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书范文

时间:2022-11-29 18:59:49 作者:周全全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周全全”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质询书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质询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辩论赛质询

辩论赛质询模板

质询答辩技巧;美国法律界红极一时的律师爱德华?威廉斯(Edwa;质询是一种艺术;对参加过俄勒冈赛制辩论的读者来说,威廉斯的说法毫;质询与答辩的权利义务在俄勒冈规则中有基本规定;因为答辩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问质询者;由于仿自英美法庭的质询是俄勒冈赛制的重要阶段,不;(一)质询的准备;出色的质询相当程度需要依赖临场反应,但这绝不表示;逆向思考;在分析立场的过

质询答辩技巧

美国法律界红极一时的律师爱德华?威廉斯(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经在接受《时代周刊》(1959.6.22)采访时谈到了质询(反对询问)的技巧,他说:

质询是一种艺术,它就如同要你将绳索套在被传唤来伤害你的证人身上,使他被你控制,反过来帮助你。这情况就像是与证人共处暗室,他手持匕首,随时想捅你一刀,这时你必须小心翼翼地紧跟在他身后。你绝不可能在质询中做实验,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你确知答案,证人确并未那样回答,你可以立刻干掉他,否则被干掉的就是你。

对参加过俄勒冈赛制辩论的读者来说,威廉斯的说法毫不夸张。许多辩手都曾经因为提出不当的问题,而在质询中遭到重创。在各种发言阶段中,经验不足的辩手最感到困难的通常就是质询阶段。

质询与答辩的权利义务在俄勒冈规则中有基本规定。根据规则,质询者有质询的“主导权”,也就是问答的进行使由他来掌控。规则中说: 质询者得控制时间,得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之合理而清晰之问题,并可随时停止被质询者得回答。(规则第九条) 不过质询者不能滥用这个主导权。作为质询者,他只能问,不可以利用质询时间自行申论,或根据答辩者回答自行引申。一旦如此,答辩者可以喧宾夺主,透过表示“对方辩友您不要自行申论”、“对方辩友请不要自行评论”或者“对方辩友请您问我问题”等方式来加以制止。 答辩者则只能回答。除非问题明显不合理(如涉及与辩论无关的隐私),

否则不能拒绝回答。虽然在无法理解问题时,他可以要求质询者再问一次,但不能“恶意”这么做,否则将可能被评委认定为故意干扰提问。

因为答辩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问质询者。“反质询”在俄勒冈赛制中是违规行为,质询者不但不必回答,还有权利加以制止。 不过答辩者只能答并不代表他只能任人宰割,当质询者在问题中露出破绽是,他还是可以随时捅上一刀,在质询中获取利益。

由于仿自英美法庭的质询是俄勒冈赛制的重要阶段,不能善用质询答辩,很难在这类辩论赛中由出类拔萃的表现,后面介绍的就是关键的质询答辩技巧了。

(一)质询的准备

出色的质询相当程度需要依赖临场反应,但这绝不表示质询无法准备。透过“逆向思考”和“打造地基”,多数质询都可以在上台前准备妥当。

逆向思考

在分析立场的过程中,辩手应该已经对哪些争议点有机会发展为“可能议题”有了基本概念,质询的准备应该以这些可能议题为重点。例如在“大学生创业利大弊大”的辩论中,针对我方主打的“大学生创业即使失败,仍将增进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对方可能主打的“大学生创业会造成课业分心”等议题,辩论队伍都应该设计好质询题目;如果场上确如意料中的出现了这两个议题,就可以使用事先备妥的质询来回应。

换句话说,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议题越多,质询就越可以依赖事前的准备情况,而不必只靠临场发挥。因此,准备质询题目时,辩手不应该从“我要怎么问,问什么”的“问题设计”开始,而要先思考“我要问出什么”,也就是先想结果,再想题目。这种由结果倒推问题的准备方式,就是所谓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

一般而言,对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议题,也就是对质询而言越主要的主题,质询时辩论队伍攻击对手立论和防御本方立论的重要工具。 打造地基

接下来辩手要思考怎样问出自己要问出的东西。前面说过,辩论或者论证的基本过程是透过双方都同意的事,来使对方承认他原本不同意的事(由“第一共识”找“第二共识”)。因此最好的论证拥有三大组成要素:1、无可否认的.根据;2、无从推翻的“推论”,因此产生3、无可回避的主张。 简单的说,主张的“大楼”必须建立再根据与推论的稳固“地基”之上。而质询就是打造地基(ground building)的有效手段。 举例来说,如果我方统一“大学生创业回造成课业分心,因此弊大于利”的方式,是“很多事情都会造成大学生分心,因此造成分心不构成弊大于利的理由”,这个我方主张就是要试图构建的大楼。而要怎样使对方接受这个主张呢?类比论证使一个可能的方法。我方如果以交男女朋友、打球与参加社团做类比,强调这些事情也会使大学生分心,但却不被认为弊大于利。辩手可以这样问——

问:对方辩友,请问您有没有女朋友?

答:有。

问:请问您交女朋友是不是会花时间?

答:我懂得时间分配。(答辩者打算逃脱)

问:那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交女朋友交到无法兼顾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继续以其它大学生为对象进行追问)

答:这不一样……(答辩者回避问题)

问:请回答我的问题,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再次追问同样问题)

答:呃,有可能,但是……(获得对方承认类比)

问:谢谢你,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在打造地基时,质询者最常用的就是“类比论证”。如果对方无法否认类比,又无法证明二者“不能类比”,他将就无法回避主张——交男女朋友利大于弊。如果交男女朋友、打球、参加社团这些多数人不认为弊大于利的事情,依照对方的逻辑都属于弊大于利,其辩论的外部连贯性就将受到重伤。

所谓“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指的经常就是以对方无法否认的事情作为质询的地基。“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在一般人的“已知”答案中显然是“有”,因此对方无法否认。除了一般人的已知,对方自己说过的话他们也将难以否认,同样可以作为质询的基础。例如:

问:您刚才是不是提到“刑罚教育犯罪者的目标重于报复的目标?”

(他们自己说过的话,这是很难否认的)

问:所以当二者冲突的时候应该以教育目标为优先喽?(这是同一说法的重复,同样难以否认)

问:请问您,如果有一位盗窃犯已经服完所有刑期(报复目标完成),并且未再触犯任何法律,您方是否一定要让他出狱?(这时有两种可能的答案,质询者推测他会答“是”,但如果他回答“不是”,将发生自相矛盾,对质询者更有利) 问:请问他是不是可能还没改过(教育目标未完成)?(因为这个问题的“强度”很低(可能),对方将很难不回答“是的”) 问:那么您方为什么要让他出狱呢?(这是逼对方哑口无言的问题,对方回答不回答都将暴露矛盾)

在设计系列问题打造地基时,“耐心”非常重要。若能达成质询效果,即使延长系列问题的数目也无妨。

完成问题的初步设计后,辩手可以彼此扮演质询者和回答者,来测试问题中是否有明显疏漏,容易让对方有可乘之机的地方。透过上述“心怀目标→打造地基→设计问题→问答演练”的准备过程,在比赛正式开始前,辩手们应该拥有重要议题方面的多套质询题目,有备无患。

篇2:辩论赛质询

质询答辩技巧;美国法律界红极一时的律师爱德华?威廉斯(Edwa;质询是一种艺术;对参加过俄勒冈赛制辩论的读者来说,威廉斯的说法毫;质询与答辩的权利义务在俄勒冈规则中有基本规定;因为答辩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问质询者;由于仿自英美法庭的质询是俄勒冈赛制的重要阶段,不;

(一)质询的准备;出色的质询相当程度需要依赖临场反应,但这绝不表示;逆向思考;在分析立场的过

质询答辩技巧

美国法律界红极一时的律师爱德华?威廉斯(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经在接受《时代周刊》(1959.6.22)采访时谈到了质询(反对询问)的技巧,他说:

质询是一种艺术。它就如同要你将绳索套在被传唤来伤害你的证人身上,使他被你控制,反过来帮助你。这情况就像是与证人共处暗室,他手持匕首,随时想捅你一刀,这时你必须小心翼翼地紧跟在他身后。你绝不可能在质询中做实验,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你确知答案,证人确并未那样回答,你可以立刻干掉他,否则被干掉的就是你。

对参加过俄勒冈赛制辩论的读者来说,威廉斯的说法毫不夸张。许多辩手都曾经因为提出不当的问题,而在质询中遭到重创。在各种发言阶段中,经验不足的辩手最感到困难的通常就是质询阶段。

