的情况下,这一类型的契约承包能够提高效率,这是大可置疑的。如果没有适当的公共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政策的制度,没有任何经济关系体系能够运转良好。

当某些人相信自己为其他人的行为所损害时,冲突就会发生。如果这类情形得到补救,从而没有人受到损害时,就会出现福利的净增加。因此,冲突就像财政平衡表上的红色墨水那样,是潜在的经济损失的重要指标。当冲突解决的机制确定解决方案,纠正错误,重新构造安排,从而所有的人都变好,且没有任何人受到损害或者变坏,这些机制就有助于经济福利的提高。

但是,要维持一个包容冲突与冲突解决的体制,该体制内的参与者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起诉和被诉,在增进自己的利益方面可以采取独立的决定。如果公共经济在生产和消费公益物品方面要取得半市场竞争和自愿协作的优势,就必须能够维持远距离的关系,并必须拥有有效的制度,能够裁定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在不存在平等法律地位的地方,不会有冲突的裁定。从属者遵从命令,而不是协作。

第四节 替代与选择

公共领域活动的组织还有其他替代的可能性。其中之一是一种官僚制公共行政体制,在其中所有关系都通过一个命令结构的单一最高权威中心来协调。这一可能性认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相互排斥。在这样的公共行政体制组织中,任何私人企业都没有可以存在的余地。

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把政府单位看作是集体消费单位,其第一项事务是表达和综合对难以排他因而必须共同消费的物品的需求。当作出了反映用户偏好的决策并且获得资金时,需求就得到了有效的表达。组织生产有若干选择,包括与私人签约购买特定物品和服务。集体消费单位和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契约安排、竞争性安排和冲突解决机制来协调。在公共经济中没有一个单一权力中心来负责协调所有关系。类似于市场的机制可以发展竞争性压力,其产生的效率高于组织为唯一垄断者的并且为精巧的官僚机构管理的企业。

这一新分析方式把经济思路应用于非市场决策的场合,应该运用于重新考查公共经济的基本结构。从经济上来看,有望增进所有有关人员之净福利的变革是值得一试的。只有当收益超过成本时,政治权力的运用在经济上才是正当的;把政治权力运用于为有权者自身谋福利,却牺牲无权者的代价,则是不正当的。

这一取向的关键要素是从有关物品的性质出发,探讨其排他性、部分可分性和可衡量性。在存在这些特性的范围内,可以不同程度地引入公共选择的因素。

如果可以搞清楚一群受益者,那么就可以根据财政平衡原则来设计集体消费单位,这样受益者就承担成本,并表达自己的需要,来确定可以得到的服务的质量或者其中之一方面。哪里能够确立用户费或者税收,哪里这些措施就能够给用户以现实的感觉,了解不同选择所固有的成本,从而获得好处。

只要有关的一群人支付特定事业的成本,那么他们就能够选择消费者协会、市政公司、公共服务区或者其他政府组织形式,以特定的组织来作为集体消费单位。只要受益者付费,就可以把实质性的立宪权力赋予受益者,来确立和变更适用于集体消费单位未来治理之道的界限与条件。

公共服务供给和提供之适当安排有若干潜在的选择。这些选择的范围越广泛,存在于任何特定公共服务产业的竞争性压力程度也就越大。这一竞争性的压力的确为最好的绩效提供了可能性,对于用户的需求具有高度的回应性,并使运作成本最小化。在充分发达的公共经济里,许多集体性的消费单位会找到一种混合的策略,部分地依靠其自己的生产机构,但与私人企业和其他私人机构维持广泛的契约安排,以生产其选民所偏好的服务集。

竞争性的压力是维持民主公共行政体制活力的关键因素。通过限制竞争性选择的进入来保护其自己的利益,现有的企业和政府机构都有很大的积极性这样做。如果这样的努力获得了成功,竞争就失去了提高效率的能力,转而进行合谋,以图垄断,支配他人。以充分一体化的垄断为解决方案时,这一风险达到了极点。公共行政的传统原则意味着垄断组织运用于整个公共领域。只要能够公开地维持竞争性的压力,作为公益物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的私人企业能够显著改善公共领域的效率。

篇4: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

公益物品与公共选择

直到最近,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才被看作是一个经济两个相互排斥的组成部分。一般认为,私人领域是通过市场交易得以组织的,公共领域则是只通过政府制度才得以组织的, 在其中,服务是通过公共行政体系提供的。公共行政原则传统上要求通过一体化命令结构来组织服务,在这一结构中,所有人员都向一个执行长官负责。私人领域协调通过市场体制实现,该体制通过竞争性购买和销售来治理经济关系。相反,公共领域协调通过官僚体制实现,在一体化命令结构中上级通过控制使每一个公共雇员向作为选任的公共官员的执行长官负责。

在过去时间里,有关公共领域组织的传统假设遭到了严重挑战。研究公共领域投资和支出决策的经济学家已经看到,设计用来克服市场失败问题的制度本身就有着严重的缺陷。求助于公共领域的解决办法,不一定纠正市场失败。

本文将分析公共服务的基本特色,以及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多组织安排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角色。公共经济不一定是一个排他性政府垄断经济。它也可以是一个混合经济,在其中私人也参与公共服务提供。这一可能性为克服某些公共领域无效率和为纳税人的税金提供更多的回报提供了重要的前景。

然而,公共经济非常不同于市场经济。决定依靠传统市场机制来从事公共服务提供的私人企业家是注定要失败的。他必须懂得公共经济的逻辑,并学会在这些约束之内寻找其机会。公共服务的私人提供,完全不同于私益物品和服务的私人提供。

为了厘清公共经济的逻辑,我们应该首先认为公益物品的性质不同于私益物品。然后,我们探索公共领域组织的可能性,包括发展类似于市场的安排。这样的安排意味着从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公共服务,这对于公共行政来说意义非凡。

第一节 公益物品的性质

人们早就认识到物品的性质对人类的福利有所影响。比如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在最近20年里,有大量的文献关注把公益物品或者集体物品与私益物品或者个人物品区别开来。在这里的讨论中,我们将把排他性和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性当作区别私益物品和公益物品的两个定义性标准。我们也将考查选择之尺度和程度之基本差异对于公共服务组织的显著影响。最后,还将在有关公益物品经济关系组织所固有的'问题方面引申出若干政策意义。

