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敏斯特”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怀念暖融的邻里关系情感散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怀念暖融的邻里关系情感散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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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怀念暖融的邻里关系情感散文
怀念暖融的邻里关系情感散文
在我的记忆里,“邻里”这个词是很有人情味儿的,人们住地毗连,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你来我往,互相关怀,暖意融融。
我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自幼于农村长大。那时,人们有事无事都要去邻居家串个门,一句“我串门去啊”刚喊出来,人已到了邻居家里。去邻居家就像回自己家一样,用不着先打招呼,也无需客套,到了院里喊一声“在家吧”,也不等主人回答,已自顾自的进屋了。
邻居来了,有时略坐一坐就走了,有时则呆上半天,唠一唠嗑,或看看电视。妇人们最常串门,她们手里总不忘拿上打了一半的毛衣或尚未纳完的鞋底,去邻居家一边闲扯一边做。
邻里间总是无拘无束的。有时候邻居来时会捧来刚摘的蔬菜瓜果,有时候邻居走时会端走几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礼尚往来,并无讲究,也无计较,自然而然,情真意切。
谁家浇地人手不够,不用担心,有邻居呢!甚至不用等你开口,邻居已经自己带着工具来了。赶到农忙时,几家人凑在一起劳作,那更是常有的事,人多力量大嘛!
麦子熟时,晒麦场上堆满了金黄的麦粒,谁去翻晒麦子,总不忘把邻居家的麦子也捎带着给翻上一翻;下大雪时,厚厚的白雪铺满了巷道,哪家男主人出去扫雪时,也总要帮邻居把门前的雪扫干净。
逢红白喜事,邻居们更是自发地帮忙,跑前跑后,比自己的家人还要忙呢。锅碗瓢盆不够了,邻居去家拿,桌子椅子不够了,邻居去家搬。做饭地方挪腾不开的.,干脆去邻居家开火,做好了再端过来。
邻里间,那叫真正的“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们关系虽好,但却极少在别人家吃饭,一看到人家快开饭了,就打声招呼回家了。
小孩子们则不然,今天在你家吃,明天在我家吃,把邻居家的饭都吃了遍。我、小明、小军三个小男孩家住得近,又都是属猪的,被大人们戏称为“三只小白猪”。“三只小白猪”成天一起玩,吃饭也每每吃一个锅里的饭。常常是家里大人喊回家吃饭,才发现孩子已经在别人家吃过了,惹得大人嗔怪一声:“臭小子,还是别人家的饭香哦!”
如今,居住在城市里的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我的孩子不要说吃邻居家的饭,连邻居家的门都没进去过。高楼大厦内,住在你隔壁的邻居姓甚名谁,家有几口人,是做什么的,恐怕没几个人能说得上来了。邻居间的交情,更多只是点头之交罢了。怪不得有人说,现在的邻居,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什么时候,“比邻不再若天涯”呢?这恐怕是个无解的问题。身为一个父亲,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我的孩子提起“邻里”这一词时,心里是温暖的,不会觉得它是一扇扇冰冷的铁门。我也希望自己能去做点什么,改变点什么。
回想那时我的老家,那是一个很大的村落,从南到北有好几里路的跨度,农村人特别的淳朴、厚道,农家小院基本都没有院墙,白天都直接开着屋门。全村孩子随意地跑东家跑西家,没有任何人去阻拦。主人看到这个小孩子面孔有点陌生,就打听是谁家的孩子,孩子只要报上大人的名字,马上就知道他家在哪里住,父母是干什么的,家里有几口人,心里清楚得很呢。
再后来,我到城市上学,再到厂里上班,住在筒子楼里,和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住在一起。可不是一个宿舍、不是一个楼层的人,虽然在同一栋楼住着,每天在上下楼梯时都会相遇,基本上互相不打招呼的。
后来,我结婚有了孩子,便在单元楼房里居住了。住过几个小区,住过几处楼房,楼房里的人,就是住在对门,平常都不相往来的。除非你是个特热心的人,见人就打招呼、嘘寒问暖的,才会和对门、楼上楼下的邻居相处得比较融洽。小区里的人有相识的,大都是孩子一起玩耍做了朋友后,家长才慢慢地熟了几分。可叹的是,好长时间都不知道大人的真名,只知道孩子的名字。
我曾试图去改变,就刻意地和邻居打招呼,有热情回应的,更有冷冷不理的。久而久之,我也懒得打招呼了。在这个楼里住了好几年了,竟然不知道邻居姓什名谁。大家都各忙各的,天天擦肩而过,却如同陌生人。
常言道:“金乡邻,银亲眷;邻里好,赛珍宝。”真希望楼房里的邻居们都能打开房门、敞开心门,相互之间多交流、多走动,多一点邻里之间的温暖!
