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散文《她曾教过我》

时间:2022-11-29 13:25:39 作者:dontpanic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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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为纪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

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太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篇2:他曾教过我

他曾教过我

他曾教过我

作者/李晓寅

连接家与单位的是一条不算很长的小巷,走的时间长了,我常会在路边的小学校门口,碰见一个做小吃生意的老头,推一辆装有电磁炉的小车,上面烤着的火腿肠在冷风中散发着阵阵香气,馋煞了路两边放学的孩子。有时候我也会驻足观看,欣赏那些孩子天真可爱的吃相,每看一回,就像是重温了一回童年的自己,那样不加掩饰地贪馋某样食物,全不顾路人惊奇的眼神。

有一个下雪天,中午,我从单位回来,脚上穿的皮鞋突然变得如同纸一般轻薄。忽然,我看见那个老头疲惫地靠在他那辆油迹斑斑的车上,眼睛微闭着,仿佛在忍受着什么难言的痛苦,也难怪,这样寒冷的天气,让这个老头在风中站立如此长的时间,不冻坏才怪呢!我在心里暗暗犹豫着,很想走过去扶他,但我平时受的教育又使我停住了脚步,算了,还是将这种路见不平事留给更年轻的人去做吧,我已经过了那个血气方刚的年纪,我在心里宽慰着自己,像个真正的中年人一样,麻木地面对他人的痛苦,然后冷漠地离去。

以后的几天,每一次路过这个小吃摊时,我都会我暗自留心他的举止,所幸是他的身体已经康复了,但可能是家人不放心的缘故,每次临近黑茫茫的幕色,都会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搀扶他回家,可能是他的儿子吧,那种亲密与关怀看之令人落泪,那几天,我简直有种想要抒写他们的冲动了。

令我未曾料到的是,一个下班后的黄昏,老头的儿子叫住了我:“你是从第八中学高中毕业的吧!我记得你坐在我的前面。”

我惊奇地望着他,他有张苍白而无表情的'脸,很瘦,是我的高中同学吗?我竟不记得了。只听他很快地报出他的名字。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几个月的全部犹疑与牵挂,突然因为这个名字的提醒而清醒。他的父亲,的确是那个我一直想要从良心的时刻表上忘却而难以忘却的人啊!

我以为我是可以永远忘记初三的,我以自己可以忘记那些意气风发,实则愚蠢透顶的轻狂岁月,实际我错了,我可以忘记书包里认真装订的试卷,()可以忘记书桌上厚厚的参考书,可是当这个卖小吃的老头那布满沧桑的脸一出现,我就能够回忆起初三那年发生的一切,就好像一串散落的珍珠,只要你找到合适的绳子穿住它们,刹那间,一切都恢复得无迹无痕。

他曾经教过我们半年的语文课,其实他本身是搞体育的,只因为受伤的缘故,再也不能去排场上教男孩子踢球,学校为了照顾他,调换他做我们初三班的语文老师了。那时候我们班是全校的重点班,同学们都被老师们的厚待宠溺,对什么都摆不以为然的样子,对他这个不是科班出身的语文老师更是嘲笑中带些轻视,他好像很明白我们那不屑一顾的眼神,备课备得极为认真,每次讲课也总是一幅诚惶诚恐的样子,可是这样有些同学还是不肯放过他,他们强烈要求我――当时的语文课代表,一定要去教导处进行反映,这个老师不配做我们尖子班的老师。

在去教导处的路上,意外的,我碰见了他,他还是那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很亲切地叫住我,给我讲了下节课先要预习些什么。看到他清澈而阳光的笑容,显然,他还不了解在我们这些中学生中的阴谋。那一瞬间我有些犹豫了,可是身为课代表那种“神圣”的使命使我义无反顾地走过去,好像夸父,朝着那个会令老师如烈火焚身般痛苦的结果走下去。