一、排他性

长期以来,排他性都被看作是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的一个必要特征。当物品或者服务的潜在用户能够被排除从而满足零售的界限与条件时,就存在排他性。如果双方同意,那么物品或者服务就以一定的价格供给。这就发生了等价交换。买者获得物品,而卖者则获得特定的价值。

当排他性不可行时,只要有人供给某一物品,任何人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我们所呼吸的空气是由大自然供给的,因此难以进行排他。大楼的景观,无论被看作是“有益之物”或者是“有害之物”,也为其他人所提供,在通常情况下也无法实现排他。空气、噪声和水污染是“有害之物”,除非付出一定的代价,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或者避免;反之,当污染水平降低时,也不可能排除某个人,不让其享受这一好处。

二、使用或者消费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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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格式规范

2015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格式规范

公文的文面格式,指公文正式文本的印制规格样式。它有极强的程式性、规范性,这既有利于公文的处理,也有利于公文的写作。为提高公文写作和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必须注重公文文面格式的规范化。

一、公文文面格式的类型

1.公文式文面格式即公文格式。这也是公文中使用最多的文面格式。机关、单位、团体往来的正式公文,通常采用了公文格式这种文面格式。这种文面格式由《条例》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作出了统一规定,显得正规、庄重、严肃、规范。

2.专业规范文本式文面格式这是指行政职能机关和管理部门,在职能管理工作中所制发的一些专用公文规范文本形式。在不同的领域、部门、行业、专业,各类规范文本的文面格式都有所不同,如司法文书与税务文书、专利文书、商标文书,其规范文本格式迥异。但在同一专业、行业、领域中的规范文本,其文面格式则是一样的,如经济合同规范文本,在全国各地都通用。这类文面格式规范、简明,填写、处理和使用都比较方便。

规范文本将有关内容分项列出,设计好项目名称和应填写的内容,编制成表格文书。各项目之后留下足够空白,让使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填写。填写好经审查无误后,要按规定分别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经办人、或者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自然人(个人)也要签名盖章。有时,有关各方(如必需的中介方、担保方、委托方、主管方)也要盖章联署。有的还要经有关方面公证、签证并签字盖章。有些需经职能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的规范文本,甚至连文书处理过程中的有关程序如审查、批准意见和审批签字盖章都一并在同一文本上反映出来。这种经有关各方都签字盖章后制作的'一式若干份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是特殊的正本形式。而虽已填上相关内容,却并未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的规范文本,则不具备法定效力,一律视为草稿。

3.一般文章文面形式有些公文如工作研究、会议讲话稿、调查报告、总结、经济活动分析等等,也常采用一般文章的文面形式单独印发。这种文面形式灵活、简便,但却不够规范。这也就是通常说的“白头文件”文面形式。

二、规范的公文文面格式的作用

1.保证公文的完整、正确、庄重,‘是公文权威性、_有效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公文的红色版头,可区别于其他应用文,形式上更显庄重、严肃;加盖发文机关印章,是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

2.可以为公文的撰写、处理与运用提供方便,也为公文的立卷归档提供方便,有利于提高办文效率,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可以为办公自动化奠定基础。公文格式的规范化、标准化,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和其他先进设备来处理公文的前提和要求。没有公文格式的规范化,是难于实现公文处理的现代化的。

三、公文文面格式的特点

公文文面格式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按照《条例》、《办法》和《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公文的组成部分是确定的,不能随意更换增删;公文的文面格式是有统一规定的,各级机关、单位、团体都必须按确定的、规范的格式撰制、印发公文。只有一这样,才一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和公文写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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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2.公文写作的公共基础知识

3.公共基础公文写作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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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年小学写作素材:名著优美段落5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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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年公务员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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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内容提要】教育属于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这是经济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热点话题,至今这场讨论也未结束;本文对理论界各种不同观点做了梳理分析,得出了教育是“优效型公共物品”的结论;对教育这个物品的“定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涉及国家和市场由谁对其承担起主要提供责任的理论问题;文中分析了私立教育存在的理论根据,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研究了公立教育的最优水平的决定过程,并对教育代金券的设想、信息不对称导致学生贷款市场不足、政府与市场……

几乎所有西方福利国家都将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福利项目,所以,它自然是西方福利国家经济学中一个不可或缺并且非常成熟的研究领域。在现实世界中,教育的“价格”差距非常大,例如(大学)在美国等英语国家学费很高,而在欧洲大陆国家基本上是免费的。战后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教育的研究总的来说是很活跃的,并主要集中在教育的性质、财政来源、供给和需求的效率等方面。

教育的性质

自从1954年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并正式使用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这个概念以来,(注:Samuelson,P.A.(1954),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s,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Nov.pp.387-389.)经济学家对教育是否属于公共物品始终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教育是公共物品,而有的经济学家则认为是教育是私人物品,例如伦敦经济学院的巴尔(N.Barr)教授就认为“教育不是公共物品”。(注: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29.)这个争论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关系到教育这个产品的供给方式和财政来源问题。

巴罗(Robin  Barlow)教授在1970年的一篇讨论美国地方学校财政效率的论文中认为,教育是一个纯粹的公共物品。(注:Barlow,Robin(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ocal  School  Fina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78:1028-1040.)巴罗的这篇论文被认为“是对实证政治经济学的一项重要贡献”,(注:Barzel,Yoram(1995),Productivity  Change,Public  goods  &  Transaction  Costs,Elgar  Edward  Publishing  Inc,p.160.)在文中巴罗试图以美国密执根为案例,对教育的实际水平和最优水平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个人(或家庭)的投票行为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指出,如果额外退税的价值超过税收的增加,家庭将投票赞成更高的税收水平,最后巴罗得出的结论认为,密执根1956年提供的实际教育数量水平并没有达到最优水平。巴罗的论文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人同意他的观点,认为教育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但也有人认为教育是准公共物品,还有人认为教育是优效型物品,还有的经济学家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教育是纯粹的私人物品。正如巴尔所言,教育可以引发形式多样化的外部收益,包括生产收益和文化收益等。这些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力是很难测量的,但是,决不能因此就忽视它们。(注: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28.)教育的最优数量水平是指这样一种水平,在该水平下,个人需求的纵向加总等于为这些个人提供教育所需要的边际费用。如果教育是一种纯粹的公共物品(如同国防),向一个人提供的总量就可以向所有人提供。换言之,纯粹的公共物品的重要特性之一是每个人对其享用的数量都是相等的,即数量上具有均匀性(uniformity)和个人需求曲线可以纵向加总等特点。但事实却是,教育不可能在消费上具有完全的可分性。

