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故事文字

时间:2022-12-22 03:43:05 作者:海上寂寥的雨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海上寂寥的雨”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初恋的故事文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初恋的故事文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初恋的故事文字

他和她在一场招聘会上相识,他来自乡下,大学毕业,她的情况也不比他好到哪儿去,出生在农村,下有弟妹,大学四年是靠亲戚接济读完的。离开校园后的头二年,他们不停地跳槽,是为找一个能多发几百元工资的单位,这样,就不用愁房租了,还好,上帝很眷顾他们,很快找到不错的单位。

大学时,他们都没有谈情说爱过,因为每天除了学习,还要为学费的事不停地打工。那时的爱情对别人来说是打发寂寞与时光的消费品,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奢侈品,这是他们第一次正经八百的恋爱,是在毕业的第三年,他28岁,她27岁之后发生的。为了省房租,他与她搬到一起住,三年后,女儿出生。

面对只涨不跌的房价,他们只好租房住,日子波澜不惊,转眼,女儿读了初中,他们也人到中年,他和她再次失业。这一次找工作没年轻时那么容易,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了一家建筑公司,为老板负责一些工地上的事情,他做得很努力,早出晚归,深得老板赏识。渐渐的,他们的感情由老板与员工变成了兄弟,他叫老板大哥,一次酒后,他仗着胆,对老板说起自己的家庭情况,妻子失业在家,女儿上学需要花钱,父母需要照顾,老板二话不说,让他妻子来公司上班,利用她的财会专业,管理公司的账目。事后,他知道,老板辞退了另外一个会计。他和妻子非常感激老板的义举,在妻子的提议下,请老板吃饭。他们去了一家很有档次的地方,饭后,老板早已经埋单,他和她的感激在眼里变成了泪水。他更加敬业,加班也不要加班费,一天到晚奔波在各个工地间。直到有一天,与同事喝酒时,因为工作细节不统一,理论起来,同事指着他的鼻子摇摇晃晃地说他是吃软饭的男人,他抡起拳头,以证明他不是吃软饭的!两个男人一个说他是,一个争辩说自己不是,开心的是众人。晚上,回到家里,已经半夜,他大醉。

日子波澜不惊,他和她早出晚归,像所有平凡夫妻一样,为生存忙碌着。这天,他回来得早,心情不错,喝了一点酒,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与妻子温存了,夜里,他宠爱地将她搂在怀里,她推开了他,她看出他的失望,但也没有多余的温柔。他的心瞬间沉了下去,与同事争论面红耳赤的那晚再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她提出离婚。他问为什么?她没有说为什么,不爱了,爱不起来了,也许,这是很多夫妻太过熟识以后的感觉,他不同意。之后,她搬出了和他生活十五年的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他不甘心,每天偷偷地跟踪她,发现,她已经有了新车……

找那同事喝酒。同事问他,此生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醉醺醺地说:买彩票中奖。中奖后第一件事干吗?同事循循善诱。中奖后我要买一套很大很大的房子。第二件事呢?同事知道他有些喝多,但没醉。第二件事是换个老婆……

同事听后哈哈大笑,酒后真言,没错,说完,只见他的眼睛里已经涌满了泪水。

篇2:初恋的故事文字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苹果。

一个红透了的苹果。

那时我还小,才上初中,同桌是一个会脸红的男孩子。是的,吵架也脸红——我和他吵过不少架,每次都是他先道歉。我还暗暗觉得,他很有绅士风度。后来老师调整位置,我和他分开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骑着车上学,想着一些遥远的事,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是上午走的,调到了第三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空空的,就像一间许久没人打扫的房间。来到教室,看见新同桌,一个跟我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不经意间,我就把目光投向了他,他在和他的新同桌谈笑风生。坐到座位上时,我终于吁出一口气,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在这个角度,我看不见他。我的手伸进抽屉里拿书时,碰到一个令人舒服的凉凉的东西——一个苹果。上面贴有一张纸条,写着“送给你”,还有一个笑脸。熟悉的字迹,是他。

我没有一丝微笑,但我觉得我的心里长出了一棵苹果树,然而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恰好落在了我的手里,它是我的。

我没有把它吃掉,也没有扯下那张纸条,我只是小心地把它放进书包夹层里,带回了家。回到家,我也没有把它吃掉,我只是把它放在书柜上,有纸条的那一面朝外。它是那么红艳圆润,就像一首白朗宁的诗。我看着它,仿佛在这个苹果上读出了字,读出一颗也是那么红艳圆润的心。

我已经不记得那几天是怎么过的。只记得因为角度问题我坐在座位上看不到他,我只有在传本子的时候惊鸿一瞥,他还是那样,会脸红,会一些女生不会的奥数题,会朝着老师傻傻地笑,只是,那只属于我们俩的吵架再也没有出现。在那一次次短暂回头中,我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跳。

每天回家,我都会朝着那一个苹果说话,苹果恐怕也听厌了吧?小女孩的琐碎,小女孩的心事。然而苹果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散发着清香,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就像一个银碗,盛着米粒一样的秘密。渐渐地,每次我从水果摊路过,看见苹果,我都会想起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他吵架时脸红的样子。简简单单,就像一个苹果。

苹果开始溃烂时,我不知所措。苹果溃烂的地方开始流水,我知道,那是苹果酒。闻着阵阵酒香,我仍然没有把它扔掉。

苹果彻底腐败时,我留下了那张纸条,只是上面已经有了斑斑痕迹,那是一个苹果留给世界的脚印。那天我路过水果摊,买了一个苹果,把纸条贴在上面,就像原来那样。然而,我知道,纸条还是原来的纸条,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苹果,已经不是原来的苹果了。

我一直坚持那个习惯,等苹果腐烂时,再去买一个,贴上纸条,放在书柜上。直到初中毕业。我拿着毕业联系簿找他,他愣了一下,还是写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然而,在寄语那栏里,他只写了“一路顺风”。

回了家,我望着苹果,流了一滴泪。

我现在还记得那滴泪落在地上的声音,虽然我已经是大学生了,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他,也没有再为他买一个又一个的苹果,因为我知道,处理一个苹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吃掉它。

篇3:关于初恋的故事:初恋是什么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划燃这团火的引信是心间初萌的爱。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朋友跟我说了一段她尘封已久的往事,颇为感人。

1

高三那年,她应征入伍,临行前,订了一个下午场的卡拉OK大包厢,呼啦啦,挤满了,男生女生,好生差生,都来了,班级不得不停课。小小空间,人头攒动,个个激情澎湃,在麦克风前飞扬青春。

事后,她从别的同学那里听到了班主任老师的感叹:“平时也没见她怎么样,没想到告个别,居然班上所有同学都去捧场,学霸也不能幸免,唉!”

这其中就有他,那个后来考上南开大学的文弱男孩。

她十分惊讶,这个超级学霸本应坐在高三教室,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做最后的冲刺,怎么会错愕地来到骊歌四起的KTV?