然后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去,记得自己的毕业考试排名,记得自己志愿填错时的痛苦,更记得毕业后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失落与无奈,生活中的种种挫折让我学会了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就好像一句歌词里唱的“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独向寂寞人……”已经记不得自己最后一次被感动是什么时间了,直到这一天,在我得知老师坎坷的下半生后,我一次次地徘徊在他的小吃摊前,有了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上苍原本曾让我们成为师生,曾让我们相遇于一条街,可是为什么我却从未对他有过一点点的同情,为什么我会怀有那么多冷酷而自私的想法,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难道我看不出他在转行的头一年里的不安与窘迫,为什么在我应当单纯的十五岁与应当宽容的三十岁里,我却有那么多可笑的优越感,其实尖子班又怎么了,课代表又怎么了,谁在生活中不都是芸芸众生中一员,那些优越感只不过是证明自己浅薄与无知的一种表现罢了。你总是高高在上地昂着头,但终有一天你会被自己的这种优越打败在地上,就好像现在的我,对着这个在寒风中瑟缩的老头,我想走过去,叫一声:“老师,你还好吗?”不仅仅因为某种良心上的自省与发现,而是因为,他曾教过我,他曾见证过我生命中最为丰富与最为愚蠢的两个阶断。

篇3:他曾教过我的作文

他曾教过我的作文

连接家与单位的是一条不算很长的小巷,走的时间长了,我常会在路边的小学校门口,碰见一个做小吃生意的老头,推一辆装有电磁炉的小车,上面烤着的火腿肠在冷风中散发着阵阵香气,馋煞了路两边放学的孩子。有时候我也会驻足观看,欣赏那些孩子天真可爱的吃相,每看一回,就像是重温了一回童年的自己,那样不加掩饰地贪馋某样食物,全不顾路人惊奇的眼神。

有一个下雪天,中午,我从单位回来,脚上穿的皮鞋突然变得如同纸一般轻薄。忽然,我看见那个老头疲惫地靠在他那辆油迹斑斑的车上,眼睛微闭着,仿佛在忍受着什么难言的痛苦,也难怪,这样寒冷的天气,让这个老头在风中站立如此长的时间,不冻坏才怪呢!我在心里暗暗犹豫着,很想走过去扶他,但我平时受的教育又使我停住了脚步,算了,还是将这种路见不平事留给更年轻的人去做吧,我已经过了那个血气方刚的.年纪,我在心里宽慰着自己,像个真正的中年人一样,麻木地面对他人的痛苦,然后冷漠地离去。

以后的几天,每一次路过这个小吃摊时,我都会我暗自留心他的举止,所幸是他的身体已经康复了,但可能是家人不放心的缘故,每次临近黑茫茫的幕色,都会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搀扶他回家,可能是他的儿子吧,那种亲密与关怀看之令人落泪,那几天,我简直有种想要抒写他们的冲动了。

令我未曾料到的是,一个下班后的黄昏,老头的儿子叫住了我:“你是从第八中学高中毕业的吧!我记得你坐在我的前面。”

我惊奇地望着他,他有张苍白而无表情的脸,很瘦,是我的高中同学吗?我竟不记得了。只听他很快地报出他的名字。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几个月的全部犹疑与牵挂,突然因为这个名字的提醒而清醒。他的父亲,的确是那个我一直想要从良心的时刻表上忘却而难以忘却的人啊!

我以为我是可以永远忘记初三的,我以自己可以忘记那些意气风发,实则愚蠢透顶的轻狂岁月,实际我错了,我可以忘记书包里认真装订的试卷,可以忘记书桌上厚厚的参考书,可是当这个卖小吃的老头那布满沧桑的脸一出现,我就能够回忆起初三那年发生的一切,就好像一串散落的珍珠,只要你找到合适的绳子穿住它们,刹那间,一切都恢复得无迹无痕。

他曾经教过我们半年的语文课,其实他本身是搞体育的,只因为受伤的缘故,再也不能去排场上教男孩子踢球,学校为了照顾他,调换他做我们初三班的语文老师了。那时候我们班是全校的重点班,同学们都被老师们的厚待宠溺,对什么都摆不以为然的样子,对他这个不是科班出身的语文老师更是嘲笑中带些轻视,他好像很明白我们那不屑一顾的眼神,备课备得极为认真,每次讲课也总是一幅诚惶诚恐的样子,可是这样有些同学还是不肯放过他,他们强烈要求我——当时的语文课代表,一定要去教导处进行反映,这个老师不配做我们尖子班的老师。

在去教导处的路上,意外的,我碰见了他,他还是那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很亲切地叫住我,给我讲了下节课先要预习些什么。看到他清澈而阳光的笑容,显然,他还不了解在我们这些中学生中的阴谋。那一瞬间我有些犹豫了,可是身为课代表那种“神圣”的使命使我义无反顾地走过去,好像夸父,朝着那个会令老师如烈火焚身般痛苦的结果走下去。