篇2:情感散文:怀念
情感散文分享:怀念
怀念,百科里的解释是,过去经历的一些场景、声音、事件在脑海里的回味,主要是对过去美好记忆的一种内心体验。
今天,和朋友去逛超市,买了一些可以用来怀念过去的东西。说不出为什么要买,因为并不适用于现在的我们,买它们,大概是被某种感情驱使的吧。
大概很多人小时候都见过一种叫做雅霜的面霜,那时候,像我们这种平民家庭也就买得起这种品质的面霜。那时,它在我们眼里还是极好的,那种香味是独特的,难以替代的。还记得那时妈妈的怀抱,就是那样的味道,香香的,暖暖的,很窝心。今天,朋友买了一瓶,回宿舍迫不及待得打开了,依旧是那样的包装,面霜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蜡,揭开,便是熟悉的香味扑鼻而来,是熟悉的味道,只是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朋友也这么觉得,所以又重新把白蜡盖上了,说,还是不用了吧。
开始不理解,既然买了,干嘛不用呢。后来,在我吃着小时候常吃的那种盐金枣时,还是那种酸酸的味道,可是却没小时候觉得的那种美味了。顿时明白了,有些东西,真的只适合用来怀念。
怀念,有时候,源于一种味道,一首歌,一处风景,亦或是一种习惯。
那天收拾柜子,找出了一些可以成为“鸡肋”的东西。留着实在是没有什么用处,可是丢弃了又觉得可惜,甚至有些舍不得。
《我可能不会爱你》里的'程又青在整理包包时,找出了前几任男友送出的礼物,还记得那时,她说的一句话,“我以后要买自己的包包,装自己的故事”。
是啊,那些过去留下的东西,牵连的回忆,不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是你的曾经,你独一为二的故事。那些,是你活过的痕迹,抹不掉,也没必要掩盖。
室友说,你那情侣装没穿过,都是新的,要不,在学校寻思着买主,给卖了吧。还有你那只熊、戒指、项链什么的,都该想办法推出去,都分手了,留在柜子里占地方不说,看着还心烦。
我想说,不会,不会心烦。那些都是用来怀念的,唯有那些,证明着曾经真的有人走近过我的生活。那些回忆里,或许有不开心,但是也有许多温暖的瞬间,那样的瞬间,会在我无力的时候,给我勇气。
关于怀念,和想念。想念,多出于离别后,难舍,思念。
还记得,那时候,Y说,好怀念我。我调侃到,怀念,大多是用来形容逝去了的东西,我还活得好好的呢,说的我好像不在了是的。
这算什么呢,我和他的异地恋,大概就是从这种调侃中开始的吧,后来,我知道,他的怀念是思念,只是不好意思说得太直白。
怀念,是一个很美好的情感,无法用言语形容。
在我们的生活里,总有一些是无法超越的。
在我眼里,奶奶熬得猪肝汤,从来没有一种味道可以媲美。有些味道,就算你寻遍大街小巷、异域他乡,也找寻不到。那种味道里,包含了爱,一种无法比拟的感情。
这世上,没有哪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有相似的模样,就像这世界上找不出相同的两片叶子。
有时候,会在想,我如此努力的怀念过去,大概是真的老了吧,还是说,我觉得现在过得不好。仔细一想,现在也没什么好和不好,只是那些怀念的情感,无法抑制。
或许,我不该如此,我该珍惜当下,不想以后再怀念现在。
篇3:怀念父亲情感散文
怀念父亲情感散文
当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父亲已经离开我们近二十年了。二十年来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从一个懵懂少年已成脸带苍桑的男人,工作亦从一个地方碾转到了另一个地方,我的家也从乡下搬到了小镇,然后又从小镇搬到了城里,而父亲却永远静静地躺在了我出生的那个山村。
由于工作地与故乡远隔千里,我很少回去我出生的那个山村,更谈不上到父亲安息的地方去看一看,因此,每当别人谈起自已的父亲或看到他们与自已的父亲有说有笑时,我就感到一阵阵难以言表的酸涩……
我的父亲不是什么高官、文豪,也不是什么大款,他只是一个解放前出生的地地道道的一字不识的一生与土地为伴的农民。在我的印象当中,父亲为了一家的生计总是在田里地里山里忙碌着,除了下雨的日子里才会坐在家里和邻居聊聊有关庄稼和田地里的事情。对于我们兄弟几个,他唯一的要求就是好好读书,每当夜晚我们坐在煤油灯下做作业时,他则默默地坐在阴暗处看着我们,脸上露出一种欣慰的表情。
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因成绩不好常常被老师扯耳朵,便开始逃学了,经常早上背着书包走到那个由祠堂改成的小学面前时就弯路上了那一片绿油油的后山。几天后,当老师将我没上学的事告诉父亲时,父亲气得一下拿起赶牛用的竹鞭对我就是一阵猛打,之后的每天早上,他让我在前面走着,他则一手帮我提着书包一手拿着一条竹鞭象押犯人一样将我送到那小学门外,再把书包交给我,看着我进了那扇侧门才放心离开。由于摄于父亲的威力,此后的`我再也没有逃过学。只是我从此十分害怕父亲,甚至不敢单独与他谈话,这种状况一直到我上中学的时候才稍好一些。
我家人口众多,有兄弟5人,还有一个妹妹。等我开始上中学的时候,大哥二哥已成家了,原来的房子已无法住下全家十几口人,做房子成了当务之急。等东扯西借做好房子后,我们家显得更为拮据了。而父亲还拖着一个瘦弱的身躯在田里、土里辛勤地劳作着,终于在我上高二那年,父亲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其实,在父亲离去了那年,我并没有把父亲当成真正地死去,而是认为父亲只是去了一个地方,在那里静静的休息。
时间年复一年地重复着,父亲离我们越来越远,脑海里父亲的印象也变得越来越淡,而我却特别想念父亲。
几年后,我们全家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红火,每逢年节我们兄弟聚在一起,我们都会说起父亲,说起父亲走过的日子和艰辛,我们都在想要是父亲还健在该多好啊,可这永远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今年正月,我回老家参加侄儿的婚礼,特地到父亲的墓前去看了看,父亲的墓上长满了枯草,在早春中的冷风中显得异常地落寞和凄凉,一种无言的酸楚又涌上了心头。于是我们兄弟几个就开始商议给父亲重新安葬的问题,准备在农历3月18日正式给父亲与母亲一起重新安葬。在这前一天的日子里,我写下了这段文字,作为对父亲的深深怀念。
