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时间:2022-12-12 05:50:57 作者:jiaming007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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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示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篇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例

XXX电厂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投产工作和安全可靠供电,实现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我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代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忠实执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规定,向集团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健全安全管理和考核制度,制定实现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3、在电网调度、运行、检修等生产工作中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对生产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不断完

善设备防护设施,定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齐全,认真做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5、在本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定期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保证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

8、加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9、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关于保护电力设施、消防安全和反窃电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切实做好本单位所辖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

查和消防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依法参加工商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主管副职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篇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示本)

4、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和0三档,本公司适用情况。

(1)销售或进口除资料以外商品或货物,税率为17%。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销售或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等资料,税率为13%。

(4)出口商品或货物,税率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征收率为5%。

6、按增值税征管方式不同划分。

(1)一般纳税人有取得使用增值税发票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仍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2)一般纳税人是按集团公司商品增值额依17%或13%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依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

〈1〉年销售额规模。

〈2〉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7、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余额。

8、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增值税一进项税管理。

1、集团各经营公司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额。

(3)运输货物取得运费发票10%部分。

2、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或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各经营公司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目。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各经营公司财务部门应严格对进项税额管理,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真审核,确保进项税额合理、合法抵扣,避免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符合规定而不予抵扣使公司遭受损失。

5、税务局规定,公司采购进货需要已付款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尚未支付货款,或在进货发票上盖现金收讫章。

6、纳税要有税单,需要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凭证封面。

(三)增值税一销项税管理。

1、集团各经营公司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各经营公司办理销售业务时,应认真填开销售小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税率合理,销售额和增值税额清楚准确,专用发票合法合规。

第十五部分 税务管理

(四)增值税发票管理和使用。

〈一〉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要求。

1、各项不允许有空项,如有遗漏、涂改均为废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购货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注册名称一致,多字少字或其他名称无效。

3、批量进货,开一张专用发票,要在发票货物名称栏注上货物总称,盖详见清单章,并附以注有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的详尽清单两份,清单必须加盖销货单位章。

4、票面税率必须单一,一张发票具有17%、13%两种税率,税务部门不予抵扣。

5、凡收取手工万元、十万元版增值税发票,价款金额必须达到所限面额最高一位。

6、百万元版专用发票,必须是机打发票,否则无效,不得报销和抵扣。收到百万元版专用发票后,必须当月及时报销,由财务部在次月1至10日前将该票及其抵扣联交税务主管部门办理认证手续。经税务部门认证若发现问题,该发票无效。收到原百万元版增值税发票,盖有税务机关戳记改为万元版、千元版,仍然有效。

7、小写金额合计前面必须用 Y 封住,大写金额合计前面必须用 O 封住(注:X填在O中)。

8、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用蓝色印章填盖(机打发票除外),手工填写或用其他颜色印章无效。

9、必须盖有红色财务专用章或红色发票专用章,使用其他颜色或使用其他印章,一概无效。无论专用发票是什么版本,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在销货单位(章)或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字样上。

10、在取得专用发票发票联同时,必须取得相应抵扣联,抵扣联填写内容要求与发票联完全一样。

11、货款、运费付给谁,由谁开发票,不能通过第三者代办这些事项,否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12、凡外购商品、低值易耗品、家具、进行修理修配等,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财务部方予办理报销手续。

13、根据国税局精神,收到增值税发票,必须在票面开出日期两个月内报销,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各经营公司除执行规定外还要执行地方税务相关规定。

〈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

1、业务人员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必须提供准确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账号。

2、购货单位在购货当月,从小规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购货单位税务主管部门提供变更证明。禁止先开普通发票,再更换专用发票。

3、凡因办理欠款销售而暂留财务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超过两个月期限造成原本票不能抵扣而要求财务重开、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一律不办理。

