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时间:2022-12-03 09:27:21 作者:蜻蜓队长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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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 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 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承担施工作业的项目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单位不得向该承包单位发包工程。

第八条 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文本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

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通风、支护、防治水等所需的费用,发包单位应当提供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第十条 石油天然气总发包单位、分项发包单位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其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应当督促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避免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

前款规定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的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第十五条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总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督促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 发包单位在接到外包工程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其事故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的统计范围。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三章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八条 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九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和闭坑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承包大型地下矿山工程和深凹露天、高陡边坡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本级,下同)施工资质;

(二)总承包中型、小型地下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三)总承包其他露天矿山工程和分项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相关的专业承包资质,具体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承包尾矿库外包工程的资质,应当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承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的资质等级,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50%。

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地下矿山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严格依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五条 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发包单位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六条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七条 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承包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

(三)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承包单位取得有关许可、施工资质和承揽工程、发生事故等情况载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档案,实施安全生产信誉评定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事故数据应当纳入事故发生地的统计范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有关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五条 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八条 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承包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非煤矿山,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以外的能源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不含成品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的能源矿,以及选矿厂、尾矿库、排土场等矿山附属设施的总称;

(三)外包工程,是指发包单位与本单位以外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由承包单位承揽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

(四)发包单位,是指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发包给外单位施工的非煤矿山企业;

(五)分项发包,是指发包单位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给若干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的行为;

(六)总承包单位,是指整体承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或者独立生产系统的所有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七)承包单位,是指承揽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有关的工程、作业活动或者技术服务项目的单位;

(八)项目部,是指承包单位在承揽工程所在地设立的,负责其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管理机构;

(九)生产期间,是指新建矿山正式投入生产后或者矿山改建、扩建时仍然进行生产,并规模出产矿产品的时期。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篇2:非煤矿山年终总结

非煤矿山年终总结

非煤矿山年终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市劳社监字[2009]58号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吸取重庆川九建设公司松藻同华煤矿事故教训,我局于6月3日―6月14日在全县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开展了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以下总结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此次非煤矿山等行业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准备,详尽明确这次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做到任务明确、方法合理、步骤有序,确保这次检查行动的有序开展进行。联合各监管网格成立了两个劳动用工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组所负责检查的企业及每个人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二)“网格化”监察及责任制

为加大本次行动的检查及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和强化职责,落实目标和责任,我局根据网格化监管具体负责的企业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网格。

1、明确监管责任。各检查组本着宣传、检查、监管同时进行的原则,认真开展了本次行动。检查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次次有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2、严格监管措施。各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行动的意义,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制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既定目标,把煤矿用工管理工作中的成果延伸到非煤矿山、砖厂、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行业,使全县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二、专项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中,两个检查组共检查各类企业24户,涉及劳动者570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决定书7份。

(一)煤炭企业9户,涉及劳动者4875人,其中农民工4907人,本省1790人。通过检查发现,经过去年的煤矿劳动用工基础性管理工作及多次专项行动,各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劳动用工也较往年有很大的提高,但在检查中仍发现1户企业没有及时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此我们及时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

(二)非煤矿山企业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48人,其中农民工348人,本省348人。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1份。通过规范矿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各矿山企业劳动用工渐趋规范,建立了劳动用工领导组,悬挂了劳动用工六项制度和维权公示牌,能够积极配合工作,努力完成“四个百分之百”的任务。

(三)砖瓦窑企业5户,涉及劳动者205人,其中农民工192人,本省192人。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1份,为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建筑企业3户,涉及劳动者275人,其中农民工262人,本省175人。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3份,分别是未依法缴纳工资保证金2起,未全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1起。

(五)危险化学品企业1户,检查中发现瑞泰实业公司到目前仍未办理劳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针对这种情形我们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

三、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去年我局于1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左权县支行开设工资保证金账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龋截至目前,按照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工资保证金的原则,我县已有14家单位共缴纳工资保证金30万元。行动期间,为切实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及时将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2户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一)仍需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职工劳动保障工作不够重视,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不积极配合。