从教育的“生产”方面来看,它并不具备纯粹的公共物品的特征:接收的学生越多,需要的教师就越多,校舍就越大,因此成本也就越高。当然,在超过一定的规模之后,教育具有一种“成本不变”(a  constant  cost)的特征。但从消费方面来看,教育具有一些公共物品的特点,这是因为“教育的报酬”(the  returns  from  education)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尤其对社会来说,其报酬远远超过了受教育者个人,并且,教育的性质越接近于公共物品,相对于整个社会的那部分报酬来说,受教育者个人获得的报酬份额就越少。

反过来说,如果把教育看做是一个国家范围的公共物品,那么,在美国一个州的范围进行的教育就是一件不经济的事情了,人们就应该看不到州立教育或地方教育,更不用说私立教育了,正如人们看不到每个州都提供国防设施一样。事实是,美国的教育主要不是由联邦政府直接经办和资助的,甚至大多数州立法将教育留给地方机构去实施。由此看来,“教育的收益”(the  benefits  from  education)的传播性是非常狭窄的。此外,私立教育的广泛存在及其与公立教育并存这个事实表明,教育不是一个纯粹公共物品,即使含有一些公共物品的成分和因素,那也是非常有限的。一项研究表明,对于那些无子女的投票人来说,他们绝大部分人投票反对教育的公共支出,例如,43%的投票赞成教育征税的人没有学龄子女,而66%的投反对票的人没有学龄子女。(注:Barzel,Yoram(1995),Productivity  Change,Public  Goods  &  Transaction  Costs,Elgar  Edward  Publishing  Inc,p.162.)

上述分析说明,第一,教育既不是一个纯粹的公共物品,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私人物品,而是一种“优效型的公共物品”(merit  goods),或称“准公共物品”(quasipublic  goods);第二,公共部门提供教育的均匀性(uniformity)的政策目标以及由其所允许的纵向需求加总是由公共部门强加的,是福利国家出于“父爱主义”的考虑,而绝非是由教育这个“物品”本身的技术性质所必须的和决定的,即公共部门提供教育的动机绝非出于“教育是一种公共物品”的考虑;第三,那么,如何进一步解释私立教育的存在呢?私人部门提供私立教育的理论根据是什么?

私立教育存在的原因

如同其他公共物品一样,公共部门提供教育的数量决策来自于公共选择;所不同的是,公共部门提供教育的实际数量一般来说就是主要投票人(crucial  voters)所赞成的合意数量即在多数原则条件下中间投票人(median  voters)的合意数量。这个数量一般来说与最优数量是不同的。实际的教育数量在现实世界中是否“最优”,还取决于一些其他因素,例如,取决于家庭的“价格”及收入,而后者对不同家庭来说是有很大区别的;于是,私立学校的存在就成为可能的了,它为获得合意的教育数量提供了机会。

从教育的需求方面来看,应该区分以下两个概念,即投票人对公共部门教育支出行为所表现出的需求和对私人部门所表现出的需求。对于前者来说,教育数量水平的提高适用于所有人,因为只有当所有人都获得同样的额外的教育时,个人对公立学校额外教育的需求才会得到满足,因此,个人的需求反映了由额外教育所带来的直接利益和每个人都获得同样额外的教育所带来的间接利益。所以,这种“外部性”基本上被“内在化”了。另一方面,私立教育条件下不会发生这种内在化,因为私立教育的增加与否仅对他们个人的需求或很小一部分人的需求有意义。

由于公立学校的财政来自于税收,所以,只要家庭所在地属于该学区内,他的教育税收就不能免除,除非他拒绝使用公立学校的服务(从理论上讲)。如果来自合意的而不是均匀的(uniform)教育数量的净收益超过了额外的费用,家庭就还可以选择私立学校。有些家庭对教育数量的需求少于公立学校提供的数量水平,所以,对于这些家庭而言,就读私立学校的成本永远是超过其净收益的,因为这时他的收益是负的且支出是正的。但有些家庭对教育数量水平的要求超过了公立学校所提供的标准,所以对这些家庭而言,净收益可以超过其额外费用。

现在,我们假定中间投票人总能获得他所合意的教育数量水平,私立学校的成本/单位是和公立学校完全相同的,还假定公立学校的资金完全来源于居民的财产税,并假定财产评估在各家庭之间差距是很大的;我们还假定,中间投票人或关键投票人的收入一般来说是少于中等收入的(median  income)。在上述若干假定条件下,对不同的家庭来说,其教育“价格”的差距就非常大。此外,当收入增加时,教育的需求数量也会随着增加,因此财产税也将增加。巴罗指出,(注:Barlow,Robin(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ocal  School  Fina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78:1028-1040.)当收入增加时,教育数量水平提高以后所带来的收益比额外的税收成本增长得快。因此,边际的收益/负担比率(marginal  benefit/burden  ratio)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上升,合意的公立教育数量水平也会随着收入的增长而提高。例如,如果对一项将教育数量水平提高到中等收入合意水平以上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这时,边际的收益/负担比率较低的那些人即低于中等收入的那些人将会投票反对提高教育数量水平,并且投票表决的最终结果将是教育的数量不会超过关键投票人所合意的数量。但是在对将教育数量水平降至中等收入那些人的合意水平之下的提案进行表决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收入刚刚超过中等水平的那些人将会投票反对降低教育数量水平。