质询与答辩的权利义务在俄勒冈规则中有基本规定。根据规则,质询者有质询的“主导权”,也就是问答的进行使由他来掌控。规则中说: 质询者得控制时间,得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之合理而清晰之问题,并可随时停止被质询者得回答。(规则第九条) 不过质询者不能滥用这个主导权。作为质询者,他只能问,不可以利用质询时间自行申论,或根据答辩者回答自行引申。一旦如此,答辩者可以喧宾夺主,透过表示“对方辩友您不要自行申论”、“对方辩友请不要自行评论”或者“对方辩友请您问我问题”等方式来加以制止。 答辩者则只能回答。除非问题明显不合理(如涉及与辩论无关的隐私),

否则不能拒绝回答。虽然在无法理解问题时,他可以要求质询者再问一次,但不能“恶意”这么做,否则将可能被评委认定为故意干扰提问。

因为答辩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问质询者。“反质询”在俄勒冈赛制中是违规行为,质询者不但不必回答,还有权利加以制止。 不过答辩者只能答并不代表他只能任人宰割,当质询者在问题中露出破绽是,他还是可以随时捅上一刀,在质询中获取利益。

由于仿自英美法庭的质询是俄勒冈赛制的重要阶段,不能善用质询答辩,很难在这类辩论赛中由出类拔萃的表现,后面介绍的就是关键的质询答辩技巧了。

(一)质询的准备

出色的质询相当程度需要依赖临场反应,但这绝不表示质询无法准备。透过“逆向思考”和“打造地基”,多数质询都可以在上台前准备妥当。

逆向思考

在分析立场的过程中,辩手应该已经对哪些争议点有机会发展为“可能议题”有了基本概念,质询的准备应该以这些可能议题为重点。例如在“大学生创业利大弊大”的辩论中,针对我方主打的“大学生创业即使失败,仍将增进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对方可能主打的“大学生创业会造成课业分心”等议题,辩论队伍都应该设计好质询题目;如果场上确如意料中的出现了这两个议题,就可以使用事先备妥的质询来回应。

换句话说,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议题越多,质询就越可以依赖事前的准备情况,而不必只靠临场发挥。因此,准备质询题目时,辩手不应该从“我要怎么问,问什么”的“问题设计”开始,而要先思考“我要问出什么”,也就是先想结果,再想题目。这种由结果倒推问题的准备方式,就是所谓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

一般而言,对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议题,也就是对质询而言越主要的主题,质询时辩论队伍攻击对手立论和防御本方立论的重要工具。 打造地基

接下来辩手要思考怎样问出自己要问出的东西。前面说过,辩论或者论证的基本过程是透过双方都同意的事,来使对方承认他原本不同意的事(由“第一共识”找“第二共识”)。因此最好的论证拥有三大组成要素:1、无可否认的根据;2、无从推翻的“推论”,因此产生3、无可回避的主张。 简单的说,主张的“大楼”必须建立再根据与推论的稳固“地基”之上。而质询就是打造地基(ground building)的有效手段。 举例来说,如果我方统一“大学生创业回造成课业分心,因此弊大于利”的方式,是“很多事情都会造成大学生分心,因此造成分心不构成弊大于利的理由”,这个我方主张就是要试图构建的大楼。而要怎样使对方接受这个主张呢?类比论证使一个可能的方法。我方如果以交男女朋友、打球与参加社团做类比,强调这些事情也会使大学生分心,但却不被认为弊大于利。辩手可以这样问——

问:对方辩友,请问您有没有女朋友?

答:有。

问:请问您交女朋友是不是会花时间?

答:我懂得时间分配。(答辩者打算逃脱)

问:那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交女朋友交到无法兼顾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继续以其它大学生为对象进行追问)

答:这不一样……(答辩者回避问题)

问:请回答我的问题,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再次追问同样问题)

答:呃,有可能,但是……(获得对方承认类比)

问:谢谢你,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在打造地基时,质询者最常用的就是“类比论证”。如果对方无法否认类比,又无法证明二者“不能类比”,他将就无法回避主张——交男女朋友利大于弊。如果交男女朋友、打球、参加社团这些多数人不认为弊大于利的事情,依照对方的逻辑都属于弊大于利,其辩论的外部连贯性就将受到重伤。

所谓“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指的经常就是以对方无法否认的事情作为质询的地基。“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在一般人的“已知”答案中显然是“有”,因此对方无法否认。除了一般人的已知,对方自己说过的话他们也将难以否认,同样可以作为质询的基础。例如:

问:您刚才是不是提到“刑罚教育犯罪者的目标重于报复的目标?”

(他们自己说过的话,这是很难否认的)

问:所以当二者冲突的时候应该以教育目标为优先喽?(这是同一说法的重复,同样难以否认)

问:请问您,如果有一位盗窃犯已经服完所有刑期(报复目标完成),并且未再触犯任何法律,您方是否一定要让他出狱?(这时有两种可能的答案,质询者推测他会答“是”,但如果他回答“不是”,将发生自相矛盾,对质询者更有利) 问:请问他是不是可能还没改过(教育目标未完成)?(因为这个问题的“强度”很低(可能),对方将很难不回答“是的”) 问:那么您方为什么要让他出狱呢?(这是逼对方哑口无言的问题,对方回答不回答都将暴露矛盾)

在设计系列问题打造地基时,“耐心”非常重要。若能达成质询效果,即使延长系列问题的数目也无妨。

完成问题的初步设计后,辩手可以彼此扮演质询者和回答者,来测试问题中是否有明显疏漏,容易让对方有可乘之机的地方,

透过上述“心怀目标→打造地基→设计问题→问答演练”的准备过程,在比赛正式开始前,辩手们应该拥有重要议题方面的多套质询题目,有备无患。

(二)问题的形式

在设计问题时,质询者要知道自己可以使用的问题的形式。一般而言,质询者最常用的问题形式有三:我问你答的一般问题,以及目的在“我代你答”和“你无法答”的特殊问题。

一般问题一般问题(generalquestions)指的;先来谈是非题(trueorfalsequesti;问: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无法兼顾课;问:您说不一定是不是因为有些人会,有些人不会?;答:呃,对;问:那表示有人会嘛;答:这个题目不能用是或不是来回答;问:为什么呢?;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阿;问:所以是有些人会,有些人不会?;答:呃,对;请注意上

一般问题(general questions)指的是寻求答辩者回答的`问题,又可以安装学生考试中的常见题型,分为是非题、简答题、选择题和申论题、在质询答辩中,选择题比较少见,简答题偶尔出现,最常见的则是是非题和申论题。

先来谈是非题(true or false questions)。为了占有主导权,质询者应该多询问这类题目,例如在上面的两个例子中,所有的问题都是只要求对方回答“是或不是”、“对或不对”以及“会或不会”的是非题。 如果遇到狡猾一些的答辩者,可能在是非题上回答“不一定”。这时质询者不用惊慌,因为“不一定”代表的是“有时候是(对、会),有时候不是(对、会)”,只要多追问一个问题就可让这类答辩者无法逃避,例如——

问: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无法兼顾课业? 答:不一定。

问:您说不一定是不是因为有些人会,有些人不会?

答:呃,对。

问:那表示有人会嘛。 答辩者也可能作出“类问题不能用是或不是来回答”来答复。有时这的确是质询者的询问内容不适合以是非题形式来提出,例如“请问核能发电是一种好的发电方式么?”由于“好”(价值词)的定义是相当模糊的,答辩者自然难以用简单的是或不是来回答。但有时这仍是答辩者试图回避,质询者应该透过追问将它拉回来,例如—— 问: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无法兼顾课业?

答:这个题目不能用是或不是来回答。

问:为什么呢?

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阿。

问:所以是有些人会,有些人不会?

答:呃,对。

请注意上面的例子里,质询者问了一个“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是要请对方澄清“不能用是或不是来回答”的原因,对方很难长篇大论,仍属于“要求有限答案”的简答题(short-answer questions)范围。简答题也可以请对方简短提供证据和主张,例如“请问您方相信植物人并无意识的证据是什么”,或者是“可否请您简单重述反对公益彩票的三大理由”,当然质询者会这样问,意味着它将即刻对对方的证据与主张提出反驳。

质询者应该尽量避免询问的是“要求无限答案”的申论题(essay questions),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开放式问题”(open questions)。申论题的风险是给予对方过大的回答空间,因而使质询者丧失质询的主导权。例如如果质询者问“请问您方为什么认为经济全球化竞争大于合作”,回答者的答复使“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来分析”,这下质询者又要如何回应呢?

