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时间:2022-12-22 03:58:58 作者:cong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con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x个公害,成为“电子x,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x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篇2:小学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甲:敬爱的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甲: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我是主持人xxx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今天的家事、国事、校园事,新闻袋袋裤带来以下内容。(新闻稿)

乙:时事纵横、纵横天下、秀才不出门、便晓天下事。以上就是今天第一板块《新闻袋袋裤》的全部内容。

甲:长见识、阔视野,接下来是《知识百宝箱》栏目。xx,你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2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乙:下面,我们来听一个故事。

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乙: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甲: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乙: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乙: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甲: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乙: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甲: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今天《音乐之声》栏目为大家带来一首好听的歌曲《 》,希望大家喜欢。

乙:本次播音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收听!我们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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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下面请听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乙: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好了,又到了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上周的题目是 ,正确答案是 ,本周我们聘请的抽奖嘉宾是 ,获奖的同学是 ,让我们对他表示祝贺。(鼓掌)

乙:我来出本周的题目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

合:本周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拜拜!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篇4: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甲: 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新城二小“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本次红领巾广播由我们四3班主办,我是主持人贝贝。

甲:我是主持人(欢欢)。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乙:这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优美的琴声真是令我们如痴如醉啊!时间过得真快,这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我是主持人欢欢

乙:我是主持人贝贝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篇5: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一、开门见山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二、法制专题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1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为贯彻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大队于12月3日至9日开展“20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乙:我校少先队大队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五个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主题会活动;

2.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学法讲话;

3.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4.组织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一份法律试卷活动;

5.制作一期“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成长小报。

甲:活动真丰富呀!我还要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

甲: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或者变相;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余音缭绕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篇6: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法制宣传日红领巾广播稿

一、开门见山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二、法制专题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xx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1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为贯彻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大队于20xx年12月3日至9日开展“20xx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乙:我校少先队大队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五个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主题会活动;

2.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学法讲话;

3.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4.组织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一份法律试卷活动;

5.制作一期“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成长小报。

甲:活动真丰富呀!我还要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

甲: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或者变相;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余音缭绕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篇7:关于法制宣传日校园广播稿

男: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女: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男:常周小学“红领巾”广播台又和您准时见面了。我是四一中队的 。

女:我是四一中队的 。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男: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女: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男: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了。

女: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男: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男:刚才,我们在故事中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女: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男: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女: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男: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女: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男: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女: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男: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女: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男:本期的每周一歌请同学们欣赏歌曲《成长在法制的阳光下》。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篇8:关于法制宣传日校园广播稿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xxx。

甲:我是主持人xxx。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5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是呀,我还要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

甲: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

乙: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程一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一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一的爸爸没有尊重程一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让大家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接下去让我们来聊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外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甲:同学 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去,让我们进入英语风采演讲环节,首先有请xxx班的同学为大家带来的表演。

甲:谢谢xxx班同学的精彩演出,让我们请出xxx)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的英语风采演讲。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篇9: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12 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 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 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 黄金时代 ,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最全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精选3篇最全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精选3篇。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 法制 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篇10: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12 月4日上午,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瑞溪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瑞溪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谢良江主持,学校全体师生参加。开展活动的目的是向全校师生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此次活动是为了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设和谐校园,法制校园,担负起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把安全、诚信、有序融入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公平、正义、和谐构成校园文明的强音。在学习宣传活动中,本着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要认真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建立健全法制,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此次活动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发放瑞溪镇中心小学晨读资料(宪法序言和第四章内容);第二部分是发放瑞溪镇中心小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具体事项);第三部分是举行升旗仪式,讲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第四部分是瑞溪镇中心小学张卫东校长作法制讲座。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全体师生感受较深,纷纷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并在工作学习中大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篇11:全国法制宣传日简报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意识,由昆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昆明市司法局组织,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牵头承办的《昆明市“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日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于3月18日在官渡区官渡古镇广场举行,云南省文化厅、昆明市文体广电局、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司法局、昆明信息港、五华、盘龙、西山、呈贡文化体育旅游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领导以及区新化书店、宝利影视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创建和谐文化市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单位制作了文化市场法制日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系列法制宣传展板及发放宣传册进行宣传,现场律师对群众提出的文化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解答,组织20多名市民实地到网吧进行体验式执法,普及相关文化市场监管知识。通过此次文化法制日宣传活动,增强了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文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让市民增加文化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

