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12-13 05:51:01 作者:李好奇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李好奇”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本院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约170名(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学生为学术型硕士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社会科学院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招生名额(条件是扩招申请成功)。

三、报考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含2年)以上,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信息现场确认日期:2011月10日至14日(每天8:30―16:00);

3.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上海考生(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硕士研究生的上海考生: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

非上海考生(在上海以外地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非上海考生: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

五、初试1.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历史学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六、调剂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复试政策进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院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网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我院网上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本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不准录取。

九、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十、毕业生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本院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各专业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说明(一)我院招收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二)若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上海社会科学院:(招生代码: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郑乡明,邹占伟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邮政编码:200235)

电话:(021)64871225

传真:(021)64871277

Email:yzb@sass.org.cn

网址:203.95.6.37

根据国家教委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中国大学网考研 )

篇2: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院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约170名(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学生为学术型硕士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我院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招生名额(条件是扩招申请成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报考20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信息现场确认日期: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每天8:30―16:00);

3.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上海考生(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上海考生: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非上海考生(在上海以外地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非上海考生: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

五、初试

1.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历史学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六、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复试政策进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院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网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我院网上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本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不准录取。

九、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十、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本院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各专业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说明

(一)我院招收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二)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篇3: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答浩,邱华婷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0室(邮政编码:200235)

电话:(021)64871770

传真:(021)64871770

Email:yzb@sass.org.cn

网址:http://yjs.sass.org.cn

根据国家教委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根据国家教委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收费制。

篇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全国招生,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素养,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和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40岁以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20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本人所在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四、全国统一考试

1、准考证的打印:2014年12月25日-20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4、复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0-15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大楼。

五、硕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1.区域经济学: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是我国第一家流域经济所,依托该研究所的区域经济学硕士点从1985年起开始招生,其中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在全国各地的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从事政策研究和科研教学工作。近年有4名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该点现有硕士生专、兼职导师8人,有博士生导师2人,所从事的区域经济、长江经济研究属新兴学科,在学术理论和现实应用上均具有特色和广阔的前景。

2.产业经济学:从1985年开始招生,其中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在全国各地的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从事政策研究和科研教学工作,近年已有多名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该点现有硕士生专、兼职导师8人,博士生导师1人。该点从事的农村改革与发展和大国发展理论研究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今年起,新招赛马经济研究方向研究生。

3.政治学理论:该点从1981年开始招生,其中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在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政策研究、行政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近年已有多名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该点现有硕士生导师10人。该点从事的政治学原理、地方行政管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今年起,新招社会保障方向研究生。

4.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与党的学说):从起开始招生,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能在高校和省市以上党校及研究机构独立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并能适应在党政军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政治理论宣传、思想教育和党务管理、组织等多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设有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革命和现代化、新时期执政党理论与实践、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三个研究方向。现有导师4人,在读学生14人。导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

5.马克思的主义中国化研究:该点从20开始招生,毕业生主要去向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党政机关等,迄今为止已毕业研究生27人,有5人考入中央党校等名校攻读博士学位,2人考入中央党史研究室等中央直属机关工作。现有硕士生专、兼职导师9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该点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李达开创的事业,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研究以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6.中国史:该点从1981年开始招生,毕业生主要去向为科研机构、高校、报刊杂志社、党政机关等,迄今有多名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现有硕士生专、兼职导师13名,博士生导师1名。该点从事的楚文化及长江文化研究、文化遗产研究、汉唐文化研究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从起招收中国近现代史方向研究生,以近现代湖北经济史、社会史和武汉城市史为主要研究方向,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多项,相关研究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

7.企业管理:该点从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主要在全国各地的国家机关、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从事政策研究、教学、科研和企业管理工作。近年该硕士点共有8名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现有硕士生专、兼职导师10名,博士生导师2名。该点将企业管理研究与工业经济研究结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学科专长。

