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优秀散文

时间:2022-12-01 01:17:20 作者:赶紧睡觉叭好困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赶紧睡觉叭好困”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我与优秀散文,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我与优秀散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我与优秀散文

我与优秀散文

一直偏爱散文,却说不清原因。大概是觉得诗歌太难理解,更不好写;小说太过渊博,也太难把握;戏剧嘛,看文字不如看表演。散文呢,篇幅不长,不受时间地点场合局限,想看便看,想放便放。不像小说,要么不看,看了还想看,弄得废寝忘食,误了正事;也不像诗歌,非读无以成韵,好不自在!

从读书起,就喜欢散文。可默读细细涵咏,可朗读体会情味;可以一目十行速读,也可逐字逐句精读。碰上文质兼美的,反复品味,绝不厌烦。有时一个人嫌憋得慌,就找别人非说出那种痛快感觉不可。在书店,如果碰上了自己喜欢的散文集,那是非设法买了来不可的。记得当年为了买三毛的散文集,硬是花了将近百元抱回了十二本书,虽然因此放弃了那件好想买的裙子,也无怨无悔。如今书架上散文集怕是占了将近三分之一,古今中外,大小厚薄,不说应有尽有,也基本是丰富多彩。

如今教书了,依然喜欢。大家都说,散文好读不好教,我也有此同感。觉得好好一篇文章,写得那么美,可一经老师一上课一分析便索然无味,心里会纳闷,这是为什么呢,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

大概是这种不服气的劲头,我在散文教学上花的功夫便比较多,想的点子也比较多,于是,久而久之也颇有点自己的心得了,于是慢慢的就有了自信。每次上公开课的时候,和大家刻意避开不同,我总会首选散文。

,进入H中学时,学校照例要每位新来的老师上一堂见面课,以大致摸清该老师的.教学能力评判一下老师的教学水平。我那时虽不是刚走上讲台,但也差不多,因为以前也没接受过正统的训练,属于杂牌军,很多东西都是靠自己在实践中滚打摸爬自己摸索着教,学生喜不喜欢,老师们认不认可,说实话我心中并没底。但是怎么办呢,只有硬着头皮上,拣自己最喜欢的散文吧,于是就选了《金黄色的大斗笠》,作者已经不记得了,但文章还大概记得,写得充满童趣、充满温馨,语言很清新很动人,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就选了它。后来上完课评课时,大家也提出了不少的改进意见,但当时的教务主任给了我一个终生难忘的评价,他说,教学语言清新流畅简直是行云流水,并且预言我必将“峨冠讲台”(我名字里有个“娥”字,谐音),意思应该是说,我会成为该中学最好的语文老师。这对于一个教学新手是多么大的一个鼓舞啊。

,我被选拔参加市里的“五新”教学比武。出于本能,我又选了散文教学,题目是冯骥才的《珍珠鸟》。若不看作者,让我来猜,我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位年轻的女作者所写,语言的朴实清新自不必说,描写还那么细致入微,情感还那么真挚动人,主题还那么美好,我因此断定,作者应该是一位眼眸澄澈没有混入半点杂质的清纯女作家。可是一看作者和他的介绍,却原来是一位五大三粗的山东大汉,于是就觉得不可思议,就如同以前为李清照辛弃疾感到不可思议一样,那次公开课上得同样也有不少遗憾,但却为我教学生涯中又拿到了一个奖励证书,而且名次还不坏,于是我觉得我的教法正得到更多同行的认可。也听过一些同行们的课,暗中也做了些比较,觉得自己的教法与别人的教法真的不太一样,而且学生好像也比较喜欢,于是这么多年来,便坚持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教,就如同当年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看来读一样。

后来参加过好几场应聘,也走过好几所学校,只要是公开课,我几乎都会选散文,古今中外均可,只要是散文就行。记得被我选上的课文先后就有《岳阳楼记》《曹刿论战》《邹忌讽齐王纳谏》《小巷深处》《草莓》等多篇,而且乐此不疲,并没有厌烦的时候。这一次学校选报视屏课教学参加市里“双百工程评选”,我也一样选了散文教学。

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就喜欢散文了,有人说,说得清楚的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说不清楚的喜欢才是喜欢到骨子里的爱。

这大概就是最后的答案吧。

篇2:我与书优秀散文

我与书优秀散文

我与书,似乎总有谈不完也道不尽的话。

记得小时候,自己在父母眼中,也的确算的上是一个“好”孩子的典范。那时,虽不富裕的一家人,却也其乐融融的,居住在离故土遥远的一处高原县城。直到我被父母毅然送回故乡渭北读小学以及初中,那几年耳濡目染的乡土经历,也难得留下自己与书本相随的点滴记忆。

我与书的缘分,是自己读了一所中等师范学校才开始的。后来,随着自己阅读书籍的兴趣也日益浓厚,才又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我渐行渐远被时光与岁月所淘洗的漫漫记忆当中,与书为伴,倾心阅读的场景,每当回味起来,又总是那么甜蜜且充满幸福的味道。

我至今难以忘怀的读书氛围,也总发生在那一个又一个平淡而普普通通的庸常日子。记得读师范那会儿,我总是越来越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亦无人打扰,近乎有些“奢侈”的也独享那份阅读书本或杂志报刊的美好。除了大大小小的街边书店或书摊,是我那时乐此不疲经常光临的地方以外。那座当时面容还比较“憔悴”的小城——唯一的一家地级图书馆,亦是自己打发寂寞无聊或也满足一时读书虚荣心的首选。那是有一回,自个阅读入了迷,连时间如何悄悄流逝掉都毫无察觉。等到我走出那座周末一直光顾的图书馆的大门,夜色也已有点朦朦胧胧。此时的我却还未进食,只觉腹中空空,些许难受饥饿的滋味,让我寻索的目标又即刻转换为餐馆之类的牌子。经过就近一番找寻,也不知该吃些啥来充饥,就在我十分犹豫之间,一家店面写着“陕西风味”的路边小店吸引了我似乎早已饥肠辘辘且漂浮游移的目光。突然,一股亲切思念家乡般的久违情愫也瞬时涌进了心田。我径直推开关严的店门,里面却连吃饭的人影都没。在光线并不好的情况下,终于才看清了是一位中年模样的妇女的店老板。我想了会,要了碗饺子,等了好一会时间,她才从里间给我端了出来一碗,似乎也香气四溢的'。记得当时,跟那位平生素未相识的普通中年妇女没话找话的一席言语,让我当时也有些感觉无人理会的孤寂心情立刻温暖了起来。那也是在我追逐书本阅读文字的路上,令我至今都些许感动和怀念的一幕。

那些年,我也常在悠闲的假期,来往于故乡和工作地之间。每次回家途中,也不愿空着手,却总是匆匆到了一地,下车直奔早已熟络心上的哪家书店。当时还在求学师范的小城,在我念书之际仅存的一两家书店,也都先后随着岁月的流逝,烟消云散,早已不见任何的踪迹。唯一存留的念想或慰藉是,后来我还会在某次回家的途中,匆忙的在仅剩的当地新华书店淘到心仪的书。那样的经历也最终好景不长。现在的小城倒是令人十足的叹息也失望,也没有令人满意的购书场所。与从前求学那阵相比较,我倒是更钟情于那时小城虽不繁华,却充满了自己无知无畏般的大街小巷寻觅书籍的身影。

我在某所大学进修期间,也绝不放过任何拥有书的场所。我也时常会不知疲倦的,于这座城市书店之间搜罗穿梭不已。以至往往经过很短一段时间的仔细搜寻,我便对散布在整座城市角落的大小“书肆”也铭记在心。记得,自己的一段阅读时光,竟是在这座城市档次和规模也都是最高规格,各类图书也应有尽有的一座书城的“顶楼”度过的。那是一个书量多仅仅用来借阅的场所。记得当时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多新旧书籍的我,被一排排立着的铁皮书架彻底也征服了,想要立即办证入内,一睹书颜,却因仅有的钱不够,还是灵机一动,借了同来的一位三十元,这才解决问题。后来,我一有空就去那阅读,我在那里也读了许许多多自己喜欢的书。我始终忘不了在那里读书的情形和氛围,随意的走近一处书架,目光在密密麻麻的书之间梭巡,瞬间就能惊喜般的发现自己想要的书本。我喜欢文学类的包括文学评论的书胜过其他,间或也读读人物传记等的。记得一本书的书名忘了叫做什么,当时自己还被书中的某个观点也吸引,内心赞同不已而思索了好半天。

不得不提起,前些年,我在另一座古城买书的经历。每次路过那座熟悉的古城,或是第二天天亮到达这座千年历史古城,或者是当天下午从我的渭北故土抵达(赶着当晚的火车去工作地)我都要抽空光顾一下位于火车站眼前的几家书摊(几乎都是卖盗版书)以及一家颇有些规模的图书批发市场。

我的故乡渭北县城,仅有的些购书场所,很多年前就也熟知于心。令人遗憾的是,我在县城生活的时间并不怎么长。至今回忆起来的倒是,当年在故乡县城显得没落的唯一的那家新华书店也徘徊阅读的影子。

忘了哪一年,我竟然在故乡的新华书店也淘到了一本当时令自己十分喜悦的书。那也是自己难得的一次阅读体验。我记得当时逛书店的情景,那时,书店也已不复当年的模样,充斥多数的也是教辅图书。就在自己站在少有的几本文学和其他书混杂的书排跟前,一本名为《故土苍茫》的书名赫然也映入我的眼帘。我只翻读了一遍作者所写的自序,就已经爱不释手。那种久违了的似乎心底盼望已久的与我心境甚为契合的随笔文风(亦是作家独有的一种文字风格)彻底也折服了我,也只能让我仅是一个爱好文学的读者在他的文章中细细品咂不已了。

2016.12.10夜晚

篇3: 我与散文

喜欢的它的简洁,喜欢它的明了,喜欢它的深邃,喜欢它的干练整洁,喜欢它的烂漫,喜欢它独特的风格。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名家对散文的文字。

老舍在《散文重要》中说:散文是加工过的语言,讲话与散文原是“一家人”。自古以来,还有这样一位诗人,诗极其精彩,而写信却糊里糊涂的,所以只要写好了散,写评论,报告,信札,话剧等等就是顺手成章的事了。秦牧在《散文领域――海阔天空》中说:散文这枝花,现在自然也和“文学树”上各个枝丫的花一样都在开,但这花开得还是不够绚丽,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散文,精粹警辟的,谈笑风生的,亲切感人的,玲珑剔透的,少之又少。

所以好的散文,有的使人想起了银光闪闪的匕首,有的使人想起了余音袅袅的洞箫,有的像明净无尘的水,有的像色彩鲜明的玛瑙……

一切的'散文形式都应该提倡的,各种形式都该尽量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除了先进的思想是长期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之外,内容和形式的老套单调,任何时候都是文学创作中必须避免的毛病。

生存的散文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是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讯《南腔北调集》中说: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赖于作者具有先进的思想,深厚广泛的生活知识,储备的词汇这些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是一方面存在缺陷,就一定给作品带来瑕疵,以至失败、错误。

散文无论篇幅长短,思想是一切的灵魂,在先进、成熟的思想指引下,丰富的生活知识,大量的词汇就能活跃起来了。要使文笔锋利、简洁,非得对于语言文字有高度的敏感和驾驭能力不可。

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

徐迟在《说散文》中说:散文即要讲究文体,又要讲究风格,它不讲究散漫,而讲究精炼,它不讲究繁杂,而讲究集中、齐整、洁净。

所以,读一篇好的散文读就像品一杯酒,意犹未尽,绵软醇香;读一篇好的散文总是能让文中的文字敲击心底,溅出许多美丽的小花;读一篇好的散文如喝了一杯清泉,甘洌纯净,沁入心脾,涤荡心灵。

我爱散文,这辈子要与散文结缘,永不言弃,绝不后悔!

