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啸”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目录
篇1: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昆山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友情提醒
各相关人员: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在11月1日开始,请您随时留意我局外网公告,一切已正式通知为准。
特此提醒!
昆山市财政局
209月29日
篇2:江苏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2016江苏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内容摘要:江苏昆山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
昆山市财政局关于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二、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与审核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2)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审核、采集照片地点:昆山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黄河南路228号,合兴路华茂汽车城南,公交线路:可乘公交33路、7路、30路、58路、109路、19路、132路、17路、60路、15路、20路、21路、23路、102路就近到达)。
(4)咨询电话:0512-57314171(昆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2、报名程序: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自行网上交费的办法。昆山地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网址:kzp.mof.gov.cn/.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昆山市(不要选:苏州市)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审核。
(3)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此步骤必须考生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交纳考试相关费用,完成报名流程。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再接受现金。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自2016年3月1日-3月20日,持网上缴费回执或清单(能显示具体缴费金额)、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昆山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三楼领取(黄河南路228号,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不办理,电话0512-57992756),逾期不予办理。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篇3:山东青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山东青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16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16日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三、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7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日0:00至20日23:59,补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0:00至30日23:59。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kj.qdf.gov.cn),点击页面右侧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图标,按网上报名流程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根据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一)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
(二)系统审核未通过的`,采取现场报名。即报名人员于11月3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区(市)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报名期间办理地址、时间详见附件)。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区(市)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注:因市直会计人员已下放到区(市)管理,因此青岛市财政局不再办理信息变更、现场报名等事宜)。
(三)所有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并查询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五、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考试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所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
(三)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报考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请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会计初级资格报考的虚假宣传,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2017年4月10日前将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公布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事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证书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领取等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关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hrss.gov.cn)。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名宣传。区(市)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做好报名组织。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学习,熟知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软件;安排好现场信息更正、审核和网上交费指导工作,严格个人信息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对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区(市)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
(三)处理造假行为。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月4日
附件: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序号现场报名地址 (信息更正地址)地址咨询电话1 市南区财政局 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政务大厅二楼) 0532-88729500 2 市北区财政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 81632209 3 李沧区财政局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66088331 4 崂山区财政局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政务大厅D座二楼 88036069 5 城阳区财政局 城阳区山城路198号(正阳路中国银行南侧) 87866153 6 黄岛区财政局(东区,原开发区财政局) 青岛开发区武夷山路302号105房间 86893573 7 黄岛区财政局(西区,原胶南市财政局) 原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厅财政局窗口 85166700 8 即墨市财政局 即墨市财政局三楼西(即墨市振华街136号) 88550352 9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财政局窗口 82206381 82206039 10平度市财政局平度市新区大道79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财政局窗口 88397371 11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烟台路98号一楼会计科 88483300 12 保税区财政局 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大楼1508室 86767231篇4:陕西咸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起
陕西咸阳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起
内容摘要:陕西咸阳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5月14日至5月18日举行。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网上报名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咸阳考区考试日程安排公告
广大会计资格考生: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会考[2015]15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考试日程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4-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试报名
1.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考试报名程序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 snkj.sf.gov.cn)或咸阳会计信息网(网址:www.xycz.gov.cn/xykj/),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持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
六、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为2011月23-3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市直属报名点负责市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秦宝小区东门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33235699);各县市区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咸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篇5: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5日起
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5日起
20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至23日、2016年11月25日-27日,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目前2017年河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暂未开通,学员要耐心等待。全国各省报名入口请点击进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篇6:上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9日起
上海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9日起
内容摘要:上海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关于本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00开始至11月23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8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4日10:00至5月10日24:00间登录上海财政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5日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四、考试大纲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
五、报考费用
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考试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将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规定,由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对疑似雷同的试卷,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昆山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起(共6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