对他的印象不好也不坏,只记得他斯斯文文,不爱说话。唱歌的时候,也是一样沉默,大家争相跟她道别,祝福的话堆满了那个青春午后,他始终不言不语也不唱歌,像美术课上的静物一样,立在人声鼎沸的欢场。

军营三年匆匆过,他像风一样消失在天尽头,杳无音讯。

退伍后,回到家里,同学们像花儿一样散落天涯,只有几个闺蜜还保持着当年的热度,维持那份从青春少年传递过来的亲密。

姻缘早来到。

20岁那年,她早早地披上婚纱,步入婚姻的殿堂。

新婚前一天,离奇的事发生了,那个学霸托她的闺蜜送来一枚钻戒,央求她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完婚。

她断然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原封不动,退了回去。这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异常举动,让她非常生气,事后回想,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她对我说:“后来,每次想到他给我送钻戒,提出那么荒.唐的要求,总会有一丝甜蜜的忧伤在心底荡漾”

这独属于青春的感觉,一度让她痴迷,却不敢声张。

久而久之,变成心头一弯残月,明晃晃的清冷,不绝如缕。

新妇的美,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她挂项链,戴耳环,戴手镯,做头发,染指甲,化各种各样的妆……

她和天下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迷人一些。

但是,从来没戴过戒指。

她说——

“不戴戒指,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而是那次之后,总感觉左手无名指上有团蓝莹莹的火,如果戴上,就会有被灼伤的危险,所以不想戴。”

朋友的感受,看似夸张,实则真实得要命。

2

年少时,我曾偷偷地恋上一个正处豆蔻年华的女孩,把火热的感情写在一张纸上,折成能保密的同心锁型,揣进裤兜,伺机送给她。

可是,在教室不好意思掏出来,站在她回家必经的路旁等候,见到了她,又不敢递过去,机会多多,却怎么也抓不住。

每每手指碰到那封信,感觉滚烫的,像熊熊烈焰,只好把手放在外面,隔着裤子捂着,傻傻地捂,捂紧一张浓情的纸条,捂住内心滚烫的秘密。

如今我已过不惑之年,每每想到那指尖的灼热,初恋(严格地说,只能算是暗恋)的滋味,像刚倒进杯子里的啤酒泡泡,不断地往上冒。

那种感觉,一辈子也抹不掉,深深地刻在脑子里,常念常新。

3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

不论是朋友还是我,感觉都一样,推而广之,不论男女,也不管现在,还是过去,大都这样吧。

著名作家铁凝在“2010中国—西班牙文学论坛”上,做了一番热情洋溢的演讲,其中讲了一个八路军女战士的暗恋故事,让人印象深刻。

那年,14岁的八路军女战士,暗恋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小士兵,一直不敢表白。他根本就没感觉到,两人就那么傻傻地交往。

一天,那个士兵被派往前往打仗,她和战友去送行。此去凶多吉少,这一别,或许就是永别。她心里很清楚,却没有勇气说出她潜藏在心底的爱和担心。

她内心的激情,翻江倒海,却隐忍不发,挤在送别的队伍中,沿着村口一户人家的院墙走,那是北方农村典型的“干打垒”式土墙,她一路走,一路下意识地用手指使劲在土墙上划,一直划到土墙尽头,暗恋的那个男孩消失在茫茫原野。

后来,她得知他牺牲的消息,一个人躲到村口哭,看见土墙上被她划出的指痕,仿佛他还在,沉重的悲情汹涌而来。

多年后,她也成了一名作家,年过八旬的时候,她对著名作家铁凝说——

“每当想起初恋,指间仍然升腾起一股灼热感。”

那股灼热,来自初恋激情燃烧出的熊熊火焰,记忆刻骨铭心。

4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划燃这团火的引信是心间初萌的爱。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

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无疾而终,是它逃不掉的宿命,就像流星划破夜空,瞬间即永恒;又如指尖燃起的烈焰,灼热一生。

【本文作者:陈志宏(微信公众号:陈志宏美文馆)】

篇4:关于初恋的故事

关于初恋的故事篇一

神秘失踪

夏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这天,她在公司加班直到晚上九点多。她离开公司,准备在路边拦一辆出租车回家。最近她和男朋友在闹别扭,两人之间断断续续地冷战,因此这样的夜里她也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给男朋友发了个短信,问问他这两天过得如何,也想借此缓和两人的关系。男朋友很快回复了夏璐,字里行间也透着想念和关心。夏璐心里一暖,又发出一条短信,一时都顾不上拦出租车,站在路边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机。这时,一个人忽然走到她面前,夏璐抬起头来,见到那人,吓了一跳,那人高高的,微微低下头朝她微笑。

“你好,我是佟冬。没打扰你发短信吧?”对方温文尔雅地说。

夏璐此时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佟冬!就是今年最热卖的畅销小说《舞蝶梦魇》的作者佟冬!就是那个让无数女孩着迷的佟冬!

夏璐的手机响起了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她的男朋友见她没有马上回复短信,心里一急便直接打来电话。

“不接电话么?不会是当着我的面不方便吧,那么我就不打扰了。”佟冬善解人意地说,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夏璐。在昏暗的路灯下,夏璐觉得佟冬更加英俊了,她轻飘飘起来,冲动地挂断手机。佟冬见了,温和地建议道:“不然,给对方发条短信?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挂电话。”佟冬的笑容迷倒了夏璐,她飞快地给男朋友发了条短信:“我见到我的偶像佟冬了!先不跟你说了,再联系!”

佟冬仍然微笑地看着夏璐,并邀请她一同吃晚餐。夏璐幸福地头脑发晕,她一边跟着佟冬,一边偷偷打量他,他真人比杂志和电视上还要帅气,有些鬈曲的头发,留着颇具艺术家气质的络腮胡子,右耳垂上戴着一枚粗犷的藏银耳钉。没错,这就是佟冬,真真实实的佟冬!

夏璐一边乖乖跟着佟冬上了他的越野吉普车,一边脑海中重现出一幕幕她对佟冬的“追星”历程。她是佟冬最忠实和狂热的“粉丝”,每次佟冬签名售书,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夏璐都不惜任何代价千里迢迢奔赴现场,并会高举精心装饰的牌子。也正因为夏璐如此狂热,她甚至曾被媒体关注和报道,也上过几次杂志,还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称她为“佟冬的影子”。当时夏璐为此还得意过一阵子,要知道,她长相不赖,身材也不错,这让她常常忘记了自己是个普通人。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有一个平凡的男朋友,过着平凡的生活。她对佟冬的“追求”让她工作业绩屡屡不佳,与男朋友的感情也出现裂痕,最让她痛苦的是,由于佟冬周围的花花草草太多了,她这个“影子”很快也就被人们遗忘了。

这天晚上,夏璐的男朋友再也没有收到夏璐的任何消息。夜里九点十八分是他收到夏璐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夏璐说自己见到了知名作家佟冬。此后,夏璐的男朋友又给她发了好多短信,都没有回复。他打夏璐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第二天,警方接到报案:一个叫夏璐的女孩昨夜失踪。她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畅销书作者佟冬。