然后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去,记得自己的毕业考试排名,记得自己志愿填错时的痛苦,更记得毕业后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失落与无奈,生活中的种种挫折让我学会了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就好像一句歌词里唱的“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独向寂寞人……”已经记不得自己最后一次被感动是什么时间了,直到这一天,在我得知老师坎坷的下半生后,我一次次地徘徊在他的小吃摊前,有了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上苍原本曾让我们成为师生,曾让我们相遇于一条街,可是为什么我却从未对他有过一点点的同情,为什么我会怀有那么多冷酷而自私的想法,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难道我看不出他在转行的头一年里的不安与窘迫,为什么在我应当单纯的十五岁与应当宽容的三十岁里,我却有那么多可笑的优越感,其实尖子班又怎么了,课代表又怎么了,谁在生活中不都是芸芸众生中一员,那些优越感只不过是证明自己浅薄与无知的一种表现罢了。你总是高高在上地昂着头,但终有一天你会被自己的这种优越打败在地上,就好像现在的我,对着这个在寒风中瑟缩的老头,我想走过去,叫一声:“老师,你还好吗?”不仅仅因为某种良心上的自省与发现,而是因为,他曾教过我,他曾见证过我生命中最为丰富与最为愚蠢的两个阶断。

篇4:那些年曾教过我的老师作文

那些年曾教过我的老师作文

我慢慢的长大了,却愈加有了愧疚之感。

教师节快到了。

今天课下,胚胎学老师给人回了一个电话,恰巧被我听见了。模模糊糊。我只听到了我们老师对着电话说出了浑厚的致谢声。是电话里的人,是他曾经的学生,还是他要好的同事,这点我不清楚。我看的出老师的感动,或是自豪无比。

我于是就想到了那些年曾经教过我的老师。他们或是她们带过无数像我这样没有感恩的心的学生。写到这里,我有些愧疚。

教过我的老师很多,从我记事时,我的印象里,就开始有了老师这个概念了。那年,我刚会跑时,父母很忙,我被送到一个离我家很近的幼儿园里去了。那年,我穿着一件很大的黄色的连帽棉衣,衣服老遮着我的脸,让我既暖和又难受。母亲带着我,走进了幼儿园,上了二楼的楼梯,然后迎面就是一间屋子,门是敞开着的。母亲拍了拍我说,这就是你的`老师,快说老师好。我顺着母亲指着的方向看了过去,沙发上坐着的是个戴着眼镜的正在向我微笑的大人。样子很文气,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就叫了声,老师。再后来的一个上午,我就一直呆在那个屋子里。

关于老师的记忆,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的认知。那次,我便觉得,老师就是一个文气安静的人。

再过了几年,我上小学了。我们这个小镇,那时就只有这么一个中心小学。所以老师自然很多。让我眼花缭乱。

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零三年。班主任是一个女老师,姓马,也是我们的数学老师语文老师。马老师脾气暴躁,在我的记忆里,我们老像乒乓球一样,整日被她女子单打。那时我不懂得什么是写作业,什么是交作业。我只知道我家院子里有只叫做熊豆的大狼狗整日陪我玩耍,我只知道在这个大哥哥们很多的校园里,有我最要好的玩伴。其余的,我并不关心。现在想来,那时我也不会懂得关心。一年级时,我们不写作业,那个马老师就经常打我们。因为我怕她打我,再后来,我就逃学,去在垃圾坑里捡形形色色的东西玩儿,找个有水的地方堆泥人,去在有沙子的地方挖洞穴。晚了,回家去,再编一个十足的谎言,对父母说,我今天都学了什么。

所以那年里,我又开始觉得,老师就是一个很可怕严厉的人。

直到我上了五年级,那时开始,我便觉得自家开始有了模糊的人生观了。老师换了,班主任是个男老师,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姓侯。那个老师,从开学起,我就觉得他很关心我。因为开学的第一个礼拜,他就表扬我,说我那篇《我的老师》的作文写的非常好,并亲自在班级上朗读了一遍。那时的我简直乐开了花。从那时起,我就觉得他是一个极有意思的老师。

再后来,我上了初中,我遇到了更多的老师,他们或是她们工作上异常的负责任。初一的班主任,也是我的刘老师,尽管那时她老让我去办公室写保证书。还有我初中的数学老师,张老师。还有后来的初三班主任,也是张老师,教英语的。那时我便觉得自己是这天底下最爱学英语的人。