篇4:散文《我与地坛》收获优秀

以前总想着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来看看,却因时间关系而没有去买回来品尝,趁这个比暑假还长的寒假,一饱眼福。

翻开这本书,随机的一页,便令一句话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这方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是什么,能够历经四百多年,在等待一个人,而这个人,是作者,史铁生。

我开始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读这本书,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史铁生,一个21岁就双腿瘫痪,又患上尿毒症的这样一个被上帝和生活摧残殆尽的废人,居然能够坚强的活下去,且终铸造了这本书。到底是为什么,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及感恩上帝的呢?记得儿时上过一篇课文,讲史铁生双腿瘫痪后母亲照顾他到母亲去世的故事,那时,史铁生可是脾气暴怒无常。

记得他“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也许,作者他的行为,就像一个残缺不全的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的优、全。

而在他想崩溃,失魂落魄时,他母亲已离他而去时,他则想起了地坛,与其结下了不解之缘,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仍旧充斥着生机与活力,仍然是生命的代表,就像作者自己一样,作者何尝不是一个虽表面无葱郁,荒芜却内心仍旧有着对生命渴望的生机。

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

开始时,我想,地坛与我有什么关系,为何还牵进了他的母亲,这三者中的关系一开始完全是朦胧的,直到看完,我才真正明白了其中的真谛,是地坛,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与地坛教他对待生命,要好好活着,是亲情,是地坛,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也许是那北海的花,也许是那暗夜长灯下悠长的笛声,也许是儿时的玩伴,也许是那教堂左楼之上的钟声,让作者领悟生命,感恩生命。

篇5:我与书的结缘优秀散文

我与书的结缘优秀散文

我与书是有缘的,我喜欢读书,对书有着一种无法言明的感觉。当然,书是否喜欢我这便不可知了,许是我对书单相思罢,曲回转折,书并非灵物,却是圣物。

依稀记得与我结缘的第一本书是本小说,说来也有些无法想象,一部小说书怎会成为我的启蒙书,与我结缘呢,想来我也是解释不清的。还记得那本书叫做《五凤朝阳刀》,是父亲买来的。不过也记不大清是金庸先生还是古龙先生的作品了,因为这本书被遗失了。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小学四年级。想来也觉可笑,一个小儿竟也读这般书籍,但我就是读了,还读的津津有味。当时父亲是很反对我读这样的书籍的,因此也没少受批评,且被收走多次。不过我总是能找到父亲藏起的书,只是自此读这本书都是将父亲躲开来的。

也未可知当时是喜欢其中的武侠故事还是其他,总之是读来甚为愉悦。我仿似天生对语文文学有着解不开的情结,上学时期语文学的很好,至于其他功课便是马虎带糊弄了。这大抵也是我没考上大学的原因之一罢。自上了初中我便更多些的涉及到了课外书籍,除了语文课是最专心听的`之外好似其他课上我都有在偷看其他书籍。尤其是英语课,总是肆无忌惮的看,此时也觉有些愧对英语老师。

我看的书籍大抵是文学与历史,记得,曾买了一本《三国志》,遗憾的是这本书被我藏在草堆,以至于不知所踪。藏起的原因许是怕父亲责怪罢,直到后来我才发现父亲是不反对我看书的,只是关于这本书的事件也并未向父亲提起过。

记得在我放弃学业的不久有人嘲讽我看书,当时他是这样说的,“学都不上了,现在看书有什么用!”细细品来这话不可谓不伤人,隐含的意思大抵是说我做作罢。不过我是不介意的。以我的认知,看书是没有等级与权限限制的,没有谁规定什么人能看什么人不能看。书不只是大学问者的专利,每个人都可以读。读书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欢喜,读书是可以充实我们的。我欢喜读书,这便不需要任何理由。或者说我也属于尚书(非官名,这里指崇尚,喜欢的意思)派,相信这个派别是自古至今都存在的,而且是非常庞大的。

有位笔友曾问我我读书是否是对放弃学业的一种补偿呢。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放弃了学业许是我人生一大憾事,但却并未左右我的人生。在社会中奔波的我一样可以读书,一样可以写作,一样可以充实自己。中国的文言文是博大精深的,读至现在我依然没有读个通透,只是能勉强解其意罢了,也多有曲解。一本《论语》大约也读了三两月,还是蹲在图书馆读的,着实打扰了图书馆的管理人士。《大学》《中庸》《孟子》时至今日也只是偶尔翻翻,只因生活所迫,没那么多时间去钻研罢了。六才子书也就只读了《水浒传》,还是因为有名著的称谓才读的,不过这水浒是读的很早的,初中时期便已读完了,虽然读的不是很透彻。(六才子书《庄子》《离骚》《史记》《杜甫律诗》《水浒传》)。当代文学对我影响最深的便是鲁迅先生与胡适先生了,也曾收藏有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只是被人有借无还,便杳无音信。到现在只剩下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与一本《彷徨》文集。鲁迅的文章总是略显悲戚与沧桑,言辞锐利,只是我并不能仿出他的笔风。而胡适先生的书却只收藏有一本《中国哲学史》上卷,可惜下卷是寻不到了。自己没有收藏并不代表我就读不到胡适的其他作品,当然,又得多次的去麻烦那书店的管理人士了。

作家,文学家,史学家,我都不是,我并不是博学者,我读书的原因还是那三个字“我喜欢”罢。鲁迅先生在《死》中留遗言给自己后代一句话“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在鲁迅病逝后,蔡元培先生撰写一联表示哀悼,“遗言犹沉痛,莫做空头文学家。”关于空头文学家想了解的读者可读读高昌文章《不要做空头文学家》,于此不做多解。书可以说是海洋,是读不完的,仿若你将读完所有的书作为己身目标,那么这便失去了读书的意义了,读书是可以陶冶情操的,当然某一类书籍是要除外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说到史学书,偶然之间在书店看到了当年明月撰写的《明朝那些事儿》,不得不说这是一部经典,这本书是现今为止第一部以白话文撰写的历史书,读来通俗易懂,且不会多枯燥。且书中包含多方面知识,古今结合,欢喜读书者当不可错过。如《春秋》,《左传》、《汉书》、《史记》等诸多史书读来难懂,文言文颇多,需要深入研究。说句玩笑话,一本《公羊传》读的我想哭!读完之后犹在云中飘。不过自隋唐之后宋元明清史书读来是稍显轻松些。

?读书便是为了读书而读书,与书结缘未知是我幸还是不幸,幸者,书的好处想来大家是知道的。而这个不幸者,便是有太多的囧事与难堪。更有些纠结事件与矛盾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篇6:2022年散文《我与地坛》优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我国近现代有名作家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我与地坛》。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不止一次的追问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一个人在面临绝境时,是否还有活着的意义?当一个人看不到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之时,到底还有没有必要活着?我想作者曾经在地坛这个地方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思索了很长的时间。在地坛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女孩,从远处看,我们只会看到她的可爱和美丽,当我们知道她是弱智时,我们是否为她可叹惋惜,但正是这个小女孩活着,在她得身上才体现了美的意义,如果她死了便一切意义都不存在了,包括她与生俱来的美,虽然在她的人生中承受了苦难,但一个人能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很不容易了。

在文中史铁生写到写作就是为了活着,就是自己在绝境中所撞开的那条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那条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当一个人面对“生与死”时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人们只会想到了用什么方式“活”?只会想到自己怎样活下去,这时人的本性便会完全暴露的显现了,一个人想要活下去获得物质比什么都重要,就这么直接,就这么现实,所有写作便是为了活着。

本文作者紧紧围绕着人应该怎样面对苦难这一中心主题,一个人能过超越苦难,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对自我超越的最好的诠释,因此人活在世上本身就很不容易。

篇7:我与茶散文

我与茶散文

前些日子偶感风寒,邪气入体,拖累至今,已成小疾。一生一再叮嘱须按时服药,我依其嘱咐而行,奈何因此,致平生最爱之茶,不得率性而饮。闻先生曾经有云:“我的粮食是一杯苦茶”。真是如此,除却茶香之浸润,我常倍觉惴?,感觉我之生活不能继续。屈椅脾躁,卧榻难安。我毕竟凡人,毋有诚斋先生的“夜半无眠非为茶,无风灯影自横斜”的勇气。茶性本寒,当初诚斋先生因过饮而使身体获疾,他亦坦诚:“老夫茗饮小过,随得气疾”。“频啜得中寒”,至于后来,到了骨瘦如柴之田地。想我如今,四肢健壮,却因小疾而心怯,只能凭窗唏嘘,叹其“老夫七碗病未能,一啜犹堪坐秋夕”。

神话传言神龙之腹乃是透明,能视体内血肉,而尝百草,医百病。一日食毒草不醒,恰逢茶叶之露珠顺流而下,入其体腹,故而获救。所以史书记载有“神龙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由此可见,茶之史可谓久远。虽然其来历众说纷纭,犹待考证,但其影响,已成不容置喙之事实。

细思回想,我的茶史也已逼近豆蔻之年。初次喝茶,大抵是在七岁左右。每至玩耍归来,大汗淋漓,端起祖父之灰黄茶杯,不管垢尘遍布,亦不顾父母之训阻,只是一口,不理礼节,满腹尽爽,然后一脸睢盱。再顺手撩起衣袖擦干流过嘴角,流过脖颈的茶渍,好不快哉!那时候,哪知品茶?更勿论茶之四相“色泽、香气、滋味、茶韵”了。但觉清爽可口,一天惫倦之气尽除,还以为是得了什么神汤妙药呢!农村人喝茶一般不作茶碗泡,只购一茶壶,从铁瓶里抓出一把茶叶就扔进去,倒上开水,就成一天之饮品了。作物繁忙时,人们常拎着茶壶赶往田地,把茶壶往那埂上一置,就开始了一天的辛作。但觉累时,便弃锄赖地而歇,端起茶壶对着嘴巴“咕咚咕咚”就是一顿虎吞。然后再传给你,也是如此一番动作。漏出的茶水与汗水混在一起,在太阳光下金光直亮。我虽不是出自什么诗书之家,父母亦俱都农民,但家教上也不比他人。通常只是趁父母都不在家时,才敢对着嘴巴去满足那一刻的贪欲。这些都是我小时所经情节,到我渐大之时,情形往往不同。我记得父亲喜欢在夜间泡上一杯新茶,若是在冬天则更好(夏天作物繁忙,往往是没有许多清闲时间的),干脆将茶水放在火桶里暖着,然后自己再依偎进去,右手旁放着一瓶腌好的生姜,吃口姜来喝口茶,茶香与姜香混合在一起,感觉人生之悠闲也不过如此!我大概是在这时候养成吃姜喝茶的习惯的,因为父亲旁边总是少不了我这个馋虫的`。家里来人,我们首先便是问句喝不喝茶,若是喝茶,自待取来好茶泡上端来。小孩子此时得养成眼力见儿,这是大人观察一个孩子是否伶俐活泼的关键。但见客人茶水将尽时,须及时取来开水好生斟上。大人们此时往往伸着拇指夸道“这小丫有出息着咧!”然而去亲戚家里也是会享受一般待遇的。只是小孩子只能与父母共盏而已。坐下前,亲戚总会亲切问上一句“你也要来一杯茶么?”这时我总是因于羞涩“不了……不了,我喝开水就行。”当时说完,心中便是一片懊悔。后来长大再之亲戚家时,再也不像小时那般,直接大方地说道“谢谢,给我来杯茶就行”。

我喜欢茶,甚于喜欢吃饭。至少米饭仅是身体所需,而茶水于我乃是精神食粮。一日无它,便觉空虚。因此对于其他饮料我倒是有点惭愧了,非是我不喜爱它们,而是我实在是过于钟爱茶了。我喜欢茶带给我的感觉,如周作人所说:“在刹那间体会永恒”。现在再也不像小时只会饱饮了,我也是时刻注视着那“一苦二甘三回味”的状态这种状态,恰如人生!

