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耳朵”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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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
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20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月,受害人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微博上所说的20万元捐赠。
篇2: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
2011年4月5日,****大学大二女学生陈某到开水房提热水,发现傍晚放在水房门口的水瓶又一次丢失,这已经是上大学以来丢的第八个水瓶了。这已远不是陈某个人利益损失的问题,而需要我们对大学生道德素质进行思考。
其实受害者远不止她,**同学丢水瓶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实在令人无法理解。事实表明空水壶被偷的概率明显小于已提满水的,也就是说偷水壶者多半是需要热水然后顺手牵羊图个方便,水房紧靠宿舍楼,一般来说不会是校外人士所为,因为外人要把水壶提出校门实在难合实理。那么凶手除了是跟受害者一样需要热水的同学还会是谁?
篇3: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
上高中的时候,一个朋友那天急匆匆的骑着自行车去考试,他是文科,考政治,不小心撞到一位卖菜回家的老太太,幸好车子慢,老太太没什么大事!他挺“聪明”,和蔼的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说明他要马上考试,改日再去看老太太。老太太答应了。谁知道那个手机号是空号。或许他今天政治考的很好,考了一百分,那么请问他在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可以打满分吗?我们又联系到两个案件的主人公,他们都是大学生,并且据说学习成绩都很好!能考上大学说明也不怎么差。这难道就是所谓我们现代教育体制下,老师和父母眼中的好学生,乖儿子?老师想青出于蓝胜于蓝,父母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我们在煞费苦心的培养一个人才的时候,我们却忘了先把他培养成一个人.这或许才符合科学发展观,也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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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学生道德缺失教育案例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
至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至就读于宾阳中学;至20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篇5: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5月16日,将同村的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此女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7月15日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家属损失3万元。3月4日,二审结果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8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开庭,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篇6: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
9月5日,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篇7: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篇8:社会道德缺失案例
成瑞龙(1973.1.10-2010.11.2)男,出生于广东省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管理区旱冲村。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致伤2人,并且枪杀了4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并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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