时间荏苒,日子很快,我就上了高中。车老师便成为我在高中三年里记忆最为深刻的老师。她帮助过我,耐心而负责。我常常觉得我们是种朋友的关系。

直到现在,直到今天。我暮然回首,我那前半生的求学的路,伴我成长的,指导我的,教导我的,除了父母,好像就只剩下老师了罢。

今天是教师节,我仅怀念那些年曾经教过我的老师,与没教过我却值得我去怀念的老师。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靠的也是老师的指引了罢。于是我就送上最美的祝福给您们了!

篇5:张晓风散文:我在

张晓风散文:我在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寂寂青山、迟迟春日,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凄凉。当时因为小,无法对自己说清楚那番因由,但那份痛,却是记得的。

为什么痛呢?现在才懂,只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一起挨骂挨打都是好的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小脸还没有开始脏,小手还没有汗湿,老师说:

“XXX”

“在!”

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然后,长大了,不必被点名了,却迷上旅行。每到山水胜处,总想举起手来,像那个老是睁着好奇圆眼的孩子,回一声:

“我在。”

“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跋扈,目无余子,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回答长者的问题。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能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题?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份吗?就连神明,其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已“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天神的存在是无始无终浩浩莽莽的无限,而我是此时际此山此水中的有情和有觉。

有一年,和丈夫带着一团的年轻人到美国和欧洲去表演,我坚持选崔颢的《长干曲》作为开幕曲,在一站复一站的陌生城市里,舞台上碧色绸子抖出来粼粼水波,唐人乐府悠然导出:

君家何处走,妾住在横塘。

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渺渺烟波里,只因错肩而过,只因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那年夏天,我们也是这样一路去问海外中国人的隶属所在的啊!

《旧约》里记载了一则三千年前的故事,那时老先知以利因年迈而昏聩无能,坐视宠坏的儿子横行,小先知撒母耳却仍是幼童,懵懵懂懂地穿件小法袍在空旷的大圣殿里走来走去。然而,事情发生了,有一夜他听见轻声的呼唤:

“撒母耳!”

他虽渴睡却是个机警的孩子,跳起来,便跑到老人以利面前:

“你叫我,我在这里!”

“我没有叫你,”老态龙钟的以利说,“你去睡吧!”

孩子躺下,他又听到相同的叫唤:

“撒母耳!”

“我在这里,是你叫我吧?”他又跑到以利跟前。

“不是,我没叫你,你去睡吧。”

第三次他又听见那召唤的声音,小小的孩子实在给弄糊涂了,但他仍然尽快跑到以利面前。

老以利蓦然一惊,原来孩子已经长大了,原来他不是小孩子梦里听错了话,不,他已听到第一次天音,他已面对神圣的召唤。虽然他只是一个稚弱的小孩,虽然他连什么是“天之钟命”也听不懂,可是,旧时代毕竟已结束,少年英雄会受天承运挑起八方风雨。

“小撒母耳,回去吧!有些事,你以前不懂,如果你再听到那声音,你就说:‘神啊!请说,我在这里。’”

撒母耳果真第四度听到声音,夜空烁烁,廊柱耸立如历史,声音从风中来,声音从星光中来,声音从心底的潮声中来,来召唤一个孩子。撒母耳自此至死,一直是个威仪赫赫的'先知,只因多年前,当他还是稚童的时候,他答应了那声呼唤,并且说:“我,在这里。”

我当然不是先知,从来没有想做“救星”的大志,却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这辈子从来没喝得那么多,大约是一瓶啤酒吧,那是端午节的晚上,在澎湖的小离岛。为了纪念屈原,渔人那一天不出海,小学校长陪着我们和家长会的朋友吃饭,对着仰着脖子的敬酒者你很难说“不”。他们喝酒的样子和我习见的学院人士大不相同,几杯下肚,忽然红上脸来,原来酒的力量竟是这么大的。起先,那些宽阔黧黑的脸不免不自觉地有一份面对台北人和读书人的卑抑,但一喝了酒,竟人人急着说起话来,说他们没有淡水的日子怎么苦,说淡水管如何修好了又坏了,说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天天开船到别的岛上去搬运淡水……