(二)个别企业未依法和部分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1、不能及时与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以各种理由隐瞒企业用工数;3、在工人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不愿意办理劳动合同。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第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守法用工意识不强,对合法经营、规范用工等缺乏足够的认识;第二,企业自主招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模式和企业用工的快速流动都给监管造成极大困难。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强化宣传服务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一是主动送政策到企业,举办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意识。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政策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三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工伤保险办理等基本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变被动接受投诉举报为主动出击,增强监察的时效性和预防性,及时查纠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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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非煤矿山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救护中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超前预防,积极救援”的救护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省、公司各项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明确新目标。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安全施救”的救援理念。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思路为目标,认真完成有关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20XX年9月2日,财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财企【20XX】239号”和“财企【20XX】240号”文;“财企【20XX】239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发展规划(20XX-20XX)》中的重点建设项目;“财企【20XX】240号”文件的附件4亦明确提出:武钢非煤矿山救护队已列入20XX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为了提高武钢矿业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和体现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依据会议精神,我们认真完成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接受上级领导的审批。

二、团结拼博、周密部署、果断决策,成功地处理了鄂州市大洪山矿业井下泥石流事故

20XX年11月14日鄂州市大洪山矿业发生井下泥石流事故。指挥部科学分析,掌握规律,果断决策,统筹安排,统一指挥,灵活调度。我们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巧妙组织力量、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根据现场灾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有效的实施营救,将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为企业财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特别是全体指战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发挥所学本领,冒着危险,永往直前的工作精神。值得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扬和学习。

三、实行精细化管理和军事化管理相结合,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各种事故演习,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为了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我们在日常训练学习中积极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为此,我们坚持每天早上2个小时的仪器装备操作训练活动,制订了统一操作标准,每个队员逐人进行操作。2个小时的业务知识学习时间,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队员》、《矿井水害事故处理与避灾自救》、医疗急救知识、第八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五百题、事故案例分析等。使业务学习日常化、制度化。下午4个小时的体能训练及军事化队列训练。20XX米跑,爬绳4.5米,引体向上8次,拉力器80次等辅助训练,并且在学习训练中,围绕质量标准化达标规范,逐条核对、落实,进行月考核,季达标的办法,严格评比,使考核与工资挂钩,进行处理。为配合鄂州市安监局及个别协议矿山的安全工作,分别参与了鄂州市陈盛矿业和大冶市大红山矿业的拉动演练。针对井下防洪、溃坝、透水事故,我救护中队制定了一系列的事故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实施救援,取得了各领导及人民群众充分的肯定。通过这些演练,提高了广大职工的防洪意识和素质,为今后抗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借此检验了矿山救护中队是一支敢打、敢拼、值得信赖的专业队伍。

四、提高预防检查能力,强化矿井安全服务意识。

下井预防检查既是救护队熟悉服务矿井井下的系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更是发现事故隐患,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也是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赋予的一项特殊使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下井预防检查的知识,并坚持每月定期对各协议矿井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更加严格细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详细填写时间、地点、单位、工作面闭墙编号以及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矿井风量测算,画行走路线示意图。每次预检后,组织全体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讲评。并提交矿井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整改。一年来组织预防检查50队次,700人次,发现事故隐患280条,重大隐患28条,整改率达到100%。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至20XX年底,与我救护中队所签协议矿山共46家并对其资料备份、服务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五、努力做好指战员的培、复训工作。

科学严密的制订了队员的复训内容,邀请了从事救护工作的专业老师来我队指导队员的复训工作。

通过救援技术竞赛知识学习,仪器席位操作,模拟救灾,医疗急救,救援事故案例分析学习,军事化队容风纪训练,挂风障、高泡灭火机等一般技术操作。推动了我队训练操作的规范化发展。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以拓展救援装备为目的、加强救援力量为根本、提高队伍建设为核心、我救护中队派遣人员参加了由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于20XX年9月24至2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XX第三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展览会。通过这次学习,增加了我们对各种救援设备的认识与了解,为日后加强中队救援设备力量奠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加强救援文化建设,构建和谐队伍

20XX年,我队在救援文化建设方面,从细处着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全体队员去麻城市龟峰山开展野外拉练活动,以登山竞赛的方式不仅强化了队员的体能,还丰富了队员的业余生活;迎“七一”建党九十周年,救护中队组织党员学习革命精神,了解革命事迹,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对党,对革命的深刻认识。还分别开展了军事化队列、体能、足球、篮球比赛。

经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丰富了队员的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激发了队员学习文化的兴趣。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以上工作,但回顾起来,还存在着不足和缺点。