古时也有许多人爱茶。张岱曾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而他也自认为是“水淫茶癖”。陆羽也以歌释其爱茶之情“不羡黄金垒,不羡白玉杯,不羡朝人暮,不羡暮人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白居易也说“食罢一觉睡,醒来两碗茶”;或是诚斋先生之评论“非叶非花自是香”。在日本,茶是“万病之药”,在英国茶是“健康之液灵魂之饮”。有副对子如是说:“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能斗茶”。随历史之进迁,喝茶已分为四个境界“喝茶、品茶、茶艺、茶道”。文人士徒们也更加注重制茶、敬茶、品茶之过程。如沏茶当用好水,轻清之水。自来水乃是下等之水,江河之水乃是中等之水,山间叮铃之泉水乃是上等之水,再往后,松上雪融更是极品之水。哪位名士曾说过“茶八分,水十分,则茶水十分;茶十分,水八分,则茶水八分”。茶已不再是简单俗世一物,经世人之意所托,已转为精神之所,成为礼交之介。诚如徽宗赵佶语:“至若茶之为物,擅瓯闽之秀气,钟山川之灵禀,祛襟涤滞,致清导和,则非庸人孺子得知矣。中澹高洁,韵高致静”。在这里,他就将茶拉离俗物之界,使其成为高雅人士之所求。吴觉农将茶道归结为“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一种艺术,或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以及陈白香提出的“七艺一心”,正是诠释广大爱茶人士之心声。中国茶道讲求“廉俭育德、美真廉乐、合诚处事、敬爱为人”。这已经将茶上升为一种艺术。至若英文中茶道被译为“teaceremoney”,即茶之艺术。

然而,我却不懂什么艺术。我但知我之茶道即是我人生之道。一曲《琵琶语》,一卷轻珠帘,一杯肖坑,茶香、曲香四溢。最好再有一支笔,带着墨砚之香。不要什么“对尝兼忆剡中人”,但求“不风不雨正清和”。少年喝茶壶嘴上,而今喝茶杯日香。无奈,俗事烦扰,如今连沏杯茶的功夫也难求得。我才知道,喝茶或是“闲人”才有的品格。或也因如此,多少人爱茶求茶,为的不仅是贪得一时口爽,更是为“偷”得些许时光。我喝茶不挑剔,好茶也好,坏茶也罢,只要入得沸水,只要能深得我心(事实上我也喝不起好茶,但再差好坏之分也是有的)。“廉、美、和、敬”,缺一字且不成真性,这几乎是所有爱茶之人之所追求。我亦不在此外。身处浮沉世,但求一真心!念至于必,也豁然开朗,也无所谓什么病了。更觉得诚斋先生近在眼前了!

篇8: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我与《菜根谭》经典散文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当圆,处叔季之世当方圆并用;待善人宜宽,待严人当严,待庸众之人当宽严互存。”再次听到这句话时,想起了许多与《菜根谭》的故事。

不知不觉离开学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和千万毕业生一样,我已经带着那颗对社会懵懂的忐忑的心渐渐地踏入了社会,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段征程,在枯燥的工作生活中找寻着快乐,成长着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倔强地不想放弃。

现在的生活,是我不曾预想到的,每一天名贵的酒、名贵的菜以及高贵的人,每一天对我的夸奖与批评,工作是体面的、见识面也是广阔的,但是作为年轻的我这不是我想要的安逸的.生活。我仍旧喜欢读书,喜欢写作,办公桌上放着的唐诗宋词元曲以及各种散文集和小说都是我闲暇时颐养心志的补品,直到前几天领导和我谈心时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时,我才意识到我的书桌上少了一本《菜根谭》,于是就在下班后的那天下午买回了一本。

初涉《菜根谭》的时候还是正在为高考奋斗的高中时代,那时候的班主任是一个《菜根谭》的忠实读者,而那一年正好是为高考冲刺的高三。他常常在黑板上写下一行行激励人心的语句,出处就是被成为“万古不易的传世之道,旷古稀世的为人宝训”的《菜根谭》,字词中我们体会到了一股巨大的同时又沁人心脾的力量,而像“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人生只百年,此日最易过。幸生期间者,不可不知有生之乐,亦不可不怀虚声之忧”等语句至今仍记忆犹新。

再后来,在一直以兄弟相称相待的杜磊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他一本《菜根谭》。前不久借宿临沂大学的时候我还在他宿舍的书橱上看到了那本《菜根谭》,当时问:“这是谁送的?”他开玩笑回答道:“这不是当年你送的嘛,不过到现在还没看多少。”现在想来,那应该算是我给别人最满意的礼物。

离开学校开始正式工作的日子多少还是有些枯燥的,我常常在去单位的路上看到那个坐在马扎上的盲人风水先生,他的客人永远是那么多,也许面对城市的车水马龙,大家都有些茫然,只能借助这样一种迷信的方式去慰藉心灵的恐慌。还好,我有书籍相伴,有一个可以真正谈心教我为人处世的领导。

我的领导是军转干出身,军人出身的他虽然已经65岁但仍然干练。生于农村家庭的他由于家里贫困从小就坚定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并靠自己的努力一路升到了团级,在继续向上的路上由于一些内部原因没能升上。那个年代他最先接触老式电脑,而现在他却对电脑和电视感到陌生,用他的话说就是再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没有电子产品,书籍成了他的朋友,而《菜根谭》正是朋友中最好的一个。

他是个爱唠叨的老头儿,对别人讲起他我常常这样形容。难以置信的是在他那么大岁数的时候还能有如此大的工作精力,协会的大事小事都要经过他的过问,甚至已经过去近一个月的事情在我们都已经忘记的时候他还记得。他常常对我讲他的奋斗故事,讲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他说这一切得益于他对《菜根谭》的理解和自己的实践。

离开学校后,所见所交之人也便杂了起来,所遇所处之事更加琐碎起来。曾几何时,我认为社会不外乎是一个被人们夸大了的关系层面,我完全可以梳理开。但是当我真正走进这张网时,才倍感压力,这张网面之广、线之细是我不曾想到的,而我才刚刚踏入,这张网究竟有多广、有多细还需要我慢慢地体会。

体会的过程终将延于一生,无论是修身、人生,还是入世、出世,都应挂之于心。高中时代读《菜根谭》常记其催人奋进、血气方刚,而今读《菜根谭》更念其正心修身、养性育德。

急于求成时,当思“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忽略小节时,当思“一点不忍的念头,是生民生物之根芽;一段不为的气节,是撑天撑地之柱石。故君子于一虫一蚁不忍伤残,一缕一丝勿容贪冒,便可为万物立命、天地立心矣”;为人处世时,当思“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书中的道理浅显而又深刻,需要我们在午后的清茶中细细品味,需要在生活中仔细揣摩。

我与《菜根谭》如电影的蒙太奇,淡淡的片头,如水的故事,未曾结束的结尾,组合在一起就结成了一段缘。而这段缘也将伴随着我的脚步走过我的一生,是辉煌,是平淡,当我看到那本静静躺在我书桌上的《菜根谭》时心里便有了底。

散文随笔

篇9:我与猫散文

我与猫散文

前几天去老宅子里看望奶奶,她果真是弄来了两只猫。记得奶奶前段儿总是埋怨:“家里没有猫,老鼠简直是要翻天了!”奶奶说:“这两只猫是你姨奶家的小表姑送来的。”奶奶只是用绳子拴住了一只,另外一只却也不跑,人来了它只是躲在离那只小猫不远处的地方,探头探脑,偶尔再奶声奶气地喵喵两声。我问奶奶:“为什么那么偏心?只拴了住一只呢?”奶奶却说:“它俩一公一母,只拴住一只,那只就不会跑了!你放心吧,我会轮流的拴住它们的。”我知道奶奶不是狠心,不给它们自由,而是奶奶养过好多猫,好不容易养大了,能抓老鼠了,一跑出去,就会被心怀鬼胎的人打残,打死。

两只小猫总是怕人似得,也不往我们身旁依偎,连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它们也不敢靠近。我轻轻地走到一只猫跟前,伸出手想要抚摸它,却突然停下了。我怕脏!我怕它身上的细菌沾到我手上,洗也洗不净!,我更怕它会突然抓我,咬我!我还得去打预防针。我只能又远远地退回到一边,静静地望着它那一张小花脸,和那总是无辜的圆眼睛。我知道,这辈子我当真是失去了与猫的亲昵与信任了。

每次看到猫,我总是会忧伤的恍惚一下的,因为我也曾是那样的爱过猫。这一下的恍惚与忧伤,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那样迷恋的一样东西,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再喜爱了!是没有力气再喜爱了?还是厌倦了?其实自己总也是想不明白的。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外曾祖母家。外曾祖母满头银发,总是抱着一只白猫,拿着扇子,躺在摇摇椅上晃着。那画面,就像记忆中的哪一段童话故事似得。常听奶奶说:“你外曾祖母疼那只猫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们每天都同吃同睡,她不舍得吃的都拿给那只猫吃!”

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闹着,我也要有一只猫。奶奶就说:“你外曾祖母家的猫快生了,等小猫出生,满月了就给你抱回来一只!”眼看有希望了,我只能怀着欢喜而迫切的心情,左等右等。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奶奶终于抱回来了一只小白猫,似乎跟它母亲长的一模一样,浑身的毛长而雪白,一只眼睛是海蓝色,一只眼睛是橙黄色。我喜不自禁,它简直太美了,像一只柔弱的小精灵。我抱在怀里,摸了又摸,甚至把它贴在我的脸上,去蹭它的柔软。它虽是有些惊慌,却也不恼怒,爪子上锋利的指甲是轻蜷着的。

我拿许多好吃的,嚼碎之后再喂给它,也许是刚断奶,又想妈妈,它吃得并不开心。到夜里它叫的更厉害了,就像是一个着急吃奶的婴儿,再哭泣着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总是从睡梦中惊醒,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再喂给它一些吃的。也许是它感受到了我的爱,很快就乖巧的睡着了。

那时候我还小,大概9岁多,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房子还是租来的,我只能跟弟弟同睡一间房,一张床。弟弟睡东头,我睡西头,我睡的那头正好对着窗户。有一天夜里,窗外刮着很大的风,似乎是要下暴雨了。小猫跟我睡一头,但我并不是让它睡进被窝里,因为怕它睡进被窝会被我们压到,所以就只能让它睡在我的枕边。本来是夏天嘛,它又满身都是毛,想来它夜里也不会怕冷的,但我还是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盖在了它的身上,之后我就安心的睡觉了。清早一醒来我就找猫,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惊醒了弟弟,他用朦胧的睡眼迷茫地望着我,一边又把手伸进被窝里去挠痒似得。但是瞬间他的表情就来了个180°的大转弯,他惊恐地对我说:“姐,我可能把你的猫给压死了!”我不可置信的望了他半天,然后猛地把他拽起来,小猫的尸体从他的裤桶里立刻就掉落了下来,雪白的毛上还沾满了黄屎。我哇地就大哭了起来,还一边怨恨地埋怨着他:“你怎么这么狠心?把我的猫给压死了!你把它压死也就算了,你居然把屎也给压出来了!你给我赔!我要你给我赔!”弟弟不知所措的立在那,一言也不发。我的竭斯底里惊动了妈妈,妈妈看到这样的情况是谁也不能责怪的,她赶紧将弟弟支出去洗澡,又小声的'劝慰我:“你弟弟也不是故意的,他睡着了,怎么可能知道那猫会钻进他裤桶里的呢?谁也不想那猫死呀?快别哭了,有机会妈妈再给你要来一只!”我虽是止住了哭声,但即使是再要来一只,那也不是我原来的那只了呀!我又停不住自责,为什么睡觉前不把窗户关上呢?为什么不给小猫盖厚一点的毯子呢?