篇4:怀念妈妈情感散文
怀念妈妈情感散文
去年的今天,七月二十五日,妈妈永远离开了我们。尽管我知道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每一个人都会死,但是对于妈妈的去世,我还是很难过,感觉有一种心被掏空的感觉,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我的一个闺蜜告诉我,当年她的父亲去世时,她也是这种感觉,现在我知道这就是一种失去最最亲的亲人的感觉。
妈妈是七十五岁左右开始记性不好的,刚刚跟她说过的话,一会儿就忘了,但是很久以前的事记得很清楚。老是说找不到自己的眼镜、找不到打电话用的通讯录,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她自己放的,她只是想不起放在哪里了。医生说这是老年痴呆病,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病,目前世界上没有一种药能治愈这种病,只能吃点延缓病情发展的药。从此妈妈的生活变得一团糟,遭受这种病的折磨长达十年。
那时候为了使妈妈的病情发展的慢点、再慢点,除了按时吃药,我们还让妈妈进行记忆训练,让妈妈照着字帖写字,我在网上选了几篇简单的唐诗,把字体放大,下载到优盘里,让我哥拿到单位里打印出来。每天我教妈妈读唐诗,妈妈读的很认真,还能把唐诗背出来,不过第二天就忘了,简单算术题也能做,她知道一百减七等于九十三,但是九十三减七就不会算了,乘法口诀能背出来,除法不会做了。
一年一年的过去,妈妈的记忆力越来越不好,老年痴呆病就像一块橡皮擦把妈妈的记忆一点点地擦掉。字写的越来越小、唐诗不肯读了。不会看时钟,数字还认识,我们问几点钟?她只会说针指在什么数字。吃的药也没有什么效果,病情还是按照原来的速度发展着,渐渐发展到生活不能自理。冬天不知道添加衣服,夏天不肯减衣服。我们只好采取一些办法:冬天时我们经常摸摸她的手,感觉手冷了,就给她加衣服,夏天就摸她后背,有汗了,就给她洗澡,换衣服。我帮她洗完澡,她会说谢谢,我哥每次帮她剪发,她也会说谢谢。
随着病情的进一步发展,妈妈开始不认识我们了,嘴里时常叫着我哥的小名,我哥站在她面前,她却不认识,只是说有点眼熟。我们带她出去散步,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她都说很眼熟。此时她还能说出自己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一天半夜妈妈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旁边躺着的爸爸问:“你是谁?”,爸爸说:“你说呢?”,妈妈想了想说:“你是我的同事”,爸爸苦笑的说:“真是这样我们就犯法喽”。
一天下午,妈妈对我说刚才她看见一个男人在哭,我就问爸爸:“你刚才哭了吗?”爸爸说,你妈妈突然走到我跟前说:“你不要离开我”,我听了很心酸,所以掉眼泪了。
一次,我把在阳台刚晒好的棉鞋拿进房间,准备等会儿放在鞋盒里收藏起来,就一会儿,等我转过身一看,棉鞋不见了,就问妈妈:“棉鞋呢?”妈妈回答:“不知道啊?”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妈妈不会把棉鞋放在大衣柜的抽屉里吧?于是我就一个抽屉一个抽屉去看,结果棉鞋真的放在抽屉里了,还好棉鞋底我用肥皂清洗过了。我没有责怪妈妈,我知道妈妈是在帮我做家务,只是记性不好,把棉鞋放错了地方。
有一段时间,妈妈喜欢不停的按抽水马桶上的抽水按钮,马桶就不停的在放水,我就在按钮上放上一个硬的塑料盖子,妈妈不会脑筋急转弯,不会拿掉这只塑料盖子,她只是使劲的按这个塑料盖子,按了几次,觉得按不下去,就不按了。那时候,卫生间的卷筒卫生纸用得很快,一天一卷都不够,通过侦查,我发现是妈妈把卫生纸一张一张的揉成团,然后丢到自己卧室的角落里,我就把卫生纸换了地方放,妈妈在原来放卫生纸的地方找不到卫生纸,也就忘了丢卫生纸的`事了。
又过了几年,一天,我们发现妈妈不停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问妈妈为什么不肯坐下来休息,妈妈说:“走走人感到舒服”,后来妈妈还不停的唱歌,晚上不肯睡觉,我们意识到妈妈的病情又加重了。医生说妈妈的病进入到中后期,晚上要给她吃点镇静药,否则全家人都不能休息了。
但是这些药吃下去都有副作用,妈妈经常有幻觉。一次我们忘了锁门,妈妈就跑下楼了,我们家住四楼,等我们发觉追出去,妈妈已经跑到一楼了,真是惊魂一刻。事后我问妈妈:“为什么要跑出去?”妈妈说:“刚才有人叫我出去,这个人跑的很快,我拼命的追,还是没有追到。”
妈妈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吞咽功能减弱了,吃饭时总是把饭菜含在嘴里,不肯咽下去,我们用干净的厨房剪刀把菜剪碎,方便她吞咽下去,主食只能喝粥,由于吃的少,妈妈的体重只有六十几斤。看到妈妈这种情况,我们焦急万分,买了食物粉碎机,只是妈妈走的太快,没有用上。为此我一直很后悔、很后悔。
在妈妈去世的前一天,我们和妈妈坐在一起说着话,突然妈妈问:“二啰呢?二啰在哪里?”我听见了激动的上前抱住妈妈,“妈妈你认得我啦”妈妈没有回答,只是朝我笑笑,我知道妈妈并没有认出我,但是我坚信,妈妈叫我小名时的瞬间是想我了!
如今想起妈妈那些年受老年痴呆病折磨的一些往事,我就伤心的泪流满面,心像针扎般疼。我恨自己对妈妈关心不够,如果早一点让她练习写字、动动手指、动动脑筋,也许妈妈就不会生这种病了。
前几天卫生间里挂卫生纸的盒子无缘无故的掉下来二次,爸爸说:“你妈妈回来过了。”我很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昨晚我梦见妈妈了,梦见她像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织毛衣,我猜想妈妈在天堂里肯定把老年痴呆病治好了,不然,妈妈怎么会织毛衣呢?
篇5:怀念故乡情感散文
怀念故乡情感散文
好久没有这样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写文章了,不知什么,已渐渐的远离了虚拟的网络,每天除了繁忙的工作用之电脑外,不再贪恋与它,也许是颈椎疼痛的原因吧!