华盛顿大学的巴泽尔(Barzel  Yoram)教授在巴罗的研究基础上引申并发展了巴罗的论述,并由此得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结论。他认为,(注:Barzel,Yoram(1995),Productivity  Change,Public  Goods  &  Transaction  Costs,Elgar  Edward  Publishing  Inc,p.164-165.)随着收入的增加,合意的教育数量水平和公立学校提供教育的均匀数量(uniform  amount)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将会增大,这种差别和矛盾将会使得私立教育愈发具有吸引力。当这种差别和矛盾增大到足够程度时,私立教育可能会受到偏爱。私立学校的可获性将使最高收入者的边际收益/负担比率由大于1下降到0。选择私立教育的个人将会投票赞成降低公立教育的数量,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他们的税捐,这就是那些没有学龄子女的家庭总是投票赞成0水平教育数量的根本原因。由于所有低于中等收入的人也都投票赞成降低公立教育的数量,所以,经过投票确定的教育数量将达不到中等收入投票人的合意水平。因此,在巴泽尔看来,只有当参加私人学校的激励较弱的情况下,巴罗的结论才能成立,就是说,经过投票决定的公立教育的数量就是中等收入者的合意数量。当高收入家庭移出公立学校系统时,他们自己就会获得合意的任何教育数量水平,这时,他们的税收缴付事实上就成为从富人转移到社区其他人的一种转移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巴泽尔认为,巴罗所说的财产税资助公立学校的税收具有递减的性质将不复存在。

巴罗将密执根的人口按家庭的财产税和收入排序分成七个小组,A组在最底层,G组在最上层(见表1)。

表1 关于1956年密执根家庭的一些数据

家庭 居民财产税 家庭收入 边际效益负 家庭分布 家庭累积

(美元) (美元) 担率(%) (%) 分布(%)

A组 54 1249 0.04 11.3 11.3

B组 68 2851 0.14 9.5   20.8

C组 73 4028 0.26 11.6 32.4

D组 77 5291 0.41 13.5 45.9

E组 86 6530 0.56 23.8 69.7

F组 103   9390 0.94 19.1 88.8

G组 162   20321   2.56 11.2 100.0

资料来源:Barlow,Robin(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ocal  School  Fina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78:1028-1040,表1。

在表1中巴泽尔发现,最高收入小组由公立教育转向私立教育以后,状况确实更好一些。中等收入家庭位于E组,关键投票者也位于这组,因此,税率处于均衡状态。但是,如果G组宁愿偏爱私立教育,它就会投票赞成最低的税收。当家庭按照他们所合意的教育水平数量排序时,G组将位于最底层,然后是A、B组等。在这种情况下,中间投票人将位于D组而不是位于E组,并且公立教育的数量水平是满足D组合意的水平。因此,G组选择私立教育时其处境就会更好。在使用私立教育的时候,G组通过获得其所合意的教育数量将会提高其地位,而这个数量不是满足E组所合意的公立教育的数量,但是它必须支付私立教育的费用。

概而言之,巴泽尔认为,高收入家庭转向私立学校的行为将会影响公立学校实际数量水平的投票结果,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随着投票确定的公立教育数量水平的下降,高收入家庭的边际收益/负担比率将从大于1下降到0。因此,在没有私立学校的地方,他们将会支持公立教育数量水平的提高,而在私立学校允许存在的地方,他们则几乎不赞成提高公立教育的数量水平。随着高收入家庭投票支持的变化,中间投票人即关键投票人的立场将具有向低收入者方向转移的倾向,并且对公立教育的支持水平和支持程度将会下降。第二,公立教育数量水平的下降又会反过来导致更多高收入家庭移出,这个循环的结果最终将使那些继续留在公立学校系统的家庭可以获得一个礼物,即在要求使用公立教育资源的家庭越来越少的情况下,随着教育数量水平的下降,对那些留下来的家庭而言,其平均税收价格也将随之下降。由此,巴泽尔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教育主要是一种私人物品”,而不是巴罗所定义的纯粹的公共物品。

如果继续讨论下去,我们会得知,对于F组中收入较低的那一半人而言,由于从G组获得的补助金的价值超过了没有获得最优教育数量所带来的损失,那么公立教育就会更受偏爱。显然,D组和E组在选择公立教育以后其境遇会好一些,C组大致也是如此。这些小组加起来几乎占所有家庭的60%,因此,即使教育是一项纯粹的私人物品,大多数的投票者也会支持公立教育,因为这将导致有利于他们的收入转移。这种收入转移的结果是以最高收入组为代价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收入最低那个组的境遇也将变得更糟一些,这是因为他们对已经获得和支付的教育的数量比他们所合意的数量要多。

再设想在一个公立教育是强制性的且私立教育被禁止的经济体内,他们的经济效率同公立/私立学校混合的情况下相比较又是什么结果呢?我们知道,G组在私立学校被允许提供的情况下比强制性公立教育情况下的境遇要更好一些。与满足E组的教育数量水平相比较,如果私立教育被允许存在,那么D组就会处于均衡状态,并且其境遇就明显要好得多。这时,A组至C组的情况也更好些,因为它们之间的差距变小了。但是E组和F组的情况又如何呢?虽然它们现在离它们所合意的位置更远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同A至D组一样,不但它们的税费降低了,而且它们还受益于来自于G组的补助金。由于补助金带来的收益大于由偏离合意的教育数量所引起的损失,所以其结果是F组在事实上也更好一些。这种帕累托最优政策的移动结果暗示着在经济的其他地方也可能存在着类似的全都受益的情况。

教育代金券的设想

为克服公共教育效率低下等问题,许多经济学家提出了代金券的设想,即福利国家应将教育的补贴直接给予教育消费者,而不是给予学校,这样就可以通过选择学校来强化消费者主权,而学校则会根据家庭的需求和消费者的偏好做出相应的反应,在学校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此外,一般情况下,在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无权得到任何补贴,代金券方案的另一个优点就是这些家庭可以凭代金券自行支付这笔费用,从而减轻了公立学校的负担即减轻了福利国家的财政负担。总之,代金券制度通常被认为可以增进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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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代金券设想的倡导者是新自由主义的弗里德曼(Friedman,M)和詹克斯(Jencks,Christopher)等经济学家,根据他们的设计,(注:Friedman,Milton(1960),Capitalism  and  Freedo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Jencks,Christopher(1970),Education  Vouchers:A  Report  on  the  Financing  of  Elementary  Education  by  Grants  to  Parents,Cambridge,Mass.Cambridge  Center  of  the  Study  of  Public  Policy.)归纳起来,代金券应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金券设想的本质是教育应该部分地由私人来提供,通过补助金政策强制要求全社会接受学校教育,并制定一些名额分配和补差的制度以增进效率与公平。第二,所谓“补差”即获得的代金券不够支付全额学费时,家庭可以自己支付剩余的部分、或者在不实行补差制度的情况下对低收入家庭在代金券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补偿性增量,以实现向那些贫富学生比例严重失调的学校转移资源。第三,代金券的价值以公立学校中的平均支出为标准、或低于这个标准。总体来说,基础代金券应满足公立教育的全部支出。第四,学生可以选择任何学校来消费代金券,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学校也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学生。第五,对需求大于供给的学校应给予限制,因为至少大部分名额需要通过投票来最终予以决定。