为了能够给小猫一点补偿,我最后决定在水井旁把小猫安葬。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弟弟也愧疚的参加了小猫的葬礼。小猫满身都是屎,我自然是嫌脏的,就用雨布垫着把它拿起来,又小心地把它裹好。这雨布就算作小猫的棺材了,然后就把他轻轻地放进挖好的小坑里,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给它堆出个坟的样子来。又做了花圈,烧了纸钱,每个人还落了几滴泪。开始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会蹲在小猫的坟前,发会儿呆,缅怀一下有它的日子的那种快乐,后来我就渐渐的淡忘了。

大概是一个秋天,不知爸爸从哪儿弄来了很多菊花,栽满了整个院子。最后一株它决定把他栽到水井边,结果却不小心把小猫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挖出来了。我虽不敢再看,却哇哇大哭起来,逼的妈妈不得不再要来一只小猫,来断绝我对那只小猫的思念。

后来的这只小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来的。她也浑身都是雪白色,但两只眼睛都是橙黄色的,并没有起初的那只猫那般惊艳。但我仍旧是喜欢的,看它也全身雪白,像一团白雪球儿,突然就想起要给它取一个名字来,那就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即响亮又不失浪漫!渐渐的大家也都叫它白雪,它自己似乎也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在贪玩时,你若唤它的名字,它就孩子似的跑到你跟前,伸出一只抓子,轻轻挠你,依偎你,我们之间似乎真有一种心灵相通的东西。

其实现在想来,对这只猫的回忆都淡了,淡的辨不清真假,淡到又要自责自己的不够长情。又觉得好像是在原路返回寻找着一个丢失的东西,却又突然记不起要寻找些什么了。只是记得那时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漂亮的樱桃树,它总爱寂寞地爬上爬下,又转回头瞧我目光里对它的注视。只记得它睡着时的呼噜声,妈妈说那是在念经。妈妈对它也是孩子一般地疼爱,它爱吃红薯,我们虽不爱吃,却还特意每天为它蒸些红薯,它当真是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了。

妈妈知道我是爱猫的,有一天傍晚我放学回来,妈妈就笑着逗我:“丫头,你看,我又给你变出一只白猫来!” 我当然是不信的,却果真是有两只白猫,猛然一看却是一样,但仔细分辨,另一只虽也是可爱,却不如我的白雪清秀文雅。也许是认生,它瑟瑟地躲在凳子底下,一双无辜又憨厚的大眼睛,似在打量着我。我轻轻抱起它,对它逗弄起来,它倒也不排斥,乖巧地窝在我的怀里,白雪看我对这个外来客如此亲昵,竟也跳到我怀里来,逗得大家都笑了。妈妈说这只猫是阿姨送来的,她知道我爱猫,就特地送来一只来与白雪做伴。白雪是母,恰巧它是公,倒也般配了,我们就给它取名白梅。从此这两只猫就占居了我大部分的童年生活。我画了许多猫贴在我卧室的墙上,人来了都要赞美一番,我也自然洋洋得意。虽然上学总是很忙碌的,但我总会抽出些功夫来给两只猫洗澡,夜晚就跟它们同睡一张床。每个早上我跟弟弟起床吃妈妈做好的早餐,两只猫就会任性地分别跳到我左右的肩膀上,妈妈也会给它们分上一份香甜的红薯。

在我的记忆中,不记得我的童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亦不记得是从哪一天结束。日子一天一天似在重复,在我上初中的那天,终于决定将白雪送给了外曾祖母,她是比我更爱猫的,我自然是放心。而关于白梅,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关于它的结局。究竟是我厌倦了它们,还是不得不做出选择,到如今我自己也难以给自己一个解释了。我记得大概是我初三那年去我姨奶家又见到了白雪,那时候外曾祖母已经去世了,白雪也只得转交给了姨奶。白雪已经老了,它已经生产过好几次。也许是在乡下,也许是它再得不到,当初我对它那般的宠爱,浑身的毛也不再雪白,泛着旧旧的微黄,它那一双水灵的眼睛也浑浊到辨不清我是谁了,它只是那么冷漠地望了我一眼就径自走开了。我愣愣地望着它冷漠地背影,它轻轻离去地脚步似在踩踏着我疼痛的心房。我匆匆消逝的童年是它稍纵即逝的一生,我知道,从此我与猫再无缘了,永远只能两两相望,互不亲昵,互不相懂。每次再看见猫,我总会再想起我的白雪和白梅,深深地,却又无能为力地。

篇10:我与跑步散文

我与跑步散文

去年四月里的一天,也即的4月14日。我至今都不能忘记那天,自己竟有些煞有阵势般地跑起步来。

起初,连我自己都未必十足确信(我从那天第一次开始跑步,从此几乎也不间断地跑至今天),只是在自个还未“正式”跑步前的一些日子里,也仅是随口说说,并不见得要付诸行动而已了。至今想来,我与跑步或许还真的有些缘分的。

追溯起来,那会,自己在老家渭北的农村刚好也念初中。那是自己人生经历中,也算第一次比较正式地参与跑步这件人人似乎皆可的事情了。我记得,那时,节气似乎已经进入冬季。就在那些让人感到寒流刺骨的日子的一天,我所在的那所乡中学,也举行了历年少有的一次类似冬季越野跑的比赛。虽然当时的场景,经过漫长时间地冲刷,岁月沧桑地磨砺,也变得记忆模糊和不清。跑步这件事,却是最初也印在了自己脑海中。我还记起,那天,自己还在究竟要不要参加这场跑步的赛事,而显得正在举棋不定的时候,算是在我的一位还算沾点亲的老师(是我大姨父的亲兄弟,其实我从来都对他没什么好感而已)的言语鼓动下,我也鼓足勇气似地参与了这次比较长距离地奔跑的赛事。那次过后,跑步这件事好像也从此在自己的生涯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有些遥不可及了。那天的最终结局,可以想见的,我肯定只是默默地跟在一大帮跑步的人群屁股后头,也跑着“玩”了一回似的,就草草结束了那天寒冷中的一段并不长距离的跑步。今天看来,大约只有数公里距离,不过从位于村东头的那条公路某处作为起点,再到这条村级公路快接近108国道地方算作终点。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气喘吁吁和累人。由于当时我远离父母,仅是在爷爷的照顾之下,衣着难免也穿不出“样子”。记得那天,自己竟然也耍了一会二杆子似的,有些瘦削的双腿,也仅仅只穿了一条显得单薄凑活的裤子(那时还不知道有专门跑步的衣裤),跑起来之后,我才感觉异常的腿部寒冷和跑步过程中的寒风侵袭。基于那时,也不像现如今我对跑步这般的由衷热爱和坚定执着,以及由此体验到跑步看似不起眼却带给我无限的乐趣。那段作为我中学学生时期难得的,也是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也很快消失隐匿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有一次,那是自己在读师范期间,一次体育课上的达标考核,跑步是当时每一位学生必选的项目。那次的跑步,也让我历经了些“艰难”才最终跑到了终点,也勉强地通过了那次体育考试。

那是在一所大学进修的间隙,有一天的午后,那时天气也已比较热,忘了是在几月份了。我吃完饭以后,感觉无所事事,似乎就在一瞬间,脑海突然就冒出了想要出去疯跑一回的念头,想来一切也全无事先就准备好的,记得那天之前,除了平时喜欢读书以外,对跑步的诸般事情也从不涉及。就那样难以抑制地想要奔跑的激情或冲劲,自己终于沿着城市的一段交通线路跑了一程。我是从离那所进修的大学最近的永定门跑起,甚至不顾道路上的车流熙来攘往,近乎陶醉在自己的些许疯狂行为中。当我也无视一切,似乎略带发泄地跑毕过后,只感到有些疲惫与燥热,几乎也令人光顾城市傍晚夜景到来前夕的同时,亦感到一股从内心涌起的深刻寂寞与茫然。

比较正式的跑步,自20的4月14日开始,我也经历了种种。从刚开始跑步的些许不适应,时常会感到腿部有些吃力等等的,到逐渐地适应起跑步的过程。随着一天天跑步距离经验的积累,似乎也愈来愈体验到跑步的乐趣,以及更深层的所谓精神内涵。或许是爱屋及乌,我开始热衷搜集起有关跑步的书籍来,我最喜欢的亦是那本最有“文艺范”的跑步书籍——日本作家村山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我喜欢逛的地方除书店之外,又另外多了所到之处——体育用品集中的卖点,我最喜欢的跑步季节跟地点,是在天气异常炎热却充满历史气息和景色宜人,离西安居所仅几公里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我最惬意的一件事便是,每到周末,当我在驻地周边也已经非常熟悉的环境及道路进行一段距离的跑步之余,带着跑完后的某种兴奋与豪情,去悠然自得地打开电视,观看那一场场几乎感同身受,体验其中令人情绪激动不已的马拉松直播比赛了……

篇11: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散文

我与音乐相逢是件唯美的事情,奉呈美丽的岁月,呼唤疲倦的灵魂从深梦中醒来,撕碎昨夜临睡前的旋转。田野忘了吞噬雨水的过程,让凯旋的音乐带着迎宾的美酒,在深山空谷收容可怜的金丝雀。寒风沙沙作响,山石零乱的碎片弄响了风笛,歌声垒集城堡,投下贪婪凝固的荫影。我看见狭隘人的心肠紧缩,欲望飞舞,人从黑暗中升起无影无色的形状,追杀一束束女人喜爱的玫瑰。苍穹是神的艺术作品,滋润泥土吸收雨露,滋长植物的生命,这种美丽的场景一直在伟大的天空下保存,吸引光彩,安慰神灵创造的月亮明灯。我在灵魂指认的道路上,连同心跳声一起追随彩虹,追捕令人心醉的时光。我的心卷在掌心里,带走孤寒的音乐,共署苦涩的名字。

音乐热情的脚步冲向蓝天,声浪咆哮,高歌压过灾难,时光迹影在湖面上跳跃,大好河山酥雨相跪,精细的薄纱深欲云雾。好听的赞歌唱空了广场,鸟儿的鸣叫耗光了阳光,蜷缩光茫粗野的暴雨,像武器一样摧毁音乐精粮。风声呼啸,瞬息万变,千种语音将流浪的花香写满飘逸的云彩。消逝的辉煌,瞬间编制的歌词,敲打不谙世事,烂熟的歌声低鸣,露出光泽的人形。舌尖滑过裸体的风,清香混沌飞洒,无法触及歌声,如同亲吻飘落下的雨点,与风浪撞击吻遍晨曦。翻飞的音乐,撕碎绝望的寂寞,掌声失去希望,为灵魂指路。

我没有语言,像音乐一样造就如碎雪般梦想,在蓝天之上,探索渴望,沾染一点嚣张。我在虚无了有中第一个发出感言,永不生锈的苍天碧海,敞开世界的山峰,接受潮水般和蔼可亲的音乐潮流,发出春天信号。无穷无尽的云彩,捆绑注视太阳的眼睛,音乐在饥渴的树荫下注音,饲养撒娇的柳絮。太阳把音乐埋进旅途中,落下咝咝作响的金丝。破晓的光芒,被你的心拉长,统治永恒的宇宙。太阳神带着白荷清香,跟清新的空气一起战斗。音乐事先按排好逃避光芒灾难的出口,在阳光到达之前,收割灵动的世界。