温柔审讯

因为那个女孩在失踪前发给男友的短信中提到佟冬,所以警方将佟冬请来。

负责这起案子的是刑侦队长苏强。因为佟冬是名人,开始时苏强挺客气,语气也很温和,他希望佟冬配合调查,说清楚自己昨晚八点后的所有活动,以及有何人能证明。

佟冬坚决否认自己昨晚见到过那个夏璐,但他又含含糊糊地掩饰自己昨晚在哪里,在干什么。

几个小时下来,苏强失去了耐心:“佟冬先生,如果你真连昨晚自己的行踪都说不清楚,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与这起失踪案有关。”

“反正我昨晚肯定没有见过什么夏璐。”佟冬还是坚持。

佟冬最终还是打电话把陶玛丽叫到了警局。他告诉苏强,昨晚他在家里,始终和陶玛丽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警方需要陶玛丽证明昨晚的情况。面对苏强的提问,陶玛丽没有马上回答。她回忆起昨晚的事,确实感到有些蹊跷。

陶玛丽在犹豫,该不该将这一过程如实地向警方述说,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说。因为她相信佟冬,佟冬决不会犯法。当佟冬和陶玛丽走出公安局时,天已经黑了。上了佟冬的车后,陶玛丽突然紧紧地抱住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陶玛丽,是当今小有名气的T台模特,曾在全国模特大赛上得过第十名。媒体一直关注她与佟冬的绯闻,并称她为“佟冬的女人”。她确实是这两年来佟冬身边最固定的女性朋友,但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也总是说不清楚。在此之前,媒体一直传关于陶玛丽的另一则绯闻,那就是多年来一直在陶玛丽身后支持她的男人,造型师陆辉,一度认为陆辉是陶玛丽的“地下男友”。陶玛丽甚至有一次也当众默认,她与陆辉的恋情确有其事。

一次偶然的机会,陶玛丽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佟冬。陶玛丽对佟冬几乎是一见钟情,在之后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中,陶玛丽和佟冬渐渐形影不离了。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佟冬有了新的灵感,接着写出了小说《舞蝶梦魇》。

其实昨天晚上佟冬确实和陶玛丽在一起,不过,大概到晚上八点多,佟冬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接着就出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佟冬回来了,随后就在她身边躺下了。

陶玛丽不相信佟冬和夏璐的失踪有关。她想如果她对警方实话实说,会给佟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窗事发

几天来,警方对夏璐失踪一案展开了周密的调查,苏强反复回忆陶玛丽录口供时候的表情,他觉得有一种迟疑和不自然在其中。他叫助手沈薇约陶玛丽在一家茶楼见面。

在茶楼,苏强、沈薇与陶玛丽见面了。

“陶玛丽,现在你能不能放松地谈谈,那天晚上佟冬是不是始终和你在一起,一步也没离开?”苏强问道。

陶玛丽的情商不高,不知道这个刑侦队长是厉害角色,没一个小时,她经不住心理压力,说出了真相。

攻破了陶玛丽的心理防线,苏强马不停蹄地着手下一步工作,他立马告别陶玛丽,转而去佟冬家拜访。

佟冬看见苏强,明显有些紧张。苏强开门见山地说:“陶玛丽已经说了,你在那天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曾经离开,之后很晚才回来。”

佟冬只好如实说出那天晚上的情况。

那天晚上八点多,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了一声“冬冬哥,还记得我吗?”佟冬听到这句问候,吓了一跳。这熟悉的声音以及“冬冬哥”这个久远的称呼,让他并不愉快。没等他说话,对方忽然冷笑一声:“哼,你早就忘了我了吧,我是姗姗。”接着又用强硬的口气说:“我现在在你家附近,你马上来见我吧。否则……你现在也是名人,记者一定会对你多年前强奸少女的事感兴趣的!”

佟冬知道无法回避,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姗姗。

佟冬认识姗姗是在十年前,当时他年少轻狂,二十出头,一无所有,总觉得自己有才华却无用武之地。郁闷之下,他一个人来到一座沿海小城散心,刚下火车,一个长相和声音都甜甜的小姑娘上来搭讪,她说她叫姗姗,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很郁闷,离家出走来到这座小城散心,没想到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现在她身无分文。佟冬打量着姗姗,他对这个小姑娘有几分好感,便仗义地让姗姗跟着他。当天,他们一起看了海上日落,晚上,佟冬没有多想,找了家小旅馆,跟姗姗一同住下。

就在那个晚上,佟冬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他喝了几罐啤酒之后,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强奸了十八岁的姗姗。

第二天早上,佟冬清醒过来,他一个劲地向姗姗道歉,请求她原谅。姗姗见佟冬也并非一个恶棍流氓,最后原谅了他。两人尴尬地在小城又逗留了几天。最终,姗姗要求佟冬负责任,做她的男朋友。

一段懵懵懂懂的初恋就这样展开了,姗姗和佟冬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然而,当时姗姗年少,佟冬又处于人生低谷。姗姗带佟冬去见自己的父母,面对姗姗父母不客气的猜疑和指责,佟冬无法忍受。两人又闪电般地分手了。

十年过去,佟冬现在是青年俊杰,他都快忘了姗姗,没想到那段让他尴尬和怀有负罪感的“初恋”重回他的视线……

姗姗对佟冬说,自己家里现在情况不好,她父亲病重,需要一大笔钱治病,自己之后也一直事事不如意,如今事业爱情都没有着落。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算是对当年强暴她的精神补偿费。

为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以及名声,佟冬答应了姗姗的要求。

这一切,佟冬本是绝不会对别人说的,但他如今对苏强不得不说。说完这些,他便瘫倒在沙发上。

浮露鱼腹

佟冬所叙述的关于姗姗的事情似乎与夏璐的失踪没什么关系。但为了证实他所说,苏强几经周折找到了姗姗。问过姗姗后,发现佟冬说的都是实话。苏强警告姗姗,向佟冬索要二十万元有敲诈嫌疑。谁知姗姗竟然说,她也知道这么做不好,可是她父亲确实需要钱救命。她还告诉苏强,她从电视上早就知道佟冬出名了,有钱了,但她一开始没想过要找佟冬。后来实在救父亲心切,才千里迢迢跑来找佟冬。佟冬的出版商拒绝透露佟冬的联系方式,姗姗灵机一动,她发现媒体经常报道陶玛丽这个模特和佟冬的绯闻,她便想,能找到陶玛丽就能找到佟冬。而女模特有可能会心软一些,能够见她这个一名不文的姑娘。姗姗后来打听到陶玛丽所在的模特公司,陶玛丽那天出席活动去了,不在公司,她却遇到了模特公司的造型师陆辉。陆辉得知她来找陶玛丽,很客气地给她倒了杯水,以为她是陶玛丽的“粉丝”,就好心告诉她陶玛丽今天出席活动的地点。姗姗觉得陆辉是个好人,便将她来这里的缘由告诉了陆辉。陆辉十分同情姗姗,他给她安排了住所,给了她一些钱。姗姗大为感动,在安排好住所之后,她一下子打开心门,将自己与佟冬的往事全部倾诉给陆辉……最后,陆辉一句不经意间的话提醒了姗姗,他感叹一句:“你父亲治病需要十万……唉,你少女的第一次,难道不值十万么?你现在还要忐忑不安地来求佟冬,跟他借钱,我看他其实欠你的是十万的十倍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满腹委屈的姗姗由此才生出勒索的念头……