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代金券的设想是值得商榷的。(注: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pp.347-351.)例如,在经济效率方面,如果家庭和学生本人不能获得充分相关信息的话,就不可能对学校的标准进行监督、鉴别和选择。再例如,就公平这一目标而言,代金券制度对中产阶级的家庭来讲非常有利,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这是以牺牲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为代价的,因为代金券制度在根据社会等级对教育进行分配(质量和数量)的过程中可能更加助长了不公平的因素。最后,公平问题因此就转化为两个群体之间权利的平衡问题,由此代金券制度有可能导致降低社会的凝聚力。

信息不对称与贷款市场不足

与失业等相比较,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教育来讲并不十分严重,它仅与竞争的可行性有关系,即与教育的供给和学生贷款的私人市场供给有关。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学生贷款私人市场供给不足问题会引发许多其他问题。例如,从效率的角度讲,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食物也负担不起,那么,不仅存在不公平,还存在着效率损失。在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中,学生可以以他们未来的收入作为抵押来进行融资,但现实中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贷款机构需要的抵押物是物质资本以及金融财产,而不是人力资本的预期;这就将导致消费不足,从而为政府提高经济效率和维护社会公正而进行干预提供了一个理由。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当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与日益增长的个人收入联系起来时,在一定范围内也会自发地形成私人部门向有前途的学生提供贷款的市场或“地下市场”。(注:例如,加纳就存在这样的现象,商界的一些中年妇女向一些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提供贷款,资助他们去英国学习法律或医学,她们提出的惟一条件是,当他们学成回国后必须娶她们为妻,以保证她们老年生活无忧。加纳特定的文化传统氛围很有利于这种私人“贷款市场”的形成,因为在加纳,忽视自己赞助人的责任是为世人所不齿的。)

政府干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国家对私人机构向学生实施的贷款进行担保,也可以自己提供学生贷款,或者为教育提供资助,等等。

北美和南美地区的一些国家贷款机构的正式结构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来说,政府是大多数国家教育贷款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有时资金也来源于一般的政府收入,甚或成为教育信贷征收的一个税种;许多机构从泛美发展银行(IDB)或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得到贷款援助,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各中央政府必须通过筹集对等的资金或其他方式向这两个组织做出贡献。北美与南美地区的有关机构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如通过泛美教育贷款协会(APICE)促进以学生贷款模式进行国家和国际间的高等教育融资发展,并邀请公共和私人部门广泛参与,以使其对各国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做出贡献,除了对学生贷款机构提供技术性帮助,泛美教育贷款协会还召开泛美教育贷款会议,每两年一次,为培训机构成员的技术专家提供讨论会和交流教育贷款方面的信息。教育贷款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支付学费,还可以帮学生支付生活费用,而且无论学生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都可获得贷款;有些国家,地方教育贷款的功能还包括奖学金这样的经济援助计划。

政府/市场的混合提供

尽管政府在教育方面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私人部门仍然可以独立完成其中大部分的工作而不需要政府的帮助。公共部门的作用也是必需的。例如,为保护一些儿童不受家长错误决定的限制――虽然教育服务部门本身并不一定需要政府在这方面做出努力――政府可以通过给予鼓励和提供法律保护,以惩罚违法行为并进行监督检查,甚至出资,而无须亲自介入校舍建设和聘请教师的具体事务。即使是像考核学生这样的任务也可由学校自己解决;而且,政府仍然可以对私立教育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决定学校的具体课程,还可通过监督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

有些经济学家主张,政府能够也应该决定学校教授哪些课程或技能,以保证受教育者能够达到“基本的”训练目的。这当然也并不是说政府应当在教育问题上保持中立,听之任之。许多国家都愿意为此而大力推广教育事业,但也有其他一些原因促使政府重视教育。例如,政府会希望通过办学来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减少贫困等。

图1 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分别作为教育服务的购买者和生产者

附图

从图1可以看出,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可以远远大于人们对其支付能力所能够承受的程度,这是很必要的。在这方面,政府有许多方式可以使用公共资金购买来自私人部门的教育服务。但各国的情况多种多样,几乎不可能概括出一个恰当的、公私合作的办学方法。每个社会都应当自己决定政府在教育事业中的责任以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教育的广度与质量在各个国家也不尽相同,但是,高速的经济发展总是与更长时间的职业培训和分工更细的专业相关的。不论怎样,政府可以多种方式支持教育,可以是善意的忽视,也可以是对私人办学者的资金援助,甚至是政府直接提供教职人员。许多国家都实行混合教育体系,即同时存在着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它们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国家对教育的评估

国家的干预还体现在对教育的评估方面。西方国家对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的评估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体系。例如英国制定了年度课程设置的发展计划,特别是强调实施国家必修的课程设置,这些计划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英国曾对剑桥大学开展多次评估,并据此勾画出了大学发展计划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大致轮廓,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组成了一个评估小组,设计了一个包括四个步骤的发展循环过程:审计――学校检查自身的能力和弱点;计划构想――包括选择发展的重点和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实施――开展计划的各个项目;评价――检验实施的成果。这个评估计划规定,年度计划应集中在三到四个重点项目上,当年的项目应在计划中详细制定,对今后二三年的长期重点项目只需要在计划中做一个大概的描述即可。

剑桥模式的功绩被认为在于它们重视对每个具体的重点项目、目标和成功的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循环过程中的审计和评价两个步骤),因此,这种方法可以克服整体目标不明确的弱点,这是自我评价的特点。也就是说,剑桥模式使实施和评价的过程交错进行,最后,在计划周期结束时进行总的评估,它包括检查所有关于重点项目的报告和组织学年最正式的评价活动。(注:关于教育评估的详细资料请见Wilcox,Brian(1992),Assessing  the  Performance  of  Schools,in  ed.Pollit,Christopher  and  Harrison,Stephen:Hand  Book  of  Public  Services  Management,Biackwell  Publishers,pp.47-58.)