我没放弃持有天秤神灵的关爱,丰饶的东方在梳理它标准的绿色长发。静静的快乐,柔弱的拍击靓丽的倩影,轻燕羽翼洒下喜悦,一个空前的幻想,纷扰喧闹的的生灵,歌声在虚假的目光中,傲视寒风,音乐顺着风涛前进,燃烧奔腾的光芒。撩人的景色依然风光奢靡,时间如散发的雾气,像瘦精精的.鲜花,带上强大的清香,摧毁贫困的思想。在超时代的空间,复活的柳枝,带着傲慢的流线腑冲到风前,如同一个香吻,雨点似的悲壮。我扔下各种途径紧缩的羞耻,聆听风的独白,无法触及的歌声。南风一路疯狂,蘸着风羽飞行,风沙直入,柳梢滑过湖面,松弛有度,创造自己的音乐。寒风捎来孤哨,嫉妒的湖面,依然扩张,变成惨白的脸面。寒风整晚辛勤的劳动,豁然打开的湖面,变成太阳友好的大使。没有根基的音乐,选择恰当的时间,掠过湖面没有装饰的风景,点燃掀起的激情,停驻在共有的时间里,追捕风窝里的夕阳。

一个放大的镜头,抓住了我的弱点,我的舌尖轻颤弹出音符,窗外慢慢刮起了轻盈的风,像拥抱酷热离去的褓母,唱着谣歌来了。我的心已经融入音乐,享受大自然神奇的祥和,翻着舒展的薄云覆盖岁月,音乐拍打空气的噪声,如河流涛涛不绝的歌声,在太阳漫长的道路上,和柔和的风声,飘出一种语言,像鹅绒闪烁的光折,给音乐声波创造腾飞的涟漪,如同玫瑰细嫩的花瓣,在云彩间高呼:“音乐”的名字。

篇12:我与鳝散文

我与鳝散文

我的童年是在穷困的岁月中渡过的,上下学的路上挖野菜是常有的事儿,因此想闻一点儿荤腥味儿恐怕只有等到过年了。

记得那是我十岁左右,正是长身体的时节,总是嘴馋,父亲看到我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说:“我教你钓鱼吧,掏黄鳝也可以,你想学哪样?”我说:“两样我都喜欢。”于是,我先是在一个春天里学会了钓鱼,等到父老乡亲开始将稻田里开满紫色花朵的草籽用犁铧翻过来,然后将稻田里放满水淹没草籽三、两天之后,就是我准备下水掏鳝鱼的时候了。

我早早备好了掏鳝鱼的钩子。其实是用一根硬实一点儿的铁丝,大约相当于现在妻子打毛衣用的针那样粗细,将其一端用火烧红后,用锤子轻轻地砸,边砸便慢慢地转动着,就在这砸、转几个来回之后,其粗细到若缝衣的大针一般,然后将最尖端放在石板上,沾上水磨砺得锋利了,再找一个缝隙,将这锋利的一端插入,只轻轻一使劲儿,就弯成了一个钩子。当然,最后别忘了在另一端弯一个圈儿,便于黄鳝上钩后用力拉动。看着这明晃晃的钩子,心里一阵欢喜,眼前似乎有许多鳝向我游来,手上磨钩子磨出来的血泡泡也不痛了。

待周六日的早上,去肥沃的土里挖出一小瓶儿肥肥的,灰黑色的臭蚯蚓来,一个装鳝鱼的塑料袋子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急切的'心情,一阵匆匆的脚步,呼吸着田野里浓郁的掺和着野花野草味道的乡土气息,来到灌满水的明晃晃的稻田埂上,把脱掉的露脚趾的鞋子用绳子绑在在腰间,钩上穿好臭蚯蚓,哗啦啦地下水了。

掏黄鳝,之所以为“掏”,不是钓,就因为鳝白天会在水线以下的洞穴里养精蓄锐,夜晚才从洞穴中出去觅食。因此,找到适宜鳝居住的房子而不是螃蟹或者水蛇的房子是关键。这是有了经验之后才领会的。还有一个掏鳝的秘诀----一季能确切地记住一二十个真正属于鳝的房子,就基本不需要盲目地找了,隔个三、两日之后,还会有新的鳝来“鹊巢鸠占”,就这么几十个洞穴来回的交错着地“掏”,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然,偶尔也会有傻傻的水蛇住进去的时候,我就曾经遇到过几次,鳝钩刚进去,一条水蛇就仓皇都窜出来,幸亏我是男子汉,只是一惊而已,又继续我的掏鳝“水程”,一路时或有各种水鸟相伴。腰酸软了,直挺在田埂上,看天上悠悠的白云,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儿田园诗意的味道。

鳝,从颜色上区分,有两种:一种是通体为灰黑色的,一种是全身为金黄色的。老人告诉我,这种鳝能医治腿痛病,当然,我是不懂的,但我明确 地记在心里,因为我知道,父亲常年有腿疾,每遇冷、凉就会隐隐作痛,看到父亲的微蹙的眉头,我就知道他内心的苦。自此以后,通体金黄的鳝总在我眼前一闪一闪的,每次鳝被钩子拉出时,我第一眼就格外注意它的色泽,偶尔见是金黄色的,心里就会砰砰地跳个不停,生恐脱了钩。这金黄色的鳝,像是怜悯我似的,每次总是乖乖的被我安心地放进袋子里。回到家后,三几条的攒着,母亲就会单单的给父亲炖汤喝,父亲总是把鳝肉拨拉到我碗里,其实我也总是用馋馋的目光看着父亲。我、父亲、母亲吃着饭,一句话也没有。几年下来,我再也没有看到父亲那痛苦的表情和眼神了,不知是这金黄色鳝鱼善意的关照,还是父亲用了其他的办法,不过,我曾见过父亲喝过用甜刺牙根熬制的汤。

每次掏鳝回来,父亲总是问我掏鳝的经过,我就说:轻轻地弯下腰,把鳝钩轻轻地转着圈儿伸进去,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弹响水声,鳝会醒的,见有美餐呈上来了,就一口死死的咬住不放,并且还转动着钩子,似乎要连同钩子一起吞下似的,你也随它转动着往外拉动,待身子出来三分子一,就用食指和中指环状用力地扼住它……父亲听了,点点头。

鳝掏多了,母亲总也不舍得做了吃,存在一个陶制的大坛子里,放在阴凉处,攒够了十斤、八斤的,母亲就送到离我们寨子六里以外的一个小街市上卖掉,换回生活的必需品,我所见过的第一双凉鞋,就是妈妈买了鳝之后,给我买的,穿在脚上,曾经到处臭美了一阵子。

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母亲做鳝的方法,我知道那是做菜缺油的缘故,用油烹炒做梦也不敢想,但母亲那种做法的味道似乎仍在舌尖,我现在也曾用母亲那种做法做过,却不是原来滋味。其实,就是将鳝切成段后,用面搅拌,在热锅里剪成金黄色的样子,再用水煮而已,自然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这样的岁月直到我在县城里上了高中之后,就成了记忆。

鳝,我的解释为,名为鱼,其实为善之虫。它全身都是宝,肉极其细嫩、鲜美,把它的血液涂在纸上,晒干后敷在皮肤的创口,很快就能止血,皮可以做鼓面等。

那些年,每在春末夏初,鳝总会为我那个困苦的家带来一些慰藉。现在每见到鳝,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敬畏,进而,眼前就会浮现出母亲用面煎制鳝的情景,还有那通体金黄色鳝鱼的可爱的样子…..

篇13:我与风筝散文

我与风筝散文

我喜欢风筝。

小的时候,我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讨厌春天。看到万物复苏,大地渐渐散发出春芽的气息,池塘的冰冻渐渐消融如薄薄的水晶糖片,甚至忍不住伸出通红的小手儿捞出几块插进嘴里,龇牙咧嘴嚼碎咽肚,浑身打几个冷战,冰透的感觉真爽。但仍然不喜欢春。因为我觉得,春会越来越热,而且没有绿叶成荫子满枝的喜悦。唯一让我心动的是能在高高的蓝天上飘逸的各式各样的风筝。

可惜,我自己做过的风筝从来没有飞上过高天。后来忙于功课和生活,就渐渐把风筝淡忘了,直到我有了孩子,看到别人的孩子在风筝下奔跑、欢呼、大笑,我又找回了当初要放却没有放成风筝的渴望。

如今我不再讨厌春,而且特别喜欢享受春的温柔。和煦的绵绵的阳光,带着时浓时淡各种花香嘘面的微风,在碎玻璃一样的湖面上跳跃拍翅的野鹜,春雨过后清淡的草香花香,如烟的杨如雾的柳,澄明透亮的蓝柔情似水的绿。风筝在这样的温柔里出现,格外动人心魄。

在明媚里,在忙碌的东风里,风筝们漂浮在半空中摇摇摆摆,将自己轻盈的身躯舞成一个个跳动的`音符。

风筝是孩子们的梦想。孩子仰望着老鹰、燕子、蜻蜓、蜈蚣们自由自在出没翻卷着雪浪花的碧海里,又看到金鱼展翅飞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天上……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希望它们高飞就把轮盘放几转牵线松一送,希望它们接地气就狠劲向怀里扯两把轮盘拧几下做个结。

一切都那么童话。

妻子为我和儿子买了一只三角形状的风筝,它拖曳着一条长长的飘带尾巴,在地面稍有风起就不停地摇头摆尾。儿子等不及了,他看到高深的蓝天上已经筝筝日上。我赶紧将手中线盘旋转,若有若无的丝线扑簌簌的没落着。我的风筝飞了起来,可是它只能飞过一棵树那么高,牵线限制了她飞拔的高度。儿子裂口笑了,那么兴奋。虽然我的风筝飞得不高,可确确实实飞到了人们的仰望里。不过,儿子见自己的风筝飞不高,有些泄气,他告诉我,希望我的风筝可以飞到太阳的身边,和别的风筝一样,俯瞰着地面上奔跑的孩子、花狗、绿草和翠树。

我为此续接了很长的线。但第二次,儿子上课没有来。我想试试,以后给孩子带来惊喜。那天,我独自将风筝送入了云端,看到它确实飞到了太阳的身边,惊喜万分。它若隐若现,超尘脱俗,可根儿却攥到我手掌中,那种掌控的感觉无比舒畅。正在我飘飘乎忘乎所以之际,突然,风筝在一阵强劲的风力下猛地挣脱我的手掌樊笼,向着西边的太阳飞去。那长长的牵线就离我头顶一尺,我撒腿拼命直追,扎煞着双手去抢那牵线头,却总是差一步。眼看着它甩着龙须一样的牵线,呼呼越过一片汪洋的水面,飘过一片高地,向西方的太阳怀抱投去。

我没能追回我的风筝,很沮丧,我让儿子愿望落空了,很自责。我电话对妻子说放跑了风筝。妻子笑了笑。

几天后,妻子又给我买了一个风筝,还是三角架构,拖着长长的飘带尾巴。

儿子却不再喜欢和我一起去放风筝。我想一定要给儿子一个惊喜,就有空独自去放。几次,都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

在我央求下,妻子和儿子陪着我放了一次。可是那次,风筝折头掉在了树冠上,牵线缠缠绕绕,费了半天力气,剪得一段段才把它从树冠上硬生生拽了下来。

我把一段段牵线打结连了起来,可是这些结就是拧在我心中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

我又去试着放飞它,它始终没有飞到我梦想的高度,我始终没有给孩子带来惊喜。

我还想给孩子带来惊喜,可是后来我病倒了,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大约风筝对我欠缺缘分,它不是我真实带给孩子的梦想。

但是我依旧喜欢风筝,喜欢它童话的梦。

篇14:散文:我与自然

鉴于对自然的好感,我常以漫游者的身份,混迹于山水、花草、溪流、旷野之间,但大多时间我是骑着一辆自行车,在我所住城市的郊野游荡。我装模做样地携着一本书,坐在郊外的小河边不知能否看上几页,一大半的时间我是看着流淌的河水发呆,想着一些莫名的心事,或抬头追逐着天上的流云、飞鸟、以及一些不知名的小飞虫,或嗅着青草的气味,慵懒地傻坐着。

