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

时间:2023-02-23 03:46:12 作者:zhouyu2000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zhouyu2000”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4篇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

华东理工大学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

华东理工大学20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

华东理工大学坐落于国际化大都市上海,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自创办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条件和资深教授领衔的师资队伍,设有工业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景观规划设计硕士点,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招收设计学类的本科专业有: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制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95名,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考对象

1、符合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2、无色弱、色盲。

四、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本科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综合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500+(高考文化折算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0。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浙江省2017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不分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不用折算。

五、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3358(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64252763(招生办)

本科招生网:zsb.ecust.edu.cn/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七、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专业介绍: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介绍”。

篇2: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10名左右(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教育部将于2015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6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我校会计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原则上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7.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三)我校2015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即除上述所列专业外,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只接受在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参加考试;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必须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作出如实的说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后,不得再次报考其他高校,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除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

篇3: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左右(包括招收的推荐免试以及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将于11月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因教育部将于2013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 我校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我校2013年会计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且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三) 我校2013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在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梅陇校区。

四、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在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六、其他(一)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二)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因教育部尚未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工作通知,本简章和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符之处,将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篇4:华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00名(包括全国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和MBA)。2009年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将于10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教育部将于2009年2月下达招生规模,因此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视导师、生源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要求:

1、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按照教育部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④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或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技术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段。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大约在10月,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一般在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名点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在华东理工大学。

(三)报考设计艺术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华东理工大学。

四.初试时间

2009年1月左右。具体日期详见教育部通知。

五.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但该决定须由考生所在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其他

(一)我校2009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培养机制改革。范围包括:入学时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委培、定向学生外,录取的'其他的研究生录取进校后享受公费医疗,学校为在校研究生经济困难者办理银行贷款。除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少部分为定向生外,招收的全国统考生中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全部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委托培养费。

(二)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导师。

(四)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五)单独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英语由上海市统一命题,政治理论、数学由我校单独命题,其他考试科目与统考生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由我校自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网址:gschool.ecust.edu.cn。

(七)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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