时间如水,日月如梭,转瞬,年带着岁月的味道姗姗而来,穿梭在购买年货的人行里,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洋溢,一种怀乡之情油然而生。
故乡,是席慕容诗中那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是余光中笔下那张窄窄的船票,总是在呼唤远方的游子归航。每天生活在灯红酒绿的城市,看到的只是人多车多楼房高。这里再好,也不如家乡的父老乡亲好,这里再美,也不如家乡的丰收景色美,一曲家乡美道出了我的心声。
闲暇中,脑海中故乡过年时的影像就在眼前放映,杀猪、做豆腐、蒸粘豆包是年前所必做的,更记得的是,春节时,母亲总是扎着围裙,在锅前煮着饺子,父亲将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红红的对联透着喜庆贴在门上、窗户上,就连猪圈、鸡架也都贴上了,院子里,我和小伙伴三五成群的玩耍着、欢笑着,漂亮的新衣服和新鞋是母亲早已给我和妹妹用手工一针一线缝制的,我们穿在身上,乐在心里。除夕之夜,母亲总会把几角钱放在我和妹妹的兜里,这就是我们的.压岁钱。
时间不留情,我们在光阴的辗转中变老,一个接一个的年,一代一代的人,父母早已离我而去,我也成了孩子的母亲,看到孩子已长大成人,就更加的思念自己的父母,是他们用心血和汗水让我有了今天。
回故乡看看吧!多少次姐姐用电话催着我,是呀;该回去看看了,那里有我的亲人和儿时的妹妹,还有我的老师和同学,还有我教的学生,我渴望回去,可自己的工作实在无法脱身去实现愿望,回故乡只是心中的向往。
故乡,是我梦中思念的家,故乡,是远方游子停靠的岸,那里有一种关爱,可以穿越千山万水;有一种伤感,可以镌刻日月轮回,即便是寒冬,那份温暖,也能将冰雪融化;那份爱,即便在荒漠,也能润出鲜花灿烂。
看到大红的福字红红的挂在商场的墙壁上,我的眼帘仿佛看到了故乡朴实憨厚的父老乡亲,他们的容颜永远最美,故乡,你永远是我的思念。
时光没有终结,岁月还在继续,我们为了生活,为了事业,注定不能原地踏步,要远行,要背井离乡,但心中永远不会忘记生养我们的故乡。最好的路是在脚下,最美的风景是在前方,用一颗轻盈的心迎接新的一年。
有一种心情,叫归心似箭;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期盼,是亲人隔山隔水的呼唤;有一种深情,那就是对故乡的眷恋;走遍千山万水,只有故乡的风景最美,尝尽人生百味,故乡的亲情和友情最暖,泼一笔墨,为故乡写下火红的诗篇,愿故乡的明天更美好!
篇6:怀念那日子情感散文
怀念那日子情感散文
时光一挥别,七年已逝。七年啊,相当于一个高中和一个大学本科了。想想,高中,是那么漫长的征程,考上大学那一刻,心里涌动地那份激动至今铭刻于心,那一刻似是过了烈烈火焰山,无数梦魇恶魔终于抛诸脑后,眼前是一片天高地迥。而大学本科,四年,一个单纯少年被渐渐夹进了许多不安分的躁动的因子,明净地心曾几度浮沉起落,感觉,那些年,是个煎熬,强烈的时候,甚至觉得日子好漫长,连用功读书的心思都没了。工作以来的后悔简直跟这四年太有关系了。这当然是后话。
只是想说,一个三年的高中和一个四年的本科,在我的记忆里实在太深刻太漫长了。可是,工作后的又一个七年却是如此般轻描淡写,这么短这么快,简直一点记忆都没有,还没回过神呢,实在令人哑然。
真的很痛的,似乎一点记忆都没有。更不要说精彩了,精彩,那对于我,似乎是我们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百年才一遇。记得年少的时候,很欣羡鲁迅那般地深沉与尖锐,很陶醉那张严肃沧桑的脸,于是,便很自然地在他们身上剽窃了几分凝重与泰然的习气。可我知道那是轻飘的,只是少年强说愁罢了,而当时却不免几分得意。现在,是真正面对生活的年纪,踉踉跄跄地,到处失意,很多时候,告慰自己要轻松一些,精彩一些,可现实一步一步的让你心寒,此刻,是真正的.深沉了,但已是苦涩,哪还有心思为那种摹仿欣然自得呢。
作为教师,心灵最后的依托是在教室、讲台和学生身上。在孤寂无声的日子里,很多时候,我又想,每天能到教室里走走,能和学生聊上一会儿,让自己的班级充满活力,实现书里所展现的那样和谐的班集体,那不是一种幸福吗?这样想着,身上的孤独感也顿时会抖落几分,心里会暖和许多。是的,这是我最后一块精神依恋之地了。然而,也并未如我想象的那般成功。很羡慕那些优秀教师们,课前课后,常常有学生围绕,问这问那,甚而有时会得到一朵小花,有时得到一个小礼物什么的。初为人师,刚看到这些情形,还是不以为然,觉得这有一种收买人心的嫌疑,是“奸计”所为,实为我等光明磊落之人所不屑。可时间渐渐久了,门前冷落鞍马稀,孤独氛围悄悄浸染我心,那真是比还可怕,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自信心受打击而失落更为悲伤的事了。逐渐地,我不得不信服了眼前的现实,这不是花言巧语所为,实在是那些老师实力与魅力的体现啊。而我,与他们差得远呢。
自然,承认现实便意味着自信再次受到打击。这精神依恋之地恐也要动摇起来了。
那是的第一学期,我第一次挂上了班主任的“头衔”,走马上任。人生当中的每个“第一次”,总会让人特别珍惜,特别激动,特别兴奋,特别努力去做。可是,一直以来的成就感不足,使我更加低调,处事更为谨慎不想张扬。第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也是一样,我为自己定的目标也就是做好自己,实实在在地把班级带好,不争功贪利。所以,在开始的那些日子里,我都是隐着心中那股激动在做着平凡的班主任工作,并未曾想得到学生多少的爱戴,多少的欢迎,如我曾羡慕的那些老师们一样。
每个学年的开学初也即意味着教师节的来临了。所以,初为班主任的我,特别记住了这个能证明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与个性的日子,前几天就交代好几个主要班委组织好这项工作。安排好了这项工作后,心中充满着一种愉悦感和满足感,这毕竟是我走马上任以来的第一个“批示”嘛,真是这样的,几分自豪。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几天。那是星期一下午,班会课后。我照样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准备安心下来整理一些资料,然后再一个人静静看会儿书,然后独自回家。突然,几个女生走近了我的身旁,我都未知晓,“老师,这是送给您的,祝您教师节快乐!”啊――我还未曾缓过神来,可随之马上醒悟,我收到了学生送的礼物了,我生平第一次真正这么近距离这么真切地收到学生的礼物了!我好一阵激动!我当时便没有跟他们说连我也送啊,我只是说应该给我们班的任课老师送一点礼物表示尊重与感谢啊!我第一次感到了学生原来不是想象中那般不经事的,学生精明着呢!原来,我也曾被学生惦记着的!原来,那种被学生环绕的情形我也曾拥有过呢!不管怎么说,那一次,我真的好感动,生平第一次感到我也可以做到被学生触拥的感觉。
几年过去了,作为老师,当然,我在一点一滴地成熟。关于有没有被学生环绕触拥的问题也早已不在我心头缠绕不已挥之不去,因为每个教师在教学生涯中,总会碰上这样的情形的,又何必羡慕在乎别人呢,而且不用讳言,有时学生围绕你多了,都还有些烦呢。只是,这人生中的“第一次”,实在印象深刻,它必将永留我心中,时时提醒我――
用心当好一个教师!