“也就是说,这些事陆辉其实也是知情者。”苏强思索着。

“对。”姗姗说。

告别姗姗,苏强与沈薇开车回警局。苏强问沈薇:“看过《舞蝶梦魇》么?”。

“这么畅销的小说,当然看过了!是讲婚外情的,一个风情万种的有夫之妇,爱上了别的男人,但又舍不得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

沈薇正说得起劲,苏强的手机响了。紧急通知,市郊高速公路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女尸是一个孩子放学后在附近玩耍发现的。苏强立即赶往现场。

这是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经辨认是已经失踪多日的夏璐。这里并非作案现场,而是凶手作案后将尸体抛在这里。经尸检发现,夏璐是被掐住咽喉导致窒息死亡的。她在临死前挣扎过。

当天晚上苏强通宵没睡,他连夜查看有关夏璐的资料,知道夏璐是佟冬的狂热崇拜者。在网络上搜索关于夏璐崇拜佟冬的信息时,他同时也无意中查到,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漂亮女大学生陈月,这个女孩简直是另一个夏璐,只是比夏璐年轻,漂亮。苏强感叹,崇拜和迷恋佟冬的女孩真不少啊,其中不乏美女。看着这些八卦新闻,苏强忽然眼睛发亮,有了头绪……

第二天,苏强给几个手下布置了任务。然后他带沈薇前去找陆辉。

刚见到陆辉,苏强眼前一亮,陆辉的身材和脸型也算得上帅哥了,他小声对沈薇说了自己的看法,沈薇奇怪:“你一个大男人注意什么帅哥啊!”

“打扰你了。为了一个案子,想问你几个问题。”苏强迅速展开审问:“那个姗姗,你应该知道这个人吧。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你知道这事?”

“不,但我能想到她会这么做。”陆辉很干脆地回答,“我认为她向佟冬要二十万元并不为过。她告诉我,当初佟冬因为喝多了酒强奸了她。”

“这就是说,你知道姗姗那天晚上一定会去找佟冬,是吗?”苏强继续提问。

“她是说过。”陆辉面不改色。

苏强不想浪费时间,他站起身来和陆辉握手道别。

陆辉送苏强上车。苏强说:“再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你是不是非常爱陶玛丽?”

陆辉看了苏强几秒钟,他没有回答。

驱除梦魇

这几天佟冬都联系不到陶玛丽了,问她的经纪人,他才知道陶玛丽去国外散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最近百事缠身,佟冬心烦意乱,正在这时,他接到电话:“来海蓝酒店1612房间见我,我想你!”说话的是陈月。

陈月就是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女大学生。反正自己心烦意乱,去见见陈月,也能排解一下忧愁。

海蓝酒店的1612号房间,陈月穿着雪白的睡裙迎接佟冬。陈月是个富家女,她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追星,佟冬这样的大帅哥,正是她喜欢的类型。

大胆热情的陈月让佟冬心情好了一些,他正要随手关上房间门,突然,苏强大步冲了上来。佟冬很是吃惊:“苏队长,你怎么来了?”陈月不解地望向苏强。

“佟冬先生,我是来解开谜团的。”苏强回答。

苏强走进房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两件东西,佟冬看了大吃一惊:那是一头酷似自己鬈发的假发和一枚与自己耳朵上一模一样的耳钉。

“你认识陆辉吧!”苏强说,“他和你的脸型还有身高挺接近的。”

佟冬一时还没明白过来。苏强看了看旁边的陈月,轻轻一笑:“小姑娘,劝你离这位大帅哥远一点,不然,搞不好会要你的命哦!”陈月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胡说八道,你是干吗的?”

“我就直说了吧,真正的凶手就是陆辉,那天晚上他化装成你的样子,骗了夏璐,并杀害了她,嫁祸给你。”佟冬顿时愣在那里。

陆辉是一直默默陪伴在陶玛丽身边的造型师,她还没名气的时候,他就一直支持她。一路走来,他是真正了解陶玛丽的人,他也是她的医药箱和出气筒。

佟冬的出现破坏了他的爱情,佟冬轻而易举虏获了陶玛丽的芳心。而陶玛丽为什么要紧追佟冬不放?其实那并不是一种爱情,陆辉看得很明白,陶玛丽在明星圈里混得不容易,她渴望名利,她从佟冬身上看见名利的光环,并渴望分享那光环。她也是充满了竞争意识,在模特圈里她就是靠不断的和别人争,当她发现佟冬也是个拈花惹草的人,身边不乏狂热的女粉丝,甚至主动献身,那些女孩也有高学历的,也有漂亮的,也有千金小姐,陶玛丽的嫉妒和竞争欲被挑起来,她要和她们比个高下,她才是“佟冬的女人”。

因此,陆辉也恨那些狂热崇拜佟冬的女孩,他发现这些女孩在平凡的生活中也有自己的男朋友,却还去追逐佟冬,所以他认为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阴谋逐渐成形。姗姗的出现让陆辉认为时机成熟了,他经过一番自作聪明的精心设计,安排了此后的一切……

“陆辉是个优秀的造型师,在化妆方面他没得说,可是他在其他方面就缺乏考虑了……”苏强喝了口水,继续说:“我们在夏璐指甲缝里发现的皮肤碎屑以及在陆辉车上发现的蛛丝马迹,都是他的犯罪证据。”

佟冬听完这一切,缓了缓神问:“苏队长,你们已经逮捕陆辉了?”

“对,我手下的人已经逮捕他了……”忽然,苏强的手机响起,他接听了几秒的电话,马上转头对陈月说:“小姑娘,我手下的人刚刚告诉我,陆辉向他们说起,他正有谋杀你的打算呢!我不是胡说八道吧!以后,多花些时间在学习上,别当什么粉丝了。”

陈月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苏强又想起了什么,对佟冬说:“对了,顺便说一声,陶玛丽留给你一封信,不好意思,因为涉及案件,那信先被我们拆开看了,现在物归原主。说完,苏强把一封信递给佟冬。”

佟冬默默地看着信,上面写道:“其实真正爱我的人是陆辉,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无论如何,谢谢你以我为主角写了一本小说,我以后不会再与你见面了。”

篇5:关于校园初恋故事

关于校园初恋故事篇三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篇6:初恋的故事短篇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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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文字故事精选

文字故事大全精选1:温妮和魔法南瓜

女巫温妮爱吃各种蔬菜。不过,她最爱的还是南瓜。她的大黑猫威尔伯也喜欢掺了很多香浓奶油的南瓜汤。

于是,温妮决定自己种菜。

但这些蔬菜长得太慢了,温妮试着用魔法帮助它们生长。

每周六早上,温妮都会跳上飞天扫帚,威尔伯跳上她的肩膀,然后一起飞到农贸市场买菜。

可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飞天扫帚上载着一只猫、一堆南瓜,还有很多其他蔬菜,很难保持平衡……

可温妮太心急了,使用魔法过了头。结果花园里所有的东西都变得超级大!

卷心菜大得像牛,一根粗壮的南瓜藤正绕着温妮的房子向上生长。很快,屋顶上结出了一个巨型南瓜。

“不!”温妮叫道,“这个南瓜会把我的房子压垮的!”她挥动魔法棒,大喊一声:“阿布拉卡达布拉!”所有庞然大物都恢复了原样,只有这个南瓜还是巨大无比。这怎么能吃得完呢?