详情请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主页:

www.hbsky.cn/

电子邮件地址:yjshban@126.com

单位代码:8870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5号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6781509 86792506

联系人:陈老师 郑老师

篇5: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年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指引下,向着“坚强理论阵地、高端决策智库、一流学术殿堂、重要科普基地”的目标前行,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关键单位之一。目前我院已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除中央党校和中国社科院外第三家非高等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30年的发展,我院已经形成了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以及管理学等较全的学科门类;并涌现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理论与实践、区域可持续发展、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文化产业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等一大批重点学科及热门学科;我院现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社会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共15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1个法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四川农业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9年,经省人事厅批准,成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达成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现在校学生人数已近400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二)师资队伍

现有教师队伍中,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9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3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5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1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61人,研究生教师总人数达200余人。

(三)培养模式

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导师队伍科研水平高、前沿研究课题多等优势,形成了“以研助教、以教促研”的培养模式。

(四)办学特色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逐步完善与健全了各项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制度,建立起了适合于普遍适用于科研单位特点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培养研究生的独特规律,形成了以下的优势和特色:

一是培养目标上聚焦科研实践能力提升,促进专业发展。根据社会需要,既强调实践性,又强调学术性。地方社科院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和教育部系统对于研究生的培养,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如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外国语言运用能力,有独立的科研能力等。但是社科院研究生教育有其特殊之处,研究生入校以后,其研究领域往往是和他的导师所承担的国家前沿的研究课题联系在一起,可以更早和更深入地进入科研环境,可以在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同时,在科研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迅速提高,使其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独立从事比较深入的科研工作,这是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育所不具备的。

二是坚持“小批量、高质量”的办学方向。作为科研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其他国内科研单位一样,在人均占有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实践课题方面,都有高等院校不可企及的优势。高水平科研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已成为当代高端科研与教育协同发展的内在规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研究生教育中,坚持在高水平科研实践中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教育、服务国家,注重研究生全面素质教育,重视科学教育和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出的研究生表现出更高的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研究生能比较早地进入学科的前沿,而且受到导师严格的科学研究训练和熏陶。学生在校期间一般能够参与一项以上的课题研究,更有的参加高规格学术交流机会。据不完全统计,到2013年7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共毕业硕士生27届,计1202人,近三年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都达到90%以上(含考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在这些毕业生中,现有副高以上的专家学者6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23人,省部级干部2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52人。在读研究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研究生教育29年来,在校研究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0篇左右,其中许多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单独或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获多项省部级奖。

三是政(政府)、产(企业)、学(学校)、研(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作为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我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一样,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之初,我院就广泛的开展了与政府、企事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作方式:第一,聘请四方人员任导师、教师;第二,向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基地;第三,课题研究合作;第四,联合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等。通过合作,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市场经济需求。

四是打破单一指导教师制,注重交叉培养。我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队伍。在课程教学中,常年有70多位研究员亲自授课,其中包括10余位二级研究员,研究生培养有着高水平的雄厚师资保障。与高校相比,我院一个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远远少于高校。但是,研究生培养却没沿用传统的“一对一”模式,而是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组制甚至几个导师指导一个学生。在导师指导中,也不局限于本学科点的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而是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比如,管理学导师指导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学生,经济学导师指导人口学学生等。通过这种跨学科,大大提高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复合型能力,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需要。为此,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特色: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奖助学金覆盖面广,奖励种类多(含科研成果、核心期刊及考博奖励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兼有。

▲地方社科院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唯一。

▲百花潭畔,一环路内,人文荟萃,区域优势佳。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总之,作为科研单位的研究生教育主要突出了差异化办学、特色化培养、个性化教育及专门化人才的办学特色;既注重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又重视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这样使得我院培养的研究生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具备了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截止2014年7月,共授予硕士学位1318人,这些高级专门人才学成后分赴各条战线,迅速成长为深化理论探索、促进学术研究、推动经济建设、带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中坚力量。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力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高能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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