而他们嘴里所说的淡水,在台北人看来,也不过是咸涩难咽的怪味水罢了——只是于他们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

我们原来只是想去捐书,只是想为孩子们设置阅览室,没有料到他们红着脸粗着脖子叫嚷的却是水!这个岛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鸟屿,岩岸是美丽的黑得发亮的玄武石组成的。浪大时,水珠会跳过教室直落到操场上来,澄莹的蓝波里有珍贵的丁香鱼,此刻餐桌上则是酥炸的海胆,鲜美的小鳝……然而这样一个岛,却没有淡水。

我能为他们做什么?在同盏共饮的黄昏,也许什么都不能,但至少我在这里,在倾听,在思索我能做的事……

读书,也是一种“在”。

有一年,到图书馆去,翻一本《春在堂笔记》,那是俞樾先生的集子,红绸精装的封面,打开封底一看,竟然从来也没人借阅过,真是“古来圣贤皆寂寞”啊!”心念一动,便把书借回家去。书在,春在,但也要读者在才行啊!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我在这里,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读那首韦应物的《调笑令》的时候,我会轻轻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一面觉得自己就是那从唐朝一直狂弛至今不停的战马,不,也许不是马,只是一股激情,被美所迷,被莽莽黄沙和胭脂红的落日所震慑,因而心绪万千,不知所止的激情。

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

“亚当,你在哪里?”

他噤而不答。

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

“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篇6:张晓风散文选读:我喜欢

张晓风散文选读:我喜欢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当机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丰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天里摇曳的芒草。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鬈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如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亮油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认为它们具有同样的尊容。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里,对门那位清瘦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淳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涵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事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篇7:那些她曾走过的温暖时光散文

那些她曾走过的温暖时光散文

她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睁开眼,便是满满细碎的阳光铺散开来,掺杂着纯净的绿色。周围竹林散发出阵阵清凉。白鹭在透明的天空下快速滑过,只留下翅膀振动的声音,厚重且清晰。

她的童年是安静的,幸福的。除了一些大人以玩笑的语气说她是没人要的孩子,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她不在乎这些,甚至还对那些人露出甜甜的微笑,有两个深深的小酒窝。

在同村的孩子中,她是孤僻的,乖巧的。不会满山遍野的跑,不会花着脸,咬着衣角儿站在门外,满脸怯弱。她只会安静的坐在院子中央的那块青石板上,仰头看天。看阳光在茂密的竹叶间穿梭,风吹动,便被切成细细碎碎的婆裟。细密的灰尘落下,眼睛微微的疼,似乎随时都会掉下眼泪。

她是好孩子。

二叔常常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用浅短的胡渣去扎她的脸。她咯咯的笑起来,伸出小手去抓他的头发,看那些浓密油腻的头发在自己手中扭曲,变形,然后又慢慢恢复原状。她喜欢看二叔笑,所以她努力做一个好孩子,努力拿打着鲜红的满分试卷回家。不去想在自己两岁时毅然离去的父母,不去看其他孩子抱着父母撒娇时的甜密。

在她小学三年级时,母亲曾回来过一次。二叔指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对她说,微生,叫妈妈。她茫然的看着她,从喉咙里吐出一个干涩陌生的词语,妈妈。女人走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和她说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她闻着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陌生香水味,只觉得茫然,有微微的恐慌。

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很久以前她却蜷缩在她的心里,她用羊水保护着自己。

女人只住留了三天便匆匆离去,甚至没有和她说一声再见。她闻着空气中残留的淡淡香水味,耳边是二叔长长的叹息声。

她依旧很乖,乖到让人微微的疼。

每天下午放学,她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放下书包,背上二叔给她编的'小背篓去外面割猪草。洁白细嫩的小手上沾满了青草的汁液,那些不安分的泥土还经常灌满她的指甲,让她觉得有轻微的胀疼。二叔每次看见她脏脏的小手时,眉头总会皱得很紧,任她怎么也抚不去他眼角的心疼与哀伤。

炎炎夏季,她被二叔强留在家里,不得出去下地收割谷子。可是她总会先熬好稀饭,泡好茶,再跑到水田里给二叔递上一根干净的汗巾,然后冲他天真的一笑,把自己的小背篓装上满满的谷子背回家,留给二叔一抹无奈的苦笑。