篇7:一盒怀念的情感散文
一盒怀念的情感散文
腊月雪花满天飞舞,我仰首苍穹,不知名的忧伤扼住咽喉,我无力呼吸,思念这东西,呵!说来奇怪,就在今天,我对自己说:就今天让自己好好地想你。也许明天我会成为别人的新娘,也许明天你会来参加我的婚礼,也许到底有多远呢?一种自己也无法解释的伤感压抑着,思想的激触,让我感觉到必须远离,可是心却不忍转身,一种思念的结束,必然导致一种事理的背弃,也许真的爱情走到了尽头,和思想无关,我要走了。真的走了,真的能离开吗?爱情怎么办?半年,一年,两年,三年……我曾将完全纯真的感情全部的安放于此,可就这样孑然一身地离开,我感情的苗圃刚刚新绿,我爱恋的思绪刚刚发芽,我又要如何去用最残忍的手段掐灭爱情,同时也在毁灭自己,也许是该离开的时候迷恋过去只是封存回忆的一种形式,可是真正忘却。心底有一种隐隐的刺痛,那也就是生活给予我的,我们情谊的感动以至让我在生命里迷失,也许即可,或许一生,就像我永远也不知道我会在何时将这些回忆抖露,也不知道今后我还能不能有如此感动,可我知道的却是我将我最为精华的生命留在于此。
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你忘记,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听到一首旧歌,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该怎么办呢?眼泪的咸涩,不停地滚过我的.脸颊,辣辣的,咸咸的,又有一点点苦,这就是心痛的滋味吧,爱情呢?也在里面吧!
因为这首歌我们一起听过,世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把爱他的话说给别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就这样逐渐结束了,无论我如何强大,你都会是我的弱点,所以看着你浅笑安然匆匆走过有我的年华,留着一个号码,不是为了守候一个人,我会一直在,纵使寂寞开成海。
有些人你以为可以见面的,有些事你以为可以一直继续的,然后也许在你转身的那个刹那,有些人就再也见不到了,当太阳落下又升起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一不小心就再也回不去。我认为我害怕的是告别的时刻,原来我同样害怕重逢,希望你别迷路了,希望你交到好朋友,希望你别再被别人欺负,希望你幸福,如果相信命,那么一切都是偶然的注定,如果你不相信命,那么一切的注定都是偶然,我也希望自己会是一个幸福快乐的新娘,用力缄默,如你所见,愿你安好。
篇8:秋天的怀念的情感散文
秋天的怀念的情感散文
《秋天的怀念》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散文,作者选取秋天是有原因的。史铁生21岁就瘫痪,可以说生活苦痛难言,然而命运并没有眷顾他,母亲也于这一年去世,像秋天的落叶飘落。
秋天,似乎注定与悲伤,痛苦相关,正如刘禹锡所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但是他是乐观的`,以至于成了名句。
时值秋天,杭州的天气格外闷热,楼下的钱塘江蒙蒙笼笼,烟雾笼罩在江面,一片迷蒙。我的心有些燥热,就如史铁生那段时间,“暴怒无常”,仿佛世间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是灰蒙蒙的,阳光不够强烈,透不过这江面沉厚的雾。
确实,秋天最易勾起愁思。一场秋雨一场寒,足以让心里涟漪起思念的波浪,然而这雨为何不似夏雨那么清凉,却似冰针让心发颤。秋雨算不了什么,最经不起秋风。秋风呼啸,树木摇晃,像一个个颤巍巍的老人,落了一地的丝发。落叶虽轻,就布满了愁思。落叶归根,几分化作尘土,几分随流水。这些,不免勾起远离他乡的游子的情思。马致远那首《天净沙-秋思》不知道湿了多少游子的衣。每每读及此曲,我就停不住对父亲的思念。
父亲是在夏天去世的,我却要在秋天怀念。我厌倦夏天,他把我的心炙烤的伤痕累累。秋天,才是属于我的。喜欢在秋天想着,念着自己该想念的人。
总觉得自己是秋天里的那片黄叶,被风吹到水里,我的眼眸太模糊了,以至看不清父亲的模样。那长江边上的一个身影,那清瘦的身形,那淡淡的微笑,就像江水浸透了我的叶脉,那刻就这样定格在心里,最后随流水沉入泥土。
父亲,像秋天里的一场寒雨,在夜深人静的夜里寒了我的心。或者是那傍晚的一阵风,骤起了心中关于你的一切。这一切仿佛像夏日的阳光那样刺眼,却又像笼罩江面的浓雾那样迷离。
篇9:怀念木屐的情感散文
怀念木屐的情感散文
都说老年人爱忆旧。在我的“忆旧”中,更多的是回忆故乡。其实我在故乡的日子并不多,17岁时,便因躲避“左”祸而离家出走,以后的几十年中,走南闯北,漂泊流离,不敢也少有机会回乡。尽管如此,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人一物,均存活于我的骨髓中,流动在我的血液里,无时无刻都萦绕在我的脑际。