特殊问题

除了寻求答辩者回答的一般问题,质询者在发问中还可以用两类特殊的询问方式:一是“建议式询问”,二式“对质式询问”。

首先,建议式询问(suggestion)寻求的不是答案,而是以问题形式

替答辩者说出答案。在美国法庭,这类问题经常用于质询的结尾。具体的做法式:当答辩者被质询者的问题逼到墙角时,利用建议式询问替他说出他不愿说出的答案,然后快速收尾。在前面经常提过的,有关刑罚目的的质询里,质询者就可以透过建议式询问来处理使答辩者哑口无言的问题——

问:那么您方为什么要让他出狱呢?

答:呃……

问:是不是因为他以及服完他的犯罪罪行相当的刑期了呢?(因为对方出现迟疑,质询者迅速提出建议式询问)

答:呃……

问:谢谢,我想我已经得到需要的答案了。(对方在建议式询问后再度出现迟疑,质询者迅速将系列问题收尾) 老经验的辩手会建议质询者以“快速收尾”完成上述步骤,如果在哑口无言的问题上逼问对方过久,答辩者可能急中生智,答出令质询者吃惊的答案。

其次,对质式询问(confrontation)要的也不是答案,而是希望提出违反答辩者立场的伤害性事实,来暴露他的发言与事实不符,以伤害其可信度。例如以下这个例子——

问:您刚才是不是说多元入学方案实施之后,学生的升学压力获得减轻,补习的人也少了?

答:是的。

问:可不可以请您念一下我手上的这份资料。

答:好。

问:这份资料是来自5月16日出版的《台北市市政统计周报》,请念这一段。

答:“根据调查89年本市中等以下各级学校学生平日放学加校外补习之比率为55.14%,较上年54.05提高0.64格百分点,国中、高中学生亦半数以上下课后进入补习班,分别为67.96%和55.41%”。 问:请问是不是还有超过半数的学生在补习,甚至补习人数还增加了?

在事实胜于雄辩的情况下,这时答辩者唯一的脱身之道,可能是表示“我方的资料显示补习人数降低了”,但质询者还是达成了提出矛盾证据的效果。

对质时最好利用事实证据,如果是意见证据(请对方辩友念某位专家的意见),效果将是相当有限的。对方辩友可以轻易在他们的质询中“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支持他们的意见证据来提出相同的质询。

(三)质询的目标

前面说过,质询应该以逆向思考的方式来准备。也就是先确认质询目标,在思考质询方法。从论点交锋的角度来说,双方所有的主要议题都可以是质询的目标;就功能的角度而言,质询的主要目标则可以归纳为“限定”、“攻击”与“防御”三大类(游梓翔、温伟群,1989)。 质询的第一个主要目标是限定(limiting)辩论的范围,质询者透过澄清对方立场、建立双方共识等做法,将随后的攻防焦点引导到关键议题上。下面这则澄清对方立场的质询是出自“高中联考应加计在校

成绩”的辩论:

问:您方所主张的“高中联考应加计在校成绩”,请问是五育(德、智、体、美、劳)成绩的哪些部分?

答:是加计智育,透过这样的方法,我们可以……

问:谢谢您,我要问下一个问题了。

透过这则简单的质询,质询者得知正方要加计的是智育成绩,就可以放弃预先准备用来反驳加计其它四育分数的论点,而集中讨论只加计智育的问题。

篇3:辩论赛质询技巧

辩论赛质询技巧

一、逆向思考

在分析立场的过程中,辩手应该已经对哪些争议点有机会发展为“可能议题”有了基本概念,质询的准备应该以这些可能议题为重点。例如在“大学生创业利大弊大”的辩论中,针对我方主打的“大学生创业即使失败,仍将增进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对方可能主打的“大学生创业会造成课业分心”等议题,辩论队伍都应该设计好质询题目;如果场上确如意料中的出现了这两个议题,就可以使用事先备妥的质询来回应。

换句话说,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议题越多,质询就越可以依赖事前的准备情况,而不必只靠临场发挥。因此,准备质询题目时,辩手不应该从“我要怎么问,问什么”的“问题设计”开始,而要先思考“我要问出什么”,也就是先想结果,再想题目。这种由结果倒推问题的准备方式,就是所谓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一般而言,对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议题,也就是对质询而言越主要的主题,质询时辩论队伍攻击对手立论和防御本方立论的重要工具。

二、打造地基

接下来辩手要思考怎样问出自己要问出的东西。前面说过,辩论或者论证的基本过程是透过双方都同意的事,来使对方承认他原本不同意的事(由“第一共识”找“第二共识”)。因此最好的论证拥有三大组成要素:无可否认的根据;无从推翻的“推论”以及因此产生的无可回避的主张。简单的说,主张的“大楼”必须建立再根据与推论的稳固“地基”之上。而质询就是打造地基(ground building)的有效手段。

举例来说,如果我方回应“大学生创业回造成课业分心,因此弊大于利”的方式,是“很多事情都会造成大学生分心,因此造成分心不构成弊大于利的理由”,这个我方主张就是要试图构建的大楼。而要怎样使对方接受这个主张呢?类比论证使一个可能的方法。我方如果以交男女朋友、打球与参加社团做类比,强调这些事情也会使大学生分心,但却不被认为弊大于利。辩手可以这样问——

问:对方辩友,请问您有没有女朋友?

答:有。

问:请问您交女朋友是不是会花时间?

答:我懂得时间分配。(答辩者打算逃脱)

问:那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交女朋友交到无法兼顾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继续以其它大学生为对象进行追问)

答:这不一样……(答辩者回避问题)

问:请回答我的问题,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再次追问同样问题)

答:呃,有可能,但是……(获得对方承认类比)

问:谢谢你,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在打造地基时,质询者最常用的就是“类比论证”。如果对方无法否认类比,又无法证明二者“不能类比”,他将就无法回避主张——交男女朋友利大于弊。如果交男女朋友、打球、参加社团这些多数人不认为弊大于利的事情,依照对方的逻辑都属于弊大于利,其辩论的外部连贯性就将受到重伤。

三、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所谓“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指的经常就是以对方无法否认的事情作为质询的地基。“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在一般人的“已知”答案中显然是“有”,因此对方无法否认。除了一般人的已知,对方自己说过的话他们也将难以否认,同样可以作为质询的基础。例如:

问:您刚才是不是提到“刑罚教育犯罪者的目标重于报复的目标?”(他们自己说过的话,这是很难否认的)

问:所以当二者冲突的时候应该以教育目标为优先喽?(这是同一说法的重复,同样难以否认)

问:请问您,如果有一位盗窃犯已经服完所有刑期(报复目标完成),并且未再触犯任何法律,您方是否一定要让他出狱?(这时有两种可能的答案,质询者推测他会答“是”,但如果他回答“不是”,将发生自相矛盾,对质询者更有利)

问:请问他是不是可能还没改过(教育目标未完成)?(因为这个问题的“强度”很低(可能),对方将很难不回答“是的”)

问:那么您方为什么要让他出狱呢?(对方回答不回答都将暴露矛盾)

在设计系列问题打造地基时,“耐心”非常重要。若能达成质询效果,即使延长系列问题的数目也无妨。完成问题的初步设计后,辩手可以彼此扮演质询者和回答者,来测试问题中是否有明显疏漏,容易让对方有可乘之机的地方。透过上述“心怀目标→打造地基→设计问题→问答演练”的准备过程,在比赛正式开始前,辩手们应该拥有重要议题方面的多套质询题目,有备无患。

我们一般可以把质询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攻击的、临场的、用来解构对方立论的,一类是防守的、赛前准备好的、诱使对方承认我方论点并展开自己逻辑。第一类问题起到的作用是用连续的追问来将迫使对方展开自己的逻辑并举证,进而将逻辑链中的薄弱之处予以截断,或者是确定对方的答案,让对方失去回旋的余地。

举例:(辩题:经济全球化使竞争多于合作)

问:请问对方辩友,您方今天比较的标准是什么?

答:看何者更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显然合作比竞争更能促进社会发展。

问:这是一个价值标准,是吗?

答:是的。

问:今天的辩题是一个事实命题,而您方出示了一个价值标准,请问您如何用一个价值标准来衡量一个事实命题?

答:……

由于这类质询问题是临场组织的,所以很大程度依赖于攻辩方辩手的个人实力,如果勉强去拆,反而让对方有机会展开自己的逻辑,或者自己自乱阵脚。而第二类问题由一连串封闭式问题和一两个开放式问题组成,效果是要么让对方陷入两难,要么承认我方观点,要么违背公众的经验法则。这需要赛前精心组织。

举例:(辩题:经济发展优先于环境保护)

问:请问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开放式问题)

答: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问:请问主要矛盾需要被优先解决还是次要矛盾需要被优先解决?(封闭式,二选一)

答:主要矛盾

答:那么请问解决这个主要矛盾是要靠发展经济还是靠保护环境?