初中以后,她开始住校,不常回家。二叔便沿着河边走上两三个小时,来到学校看她。蓬乱的头发,沾满泥土和青草籽的胶鞋,满是油渍的大衣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的纯白棉絮。同学们的好奇眼神与小声议论让他象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沟壑满纵的手不安的捏住自己的衣角,两眼怯怯的看着她。她神色自若的叫他,二叔。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颤巍巍的手从内衣口袋里摸出一包纸,慢慢的打开,再打开,竟是一叠零钱。两毛的,五毛的,一元的,大概有十几块。他把钱数了又数,交到她手里。微生,家里穷。这点钱你拿去,自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千万不要饿着。然后搓搓手,冲她憨憨的一笑,转身离开。

如今,她已近成年,二叔也将近六十。她忽然发现原来健康强壮的他老了。乌黑浓密的头发开始一天天脱落,露出下面光洁油腻的头皮。半夜也经常听见隔壁屋子传来严重的咳嗽声,撕心裂肺。第二天却还要装出一副很健康的样子,问她晚上睡的好不好,有没有被吵到?她摇头,没有。顺带一个让他安心的笑容。

那天,二叔兴致很好,非要让她象小时候那样,骑在他的颈子上四处转悠。她拗不过,慢慢爬上他的背。摸着他身上凸起的肩骨,看见阳光下他额头上密密的汗珠,忽然就觉得疼,一直从眼角到左边第二根肋骨以下,铺天盖地的扩张开来。下梯坎时,可能是二叔体力透支了,可能是刚下过雨,地面太滑,他摔倒了。倒下时,他用最快的速度把她抱下,紧紧的护在自己怀里,不让她受到一丝伤害。

尖锐的石子划过皮肤,刺进血液的声音清晰的传到她耳朵里,定格成她一生都不愿见到的画面:殷红的鲜血。紧皱的眉头。惨白的脸。以及在看见她完好无损后迅速紧闭下去的双眼。

二叔老了。终究还是老了。不置可否的老了。

当太阳完全落下,只余留满天的红霞时,她知道,二叔现在一定坐在家里那高高的门坎上,手里拿着刚刚裹好的旱烟,一心一意的数着她回家的日子。就象小时候,她坐在院子中央,仰头看天,一群群白鹭从眼前飞过,尖叫着盘旋,心里念着,二叔回家的时间。

有人会说,她的童年太辛苦,让人看了觉着心酸。但她不以为然。每个人的生活各不相同,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当年若不是二叔把她从河边的石洞里抱回来,给她食物和住处,她不知道她的人生又是怎样一种别样的光景,怎样的一场颠沛流离。那些她走过的青色旧时光给了她生活最好的馈赠,让她过早得到了历炼,体味到了生活的坚辛与不易。而二叔予她的小温暖就这样一点一点把亲情的伤疤和空洞填满。她仍拥有着亲情,她仍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旧时光的温暖,无法言说。

篇8:我曾来过散文

我曾来过散文

夏夜,在乡下的屋顶上乘凉,仰望满天繁星漫漫,清风徐徐,展开双臂,似乎就要融入这无尽的苍穹,不禁心胸大畅,心旷神驰。

在距此2240光年远的宇宙深处,或许有,我想一定有一颗星星,如果在那里回望地球,会看到一个怀揣匕首的汉子,正在歌声中渡过易水去刺杀秦王,寒风中,歌声苍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这悲情英雄的生命犹如流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其实,之于永恒的时间,我们短暂的生命甚至都不如一颗流星,那么,一切伟大的梦想--譬如富可敌国,或一匡天下,都可以理解为企图让这瞬间的生命在永恒的时间里闪耀。

“大丈夫居世,生当封候,死当庙食。闲居可以养志,读书足以自娱。”这也许就是有抱负的古人处事的姿态,这种姿态潇洒中隐含华丽。

“宋海翁才高嗜酒,睥睨当世。忽乘醉泛舟海上,仰天大笑曰‘吾七尺之躯,岂世间凡士所能贮?合以大海葬之耳!’遂按波而入。”

理性的分析,宋海翁此人无疑很荒诞,但是古人将他记录了下来,并冠以“才高嗜酒”这个不俗的评价,充分显示,面对如樊笼般的生命,从古至今的人们都崇尚一种潇洒不羁的姿态,即使大多数人并不愿或不能持有这种姿态。

然而,这种不拘生死的达观态度却正是通往成功的秘钥。世间从来不乏壮志,唯少见豪情。既然没有什么可以唾手可得的成功,那么不妨自问,自己能够放下什么?当放下弥足珍贵的生命后,又将能获得怎样的力量!

