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报考点硕士招生报名公告

时间:2023-02-08 03:46:24 作者:屈晓东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屈晓东”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河北省唐山市报考点硕士招生报名公告,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河北省唐山市报考点硕士招生报名公告,欢迎大家分享。

篇1:河北省唐山市报考点硕士招生报名公告

河北省唐山市报考点硕士招生报名公告

》20硕士研究生招生唐山市报考点(1302)报名公告

一、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唐山市报考点(代码1302),只接收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报名,不接收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农村教育硕士等人员的报名。

二、在唐山市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除具备“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驻唐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唐山市实习的驻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唐山的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三、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编号(以后学历证书编号通常为18位数字。毕业年份需以学历证书发放年份为准)等报名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今年我省继续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100元,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相关说明。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考生信息为无效的报名信息,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确认地点: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友谊路与兴源道交叉口西行约300米)。

乘车路线:20路、46路公交车许庄东口站下车东行约100米,30路、38路公交车德源里站下车沿兴源道西行约300米。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确认日期为:河北联合大学(原华北煤炭医学院): 11月10日;河北联合大学(原河北理工大学):2011月11日-12日;唐山师范学院: 2011年11月13日;唐山学院: 2011年11月14日。各院(系、专业)确认时间由各高校通知考生。

社会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14日。

确认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六、考生到现场确认时须持:

1、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学历证书:

应届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往届生:持毕业证或学位证。

3、户籍在唐山的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在唐山工作且户籍在外地市的往届生需开具工作单位证明信。

4、网上报名号。

七、现场确认次日,考生可登录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tseea.net)查询确认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八、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年我省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纸,除在相应位置填写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外,均不得填写其它内容。

九、考生须在考试前三天登录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tseea.net)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查询初试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并填写在准考证相应位置。对个别(如考试时间为6小时)特殊考试的安排,按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要求执行。

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场考试(持户籍证明的不得进场考试)。

十一、为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作弊行为,我省规定:

1、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2、各考点将继续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考生应予以配合检查;

3、考场统一悬挂钟表,作为考生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11年9月22日

kaoyan/

篇2:河北省承德市招生办公室考研报名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招生办公室2012年考研报名公告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河北省承德市报名点报名须知

一、在本报名点报名要求:

1、考生类型要求:

本报名点只接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考生在本报名点报名。

其他类型的考生本报名点无权接受报名。敬请各位考生注意!!!

2、户口或工作单位要求:

1)本报名点原则上只接受户口在本市的考生报名。(带户口本或身份证)

2)接受在本市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带学校证明)

3)本报名点不接受外省户口的应届生报名。

4)非本市户口,但是在本市工作的`考生,也可在本报名点报名。(带工作单位的证明)

二、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为方便考生,减轻报名点工作量,今年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将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请欲在河北省报名的考生做好网上支付的准备。

三、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签字、缴费及照相等有关事宜: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

2、地点:河北省承德市环城东路1号

河北省承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314-2130449,2131588

四、初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座位号等信息的查询:

1、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查询。

2、登陆承德市招生考试信息网(zsks.cdcedu.cn)查询。

五、凡在本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期间,每科考试结束前不能出考场,提请考生注意!!!

特此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

kaoyan/

篇3:河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河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河北省司法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67号), 20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河北省2007 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河北省平山县、灵寿县、赞皇县、康保县、张北县、阳原县、赤城县、沽源县、怀安县、崇礼县、尚义县、蔚县、万全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阜平县、涞源县、顺平县、唐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武强县、武邑县、临城县、广宗县、巨鹿县、魏县、大名县、涉县、广平县、涿鹿县赵家蓬区、大厂回族自治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网上预约的日期到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报名资格的`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6月5日至6月20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网址: www.legalinfo.gov.cn ) 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石家庄、承德、秦皇岛、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确认时间为 7月1日至7月20日。

第二批:张家口、唐山、廊坊、沧州。确认时间为 7月5日至7月20日。

3、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的报名点一般设在各市司法局,具体地点为:

报名点 地 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

市政府西院(市兴凯路 219号)

0311―87852253

唐山市

唐山市司法局(市西山道 7号)

0315―2824121

秦皇岛市

秦皇岛市司法局(市建国路 281号)

0335―3070477

邯郸市

邯郸市司法局(市光明北大街 74号)