“我能用南瓜壳做点什么呢?”突然,温妮想到了一个主意。她挥动魔法棒,花园里立刻出现了一架亮橙色的直升机。

温妮灵机一动,在南瓜上挖了一个门。

她又在门口竖起一个牌子:免费南瓜,欢迎品尝!人们蜂拥而至。很快,南瓜就只剩下一个空壳了。

现在,温妮和威尔伯想到市场上买多少南瓜都可以了。而且,坐直升机回家真是太有意思了!

文字故事大全精选2:矮国王的愿望

有一个国家叫做“矮的要命王国”,这个国家的特征,就是不论是人还是家禽(qín),甚至是植物,长得都特别矮小,当然,他们的国王也不例外。

矮国王非常在意他的身高,他希望自己长得又高又壮,这样就可以看得又高又远,但是这是个无法实现的愿望,于是他把自己的城堡(bǎo)盖得非常高,因为他希望自己的视野广一点,可以看得更远。但是矮国王还是不满足,甚至因此忧虑到生了病。

有一天,生病的矮国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谁能让他看得又高又远,他就会好好地封赏他。

颁布命令后的一个月,总共来了三个人宣称自己能让国王看得又高又远。

第一个是高跷(qiāo)师傅,他对国王说:“只要国王在城堡最高处踩高跷,就能看得又高又远!”国王觉得这是个好方法,于是请师傅为他订做世界上最长的高跷,踩上高跷的国王觉得自己好威风,而且真的看得好高好远,没想到却一个不小心从高跷上摔了下来,国王的病更加严重了。

第二个人对国王说:“亲爱的国王,只要在城堡顶端种一棵大树,国王爬到树上就可以看得又高又远!”于是国王命令侍卫把一棵全国最高的树移植到城堡顶端,并建了一个树屋供他眺望远方,没想到一个下雨天,这棵大树被雷劈(pī)成了两半,伤心的国王病得更严重了。

剩下最后一个人了,心灰的国王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第三个人对他说:“亲爱的国王,我是一名商人,来自远方的一个叫做伊丹的国家,在我们国家有一样东西可以帮助您看得又高又远!”国王问:“是什么?”

“热气球。”

伊丹商人将一个绑(bǎnɡ)着竹篮的大气球搬出来,然后将气球下方的火点燃,于是原本干瘪(biě)的气球就越来越大,最后商人请矮国王站在竹篮里,接着充满着热气的气球就缓缓地上升,拉着矮国王的竹篮,越飞越高,越飞越高。

站在竹篮里的矮国王就这样飞到了天空,矮国王从高空向下望,看到了辛勤劳动的人民,看到了繁华热闹的街市,看到了美丽的大山,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王国这么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看得又高又远!在这一刻,矮国王的病好了!

非常开心的矮国王对伊丹商人说:“你实现了我的愿望,现在我也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伊丹商人回答:“亲爱的国王,希望您能买下我的所有热气球,这就是我的愿望。”

从此以后,矮的要命王国的天空出现了好多五彩缤纷的热气球。

文字故事大全精选3:安娜和小矮人

安娜的脑袋里面有个小矮人不止一天两天了。几天前,安娜刚过完她的六岁生日。一天晚上,安娜站在自己的床前,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在铺她的印花鸭绒被,这时她发现了小矮人!小矮人坐在被子上一朵艳丽的玫瑰印花中间。他可真小,把他头上戴的紫罗兰色的尖顶软帽算上,也大不过安娜小手指的指甲盖!小矮人在说话,但他的声音太小了。安娜为了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就用大拇指和食指把他捏起来,放到耳边。这下安娜听清楚了,小矮人正在大哭大叫:“小心一点不行吗?见鬼,我都快被你捏碎了!”

安娜赶快把他放到耳朵眼旁边,松开手。还是不行,小矮人马上又哭喊道:“你疯啦?知道吗,我在这么高的地方头晕!”小矮人真是怕极了,生怕从安娜的耳朵上掉下来摔个粉身碎骨。他用小指甲死死抠住安娜的耳朵,这可把安娜疼坏了,她尖叫着,疯了一样地甩头,想把小矮人从耳朵上甩掉。但她没成功,反而把他甩进了耳朵里,小矮人完完全全地掉进了她的耳朵里!他的小帽子却丢在了“半路”上。安娜不停地尖叫,用手指在耳朵眼里掏来挖去,只掏出来那顶小帽子。小矮人已无影踪。

安娜连忙跑去找爸爸。爸爸正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给安娜补她的那双红短袜,袜子的后跟让安娜穿出一个大洞。

“爸爸,爸爸,有个小矮人钻进我的脑袋里了!”安娜大喊大叫。

“快把他揪出来!”爸爸放下手上的针线和袜子,边笑边说。

“可他跑到里边去啦!”安娜一面哭叫,一面用手拍打自己的左耳朵。

“不要紧,”爸爸还是边笑边说,“脑袋里有个小矮人也不是什么坏事情。从今天起,每天晚上他来给你讲故事,我保证他一定比我讲得好!”其实,爸爸根本没把安娜的话当回事儿。这一定又是安娜想出的花招,他想,为了拖延时间不上床睡觉,她的花招层出不穷。

“臭爸爸,不跟你说了!”安娜绝望了。她从针线筐里拿出一根钩针,想把小矮人从耳朵里掏出来。爸爸连忙从她手上夺下钩针。“傻瓜!”他喊道,“刺破了耳膜,你就聋了!”

“可是我得把小矮人弄出来啊!”安娜开始抽泣。

爸爸注意到,安娜好像没说谎。他把安娜抱到走廊上,从柜橱里拿出一个大手电筒,打开来对着安娜的左耳往里照。

“哪儿有什么小矮人啊,我要是说谎,不得好死!里面除了耳屎,什么也没有!”

安娜不再哭闹。爸爸把她抱回房间放在床上,为她盖好被子,然后在她鼻尖、脸蛋和嘴上亲亲,关了灯走出去。安娜的房门,按照她的意愿有意开着,否则,她不肯睡。

安娜躺在黑暗中想:也许那个小矮人在我往客厅里跑的时候,已经从我耳朵里掉出去了;也许他现在正躺在地板上不知什么地方呢。我应该找到他,也许他受伤了……想着想着,安娜睡着了,刚才的一场大哭把她真的哭累了。

第二天起床后,安娜顾不上吃早饭,把家里找了个遍,也没有发现小矮人。这时,她注意到爸爸的屋子中间立着的吸尘器。糟糕,小矮人准是被吸进去了!