【参考文献】

1.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Barlow,Robin(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ocal  School  Finance,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78:1028-1040.

3.Barzel,Yoram(1995),Productivity  Change,Public  Goods  &  Transaction  Costs,Elgar  Edward  Publishing  Inc.

4.Jencks,Christopher(1970),Education  Vouchers:A  Report  on  the  Financing  of  Elementary  Education  by  Grants  to  Parents,Cambridge,Mass.Cambridge  Center  of  the  Study  of  Public  Policy.

5.Samuelson,P.A.(Nov.1954)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s,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6.Wilcox,Brian(1992),Assessing  the  Performance  of  Schools,in  ed.Pollit,Christopher  and  Harrison,Stephen:Hand  Book  of  Public  Services  Management,Blackwell  Publis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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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WTO规则下的公共财政政策选择

WTO规则下的公共财政政策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已向规范化深入发展,财政体制、财政制度与政策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特别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也已初步搭建起来,公共财政政策的效能也初步显示。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遵循WTO规则的新形势下,正确选择公共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这一宏观调控手段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这显然是公共财政政策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和拓展深化,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对此加以研究。

一、国家经济的安全保障和危险的预防应是公共财政政策的立足点和基本出发点

其一,WTO规则的制定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WTO规则大多是按发达国家的意愿和偏好以及以发达国家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来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WTO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无疑会受到威胁。其二,WTO规则的实质内容对国家经济安全也形成威胁。如经常帐户的开放可能引起资本外逃,导致一国经济危机;金融业务扩大,资本帐户管理难度加大;非关税壁垒的取消导致部分企业生存空间缩小和消失,产业结构调整困难等等。其三,由于世贸规则的约束,使各国经济发展日益捆绑在一起,其中一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势必给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威胁。其四,从我国自身来看,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式、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法律制度等必须与WTO规则要求相一致,但这些惯式不可能很快转换过来,难免与WTO规则发生冲突,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隐患。

诸如此类对国家经济安全带来威胁的因素不可能依靠WTO规则解决,也不可能依赖某个集团或部门解决。只能由政府提升协调能力综合解决,包括技术壁垒、加强检验检疫、关税政策等,这正是公共财政基本职能所要求的,其中运用公共财政政策特别是税收这一政策手段又显得尤为重要。

1.在按WTO规则要求降低我国关税水平的同时,应积极调整关税的税率结构。关税是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我国关税总水平由4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17%左右,到下降到10%左右,最终要达到世界水平3%左右[1](215)。从关税总水平而言,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功能减弱,但在关税总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税率结构来实现这一目的。要充分利用WTO规则的例外原则和灵活性要求,对一些原材料、成熟企业产品的进口可制定较低的税率,对制成品及涉及保护性企业产品的进口可制定较高的税率,等等,以此保护民族产业,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2.按国民待遇原则或无歧视原则规范我国的减免税政策。世界各国都对本国出口产品给予退税和相关进口产品给予税收减免优惠,这是一种国际惯例,也是在WTO规则准许范围内进行操作的,但其根本上是要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和无歧视原则。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主要体现在一些进口产品的税负高于国内同类产品,如进口粮食等农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农民销售自产粮食免征增值税,从事购销农产品的商业企业可按10%的收购价格进行税款抵扣;为推动国产化而实行以国产钢材顶替进口钢材、国产棉顶替进口棉而生产相关出口产品进行抵免或退税;技改投资项目限于国产设备;税法里还对列举的企业给予减免税等等。这些都与WTO规则要求不相符,需要及时梳理规范,保留和调整WTO规则允许的,取消与规则不相符的。

3.充分利用WTO规则中关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促进贸易自由公平的手段,保护我国民族产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近几年,不断有发达国家对中国的一些产品提出反倾销申诉并对其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企业而对国外产品的倾销却鲜有反倾销申诉。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税法,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手段保障。特别是应积极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如301条款、特别301条款,制定我国的相关特别法律,在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经济构成威胁时,可紧急动用特别法律来保障我国经济安全。

4.财政应增加对WTO规则有关技术壁垒的研究与应用的投入,以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技术壁垒是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以及相关环境资源的安全、国家健康等制定的一些强制性进口许可标准,如美国对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实行“关键控制点”注册制,对家电产品实行“UL”认证;欧盟对我国洗衣机等26种产品加贴“CE”安全与环保标志等[1](375)。而技术壁垒的实施要依靠强大的检验检疫工作完成。我国近些年商品检验检疫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了其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地位,但这方面手段、标准等还很欠缺,应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投入,研究国外的规定、检测方法与标准,引导国内企业改善产品结构,跨越技术壁垒的障碍与限制;二是增加投入,强化检测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三是加强技术手段及法律制度建设的投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争取主动权。

二、建立合理而有效的再分配机制是WTO规则下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落脚点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民经济以平均9.8%的速度增长,社会财富也在大量增加,但分配不平等及贫富差距也存在扩大趋势。虽说成为WTO成员国后,能增加一部分就业岗位,但据有关资料测算,中国加入WTO后,仅农业、机械仪表、汽车工业三个行业将减少1074.2万个就业机会[2](267)。且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从事高技术和高智力服务的脑力劳动者供不应求,同时,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供过于求。凡此种种只能依赖公共财政政策建立合理有效的再分配机制加以解决。

1.我国自下半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增加了用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文教设施、企业技改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对缩小收入差距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今后积极财政政策在引导民间投资上应加大力度,让民间投资成为吸纳就业、缩小收入差距的主力。更重要的是对民间投资应降低税负、制定鼓励政策,减少民间投资的政府干预成本。特别是应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如政府组织公共工程吸纳剩余劳动力,替代消极的失业救济与补助,籍此来吸纳剩余劳动力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