答:……(大家可以想一想怎么破解这套陷阱)

第二类问题兼顾取得战果和展开自己的底线,但是连环问题很难设计,碰到经验丰富的答辩者,他们是不会按照你预期的答案来回答的!

篇4:对垄断条款的质询

对垄断条款的质询

对垄断条款的质询

――铁路保价运输保护措施解析

文/齐艳铭

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见到了一份由铁道部颁布的《关于加强铁路保价运输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在第十九条“整顿代理运输保险,加强管理”中规定:“对未办理代理运输保险手续的车站,立即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对保价率未达到70%和保价收入未达到保价保险总收入70%的车站,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

笔者认为,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和相对经济优势地位,交易相对人(即托运人)与铁路运输企业博弈的结果必然是选择保价运输,由此将威胁托运人交易的自由选择权。另外,《措施》第十九条人为地规定保价运输的比重,是典型的行政命令型经济管理方式的表现,这种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将引起交易各方甚至其内部成员收益的降低。可以说,《措施》第十九条在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上还存在着值得质疑和改进的地方。

对《措施》第十九条规定的合法性分析

我国《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办理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可见,《铁路法》赋予了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自由选择权。从渊源上讲,托运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滥觞于民法上的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上述托运人的自由选择权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办理保价运输和货物运输保险的自由。

办理保价运输还是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的自由。

究竟向哪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自由。

足额还是不足额保价的自由。

足额还是不足额保险的自由。

退保的自由。

《措施》第十九条提到了两个“70%”,第一个“70%”是业务量统计指标,第二个则是收入量统计指标。这里的保价率,是按照货票数计算的保价运输在保价和保险总票数中所占的比例。两个“70%”是并然的关系,也就是说,铁道部下属车站只有同时达到了上述两个“70%”的指标要求,才能继续办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否则,没有完成其中任何一个指标都将被迫停办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从表面上看,《措施》只是对铁道部下属各车站设定了指标,并没有针对托运人是否办理保价运输直接做任何强制性要求。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措施》采用了釜底抽薪的办法,通过限制办理铁路运输保险业务的方式间接地限制了托运人的自由选择权,其规定在合法性上值得质疑。

众所周知,目前铁道部仍然具有政企合一的双重身份。一方面,铁道部作为政府部门,其制定的部门行政规章对铁路系统各单位将产生非常积极的.政策导向效应;另一方面,铁道部作为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各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上级管理机关,其出台管理措施制定的任务指标将对各企业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因此,各基层车站为了完成这两个“70%”的指标,一般会采取种种措施(包括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劝说或者诱导托运人选择保价运输。大多数情况下,托运人会听从铁路车站的劝说从而选择保价运输。因此说,《措施》在事实上将剥夺国家《铁路法》第十七条赋予托运人的自由选择权。

为什么说大多数情况下托运人会听从车站的劝说而选择保价运输呢?有一种可能就是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服从现象。但是,要解释上述原因还须从铁路运输企业在交易中所处的市场支配地位和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说起。

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上所具有的某种程度的支配或者控制力量,即在相关的产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上,拥有决定产品产量、价格和销售等各方面的控制能力。市场支配地位描述的是市场上产品供给者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铁路保价和货物运输保险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和竞争性。一直以来,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铁路站点代办的渠道进行。所以,保险公司对铁路代办站点具有很强的渠道依赖性。在铁路保价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市场的竞争中,铁路企业处于支配地位。如果铁路站点不配合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那么,托运人自行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的成本必将增大。

所谓相对经济优势地位,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与其交易相对人相比处于优势地位,这种交易中的经济优势可以使该市场主体有能力选择交易的对象,甚至决定交易的内容,而其交易相对人则没有交易对象的选择权和交易内容的决定权。相对经济优势地位描述的是市场上产品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其主要表现为买方优势、卖方优势以及产品唯一性优势、附加交易条件优势等。在我国现阶段,冠名为“铁老大”的铁路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在铁路货运交易过程中,铁路企业处于明显的相对经济优势地位。对于那些必须投保的托运人来说,要么选择铁路运输同时选择保价,要么放弃铁路运输,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实践的结果也刚好印证了上述结论。实践中,一些铁路车站迫于《措施》规定的“70%”保价指标的压力,往往是规定年初开始时所有货物一律办理保价运输,待下半年保价任务完成之后再开办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比较极端的做法。但不可否认的是,托运人在交易中处于劣势地位,其办理投保的自由选择权也受到了威胁。因此,笔者认为铁道部《措施》第十九条在事实上违反了《铁路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对《措施》第十九条规定的合理性分析

如前所述,铁路保价与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此,《措施》对保价运输设定指标后,必将产生铁路保价对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的替代效应,这将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究竟这种替代是否合理,还需要从保价和保险的比较上来分析。

保险和保价有很多的相同点。从形式上看,二者均在运费以外支付了保费。从效果上看,托运人均因货损获得了赔偿。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二者制度设计的目的并不相同。保价是按照私权自治的精神,对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作出的一种商业安排。而保险则是将风险从某个个人转移到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所有成员分担损失的一种风险防范机制。其次,二者所“保”风险的范围不同。保价运输仅仅是对承运人责任赔偿限额做出例外性和补充性的一种商业安排,因此其发生作用的前提是承运人负有不可免责的过失责任。而保险可以承保的风险除了承运人责任以外,尚可包括第三人侵权行为、不可抗力等。再次,二者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不同。一旦发生货物损失,在保价运输条件下,通常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保险条件下,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货损风险的。最后,二者在索赔程序、处理机制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同。

《措施》一厢情愿地规定保价比例必须达到“70%”,势必要扭曲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靠红头文件制定出来的市场份额,其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具体来说,《措施》第十九条导致了以下几方面的不合理:

托运人风险加大,本来适合办理保险的货物不得不办理保价。如前述,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损害属于保险所保风险,但却不属于保价所保的风险。如前述,由于铁路部门怠于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导致托运人不得不接受铁路部门的劝说而办理保价运输。此时,托运人面临的风险自然加大。

铁路承运人的风险加大,本来可以转嫁出去的风险现在不得不自留。保价和保险分别属于风险自留策略和风险转嫁策略的具体手段。例如,对于一些人为风险如盗窃,铁路承运人应该通过保险机制转嫁风险。现在,一律办理保价运输,必将增大铁路承运人的风险。

一方面,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增加其保价收入;但另一方面,铁路车站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份额下降,将直接影响其佣金收入。这对铁道部而言或许并无所谓,不过是左右口袋的收入此增彼减的问题。但铁路车站和铁路运输企业毕竟是铁路系统内部两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措施》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凸现二者的矛盾。

对铁路承运人而言,其还将面临着客户流失的风险。如果说保价和保险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那么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之间则具有更强的替代性和竞争性。近几年的统计数据也表明,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公路货运对铁路货运的替代性非常明显,铁路运输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公路运输。因此,《措施》设定了保价运输指标后,铁路企业将面临着一部分客户流失的风险。

对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冲击较大。一直以来,保险公司都是依托铁路部门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措施》第十九条将直接影响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利益受到影响。

由此可见,铁路保价运输设定指标的行为固然可以增加铁路保价费收入,但其代价不菲。《措施》第十九条顾此失彼,其合理性值得怀疑。

根治之策:政企分开与站运分离

《措施》第十九条规定出笼的根源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垄断,而且是政企合一体制下的全行业垄断。笔者认为,要想破除这种垄断,就必须做到政企分开和站运分离。

政企分开是打破铁路行业垄断局面的根本之策。

由于政企不分,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干预铁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了解,铁路车站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的佣金收入大概能拿到10%左右。因此,铁路车站代办保险的积极性很高。《措施》第十九条规定:“对未办理代理运输保险手续的车站,立即停止代理运输保险业务。”()令人疑问的是,从企业受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企业一定会及时“补办”手续的,但是《措施》为什么要求“立即停办”呢?这充分说明了行政权力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干预。

代表政府履行铁道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铁道部,当然有权力要求没有手续的企业补办手续;但是否愿意停办业务则是作为企业的铁路车站分内的事情。铁道部《措施》第十九条的规定让车站蒙受了较大的利益损失。《措施》出台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通过限制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方式来扶持保价运输,扶持保价运输就等于扶持铁路货运企业。这种釜底抽薪的方式,既侵犯了交易相对人即托运人的自由选择权,又侵犯了内部成员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措施》第十九条看似扶持铁路货运企业,但却顾此失彼,既增加了铁路货运企业经营中的纯粹风险,又减少了铁路车站的代理保险的佣金收入。