安娜打开吸尘器的盖子,取出集尘袋,里面除了灰尘就是脏东西。安娜拿着它跑进卫生间,她把集尘袋里的脏物小心地倒进浴缸。灰尘四起,浴缸里灰糊糊的一片!四颗玻璃珠,三只曲别针,两枚硬币和一根大头针,安娜从垃圾里就发现了这些玩意儿,但安娜仍不甘心。这时,爸爸走进浴室。“噢,老天,你是不是不想让我活啦!”他大吼大叫起来。

“我在找小矮人呢。”安娜怯怯地说。

爸爸听也不愿意听,他怒气冲冲地拔掉塞子,打开水龙头,脏东西漂起来,把下水口给堵死了。爸爸跑到厨房拿来一瓶盐酸清洗液,把它一股脑儿倒进下水口,盐酸液吱吱作响着泛起泡沫,气味刺鼻,浴缸里的脏东西被渐渐溶化了。

安娜在一旁想:就算小矮人从我耳朵里掉出来没有摔得粉身碎骨,就算他被吸进吸尘器里没有让脏东西闷死憋死,就算他在浴缸里侥幸没被淹死,那他现在也完了——被盐酸烧死了,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她扒着浴缸的边弯下身子,对着吱吱作响、气味刺鼻的泡沫轻声嘀咕:“安息吧,小矮人。阿门!”

爸爸又打开水龙头,把盐酸清洗液冲得一干二净。“我对你起誓,”他说,“要是再发生这样的事,我就把你交给别人领养!”

“那我至少能换一个好爸爸。”安娜跑出浴室,她在想,对于小矮人的死,她到底是该喜还是该悲呢?想了一会儿,她决定不必悲哀:从一开始,那小矮人对她就不够友好,而且他是那么一丁点大,还那么娇气!有谁会稀罕这样一个只有指甲盖大的小矮人呢!再说,我本来也不想跟小矮人之类的有什么关系嘛!

两星期后的一天,安娜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专心地用五颜六色的木珠串一根长长的珠链,突然听到脑袋里有人在打哈欠——一连三声,响亮清晰。又听到小矮人说:“现在我好像睡足了!”

这是那种每天需要很多时间用来睡觉的小矮人,他们往往一睡就是一两个礼拜,有时一两个月甚至更长;他们醒着的时候却不多: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除非迫不得已,很少清醒超过一小时。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他也能做到一整天清醒不睡,当然这对他来说,既违背他的意愿,又违背自然规律。

安娜吓了一大跳:见鬼,小矮人没死呀!

小矮人说:“我觉得你这人很不够意思,怎么就盼着我死啊!”

安娜没敢出声:这该死的家伙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小矮人马上说道:“嘿,拜托,我就住在你的脑袋里,当然知道你在想些什么!”

安娜差点又要开始尖叫和甩头。但这对已经在她脑袋里的小矮人还有什么用呢?——安娜对这一点已经想清楚了。这会儿爸爸还没下班回家,家里只有布劳乃斯太太——她每天上午来打扫卫生做午饭,照看安娜。这位布劳乃斯太太最听不得孩子吵闹,安娜一吵闹,她就怒气冲天。再说,对“脑袋里有小矮人”这种事,布劳乃斯太太只会比爸爸更觉得不可理解。

安娜脸色苍白地僵坐着,手中的珠链滑落下来,五颜六色的木珠撒了一地,有几颗慢慢地滚到过道上。刚好,布劳乃斯太太从客厅走到过道里,一脚踩在一颗珠子上,身体便腾空“飞”了起来,屁股着地重重地摔在厕所门外。“噢,天哪!”她痛苦地呻吟不止。当她从屁股下面摸出两颗珠子时,顿时火冒三丈。她爬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安娜的房门口,伸出手中的那两颗珠子大吼大叫道:“都是你干的好事,害得我尾骨都摔伤啦!谁想得到啊,干这份照看你的活儿竟会有生命危险!”

安娜不答话,仍是小脸苍白地坐在那儿,全身僵直得像截树桩子。

“你至少也该向我道声歉吧,”布劳乃斯太太仍喋喋不休,“看来,是没有人教过你礼貌规矩啦!”见安娜不做声,布劳乃斯太太转身走回过道,一边捡撒了一地的木珠子,一边唠叨:“对付这样的孩子,非得有船缆那么粗那么结实的神经!危险补贴,痛苦赔偿金这次全都不能少。这也实在太过分啦,不行,我得找份别的工作!”

爸爸听也不愿意听,他怒气冲冲地拔掉塞子,打开水龙头,脏东西漂起来,把下水口给堵死了。爸爸跑到厨房拿来一瓶盐酸清洗液,把它一股脑儿倒进下水口,盐酸液吱吱作响着泛起泡沫,气味刺鼻,浴缸里的脏东西被渐渐溶化了。

安娜在一旁想:就算小矮人从我耳朵里掉出来没有摔得粉身碎骨,就算他被吸进吸尘器里没有让脏东西闷死憋死,就算他在浴缸里侥幸没被淹死,那他现在也完了——被盐酸烧死了,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她扒着浴缸的边弯下身子,对着吱吱作响、气味刺鼻的泡沫轻声嘀咕:“安息吧,小矮人。阿门!”

爸爸又打开水龙头,把盐酸清洗液冲得一干二净。“我对你起誓,”他说,“要是再发生这样的事,我就把你交给别人领养!”

“那我至少能换一个好爸爸。”安娜跑出浴室,她在想,对于小矮人的死,她到底是该喜还是该悲呢?想了一会儿,她决定不必悲哀:从一开始,那小矮人对她就不够友好,而且他是那么一丁点大,还那么娇气!有谁会稀罕这样一个只有指甲盖大的小矮人呢!再说,我本来也不想跟小矮人之类的有什么关系嘛!

两星期后的一天,安娜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专心地用五颜六色的木珠串一根长长的珠链,突然听到脑袋里有人在打哈欠——一连三声,响亮清晰。又听到小矮人说:“现在我好像睡足了!”

这是那种每天需要很多时间用来睡觉的小矮人,他们往往一睡就是一两个礼拜,有时一两个月甚至更长;他们醒着的时候却不多:五分钟,十分钟,半小时,除非迫不得已,很少清醒超过一小时。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他也能做到一整天清醒不睡,当然这对他来说,既违背他的意愿,又违背自然规律。

安娜吓了一大跳:见鬼,小矮人没死呀!

小矮人说:“我觉得你这人很不够意思,怎么就盼着我死啊!”

安娜没敢出声:这该死的家伙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小矮人马上说道:“嘿,拜托,我就住在你的脑袋里,当然知道你在想些什么!”

安娜差点又要开始尖叫和甩头。但这对已经在她脑袋里的小矮人还有什么用呢?——安娜对这一点已经想清楚了。这会儿爸爸还没下班回家,家里只有布劳乃斯太太——她每天上午来打扫卫生做午饭,照看安娜。这位布劳乃斯太太最听不得孩子吵闹,安娜一吵闹,她就怒气冲天。再说,对“脑袋里有小矮人”这种事,布劳乃斯太太只会比爸爸更觉得不可理解。

安娜脸色苍白地僵坐着,手中的珠链滑落下来,五颜六色的木珠撒了一地,有几颗慢慢地滚到过道上。刚好,布劳乃斯太太从客厅走到过道里,一脚踩在一颗珠子上,身体便腾空“飞”了起来,屁股着地重重地摔在厕所门外。“噢,天哪!”她痛苦地呻吟不止。当她从屁股下面摸出两颗珠子时,顿时火冒三丈。她爬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安娜的房门口,伸出手中的那两颗珠子大吼大叫道:“都是你干的好事,害得我尾骨都摔伤啦!谁想得到啊,干这份照看你的活儿竟会有生命危险!”