这不,闲来无事,又想起了一些故乡的风物。“风物”这个词是我的杜撰,意为与故乡的风土人情及风俗习惯有关的物品。譬如我现在要说的木屐。
记得是在的清明节,我从上海回乡扫墓。有一天,在我们那个小镇上的一间小杂货铺里,偶然发现了几双木屐,立即引起我好一阵惊喜。惊的是它在人们的生活中已销声匿迹几十年,如今竟像出土文物一般重又出现;喜的是我与它犹如老友重逢,勾起我对儿时生活的许多回忆。
像我这般年纪的人,可以说从小是穿木屐长大的。从我记事时起,故乡的.人们除了赤脚便穿木屐,穿鞋的很少,穿皮鞋的更少。即使穿木屐吧,好像也有一些共同的习惯:下田劳作时当然是不穿的,大白天在家里和村里走进走出也是不穿的,一定得到晚上睡觉前冲凉之后才穿上。这恐怕不完全是一种习惯,好像这有一层节约的意思。就连女人们“去市”赶集,也是赤脚走路,把木屐拎在手上,或放在藤篮里,或分别插在扁担的两头,等快要到了,才在路边稻田的水沟里把脚“晃”两下,再换上木屐,迈着细碎的步子进入集市。于是,集市除了喧闹的人声,便充耳都是“嘀嗒”、“嘀嗒”的木屐声,节奏强烈,煞是好听,给小镇增添了许多生气与活力。
别以为木屐简单粗陋而小看了它,它其实也很讲究审美和款式的。我记得有一种男人穿的,就做成一个椭圆形,像一个平面的鸭蛋,很适合男人的宽脚板,穿着舒服而实在。女人穿的做工就比较考究些,有的前掌略低,而后跟略高,前掌与后跟之间锯去一块形成坡度,就像现在的高跟鞋似的;有的还涂上红漆,画上花卉之类的图案,俨然一件精工细作的手工艺品。这样的木屐穿在年轻“姆仔”脚上,便使她们走起路来步态忸怩,更是显得婀娜多姿,自然也更吸引那些“后生仔”们多情的目光。
说到这里,我还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成林公。我们那个地方的人所穿的木屐,大多出自他之手。他在镇上开了一家小作坊,从开料到制作完成,期间又锯又刨,又涂又画,都是手工操作,技术纯熟而灵巧,做出来的木屐十分好看。但因售价太低,销路有限,生意平平淡淡,那日子也就过得既辛苦又艰难。听说他后来回村去种田了,他的手艺大概也失传了。我感到很惋惜。
另一个人叫“瞎眼章”,是个盲人,靠给人按摩为生。每天晚上,镇上的人都在各自的店铺前聊天乘凉。那时既没有收音机,也没有电视,更没有“开心天地”,除了偶或有“哗啦”、“哗啦”的麻将牌声及不知是谁哼的琼剧小调,小镇便如死水一般寂静。每每在这种时候,人们能听到一阵阵自远而近、由小到大的木屐声,间或有竹竿点地的“笃笃”声。从声音听得出来者迈着稳重坚实有力的步子,对何处是坑儿,何处是坎儿都烂熟于心,没有半点犹疑。人们都知道是“瞎眼章”来了,就连狗也停止了吠叫。于是,便有人请他按摩,也有人乘机要他“学古”。他几乎成了小镇夜晚的“核心”,小镇上的老老少少都“紧密地团结在他的周围”,大家在一片嬉笑怒骂声中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我离开家乡之后,“瞎眼章”不知是何时去世的,虽然经过几十年时间的淘洗,但他那独特的木屐声仍封存在我的记忆中,依然是那般清晰,并没有被现在那些乌七八糟的杂音和噪声所代替。这又是值得庆幸的………
话扯远了,还是回到木屐上来。我之所以喜欢木屐,首先是因为它优点多多。它就地取材,价钱便宜,经久耐穿,风雨无碍。穿上它,无论是沙地或泥泞,都可畅行无阻。脏了用水一冲又干净了;就算穿坏了,最后还可当柴烧,充分发挥自己的“余热”呢。不仅如此,我更欣赏它的大众化和平民性。似乎可以这样说:“木屐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是种田人或是“头家”,也不管你是读书人或“番客”,在穿木屐这一点上几乎分不出贵贱高低;只要一回到家乡,一踏上家乡的土地,必穿上木屐而无疑;一穿上木屐,便立即“还原”成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便仿佛立即缩短或消除了彼此间的距离,至少也能使人感到相互间的亲切和随意。不像现在的许多人,单单从脚上的鞋便可看出贫富的差距。
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主张我们现在都去穿木屐,这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更不符合环保的要求。我所想到的只是,不要因为现在有鞋穿了,便忘记了木屐。无论如何,木屐是家乡的人们过去生活的记录和印证,它渗透并凝聚了老一辈人的酸甜苦辣,对它应该怀着特别珍惜的情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忘记它,也就等于忘记家乡的历史。再退一步说,就算是把它当作一种手工艺品来欣赏和收藏,不是也很有意义和价值吗?