4、发生退货业务,销售员办理退货入库手续后,必须提供对方税务主管部门开出退货证明,才能给对方开红发票。

5、发生回扣业务,必须由对方税务主管部门开出回扣证明,才能给对方开红发票。

6、如果开出发票内容有不妥之处,必须把原发票及其抵扣联一起退回,才能给对方换新发票。

7、发票内容与小票内容保持一致、数量相符、金额相等。

〈三〉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管理和使用。

公司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1、财务部门设专人领购、保管发票。

2、各核算公司开票人使用发票向发票管理员领取、登记,每次领取量不得超过一周使用量,再次使用时,以存根换新发票。

3、开票人应按发票顺序号顺序使用,对未使用发票、已开出存根应妥善保管。

4、发票专用章应随开随盖。

5、经管发票人违反国家规定责任自负。

(五)责任会计处理方法。

责任会计按照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对增值税金进行相关账务处理,逐月将应缴增值税额上缴公司内部账户。

二、核算营业税及附加。

(一)应税项目及范围。

公司对外劳务服务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属应税范围营业收入,业务部门应提供符合国家政策的协议复印件,由公司按5%或3%税率对外缴纳营业税。

(二)责任会计处理方法:责任会计按照财务会计核算方法,计提应纳营业税额,按月上缴公司内部账户。

三、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管理。

(一)计提与上缴。

财务部门应每月以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为计税基数,分别按7%和3%及4%税率计提,向国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及教育专项资金。

(二)责任会计处理方法。

责任会计每月按应缴公司增值税额7%和3%及4%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及教育专项资金,逐月上缴公司内部账户。

四、所得税管理。

(一)计提与上缴。

1、财务部门应每月或每季按应税所得计提应缴所得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2、对超计税标准工资和招待费,以及非公益捐赠和准予扣除范围外公益,救济性捐赠等不得扣除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应逐项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税所得额。

(二)责任会计处理方法:

1、各核算部门每月超计税标准工资应纳所得税,由各责任会计以费用列账中费税形式,计入销售业务部门当期营业费用,抵减当期责任利润。各部门超计税标准招待费应纳所得税,年终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抵减销售业务部门责任利润。

2、各销售业务部门年终实现超额利润,按照公司分配办法应由本部门受益部分应纳所得税,由财务部年终统一操作,以利润列账所得税形式,通知各责任会计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将应缴所得税额及时上缴公司内部户。

五、其他他税金管理。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金,由财务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部分 财务总账报表

一、利润分配管理

(一)集团各经营公司税后利润,必须经总裁办批准后,按顺序进行分配。

1、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10%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金。

4、提取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1、2两项后的10%提取,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税后利润按顺序进行分配后,有剩余,余额按有关规定归入任意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金。

(二)责任利润上缴与分配。

集团公司内部各核算部门(含各经营公司)实现责任利润,年终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确认(审计时间为每年3月26日-5月25日),经审查无误后,将分配方案报总裁办批准,按原则收缴分配。

1、任务内责任利润:按实现责任利润全额年未一次上缴,每年四月十日前交齐。

2、超额责任利润。

(1)按公司与部门五五分成办法进行分配。

(2)上缴公司部分在审计确认后一周内上缴。

(3)留归部门部分用于部门发展和员工奖励。

(4)分配方案由各分公司、核算部门自行制定报总裁办批准后执行,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公司部门均不得擅自操作。

二、营业外收支管理。

(一)营业外收支定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各项收支,是构成公司利润总额要素。

(二)营业外收入;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核算。发生营业外收入时,直接增加公司利润总额。

(三)营业外支出:不属于公司生产经营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按照有关规定应从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

营业外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核算,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在相对应会计期间,冲减当期利润总额。

(四)其他有关规定。

各经营公司应严格营业外收支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减营业外支出。

三、财务报告。

(一)对外财务报告。

〈一〉月报: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纳税报表需要填写国税号和地税号。

〈二〉年报: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

(二)对内财务报告。

〈一〉月报。

1、公司内部管理用月报。

(1)销售月报:反映各经营公司当月销售情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2)财务月报:反映各经营公司及集团整体基本财务状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3)费用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4)其他应收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其他应收款各明细户余额上报集团财务部。

(5)应收账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应收账款借贷方余额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6)其他应交应付款月报:各核算公司、部门每月末将其他应交应付款明细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2、对其他部门的月报