流云的脚步总是匆匆忙忙,只有极少的时间她会停下来和我对望一会。但那短暂的对望,就给了我无限的遐想与向往,我竟产生了要和她一起去流浪的想法。

鸟是自然中的精灵,玲珑、活泼、可爱、善言,我常常把嫉妒的眼神刺向高空中飞翔的他们。我知道我狠毒的诅咒与眼神不能变为飞天的利剑,奈何不了他们,但我还是常常情不自禁地想把他们的羽翅据为己有,我天真地想拥有一双飞天的翅膀,那么,我就接近了蓝天白云,靠近了自由的国度!?可惜!我总生不出,也借不来一双羽翅,我只能让自己沉睡梦乡。

风儿猥亵地吻过我脸颊的时候,总会在我的耳畔说一些花草、鸟儿的闲言碎语,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听得津津乐道,有时把持不住就会在我的文章中透露一二,忘记了风姑娘要我保密的再三叮咛。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你看那花草和鸟儿,大大方方随时就会接吻几下,全然不顾众人的眼神。

有时我也会和闲花野草对话,或听她们开花的声音,或看她们梳妆打扮,或想她们的前生来世。兴趣来了,不论她们是否愿意,我霸道的把她们采摘下来,她们轻声的叹息着,无奈的摇了摇头,流下了辛酸的泪水。

但她们中的大部分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对我的霸道没有怪罪,反而表现出了一种很兴奋的状态,而我呢,也乐意满足了她们的好奇心,我把她们放入车筐里,载着她们通往她们没有见识过的城市,她们乖乖地趴在我的车筐里,有一两枝花草会对新鲜的街景露出惊讶的目光,我把她们的野性;她们的惊讶;她们的憧憬;她们的芬芳,一并地带到了我的家里。

开始她们在新的环境中,唧唧咋咋,快活的闹成一团,继而她们慢慢地有了各自的心思,耷拉下头,再过几天,可能她们的新奇劲已过,开始思念自己的家园,自己的亲人了,纷纷地丢下了一个躯壳,魂归故里去了。

我茫然地望着她们枯萎的躯壳,沉思……

我是爱着你们的,为什么你们还要枯萎?如果你们继续留在郊野,你们的命运又将如何?但世界上没有如果,我和你们的缘分是命定的,注定短暂,但彼此铭记。

野菜也是我侵袭的对象之一,春天一到,我总会约三两位好友,来到田间地头,郊野旷外,来不及和他们对话,我就迫不及待地揪住他们的小辫子不放。一年没和你们见面了,你们冬天躲在土壤里,我躲在温暖的家里,现在和我回家去,我们一起叙叙旧,谈谈心,探讨一下冬眠的体会!尔后我以锅碗瓢勺进行曲,隆重地送你们走完一生。

如果只和闲花野草进行这样低等的勾当,我就不属于混迹于自然中的浪人了,我知道小河边有几棵柳树、几棵槐树、几颗褚桃树、遥远的野外低洼处、或者土岗上生长着野生的棠梨树,榆树、还有着大片大片的枸杞子,常常地我这棵会走动的树,会欺负那不善走动的树木,当她们开着一树繁花的时刻,我的内心就翻腾出一股吃掉它们的欲望,我扒高上低、上窜下跳,总之,使出浑身的解数,致使她们母子分离,由于清楚我的一贯不良表现,树妈妈们对我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我把她们的子女收入囊中,但柔弱的她也会趁我不备,冷不丁地用修长的巴掌扇向我的脸面,无奈她的力量太弱小了,她不能打倒我,反而更激起了我的斗志,我更加有恃无恐地豪抢掠夺,但每次我的身上和手上都会留下一些痕迹,愤怒的她用尖利的手指对我实施了报复,我揉了揉伤痛的部位,再望一眼在夕阳下流泪的老树,罢了!不合你争斗了,回家去收拾你的子女,一番煎炸烹饪后,坐下来大块朵颐,我的伤痛没消,就又想到下次的掠夺行动。

孔夫子曾经说过:“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非仁者也非智者,可我是既喜山又乐水。石山、土山、崇山峻岭我统统喜爱,但对于他们我是怀着敬畏的心情。别看我能言善辩,他沉默不语,我能行善走,他岿然不动。但他的沉默是我的言语苍白无力,我即便能行到山的顶峰,总是要回归自然的状态中去的,山高人为峰,只是人善意的谎言,或者说是比喻吧,你见过一个永远停留在山顶之上的人吗?所以我不敢轻视山,他愤怒的时候,鼻孔呼呼地喘着气,喷出火热的岩浆。他调皮的时候,不经意的跺跺脚,大地就会上下颤抖,左右晃动。他一旦伤心落泪时候,就会引发山洪或泥石流。好在他是个伟丈夫,大多时候胸襟坦荡,正直善良,能把弱小无依的你,揽在他的怀中,静静地听你倾诉,任你发泄心中的不满于冤屈,让一颗尘世浮躁的心,在这里得到调整安歇。

所以对他们我是仰视的,虽然我很喜欢集石,在出游的时候,利用一切机会搜索奇石,但山石对我不屑一顾,充其量我也只能在他们的脚下,捡拾几块小小的上不了档次的石块,而山野中大块的奇石我对他们无从下手,也不敢轻举妄动,我更不愿掏钱购买奇石,那样失去了集石的趣味,好像石和我之间扭着劲,我总也没有搜到过心仪的奇石。但当我的心,再次趋于浮躁之时,我会扬起鞭子把自己流放到更远的山脉,那颗敏感、多愁、不屈、充满许多幻想的心呀,我真不知道该把它安放在何处?那里是它永久的故乡呢??那里又能给它缔造一个快乐温馨的家园

所以我卑鄙,为了给心灵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我恃强凌弱,我只敢对弱小的花草下手,对强者我唯唯诺诺,对弱者我毫无怜惜之意。谁又肯接纳我流浪的心灵呢?

对于水的喜爱,可能蕴含了女性柔弱、多情、易感、细腻的心思。不论是大海、长江、河流、小溪、瀑布、雨水我都十分喜欢,特别是雨,她撒向人间的时候很生动、很有韵律,她就像一个出色的歌手,不同层面的歌曲,她都能演唱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大雨、小雨、细雨、暴雨、雷雨都是一曲曲轻重缓急的歌,被她有声有色的娓娓唱来。每次我都站在门口或者窗前痴痴地听她歌唱,泪洒胸襟,大多时候是泪洒心间。雨水呀!我可是你哭过的记忆?你可曾是我永远疼痛的眠床?

小溪流是个乖乖女,她活泼、可爱、清秀、俊俏,温温柔柔,柔声细语。看到她,我就会忍不住走向前和她嬉戏,她也不肯久留,总用怜悯的目光轻轻地拒绝我,她的目标是前方,前方。她奔向前方的目的是什么?她在为谁而奔流??她在为谁涓涓不息的流淌

瀑布,是脾气最暴躁的女子,谁能把她降伏?她发起火来,抖开三千丈白发,呼叫着、奔跑着、决绝地跳下深渊,决不通融,绝不回头。她为何要以死相拼?她为何要演奏千年的悲歌? 谁懂她、知她、怜她、惜她

海,是我最向往的。但我却叶公好龙,当他向我发出呼唤,我却不敢扑入他的怀中,在青岛海边,雪白的浪花逐着沙滩,远方的海湛蓝湛蓝,朦朦胧胧笼罩在一派神秘的色彩中,让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一个声音在我的耳畔提醒,扑进去!扑进那海浪里,你会懂得海的韵味,你会知道远方的秘密! 你会体会到浩瀚博大! 我迷茫的四顾,连连后退,退至海浪追逐不到我的地方。

当我来到崂山海域之时,我在海浪逐涌的礁石边,捡拾着海苔,那个声音又一次地提醒着我,扑进我的怀抱吧!我将引领你去远方的海!!我将给你揭示许多的秘密! 这次,我惊慌失措地丢下海苔,狼狈地逃窜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才停下了脚步。

不知怎地我突然地想起了孤独的尼采,他不顾一切扑向马身上的影子,他疯了,但他绝对是个天才。我却不敢扑进那碧波荡漾的海之中,所以我终将是个一事无成的蠢材。这就是天才和蠢材的区别吗

站在海岸线上,望着澎湃的大海,望着天水一色的蓝天,望着西边燃起的夕阳,我想明天的太阳是否依然清新?当他升起的一刹,是否有群星为之落泪?我该是和夕阳做伴,还是该于朝阳为伍呢?

可爱的人们呀!请告诉我,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梦想,我们的未来,我们的自然,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呢?

[散文:我与自然]

篇15:我与胞弟散文

我与胞弟散文

我降临的后一刻,另一个生命也追随我诞生了,虽然我们相隔不过二十多分钟,但在严格意义上,我是姐,他是弟。也正因如此短暂的间隔,本质上没有大小之分,所以我们之间的矛盾从小就没间断过。

小时候有很多小朋友一听我们是龙凤胎,就想随时随地都有个自己的玩伴,肯定很幸福,瞪个羡慕的眼睛看着我俩。更有时候,爸爸走哪都带着我俩,逢人就说这是我的一对儿女,将来是郎才女貌。每当这时候,我和我弟都厌恶的看着对方,只有我们互相知道有对方的存在是一件多么不幸的事。

爸妈无论买回来什么东西,总是要一分为二,先让我们自己去分,如果我们自己分不开了,再找父母帮忙。可是当爸妈分东西的时候尽力做到公平,可是往往多少上还是会有差错,这种时候无论谁拿了少的,也都默不作声了,但心里还会执着的认为父母到底还是疼他/她的。但是还有最让人气愤的是,有的时候有些东西明明是个整体,不像零食,书之类的分开可以独立存在,但是我们从不愿共同分享,害怕分享了以后对方会不爱护,所以也只好强硬分开。印象最深刻的是,爸爸买回来一套战斗模具,有战斗机,有兵。不知该怎么分,最后分了半天的结果是一个拿所有的兵,一个拿战斗机。这样的结局都不满意,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们拿到自己争执半天的玩具,却发现战斗机和兵互相没有了依存,就像弓离开了箭,都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我们的玩具也变得索然无谓,这时总会不由得抱怨,没有对方自己就可以独自拥有所有了。这还不是最让我们讨厌彼此的,还有更令人讨厌的`地方。在他眼里我怎么就不像个女孩,喜欢很男孩子的玩具,就像和他争战斗模型,还喜欢跟着他爬墙上树,很多时候他并不喜欢我跟着他,无论怎么驱赶,我反倒更是寸步不离。除非他做了什么坏事,我才立马跑回去告诉爸妈。他在我眼里也不像个男孩,比如喜欢我的布娃娃,手经常脏兮兮涂黑了娃娃的脸,还老是嫉妒妈妈给我买的头花,哪怕他没头发可扎,也总怨妈妈不给他买。从小我们就这样处处厌恶着对方,真恨不得没有对方的存在,人家的小孩就是自己一个,什么都不用分。现在想来真的可能是,因为同在一个肚子里成形,互相汲取了对方的性别特征,使我这个女孩有刚,他那个男孩有柔,让我们喜爱的东西都是相同的,经常面临着令人讨厌的 AA 制。

那些琐碎的互相的争执,互不谦让,着实让我爸妈操心,等我们上学以后,我爸妈开始觉得喜欢竞争也可能是件好事。是什么好事呢?原来一上学,我和弟就心里就想着超过对方,时时警惕只要他学的时候我就不敢玩,只要他看见我开始学习,无论他在玩什么都会立马跑来学习,即使心里有多么不情愿,弟弟回来看着我总是恶狠狠的说,你什么时候不能学,非得这时候学。当我知道这样会让他气愤时,我专挑他玩的最尽兴的时候,故意大声说,我要去学习了,他只好灰溜溜的不玩了。有这样强烈浓厚的学习竞争氛围,我们学习都很自觉,这样父母不是少了很多心吗。可令人奇怪的是,我和弟弟的学习成绩一直相差无几,不过我总是稍稍领先,这让我更在父母面前有威信一点,看着父亲教育弟弟时说要像姐姐学习,我那时别提有多得意了。