2.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差别与差距。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天津大邱庄、江苏华西村等成功经验已证明了小城镇不仅是农村与大中城市的联结点,更重要的是它们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城乡差别缩小,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小城镇建设必须在财政政策上给予支持与扶助,清除制度性障碍,为小城镇的建立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财力保证。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与公共财政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调整分配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一,要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至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虽为100%,但实际救助对象只有320万人,仅占城镇总人口的4.8%,而美国救助的人口相当于总人口的14.5%,印度为6%[3]。同时,我国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水平偏低,很难解决其温饱需要。现在看来,不仅要进一步提高低保水平;还应扩大实际救助面,真正提高救助人口的数量。其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失业群体的扩大,需要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调整预算法规,确定社保支出与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15%,用于养老保险支出不低于8%~10%。国外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40%左右[4]。由此可见,社保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重应呈上升趋势,因此必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在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及早适时地开征社会保障税,规范稳定地筹集社保资金。三是多方位、多层次筹集社保资金如可通过扩大征收面、发行彩票等方式进行。其三,逐步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适时建立低保制度。现在农村是一种互助救济方法,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摆脱贫困,贫富差距也不可能缩小。因此,财政政策在更多关注城市居民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同样是我国公民的农村居民,重视我国公正性分配的空白区域。其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资金从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过渡。

三、强化国家重要产业和主要领域的投资是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点

重要产业和主要领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在WTO规则下,应充分发挥公共政政策作用,从多角度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提升其竞争能力。

1.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在WTO规则下,与其它产业相比,农业产业所受冲击是最大的。因为一方面,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农业人口增加速度快,农业生产基本上是粗放型,技术装备程度相当落后。另一方面,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且品质低,如美国小麦为高强筋小麦,做面包不掉渣,做面条耐煮,而我国小麦就缺乏这种品质。在这种情况下,应充分实施相关公共财政政策,才能在WTO规则下有效地保护我国农业发展。

就产生贸易扭曲的“黄箱”政策而言,主要是调整农业补贴方向和结构,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和对支农工业品的补贴,直接增加对农民的补贴,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此外,财政还应该增加对农业贷款的补贴,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就不产生贸易扭曲的“绿箱”政策而言,要加大支持农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培养和培育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农业市场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农业教育与培训的支持。

2.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就我国目前来看,虽说在某些领域科技水平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普遍地看与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差距,体现在财政投入不够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两方面。中国目前有5100多家科研机构,每年科研成果近3万项,而能转化生产的仅20%左右,能形成产业规模的只有5%[5](452)。此外,在税收政策上还存在不完善之处。由此看来,今后一是要继续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提高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二是在增加总量投入的同时积极调整投入结构,重点保证国家重点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投入,重点支持重要领域的基础研究,如人口、信息、环境等。三是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引导民营科技力量的发展,提升民营科技的创新水平。四是在WTO规则下,积极调整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制度中有碍科技发展的内容,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如加速折旧、再投资科技项目退税、属于科技捐赠准予税前扣除等;五是直接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支持科技产品的提供等。

3.增加教育投入的水平和质量。教育是科技之本和科技之源,是科技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在教育的投入上远远不够。美国政府不惜耗费巨资发展教育,其教育经费二战以来平均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左右。而我国的教育法规定为4%,但实际上仅在2.6%左右[5](245)。由于经费不足而导致的不合理的收费现象大量存在,广大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小学辍学率非常高,义务教育任务的完成相当艰巨。为此,一是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应建立多层次的教育投入机制,即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级投入,社会各界捐赠资助投入,学校义务教育积累投入的机制。二是国家财政在确定教育投入的地区比例中,应更多地倾向落后地区。在发达地区要加快教育产业化进度,以此来减少中央财政投入比例。三是优化教育投入结构,中央财政应重点保证重点研究领域、重点学科和基本学科投入;各级财政要重视基础教育和提高全民素质教育的投入。四是对社会力量办学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就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4.支持和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应是公共财政政策的作用点之一。经过几年的国企改革和国企调整、改组、改造,政府已逐渐退出了与国民经济命脉不密切的企业、行业,而转向主要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和技术密集程度高的企业和行业发展所面临问题的解决上来。在这种态势下,今后公共财政政策着重解决的:一是对于那些已经或即将衰退或资源枯竭的国有企业应承担寻找新的增长点和重组的重任。二是支持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特别是提高对其投资的水平,或给予贷款贴息等引导其它资金注入,解决其资金不足,培养一批资本、技术、人才和组织集约化的大企业。三是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给予贴息贷款,实施税收鼓励政策。四是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担保基金,在必要时可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四、在WTO规则下,增加人才资源的投入是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领域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因而在人才资源投入上欠缺很大。我国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的企业、公司必将纷纷涌入我国,以其优厚的工资待遇、住房、出国培训等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大量增加,越来越多地吸引我国高级人才的加盟,有资料表明,我国仅移居美国的各类专业人才已达到45万之多,其中70%的人才一去不返,成为支持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221)。事实表明,我国早已成为发达国家争夺人才的重点对象。当然,所争夺的人才既包括科技人才,也包括管理人才,如我国高素质公务员等。因此,增加人才资源的投入很显然是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领域。一是大胆地提高高科技领域人才的工资待遇,使其工资水平接近发达国家同领域水平,在住房待遇上财政应给予补贴,可不受我国房改政策的过多约束。二是对一般领域科技人才,使其工资收入达到发达国家同领域较低水平上。三是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提升的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应进一步扩大档次,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这样一方面可以留住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又可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四是制定吸引人才回流或回国的法律制度,充分保证人才待遇等的实现。同时制定吸引人才回归计划,按计划配置财政资金。如美国就制定了《加强21世纪美国竞争力法》,核心是要吸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并计划在3年内,每年从国外吸纳19.5万名技术人员[2](249)。五是继续加大对科技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和风险投入力度,为回国人员提供一个优越的科研环境。

五、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是WTO规则下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区域,也是公

共财政政策实现有效再分配的重要落脚点

1.继续扩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自以来国家增发国债的大部分用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对西部地区的企业发展要注重使用财政贴息手段扶持其发展和成长,这对于企业来说,可减少投资成本;出资者可及时获得收益;对财政而言,可用很少的资金带动经济的发展。这一方式和手段的启用,将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对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实行有别于发达地区的财税体制,为其腾飞打好财力基础。一是探索中央对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实行有差别的分税制,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选择。二是适当降低落后地区企业流转税负担,从而增加企业利润,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三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采用因素法设计理念,规范转移支付力度。

【参考文献】

[1]  WTO研究组.WTO规则政府管理方略[M].珠海:珠海出版社,2002.