0310―3016628

邢台市

邢台市司法局(市公园东街 238号)

0319―2183521

保定市

保定市司法局(市东风中路 659号)

0312―5913691

张家口市

张家口市司法局(市西坝岗 33号)

0313―2161260

承德市

承德市司法局(市西大街 58号)

0314―2288726

沧州市

沧州市司法局(市浮阳大道 14号)

0317―2085279

廊坊市

廊坊市司法局(市新华路 116号)

0316―2137154

衡水市

衡水市司法局(市育才街 85号)

0318―2686767

在石家庄市报名的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 www.sf-ks.com )查询相关信息。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网上预报名时未能打印报名表的,须提供预报名时的网报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在放宽 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经市司法局审核,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 205元。

在河北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选择在河北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实行网上预报名,直接到石家庄市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相关政策可咨询石家庄市司法局。

考试内容与科目、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其他未竟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67号)。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篇4: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公告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选择唐山考区的考生均须采集指静脉信息,否则无法入场参加考试。考生须登陆唐山招生考试信息网(www.tseea.net/)“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指静脉信息查询”, 查询本人是否已采集指静脉信息,凡是采集状态栏显示“未采集”的考生务于2月28日至3月3日携带身份证到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采集指静脉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八)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二、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3月9日(星期六)
类 别上午下午下午
9:00-11:0013:00-15:0016:00-18:00
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篇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厦门市考点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心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3月21日至4月11日,网上报名唯一网址:国家医学考试(www.nmec.org.cn)。

注:照片上传系统已于4月3日12时重新开通。

二、现场审核时间:2008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现场审核地点:厦门市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407室;

考务咨询电话:2029611  2029622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相片2张(相片要求:与上传相片一致的小二寸黑白相片2张);

3、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试用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网上查询结果证明(不含其他网站),20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

7、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中报考条件的`省外中专毕业生除提供上述1-5项材料外,还应分别补充:

①本省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本省省、设区市教育部门验印的招生名单;

②外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省、设区市教育部门验印的招生名单;

③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等有效证明资料;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应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四、考试缴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执业医师100元 /人;助理执业医师80元 /人。

2、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人。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费150元 /人。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厦门考点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

篇6: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考研报名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考研报名公告

》考生您好!欢迎参加20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为了保障您顺利报名和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报名点公告:

一:接收类型 本报名点仅接收“统考”类型的报名、考试;

二:接收范围 1、本报名点只接收沧州户口或户口不在沧州但在沧州工作、服役的.在职人员报考,2、只接收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非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回院校所在地报名);

三: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不再现场缴费,请考生注意。

四:信息确认 考生务于11月10-14日携带户口本、长期有效身份证(军人带军官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和报名号(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户口不在沧州但在沧州工作或服役人员需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进行验证、摄相、采集指纹、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地址:沧州市教育考试院;乘车路线:火车站至新华路人民公园沿线均可乘坐19路公交车至迎宾大道黄河路口下车,对面沧州电教大楼二楼即可。咨询电话:0317-3170771、0317-3170738

五:考试地点 可于考前三天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查询;

六:特别提示 1、按照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不接受非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非本市户口或工作单位不在本市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否则,其在我市的报名信息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3、初试期间,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4、初试期间,各考点将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进行检查,考生应予以配合检查。

沧州教育考试院

9月22日

kaoyan/

篇7: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省报名公告

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省报名公告

201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报考点及招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招生简章及招考公告,现将我省有关报名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查阅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报考单位和报名点公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事项

(一)网报时间和地址

网上报名时间:

1.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接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2015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10月份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填写报名信息

1.进入报名网站首先实名注册网站用户名,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

2.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考生选择考试方式和报考单位,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上述网报期间,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修改(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除外)。

3.一个注册用户可报多次名,生成多条报名信息和报名号,请考生注意报名号的准确性,选择有效报名号进行网上缴费和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同时应准确记下本人报名号和所选择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材料在复试录取阶段均需要使用,请注意保存。

(四)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凡选择在我省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网报信息,任何缘由都不得退费。

(五)接受报考考生要求

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1.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法硕联考和管理类联考统一指定报考点报名点,详见报考点安排);

2.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法硕联考和管理类联考统一指定报名点,详见报考点安排),不得跨地市报名。

选择本省户口所在地市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5年8、9、10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考生不得在信息表上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

(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因情节严重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现场确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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