除此还有让父母更省心的事呢。我们从小都是一个年级,一个班,我们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有对方的监视,如果做了什么错事,被对方看到,一放学就会兴致勃勃的立马报告给我们的爸妈,被告的另一个则慢腾腾的怎么都不愿回去该训,心里依旧抱怨的是,如果没有他/她该有多好啊。因此我们在学校都不敢做什么坏事,就害怕回去挨骂。但有时我们也会为对方隐藏,那就是当我们双方都犯了错误的时候,我们会在回家前提前交涉,今天咱回去就什么也别说了吧。每当这时我们觉得只有与父母对抗我们才会站在统一战线上。最终还是想把罪归结在是因我们之中某一个多余的存在,别的小朋友做什么坏事,自己不说家里人根本就不会知道。因此我们在学校尽量克制自己不敢犯错误,这才是为我们的爸妈省了好多心。

小时候让我们彼此互相讨厌的事,真的是数不胜数,现在想来小小的计较里藏有我们天真可爱的童心,还有那一次次在争执中的的小小胜利都充满乐趣,被遗忘的是曾经强烈的憎恨为什么会有他/她的存在,现在长大了反而经常感谢,我们是一对龙凤胎,在独生子女的年代,我们彼此都是对方坚实的后盾,我走到哪都会骄傲的说,我有一个可爱的弟,一种强烈的优越感在心中澎湃,那个爱和我争,爱捉弄的我的弟,已像个大男子汉似的可以保护我了。这样的转变不知是什么时候渐渐清晰的,当意识到的时候,好像突然间,也好像很早就开始,是个很模糊的过程。记得爸问我: 你们从小喜欢比学习,现在你希望你弟怎么样? ,我没有思考脱口而出 :希望他比我强。 爸爸很感慨的说: 总算是长大了 。我一下回想起好多小时和弟弟爱抢的事,我这个做姐姐的从不懂得谦让,让弟弟没有享受过被姐姐的宠爱的滋味,也让父母没少操心,我都开始羞愧。还好幼稚给我们犯错误的理由和机会,岁月的流逝给了我们成熟的思维,特别是亲情的价值更是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才能在我们心中沉淀出份量,主动想要卸下亲人的胆子,给自己装上甜蜜的负担,过去让他们太累了。弟弟复读那年我尽自己的能力给他一些帮助,无论对他有没有作用,我想只要他能感觉到我对她的鼓励与支持,他都会充满力量。亲情的传播无论形式怎样,只要你明白去给予,我们的亲人就会有很多安慰,生活的重担就会轻一点。

篇16:我与端午散文

我与端午散文

端午,蒸屉上冒着缕缕白烟,空气中裹挟着糯米的香气。还未揭开翠绿的粽叶,饱满的米粒就探出了脑袋,裹着淡黄色的新装。

早饭过后,提着蓝色的布袋出门,没有坐电梯,一级级台阶连着十楼和一楼绵长的距离。脚下的球鞋沾着昨日的灰尘,与雨后的水泥地作依依不舍的告别。清晨的风,温柔地从脸颊拂过,带着度数似乎有点低的隐形眼镜,我的世界时而清晰,时而混沌。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耳边是公交车驶过的声音,于是停下脚步。伴随着公交卡“嘀”地一声,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是熟悉却又陌生的世界。熟悉的街道,陌生的人,还有漫天的灰尘,倾泻的晨光。当双脚踩在撒了水的地面上,我才意识到自己下了车。抬头,看到了车站,来来往往的行人拉着行李箱,拖着包裹或袋子,风风火火地朝那里走去。而我,逆行在这川流不息的人潮中,面无表情,难掩落寞。

想家,想买一张小小的车票,飞奔到母亲身边。可是我怕那怀抱太温暖,让我不想长大,不想离开。游荡在城市中,我穿过了不知道第几个红路灯,突然想独自看一场电影,想在黑暗中躲藏自己。

影院的大门紧闭,无情地将我隔绝在外,看到了一家KFC,我径直走了进去。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斜角处有一个女生睡得很沉。突然从心底生出一丝怜惜,仿佛找到了孤单的另一个自己,我远远地望着她,又怕被她发现自己关切的眼光。搅拌棒胡乱地拨着奶泡,没有放黄糖,苦涩应该更适合我此刻的心境。

掏出一本二年级的教案,我用铅笔随意圈画着。手机的屏幕突然亮了:“老师,您什么时候回来?”我微微一笑,回复她:“暑假吧!”这是我大二实习时教过的一个小女孩,现在已经六年级了,我对她的小虎牙印象极深。她发过来一个笑脸:“我暑假过生日!”此刻心底似乎绽放出一朵洁白的花,吸纳了我所有的悲伤与灰暗。“知道了,好好学习,我会给你准备小礼物的。”可以想象屏幕那边是一张阳光开朗的笑脸,洁白的小虎牙折射着童真的光芒。

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看了眼手表,离电影开场还剩10分钟。收拾好东西,推开门,迎来了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这是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被妈妈宠爱地抱在怀里,他冲着我笑了,我被他那纯净的眼神看得竟然有些害羞,急忙加快脚步。

到了电影院,离放映还有2分钟,我接过布满指纹的3D眼镜,在漆黑的影院里,费了好大功夫才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坐下,电影便开始了。戴上眼镜,眼前有些模糊。我摸摸包里,好像没有带纸巾,周围也没什么人。我想着就这样将就将就吧,心里这才有些安慰。

《魔兽》,据说是史诗级的魔幻片,网上评分极高,我对此半信半疑,但用来打发时间也算是不错的选择。美国大片,特效做得极好。兽族人长得确实挺吓人,对于一个看惯了唯美韩剧和高颜值美剧的'中文系文艺小清新来说,心里多少是有些抵触的,剧情也有些烧脑。好在故事情节有趣,碰到打打杀杀的血腥场面,我偶尔闭上眼睛,不敢正视。一直有意无意地保护自己,对血腥或不美好的事物心存抵触。

感觉过了好久,影院的灯突然亮了,花了大概1分钟适应光亮,我懒洋洋地走出影院。已近中午,肚子咕噜咕噜地表示抗议,整理了一下背包,穿过成群结队的人群,我如一株孤独的浮萍,飘荡在喧闹的城市上方。

公交进站了,刚好停在我的面前。对于这种巧合,心里暗自庆幸着上天的眷顾。仍然是靠窗的位置,我把头靠在玻璃上,让这午后的阳光紧贴我的脸庞。闭上眼睛,仿佛闻到了门前艾草的香气。还有那粽叶的幽香,在空气中回荡,回荡……

篇17:我与华东师大散文

我与华东师大散文

“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从温婉如玉的楚辞中款款而来的木叶,总在承载着饱满的生命所呈现出的苍劲坚韧。春秋代序,木叶装点了四季。华东师范大学就像木叶,渲染四季,彰显生命。她的博大“润物无声”,她的宽容承载使命。转眼之间,年轮又续上了一圈,在层林尽染的十月,华东师范大学迎来了六十五周年校庆。以“求实创造,为人师表”作为校训的华东师范大学陪伴着我们领略千年文脉,共赏万里河山。作为校树的水杉,以桅杆的姿式,迎接正义,抵挡风雨,“前生,浊水中屹立;后生,烈火中永恒。”而法国梧桐则上演着一出又一出浪漫的邂逅,总在夕阳的余晖里诉说着美丽的故事,“梧桐真不甘衰谢,数叶迎风尚有声。”华东师大的树,任风吹雨打,仍顶天立地。一圈又一圈的年轮,不仅有文化知识的记录,不仅有人文关怀的沉淀,更有华师精神的烙刻。华师大的树是我们不屈精神的象征。如果华东师大是一棵大树,我愿是一片树叶,桃李芬芳日,木叶集福情。集一片祝福,添一抹绿意。“木叶润秋,枝繁叶茂。”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如此爱华东师大?”我说:“因为,爱在华师大。”上海四大高校流传着一句话:“玩在复旦,住在交大,吃在同济,爱在华师大。”对,爱在华师大。最美,美不过与华师大的相遇。有幸,又和你度过一个周年纪念日。

还记得在填报高考志愿的前半个小时,脑海忽然浮现一个念头,我想报华师大。就是那一瞬之间,原本极度排斥上海的我还是选择了华东师大。因为志愿,曾经和爸爸闹过脾气,爸爸自是希望我能来到上海,而我一心向往北方,想着孤注一掷地往北走。从没想过南方的任何学校,甚至,不知到华东师大的存在。倒是爸爸给我灌输了很多关于华师大的点点滴滴,它的辉煌,它的过去,它的优势,它的资源配置。回想起来,真的特别感谢爸爸对华东师大的信任,也庆幸当年的自己在最后的那一瞬间毅然填上了华东师大的志愿。

20XX年9月,我踏入了校门。第一眼,是那彰显生命本色的大树,我预想过大学校园里绿树成荫,可真正看到它们,内心深深地受到了感染。一棵棵大树尽管已与宿舍楼比肩,却依然挺直腰杆,努力向上攀爬着,似乎高空的风景更加独特。高大挺直的枝干是不屈的脊梁,茂盛的枝丫是温婉的容颜。它们和华东师范大学一样,年轻所以充满活力,年轻却又积淀光辉。见到它的第一眼,就开始接受它,我想:不久的将来,我会爱上这里。

果真,我爱上了师大。爱在华师大,因为一群群友爱的人,在不断地传递着华师之爱。

遇见的第一个华师人是带路的志愿者学姐。她,个头不高,甚至有几分瘦弱,可是,学姐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微笑,笑容里是真诚,也是自信。她的笑容仿佛冬日的暖阳,温暖着我对上海的些许排斥。她热情地向我介绍华师大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她说:“河东食堂三楼有川菜,偏辣,贵州和四川重庆的学生都比较喜欢;宿舍楼2号楼可以办洗衣卡;8号楼离共享空间特别近,去共享空间自习很方便;16号楼后面可以修自行车、买锁、配钥匙;20号楼一楼活动室可以在网上预约,在那讨论交流或者参加小组活动很不错。一般英语课在四教上课,中文课在一教。图书馆二楼有个咖啡馆,五楼看书最舒服,累了还可以在窗边的休闲区休息,放眼俯瞰校园的感觉超级棒……”学姐一口气说了很多,囊括了学校的方方面面,想告诉我她所了解的一切,为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学妹提供最便利有效的信息。之后又问我在路途上的感觉,是否晕车,何时抵达上海?她就像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语气里是真诚的关切,绝不是为了应付完成志愿者迎接新生的任务。从学姐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爱在华师大”的深意。后来,我与学姐又见过几次面,每次她都问我在师大是否住得习惯,有没有什么困难?而我,却如相见恨晚一般,对她倾诉心事,交流心理困惑,讨教学习方法,学姐也总是毫无保留地同我分享她的经验。

华东师范大学,也被称为“上海花园学府”。这里说老师是那辛勤的园丁再合适不过。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儿,在学校里总能遇见一些好老师。说到中文系,不得不说周宏老师。

他是华东师大中文系教授,上海市写作学会副会长,连续多年担任上海市高考语文阅卷中心组组长。这些是官方的身份,对他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变态作业”。他教教师口语这门课,作为未来的教师,他说首先要锻炼站上讲台的勇气,再用剩下的时光去填充站上讲台的底气。于是,我们收到了第一份“变态作业”:“去一个陌生的教室,在任课老师上课的同时与老师沟通后,自己在陌生教室里发表三分钟的演讲,沟通时不得表明是在做作业。”或许演讲是小事,但是在陌生的教室里,与老师沟通就得考验学生的沟通技巧和心理素质。如何才能让老师自愿给你三分钟来演讲?而你又如何应对同学们异样的眼光?若是被拒绝,如何调整心态,走向下一个教室。老师说作业的期限是两周。我当时选择了马上去做作业。因为,勇气,不会随着时间的拖延而积淀,反而会缩减。