〈二〉日报和快报。

1、销售日报:反映集团各经营公司及集团公司整体当日销售情况,上报总裁办成员。

2、财务快报:反应集团公司总体及各经营公司基本财务状况,一旬一报,上报总裁办成员。

(三)责任会计报表。

1、经营损益表。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分配表。

4、经营指标一览表。

5、销售毛利表。

6、费用明细表。

7、其他报表。

(四)合并会计报表。

1、集团公司实行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对外报表按法定主体进行编报,集团汇总;内部考核报表按分公司系统编报,分层分级抵消。

2、各经营公司必须提供合并会计报表基础资料,分别由管理部门、责任会计、对外会计进行编报。

(1)实收资本资料。

(2)集团内部往来资料。

(3)集团内部销售资料。

(4)内部购进存货状况。

第十七部分 商务经营分析

一、综合分析必要性与意义。

1、必要性。

各公司物资在当地流通中高水平(尽可能高服务水平)和低成本(尽可能低实体分配成本)成为公司扩大销售,降低成本,取得竞争优势关键因素,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确保物资高效运作,商务部作为货物直接管理部门更有必要从物资流通环节对其进行充分分析。

2、意义。

(1)提高商务部管理水平,使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在分析中,运用各种指标(存货周转率、资产类指标)等系统分析分公司的物资流通状况,站在物资的角度反映货物流通的状况。

(2)提高商务部服务质量、服务范围。改变过去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定期汇总各种基础数据,向公司总经理、销售业务部门等提供所需的物资信息。

3、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文件,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财务依据。鉴于集团公司特点,财务分析要按公司总部、分公司、销售业务部门等不同口径反映列示。分公司财务分析由分公司财务部门完成,交财务部汇总出集团公司财务分析。集团公司财务状况要做到每月有说明,每季有分析。

