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心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北京化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北京化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目录
篇1:北京化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 5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26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1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3个专业学位类别; 1 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 5 个二级学科), 2 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 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 3 个二级学科)、1 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6 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 5 个博士后流动站。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必须提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1)英语CET-4成绩达425分以上;已取得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行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我校初审后,可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
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英语考生,且只接受委培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统考考生一致,届时登陆中国研招网上报名,并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原件到北京化工大学考点确认。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受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有权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全国各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 其他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确认。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一律按北京市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前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工作方案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 2012年研招网(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3.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开通《考生报名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可进行更新,具体要求见网站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或北京市考试院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gs.buct.edu.cn/enroll/yjszs.aspx)查询。
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 010-64433759,64449549,64451373
传真:010-64414694 学校售书部电话:010-64437868
咨询邮箱:yzb@mail.buc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办公电话化学工程学院6443478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4433854机电工程学院64434735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64413467经济管理学院64448681理学院64437866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64421335文法学院64434887中国大学网篇2: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所需求的高级化工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学校共设有14个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5305人,全日制研究生6768人(其中博士885人),函授、夜大等继续教育学生3675人,学历留学生318人;有教职工2509人,两院院士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2人、讲座教授2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6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9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71人。
学校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5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
在21世纪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北京化工大学的全体师生将继续秉承“宏德博学、化育天工”的校训和“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实力行、博学创新”的化大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把北京化工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前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②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免试
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2、报名时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无须再次报名)和20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请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
3、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复试工作方案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三)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开通“考生报名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可进行更新。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按有关学费标准执行),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相关标准执行12000元/人/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艺术非全日制硕士按有关学费标准执行)。
(六)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奖助事宜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或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001化学工程学院许老师010-64433776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牟老师010-64433854003机电工程学院王老师010-64434735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金老师010-64413467005经济管理学院张老师010-64448681006理学院赵老师010-64434899007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于老师010-64416428008文法学院曾老师010-64434887009马克思主义学院宋老师010-64434886010经管学院专硕中心刘老师010-64417871011能源学院梁老师010-64441471012高精尖中心魏老师010-64438262责任编辑:夏花
篇3: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定位在为国家化学工业培养高级人才。现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肩负着为化工、材料等领域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与推进科技进步的历史使命,已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十余万人。
学校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自主设置),96个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门类,10个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点,49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提供了保障。
学校拥有一支积极进取、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杰出教授为代表的导师队伍均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为研究生开展国际间学术和文化教育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就业工作列为全校四项重点工作之一,举全校之力推进就业工作。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名列全国高校前茅,学校研究生总体就业率为97.73%,超过60%的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及科研事业单位,众多优秀毕业生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业集团以及国有四大银行等中央企业、国有企业。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前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②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考生报名前需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③考生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单独考试,并且只接收英语类考生。
(三)推荐免试
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招网(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报名时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无须再次报名)和20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一律按北京市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中国研招网查询;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报考点的要求办理。
3.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工作方案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篇4: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拥有7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1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7个二级博士授权点,43个硕士授权点。
1.我校接受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工作中确有成果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我校单考生只接受委培考生。单考生在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考点,且只接受英语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学校验证和照像。考试时间同统考考生一致。
3.同等学力考生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参加全国统考,但必须提前与我校联系,并提供如下材料:英语四级证书或相应成绩单,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主干课程成绩单,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4. 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栏目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5.请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如若填报信息有误后果自负。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照像。外埠考点的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北京化工大学考点考生一律实行网上交费,具体要求届时请上网查询。
6.我校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化学工程学院: 64434783 潘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4433854 牟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64434735 王老师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64413467 汪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64448681 冯老师
理学院: 64437866 郭老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64421335 刘老师
文法学院: 64434887 林老师
网址为:gs.buct.edu.cn
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50293 010-64433759 联系人:研招办
传真:010-64414694
学校售书部电话:010-64437868
咨询邮箱:yzb@mail.buct.edu.cn
篇5: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自主设置),104个硕士点, 3个专业学位类别;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前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②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行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考生报名前需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两份;③考生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英语考生。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受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化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招网(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无须再次报名)和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均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点,一律按北京市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中国研招网查询;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如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6.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工作方案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招网。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招网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它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包括休学时间)。
2.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3.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开通《考生报名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请进行更新。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2014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元/人/年,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5.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等级全员覆盖。第一学年按照复试和初试(各50%)成绩综合排名为依据评定,第二、三学年按照现行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评定。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
北京化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