篇10:怀念母亲的情感散文
怀念母亲的情感散文
青山垂头寄哀思,河川泣泪祭亡灵,花落逢春可再开,慈母一去永不回。登上这不平凡的路只有崎岖,愿脚下流萤的烛光能够照亮母亲远行的路程,当黎明来临的时候,儿女相信您已经安详在我祖父祖母身边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走了,带着对儿女的深深眷恋,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尘世,她把对家人的留恋饱憾在了绝望的冥冥之中,她心中始终蕴藏着对儿女的牵挂与思念。她用坚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着,在卧床十一年的时间里,顽强的挣扎在死亡的边缘。虽然天命有常,人皆归天有时,病魔无情,人生有时无力挽回。一针一线慈母心,万言叮咛都是情,母亲的一生是平凡伟大的,是淳朴善良的一生,更是坚强卓绝的一生。母亲走了,留给人间的是美丽、善良、是无私,是宽容,是勤劳,还有她那难以忘却的音容笑貌,儿女们将永远铭记在心中。母亲走了,她的一生就像初升的太阳,虽然没有光芒四射,但她却始终温暖着游子的感恩之心。
生命的痕迹。
至爱弥天,悲嚎漫地,苍天有情,化雨成泪,苍天有恩,故示祥瑞。踏着念思的脚步,追忆着母亲艰辛的.足迹。母亲出生在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母亲在家中是长女,兄妹五个,两个弟弟,两个妹妹。一家人过着朝夕相处的日子,母亲老早就嫁到了我们老王家,与我父亲结成了连理之亲,婚后日子过得也比较清苦,母亲的一生抚育了五儿一女,听母亲讲过,六十年代初闹灾荒,家里一贫如洗,那时就有了大哥、我和三弟三人,父亲可能有预感,当年在自家田里种下了几分地的萝卜,秋后收获的萝卜救了全家人的性命。后来听人说,萝卜收获后,地里落下了残存的干萝卜叶子被四川涌来的逃荒者当做救命稻草抢走。母亲为了能让我们兄弟三人填满肚子,自己省吃俭用也从不亏待孩子,宁肯自己受苦受累也从不袒露怨言。我的祖父在外行医,祖母常年有病不能照看她的婆婆,所以我父母就承担起了赡养我祖奶奶的义务,一九七二年,因我的祖奶奶(半身不遂)夜间用煤油灯在蚊帐上燎蚊子误烧了蚊帐,引起了家中发生火灾,祖奶奶在这次火灾中丧生,大火也吞噬了家中父母半生积攒下来的大部分财产,多亏了街坊邻居帮忙及时救火,房子才没有完全坍塌,父亲病倒,母亲没了主心骨,整日在痛苦中煎熬,乡亲们自发地组织起来帮助我家修好了房子。那时快进入冬季,母亲正发愁冬天孩子没有衣物添加,怎能熬过严寒?后来我父亲在天津工作的姨夫寄来了钱,还有两麻袋衣物,近便的亲戚都把钱和衣物送到了家中,村委会也给予了不少照顾。发生火灾时,已有六个孩子的母亲身心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也为后来的不幸落下了病根。
万爱百恩千苦,疼我熟知父母。
随着儿女们的陆续成家立业,母亲肩上的担子也轻松了许多,九十年代末,母亲已过了花甲之年,便跟随父亲和五弟到山西传播果树修剪技术,一是外出图个清静多赚点钱,二是把中国苹果“第一都”的果树修剪技术拓展到异地他乡,从而达到利润双赢、共同致富之目的。他们的口号是:“技术扶贫”第一年修剪的果树不要钱,等第二年果树产量提高了,户主尝到了甜头再付款。我记得父母在山西大约待了三年,他们传播的果树修剪技术得到了用户的好评,我看到父亲回到家乡时带回了不少的奖状镜匾之类的东西。母亲随父亲去山西主要是为了散散心帮父亲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山西的时候母亲由于环境不太适应,再加上思乡心切,一时染上了心脑血管堵塞,后经治疗基本上病情稳定,回到家里已看不出有何大碍来。母亲自从经历了这场大病后,每况愈下,经常看不惯别人的说话,再加上父亲的火爆脾气,令她的中区神经彻底紊乱了。有一次,我五弟的岳母在家里吃饭,我母亲也过去了,吃饭时我母亲由于病情发作,看到我五弟的岳母吃了两碗面条,就说人家能撑,结果人家不干了,两人吵了起来不欢而散。
我母亲在那场大病之前不是这样的人,家里来了客人,吃饭时她始终劝客人,家里没有好菜好饭多吃点别嫌荤。母亲的待客之道,做儿女的最了解,只是她身染疾病身不由己而发作,母亲不识字,可心地善良,与邻为伴从不与他人发生争吵,母亲善待公婆,精心地呵护着自己的儿女,为家的操劳呕心沥血,岁月的沧桑烙印在了她那慈祥的脸上,两鬓的白发印证了她的艰辛,时间老人没有挽留住她的脚步,母亲的病情一步步地滑到了极度痛苦的边缘,顽强的生命抗拒着病魔的煎熬,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母恩浩荡,永载千秋。
母亲最后一次外出是在一九九六年夏末,是和父亲一起到五十公里外我租房的住处,当时我在离家很远的公路边开了个小卖部,父母下车后让我打了个出租车先送母亲回家,父亲在后边办点事,在小卖部我就发现母亲不爱说话,手脚有点不听使唤,等到了家门口下车后,我架着母亲开了门,进屋坐下后,母亲在看电视,我就忙活着做菜。当我和母亲唠叨了几句后,发现母亲没有应答,我问母亲怎么了?我隐隐约约只听到她说的一句话:“这次不强啊。”再问,她看着我却说不出话来,我这才发现母亲小便失禁了,裤子是湿的,这时父亲也回来了,忙把母亲抬到了炕上,重病的母亲已经完全丧失了自立的能力。
后续的治疗鉴定,母亲二次复发的是脑干大面积梗塞。医生说:“是个奇迹,一般的说病人到了这个状况,这个人早就不在了。”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母亲的神智略有恢复,不能说话,只会吆喝,右半身动弹不得,从此母亲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母亲出院后,卧床了,偿尽了病魔带给她的苦痛,家中的儿女亲人们也见证了母亲的辛酸痛楚,精心地护理着重病的母亲。母亲受的苦是常人无法比拟的,儿女们企盼着母亲有一天能奇迹般地站起来,与家人安享着天论之乐。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母亲病危告急了好几次,就在母亲最后一次病危时,我和爱人陪在母亲身边的第三天,我回百里外的家中处理点事情,不料母亲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当我回到母亲身边,亲人的哀嚎令人肝肠寸断,我跪着呼喊着娘亲,母亲却撒手西去。
自从母驾鹤云归,从此阴阳两隔,我们再也无法聆听您的教诲,无法再见到您的音容笑貌,怎能不叫儿女痛心疾首,悲痛欲绝呢?母亲啊!您尝尽了人间苦楚,受尽了人间磨难。又怎能让儿女忘怀?耶稣有句谚语:上帝不能分身去所有的家庭,所以世上才有了慈母在每个家庭里默默的付出。母亲您就是上天派来的慈母,这一辈子您为儿女付出的太多,我祈求您下辈子还做我们的母亲,能有您这样的母亲做榜样,我们已经是侥天之幸了。如果真有来世再重逢的缘分,请让我们还做您的儿女吧。
母亲离开我们已经整整八年了,母亲在跨过古稀之年后永别了这个尘世,母亲的功绩将与日同辉。亲爱的母亲,您生如红梅之坚韧,逝如秋叶之静美,逝去的是您的躯体,升华的是您永恒的灵魂,永存的是您高尚的品格,您永远活在儿女心中,母亲的英名将永垂千古,万世流芳!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辛苦了一辈子,到头来没有享过清福,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忆往昔,岁月不堪回首,母亲的一生是苦难交加的一生,母亲留给儿女的是真情和母爱,留给自己的是辛劳和困苦。愿母亲在天堂不再受病痛之苦,愿母亲的在天之灵得以安然!