1、是军事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体能训练设施简陋单一,应进一步完善。

2、仪器装备方面,现在使用的仪器部分已有损耗,安全系数有所降低,需更换。

3、部分队员身体素质差,体能达不到考核要求,训练不积极。

4、队员对《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学习不够,专业知识贫乏,对矿井隐患识别能力不强。

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救护中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实现矿山救护队伍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1、切实做好日常救护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加强装备维护保养管理,要求所有装备达到100%合格。

2、组织全体队员结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和矿山救护规程解读系统、深入学习两大规程和各种事故案例。

3、加强演练与战备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坚持每月定期到各协议矿井进行预防检查,并熟悉其路线及基本情况。

5、针对矿井五大灾害进行预处理演练,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

6、多提供中队指挥员外出培训考察学习的机会,加强与同行的经验交流和学习,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有利于自身各方面得到更好的提高。

7、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娱乐活动,营造文化氛围,陶冶情操。为队员创造文明、舒适、优雅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8、针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后期安排,就即将购置回的大批救援装备,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9、实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开创矿山救援工作新局面。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吃苦型、执行型”的队伍。

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我们坚信在有关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自我的艰辛努力下,我们必将会锻造出一支一流的救护队伍,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湖北省非煤矿山救护中队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5关于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20XX年,我司白沙头石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区政府、镇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矿山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月生产)活动,及全市举行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等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我司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了较大好转,在企业的努力下今年并取得了安全许可证,全年我司非煤矿山无一起死亡事故发生和连续两年实现非煤矿山零死亡记录,圆满完成我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计划。

一、20XX年我司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20XX年我司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为主导,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月活动及大型的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对我司石矿场应急事故的监督指导,对安全应急救援,确保我司矿山无安全隐患的发生。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了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及《安全月》活动,我司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组织开展了“大型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活动和“安全月”活动。我司在20XX年上中下三旬,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使我司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工作

根据珠海市安全局、市政府、区政府,在全市进行非煤矿山应急演练的艰巨任务。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我司举行了大型的非煤矿山应急演练,得到了市、区、镇等各个相关部门的好评。在隐患排查上,查到一起就处理一起,在隐患在萌芽状态前将其查处处理。据统计20XX年我司非煤矿上共发生机械伤人、员工职业病、车队交通等事故共9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起。相比回顾20XX年发生以上事故为13起,同比下降发生事故率百分之70。在事故的整改及隐患排查上更加加紧,提高生产率的同时减少事故的发生。在市、区、镇安监部们及相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我司积极重视并开展整治工作。使今年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完成了我司的生产方针及目标。

(三)在安全隐患爆破工艺上安全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爆破方面防护安全,做到爆破安全防

护标准化。我司在20XX年下半年爆破防护及戒备方面采取了安全合理措施。采取新型爆破工艺非雷电雷管毫秒爆破,打破了传统爆破方法,我们严格规定单响装药量,保证爆破时安全及周边安全。大大的节省炸药及减少震动,减小了对周边村民的影响。并取得了一定能的效果。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宣传培训

今年以来为了强化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重点、有目标地抓好各阶段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年初我公司开展了“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坚持每周召开员工非煤矿山工作例会,各部门也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基本做到了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了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并组织了几次次10人参加的(企业法人、矿长、安全员、检查工、标准化)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学习,使我司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20XX年我司安全管理计划及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R22;20XXR23;23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公司安全措施的管理工

作,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

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十二字方针为重点,继续深入20XX年规划期间矿山安全生产。

(三)主要任务:

做好20XX年我司矿山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司安全

管理,健全20XX年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员工讲安全学安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促进生产。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为推动我司矿山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XX年底我司矿山全部实现达标,以达标作为安全主导,促进我司矿山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遏制事故的发生,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辩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在我司安全人员的管理下,和员工积极配合讲安全时时牢记安全下,我司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此,我们员工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反弹,加强我司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给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做业前的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在劳动组织及安全培训管理上我们都是重中只重的关

键环节,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可独立上岗,新录用的露天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将继续坚持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学习制度,组织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我司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防汛、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在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如果发生生产事故和并积极组织抢险救援,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事故发生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杜绝事故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并作好20XX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分公司

安全部

20XX年元月

篇4:非煤矿山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公司(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在矿业公司的高度重视和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公司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业公司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全年矿山安全生产无死亡及重伤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20XX年安全生产总结

(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开展工作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加大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我公司(矿井)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了“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活动,制定了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狠抓节后复工检查工作