[2]  李纯.入世后中国前沿问题分析[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1.

[3]  杨宜勇.警惕城市贫困被低估[N].南方都市报,2002-04-16(A02).

[4]  姚凤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与完善的对策[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2,(2).

[5]  2000中国财政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篇8: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多项选择复习题1

1、蛋白被分解时下面哪种说法正确( B.C.)

A.含10个以上氨基酸的肽称多肽

B.含3个氨基酸称3肽

C.2个氨基酸称2肽

D.蛋白被分解成必需氨基酸

2、关于限制氨基酸的描述,解释正确的是( D.E.)

A.食物中没有限制氨基酸

B.限制氨基酸只有在人体中存在

C.谷类的限制氨基酸有赖氨酸、色氨酸

D.食物中缺少限制氨基酸影响其本身的营养价值

E.在氨基酸模式中,与人体氨基酸模式相比较,含量比较少的必需氨基酸称为限制氨基酸

3、对半必需氨基酸下列问题理解正确的是(A.B.D.E.)

A.半胱氨酸和酪氨酸在体内合成的相关问题

B.条件必需氨基酸在体内能合成

C.条件必需氨基酸在体内不能合成

D.如果在膳食中条件必需氨基酸的含量影响体内的合成

E.条件必需氨基酸也称半必需氨基酸

4、有关蛋白质互补作用的理解,正确的是( B.C.D.)

A.蛋白质互补作用专指谷类与豆类的混合食用

B.蛋白质互补作用是在饮食中提倡食物多样化,将多种食物混合食用的结果

C.蛋白质互补作用是必需氨基酸相互补充

D.蛋白质互补作用可以提高蛋白质的营养价值

E.蛋白质互补作用对人体有促进作用,只是人体的生理反应,这种现象称为“蛋白质互补作用”

5、蛋白质在小肠内被酶消化的产物有( B.D.E.)

A.多肽

B.氨基酸

C.短链氨基酸

D.二肽

E.三肽

6、关于蛋白质营养价值评价,正确的是(A.B.E.)

A.生物学价值的高低取决于食物中必须氨基酸的含量和比值

B.蛋白质表观消化率小于真消化率,所以用前者更安全

C.谷类的第一限制氨基酸是氮氨酸,豆类为赖氨酸,两者混合使用可提高食物的生物学价值

D.食物中蛋白的含量以肉类最高,大豆其次

E.一般而言,动物蛋白质的消化率、生物学价值都高于植物蛋白质

7、产热系数( A.D.)

A.即能量系数

B.单位是克

C.是每克蛋白质在体内氧化产生的能量

D.是每克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在体内氧化产生的能量

E.是每毫克脂肪、碳水化合物在体内氧化产生的能量

8、以下不是评价蛋白质营养状况的指标的是(B.)

A.上臂围

B.血清球蛋白

C.血清前白蛋白

D.血清运铁蛋白

E.视黄醇结合蛋白

9、下列属于不完全蛋白的是(A.B.C.)

A.玉米胶蛋白

B.动物结缔组织和肉皮中的胶质蛋白

C.豌豆中的豆球蛋白

D.小麦中的麦胶蛋白

E.小麦中的麦谷蛋白

F玉米中的谷蛋白

10、以下属于完全蛋白的是(A.B.C.E.)

A.大豆蛋白

B.卵白蛋白

C.乳清蛋白

D.胶原蛋白

E.麦谷蛋白

篇9: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教育

【内容提要】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属于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这是经济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热点话题,至今这场讨论也未结束;本文对理论界各种不同观点做了梳理分析,得出了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优效型公共物品”的结论;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这个物品的“定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它涉及国家和市场由谁对其承担起主要提供责任的理论问题;文中分析了私立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存在的理论根据,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研究了公立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最优水平的决定过程,并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代金券的设想、信息不对称导致学生贷款市场不足、政府与市场……

几乎所有西方福利国家都将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作为一个重要的福利项目,所以,它自然是西方福利国家经济学中一个不可或缺并且非常成熟的研究领域。在现实世界中,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价格”差距非常大,例如(大学)在美国等英语国家学费很高,而在欧洲大陆国家基本上是免费的。战后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研究总的来说是很活跃的`,并主要集中在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性质、财政来源、供给和需求的效率等方面。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性质

自从1954年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并正式使用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这个概念以来,(注:Samuelson,P.A.(1954),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s,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Nov.pp.387-389.)经济学家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否属于公共物品始终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公共物品,而有的经济学家则认为是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私人物品,例如伦敦经济学院的巴尔(N.Barr)教授就认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不是公共物品”。(注:Barr,N.(1998),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29.)这个争论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关系到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这个产品的供给方式和财政来源问题。

巴罗(Robin  Barlow)教授在1970年的一篇讨论美国地方学校财政效率的论文中认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一个纯粹的公共物品。(注:Barlow,Robin(Sept./Oct.1970),Efficiency  Aspects  of  L

[1] [2] [3] [4]

篇10: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成败得失

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成败得失

公共选择理论对政治进行微观分析有其可取之处,但是奠基在经济人假设基点上的公共选择理论所研究和解释的仅仅是政治领域的'部分现象,也仅有部分有效性.因此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设具有局限性.

作 者:侯莎莎 HOU Shasha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系,陕西,西安,710063 刊 名:安康师专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KANG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5 17(2) 分类号:C93 关键词:经济人假设   公共选择理论   制度  

篇11:公共选择理论假设的限度分析

公共选择理论假设的限度分析

公共选择理论在政治学领域中的`应用性,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尤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设引起广泛的争议与挑战.本文分别从自我利益与理性行为两方面,对公共选择理论这一假设进行了限度分析,并评述了公共选择理论对此所给予的积极回应--提出了改进中的新经济人假设.进而得出公共选择理论只是部分地而不是全部地解释所有政治现象的结论,因此,应该由政治学理论的某些部分来完善与补充.

作 者:董春宇  作者单位:大连工业大学,吉林,大连,116004 刊 名:党政干部学刊 英文刊名:JOURNAL FOR PARTY AND ADMINISTRATIVE CADRES 年,卷(期):2008 “”(5) 分类号:C936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   “经济人”假设   自利   理性   新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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