也许,这就是英雄和普通人的区别吧,也多数人注定不能成为英雄。

但是梦想毕竟决定了面对人生的`态度,正如一个艰难跋涉者必定充满斗志,因为他一定有要去的地方,无论到达与否,一个斗士都值得尊重,所以,所有朝着梦想迈开脚步的人都不是失败者,至少在回首往事时,他可以微笑着说,这个世界我曾来过,且不虚此行。

将目光投向深邃的夜空,璀璨的星光如梦幻般迷离,它们从远古出发,穿过冰冷浩瀚的宇宙,在此刻到达,湿润了我的眼睛……

在头顶偏东北方向,有一团模糊的光晕,那是仙女座星系,据推测,她将会在二十亿年后与银河系相撞,届时,太阳也将携与自己共同生活了五十亿年的九个兄弟,呼啸而去,迎接那最后也是最灿烂的时刻。

篇9:我她柠檬散文

我她柠檬散文

昆明今年的冬天相较去年,显得格外的婉转而温和,没有去年冬天大雪纷飞,大雨倾盆的奇光异景(对于昆明人来说,下雪可是跟过年一样热闹的呀),似乎今年的冬天一切都变得如同一位温婉贤淑的女子,灼灼而立,温柔以待。

—题记

我接触到柠檬还要从我认识的朋友小A君开始说起。小A君是我的一位挚友,她20出头,一双纤手纤细秀长,她的皮肤很白,如同皎月般皓洁,一头乌黑的长发,自然的披在腰间,头发看起来有点微卷,似乎是理发店打理过后的样式,清风吹拂时,秀发随风轻荡,显得有点潇洒清俊。她说话时,流苏就像细长的杨柳枝一样摇摇曳曳的,特别好看。她的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可爱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脱俗不凡。冬天的时候,她会穿蓝底绡花的卫衣,浅黑色的牛仔裤。无论是坐还是站在那儿,都显得可爱之余,又多点干练。嗯,她看起来是那么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出水芙蓉,亭亭而立,纤尘不染,正如那句古语所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小A君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做的是销售,卖的是柠檬,在没有认识小A君时, 我很少接触柠檬,我一直觉得柠檬味酸而苦,味淡而无感,似乎都不是我喜欢的那类水果的口味,习惯了苹果的香脆可口,习惯了西瓜的清甜,习惯了橘子的酸甜怡人。。。让我忽然接受一种我本接受不了的口感,我感觉小A君这是在强人所难,会不会是她在整蛊我?

当小A君苦口婆心的告诫我说::“你的胃不好,你得多喝点柠檬水,喝柠檬水养胃;你的皮肤不好,你多喝点柠檬水,保养皮肤,还美容咧等等”,说来惭愧,那个时候,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快要入土的老人家一般,浑身是病,时日无多。小A君是一个比较执拗的人,我实在顶不住她的一番语言轰炸,也不忍她沮丧烦恼,只好假装答应她,而正是这份假装,让我喜欢上了一个我本来并不喜欢的东西—柠檬。我坚持着断断续续喝了一个月有余的柠檬水,怎么说呢,当你从零开始接受一个你本来不喜欢的东西时,很多人刚开始本能的都存在抗拒心里,因为不了解,所以害怕,害怕她的'一切都不适合自己,害怕她会给自己带来不好的感受,然而事实是,只有当你慢慢的对她深入了解之后,你才会发现她越来越多的闪光点,而正是这些闪光点(柠檬有诸多好处,具体内容不在此详述,可以参考柠檬大师公众平台发布的有关柠檬的文章)在逐渐的让我不知不觉沉迷于她,离不开她。