篇11:怀念小欢情感散文
怀念小欢情感散文
三点多醒来,想起小欢,毫无睡意。
小欢是我曾经饲养的一只小猫,是老公从朋友家里带来的。它年龄很小,大约两个月的样子,浑身毛茸茸的,缩成一团的时候,像个麻花的毛球儿。两只圆圆的玻璃弹眼睛放出柔和友善的光芒,心想这么温顺的小家伙如何能胜捕鼠之任?因为在郊外开了一个米粉加工厂,厂里存放着十吨八顿的大米,惹得成堆的老鼠大白天都是胆大包天,招摇入目,也不奇怪,老鼠不爱大米爱什么呢?所以把小欢带回来,它是有艰巨任务在身的。
第一眼见到它,我就喜欢上它了。灵巧的身子,常常在机器的电机上跃来跃去,当然它知道一定得在机器不工作的时候。它这一功夫,总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马戏:置一个火圈,让一只训练过的猴子从火圈中跳过去。它时不时地叫着:“喵……喵……喵呜……”可没想,它这么一叫,厂里的老鼠竟然销声匿迹了。
小欢很能察言观色,请来的工人是个和我年龄差不多来自乡下的女子,不太喜欢动物,至少不像我一样喜欢它,从不逗它,不惹它,也不曾叫过它,所以小欢也从来不敢亲近她,更别说在她面前撒娇了。每次我在厨房里做饭菜的时候,它总是眼睁睁地守在旁边,“喵……喵……喵呜”地叫着,我当然能听懂它在说:“我饿了……我饿了……我饿了……”小欢最爱吃油豆腐,猪肝和瘦肉。无论是干的还是新鲜的小鱼仔都不爱吃,这一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有点不合常理,不过,还是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
它很会自得其乐,阳光铺天盖地的午后,喜欢独自在门外的一颗树上爬来爬去,它通常只爬一米高左右就轻巧地窜下来,它还太小,胆子也不够大,不敢爬得太高。俗话说:“一龙二虎三猫。”我相信小欢的母亲要不就只生了它一个,要不顶多还有一个兄弟或者姊妹。因为它太龙太虎了。
有好多次,我在忙着搓粉的时候,它竟然用两只前爪轻轻地抓绕着我的裤脚,仰天,在我的脚边打着滚儿,它是在向我撒娇呢!也会在无聊的时候,用前爪抱着墙壁上垂落下来的绳子吊摇摇,小欢实在太会找乐子了。它不喜欢孤单。我们忙完之后是要回家的,而它也不愿意独自呆在厂里,每天下午总是早早地在老公送货车的驾驶室里等候,陪他一起直到送完货回来,大概也是累了,困了吧,安静地在我为它做的安乐窝里睡去。
去年冬天,一个最忙的下着大雨的夜晚,刚好女儿也从长沙回来了。看见小欢,喜欢得不得了,做晚餐的时候,喂饱了它最爱吃的.碎瘦肉。女儿说“妈妈,小欢好可爱好可爱噢,今晚我要把它抱回家,这里条件不如家里好,太冷了,我要给它做一个更暖和更舒适的窝。”我说“怎么可以,这里就是需要它赶老鼠呀!”小欢像往常一样,吃饱了就到处跑开了,我以为它又是在车里等送货了,大家都忙于加班加点,等到忙完之后,发现它不在车上,我和女儿各自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借着微弱的光,四处寻找也不见它的踪影,喊“小欢”也听不到它“喵……喵……喵呜”的回应。只看见门外狭窄的路边,并列地排着三辆小车,听说是隔壁不锈钢门窗厂的。娘儿俩沮丧极了,心想这么冷的雨天,会去哪儿呢?但愿明早小欢会回来。
回到家里,女儿连忙找来一只精美的盒子,里面铺了一层厚厚的柔软的棉布,对我说这个窝比我做的更暖和更舒适,并嘱咐我明早过去一定记得带去。第二天清早我赶到厂里,小欢还是没有回来。昨晚停在厂房门前的那几辆小车已经开走了。我走到小欢经常攀爬的那颗树旁边,在离树大约四五米远的地方,也正是那几辆小车停放的位置,看见小欢一动不动地躺在水洼里,因为它的毛被雨水浸湿而紧贴着它小小的躯体,那么单薄,那么令人心痛的瘦小,它已死亡多时了……
我从房东那里借来一把锄头,把小欢埋在一个下坡的树林里。女儿电话问我小欢回厂了没有,我告诉她,小欢昨晚被人抱走了,因为它太可爱太可爱了,别人也很喜欢它。我这样对女儿撒谎是不想让我的女儿也和我一样的难过。现在小欢走了好几个月了。我依然时常会想起它,想起它留给我那么多可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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