记得当时演讲的主题就是战胜心理恐惧,给自己往前走的勇气。当然,并非一帆风顺。刚开始我找到一间计算机教室,站在门边敲门后对老师说:“老师,您好,我能不能打扰您和同学们一下?”老师刚开始很耐心地说:“什么事?”我急忙说:“我想在教室里讲一段话,就三分钟,可以吗?”老师面无表情地说:“我在上课。”我只能回复老师:“很抱歉。”在老师上课时间打断老师讲课,本来就是特别不礼貌的事,很多老师直接拒绝了我的请求,甚至老师还会生气,认为我们这是在故意捣乱,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仍然在一点一滴地尝试,每一个教室都小心翼翼地询问。每过一个教室,就加重了一份失望。直到最后一次,我鼓起残存的勇气,声音也有些发颤:“老师,您好,我现在特别紧张,特别害怕被您拒绝。可是我还是想对您说能不能给我三分钟说一下如何战胜内心的恐惧?”最后那位老师人很和善,他先是问我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当听完我的请求后,他说:“你已经用掉一分钟了,你还有两分钟。”当时听到这句话,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当抬头看见老师那鼓励地微笑时,我鼓足了勇气站上了讲台,将三分钟的演讲稿浓缩成两分钟讲完。当我鞠躬表示感谢同学们和老师,并且表示歉意时,他们给了我持久不息的.掌声,我差一点就哭着走出教室。很感动,他们没有磨灭掉我的往前走的勇气。

到现在还是记得那紧张慌乱那个的下午。过后周宏老师叫我们反思,问我们为什么会被拒绝?除了老师个人因素,更多的是我们的沟通技巧,做作业是跟老师沟通,而以后我们是要和学生沟通的。当我们好不容易进到教室了,能否像平时说话那样做到应对自如?讲台上的你能否保持儒者风范?尽管还只是个大一的学生,却开始慢慢懂得作为一个老师,除了必备的知识水平,还需要更多的教育技巧。这就是大学的教育吧!不,我认为是这是华师大周宏老师特别的教学方式。遇见这样的老师,又怎么能不感激呢。

这里的老师是我们的良师益友,除了他们,学校的另一份珍贵回忆就是同窗之谊了。就像花园,老师是园丁,我和其他学生都是花朵。我们共同汲取营养,沐浴阳光。

欣慰是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上海人。我一直存在偏见,认为上海人很孤傲,瞧不起外地的乡下人。而欣慰却打破了我的偏见,她是一个很善良的本地人。对于初来上海的我,总是多了几分关照。刚开始不是很熟悉学校的网络系统,即使她已经上床睡觉了也会爬起来告诉我如何操作,没有丝毫怨言。因为家比较近,欣慰周末回家总会给我带一大堆好吃的,而且是她自己做的,我吃过她做的蛋糕、蛋挞、饼干、寿司、方糕、牛奶小方等等。我是个很讨厌做饭的人,尝到她烘焙出的那么多美食后竟然也有几分想去尝试做饭的乐趣。遇到这样的室友,真的是我的荣幸。

慢慢地,我又遇见了很多华师人,他们的身上总是给我一种亲切感,即使初次见面,哪怕是惊鸿一瞥,他们对于我的需求总是竭尽所能。大概,因为我们是“师大人”,所以,他们对人的热情才从未消退。

转眼之间,到了的10月,一年的时光里,我用镜头藏住了珍贵的记忆。在我的镜头里,记录了大师林的秋叶缤纷和春吐新芽;水杉林由金黄色转成绿色,又由绿色跳跃成金黄;樱桃河面倒映着四季之柳;春天的樱花开满情人坡;文脉廊的马鞭草汇聚成海洋;宿舍楼天台上的云总是披着不同颜色的外衣……师大很美,美得像是艺术家的杰作,美得每一张照片都舍不得删掉,总想揽尽她的风光。

换一组镜头,教室里园丁们的侃侃而谈,活动中心里同学们的“争奇斗艳”,塑胶跑道上的风雨无阻,图书馆里的埋头苦读。甚至是食堂,也经常推出具师大特色菜——“玉米炒葡萄”,满足的不仅仅是莘莘学子的味蕾,更是作为师大人的自豪感;快递驿站永远那么忙碌,同学们尽情享受拆包裹的喜悦,我知道,有一群任劳任怨的快递小哥微笑服务;门卫室的大叔还是一如既往地恪尽职守;就连宿舍阿姨尽管每天重复着一模一样的工作,却依旧尽职尽责……要说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始终将微笑刻在了脸上。就像庄老师说的:“爱在华师大嘛,我们都把你们当孩子看待,爱得大家都融化了。”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特别故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爱在华师大”。

时光洋洋洒洒地走,未曾停留。一年过去,我在师大的怀抱里成长。曾经自以为是的我逐渐被磨去傲气,看到优秀的人与之交流学习,往往获益匪浅。偶尔也会自卑,而师大平台足够宽泛,我能在另一处找回自信。就像科创答辩被评委老师骂得很惨,而运动场上我也能收获掌声与呐喊。华东师大还教会我学会适应,初到学校的时候,饭菜极其不合胃口,甚至拉肚子,天天念叨着要去吃辣椒,要回家呼吸新鲜空气。并不是时间之长的习以为常,而是我应该接受现实的环境,并尝试去爱上它,哪怕它不尽人意。

有幸,我见证着华师大的成长,有幸分享华师大的荣光。师大,我愿是一片小小的树叶,为你添一抹鲜绿。

篇18:我与写作散文

我与写作散文

从小,我就有个梦想,长大后,能当个作家,那该多么美好呀!

于是,梦想就像一颗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深深扎下根了。直到我长到十五岁,我才知道,这个梦想实在是太幼稚可笑了。因为此刻,我已经失去了继续求学的机会,回到了农业社,跟左邻右舍一样,日出劳作,日落歇息,由于生活环境的艰苦和生存条件的艰辛,距离我的梦想越来越遥远了。理想的远去,我并未察觉,因为此刻我已经无暇顾及当初的梦想了。

成了农民,我开始为了家里的生活而拼命。因为,我的父亲是一个教师,微薄的薪水哪里能够负担起我们一家六口人的生活开销呢?我的母亲,原来也是教师,只因为孩子多了,生活艰难,也逼迫离开了工作岗位,回到家里,负担起养育孩子们的责任。

当农民并不丢人,反倒锻炼我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生活,我可以吃常人不吃的苦,忍受常人所不能的忍受,就是这两年农民生涯,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生活的含义。所谓生活,就是,既然上帝生下了我,我就得想尽一切办法要活下去,这就是我对生活的理解和感悟。

以后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当然也许我的所谓变化,在一般人眼里,简直不算做什么。可是,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涅槃了,因为我经过自己的苦苦奋斗,终于成了吃上皇粮的国家人,但是这种情况今天的年轻人是会嗤之以鼻的,可是那时候对我,无异于开心至极。

于是,在学校里,我又重新拾起昔日早已将要遗忘和破灭的梦想,开始在学习之余,废寝忘食的读书写作,尽管很幼稚,但是毕竟学习了不少有关写作方面的技巧和知识,这些丰富的营养,对于早起埋藏在我灵魂深处的那颗种子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滋润和丰盈。

我有时候在想,也许早年埋藏在我灵魂深处的那颗种子,应该说是千年睡莲吧?要不,为何到如今竟然且迟迟不开花结果呢?伴随着青春的苦恼和喜悦,我也步入婚姻的殿堂,过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新婚日月,开始有了自己的孩子。

大儿子来到人间之前,我曾经写过很长一段话,可惜如今已经找不见了。那篇文章的大意我还记得,是想告诉儿子的话。言外之意,叫儿子记住他的父母为了他的到来,花费了不少精力和辛苦,更重要的是,想告诉儿子,长大后,能够子承父业,做一个文学家,所以给儿子起名叫梦赋。

后来儿子长大了,虽然也喜欢写作,但是儿子看到父母和爷爷婆婆当了一辈子教师,清贫如洗,所以,他改学理科,考上大学之后,进了一家国营企业。在他的眼里,觉得上辈人活得太艰辛了,所以儿子用经济改变家里的状况,儿子没有按照我的想象,我并不怪他,因为他有他自己的人生追求和理想,我不能太自私了。

为了孩子们能过上常人的生活,我曾经下海十年,风里雨里东奔西走,下深圳、去江浙、到上海,在商海里拼搏浮沉,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继续重操旧业,干起了教书的营生,一干又是十几年,这期间,在外面养成的积习难改,早已把理想忘之脑后了。

终于因一件事情的触痛,我下决心戒掉恶习,回归到了写作的道路上来了。唉!说来惭愧,从小就有写作梦想,可是,直到老年将至,才想到了写作的事情,而且觉得,此刻只有写作,才能让我孤独的灵魂得以安慰,因为我不想过一种行尸走肉的生活,那样实在无聊至极。

过去,曾经爬格子。如今,居然也能够在键盘上,任意敲打,肆意表现自己的思想,想起来,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写了三年多,居然完成了三百多万字,而且还写出了五部长篇小说,陆续在网络上得以连载,引起了不小反响,结识了不少同道中人。正因为写的多了,结识的文友多了,才和别人对照,觉得自己很幼稚,跟人家不能相提并论,所以人家都很张扬,自己反倒不敢高声,因为,在艺术面前,我永远是一个无知的顽童。

过去,我非常想有人找我签约,可是如今很怕人家来找我签约,家里合同不少,备份里还有不少网站发来的合同,我都不敢去签约。因为,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胆小了,谨慎了,因为怕自己写出的文字,对不起别人,更不敢耽搁人家宝贵的时间,因为我牢记鲁迅先生的话:“无端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网上写作的人有千百万,太多了。而我作为一个网络写手,能不能写出新颖别致的文字?已经成为我的思考和苦恼了。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写的文字不成样子了,也许是朋友说的,当你回过头,看自己以往的作品,觉得不如意的时候,你就不知不觉的进不了,我诚惶诚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点进步了?

这一时期,我有很多要写的东西,尽管有了很好的构思,可是迟迟不敢动笔,因为网络要求及时更新,我怕我的时间不许可,所以,至今只写了一部作品,未敢公开。加之明年要晋升职称,不敢再耽搁正经事情,毕竟写作是业余的,我并不需要靠它来生活。

同事们尽管在我跟前,常常表现出很羡慕的眼神和言语,可是背后笑话我没有解决高级职称,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实在,生活的追求并不在于此。有位跟我年纪相仿的同事笑着问我:“挣了不少钱吧?”我苦笑着说:“哪里挣钱?不赔本就算不错了。”他开玩笑说:“你没事找事,自寻苦恼呢?”

嘿嘿,我同意他的说法,我的确是在自寻烦恼,因为我完全可以不去写作,我也可以过常人的生活,何必经常为了写作而苦恼呢?可是,血管里流着的血液不许我放弃这个追求和执着,因为她是我从小的梦想,在我灵魂深处生长了好多年,也许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心中的睡莲还不会开花结果,可是我不后悔,因为我毕竟尽力了。

其实,写作是一种别样的生活,我能过常人柴米油盐的日子,还会有一般人享受不了的精神生活,因为我觉得,人活着不仅仅为了肉体的安生,更重要的是为了灵魂的享受,而在自己灵魂享受的同时,能给别人也带来精神上的鼓舞和安慰,那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情,我觉得,我这样做很值得了。

至于能不能当一个作家,已经并不重要了,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明白了为什么而活着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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