有时我感觉小A君挺像这柠檬,外表是坚实璀璨的皮,内里是酸涩坚强的心,表皮和内心构建了她坚韧不拔的性情和知人识人助人的纯良品性。

每天一杯柠檬水成了我的日常,就像我每天都要吃饭喝水一样,那么普通,那么理所当然。

篇10: 我的她散文

我的她散文

青草离离

明月夜送君千里

等来年 秋风起

她,胖胖的,身材圆滚滚,老是穿着肥大的运动裤,包着土灰色的外套,脸上冒着青春痘,她善解人意,单纯善良,学习努力成绩却永远中下游荡。这样的一个她,7年前的她。

七年之中遇过她两次,第一次高考体检,我坐在公交上,看着她上车,穿着粉色的休闲外套,一条紧身牛仔裤。不知是她减肥了,还是其实她的腿一直都这么细只是被以前肥大的运动裤给盖住了。她笑着和同学讨论着关于高考的种种,没有发现我的存在,其实自己也不希望她能认出自己,说不清是什么心理。第二次是在朋友家那时候我们已经上大学,我到的时候她急着回家后来朋友好说歹说她才重新坐下,记得之前和她是无话不说的,也许是真的隔了太久没见,她几乎没说几句话,只是嘴里念叨着要赶着回家,后来送她回家,在车上她也没说什么话。只是这次见她,感觉更瘦了,依然穿着肥大的外套,只是感觉她整个人都没法支撑起那件外套,腿细的有点恐怖。

七年间,真正遇到过她就这么两次,中间差不多时隔一两年的时间。当然这期间,上,微信上,她找过自己很多次。因为那时候打游戏,也没怎么搭理过她,没见我搭理,她也不追问。就这样我们保持了6年这种不算联系的联系。六年我们的对话始终是她问“交女朋友了吗?”我答“没有”。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说谎,6年的时间从没再空间、微信上提起过自己的女朋友,是因为她吗?不是,因为自己对她没有爱情;不是因为她吗?那我……

后来有关于她的一切,都只是听说和她的blog。在大学里班里做团支书,学院里宣传部部长。知道这些是无意间和朋友谈起他们学校漂亮的女孩子而聊起的,朋友说他们分院漂亮有气质的也就宣传部的`部长,说拿单反拍照的样子美爆了,说在台上演讲的样子酷毙了,说说话没有架子、整个人温婉的可以。那个时候不知道说的是她,后来朋友给我看了照片,照片里的人是她却不是她,不是几年前肥胖胆怯的她却是现在温婉美丽的她。没有和朋友说起认识她,总感觉和她永远都有距离感。

在这之间期间有一次她来杭州来我们学校联系过自己,迫于种种自己没去见她。再后来除了那份快递,那次聊天我们再无联系。

她问我地址的时候,没多想什么。传达室的快递也一直没有去拿,后来她在上问起,没有回复她总不能告诉她自己一直没有去拿吧!

后来拿了快递,是一盒明信片。好几百张,每一张的背面都写满了字,如果说这几年她什么都变得完美了的话,那没变的就是她的字了还是一如既往的丑。看着看着自己还是流泪了,那些内容无从说起。我是一个很烂的人,在高中她为了离我近点拼命学习的时候,我谈恋爱、抽烟、打架、处分然后上了一个三流的大学;在大学她自我充实为了让更好的她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天昏地暗的打游戏荒废了所有时光。我从没想过,自己的生命中会有一个那么傻那么执着那么让人心疼的人默默的以自己为动力为了离自己近一点而那么努力那么拼命。

她做过两次大的手术,在两次大手术中她最想的都是有我一句加油的话!然而每次还没谈起我们就结束了对话。回想起那时候为什么不回复她,是因为觉得无关痛痒,是因为要打游戏要约会。

那是她鼓足勇气6年来的一次表白,哪怕是表白它也只是用了那几百张明信片,而没有说什么,她太聪明怕拒绝怕尴尬,我以婉言拒绝做结尾。自那次之后我们再无联系。零零碎碎的听之前的同学说起她留在了武汉,在公安局里工作。在微信里和女友看到过她上传自己的工作照片,那时女友打趣说你心中的女神应该是这类型的女孩子吧!可这样的女孩肯定看不上你的。的确一直想要的是这样的女子,从外形到性格一直都是自己的理想型,我女朋友知道,她更知道。

现在的她,为了感情放弃了武汉的铁饭碗,回到了杭州,在一家公司做文案,前台,行政、杂七杂八的什么都做。她现在的男友自己在无意间接触过一次,普通而平凡,我总觉得他配不上她,而她的回来更让自己难以理解,还是会害怕她受伤,害怕她单纯的全身心投入。

她,高高的,瘦瘦的,穿长裙很漂亮但不会穿高跟,所以每次穿都会踩到裙摆然后摔跤,她,能力不错,有偏执症,但却招很多人喜欢。这样的一个她,现在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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