安娜不答话,仍是小脸苍白地坐在那儿,全身僵直得像截树桩子。

“你至少也该向我道声歉吧,”布劳乃斯太太仍喋喋不休,“看来,是没有人教过你礼貌规矩啦!”见安娜不做声,布劳乃斯太太转身走回过道,一边捡撒了一地的木珠子,一边唠叨:“对付这样的孩子,非得有船缆那么粗那么结实的神经!危险补贴,痛苦赔偿金这次全都不能少。这也实在太过分啦,不行,我得找份别的工作!”

篇8:经典的现代初恋故事

1.陪你站着的温暖旅途

她与他,是彼此的初恋。爱情来的时候,是冬天,在火车上,两个人都没有座,挤在有风嗖嗖灌进来的门口,看着外面飞舞的雪花。

车行了片刻后,有售票员过来,说,花40元订一份午餐,便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座位。原本挤在门口的一群人,哗地聚拢来,争抢着将手中的钱递过去。只是一会功夫,拥挤狭窄的过道里,便只剩了她与他。

他很大方地,朝她问一声好,而后指指窗外,微笑着说,雪花自己都不知道它们有多美。她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她再一次被那飞扬的雪花,吸引住了。

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里,看着车窗上凝结着的漂亮的霜花,外面一闪而过的空旷的田野,孤寂生长的树木,急速赶车的路人。偶尔,她会侧过头去,专注地听他讲一两句话,或者说起自己学校的趣事。这样闲散的时光,像飞驰的火车,一晃,便将那些难熬的苦痛,全都丢在了冰冷的铁轨上。

他们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小城里,车到站的时候,他帮她取下高处的行李,又一路高举着,穿过人群。她在身后,一路跟着,看他的脚印,踩在雪地上,清晰,有力,她的脚嵌下去,可以被完全地包裹。

她跟着他的脚印,走到 120步的时候,他终于站定,回头将包递给她,说,一个月后我还是坐这趟车回校,如果能买上上午最早的一班车,或许我们可以不再“罚站”。

她当然明白,这是他对她,婉转的示爱。她亦清楚地知道,自己羞涩的笑容,已是对他示爱最明了的回复。

此后他们又在一起坐过许多次火车。他们考到同一所大学读研,假期的时候,他会用打工攒下的钱,买两张车票,去无需门票的地方,做短途的旅行。

很多的时候,都是没有坐票的过路车,两个人依偎着,站在门口的过道里,看窗外山花烂漫的田野,飞快地滑过。春天的风,携着一路的芳香,从门缝里吹进来,将她所有对于未来的忧虑,全都一一拂去。这是属于她和他的春天,土地的贫瘠,掩不去热恋的温度。

在他们工作的第一年,他带她坐硬卧旅行,随后他攒的钱多,他给她买软卧,然后便是大大减少旅途劳顿的动车。而他许诺给她的蜜月,便是乘坐飞机,抵达山清水秀的桂林。他用这样的方式,将那个隐在深处的自卑的她,引领到水草丰美的河岸,且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再不为物质的贫乏,而在人前无法安然地绽放。

她的确在他带给自己的幸福里,悠然地吐露芬芳。昔日她惧怕的种种,在他的努力中,都一一褪去。她可以尽情地享受金钱带来的舒适和安闲,可以随意地在周末,买一张动车的车票,两个小时后,便抵达北京的繁华商场。如果她开心,他只需加一次班,便可以为她挣到一张飞往成都的机票。他的事业,顺风顺水,而她,却在这种与火车一样,日渐快起来的速度里,迷失了方向。

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种迷失,究竟始于何时。她只是开始学会挑剔,挑剔人多的饭馆,嘈杂的商场,暖气未来时冰冷的卧室,不合口的饭菜,拥塞的公交,油漆脱落的房子;继而她又挑剔他很长时间没有加薪的工作,挑剔他发福的身体,甚至看见他在沙发上的睡姿,也会生出厌倦。

终于有一天,她频频地与他争吵,理由琐碎至极,到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种争吵了无意义。

在“离婚”两个字,彼此都没有说出之前,他带她去热恋时到过的第一个小城。那是北方一个默默无闻的地方,读书时他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他的一个家住小城的同学,因为有事,无法退票,便顺手将票转给了他。就是这张免费的车票,带给他们第一次温暖的旅行。而今,他再次带她去,依然是无座的车票,依然是乱哄哄的车厢,她却再没有了昔日炽热的爱恋。

车行至半路的时候,她开始与他争吵,无论如何,都要去补卧铺的车票。他坚持说卧铺已经售完,她却不依不饶。就在两个人的争吵,陷入僵局的时候,门口一个坐着的女孩,突然起身,走到他们面前,羞涩地笑道:你去那个位子上坐吧。

她诧异,问:那,你呢?女孩抿嘴一笑,朝身后的一个男生努嘴道:我和他一起站着。

就在那一刻,她想起了那些往昔的时光。她想起自己也曾经和女孩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位子,宁肯站着,也要和心爱的他在一起;想起她也曾这样站在门口,拥着爱恋的他,看窗外的风景;想起所有的旅途劳顿,在彼此深情的拥抱里,都化为乌有;想起他一路辛苦奔波,只为给她找一个可以悠然欣赏风景的位置,而她,却是在他带来的长久的恬淡生活里,将他的种种好,丢在了愈来愈舒适的旅程之中。

是这趟漫长无边的疲惫旅程,让她将那些淡漠丢弃在铁轨上的爱的柔软时光,一寸寸地捡回。

2.选择爱情就选择了幸福

早晨6点半,杜小菲迷迷糊糊地从家里出来坐上902路公交车去上班。挤完公交车还要坐地铁,想到这些,杜小菲看了看手里拎的袋子——袋子里是一身漂亮的洋装,晚上相亲时穿的。

杜小菲对相亲很反感的,可这次不同,据介绍人说,这个小伙子正是照着杜小菲理想的样子找的:体健貌端,有房有车有公司。如果相亲成功,杜小菲就再也不用天天起个大早去挤公交车了。想到这儿,杜小菲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她这一笑,旁边一个男孩好奇地瞅了她一眼,杜小菲也歪头看了他一眼:清清爽爽,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只可惜也得坐公交车上班,自己是不会找这样的公车男做男朋友的。

突然,前行的汽车一个急刹,所有的人都向前拥去,杜小菲也重重地撞在公车男身上,可公车男却像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杜小菲下意识地往前看了一眼,原来他前面是个大肚子的孕妇。

车停了后,公车男用力地抖了抖双手,看来刚才刹车的一刹那他一定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才站稳脚的。杜小菲不禁又偷瞄了几眼这个公车男。

两站后,杜小菲身边出现了一个空座,穿着细高跟鞋的杜小菲特想坐下来歇一会,可她还是隔着那个公车男喊孕妇过来坐下。又过了两站,公车男身边也腾出个空位,可公车男也没坐,他往边上挪了挪,示意让杜小菲坐。

杜小菲冲公车男傻笑了一下,舒服地坐了下来。如果晚上相亲的对象是他多好啊……杜小菲叹了一口气,给自己找理由:我这么现实也是没办法呀,一个人在外漂着,谁不希望找个多金男呢!

