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辅导

时间:2023-01-07 04:09:36 作者:inooweiss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inooweiss”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江苏高考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辅导,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江苏高考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辅导,希望大家喜欢!

篇1:江苏高考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辅导

江苏高考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辅导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

平行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例河北省本科一至三批及专科一至三批均为ABCDE五所),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注:河北省体育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二批三批不设平行志愿,本科三批设置平行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五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五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

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对比

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录取时怎样操作

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怎样操作?

一、投档原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二、投档办法

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 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征求志愿是指对于某录取批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收计划的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这样使得在该批次正常录取时落选的考生可以获得在本批次被录取二次机会。

征求志愿参与学校: 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征求志愿填报资格: 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征求志愿录取方式: 征求平行志愿采用和原批次相同的录取方式,如本一批次为平行志愿,本一批次征求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

篇2:江苏征求平行志愿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地点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23日9:00至15: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sbm.sdzk.gov.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13分、理科类不低于31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考生需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4.其他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5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2015江苏征求平行志愿]

篇3:征求平行志愿

征求平行志愿

一、符合条件

1、在本科各批次及专科各批次招生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

2、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

3、已录取但学校或专业不合意愿,并拟重新填报志愿的的考生,不符合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二、如何参加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市、县(市、区)招办以及所在中学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

三、征求时间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篇4:征求平行志愿

征集(征询)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

所谓平行志愿,即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考生在同一位置所选的A、B、C、D等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举例而言,假设第一志愿里设有A、B、C、D四个平行院校志愿。考生依次填报后,录取时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将考生档案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院校投档。在这个过程中,考生不会因为将B学校放在了自己志愿填报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学校的“歧视”,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报B学校的考生一样竞争,达到投档线就可以顺利投档。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如果只是第二志愿属于平行志愿(即小平行或部分平行志愿),则在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对单个考生而言,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相对在前的院校。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实行的平行志愿方式并不一致,有的省市是在所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则只在某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只在每批次的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因此有所谓的“大平行”、“小平行”之说。但无论是哪种平行志愿,其所依据的方法和原则是一致的,考生只需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即可。

[征求平行志愿]

篇5:江苏高考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x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5日9:00至15: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x年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288分、理科类不低于278分(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考生需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4.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x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5.此次征求平行志愿是201x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最后一次征求志愿,考生应珍惜此次志愿填报机会,切莫轻易放弃。

[江苏高考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江苏高考本科第三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

江苏高考志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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