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11 06:14:28 作者:她山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她山”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公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公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印发安徽省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皖教师〔2011〕5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现将《安徽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办法。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生”等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

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招聘计划3709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1904名,小学特岗教师1805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无为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聘岗位见《安徽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设岗县(区)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对象、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tg.ncss.org.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8:00至5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最迟于6月2日18:00前结束。各设岗县(区)教育局于6月3日12:00前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按照分学段、分学科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纸质文稿需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后传真至0551-2822080,电子文稿发至sfc@ahedu.gov.cn,下同)。

2.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报考人员要在6月3日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虽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6月6日12:00-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应于6月7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并于6月10日12:00前将最终确定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分学段、分学科汇总分别报送所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省教育厅师资处。

4.在各设岗县(区)完成资格审查后,各设岗市教育局要及时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导出本市特岗计划报名信息,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与各设岗县(区)核对后,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考场,并将信息导入“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以便生成笔试准考证。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5日8:00至6月17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篇2:江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2011年江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

为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为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制定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当年7月1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备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具备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二、招聘人数

经教育部核准,我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3656人,其中小学2195人,初中1461人。具体岗位表详见招聘公告。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和确定计划

设岗县(市)在设区市“特岗计划”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县(市)政府同意,提出招聘计划,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核定。教育部、财政部核定计划后,各设岗县(市)向省教育厅报送具体招聘岗位。

2、发布招聘公告

4月25日前确定各设岗县具体招聘岗位。4月底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jxbys.net.cn)、“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 jxhrss.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5月初登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行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络后台对报考本县(市)特设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中旬,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纳入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范围,在有关设区市单独设置“特岗考场”,统一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两门。考试大纲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大纲(试行)》相同,共3本,即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出版信息详见该社网站www.juacp.com)。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不少于招聘岗位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6)面试调剂。对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公开在网上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特岗考场”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7)资格复审。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在入闱人员确定后20天内完成。

(9)确定拟聘人员。面试之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4、持证聘用上岗

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按赣教字[2009]9号文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岗前培训后,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省级成立了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特岗计划”工作协调组,市、县也成立了由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组成的“特岗计划”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篇3:贵州招聘特岗教师报名公告

贵州招聘特岗教师报名公告

204月29日,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由省教育厅组织。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地)教育局局长、有关县(市、区、特区)分管县长(市长、区长)及教育局局长、各普通高校分管领导及就业指导部门负责人等近300人。省教育厅厅长霍健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宣布,2011年全省将通过国家、县两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7000余名特设岗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特设岗位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对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代课的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在编教师(含2008、2009、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招聘

“网上注册”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二)第二阶段招聘

“网上注册”时间:2011年6月9-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报名者须登陆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具体的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内容等有关信息。

四、有关待遇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为三年。在三年聘期内,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聘期内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1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各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篇4:新疆面向社会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2021新疆面向社会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招聘数量。20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4330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点击获取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4、年龄不超过30周岁。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1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1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五)工作重点。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三区三州”、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尽早开展202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

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点击获取职位表。

(三)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21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督查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篇5:特岗公告

特岗公告

20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县2017年共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初中40名、小学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融安县2017年特岗教师网上报名,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复查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整个招聘过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融安参加应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请考生注意路途及在融安期间的交通及食宿安全。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x月17-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地点:融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内容、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提供)、同时提供原件验证,专科生提交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2017年x月19日上午8:00开始。

地 点:融安县初级中学

3.面试内容、方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2)分组面试,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2分钟准备,10分钟答题)。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考官按面试题要求提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面试内容为常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仪表风度、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5)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在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融安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示。

(五)培训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

(六)聘用

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的拟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受聘人员的志愿并结合全县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安排,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成为正式受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一)面试工作在县“特岗教师” 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邀请县“阳光卫士”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篇6: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施公告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施公告

贵州省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成2010年我省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任务,并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中“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相结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省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0年,全省安排“特岗计划”指标6535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3554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下同);县“特岗计划”2981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178个,小学岗位1376个;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88个,小学岗位2693个。

二、原则和要求

3、各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4、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5、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6、“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指标安排

7、国家、县“特岗计划”指标安排如下: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55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981名,安排在正安、习水、务川、道真、桐梓、西秀区、普定、镇宁、紫云、独山、惠水、罗甸、丹寨、麻江、黄平、施秉、岑巩、三穗、台江、剑河、天柱、雷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石阡、印江、江口、沿河、思南、德江、威宁、织金、黔西、百里杜鹃风景区、纳雍、赫章、大方、望谟、册亨、贞丰、普安、安龙44个县(区)。

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四、资金安排

8、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县“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按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暂存县财政。

9、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岗前集中培训等。

实施“特岗计划”县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条件。

五、教师招聘

10、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11、招聘对象和条件

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对已取得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1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0]94号)要求,提前招聘为特设岗位教师。

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对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代课的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在编教师(含2007、2008、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六、保障政策

12、特设岗位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0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14、“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执行。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有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教师管理

15、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6、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17、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18、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教育局。

本方案由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7:陕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施公告

2011年陕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施公告

各有关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人民政府,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精神,2011年中央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2006―2010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2011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继续采取省级统筹,市级公开招募,县级管理为主的办法进行。现就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省“国贫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1年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特岗教师1832名到我省“国贫县”农村中小学任教。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者均应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我省成立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市应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由教育局牵头,人事、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制定本市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募办法,组织招募工作、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政府应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分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要亲自参与该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毕业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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