篇12: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天来到贵校是为了宣扬《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让我们的同学们更早更透彻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健康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大家都知道近两年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遇害的案件。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而在座的各位,都还在成长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你们的力量还不够成熟,还不能完全的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同学。女生常常给人一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的感觉,这对来说女生坏人更容易控制。所以,在座的女同学们,你们必须谨记第一条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

那么未成人应该怎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呢?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同学们应当尽量不与校外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往来。他们往往喜欢逞能耍威风,这些不良习性会影响到同学们的健康发展,因此,在选择朋友时,一定要看清楚他是不是值得你去深交。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要克服在你们这个年龄阶段,还不能很好地明辨是非,会盲目的仿照一些暴力不健康的电视情节,这时会出现逞强好胜,打架斗殴以及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这里呢,给大家讲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叶某和李某于20xx年8月,两人首先预谋抢劫开塔吊机的李某也就是他们的师傅,随后邀约另一名同村老乡李某,叶某提出抢劫的方式,三人准备了作案用的风油精。在8月6日18时,三人以邀约吃饭为由,将其师傅李某从工地骗出,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叶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风油精抹在李某眼睛上使其无法睁眼,然后其他两人将其钱包抢走,三人逃离现场,将钱挥霍。

20xx年1月警察将三人全部抓获。三人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叶某、李某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一同村老乡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本案中未成年人叶某、李某由于父母忙于生计,缺乏家庭帮教的条件,加之自身过早进入社会,欠缺法律意识,故而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么好的年纪里,遭受牢狱之灾,同学们可以从别人的遭遇里总结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避免悲剧。

所以,当同学们遇到这些问题时,应当以保护自身安全为主,关键时刻大声呼救或者报警。不要害怕报复而默默承受,你的懦弱态度只会增强别人的嚣张气焰,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或者家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在座的各位都是含苞待放的祖国花朵,防人之心不可无,应随时提高警惕,避免灾难的发生。

下面我再着重讲讲毒品问题。

不知道我们的同学们对于毒品有怎样的认识呢?现在社会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毒品种类:1,鸦片 又叫阿片,俗称大烟。2,吗啡是从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3,海洛因 俗称白粉。4,大麻分为有毒大麻和无毒大麻等。它们对人体的损伤非常大,全国因吸毒而死亡的达10余万人,我县因吸毒而死亡的已有60多人。吸毒不仅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而且对家庭也是无情的伤害。

它可让百万富翁变得一贫如冼;它能把一个福祉美满的家庭变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大家可能会觉得毒品离我们很远,我们怎么可能会接触到呢?下面我们来分析青少年是如何走上吸毒的?毒贩子有他们惯用的几招招式,对付社会经验不足又对社会新鲜事充满好奇心的未成年人。

毒招之一: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但是实验证明,这是诱骗你上钩的谎话。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永恒想毒,终身戒毒。 毒招之二:免费尝试。几乎所有吸毒者首次吸食毒品,都是接管了毒贩或其它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或者把含有毒品的香烟送你吸食,在你上瘾后,毒贩们再高价发售毒品给上瘾的青少年。 毒招之三:哄骗你的好奇心。毒贩们瞄准一些青少年好奇心强,好胜心强的特点,宣扬“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让青少年误认为以吸毒为骄傲。 毒招之四:哄骗女小伙子爱美之心,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毒品是个危险的东西,没有人在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少年因为吸毒走上犯罪的道路是活生生的例子,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在最美好的年纪里,应当充满志气,奋发上进,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拼搏一番。

毛主席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早晚会是你们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祖国的脊梁,为了保障你们的健康成长,国家做了很大的努力,我们也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的期望,将来建设好祖国家园。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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