只有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才能防止《措施》第十九条等类似规定不再重现,广大托运人的自由选择权才能真正够落到实处,铁路各企业的经营利益也才能真正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之上。

站运分离是理顺铁路内外部关系的有效途径。

站运分离就是铁路系统内部的车站和运输企业实现分离,成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利益主体。逐渐将铁路货运企业改造成为竞争性企业,将车站改造成为具有微盈利性质的社会公用企业。使车站企业成为能够同时办理保价和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公共平台,让托运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自主选择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只有如此,才能理顺铁路内部站运关系;也只有如此,才能理顺铁路运输企业自办保价与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之间的竞争关系。只有理顺了上述各方面关系,才能实现广大的托运人、铁路车站、铁路货运企业、保险公司等的共赢。

篇5:审计质询的十大技巧

审计质询的十大技巧

进行有效审计需要查账和质询相结合.虽然在客户现场,审计人员也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也都熟悉质询工作,即怎样提问才可以询问出特别的信息,但这仍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事情.因为注册会计师或者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常常不得不质询有关经营操作和程序问题,证实内部控制问题,有时还要问及经理人和雇员的诚信程度和社会关系问题.

作 者:梁水源  作者单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会计系 刊 名:中国审计  PKU英文刊名:CHINA AUDIT 年,卷(期):2003 “”(18) 分类号:F2 关键词: 

篇6: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

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

(一)村(居)民质询的形式

村(居)民咨询以召开咨询会议形式为主,也可以采取个别咨询、发放咨询表等多种形式进行。质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安排在本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集。

(二)村(居)民质询会议的内容

村(居)民质询会议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村级集体经济使用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救灾款物的发放及其他群众关心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村(居)民质询会议的'召集方法

村(居)民质询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由全体村、组干部组成答询小组,负责解答村(居)民的所有提问,要求村(居)民代表全部参加,其他村(居)民自愿参加,可以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提出质询意见、建议、要求和批评,

对所提问题,村(居)民可以要求村级班子指定某一位同志给予答复,也可以点名让答询小组的某一位成员做出明确答复。

(四)村(居)民质询会议的步骤

1、会前准备。在质询会召开前一周,要通过广播、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布会议召开的时间,以便让群众做好质询准备。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有关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和村民反映的意见,事先做好答复准备工作,成立质询答复小组。

2、会议程序。1、清点到会人数,村(居)民代表应过半数到会,其他村(居)民自愿参加;质询答复小组就本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分别向村(居)民进行通报;3、村(居)民向质询答复小组提出质询或建议,质询答复小组现场解答问题。

3、会后工作。会后及时召开 “两委”会议,认真梳理村(居)民代表和党员群众得意见建议,研究落实解决措施。

篇7:民主听证质询会主持词

民主听证质询会主持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的听证质询会,是按照我县《____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程序召开的。参加今天会议的有:__个民主评议参评单位;__名民主评议代表;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同志,县政府纠风办主任**同志,人大副主任**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

今天的会议有四项内容:

_、**就搞好听证质询和问卷测评讲重要意见。

_、由__个民主评议重点单位的主要领导,向各位代表简要汇报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情况。

_、由评议代表提问题、质询。

_、请各位代表当场评价参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按照我县《____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对参加民主评议的前三类单位和第四、五类中的市场管理局、安监局、县医院等__个单位实行季度评议。并要求对重点参评单位搞好听证质询。为此,我们组织召开了今天的听证质询会,从参加会议的__个单位中,选取了__个重点单位当场发言,其他单位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发给各位代表。

下面,首先请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同志就搞好听证质询和问卷测评讲重要意见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请__个民主评议重点单位分别向与会代表简要汇报半年来的'民主评议工作,汇报完毕后,提请各位代表进行点评、提出问题。对于代表提出的问题,参评单位要认真解答,对于复杂的问题,当场可不解答,待会后经过调查研究,再将处理情况向县纠风办反馈。

首先请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局、计生局、县医院、供电公司...............

各位代表,刚才,__个单位简要向大家汇报了一年来抓行风建设的情况和各自取得的工作成果,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发言。

.................

如没有,下面请__个参评部门的领导先退场,其他同志继续开会。

接下来,各位代表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__个参评部门当场作出相应的评价。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位代表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对各部门做出评价,

刚才,*书记就如何搞好问卷测评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权利,按照*书记的讲话精神,本着对组织、对部门、对群众和对安国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答好每张问卷。

下面,请工作人员发测评卷。

今天,应参加问卷的__人,实到 人。会后,这些问卷请行评办认真做好统计。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散会

篇8:辩论赛三辩质询答辩技巧

美国法律界红极一时的律师爱德华?威廉斯(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经在接受《时代周刊》(1959.6.22)采访时谈到了质询(反对询问)的技巧,他说:

质询是一种艺术,它就如同要你将绳索套在被传唤来伤害你的证人身上,使他被你控制,反过来帮助你。这情况就像是与证人共处暗室,他手持匕首,随时想捅你一刀,这时你必须小心翼翼地紧跟在他身后。你绝不可能在质询中做实验,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你确知答案,证人确并未那样回答,你可以立刻干掉他,否则被干掉的就是你。

对参加过俄勒冈赛制辩论的读者来说,威廉斯的说法毫不夸张。许多辩手都曾经因为提出不当的问题,而在质询中遭到重创。在各种发言阶段中,经验不足的辩手最感到困难的通常就是质询阶段。

质询与答辩的权利义务在俄勒冈规则中有基本规定。根据规则,质询者有质询的“主导权”,也就是问答的进行使由他来掌控。规则中说: 质询者得控制时间,得提出任何与题目有关之合理而清晰之问题,并可随时停止被质询者得回答。(规则第九条) 不过质询者不能滥用这个主导权。作为质询者,他只能问,不可以利用质询时间自行申论,或根据答辩者回答自行引申。一旦如此,答辩者可以喧宾夺主,透过表示“对方辩友您不要自行申论”、“对方辩友请不要自行评论”或者“对方辩友请您问我问题”等方式来加以制止。 答辩者则只能回答。除非问题明显不合理(如涉及与辩论无关的'隐私),

否则不能拒绝回答。虽然在无法理解问题时,他可以要求质询者再问一次,但不能“恶意”这么做,否则将可能被评委认定为故意干扰提问。

因为答辩者只能回答,因此他不能反问质询者。“反质询”在俄勒冈赛制中是违规行为,质询者不但不必回答,还有权利加以制止。 不过答辩者只能答并不代表他只能任人宰割,当质询者在问题中露出破绽是,他还是可以随时捅上一刀,在质询中获取利益。

由于仿自英美法庭的质询是俄勒冈赛制的重要阶段,不能善用质询答辩,很难在这类辩论赛中由出类拔萃的表现,后面介绍的就是关键的质询答辩技巧了。

(一)质询的准备

出色的质询相当程度需要依赖临场反应,但这绝不表示质询无法准备。透过“逆向思考”和“打造地基”,多数质询都可以在上台前准备妥当。

逆向思考

在分析立场的过程中,辩手应该已经对哪些争议点有机会发展为“可能议题”有了基本概念,质询的准备应该以这些可能议题为重点。例如在“大学生创业利大弊大”的辩论中,针对我方主打的“大学生创业即使失败,仍将增进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对方可能主打的“大学生创业会造成课业分心”等议题,辩论队伍都应该设计好质询题目;如果场上确如意料中的出现了这两个议题,就可以使用事先备妥的质询来回应,

换句话说,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议题越多,质询就越可以依赖事前的准备情况,而不必只靠临场发挥。因此,准备质询题目时,辩手不应该从“我要怎么问,问什么”的“问题设计”开始,而要先思考“我要问出什么”,也就是先想结果,再想题目。这种由结果倒推问题的准备方式,就是所谓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

一般而言,对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议题,也就是对质询而言越主要的主题,质询时辩论队伍攻击对手立论和防御本方立论的重要工具。 打造地基

接下来辩手要思考怎样问出自己要问出的东西。前面说过,辩论或者论证的基本过程是透过双方都同意的事,来使对方承认他原本不同意的事(由“第一共识”找“第二共识”)。因此最好的论证拥有三大组成要素:1、无可否认的根据;2、无从推翻的“推论”,因此产生3、无可回避的主张。 简单的说,主张的“大楼”必须建立再根据与推论的稳固“地基”之上。而质询就是打造地基(ground building)的有效手段。 举例来说,如果我方统一“大学生创业回造成课业分心,因此弊大于利”的方式,是“很多事情都会造成大学生分心,因此造成分心不构成弊大于利的理由”,这个我方主张就是要试图构建的大楼。而要怎样使对方接受这个主张呢?类比论证使一个可能的方法。我方如果以交男女朋友、打球与参加社团做类比,强调这些事情也会使大学生分心,但却不被认为弊大于利。辩手可以这样问——

问:对方辩友,请问您有没有女朋友?