按照矿业公司要求,我(公司各)矿井在节后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整改,然后上报矿业公司各职能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才能复工,使公司的所有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矿业公司要求,我公司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全年共上报隐患246项次。今年,我们共检查200余次,下达整改指令及复查意见书30余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整改行动延缓的矿井(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今年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98%,整改率达到100%。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培训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坚持每周四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观看影音资料等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专项组织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知识的培训,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知识的考评,优良率达到了96%,使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得到提高。

(四)全年生产完成情况

1.矿业公司计划巷道掘进xx米,实际完成xx米,计划采矿xx吨,实际完成xx吨,按时保质完成了生产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1.安全宣传及培训精品项目不多,内容较为单调。

2.部分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公司管理还有抵触情绪。

3.自主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4.人员流动较大。

(六)整改措施

1.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出适应该公司具体情况的管理方法,加强和改善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主要是抓执行,就是要将各项管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抓好现场管理,重点是做好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

2.增加招聘高水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比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实做到自主管理。

3.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搜集、制作、整理我们矿山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特别是三轮车运输、维修、操作的相关资料),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根本意识做到安全在心中,能从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的转变。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严把从业人员录用关,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及时给予辞退。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5.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减少故障率,确保设备正常作业,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二、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安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措施基础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主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实做到自主管理。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强化岗位达标工作

为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20XX年以来,我公司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很不是很高,安全投入不足,现场还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加强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检查次数,每天必须有主要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全矿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新录用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救援队伍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迟报、误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作好各项预防(防洪、防火、防暑等)工作。

篇5: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环境

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环境

江苏省有着较丰富的非煤矿产资源,地区分布广泛.截至6月底,全省已开发利用非煤矿产56种,共有非煤矿山企业1752家.江苏省各级安监部门通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控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已连续7年实现了伤亡事故起数和人数的双下降.

作 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单位: 刊 名:劳动保护 英文刊名:LAODONG BAOHU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6:非煤矿山安全例会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例会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例会等会议的召开周期、参加人员、主要任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室。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

第四条 会议周期和参加人员:

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 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材料的存档。

参加人员:公司安委会主任(经理)、副主任(主管副经理)及安委会各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成员。

第五条 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工作汇报。

2、审议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安全生产季度、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组织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六条 会议周期和参加人员:

1、矿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通知召集,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

参加人员: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部门及各单位、部室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

2、各单位、部室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由各单位、部室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通知召开并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相关会议材料的存档。

参加人员:单位、部室行政一把手(厂、矿长、经理、部长)、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及安全管理机构各成员(各车间、相关科室负责人)、安全科全体成员。

第七条 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各基层单位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通报上月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情况。

3、通报月安全生产情况。

4、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车间级安全工作会和班组周安全活动会制度由各单位根据矿业公司和本单位的相关要求制定。

第九条 各级安全例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

篇7:非煤矿山个人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xx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四)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

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3、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4、开采技术落后,矿山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上半年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篇8:非煤矿山个人安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根据xxxx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在全市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节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xxxx局长带队,分别对xxxx公司、xxxx公司等xx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以下总结汇报:

一、主要作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步骤有序,确保这次检查行动的有序开展进行。联合各相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管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级所负责检查的企业及每个人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分级监察及责任制

为加大本次行动的检查及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和强化职责,落实目标和责任,我局根据网格化监管具体负责的企业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网格。

1、明确监管责任。检查组本着宣教、服务、督促的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严格监管措施。始终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促规范作落脚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州市局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检查,严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制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既定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各级政府,非煤矿山企业和各个班组,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

二、专项检查情况

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决定书×份。一、我局所检查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均是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已取得相关证照(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针对今年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整批进入延期换证的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规范生产。就目前来看,此4家企业通过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矿山企业生产开采工作渐趋规范,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矿山工作面都是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特种

作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新的特殊工种的操作员及时报名参加《上岗证》得培训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在分层分台阶爆破作业时,没能及时清理工作面上部周边的悬石浮石。存在赶进度,重生产的现象。

(二)个别企业对职工劳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习以为常,现场督促管理不到位。

(三)个别企业因工人流动性较大,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失效现象等问题。

综上所述,对存在隐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防患排查治理执法力度,强化规范管理,认真督促防患整改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20xx年1月8日

非煤矿山安全矿长竞聘演讲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自查报告

非煤矿山作业合同书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试题及答案

三季度全国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外包安全协议书

化工工程外包合同

工程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经典矿山安全标语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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