二、分析内容结构。

1、分析内容。

(1)分公司存货。

(2)分公司资产。

(3)分公司在途商品。

2、分析结构。

(1)分公司总体分析。

(2)各销售业务部门分析。

三、结合分析结构、分析思路。

1、本期公司进、销、存情况。

2、本期公司焦点问题。

四、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概况。

(1)主要商品进销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比较。

(3)比较损益。

2、费用支出状况分析。

五、财务状况分析。

1、比较财务状况。

2、应收账款分析。

(1)欠款总状及账龄、欠款周转天数。

(2)一年以上欠款的主要客户及部门、经办人。

(3)本年度处理欠款损失情况。

3、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存在的问题,分公司借款量。

4、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1)长期投资(主要变动情况)。

(2)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情况。

(3)低值易耗商品使用与管理。

(4)在建工程、主要在建项目。

(5)无形资产。

5、主要负债分析。

(1)长期未付应付款。

(2)福利费收、支情况。

6、利润分配情况。

7、进货状况分析。

六、在途商品分析。

1、针对集团公司内部销售而产生在途商品。

2、分析在途商品数量、金额、时间,明确在途商品产生原因,确保在途物资安全。

七、存货分析。

1、公司总体分析。

(1)分析集团公司本期入、销、存,评定集团公司存货周转率。

〈1〉对比销售业务部门之间存货周转率变化情况。

〈2〉各销售业务部门存货周转率变化情况。

〈3〉存货总状及在库时间(即积压情况)、存货周转天数。

〈4〉在库六个月以上主要存货品种。

〈5〉预计存货损失。

(2)比较不同时期集团公司进、销、存数量,金额规模,存货周转率变化趋势。

(3)分公司销售情况。

〈1〉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本期销售情况对比情况。

〈2〉公司不同时期销售情况对比情况。

(4)分公司租赁情况。

〈1〉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本期租赁情况对比情况。

〈2〉公司不同时期租赁情况对比情况。

(5)分公司积压情况。

〈1〉公司各销售业务部门本期积压情况对比情况。

〈2〉公司不同时期积压情况对比情况。

2、销售业务部门分析。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商品入、销、存,表述存货周转率。

〈1〉对比主要商品之间存货周转率变化情况。

〈2〉销售业务部门主要商品存货周转率与平均存货周转率进行比较。

〈3〉对比主要商品本期与上期的存货入、销、存变动情况。

(2)销售业务部门租赁情况。

〈1〉销售业务部门不同时期租赁情况对比。

〈2〉销售业务部门主要租赁商品情况。

(3)销售业务部门租赁情况。

〈1〉销售业务部门不同时期积压商品情况对比。

〈2〉销售业务部门主要积压商品情况。

篇4:社会团体管理制度示本

为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xx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试行)》,制定《xx市社会团体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各社会团体可根据章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下列示范文本为基础,制定各自的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审议通过后,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统称会员大会)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市××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三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五条会员大会每届×年(最多不能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七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举行。大会的决议须经出席会员大会二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赞成方能生效。

修改章程,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组织解散等重大事务,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能生效。

第八条秘书处在会员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必须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和会议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单位和代表本人。

第九条会员大会应当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议程和议题,确保会员大会能够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未经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在会员大会上表决。

第十条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延展阅读:

××协会(商会等)理事会制度示范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xx市××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拟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六)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制订本会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事项;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建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理事会的签到、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单;

(三)会议议程;

(四)理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和聘任制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篇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篇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入厂三级教育

1.1.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教育培训内容:

a.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2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2.3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2.4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3.1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2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3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3.4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4.1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2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4.3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6.1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篇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d.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e.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f.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2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b.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c.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d.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e.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f.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7.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2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7.4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8: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4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篇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4、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6、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7、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3、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5、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6、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7、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职工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行为。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3、自觉并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5、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6、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篇1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逐级制订各岗位、各工种的生产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2、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3、对录用的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和培训工作;员工复工或换岗时,应组织进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岗位训练。

6、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8、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门(粮食熏蒸使用磷化铝),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10、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一线、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以确保安全。

11、对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事有较大危险生产作业、特殊工种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

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3、本单位建立由单位行政领导为领队、兼职安全管理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每半年举行一次。

4、对本单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扑火技能为目的。

5、平时应加强对消防器材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和正常运行,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结合于安全检查之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常进行消防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同时督促门卫、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

7、库区及消防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

8、对易燃、剧毒、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双人双锁”制度和“三制”管理(即报告制度、审批制度和监护制度)。

9、来本库施工的施工单位,在订立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消防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和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工人“三级教育”培训

凡进单位的新职工,必须经过单位、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单位宣传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和内部治安保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本单位概况、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4)有关火警、盗警报警方法,扑灭初起火及自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5) 对新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应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填写 “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妥善保存。

2、部门(车间)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本部门(车间)生产经营概况,主要设备及其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2) 本部门(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部门(车间)特点,学习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知识及抢救知识;

(4)事故案例教育及预防措施;

3、班组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规程及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危险性及安全防范措施;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及使用方法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脱岗6个月以上或调换岗位者,必须进行复岗或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2、“复岗”和“换岗”职工,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应予配合。

3、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再教育。

(3)新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4) 在通过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通知接收部门,方可“复岗”或“换岗”工作。

三、特种工种、特种设备操作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凡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领取有关部门的上岗资质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要求,按规定做好各类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登记、年审、复检工作。

3、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凡未经有关部门专门培训的特种工种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四、单位内部各级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

1、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生产、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应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并领取上岗资质证书。

2、单位应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3、单位应对职工进行涉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安全知识的综合宣传教育培训或演练活动,每年不少于六次。

4、各部门应负责对部门班组长及职工(含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防范措施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5、各班组应对所属人员经常性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宣传教育培训的考核和奖惩

1、单位应按《生产、消防、道路交通、治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对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核,并参照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奖惩。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篇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篇1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2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断路作业

在厂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制定依据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系列(aq3021~aq3028-2008)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23018-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5]79号)

第二章动火作业

1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班长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动火作业分级

3.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

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班长或车间主任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4.2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须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逐项确认。

4.6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气体取样检测分析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5.2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

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

发电企业生产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牧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铸造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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