答:有。

问:请问您交女朋友是不是会花时间?

答:我懂得时间分配。(答辩者打算逃脱)

问:那请问有没有大学生会交女朋友交到无法兼顾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继续以其它大学生为对象进行追问)

答:这不一样……(答辩者回避问题)

问:请回答我的问题,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质询者不为所动,再次追问同样问题)

答:呃,有可能,但是……(获得对方承认类比)

问:谢谢你,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在打造地基时,质询者最常用的就是“类比论证”。如果对方无法否认类比,又无法证明二者“不能类比”,他将就无法回避主张——交男女朋友利大于弊。如果交男女朋友、打球、参加社团这些多数人不认为弊大于利的事情,依照对方的逻辑都属于弊大于利,其辩论的外部连贯性就将受到重伤。

所谓“绝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指的经常就是以对方无法否认的事情作为质询的地基。“有没有大学生会因为交男女朋友而耽误课业”,在一般人的“已知”答案中显然是“有”,因此对方无法否认。除了一般人的已知,对方自己说过的话他们也将难以否认,同样可以作为质询的基础。例如:

篇9:面试时,答复质询应具内容

应试者千万不要反唇相讥,只能设法制造愉快的说话气氛,

应试者站在主考官的立场来看,则不难明白对方希望怎样的答案。让对方从你最明智的回答中,而觉得自己所提的是最好的质询,这样确能打动主考官的心。但是不要过于迎合主考官的质询,或故弄玄虚,

碰到自我推销的场合,晓得做彻底的说明和说服是一项重要的关键。

有许多有关面试或讲话技巧的书籍里,都指称跟人说话时,最好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但是,我要奉劝大家面试时,应该看着对方的嘴唇应答。

1.若只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应试者会很紧张,而且容易疲倦。

2.现代人生长在充满噪音的环境,所以,普遍患有轻微的重听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仔细看着嘴唇活动,就不会误解话中意思。

粗心是最大的敌人,所以在面试时粗心大意,或漫不经心地回答,就会遭到不良的后果。

篇10:试论法庭上对司法鉴定的质询

试论法庭上对司法鉴定的质询

在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司法鉴定及其结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质询?希望法院称为庭审属证或执行听证?,才能作为证据采信。在法庭上,鉴定技术人员到庭作证并回答合议庭法官和公诉人、各方当事人、代理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是司法鉴定工作的核心之一。其公开透明,能确保司法鉴定的合法性和客观性。对在法庭上如何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的质询活动,需进行实践和理论研究,笔者根据近三年的经历扼要论述如后,以求教于法学界和协作领域的各方同仁。

一、关于鉴定中的听证工作

目前,中、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部门,对法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多数案件都能靠自身配备的技术力量予以完成。而财物类鉴定、其他专业门类鉴定等,则要组织社会上具备资级的专业机构来进行。在鉴定实践中,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占较大比例,成为各方当事人、社会上有关方面关注的热点。有的法医学鉴定案件,一方当事人就是省级专家权威;有的财产评估案件,数千万元的标的,两个评后机构结论差额高达60%左右。为了尊重客观事实,防止疏漏,尽可能多地搜集原始证据和合理意见,使得在法庭上对鉴定进行质询的各方面人员,提前以积极的姿态介入,我们独创了在正式鉴定报告下发前,在鉴定工作的后期,向各方面人员下发征求意见听证稿的工作做法,从试行至今,司法效果和社会反映良好。

征求意见听证稿,就是主办的鉴定、评估式测试机构,在独立客观完成勘验、询问、调查,并经法定技术人员案件讨论研究之后,出具完整的鉴定报告初稿,结构格式与正式报告相同,但不加盖印章,不发生效力。在发给各方面人员时另附案件,写明对征求意见听证稿所引用或依据的资料、证据等进行查询、质证。注明三至五个工作日内送来书面意见,愈期不提书面意见的视为该阶段放弃听证权利。主办机构收到各方面的书面意见后,认为还有召开听证会的必要可即向法院鉴定机构提出建议;或法院鉴定机构认为还有召开听证会必要的,可安排召开各方人民参加的听证会?一方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的,作为特殊情况办理?,主办机构在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后,逐方面逐条地最后做出书面答复意见,并对征求意见听证稿进行勘误修改。同时,对整个听证活动的程序和实体记录在卷。

二、关于法庭上的质询工作

由主办鉴定机构通过法院鉴定组织部门送交法院业务庭的正式鉴定报告,有以下几部分内容:(1)按照行业规定的结果报告、技术报告、资质复印件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等。(2)案件有关各方面人员对原征求意见听证稿所提书面意见的复印件;主办机构逐方面逐条的'书面答复材料。(3)鉴定听证记事材料。主办机构记叙鉴定中以听证为重点的从受理到出正式报告的分层次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进程。以上后两部分材料的附加,是我们法院司法鉴定部门与各主办机构取得共识,根据司法鉴定案件的特点,突破创新了有关行业规范的文本格式。在实践中,对提高法院办案效率、平息当事人讼累、增加工作透明度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人民法院业务庭组织的法庭上对司法鉴定的质询时,主办鉴定机构的责任鉴定人、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刑事案件的公诉人及被告人?均应到庭。主办机构的负责人、法庭司法鉴定部门的组织人,原则上也应到庭旁听,以便于了解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此时,主办机构的责任鉴定人、法院合议庭、各方当事人均持有一套完整的正式鉴定报告书。鉴定人在庭上应依法宣读鉴定结论,回答合议庭和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提出具体的异议意见,并负举证责任。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结论质询后,合议庭认为存在部分错、漏,但经修改、补充可以采信的,应退回主办机构限期修改、补充。当事人异议很大,提出重新鉴定,合议庭也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将原鉴定报上一级法院司法鉴定部门重新组织鉴定。

在鉴定实践中,由于一些案件专业技术性强,当事人提出聘请社会专业人员为其技术顾问,在鉴定听证和法庭质询两个阶段到场发表意见,维护他方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这种要求完全可以允许的。一是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保护其合法权益。二是专业

[1] [2]

篇11:质询中拉回战场的三大方法

首先,非常重要的一点,大家在问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时刻记得:自己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以及这个问题在自己心中的答案。

举例分析一下:

题目: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

持方:正方

1、质询环节

——对方辩友,一个人已经无药可救了,这时候临终关怀或是注射阵痛药物等都无法缓解病人身体上的疼痛,安乐死是不是能够成为这个人化解痛苦的一种方法?

——安乐死会有很多弊端啊,你无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主观意愿上这么选择的还是被动安乐死。

——不啊,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措施,参照安乐死已经合法化了的国家来保证这一点,如果可以保证安乐死是由病人主观提出,安乐死是否就可以合法化?

——很难保证啊,而且安乐死的成本很高。

——对于成本问题……

来看一下,听完这几个来回之后,如果你是正方,你收获了什么?你什么都没有收获反而跟着对方走了。你看一下同样是正方,这样的回答会不会好一些。

2、质询环节

——对方辩友,一个人已经无药可救了,这时候临终关怀或是注射阵痛药物等都无法缓解病人身体上的疼痛,安乐死是不是能够成为这个人化解痛苦的一种方法?

——安乐死会有很多弊端啊,你无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主观意愿上这么选择的还是被动安乐死。

——那么,其实您方也是认可了安乐死在此时能够成为缓解痛苦的一种方法,只不过您担心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如果我们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则审核方式来监管,是不是能够保证更大几率的病人是主观意愿上自愿安乐死?

——很难保证啊,而且安乐死的成本很高。

——来,不要逃问题。安乐死有被需要的人群,制定规则来保障监管能不能够降低您方提出的问题?