晚上,杜小菲打扮得光彩照人去见了多金男,多金男高矮适中,胖瘦正好,又体面大方,虽没让杜小菲一见钟情,却也值得一交。多金男对杜小菲更是满意,在开车送杜小菲回家的路上,他说:“明天早上我送你上班吧!”

杜小菲心里窃喜了一下,可是也不知道是为了吊多金男的胃口,还是另有原因,杜小菲竟说:“谢谢,我觉得坐公交车上班挺好的!”

第二天一早,杜小菲还是那个时间来到车站等车,无聊时东张西望,竟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公车男。公车男也看到了杜小菲,友好地冲她一笑。下车时,杜小菲对公车男说:“我到站了!”公车男又一笑,说了声“再见”。公车男的笑让杜小菲在晚上和多金男约会时还在挂念。

此后天天清晨,杜小菲都会在车站遇上公车男,然后在公车男的目光中走下车;晚上,杜小菲和多金男约会,看的都是她喜欢的电影,吃的都是她爱吃的美食,杜小菲心想,多金男一定是用了很多心思的。所以一个月后,当多金男再提出早上送她上班时,她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第一天坐多金男的车上班,比往常晚出来半个多小时,虽说舒服自在了许多,但杜小菲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从今天起就再也不会看见公车男了。在经过车站时杜小菲特意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人群,她竟然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公车男。天,他竟然一直在等车,难道……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第二天,杜小菲在经过车站时特意让多金男放慢了车速,她又在人群中看见了公车男,他不时地向四处寻望,而此时一辆902路车刚刚开走——他真的不是在等车,而是在等自己。

杜小菲心头有一阵说不出的悸动,还有些难过。她摇下车窗,探出头,远远地望着公车男。公车男好像感受到了杜小菲的目光,也牢牢地盯住了她,直到两人互相望不到为止。

连着几天,杜小菲都看见了公车男在车站傻等,那几天的晚上,和多金男的约会她总是心不在焉。直到有一天,多金男在送她上班时,她下了很大的决心说:“我们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全封闭的,一个星期,还不能用手机。”多金男说:“那我会很想你!”杜小菲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

这一个星期,杜小菲6点就走出家门坐902路车上班,是为了避开公车男;晚上下班,她都要加班到很晚才回家,是为了避开多金男,使谎言不被识破。公司根本没有什么培训,杜小菲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她到底喜欢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杜小菲给多金男打电话:“以前总是你请我,今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顿饭好吗?”杜小菲想好了,她要和多金男分手,原因是在没见面的7天中,她竟然从未想过多金男,由此可见,她并不爱多金男。她爱谁呢?会是那个傻傻的公车男吗?

杜小菲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她和公车男相识的过程,第一次在车上遇见公车男,明明是公车男先她上的车,又先她下的车,可从第二次开始,怎么就变成了两人在同一车站等车,而公车男又晚于她下车了呢?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傻男孩为了能见到她,改变了上车和下车的地点。

多金男欣然赴约,当他听杜小菲说分手时,惊讶得说不出话,然而他并没有挽回,甚至没问为什么。杜小菲松了口气,她怕多金男问为什么,说不爱他吗?这个原因在这个经济时代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呢!

放弃了鸡肋爱情,杜小菲格外轻松,她早早地睡了觉,因为明天早上还要早起坐公交车上班呢。可是第二天,杜小菲并没有在车站遇上公车男,怕迟到,杜小菲只好先坐上了车。

第三天,杜小菲事先请了假,她早早就来到车站,一直等到上班高峰过去,也没见到公车男。他是搬家了,还是换单位了,还是……杜小菲不断在心里猜测。在等待和猜测中,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公车男如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杜小菲的面前。杜小菲懊恼极了,属于她的爱情已经来了,却又擦肩而过了。

很快,平安夜到了,杜小菲和几个同样漂着的同事在酒吧聚会,一个同事指着远处说:“你们看那女子身上的行头,加起来得两三万吧!”另一个附和:“差不多,旁边那男的穿的也都是大牌子,好羡慕噢!”

杜小菲顺着看过去,心跟着就“嗵嗵”地狂跳起来,那个男孩不就是公车男吗?虽然他的穿着和上班时完全不一样,可杜小菲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杜小菲有一闪的念头要追上去喊住他,问问他这些日子去哪儿了。可她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公车男和那个耀眼的女子一看就是情侣,而自己和公车男又是什么呢?根本就没有开始,所以谈不上结束。杜小菲苦笑了一下,一口喝掉了一整杯啤酒。

酒醒后的杜小菲完全恢复了以前的生活规律,还有人不断给她介绍男朋友,可都没有能让她心动的,有朋友说她傻,她也觉得自己挺傻的。直到那个下着雪的早晨,她又在车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杜小菲看到公车男站在那儿目送一辆902路远去时又惊又喜,站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和公车男打招呼。公车男跺了跺脚上的雪花,傻笑着走过来:“原本以为你不会再坐公交车了呢。谁知昨天在车上看到你也上了车,可是人太多了没办法让你看到我,所以今天我特意又走了两站,到这个车站来等你!”

杜小菲也笑了,定定地看着公车男,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女朋友呢?”公车男也定定地看着杜小菲:“分手了。你男朋友呢?”杜小菲心跳加速:“早就分手了。我在这个车站等了你好长时间呢!”

公车男四下看了看:“那边有个麦当劳,你敢不敢翘一天的班,我有话和你说。”杜小菲点点头,心里告诉自己,幸福来的时候一定要抓住。

喝着暖暖的咖啡,杜小菲讲了自己和多金男的故事,公车男也讲了他的故事:

在车上第一次见到杜小菲时,公车男就喜欢上她了。公车男虽是负责销售的,却不善表达情感,又怕日后不能再遇到杜小菲,所以他每天只有多走两站到杜小菲上车的车站才能保证和杜小菲上同一辆车;为了和杜小菲多待一会,他还要多坐几站。

后来有一天,公车男突然见不到杜小菲了,他以为杜小菲病了,可连着好几天也没等到。怕杜小菲改变上班的时间,公车男又提前到了车站,然后一直等到很晚,直到那天看到杜小菲坐在多金男的私家车里……

平安夜公车男身边的那个女子是公车男的大客户,一直喜欢公车男,她甚至许诺公车男,只要做她的男朋友,她的业务就全交给公车男做。

公车男原来只是把她当作普通朋友,自从知道杜小菲有男朋友后,公车男才改变了想法:他可以试着和那女子交往啊,也许他会爱上她呢,这样自己就可以少奋斗十年了。可是后来,和杜小菲的故事一样,朋友终究不能变成女朋友,公车男还是和那个女子分手了。

杜小菲笑了,举起咖啡杯:“看来这个世界不只有女人要面对金钱的诱惑,男人同样也逃脱不了啊。来,为我们两个‘傻瓜’干杯!”公车男也笑了。杜小菲选择了爱情,公车男也选择了爱情,于是,两个人就选择了幸福。

篇9:感人的初恋故事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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