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9 06:23:14 作者:唉唉唉唉唉癌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唉唉唉唉唉癌”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夏季消防工作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夏季消防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夏季消防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消防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彻底排查,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从6月20日至7月31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夏季消防检查专项领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以之前成立的为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诸如各类超市、宾馆、槟榔橡胶加工厂,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敬老院

1.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22日)

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消防安全具体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分工,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落实任务、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3日—7月23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对辖区内所有的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一的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对其挂牌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销案。

(三)总结阶段(7月23日—31日)

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过程进行小结归纳,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的分析,解决,记录,建档,归纳,以便明确下步的工作部署。通过排查确实的消除一些火灾隐患,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篇2: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袁景林

副组长:林品英、魏怡红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校园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提高学校自我管理水平,增强校园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以计算机房、图书馆、财务室、网控中心、办公室、录播室等重点部位和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帐,制度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

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校讯通、微信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确保校园平安。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及时核查处理。

1、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做到消防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2、组织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板报、专栏以及手机短信、校讯通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全体教师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将消防知识列入各种安全培训内容。

4、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的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至6月10日)。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日)。

(三)加强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校园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校园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效,也要曝光存在的消防隐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篇3: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街道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x月20日,在全淡水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街道范围内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陈燕雄同志任组长,练伟贤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邓欣、张尤祝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淡水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杨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按照《淡水街道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省、市、区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重点单位。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消防监督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消防监督人员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的要求落实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检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登记培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责任主体、监管部门。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的通知》(惠府办函[2014]6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全面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各村(社区)要以地毯式的排查方式,将辖区内各个场所检查一遍,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确保整治一个,验收一个。对无牌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书面报告辖区工商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未能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书面报告辖区派出所处理,并依法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指导检查;督促落实敬老院、社会(儿童)福利院(中心)等城乡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和殡葬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公安部门要按照《惠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部门直接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是全省“消防安全培训年”。党委政府培训层面,省公安消防总队已提请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培训对象、内容、目标以及购买服务等内容。街道办将推进“十(十名镇领导)、百(百名村干部)、千(千名企业老板)、万(万名消防管理人)、十万(十多万名群众)”消防培训计划,推动“全民消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职能部门培训层面,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等形式,对政府及职能部门、村(居)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民警、社区和驻村民警、消防网格员开展消防培训、轮训。公安消防机构层面,要落实每周半天以上消防培训,将消防培训与监督执法“同步”开展。

2、消防宣传“七进”情况。街道宣传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教育、消防部门要联合编印消防知识教材,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各校教育计划,明确规定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为每所中小学培养一批“消防宣传大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活动;全街道50%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选修和校本教材内容,50%的大学新生军训列入消防知识和技能内容,30%的大专院校要成立大学生消防协会。文化、安监、工商、民政等管理部门要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各辖区要组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进村入户,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联合党政办、组织办等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机关”;街道各辖区要按“机关、学校、社区、生产企业、农村、家庭、宾馆、KTV、电影院、商场”等类别,结合实际分别打造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样板”,以点带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3、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各地宣传、文化、消防联合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主流媒体至少开辟2个以上的消防专栏。邀请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派出所消防民警、网格长(员)和微博、微信粉丝等目标人群关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x月30日前)。街道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村(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x月1日前)。街道将统一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3、总结考核阶段(x月10日前)。街道将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夏季消防检查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综合治理。各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分管领导牵头研究重点事项,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惠府[2015]第26号)和街道《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淡办[2015]96号)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辖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各辖区应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解决。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请地方政府研究解决。

(三)完善治理体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街道和村(居)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街道消安委要发动综治、村(居)、安监、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组织人员对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网格人员检查常见火灾隐患和宣传消防常识的能力。各辖区要积极研究适应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探索建立立体化火灾综合防控体系。要切实发挥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力量,探索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安全互查、联合演练,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要试点运用消防“大数据”和物联网,推动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监管同步,实现对消防安全状态重点监督和动态预警。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村(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载体、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要利用“96119”举报投诉和消防官方微博,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切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问责。各村(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街道消安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篇4:街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河南等地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路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路政办发〔2015〕56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x月18日,在路桥街道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责任部门和检查对象

根据夏季火灾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整治行动,主要抓好以下重点企业、场所火灾隐患整治:

(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中队牵头负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监中队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

(三)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商场市场。三产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文教卫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组织演练情况和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情况。

(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机构。由民政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七)居住出租房屋。由政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房东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及形式,电瓶车集中存放及充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情况。

(八)宗教场所。统战办公室牵头负责宗教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车通道及人员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九)施工工地。城建办公室牵头负责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配置,外墙保温材料,临时办公室、宿舍,用火用电,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各村(社区)、各办要配合做好居住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外,继续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并协助各主管部门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督促各中、小网格管理人员对辖区重点企业、场所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

城管中队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情况检查,对影响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及时提请“三改一拆”办,优先拆除。

公安派出所要做好违法行为的打击准备工作,对出现阻挠火灾隐患整治推进等行为,及时打击处理,为整治保驾护航。

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各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在自己行业系统内牵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自身职责,配合站所、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及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传达部署落实会议,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

(二)全面检查阶段(x月20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摸清单位底数,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全面查找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依法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无法整改的,利用强力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利用此次排查整治契机,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各办要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1)、《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月18日前,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电话:82441793,纸质表格交街道317办公室)。

(三)总结考核阶段(x月10日前)。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评,于x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x月21日前,办事处将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国玉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赵腾任常务副组长,罗周法、阮文忠、叶国祥、沈海鸿、林远志、李海君、罗强任副组长,街道各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站长梁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一次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要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和责任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各种方法,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对隐患突出单位要及时上报街道整治办,要在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市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制作任务清单,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办公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办事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篇5: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切实维护我校稳定的消防安全形势,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5]132号)和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我校组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及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火灾防控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学校各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耿 肃

副组长:王光华

成 员:其他行政成员、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和全体保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王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1.抓好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学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消防工作新机制。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周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夏季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六月:

1.各班级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各校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

3.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七月至八月:

1.各班级组织老师到学生家庭走访,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火种;

2.无成人陪伴不接触明火;

3.做好暑假值班工作,防止因用电线路老化引发电失火。

九月:

1.组织新生进行了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

2.写好夏季消防安全小结。

五、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夏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校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根据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要作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学校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

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及时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5.学校将于6月10日前拟定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9月12日前向区教委上报工作总结。

篇6: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篇7: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江俊安

组 长:黄明民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如商场、圩场、学生服务部、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如学校、敬老院、卫生院等)

1、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浩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消防设施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镇政府将适时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篇8: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靖边县公安局

20xx年5月25日

篇9: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优秀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xx〕114号)、《xx年xx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xx〕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xx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按照《关于印发〈xx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xx〕77号)要求,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以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落实建设情况(规划、消防部门负责)。

夏季消防提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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