详细解析

反方在同样的问题上同样的回答,正方采取了不同的回答。在第一个质询中,正方似乎不太记得自己想要问的是什么,第一个问题只是想确定安乐死能否成为缓解痛苦的一种方法。

而此时反方在回答的时候怂了一下,直接转到其他方面的问题,这时候正方也跟着反方一起走了,就导致这个问题问完之后一点收获都没有,变成一直再给反方解释问题。

再来看第二个质询,正方知道自己要问的是什么,在对方怂了一下之后,直接进行小结。这是需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问出了答案之后记得要小结。

如果你问出了答案之后没有进行总结而是放任这个问题就这么过去了,作为第三方是不一定能够听懂你在说什么你问出了什么。

还是刚才那个例子,面对反方的回答,正方提到“那么,其实您方也是认可了安乐死在此时能够成为缓解痛苦的一种方法,只不过您担心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如果我们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则审核方式来监管,是不是能够保证更大几率的病人是主观意愿上自愿安乐死?”

就是这样简短的一句话,大概按照我自己的语速需要4秒,相当于对上一个问题进行简短的总结。这个时候作为第三方能够明白你要问的是什么,你在这个来回中收获到的是什么。

最后一个问题,很多人都会知道要明确自己问问题的目的,知道要对自己的收获进行简短的总结,但是到赛场上就是做不到,容易跟着对方跑,这该怎么办?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练习!练习!练习!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约不了模辩的可以找自己的学长姐或者队友solo,跑了一次跑了两次我不相信到第十次还会那么容易的跟着对方跑。

我曾经在打比赛之前听过好多次要记得自己问问题的目的,要记得小结自己的收获这样的叮嘱,在没有经历过实际的操作之前,这些都只是好看而不能用的花瓶。

最后总结一下:

拉回战场的方法步骤:

1.明确自己要问的问题是什么;

2.简要小结自己的收获;

3.多加练习。

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比较简单实际的操作方法,仅给刚接触辩论的新人做参考,希望能够给你们一点帮助。

篇12:山西省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全文

山西省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质询案的权利,做好代表大会质询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提出质询案,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

第三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或者一个以上代表团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第四条 质询的范围是:

(一)实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方面的问题;

(二)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方面的问题;

(四)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执行财政预算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八)国家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

(九)其他重大的问题。

第五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用大会统一的专用纸书写,一事一案。

第六条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团会议、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第七条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在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团会议或者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答复的,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派主席团成员或者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员主持会议。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出质询案的代表。

第八条 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答复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该质询案即行终止。

第九条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再作答复的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十条 受质询机关及其负责人,必须接受代表的质询,拒绝代表质询的,或者敷衍塞责的,代表可以依法提出处理要求。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3:矿情质询会彰显“有用”工会

矿情质询会彰显“有用”工会

矿情质询会彰显“有用”工会

作者/ 杨岗 陈寒秋

多年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煤股份八矿(以下简称八矿)工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开拓创新,加大民主管理力度,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把矿党委提出的“三视”(视岗位如父母,视职工如亲人,视八矿如家园)文化精神予以升华,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以敬畏之心、感恩之心、爱企之心认真工作,适时建立起了矿情质询会制度。

一、矿情质询会提出的背景

临近春节,八矿因部分职工要求发放年终奖而情绪激动,引发了职工队伍的不稳定,后经矿领导与职工代表的双向沟通得以化解。疑惑虽然很快化解,但通过这次事件也引起了矿党政工领导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思考。必须要建立健全制度,架起职工与矿党政领导的沟通桥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通过认真思考和广泛征求意见,矿工会借鉴星级职代会的有关做法,在职代会联席会的基础上引入质询制度,在全省工会组织中首家建立了职工代表矿情质询会制度(以下简称矿情质询会)。203月,八矿召开了第一次矿情质询会,迄今为止,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

(一)建立健全质询程序,严格督办落实

矿情质询会召开前,工会工作人员要提前召集民情质询员开一次预备会,收集来自职工的提案,归纳整理后报送相关部门。矿情质询会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报近期全矿的安全生产经营、财务支出等情况以及职工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第二阶段是每个职工代表根据搜集到的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节能降耗、民情民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由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解答;第三阶段是矿领导针对此次会议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回答,并就职工需要了解的矿情与职工代表进行交流和沟通。

(二)改“咨”为“质”,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

刚开始,有人提议面对面沟通叫“矿情咨询会”。但矿领导一致认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遇到不清楚的问题,或对企业的发展有建议或意见,是完全有理由进行质询的。所以,为了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最终将这种沟通形式定为“矿情质询会”。

矿情质询会通过对话沟通、问题质询的形式,在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与沟通的桥梁,使职工明家底、知矿情,达到了消除误解,增进理解的显著作用,实现了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矿情质询会的作用

通过矿情质询会把企业面临的形势任务,遇到的困难与挑战,由职工代表传达到每位职工,并广泛征求民意,汇集民力。今年以来,八矿通过“人人为战危机献一策”、“金点子”等活动累计征集到各类合理化建议200余条,有效地把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战危机、保安全、渡难关”的整体部署上来,经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矿区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重点要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职工能踏实工作,无后顾之忧。矿党政工领导坚持以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通过矿情质询会的形式,真心实意、尽心竭力地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了心里装着职工,凡事想着职工,工作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充分体现了“视职工如亲人”的企业文化精神。

(二)增进队伍团结,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通过扎实开展矿情质询会工作,全矿上下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大局观念、协作意识深入人心,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明显提高,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会工作创新,同时,全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也不断转变,学习兴矿、人才兴矿的观念深入人心,求实团结、和谐向上的氛围日益浓厚。,矿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三)“以人为本”理念得以深化落实

矿情质询会作为一种开放式的`民主管理形式,具有覆盖面广、参与性和实效性强的特点,直接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使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真实全面的呈现在职工面前。有效的理解与沟通促使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深人人心,职工的个人理想和企业的愿景融为一体,“矿兴我荣、矿衰我耻、我与企业共发展”成为八矿人的自觉意识。广大职工对矿区的未来和发展充满信心,关爱企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蔚然成风,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空前提高。

三、矿情质询会的启示

(一)矿情质询会使职工更加关心关注企业发展,真正与企业融为一体

矿情质询会在八矿经过五年多的实施与应用,已经超出组织者最初解疑释惑的初衷,逐渐演变成为职工参政议政的平台。职工代表关注的重点从生活服务、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等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逐渐转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等关系矿区建设的领域。矿情质询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在由矿多个部门组织的调查问卷活动中,广大职工对矿情质询会这种形式都表示出极大的欢迎。

(二)矿情质询会使企业管理更加多元化,民主管理得以更好的落实

矿情质询会从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上为民主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作开拓了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维权思路,实现了民主管理由“事后型”向“预防型”,“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一些埋藏在企业管理中的深层次矛盾,在询问与解释、质询与答复的过程中逐渐显漏出来,促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弥补和减少工作漏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管理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三)矿情质询会促使工会工作得以更加“有用”、务实的开展

煤矿工会工作必须把握工会的内在规律,依法行为,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围绕企业工作重点,进一步把煤矿工会组织打造成“党政靠得住、职工信得过”的学习型、服务型、指导型、创新型、务实型工会组织。八矿矿情质询会的不断深入开展,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更加的透明,企业民主政治建设质量得到不断提升,职工利益得以更加有效地保障。

(作者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

篇14:浅析质询攻辩环节兼议攻辩战术论文

浅析质询攻辩环节兼议攻辩战术论文

攻辩质询在辩论中常常是个让刚接触辩论的同学很挠头的环节。经常是会有临到上场前一天或前几个小时,立论结辩什么都搞定了以后,还看到攻辩手抱着头 在拼命憋问题。而相应的也有不少的有经验一些的辩手撰写了相当数量的对于攻辩环节的技术指导。而我的想法恰恰是阅读了两篇类似的技术性文章之后产生的―― 也许,在谈论各种各样的攻辩技巧之前,不妨先反思一下,会不会是这个制度自身存在着什么缺陷才会让刚接触他的人如此困扰。

攻辩质询本质上其实很简单,就是问问题而已。而问问题的意义在于得到答案。所以更具体的可以分为这些情况,问者不知道答案回答者知道;双方都不知道答案;问者知道答案而明知故问。

物不平则鸣,人不明白才问。所以正常情况下显然问者不了解问题才会产生疑问。而也只有把疑问的目标指向一个知道答案或至少有可能知道答案的对象才比 较正常。所以在平常生活中,我们发问以及需要提问的情况多半是和上一段所说的第一种一样,问者不知道答案,而回答的人知道。但是问题在于这种情况在辩论中 并不算常见。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换一个说法可以叫做“信息不对称”。在现实生活中信息的不对称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不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更普遍的的 例子是政府和个人之间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法律事务中和政治事务中,有着丰富的质询制度并相应尽可能清晰明确的区分了不同主体之间不同的举证义务 ――――而这种区分的意图就是,明白的划分谁是提问者,谁是回答者,让了解信息更多的人回答问题,让了解信息少的人有权提出问题,从而使得更多的事实得以 揭发出来。

但是,当以法律辩论或政策辩论为模仿目标的辩论比赛,照猫画虎地把质询制度模仿过来之后,却忽略了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基础在比赛中已经消失掉了。我们 在辩论比赛中就政策进行辩论,正方就政府的立场维护政策的提出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并非是你这样做了,你就真的成为了政府一员,拥有了种种信息上的特 权和优势。在比赛中,辩手并不会变成事实中当事人,所以正反双方的信息来源大体上说都是依赖于公开信息的,因而是同等的、对称的。

我们想一想,在法庭上,接受质询盘问的也都是证人、当事人之类的对于事实有信息了解的人。从来没有把律师抓出来进行质询盘问的对不对。同样的,对辩手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接受质询呢。

所以如果在辩论比赛中真的诚心诚意地去老实问问题的话,通常来说的遇到的结果就只能是文章开头提到的第二种情景――提问人不知道的,回答人也不知 道。然而另一方面,用谁都不知道的事情去证明任何事情都是不可能成功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常识。所以在比赛中提出一个无人能够回答的.问题,既无法证明自己立 场,也不能证伪对方立场,怎么看都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

当然,我不否认,提出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答案的难题噎人在感觉上是很爽的在场面上也会让对方答不上来而显得很尴尬,但不管是不是辩论比赛只要思考一 下:这究竟说明了什么――证明了什么――就会让人自然而然的感觉到,这些毫无意义。这涉及到辩论比赛中应有的论证义务包括了哪些,这个我希望另写文章谈 论,这里暂时打住,只在此不加论证地给出我的判断:辩论的义务是而且仅是证明自己的立场成立和证明对方不成立。而与此没有关系的单纯的噎人,再爽再在场面 上显得很厉害也都是禁不起推敲反思的。

不过话说回来问一个鬼都答不上来的问题没什么意思倒也不是什么特别难得出的结论,所以在辩论实践中倒也并不是有很多人喜欢问对方肯定答不上了的问 题。于是,因为不知道而提出问题的两种情况都不成立了已经――自己不知道而对方知道因为信息的对称而并不常见,双方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问来又没什么意义, 于是就只剩下了最后一种可能了:在质询中,所提的问题必须是提问者自己知道答案的。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很简单了。知道答案而又去问无非是两种情况,设问和反问。设问是自问自答,而反问则自答的必要都没有,答案显然。另一个事实是, 不管是设问还是反问,都算不上什么真正的疑问语气,本质上是个陈述句,只不过借用了一个疑问的形式而已。如果愿意,你可以把任何一个陈述句改写成设问或反 问,也可以把一个设问或反问改写成陈述句,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同样的东西。

所以在辩论比赛中的攻辩质询环节,根本就不是什么提问环节,而无非是个把陈述句改成设问和反问的造句大赛罢了。于是新接触辩论的辩手的困扰也就不奇 怪了,往往要么是自然地想要正儿八经的问真正的问题――然后却发现委实问不出来或者问出来啥都没证明毫无意义;要么就是出于想证明自己观点的本能忍不住在 质询环节中开始说陈述句而一再被主席提醒“请问问题,不要自行论证观点”。以上,就是我对于现行的质询环节的认识。我不知道你会怎么看,我对于反问语气和设问语气没什么特别的恶感――然而也没什么特别的好感,我只是觉得, 如果你真的那么想反问,任何时候的可以,立论是时候可以,自由辩论的时候也可以,总结的时候一样可以,特意设计一个所谓的质询环节,以一方只能问另一方只 能答的规定,逼迫大家非得把所有想陈述的内容的翻译成反问设问句子,着实没什么必要啊。

所以我认为质询制度很缺乏必要性,要么改革,要么干脆取消掉算了。我注意到,有一些比赛已经将所谓的质询修改成了“对话”,把问者只准问和答者只准 答这种缺乏实际意义的规定取消掉了,索性让双方来一对一的自由辩论,这其实就是把质询取消了,也是发展的一个方向。另一方面,虽然在信息并非不对称的情况 下没什么理由能确保真正意义上的疑问存在,但是例外总还是有的,不排除有些时候也会有确实值得一问的问题;而如果一定要建立一个这样的环节来干这个的话, 那么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确保问题是真正的问题,而不是让整个环节充斥着把陈述句改头换面的反问与设问;对此我有两个建议供参考:需要赋予一种审查的权 力以拒绝回答并非真正有意义问题。这种权利可以赋予给被问方,允许其拒绝回答无意义的问题,或者赋予评委,让每个问题提出来的时候评委首先投票,通过的问 题才有效,否则不必回答,直接作废。事实上,这两种制度在比赛实践中也都确实见过,个人感觉还可以,基本可行。

当然我在这里登高一呼明天质询制度就发生天翻地覆的大改革――这种事情断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还得谈论点现实的问题,在现行制度下,我们怎么打 质询,我们需要怎样的质询战术。好吧,我得承认,我能说出的战术并没有什么那些又有趣有实用又华丽的部分,神马移花接木避实击虚夸父追日精卫填海乱七八糟 的――――如果要我谈一点“怎么攻辩”这个问题,我能说的其实很简单:你看,既然所谓的攻辩只不过是个把陈述句改写成设问和反问的造句大赛,那么如果直接 憋出一句疑问语气的话憋的你*疼,那么不妨先考虑好陈述句,再来改写就好了。

这样说的未免抽象,我们举两个例子来练习一下。

例句:“对方辩友,你长了尾巴。所以你是一只猴子。”

改写:“对方辩友,请正面回答,你有尾巴吗?请回答,猴子有尾巴吗?请回答你丫难道不是一只猴子吗?”

另一个例句:“对方辩友,你爱吃香蕉么?猴子爱吃香蕉么?你丫难道不是一只猴子么?”如此等等,就是这样。

所以,攻辩啦,质询啦,就是这么一回事,造句大赛而已。小学的时候类似的把陈述句改成疑问语气的作业我们都做过很多。这不难,你一定可以的。我看好你。

这些就是我对于质询、攻辩的看法。以上。

篇15:面试技巧:面试时,答复质询应具内容

应试者千万不要反唇相讥,只能设法制造愉快的说话气氛,

应试者站在主考官的立场来看,则不难明白对方希望怎样的答案。让对方从你最明智的回答中,而觉得自己所提的是最好的质询,这样确能打动主考官的心。但是不要过于迎合主考官的质询,或故弄玄虚。

碰到自我推销的场合,晓得做彻底的说明和说服是一项重要的关键。

有许多有关面试或讲话技巧的书籍里,都指称跟人说话时,最好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

但是,我要奉劝大家面试时,应该看着对方的嘴唇应答。

1.若只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应试者会很紧张,而且容易疲倦。

2.现代人生长在充满噪音的环境,所以,普遍患有轻微的重听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仔细看着嘴唇活动,就不会误解话中意思。

粗心是最大的敌人,所以在面试时粗心大意,或漫不经心地回答,就会遭到不良的后果。

职场贴士:恋人礼物:送恋人的礼物不求华而不实,应考虑对方的喜好与自己的经济能力,只要用你的真心,1朵玫瑰并 不比999朵玫瑰代表的爱意淡薄

篇16:保监会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关于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关于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7〕22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落实《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社会监督,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公开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询范围

社会媒体关注、涉及公众利益或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事项。

(一)公司治理类:包括保险公司股权、股东关联关系、入股资金、关联交易、治理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有关问题;

(二)业务经营类: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业务模式、销售理赔行为、重大保险消费投诉等有关问题;

(三)资金运用类:包括保险资金举牌、收购、境外投资,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保险资金运用等有关问题;

(四)监管机构关注的其他问题。

二、质询对象

(一)保险公司;

(二)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

(三)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

三、质询形式

(一)保监会将质询函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质询函发至保险公司。针对保险公司股东等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质询函,由保险公司及时转交。

(二)保险公司的质询回复应当采取书面回复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至保监会,并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及保监会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三)如被质询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披露可能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的,保险公司应向保监会书面说明情况,经批准可以免予披露。

四、质询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被质询人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地回答质询函涉及的有关问题,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被质询人未按规定期限回复,或质询回复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保监会将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经质询和调查核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股东或相关当事人违反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改正、限制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限制其在保险业的投资活动等措施。

(四)质询情况纳入保险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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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书范本

诉状书范文

诉求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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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书范文

书之旅

告知书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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